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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模板14篇)

小编:HT书生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制定方案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任务。制定方案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利用和限制条件。这些方案的成功经验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一

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诚信意识、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和奉献意识,努力提高农民的文明素质。

1、勤劳致富星:勤劳致富,勤俭持家;有可靠的`致富项目,经济收入稳定,年家庭人均收入应高于本村平均水平。

2、环境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外整洁卫生,房屋四周无垃圾、无污物;积极参加改水改路改厕所改灶改圈;诚信意识强,庭院有绿化,自觉节约生产生活资料。

3、诚实信用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无欺诈行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4、家庭美德星:知荣耻、懂礼貌、讲文明;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5、学用科技星:有科技意识,注重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掌握1―2种实用技术;带头参与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

6、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诚信和《村规民约》;无欺行霸市、打架斗殴等行为,无偷盗、赌博和其他违反这犯罪行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7、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积极倡导婚育新风,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

8、兴文重教星: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学龄诚信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生活,家庭人均藏书10册以上;积极参加社会文体活动,远离黄赌毒。

9、团结和睦星:家庭和睦,家风民主,男女平等,邻里团结;扶助老弱病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吵架骂人行为。

10、文明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无封建迷信和铺张浪费现象;婚事新办、丧事从简;不搞宗派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参加邪教组织。

“十星级文明户”争创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农户认星、小组评星、村委会定星、镇党委审核、挂牌的程序进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认识,加强领导,把十星文明户评选作为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把握程序,讲求效率。各村要严格按照农户认星、小组评星、村委会定星的程序进行,让农户切实参与,提高评选效果。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二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乡村文明户在培育文明乡风家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现就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以提高全市公民素质,促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统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通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热情,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以水步镇20条行政村为创建主体,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实现乡风文明、村风和谐、民风淳朴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发展。从20xx年起每年在全市每条行政村命名“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不少于1户、评选镇级“星级文明户”不少于3户的原则,加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覆盖面,积极在我镇各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一)坚定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当农村新乡贤,支持村两委工作,发挥村民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村民议事会,为乡村发展献言建策。

(二)热心社会公益,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集体财产,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带动身边群众共同支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支持文明村镇建设。

(三)履行维护公共秩序和良好社会风尚的社会责任,倡导节能环保,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科普、技能培训等活动。

(四)有优良家风家训,家庭文化氛围浓厚,践行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成为当地群众公认的优秀家庭典范。

(五)家庭和睦,孝敬父母,夫妻、妯娌、兄弟、姐妹等关系融洽,邻里之间互帮互助、互谅互让,无吵闹、打斗和是非纠纷。

“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由台山市文明委在江门市文明委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各镇、村具体组织实施。

第一步: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小组长组织小组评议会,对村组内家庭户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并在村组内张榜公示5天,公示无异,形成书面名单报送村委会。

第二步:村委会初审。本着“统一尺度,保持平衡”的原则,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对各村民小组报送的“星级文明户”预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初级审核、定星,选定3-4户“星级文明户”,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为期5天的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复核申请,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要及时复查复议,对不符合“星级文明户”评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星级文明户”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镇政府。

第三步:镇审核。镇政府对各村委会(或“道德评议会”)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后,初审“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对评选达标的家庭授予镇级“星级文明户”称号,根据评选结果每条行政村择优推荐1-2户镇级“星级文明户”申报台山市“星级文明户”。

第四步:市、县级评定。台山市文明办牵头,对上报的镇级“星级文明户”进行“一票否决”事项审定,对达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台山市星级文明户”总数不少于277户。每年从“台山市星级文明户”中进行择优上报至江门市文明办,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江门市文明委审定,命名为“江门市星级文明户”,树立标杆示范。

“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户一档、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每年各行政村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对获得“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进行复查,对新达标的要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实际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要进行警示,对违反“一票否决”事项的将撤销“星级文明户”称号,并在村民大会上予以通报,有关情况报水步镇文明办备案。

“一票否决”事项包括:

1.家庭成员有当年有违法违纪行为。

2.家庭成员有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加“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行为。

10.存在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污水乱排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引领文明风尚和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各行政村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照评选标准认真做好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各行政村的“星级文明户”达标评选情况将纳入村级组织星级化考核等重要内容,实行量化管理。

(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于“星级文明户”评选始终,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落实到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和行为规范中。各村要依托各类传统节日活动、村庄节庆活动、文明乡风传承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融入节日活动中。发挥镇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平台,定时、定点、定内容为广大村民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以乡土故事、家训、童谣等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百姓文化生活中。

(三)加强工作融合推进。要把“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融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与法治教育、文化工作、城乡结对帮扶、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村镇创建达标“十个一”工作、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精准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使“星级文明户”评选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

(四)加强群众宣传发动。我镇在宣传平台要继续深入宣传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时报道基层的评选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重点宣传“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各村(居)在农村、院墙、楼栋宣传栏设置长期固定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向村民广泛宣传文明新风,张榜宣传创建活动中“星级文明户”事迹典型。

(五)加强激励机制保障。要坚持创建活动紧扣标准,实事求是,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镇贯彻台山市文明办精神,结合实际,指导各行政村制定完善“星级文明户”评选激励措施,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分类型、多形式的精神激励,发动公益企业、爱心商家以及有条件的村要对“星级文明户”进行物质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创评的积极性和创评工作的有效性。市文明办将策划举办年度交流活动,为本年度“台山市星级文明户”颁发牌匾。在制定和实施惠民利民政策时,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向“星级文明户”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惠农强农富农、就业创业、单位评优评先等优惠政策。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三

安乐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镇广大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提高广大村民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化解干部群众矛盾、和谐人际关系,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促进我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镇各村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安乐镇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参照县级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以“十好”为具体标准,具体为: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睦好、环境卫生好、科技兴农好、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好、艰苦奋斗好、生产生活好、移风易俗好。

村“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初评情况进行逐户审核后,填写“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审批通过的逐户建立档案。最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要把“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标志。

4、绩效挂钩,明确奖惩。

对评出的“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质奖励,把创建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明原因,确定专人帮扶,对症下药,限期整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刑事犯罪行为的家庭实施一票否决。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四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为载体,通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在广大村民中积极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激发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向阳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旨在把广大农民吸引和凝聚到农村的“三个文明”建设中来,通过“十星级文明户”的.争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地经济、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实际,“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标准如下:

五爱星:爱党,爱社会主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诚实守信,尊老爱幼。无岐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模范遵守《村民荣辱准则》。

法纪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家庭成员懂法、守法、用法,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建筑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恪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义务星:认真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积极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羊”。

计生星: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现象。积极参加卫生保健知识学习。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做到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重男轻女。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文体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丑恶活动。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卫生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力求门前屋后有绿化。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参加改水改厕,按规定建卫生厕所。禽畜圈养。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具体方法:以农户为基本参评单位,由农户申报初评委初评村民大会评议村委会审核公示报乡镇备案挂牌上星。农户获6星以上(含6星)挂牌,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分五个阶段进行。以后每年复查一次,并进行相应的“增星”、“减星”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规范化。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召开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动员会,村两委要组织党员干部逐户上门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争创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及涌现的先进典型。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五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我社区启动“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

在我社区范围内居住,成员无违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1、宣传发动阶段:广泛宣传,通过口头、板报、网格等多种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此次活动。

2、征集和评比阶段:大力征集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鼓励居民毛遂自荐、群众或组织大力推荐,然后通过先进事迹的评比活动,评选出群众心目中的先进人物和候选人。

3、民主评选阶段:召开社区居民会议,征集的事迹进行民主评选,民主决议,确定人选。

4、公示表彰阶段:在辖区内公示”最美家庭“名单,并召开总结大会。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促进文明建设工作稳步开展。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省文明委《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七

为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平安创建有关会议精神,镇综治委决定,在全镇开展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为保证活动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平安创建活动精神,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平安村建设,逐步建立起维护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平安村创建活动达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群众维村、护村的主人翁意识,营造村村群众争创平安村的良好氛围。

1、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无治安乱点,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5、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学习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全,不发生村民重大违法问题,创法治之星。

1、“两委”班子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健全,制定完善,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巡逻防范严密。村级巡防队人员、阵地落实,治安片区群防群治常年坚持。无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

3、普法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经常性的政策法规宣传,主动做好对群众的答疑解惑工作。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能力明显增强。

4、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扎实,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不发生赴县以上集体上访。

5、科技防范成效明显。建立“平安互助”报警服务系统,接入农户达80%以上;每村安装视频监控探头6个以上。

(一)是平安模范村的要保持,没有达到平安模范村的.要创建。

(二)坚持全镇党员群众齐动员、全民动手、全面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动员全民力量投入到五星级平安村创建活动中。

(三)进一步强化各村在建设平安村活动中的责任。

(四)坚持严格奖惩,加强督导指导,推动平安村活动的深入开展。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xx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xx奠定基础。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xx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参评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相关规定,对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以村委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村委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表彰。县文明委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细胞创建工程。各乡镇、村(社区)要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州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xx提供素材。

4、注重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各乡镇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要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相应的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报送县精神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xxxxx。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九

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把农村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抓手,是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有效载体,对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省、市、县文明委通知要求,镇党委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通过评星争优,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包括10个方面:

1、遵纪守法星。学法、知法和守法,坚持依法办事,家庭成员中三年内无人受劳教或刑事处罚,一年内无人受治安处罚;不打架骂人、不乱砍滥伐、不乱占滥建、不聚众闹事、不偷抢拐骗、不偷漏税费、不非法传教、不参与赌博;不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和经营黄色和非法出版物;不妨碍国家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执行公务;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治安联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满的言论;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事情。

2、计划生育星。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无计划外生育;不重男轻女、不遗弃婴儿,不擅自抱着、收养、拾养他人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不包庇藏匿逃避计划生育亲戚或其他人员;自觉执行《婚姻法》,不买卖婚姻、不早婚早育,不非法姘居。

3、移风易俗星。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以巫术算命、看相、看风水等手段骗取钱财;婚丧嫁聚等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勤俭持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恋爱观、家庭观,积极参加镇、村组织的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安全卫生星。无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保持室内外干净卫生,自觉参与防疫保健工作;建好卫生厕所和禽畜栏圈;饮用卫生水。

5、敬老爱幼星。尊敬老人,自觉赡养长辈,说话和气、文明;坚持男女平等、自觉爱护少年儿童;对待长辈和后代无虐待和遗弃行为。

6、尊师重教星。执行义务教育法,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以任何借口使适龄儿童中途退学、辍学;尊师重教、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加文化补习,18-45岁的家庭成员无文盲。

7、团结互助星。邻里团结,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家庭和睦,互敬互爱,父子、婆媳、兄弟、姐妹、姑嫂、妯娌之间关系融洽;不侵害、损坏他人财产,不损害他人田地庄稼;学雷锋,做好事,讲奉献,树新风,帮贫济困,每年做一件有益社会的好事。

8、学用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技活动,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成为科技致富带头人;科学种植,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粮油和经济作物的商品率和产出率;科学养殖,积极使用良种,提高牲畜、水产的产出率和商品率。

9、履行义务星。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服兵役或参加民兵组织;自觉完成各项任务;自觉依法缴纳税收;按时参加村组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参加国家、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完成镇、村分配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爱护公共财产和公益设施。

10、勤劳致富星。有致富计划和措施,有1―3个致富项目;在种好责任田地的基础上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发各类资源,增加收入,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家庭年人平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全镇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宣传发动,制定方案(3―6月)。各村(社区)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好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

第二步:开展教育,实施创建(6―7月)。在这一阶段中,首先,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基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引导和帮助农民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县委“五三”要点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观点,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稳定压倒一切,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科技普及教育。要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对农民进行社会公德、事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与此同时,各乡镇场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其次,要认真抓好试点工作。各乡镇场要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争创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创建活动。每年要完成20%的村的争创任务。

第三步:评比定星,总结表彰(11月)。各村(社区)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首先,评比定星应按照农民自评――群众代表民主评――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社区)领取“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由农户在评比定星表上对照标准、内容给自己评星。其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户主大会,逐户民主评比,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9―15人审评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全年完成任务,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卷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一份给乡镇政府备案。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统一制作的“十星级文明户证”、“十星级文明户管理专用章”和“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凡审评达到哪颗星的,就在《文明户》证上盖上哪颗星的印章,符合几颗就盖几个星的章。“十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未符合标准的摘星。第四,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被评为“十星级文明户”的,由镇、村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九星、八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成员负责授星挂牌;七星六星的农户由各评选小组负责授星挂牌;五星以下的农户不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评为“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给予重奖。对未评上“十星级”文明户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十星级”文明户的要求。

1、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一是各村(社区)在开展创星活动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各村(居委会)要利用宣传栏、标语和横幅等形式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各村小组要根据各农户的实际,制定争创计划,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通过大力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认识。四是注重推介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形成一个争星、追星的良好氛围。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镇农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社区)都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干部支持的小组。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切实把争创活动作为教育、管理、服务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把服务农民群众、教育农民群众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中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教育农民既要享受应有的权利,又要履行必尽的义务,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对没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未达到“十星级”文明户要求的农户,各村(社区)都有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育工作,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努力成为“十星级”文明户。对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己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配合抓好争创工作。

4、认真评选,讲究实效。开展“十星级”文明户争创活动,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村(社区)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待,坚决克服图形式、走过场、随便应付的错误作法和认识,真正站在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抓好这一活动。在争创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要评教结合,以教促评,以评促教,不断提高。对弄虚作假、原则性差的乡镇场、村组和工作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活动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

评选星级文明户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及公民道德规范,居住环境卫生整洁,家庭成员有较好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村民群众一致公认。每个农户可依据自家实际,在同一届评选中参评多个星级。

1.“生态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公益、爱护公物、主动参加村屯环境整治,无焚烧秸杆等污染环境行为,自觉收集家中垃圾,无乱扔乱倒现象,做好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无损坏生态环境行为。

2.“致富文明星”创建标准:主动发展经济,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带头参加助学、济困、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带领周围群众共同致富,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全村中等以上水平。

3.“诚信文明星”创建标准: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及无银行违约借贷的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文化文明星”创建标准:热心组织、积极参与带领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在文化活动上有一技之长,为方便群众提供活动场所或娱乐设施,文化服务群众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孝老文明星”创建标准:模范践行家庭美德,长期悉心照料老人,使他们安享晚年,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评选: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家庭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及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的;家庭有不赡养老人、存在家庭暴力现象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在信贷活动中有违约行为的。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一

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之星创建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校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开展好这项活动,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有利于提高教师和职工的综合素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合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实施严格的考核和管理,吸引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与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从而把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爱党爱国星、遵纪守法星、科技致富星、家庭和睦星、重视教育星、移风易俗星、环保卫生星、助人公德星、民族团结星、优生优育星。具体评选标准为:

1、爱党爱国之星:爱中国共产党,爱伟大的祖国,爱社会主义新农村,爱美丽的家乡。

2、守法之星:遵守村规民约,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爱护集体财产和公共设施,家庭成员中无刑事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无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科技富星: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积极学习科普知识,学习科学技术,用科技脱贫致富;要依托本地资源,大力发展短期育肥、无公害蔬菜种植等特色产业,实现富民小康。

4、家庭和谐之星:父子、婆媳、嫂子的团结和谐。

5、教书育人星:遵守《义务教育法》,送子女上学,教子女、扫文盲。

6、移风易俗星:破除封建迷信,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健康娱乐,远离“黄、赌、毒”。

7、环保卫生星:不乱砍滥伐数目,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搞好个人、家庭及自家门前屋后卫生。

8、公德之星:爱护集体财产,保护水利、道路、路灯、树木等公共设施,积极帮助弱势群体。

9、民族团结之星:坚决反对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而达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目标。

10、优生优育执行:贯彻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实现少优生。

支部书记吴瑛、校长赵文刚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李志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张忠东、张健、张丽珍、林丽明。领导小组的成立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居委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领导小组必须掌握创建标准和评定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原则认真工作。

1、逐户评星。评选领导小组深入每户,按照十星级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初评。符合具体标准者将获得一颗星,最多十颗星。

2、群众审星。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初评结果,然后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每颗星进行重点审议,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的真实性,给予适当的调整,最后逐户在星级牌上加星摘星。

3、审批定星。党支部召开党支部会议,根据群众评议结果逐一备案。最后,召开群众大会,对8颗星以上的家庭进行了隆重颁奖,对表现不佳的家庭,当然也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1、高度重视,扎实开展。要把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牌,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一季度进行一次评选,并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4、成绩挂钩,明确奖惩。要把创星成果与群众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每季度评出的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还敬献哈达,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

对不符合星级标准的家庭,要帮助其查找原因,进行思想教育,限期整改。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二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实施方案篇十四

1.动员发动。以村为单位,由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村两委”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各村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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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村两委”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

5.公示授牌。“村两委”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正式确认。“村两委”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举行授牌仪式。星级牌由区文明办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6.资料存档。“村两委”建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档立卷,并将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党委和区文明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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