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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调查报告(实用8篇)

小编:温柔雨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低保调查报告篇一

为了全面了解xx县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状况,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县政协工会界委员活动小组于xx年第三季度开展了全县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低保状况大调查活动。调查期间,我组委员深入困难企业、走访困难职工,不仅了解到了这部分职工的生活状况,而且增进了与困难职工的感情。调查结束后,委员们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对今后如何落实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低保与帮扶工作提出一些新的想法。

我们这次调查范围函盖县属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共计20余家,涉及职工3600余人。调查显示,在这部分职工中,困难职工2600多户,占职工总数的72%。包括809户特困职工,82户单亲困难职工,他们绝大多数散居在全县各乡镇村组或城镇社区,普遍存在“三难”:大部分困难职工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就业技能偏弱,表现为就业难;部分困难职工家庭收入难以维持最低生计,企业的破产倒闭,单位无能力为职工交缴医保金,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表现为就医难;由于原企业已停产或破产,养老保险金已欠缴多年,个人部分也无力缴纳,少数职工到退休年龄,退休手续无法办理,表现为退休难。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通过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劳务输出、扩大低保、实施帮扶等措施,使原有的一批困难职工摆脱了贫困,但是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我县传统产业陷入困境,部分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企业职工出现了失岗位减收入的势头。特别是有一批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不说找工作,甚至连申报低保所必须具备的文化知识也成问题,他们的沟通、协调、交流、表达能力太差,还存在走程序的困难,缺乏办手续的耐性,回乡或到社区后,又不主动向乡镇、社区反映情况,缺乏必要的联系,本来符合低保条件,但至今还未享受低保户的待遇。

我县县属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的少数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未能落实低保待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区(村组)人员编制少,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社会管理不到位,这是问题形成的社会原因,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职工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

(一)依赖意识太强。职工们大都认为,在国有(集体)企业干了大半辈子,曾经做出过贡献,企业政策性倒闭或破产,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职工下岗,国家不会不管,总觉得主动向老家要粮食,向政府要低保,给工会要救济丢人。只要等就有希望,没有了进取心,生活态度消极,“自我造血”动力不强,这种不作为的态度和等靠要思想,使得自己该做的没做好,该得的得不到。

(二)观念转变滞后。调查显示,一些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及子女就业意向调查的结果表明,99%的只想在本地求职就业,哪怕是本地月工资低也不愿外出谋业,疼儿惜女,爱妻难别,穷家难舍,扑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根本原因还是工人老大哥的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守旧的观念没有破除。思想观念上的落伍,自然也就形成了物质生活上的掉队,论文化不比农民低,论技术不比农民差,论能力不比农民弱,结果创业就业无能力,申请低保又无脸面,守着家人收获的依然是生活上的.捉襟见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社会管理困难。近年来,一是由于城市拆迁、困难职工户流动等因素使许多困难职工已不能在原址居住,造成一个社区(村组)的管理对象分布在几个社区(或几个居民小组),不能适时调整;二是尚未改制(或已改制)企业的职工档案未(或未及时)向社区(乡村)移交,社区干部担心造成低保工作漏洞,出现骗保者欺骗组织的现象,给低保手续办理与低保管理增加了难度。

(一)思想要重视。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必须充分关注、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困难职工都曾经为国家建设和企业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了支持改革,他们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离开坚守多年的工作岗位,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如果他们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在思想上对改革产生误解,对政策产生怀疑,以致情绪低落,破罐子破摔,牢骚满腹。如果忽视了这部分弱势群体,忽视了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在诉求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极易酿成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同时,改革开放的果实不能平等分享,就不能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温暖,就不会有全面的小康社会,更不可能构建好和谐社会。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诉求主渠道作用,反映他们的呼声,维护他们的权益,解决他们的困难,成为他们的代言人。

(二)措施要得力。切实解决职工困难,需要动真情,出实招。一要从建立公共财政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足额保障”,为全县散居在社区(乡村)的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尽快落实低保待遇。二要充分发挥驻企业“双联”帮扶工作队与参联单位的作用,继续通过开展“一帮一”扶贫帮困活动,指导协助困难职工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低保待遇。三要建立部门合作联动机制。由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经信、工会、民政、乡镇、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办理程序上提供方便,采取集中调查摸底、集中统一办理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散居困难职工办理低保手续,落实低保待遇提供便利。真正地把困难职工低保工程,打造成为深受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好评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三)政策要倾斜。在落实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低保待遇的同时,要适当兼顾我县县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分散居住的特点,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一是以社区为单位,允许困难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困难职工医保问题。二是最大限度地将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通过“金秋助学”等多项救助活动,让困难职工子女也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不因贫穷而辍学,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三是扩大低保范围,现应保尽保足额保障。减免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中应退未退人员的养老统筹滞纳金,让困难职工切实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把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爱政策落到实处。

低保调查报告篇二

本文目录。

为了全面了解xx县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状况,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县政协工会界委员活动小组于xx年第三季度开展了全县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低保状况大调查活动。调查期间,我组委员深入困难企业、走访困难职工,不仅了解到了这部分职工的生活状况,而且增进了与困难职工的感情。调查结束后,委员们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对今后如何落实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低保与帮扶工作提出一些新的想法。

我们这次调查范围函盖县属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共计20余家,涉及职工3600余人。调查显示,在这部分职工中,困难职工2600多户,占职工总数的72%。包括809户特困职工,82户单亲困难职工,他们绝大多数散居在全县各乡镇村组或城镇社区,普遍存在“三难”:大部分困难职工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就业技能偏弱,表现为就业难;部分困难职工家庭收入难以维持最低生计,企业的破产倒闭,单位无能力为职工交缴医保金,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表现为就医难;由于原企业已停产或破产,养老保险金已欠缴多年,个人部分也无力缴纳,少数职工到退休年龄,退休手续无法办理,表现为退休难。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通过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劳务输出、扩大低保、实施帮扶等措施,使原有的一批困难职工摆脱了贫困,但是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我县传统产业陷入困境,部分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企业职工出现了失岗位减收入的势头。特别是有一批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不说找工作,甚至连申报低保所必须具备的文化知识也成问题,他们的沟通、协调、交流、表达能力太差,还存在走程序的困难,缺乏办手续的耐性,回乡或到社区后,又不主动向乡镇、社区反映情况,缺乏必要的联系,本来符合低保条件,但至今还未享受低保户的待遇。

我县县属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的少数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未能落实低保待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区(村组)人员编制少,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社会管理不到位,这是问题形成的社会原因,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职工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

(一)依赖意识太强。职工们大都认为,在国有(集体)企业干了大半辈子,曾经做出过贡献,企业政策性倒闭或破产,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职工下岗,国家不会不管,总觉得主动向老家要粮食,向政府要低保,给工会要救济丢人。只要等就有希望,没有了进取心,生活态度消极,“自我造血”动力不强,这种不作为的态度和等靠要思想,使得自己该做的没做好,该得的得不到。

(二)观念转变滞后。调查显示,一些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及子女就业意向调查的结果表明,99%的只想在本地求职就业,哪怕是本地月工资低也不愿外出谋业,疼儿惜女,爱妻难别,穷家难舍,扑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根本原因还是工人老大哥的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守旧的观念没有破除。思想观念上的落伍,自然也就形成了物质生活上的掉队,论文化不比农民低,论技术不比农民差,论能力不比农民弱,结果创业就业无能力,申请低保又无脸面,守着家人收获的依然是生活上的捉襟见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社会管理困难。近年来,一是由于城市拆迁、困难职工户流动等因素使许多困难职工已不能在原址居住,造成一个社区(村组)的管理对象分布在几个社区(或几个居民小组),不能适时调整;二是尚未改制(或已改制)企业的职工档案未(或未及时)向社区(乡村)移交,社区干部担心造成低保工作漏洞,出现骗保者欺骗组织的现象,给低保手续办理与低保管理增加了难度。

(一)思想要重视。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必须充分关注、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困难职工都曾经为国家建设和企业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了支持改革,他们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离开坚守多年的工作岗位,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如果他们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在思想上对改革产生误解,对政策产生怀疑,以致情绪低落,破罐子破摔,牢骚满腹。如果忽视了这部分弱势群体,忽视了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在诉求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极易酿成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同时,改革开放的果实不能平等分享,就不能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温暖,就不会有全面的小康社会,更不可能构建好和谐社会。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诉求主渠道作用,反映他们的呼声,维护他们的权益,解决他们的困难,成为他们的代言人。

(二)措施要得力。切实解决职工困难,需要动真情,出实招。一要从建立公共财政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足额保障”,为全县散居在社区(乡村)的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尽快落实低保待遇。二要充分发挥驻企业“双联”帮扶工作队与参联单位的作用,继续通过开展“一帮一”扶贫帮困活动,指导协助困难职工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低保待遇。三要建立部门合作联动机制。由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经信、工会、民政、乡镇、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办理程序上提供方便,采取集中调查摸底、集中统一办理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散居困难职工办理低保手续,落实低保待遇提供便利。真正地把困难职工低保工程,打造成为深受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好评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三)政策要倾斜。在落实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低保待遇的同时,要适当兼顾我县县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分散居住的特点,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一是以社区为单位,允许困难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困难职工医保问题。二是最大限度地将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通过“金秋助学”等多项救助活动,让困难职工子女也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不因贫穷而辍学,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三是扩大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足额保障。减免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中应退未退人员的养老统筹滞纳金,让困难职工切实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把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爱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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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爱民生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

工作计划。

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会派出了调查组,在黄志勇副主任的带领下,到了县民政局,听取了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股室的工作汇报,还分别在太保镇、禾洞镇、永和镇、小三江镇、福堂镇、吉田镇召开了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民政办和部分村委会干部、县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视,自始至终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是成立机构。县、镇分别成立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做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低保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实施方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对一些特困户还给予适当的倾斜,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强化管理。我县农村低保1997年4月正式实施,经过xx年的不断完善,农村低保总数达到3892户10296人,基本达到了应补尽补的工作要求;四是确保资金投入。为着力解决低保对象关注的实际问题,今年低保对象比去年2081户8330人增加了1811户1966人,人数增幅大,县政府在自有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解决了按县级30%配套资金240多万元,确保低保金按时发放给低保对象。大大加快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展。

具体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营造良好的工作平台。在抓好低保工作规范,业务指导,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责任,抓好政策宣传;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调查摸底审报、低保金发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会干部也积极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由于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极为重视,但仍有少数干部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县政府的事,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对政策宣传,正面引导不够到位,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争着要低保,特别是在每年9月份调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对象怨气连天,不愿脱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镇、县部门上访,给低保工作带来不小压力。

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做到严格把握政策,规范审批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低保对象得到了实惠。但由于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性收入难以确定,增加收入不稳定,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加上许多群众不积极配合,高收低报,造成调查情况有些失真,核实收入失准;二是低保成份复杂,人户分离情况较多。家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和掌握,加上又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给家庭经济收入测算带来困难,低保对象难确定。三是边缘人群难以区分。对于家庭人均纯收入的保障标准附近的农户,往往把握不准,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低保工作有效开展。

实行农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减轻贫困农民的生活危机,从而使他们能够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保障水平比较低,农村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够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村低保户虽然一时基本解决生活困难,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学或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贫,加上我县属少数民族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也越来越多,我县财力有困难,所需配套资金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情况,无法达到应补尽补。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资金落实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障,规范管理是根本,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监督。因此,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让更多的群众积极走出低保,切实把党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镇、村各级的共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把这项德政善举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准确界定家庭收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确定对象;三是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把关,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一是县政府要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高补助标准;三是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贫开发和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让更多贫困家庭脱离低保救助,脱贫致富。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xx年6月3日。

低保调查报告篇三

农村低保重点在强化日常监督核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建议强化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一)加大农村低保制度宣传力度。一是不断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引导。采取会议、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宣传,将农村低保制度本质及内涵层层宣传落实到乡镇村组、社区,确保低保政策宣传面达100%,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到位,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农村低保救助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赡养老人看作每个人的一件善事、大事实践。三是加强低保公示制。加强公示制,低保对象实行常年公示,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定期清查低保中的边缘户,随时减退条件好转家庭人员,加大社会各界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理性甄别农村低保对象。甄别农村低保对象不限于其表面现象。实事求是调查了解全家、子女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衡量是否属于保障对象。部分农村居民房屋陈旧,家徒四壁,表面现象符合低保条件,实际子女在城区买房买车的,做生意,有固定工作等,老人因不习惯城市生活或不愿跟子女生活留在农村,这种叫隐形富裕家庭,按照家庭整体实际情况,子女有赡养能力,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老人,不符合低保条件。

(三)聘请低保监督员,多方参与监督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一是乡镇聘请低保监督员。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少事情多,一人多岗,无法全部精力投入到民政工作,对详实做好新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和老户核查有一定困难。以钱养事聘请民政工作人员,无资金渠道。建议聘请有责任人心、正义感的群众或乡镇干部职工为低保监督员,参加低保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在开会发言上对低保家庭收入、财产情况是否纳入保障范围提出意见。二是市县级民政部门聘请低保监督员。近年来,多部门关注低保政策实施,建议聘请人大、政协、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审批会议,多方参与监督低保政策实施,彰显社会救助公平性。

(四)规范农村低保办理程序,做到应保尽保。规范农村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查、公示环节,农村低保填写规范格式申请,写明子女身份信息、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做好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填报入户调查表;组织好民主评议会,做到公正、公平,首先宣讲政策,一一介绍申请家庭情况,确保低保对象准确,拟纳入低保对象必须村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上报乡镇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按30%入户抽查,将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对于享受低保家庭进行长期公示。

(五)加快建立居民家庭信息核对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数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完成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自动比对,确保数据信息科学准确。该机制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户籍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与救助工作相关的信息。准确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准确甄别农村低保对象,杜绝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等农村低保问题发生。从而提升城乡低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率。

低保调查报告篇四

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爱民生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计划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会派出了调查组,在黄志勇副主任的带领下,到了县民政局,听取了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股室的工作汇报,还分别在太保镇、禾洞镇、永和镇、小三江镇、福堂镇、吉田镇召开了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民政办和部分村委会干部、县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近年来,县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视,自始至终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是成立机构。县、镇分别成立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做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低保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实施方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对一些特困户还给予适当的倾斜,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强化管理。我县农村低保1997年4月正式实施,经过xx年的'不断完善,农村低保总数达到3892户10296人,基本达到了应补尽补的工作要求;四是确保资金投入。为着力解决低保对象关注的实际问题,今年低保对象比去年20xx户8330人增加了1811户1966人,人数增幅大,县政府在自有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解决了按县级30%配套资金240多万元,确保低保金按时发放给低保对象。大大加快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展。

2、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具体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营造良好的工作平台。在抓好低保工作规范,业务指导,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责任,抓好政策宣传;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调查摸底审报、低保金发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会干部也积极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由于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1、宣传不够深入,认识不够到位。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极为重视,但仍有少数干部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县政府的事,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对政策宣传,正面引导不够到位,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争着要低保,特别是在每年9月份调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对象怨气连天,不愿脱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镇、县部门上访,给低保工作带来不小压力。

2、收入核定难,动态管理难以到位。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做到严格把握政策,规范审批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低保对象得到了实惠。但由于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性收入难以确定,增加收入不稳定,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加上许多群众不积极配合,高收低报,造成调查情况有些失真,核实收入失准;二是低保成份复杂,人户分离情况较多。家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和掌握,加上又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给家庭经济收入测算带来困难,低保对象难确定。三是边缘人群难以区分。对于家庭人均纯收入的保障标准附近的农户,往往把握不准,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低保工作有效开展。

3、低保农户收入渠道不宽,农户返贫现象突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减轻贫困农民的生活危机,从而使他们能够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保障水平比较低,农村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够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村低保户虽然一时基本解决生活困难,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学或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贫,加上我县属少数民族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也越来越多,我县财力有困难,所需配套资金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情况,无法达到应补尽补。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资金落实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障,规范管理是根本,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监督。因此,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让更多的群众积极走出低保,切实把党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镇、村各级的共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把这项德政善举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准确界定家庭收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确定对象;三是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把关,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扩面力度。一是县政府要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高补助标准;三是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贫开发和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让更多贫困家庭脱离低保救助,脱贫致富。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xx年6月3日。

低保调查报告篇五

申请对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即低保标准上浮20%)的子女,今年被录取高中(含职高)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可向吴兴区慈善总会申请。

今年被录取大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学生,一律向湖州市教育局(学校)申请,符合助学条件的市教育局将统一安排,本不会再接受申请。

可享受的帮扶政策:

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的标准为:高中(含职高)元。

城乡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标准为:高中(含职高)1000元。

2、吴兴区慈善总会文件关于开展贫困家庭少儿先天性心脏病二期救治活动的通知)。

申请对象:

一是户籍在本区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16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二是在吴兴区务工满2年,并签有劳动合同的外地民工家庭,随父母来湖生活的16周岁以下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

我们通过大学学习之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激发自己的学习激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样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工作做准备,参加假期的乡村支教活动,把我们学习书本的知识投身于实践中。

可享受政策:

这些年,随着国家和各地方的宣传力度的加大,以及自身或周围人的切身感受,大多数人对城市低保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也从最初开展时的不信任渐渐体会到其中的益处,特别是低保户们,在困难的时候感受到了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爱。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低保户对社区低保工作普遍持满意态度。管理低保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态度好,工作认真负责。

看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对目前的环境有些忧虑呢?对,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保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废弃电池和塑料袋要处理好;多植树造林,不践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护环境,我们责无旁贷!

自铁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铁西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后,我院积极参与配合,立即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对全院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四、社区帮扶困难群体。

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的采访,发现社区帮扶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不少。

1、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社区居民不配合的问题。

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是低保户,所以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会在每次活动时获得一些赞助帮助。当一部分人没有得到共建的商业单位所提供的钱物时,就会抱怨社区居委会不公平。有的困难群众在寻求社区居委会帮助时态度比较差,认为居委会为他们服务是理所应当的,应该替他们做好一切的工作。

解决方案建议:

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会有人想方设法加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的压力和难度。

解决方案建议:

据调查,我国现有盲人500多万,低视力近千万人,尤其是在儿童及青少年当中,患病率极高。

低保调查报告篇六

为促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到密水、阚家、大牟家、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部分低保户,召开了由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城乡低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市共有14998户、26391人享受低保,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有1795户、3950人,占全市城镇居民人口总数的2%;享受农村低保的有13203户、22441人,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口总数的3.5%。

(一)低保工作有法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为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救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政策标准、救助对象、违规低保查处等事项,严把入保关口、依法施保。市民政局对于各镇街区每个季度新增低保对象,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确保低保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低保扩面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高密市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调度会、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措施,确保了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低保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低保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印制了《低保对象须知》,发放到了每个低保户手中。同时,还翻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发放,让群众深入了解低保政策。

(二)审批程序运转有序,低保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核实既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对低保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市政府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特困户、比较困难户和一般困难户分90元、70元、50元三档发给低保金,平均70元,防止了“一刀切”。对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对象每个季度入户核查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的则予以取消。二是张榜公示。对新增或调整的低保对象在报纸和网站上同步进行公示,并把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在报纸上进行刊登,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民主审批审核。农村低保工作,将初审权放到了各镇街区,对于新增农村低保家庭由村居、镇街区或中心社区进行评议、推荐、审核,由各镇街区政府或办事处审批。城市低保工作,由民政部门集中管理,在村居和镇街区评议推荐、审核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逐户进行审核评议。

(三)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我市城镇低保工作从1997年启动,随着物价指数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1000元即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336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50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170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从1996年启动,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400元,调整为140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33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70元。财政部门将城乡低保资金作为重点民生保障资金予以优先足额安排,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通过涉农“一卡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了低保金发放更加安全、透明、快捷。20xx年全市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2043万元,比20xx年增加372万元,增长22.3%,是20xx年城乡低保金支出的4.2倍。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调查情况看,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进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低保户对低保政策了解不够,只知道自己是低保户,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的甚至连低保金发放多少,如何领取都不了解。二是部分被取消低保资格的群众,由于缺乏对低保条件、退保理由的了解,加上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不到位,使其存在不满情绪,激化了干群矛盾,导致信访。三是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加上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低保扩面工作的展开,出现争着“要低保”的问题,给基层低保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压力。

(二)拆户参保现象普遍存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在参加低保时,要整户推进,但从调查情况看,拆户参保现象还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对整户保缺乏刚性要求,缺少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纵容了拆户保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低保政策,只考虑到自身便于工作开展。

(三)低保程序操作不够规范。个别村居在办理城乡低程中,存在村居负责人大包大揽、评议过程不规范甚至缺失、入户调查走过场、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不及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滋生了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等现象。个别村居由于干群关系不和谐、村集体凝聚力不强、干部威信差,在低保户评选过程中问题突出、困难重重,低保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困难群众得不到应有保障。

(四)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由于当前就业的多样性、居民收入的隐蔽性和不稳定性,导致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难以准确核定。如房产、储蓄、隐性收入和劳务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老年人赡养费收入无法确定;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加之有些单位受“老好人”思想影响,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从而出现有些申请低保的群众故意隐瞒收入混保骗保,也大大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低保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城乡低保制度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一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要采取张贴标语、宣传栏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二是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要将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尤其要做好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宣传、教育和解释说明工作,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各镇街区民政助理、各社区(村居)负责同志的城乡低保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二)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完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实施阳光操作。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审制度、公示制度等,入户调查、公示、审核等程序要规范、严谨、透明,不能简化、走过场,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开展集中检查。建议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各村居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格进行集中检查,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应退未退等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指导,特别是评议阶段,要动员各个阶层的群众参加,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建立城乡低保信访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

(三)变“输血”为“造血”,缓解低保工作的压力。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全力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给予其物质救助的同时,市政府及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扶持他们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要多渠道为低保户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对这些低保对象的免费工作技能培训,积极为其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支持;低保户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市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就业;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低保户,要优先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的付诸实施,限度地确保不出现“低保养懒汉”现象,使低保对象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尽快走出低保行列。

(四)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监督低保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各类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民政部门要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按政策办事,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混保骗保等行为的发生,防止低保资金流失。建议由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的调查量化,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较好地解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的问题。各镇街区、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也要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的评议、推荐、审核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低保调查报告篇七

**市根据《**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13〕18号)和《**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民政规〔2013〕1号)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了《**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制度》,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思考。

一、基本情况。

从2015年1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和城乡专项整治工作,对低保人员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实际财产及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截止9月底,核查农村低保25113户29843人,动态净退出17200户20755人。对于应保未保新增户一一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层层审核,严格依照五个必须、九个不准甄别对象,按程序办理。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委政府对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非常重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分别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以两办的文件下发,成立了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由镇(办、处、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是积极组织动员。5月4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动员会,7月7日召开城乡低保等惠民政策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20个镇(办、处、区)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参加,积极配合支持共同参与。三是加强督办检查。成立由市委政府督查室、纪检、财政、民政等组成的督办检查工作小组,并在5月-9月对全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督办期间发现问题,及时与镇(办、处、区)主要领导、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进行沟通、整改,上下一体,合力做好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市民政局组建10个工作专班定期对联系镇(办、处、区)检查指导,积极帮助召开启动会,协助基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是组织保障得力。20个镇(办、处、区)制定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驻点干部包干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按标施保工作的实施。

(二)严格政策,强化宣传。针对农村低保难以甄别,我们印制发放了3万份《致农村低保对象的一封信》给低保对象,对于应该纳入的和退出的对象做了详细分类,让低保对象对照五个必须、九个不准衡量自身是否保障对象或清退对象,且在主要街道、村(社区)张贴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政策标语,以镇(办、处、区)为单位举办现场会与培训班,广泛宣传低保等惠民政策。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利用媒体、报刊、网站、标语宣传低保动态管理做法,加强低保信息平台建设,力求政策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三)查找原因,突出重点。对按标施保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和突出问题,按照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家庭拥有汽车、非移民搬迁拥有两套(含两套)以上房产的、有退休金等家庭,死亡和外迁注销等类别,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在摸准底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全面进行清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严格把关。20个镇(办、处、区)及时做好整治工作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认真整理汇总,实行村、镇、市三级核定,并在按标施保和专项整治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信访、设置举报电话,及时解决按标施保实施过程中纠纷和矛盾,确保无漏报与错报现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低保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做到一户一卡,每月资金按时到账,确保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

(五)完善政策,确保成效。对于群众争着吃低保、要低保现象的原因是想享受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的根源后,我们积极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一是积极探索做好救急难的试点工作,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力度。2015年从以前30万元临时救助款增加到100万元下拨到镇(办、处、区)用作临时救助、救急难,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解决群众特殊困难,减轻专项整治的工作压力。二是加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解决群众只有吃低保才能解决困难的思想偏差问题,转变基层对低保指标的错误认识。

(六)坚持标准,抓常管长。城乡低保涉及面广、任务重、群众期盼性高、风险大,层层把好程序关、理顺低保管理环节,是保证国家惠农济困政策落实的关键。一是按政策施保。低保政策的核心是以户籍、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确定对象。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低保,不能以某一群体来划线划档,不能将低保政策与其他政策捆绑执行。二是按标准施保。7月**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要按照标准把对象审批准。通过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要做到让低保制度正本清源,把该保障的对象搞准。三是按收入施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我们研究制定了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的评估标准,收入核算评估标准确定了,按家庭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核定低保对象及保障补助。四是按程序施保。严格规范低保操作程序,做到入户调查核实收入、民主评议公平公正、公开公示高度透明,审核审批程序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市属于**山区贫困县市,由于南水北调移民面大,群众收入来源少、不稳定、变数大等原因,存在信息平台未互通收入核定不准确、基层力量薄弱动态管理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够群众认识有偏差和管理手段落后低保对象核定不准确等问题。

(一)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仍然难以规范。一是家庭收入难以核实。农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造成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二是家庭成员难以界定。特别是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把有赡养能力的女儿(特别是出嫁)、(外)孙子女这类人员不计算为赡养义务人,采取人户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来申请低保,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二)基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核查工作难度大。在工作中,农村低保对象则由于人数多,地点分散,且交通不便,仅新增对象入户调查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证,更谈不上每半年还进行一次的低保对象复查,这样的工作量已经是超负荷运转。同时,随着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工作在数量和难度继续增加。原有力量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造成了不能及时掌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情况,形成低保待遇的常规化、工资化、终身化的现象。在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和专项整治过程中,因工作力量薄弱,大批低保对象取消,存在一刀切现象。

(三)群众在思想上仍然存在偏差。一是群众对低保政策依然认识不够。很多群众仍然会因病、因残和年龄大等原因要求低保,而不考虑低保条件,形成上访和缠访现象。二是仍然存在攀比现象。有些人没有吃透低保政策,对自己家庭生活状况缺乏正确估价,盲目的认为别人能享受低保待遇自己也能享受,要求纳入低保或者要求提高标准,若没达到目的,则认为不公平,进而到上级部门上访。三是农村居民文化素质不高,道德修养低下,相互嫉妒、嫉恨思想较严重。按标施保工作评议过程中存在越贫越评不上、家族式拉票、相互选,把公平公正民主评议活动变成村民间拉关系评选活动,存在被评议通过的对象不一定完全符合低保条件。四是群众对低保判定标准有个体化差异化。评议中出现分歧,意见不一致。有很多人评议时认为自己或家族没享受低保,其他家庭也不能享受,非心目中对象评议上低保,有人举报上访吵闹指责某某不该享受低保,恶意蓄势带来不稳定,影响低保政策执行。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手段落后。我市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信息核对中心,制定了《**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工作人员也已到位,信息核对运行不畅,社会救助与公安、人社、工商、卫生、住建等部门网络共享信息平台还未互通,对低保对象的家庭变动状况不能准确掌握,形成城乡低保核定存在三难。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家庭情况调查难、低保对象清退难。

四、建议。

农村低保重点在强化日常监督核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建议强化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一)加大农村低保制度宣传力度。一是不断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引导。采取会议、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宣传,将农村低保制度本质及内涵层层宣传落实到乡镇村组、社区,确保低保政策宣传面达100%,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到位,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农村低保救助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赡养老人看作每个人的一件善事、大事实践。三是加强低保公示制。加强公示制,低保对象实行常年公示,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定期清查低保中的边缘户,随时减退条件好转家庭人员,加大社会各界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理性甄别农村低保对象。甄别农村低保对象不限于其表面现象。实事求是调查了解全家、子女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衡量是否属于保障对象。部分农村居民房屋陈旧,家徒四壁,表面现象符合低保条件,实际子女在城区买房买车的,做生意,有固定工作等,老人因不习惯城市生活或不愿跟子女生活留在农村,这种叫隐形富裕家庭,按照家庭整体实际情况,子女有赡养能力,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老人,不符合低保条件。

(三)聘请低保监督员,多方参与监督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一是乡镇聘请低保监督员。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少事情多,一人多岗,无法全部精力投入到民政工作,对详实做好新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和老户核查有一定困难。以钱养事聘请民政工作人员,无资金渠道。建议聘请有责任人心、正义感的群众或乡镇干部职工为低保监督员,参加低保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在开会发言上对低保家庭收入、财产情况是否纳入保障范围提出意见。二是市县级民政部门聘请低保监督员。近年来,多部门关注低保政策实施,建议聘请人大、政协、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审批会议,多方参与监督低保政策实施,彰显社会救助公平性。

(四)规范农村低保办理程序,做到应保尽保。规范农村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查、公示环节,农村低保填写规范格式申请,写明子女身份信息、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做好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填报入户调查表;组织好民主评议会,做到公正、公平,首先宣讲政策,一一介绍申请家庭情况,确保低保对象准确,拟纳入低保对象必须村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上报乡镇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按30%入户抽查,将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对于享受低保家庭进行长期公示。

(五)加快建立居民家庭信息核对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数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完成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自动比对,确保数据信息科学准确。该机制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户籍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与救助工作相关的信息。准确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准确甄别农村低保对象,杜绝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等农村低保问题发生。从而提升城乡低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率。

低保调查报告篇八

4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路线教育征求群众意见会议。会上,部分来自基层人大代表反映农村低保存在着低保程序不到位、保障对象不准确、低保政策不落实等问题,请求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们意见,当即决定组织专班对代表们的意见进行调查了解。调查组选择了经济状况、人口数量中等偏下,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较强,低保对象覆盖面较广的涂家垴镇南阳村作为样本进行调查了解,形成了该调查报告。

南阳村位于梁子湖区涂家垴镇东南部,全村现有12个自然湾11个村民小组,有村民296户1347人。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年收入3660元。截止到2014年4月,全村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5户94人,人均补助水平为117.4元。其中,一类对象2户2人,占享受人口的2.1%,人均月实际享受额480元;二类对象8户12人,占12.8%,人均月实际享受额223.3元;三类对象47户80人,占85.1%,人均月实际享受额93.5元。在册55户低保对象中,家庭总人口为148人,实际享受低保人口94人。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进行救助,以满足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这一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增加低保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低保规范管理,为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困难群众的普遍赞誉。然而,通过对南阳村的调查了解和综合分析,我们感觉到农村低保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

(一)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还较严重。就在我们进入南阳村村委会了解情况过程中,一位大嫂笑嘻嘻问村干部是哪里来客时,村干部说:“是区里来帮助我们解决低保问题的领导”。该大嫂说:“哦,那你还有些关系啊,把他们都搞来了”。一位普通老百姓朴实话语中透露出的群众眼里低保工作形象,让我们心头一紧。而在具体调查中我们更是了解到,该村在册对象中有5户家庭明显不符合条件,有的还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富裕户。据经办人员反映,他们中有的是领导干部亲戚,有的是区、镇干部的朋友关系,有的是到相关部门闹访缠访对象。他们通过打招呼、下指示要求村里借假评议、真盖章等途径纳入了低保。

(二)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现象还较突出。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未能及时纳入。据村里反映,该村有6户主要劳动力重病(癌症),丧失了收入来源的家庭没有享受低保。二是在册对象中“撒胡椒面”。南阳村在册农村低保对象55户94人,而这55户中实际家庭人口为148人。这些享受人口只占家庭总人数的63.5%。我们也粗略统计了在册对象,真正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的只有29户51人,有26户54人未纳入享受低保人口。按照低保政策,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家庭人口应全部纳入低保范畴。三是在册对象搞“平均分配”,该提高的享受额度的未及时提高。该村低保对象中,凡是2人享受低保的,不管困难程度如何,基本上统一按照90元左右平均安排,未能体现“特困重保”的要求。

(三)政策执行还存在偏差。在调查中,我们翻阅了南阳村低保档案,查看了公开公示栏,询问了部分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但从调查看,不少方面政策执行走样。表现在:一是调查走访、民主评议不规范。在该村,我们没有看到调查走访记录,民主评议也是流于形式,碰了一下头就上报。二是公开公示有名无实。在该村,我们没有看到低保对象相关情况公示,谁保了、保多少,群众不了解、不知情。据悉,区民政局虽然为每个村定制了公示栏,但有些地方公示栏不翼而飞,有的公示栏破败不堪,有的公示栏空空如也。三是部分政策没落实,如低保对象分类救助政策。据农村低保分类救助政策执行较好的西山街道和樊口街道统计,一般享受分类救助政策的户数占比22%左右,而南阳村仅有1户1人享受到该项救助,占比仅为1.8%。

(四)人均保障水平还偏低。数据显示,南阳村55户低保对象中,人均补助水平为117.4元。对比市民政部门2014年4月份统计数据:华容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4492户7071人,月发放资金141.01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99.42元,鄂城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7308户12193人,月发放资金200.02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64.05元,梁子湖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4023户6817人,月发放资金104.81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53.75元。2006年我市启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经过7次调整,低保标准从最初的7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240元。低保是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实施差额救助的制度,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困难的家庭,其低保补助水平应该越高。从对南阳村调查情况看,部分困难家庭实际补助水平明显偏低,对困难家庭来说仍是杯水车薪。

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在主观方面的原因。

主观上:

一方面,因种种原因,有的工作人员敷衍应付,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如有的对人情关系的,不调查、不公示,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确定为低保对象。另一方面,有的嫌工作难做,又得罪人,采取拖延态度。工作中不愿意动脑筋,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就业情况的核查不及时,采取简单平均,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导致对低保对象变动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准确,动态管理没跟上,该退出的没有及时清退,该进入的没有及时纳入。

客观上:

一方面,低保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影响了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随着低保工作范围的延伸,除了城乡低保外,又新增加了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项工作。这些政策覆盖范围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区、镇、村三级的救助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空前加大,并呈继续加大之势,原有力量已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拿区里来说,仅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管理低保业务(包括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每月仅家庭收入核查都应接不暇,更不用说对于全区近万规模的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了。在超负荷运转状态下,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有时不得不采取应付的方式。

另一方面,基层低保工作经费短缺,就连代垫的调查工作车费等都难以解决。在这种条件下,工作人员宁愿坐在办公室估算猜测也不愿意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可以说,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低保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一)迅速开展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复查。把农村低保复查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解决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予以立查立改的重要举措来落实。针对低保对象不准确,关系保、人情保现象严重的实际,要尽快组织人员开展低保对象复查工作。通过复查将不符合条件的清退出去,将应报未保的及时纳入进来。

(二)规范运作程序,强化规范管理。低保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要求高,单就市级各类管理规定的文件就有20余份。因此,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单位严格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调查的方式方法、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资金发放等环节要规范运作,同时,在低保对象配套救助政策方面要及时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低保公示,充分发挥低保公示栏和镇、村宣传公示阵地作用,严格实行新增对象“三榜公示”、在册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对象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积极发挥政府、舆论、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由于大量的具体工作在乡镇一级中进行,因此要特别注重在乡镇设立低保工作站并配备相应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区政府要尽快按照2004年市编委关于我区低保工作机构编制批复精神落实低保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可在区内部调剂解决。在财力允许范围内,要保障低保工作经费投入,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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