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方调研报告(实用8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地方调研报告篇一
乡镇人大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重要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基本形式和直接途径。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基层的贯彻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所以,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能动性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振兴地方经济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县15个乡镇共设人大主席15名,各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15名;设农民副主席14名,其中长岗乡无农民副主席。共有县人大代表223。其中妇女代表有56人,党员代表有145人。
这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强了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县各乡镇人大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紧密联系和正确指导,稳步推进乡镇人大工作。
1、把定期培训作为提升乡镇人大主席业务素质的重要方法。近年来,为了使人大主席、副主席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和程序,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我县举办了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培训班。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亲自讲解,组织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人大业务知识,全面地学习、深入了解了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和学习,明确了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光荣感、紧迫感,业务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为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对乡镇人大进行工作指导,法律上是有依据,现实中有必要的,基层上非常渴望的。县人大常委会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常委会每年都召开会议研究指导乡镇人大的工作,并在工作要点中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工作提出安排意见,为乡镇人大工作更好的开展奠定基础。
(二)按照法律法规使用职权,严谨的开展代表活动。
1、组建代表小组,开展好代表活动。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进行活动的基本形式。我县各乡镇人大把本乡镇人大代表合理划分,组建为若干个代表小组,并指定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好、代表意识强的代表担任组长。为了使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各乡镇人大进行了紧密联系选民、会前视察等做法,制定了年度活动计划,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把征集意见建议、代表宣传群众、联系选民、开展视察调查等活动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认真开好人代会。依法召开乡镇人代会,是乡镇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选举权的重要途径和基本形式。全县各乡镇人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细心组织,积极筹备,认真召开人代会。会议期间,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听取和审查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报告,审议并决定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大事项,选举本乡镇人大主席和政府领导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行使法定职权,有效地发挥了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落实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本乡镇经济社会事务、当家作主的权力,推动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3、进行检查评议,使监督渠道多样化。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活动,加强了对有关法律实施情况和政府工作的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各乡镇人大重点对农业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减轻农民负担条例等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乡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工作监督方面,不仅对本乡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而且对本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乡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换届以来,各乡镇人大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中小学、卫生院、辖区电管站等单位进行了评议,达到了推进工作的目的。
随着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实施,乡镇人大工作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但是乡镇人大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乡镇人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不高。尽管通过组织培训,使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得到了一些提高,但仍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政治觉悟、法律知识、文化水平等素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议政能力不强。部分代表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活动中,一言不发,只是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二是联系选民不主动。既不积极宣传会议精神、政策和法律,又不主动向人民群众征询意见,参加了几次人代会,未提出一件建议。三是主体意识淡薄。少数代表把代表身份当作一种荣誉职务、政治待遇,缺乏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责任感。
地方调研报告篇二
新形势下,作为地方审计机关,如何紧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密围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发挥审计职能,营造和谐氛围,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是个值得共同探讨的课题。在此,本人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所谓审计质量就是指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的优劣程度。虽然,地方审计发挥了审计的职能作用,近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毋庸讳言,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与提高。从主客意识和客观环境两方面来分析,影响地方审计质量的原因主要有:
1、法制法规体系的健全滞后。
目前,我们国家的审计法规体系尚不够健全,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需求。综观审计工作外部环境,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不规范的行为依然存在,无形之中这就增加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而从从某种意义上讲,经济法律法规不可能涵盖经济生活的全部,即使有所涵盖,也有部分法律法规存在着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的缺陷。这种法制体系在不断健全的过程中,其来及弥补的疏漏一定程度影响了地方审计的质量。
2、审计管理体制的人为牵制。
审计机关,其性质所决定必须独立于被审单位及受权人等。可以说,独立性是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前提条件。《审计法》规定,我国审计机关实行在总理和地方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地方审计机关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经费和人事关系隶属于地方政府,必须接受地方政府的领导。但与此同时,法律又要求审计机关对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从体制上有所欠缺,审计机关也不具备完成任务所必须的职能上和组织上的独立性,从而产生审计风险,影响审计质量。如在办案中,上级领导打招呼说情。办案人员左右为难,不知道如何处理为好。
近年来,随着审计监督领域的不断拓展,审计项目和任务逐渐增多。部分审计机关由于人员少,任务重,把完成审计任务和查处大案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影响了审计质量。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完成审计项目数量多,打造精品项目少的现象。有的审计人员以查处大案要案为审计工作的唯一目标,以偏概全,挂一漏万,不能全方位反映被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造成审计监督的死角。
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力,具体表现在:对重大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和上级审计机关检查验收的审计项目较为注意,对一般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做得不够深入、细致;对审计结论和作出审计决定的质量管理上较为注意,对审计程序的全面质量管理不到位;注重对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目标的实现,而相对忽视应当遵循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在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的深度和广度上存在差距,执行的不够位。
5、审计工作队伍的素质不高。
从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来看,具有一定综合分析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比较少,知识结构相对陈旧、单一,应对复杂审计工作和提出宏观监督建议的能力比较弱,以单纯的财务会计知识来查错纠弊,就账论账的传统财务审计观念比较浓,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深度得不到提高;多层次、多视角地透视问题不够,对政策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宏观综合分析能力比较差,审计建议往往得不到被审计对象的有效采纳,审计综合报告得不到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信息化的环境下,传统的审计方式已经受到挑战,增加审计的科技含量,推进审计技术进步已显得尤为重要。而现实情况是,懂电脑审计的人员较少,缺乏这方面的人才。
(一)、炼内功,提升队伍综合素养。
社会在不断发展进步,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涌现,工作方式、工作手段在不断改进和提高,经济领域里的很多问题仅靠传统的审计手段已经很难解决,国民经济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1、构建学习型审计机关。我们要以培养和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能力为本,构建学习型审计机关。学习型组织理论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提高组织各项能力、实现工作目标的前提。借鉴学习型组织理论,审计机关应该根据完成审计任务的需要和审计人员素质能力的现状,确定建立学习型审计机关的目标、战略规划,明确不同时期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为审计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高提供良好的学习教育条件和环境。全体审计人员应该树立接受终身学习教育的意识,自觉地查找自身在依法审计能力方面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地通过学习和实践,弥补不足。
2、构建清廉型审计队伍。审计机关作为经济监督部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廉政建设放在首位。地方审计机关要按照“抓班子、带队伍、讲工作、树正气、办实事”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大事、议大事、努力提高驾驭新时期审计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胡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教育审计人员,严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多想工作、多讲奉献,树立“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弘扬“依法、求实、严谨、奋进、奉献”的审计精神。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3、构建文明型审计形象。要大力倡导“对人知感恩、对物知珍惜、对事知尽心、对己知克制”的道德行为理念,实施以执业道德、政务美德、社会公德为主要内容的“三德”建设工程。教育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实事求是,光明磊落,不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那一套,坚决反对教条主义;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不懈进取,讲求实效,不搞花架子和形式主义;树立良好的生活作风,求真务实,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当老实人,艰苦奋斗,做文明审计的表率。
(二)、重监督,切实履行审计职能。
紧扣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安排布置各项工作,突出加强对各项经济改革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以预算执行审计为抓手,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服务;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切入点,加大专项资金包括一些公共资金的审计力度,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1、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内容选择上关注“四个重点”:即紧密围绕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收支编制不够完整、不够科学等问题的审计,促进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紧密围绕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和实施情况的审计,推进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全面建立并规范运作;紧密围绕推进预算分配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加强对预算分配行为的审计;紧密围绕推进县级预算管理不断规范,加强对预算调整、追加支出的审计。在审计方式方法上,搞好“四个结合”:即手工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揭露问题与分析原因推进整改相结合,会议通报审计情况与对外公告审计结果相结合。既客观反映成绩,又如实揭露问题,体现出鲜明的特色。
2、强化涉农资金审计。“民以食为天”。地方审计机关,要一切以维护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开展审计监督,在审计方向和审计内容的确定上,必须坚持以资金为纽带,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的各个环节,重点关注资金的流向、流量、流速及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看涉农资金是否姓“农”,有没有变小、变向、变质。一是监督农民负担卡内的农民应负担的各项负担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无超标现象;二是监督国家的各项补贴政策和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农民头上;三是监督有没有负担卡外的收费现象;四是监督有无变向收费现象,及时向农民宣传有关政策,抵制不法行为。要对那些违纪违规部门进行处理处罚,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反映;四是资金使用的专一性,资金分配是否用于“三农”建设,钱是不是发在农民群众身上,有无挤占、挪用、截留资金问题,有无虚报冒领现象,有无偷工减料行为,有无偷梁换柱之事。
3、强化涉农部门监督。一是注重对行政执法、管钱管物部门的审计监督。为了减少和避免“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促进其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职权,应定期对涉农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及时查处农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钱物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杜绝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提高支农资金的效益;二是注重对涉农干部的审计监督。村干部本应是村民的“主心骨”,本应是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可有的村干部却利用村级财务不健全的缺陷,采取票据久拖不报、收入不做账或做假账、虚报支出等手段谋利;在土地转让、工程建设中收贿赂、挪用征地补偿款、扶贫救济款等款项;挤占集体资产或利用村集体资产为个人谋私。长此日积月累,导致矛盾升级,有的甚至形成了一些群众性事件。因此,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通过审计,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通过干群之间的“零距离”对话,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促进解决了农村存在的“上学难”和“看病贵”的问题。
(三)、勤服务,力推县域经济发展。
工作成效是校验一个机关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尺,作为审计机关,要以服务改革和经济发展为根本,围绕经济工作中心,扎实履行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的双重职责,当好经济秩序的维护者、经济运行的监控者、经济决策的参谋者和政治文明的促进者。
1、搞好协调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需要上级审计机关的重视、县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单位的配合,因此,一是要处理好审计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主动、自觉地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领导,积极、热诚地为上级机关服务。二是要处理好与地方县委政府的关系,服务、服从于地方经济建设中心和县委、政府工作重心,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监管工作出谋划策,竭力维护地方经济秩序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三是要处理好与其他执法执纪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和交流,注重协调配合。四是要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审计机关在查处问题时,要做到客观公正,文明执法,要与被审计单位在高层面上沟通,共同打造高水平的沟通平台,要通过审计监督,客观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从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上帮助被审计单位共同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成为被审计单位规范财务管理的“良师益友”。
2、当好政府参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起到“系统监控”作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从源头上遏止腐朽的有效手段”,是审计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的做法一是合理安排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对于人民群众特别关心的行业,领导任期较长的单位,都应安排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把审计“关口”前移,实现对单位领导人的事中监督、同步监督,为“先审后离”创造条件,既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也起到惩治和预防腐朽的双重作用。二是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所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的“一把手”凡离必审。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审查账目,而且要检查履行各项经济责任、完成各项经济目标任务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可行性调查研究方式,不断加大审计的查处力度,有效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3、全力搞好服务。地方审计机关,既是经济“卫士”,又是政府的“眼睛”,也是人民的勤务兵。要树立全面、系统、整体的审计理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以前好的做法,把工作侧重点放在“一审二帮三促进”上。审计报告既要客观反映和分析查出的问题,又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
地方调研报告篇三
热水器作为一种家庭耐用型消费品,使用寿命一般在5至6年以上,因其与人的安全相关,是消费者购买时关心度最高的一种家庭生活用品。
热水器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故市场普及率达到了90%。由于使用方便和快捷,苏州城市居民家庭拥有的热水器仍以燃气热水器为主,约占热水器市场总量的58%。电热水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经历了多年发展,也具备了一定规模,其中电热水器的发展比较稳定,其市场占有率为35%。太阳能热水器虽然受气温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对安装场地也有所限制,但其发展仍很迅猛,购买群体不仅在农村,顶层住户也购买太阳能热水器,其市场份额也达到了7%。
电热水器市场的快速成长,吸引了众多民营资本和国外品牌加入,国内一些有影响力的家电品牌亦快速进入这一行业,提高了消费者对电热水器产品的信任度,消费者对电热水器的需求量也在逐渐上升。外资品牌中卖得最好的是a.o.史密斯和阿里斯顿,该两大品牌占据了近85%的市场份额,两大品牌的销售基本是平分天下。
海尔进入热水器市场比较晚,但海尔借助其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在热水器行业内奋起直追,已完全让消费者接受了其生产热水器的概念,在苏州电热水器市场上海尔也占得了8%的市场份额。
燃气热水器由于其发展时间较早,因而其品牌集中度不像电热水器那么高。樱花、光芒、万和、能率和创尔特是苏州市场上主要的燃气热水器品牌,该几大品牌占据了市场75%的份额。
据商家统计,今年苏州热水器市场容量为3万台左右,其中苏州市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其长久的影响力和信誉占据了约28%的份额,其次为专营店苏宁、永乐、五星共占了65%的份额,其余由其它大型商场分食。
苏州油烟机、灶具和消毒柜市场调研报告
油烟机、灶具的普及率在苏州市区基本上占到了92%。但随着苏州市区的整体改造,大批老城区的居民住进了新房,这也迎来了一次新房装修的大潮,厨房是一个家庭装修的重点,油烟机、灶具作为家庭必备器具,消费者在其购买上也比较舍得花钱,不仅要求产品质量好,而且对款式也有不小的偏好。越来越多的人青睐整体厨房的时尚和美观,且趋向欧式风格,并且比较看重品牌。
目前苏州油烟机、灶具市场上品牌也相对较集中,商家普遍反映方太和帅康两者由于进入油烟机领域时间早,市场占有的份额较大,两者占据了约43%的市场份额,而且两者不分仲伯。老板和樱花的表现也相当出色,各自占据了16%和11%的市场份额,华帝在进军整体厨房后,其市场定位更加明显,突显其品味和时尚,也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占据了约14%的市场份额。其次太太、光芒和普田等也是油烟机、灶具市场的强劲之师,这几大品牌共同占据了15%的市场。
地方调研报告篇四
今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级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xx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级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xx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级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级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级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xx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级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级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xx]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将省级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地方调研报告篇五
年起,中央对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做了有关调整,今年,将继续紧把信贷投放闸门,实行财政和货币的“双紧”政策。我区目前正处在资金需求敏感的飞速发展期,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如何将关系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景,需要如实分析并尽量争取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支持。
1、总体支持力度较大,但仍有挖潜空间。
区内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都大力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如图一所示,年以来,区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维持在250亿元左右的较高水平,比年初增加值也呈总体上升趋势。但同时,图一也表明了,年宏观调控后金融信贷有收紧趋势,特别是5月开始,比年初增加值的增速放慢了,金融机构惜贷现象明显。
与年全年我区金融信贷逐月递增相比,年的回落效应十分明显。年1、2月和年的月末贷款新增比例比较如图二。
从存贷款比例上来看,我区金融机构基本上保持60%到63%之间的存贷比,如图三。而年市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比例为69%;我国《商业银行法》也规定,各商业银行以法人主体计算的人民币存贷比为不大于75%;加之考虑到我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的阶段,目前我区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仍有上升的空间,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仍可加大。
2、较多依赖地方政策取向,偏重“锦上添花”类贷款。
我区金融机构目前大多紧跟政府政策走向,对具有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和政府强力支持建设的贷款主体,积极提供贷款支持。如针对我区年下半年建立起来的区建设财力统筹制度,主要对三大政府性投融资公司:城投公司、土地储备中心、建投公司开展放贷业务,提供其流动资金、中长期贷款等融资支持。对我区各类工业园区,着重考虑各级政府对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园区发展的成熟度、园区内企业的集聚度与规模档次等因素,如康桥市级工业园区由于其是市属工业区,发展较早、较成熟,园区内企业经营和资产状况也较好,赢得金融企业的普遍青睐。针对今年全区“决战临港”的政府工作目标,金融机构适当加大了对临港新城有关贷款主体(海港新城投融资公司、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等、临港新城经济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力度。
相比以上“锦上添花”类贷款,金融机构对“雪中送炭”类贷款支持力度明显不足。目前,金融机构对我区其余投融资公司大多采取的是贷款持平或逐渐收缩的信贷政策;对除康桥工业园区以外的工业区,由于园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企业的规模、档次普遍不高,因此对这些工业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极为有限,仅限于少部分优良企业。对大部分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融资难”的问题仍严重存在。
3、对调控涉及类行业支持力度有所减小。
年中央对金融机构采取了系列调控政策,包括: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方面做严格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制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过热”行业的贷款;通过提高准备金率、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以及利率方面的调整措施来全面收紧银根等。
由于宏观调控措施的实施及房地产行业贷款控制政策的施行,区内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企业采取较为保守的信贷态度,个别金融机构的上级行曾一度停止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的审批。目前,仅对“四证”齐全、自有资本比例在35%及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这样的举措有利于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但由于目前整个房地产行业中满足此条件的企业数量较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区房地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影响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支持的原因分析。
1、我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趋于严格。
出于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的考虑,大多金融机构对基层机构的贷款权限作了严格限制,贷款更多地向大区域、大企业、大项目倾斜。我区金融机构针对企业即对公业务的信贷权限一般较小,大多数银行只在一定额度的范围内拥有贷款审批权,个别银行对公业务只有调查权,无决定权。此外,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审批程序比较严格,手续比较繁琐,与中小企业强烈的资金需求存在着矛盾。今后随着金融机构改革力度加大以及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继续,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审批将愈加严格。
2、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目前我区中小企业较多采取间接融资方式来筹措资金,通过资本市场等直接融资渠道来解决资金问题的难度较大,且即使是在间接融资渠道中,融资供应范围也相对有限,仅限于中资金融机构。此外,中小企业普遍发展规模有限,资产总量不大,较难提供贷款所需的抵押担保物,较难满足融资的条件。我区虽然有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而成立的统一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但由于运作处于起始阶段,许多功能有待完善,运作制度也有待规范,故目前未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小企业贷款帮手。
3、我区尚缺乏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我区为后发展地区,社会诚信环境建设尚未进入正常轨道,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转轨时期,国有企业的改革处在攻坚阶段,由于多方面因素,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还贷款,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我区经济支持的信心。另外,部分企业信用观念缺失,还款意识淡薄,借助各种理由逃废银行债务,挫伤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三、争取金融机构对我区经济加大支持力度的建议。
“两港一城”尤其是临港新城的系列建设作为我区的“特大型项目”,一直受到区内金融机构的关注。我们要充分把握好临港新城开发建设的机会,利用为临港服务的各个重大项目引进,提高以临港建设为主的区域经济对金融机构的吸引力。同时,结合我区新一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将未来我区着重建设的“一核六区”作为融资主体的龙头,突出建设较早、发展较好的园区,加快园区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提高园区内企业的水平和档次,争取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配合区建设财力统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大对建设财力项目的甄别和监督力度,努力优化三家政府性投融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改善和提高经营质量,增强金融机构对政府性项目的资金支持作用。
2、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努力拓宽我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通过完善金融工作例会制度,加强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注重对我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新经济增长点培育的各项措施的宣传力度,选择恰当时机把全区的优质信贷项目推荐给金融机构,争取信贷资金。大力引进民营、外资金融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外资银行融资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瓶颈。不断研究、完善我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程序,切实发挥担保中心帮助中小企业贷款的助手功能。积极借鉴先行地区成功经验,探索其他解决全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各种模式,考虑引进保险公司,通过“银保”合作,构建企业、设备供应商、银行、保险公司四方合作的担保方式。
3、加快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发展环境。
地方调研报告篇六
以下提供一篇。
给大家参考!
今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级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2019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级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2019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级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级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级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
规章制度。
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协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上海市律协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
(3)地市级律协组织建设。重庆市结合直辖市行政层级设置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依托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设立区县分会。分会作为协会在各区县的工作联络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区县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协会职能在区县的延伸。分会负责人由各区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管理部门负责,不设专职工作人员。与设立区县律协相比,设立区县分会减少了协会管理层级,更有利于统筹利用行业管理与服务资源,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的效率。
3、抓牢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并提升律师福利水平。
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福利水平。山东省律协配合省司法厅、省地方税务局于2019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律师争取行业税收政策;配合省司法厅、省物价局于2019年3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收费更加规范。为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在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各市律协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济南等11个市已为全体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烟台等10个市组织律师定期查体。
4、体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
各地律协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主体作用,发挥“两委”的职责功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律协以政府重大活动为平台,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抱团”形式,共同参与政府搭台的重大活动。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人员,为扩大交流、规范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2019年开展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
5、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协会律师培训方式。
各地各级律协开展了针对性、专业化、即时性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认可与欢迎。浙江省律协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通“浙江律师培训网”,为全省律师免费提供在线网络培训,是全国律协系统首家开通律师培训网的省级律协。制定了《律师调解业务操作指引》等12个业务规范,同时出版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等出版物。
6、重视社会责任,着力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江苏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协秘书处组织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在各地市民广场统一开展了“全省千名律师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以“凝神聚力共谋发展,同舟共济化危为机”为题,大力宣传律师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7、加强诚信建设,致力律师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北京市律协专设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纪处委),纪处委设调查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分别由调查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协已初步制定了《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调解规则》、《听证程序》等相关规则。
8、重视失衡现象,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协建设。
广东省律协及福建省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强调了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省内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协会的扶持帮助方面,福建省律协2019年设立了“行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发展滞后的市级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全省9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帮扶制度。
9、实践两个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各地律协在践行“两结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关的探索。河南省律协在两方面强调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的有利效果: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重要人事安排提供政治保障,在审查主要候选人资格及推荐秘书长人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制定会费收缴标准以及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会费收缴工作。
1、三级架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影响了地方律协工作职能的发挥。湖北、湖南、河北3省律协的调研报告中均指出,由于目前省级律协与基层律协的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基层律协工作的开展。
2、基层律协与同级律管机构重合,造成协会比较缺乏独立活动能力。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地市级律协实现“两分开”的仅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总数的29%,绝大多数地市级律协存在与司法行政机关过度依赖的关系。如黑龙江省共有13个市(地),加上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除森工总局外都成立了律师协会,全部与当地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基层律协基本建设仍显薄弱,自身规范化运作压力很大。由于存在上述第1、2项问题,各地在基层律协建设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如湖北省律协指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市州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能按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时换届,全面履行职能的协会不多。河北省、山西省、云南省律协也认为,基层律师协会建设薄弱,主要体现在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人力不足、流动较大上。多数州市级律协秘书处没有专职人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往往疲于应付。
4、律师协会规则制度不够健全,自身组织建设水平仍然欠缺。各地律协均指出,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仍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改进。如河北、宁夏律协尚未制定自己的章程,河北省、市级律协均未设置监事会,影响了律协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宁夏律协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秘书处借住在司法厅,也没有专门的编制。云南省律协指出,目前各级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服务律师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能力仍需提高。
5、秘书机构建设尚待加强改进,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作用有待发挥。湖北、宁夏、山东、黑龙江律协均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行业引导、业务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6、地方律协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在维权和改善执业环境方面作用有限。由于体制因素和自身社会地位难以被公权力机关认同等原因,多年来地方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虽竭尽全力却难有作为,在为律师争取解决“三难”问题、改善执业环境方面虽不懈努力却收效甚微。
7、地方律协建设差异现象普遍,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比较突出。广东、福建、宁夏及云南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提及,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律师地域分布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会费收入不平衡,进而导致律协协调建设的障碍。
8、律协行业管理规律把握不足,对律师及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不够。广东省律协认为,目前律协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较为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少律师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实的生存压力,其对于业务理论研究的热情和积极性逊于开拓案源和办理业务。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级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级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2、细化落实两个结合,协调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山东省律协指出,要处理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会商、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律师协会对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事前汇报、事后报备。加强信息沟通,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将省级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地方调研报告篇七
为加快我县文化事业建设,加大文化产业开发,推动我县民族文化产业培育、发展壮大,实现文化强县的战略目标,日,县xxx会民工委、财工委在时副主任的带领下,到县文化体育局进行了关于泸西县民族文化建设工作的调研。
一、近年来民族文化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的文化工作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彝族文化为主打,努力实施“民族文化工程”、“精品工程”,在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打破地域界限,优化组合艺术生产要素,提高精神产品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同时,逐步完善运作机制,加快人才培养,挖掘本土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使全县民族民间文化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挖掘、整理、保护、传承我县传统民族文化。
根据《云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和《云南省民族传统文化普查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县开展了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工作,并报请州政府审批,将“泸西县永宁乡城子村汉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等四类17个项目公布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其中,传统文化保护区1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之乡3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7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项目6个。今年还争取资金万元对7个文化传承人进行了补助。在17个项目中,重点对向阳乡阿乌族的“古代兵器舞”和“泸西木雕”进行了深挖。其中,把《泸西木雕》的制作技艺和工艺制成光碟,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文化厅,申报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20xx年,我县投资70余万元修复了西寺,投资90余万元对逸圃、石洞村汉代文化进行考古发掘,使我县悠久的民族文化资源得到传承和保护。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今年县文体局充分发挥文化部门职能作用,针对土地开展整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文艺队下乡演出,宣传相关政策。此外,为推进烟农文化学校建设,我县文化馆组织开展了文艺进村演出活动,并创作了四口快板《说说烟农学校》、小品《烟嫂烟哥哥》等文艺节目,将烤烟生产和烟农文化学校建设的互惠互利,用文艺形式活灵活现地展现出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快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万元在午街铺镇凤舞村和山林哨建盖了民族文化培训室、活动室和陈列室,投资90万元即将开工建设永宁、旧城、三河文化站,投资40万元建设旧城村民族文化广场,投资万元在午街铺镇11个村委会建设了11个篮球场。县文化馆还充分利用阿庐文化中心、秀山休闲广场等条件较好,人口集中的地方,积极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娱活动,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存在问题。
调研组在认真听取了县文化体育局的工作汇报和走访了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之后,一致认为:当前我县的民族文化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之下,紧紧围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有目共睹的成就,在人才培养,本土文化的挖掘、保护、传承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也做出了突出成绩,但是,由于一些客观条件的制约和束缚,我县民族文化工作依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文化工作的开展。
由于我县本身就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支较难平衡,建设和吃饭的予盾十分突出,各级财政对民族文化建设的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对文化工作的重视下,也千方百计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进行了群众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许多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文化建设大项目,大资金无法落户我县,使我县缺少建设民族文化的大手笔,给文化工作建设带来了极大的制约和困扰。再者由于各级财政尚有不少迫在眉睫的民生问题都无法解决,根本不可能充分顾及到看似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文化事业,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文化工作爱谈不爱投的局面。
地方调研报告篇八
发展新的新闻业态,更好地引导与服务基层群众,是新时代对县级融媒体的要求。而新的新闻业态对媒体人才结构和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培养融媒体理念,提升全媒体技能,打造一支既有传统媒体素养,又具有新媒体生产技能,还具备一定管理经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是县级融媒体发展的重要任务。当下,县级融媒体人才匮乏,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本文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探讨。
网络和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信息传播方式根本性变化。主流媒体如何适应这种变化,提升新闻的传播力和引导力,xxx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是我们党适应信息化社会和全媒体时代发展大势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县级媒体处于基层,具有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的责任,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自然被提升到国家文化建设的战略高度。
xxxxxx在谈到媒体融合时强调: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上述这些融媒体功能和任务,自然离不开人力资源支撑。2016年2月19日,xxxxxx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媒体竞争关键是人才竞争,媒体优势核心是人才优势。融媒体时代需要什么样素质的人才,如何培养,构建怎样的人才结构和人才机制才能适应融媒体发展需求,这是县级融媒体当前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融媒体时代对新闻人才的素质要求。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新传媒系主任杨溟认为,在媒体融合的环境下,新媒体人才要具有复合型的媒体能力和素养,只有传统的采、写、编、评技能是不够的,还要有设计、整合营销、全媒体报道等能力。懂得融媒体时代新闻传播规律,深谙新媒体平台采编与制作流程、拥有传媒管理与经营等综合能力,成为县级融媒体的人才追求。
(二)掌握全媒体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