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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社会实践报告 律师实习报告(优秀13篇)

小编:MJ笔神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一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必须在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可见,实习是成为一名执业律师的必经阶段。然而,实习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实习之后有资格去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更是一种理论联系实践的需要。经过几年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大部分法学院的学生都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可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不等同于熟练的法律技能,法律的适用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结合。20xx年3月份,带着见习法律实践的梦想,有幸进入了****事务所,跟随**律师学习,在一年多的实习工作中收获颇多。

进律所的第一天,*律师就告诉我作为一名律师扼守道德底线,绝不可为了一点私利丧失良心,违法违规。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职责,切不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去触犯法律或道德的红线。初听这一些话的时候,感触不是很深,甚至有疑问,以为作为律师就是不顾一切的去争取其所代理案件的胜诉,就如美剧《bostonlegal》(波士顿律师)中的dennycrane(丹尼-克瑞恩)执业生涯中从未输过一场诉讼,也一直以为,胜诉就是律师成功的标志。几个月过后,我发现,永不败诉的律师是不存在的,胜败也不是衡量一个律师成功的因素。通过总结一些我认为比较成功的律师的共性,发现一个成功的律师是这样一个人-能够做到把客户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无怨无悔地、一点一滴地实现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并且对律师事业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另外,实习期间,得益于我们所***老律师的教诲,明白了想成为成功律师首先需要将律师工作当做人生目标来追求,其次要集中精力与最重要的目标,最后要忘记过去、聚焦未来,专注于不断的进步。

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这小伙子没有经验”,说心里话,我很反感这句话。一直以为,就法律工作者来说,依法办事是法律工作者的天职,为什么要掌握技巧呢?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为什么还要借助于律师的经验与技巧去帮助当事人把问题复杂化呢?甚至认同一些社会人士说律师经常颠倒黑白的说法。当我开始接触一些真实案件的时候,才明白法律实践远比法律试题复杂。在法律的题海里,题干给我们的信息都是真实的,问题都是围绕一些既定的事实展开,要求我们依据既定事实作出判断。然后,法律实践中,作为一名律师,面对当事人的陈述,需要我们去全面分析所有的已知信息,利用法律知识对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和证明。才知道事实可以分成客观发生的事实和可以证明的事实。法律只认可可以证明的事实,在我参与的一起案件中就是如此,我心里很清楚我方当事人所说的是事实,然而,他所说的很多都是一些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凭证,也没有第三方证明,对于他说的事实,虽说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但都不是可以证明的事实,在法律上即不被认可。作为实习律师,要积累司法实践经验,提高办案技能,因为律师工作是一个注重实践的工作,律师办案是一种技巧、一种技能,它需要在实践中反复锻炼并形成自己的办案思路与风格。或许,在开始阶段作为刚走出校门,经过系统的理论学习的法学院学生,有着对立法、书本中条文及理论的熟练掌握的优势,可很多时候该优势同时又成了其在律师工作中的短板,因此通过实习积累实践经验是成为一名合格律师必经的一个过程。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经过了近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尤其是在亲自参与了一些法律事务的处理后,对如何成为一名有责任感的律师,乃至向成功律师行列靠近有了一些初步的想法:

第一,树立服务意识,众所周知,名气越大的律师案源越多,然而律师的知名度是与他自身对每一个案件的服务质量联系在一起的,正是因为他把每一个案件都力争做到最好,慢慢的,他积累了良好的口碑,进而有了名气。客户对某个律师的评价源自于他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而服务态度毫无疑问地跟律师的服务意识联系在一起,有好的服务意识,才可能有一个好的服务态度。律师行业是典型的服务行业,服务意识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对于律师个体而言,服务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可以说,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是关系到律师一生口碑和事业的大事。树立服务意识的关键在于诚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安身立命只根本,是对个人道德评价的起码标准,更是律师不能违背的基本原则。律师比一般人更应当讲究诚信不能为利益做出有违法律有违诚信的错事。如果违背了最起码的诚信,不仅仅会失去当事人的信任,斩断自己的大好前程,更加愧对律师这一维护法制运转,促进法治实施的光荣职业。在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今天,律师一定要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完善的服务理念。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二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

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

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 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三

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

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在这一个月中,有一件事情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指导律师要我写一份起诉书,诉讼请求中的违约金本应是28000元,我竟然算成280000元,他看后只淡淡地说多了个零,而我自己却已是汗颜加倍。也就是在这一次,我挨了第一次批评,当然并非破口大骂,而是很委婉地说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怎么还这么粗心,可见再简单的事如果不用心去做认真去学,就会成为不简单的问题。

在实习时,主任总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主任不仅做案子,还有多项重要饭局和关系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很少有时间回到所里的办公室,所以其实问问题也是项技术活,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必须尽量争取一次性弄懂,不然老是跑主任的办公室,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我想这也是另外一种能力的锻炼吧,作为一名律师助理,就必须尽力让主任律师省心让其满意,不然自己就逐渐失去了价值而无用武之地。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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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期,从xx年8月4日至xx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三、实习结果: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五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二、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剩余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讼请求中。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最后,感谢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六

杭州市启动了“律师进社区”活动,目的就是为了每一个社区都有一名签约律师,为居民随时提供便捷的服务。每周五社区都会把律师请进来,让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法律帮助,解决遇到的烦恼和纠纷,为他们宣传法律知识,排忧解难。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律师进社区的志愿者律师助理,并担任了本组的组长。

报名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被我被安排到了大关东苑第一社区,工作地点在大关东苑第一社区的居委会里,居委会里设有各个窗口为社区居民服务,律师进社区是杭州市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普法宣传法律为人民服务的惠民政策,“律师进社区”项目得到了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特意为“律师进社区”人员腾出一块办公场地。

我的工作主要是辅助律师做好律师进社区的工作,学习“律师进社区”项目律师对居民法律问题的处理。

时光如水,生命如梭,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的“律师进社区”项目也宣告着结束,在和律师相处的一年里我学习到了很多东西,包括知识层面的也包括其他方面的。这一年里我和其他两位组员每到周五下午就会来到“律师进社区”的社区大关东苑第一社区,此时此刻,这个社区我都可以让它浮现在我的眼前,因为这里我已经太熟了,哪几栋楼、哪几个停车带、哪几个小卖部,我和律师一起坐在一把长的大椅子上,这一年我们也遇到了很多前来咨询的居民,有离婚债权的、有遗嘱继承的、有认为自己家原来的案子是冤假错案的,邻里间纠纷楼上房屋的水漏到楼下房屋天花板上主张如何赔偿的,还有等等,很多的案件我也可能忘记了,不过那个认为自己家原来的案子是冤家错案的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刚建国时,法院审理了这桩案件,认为他的爸爸是利用公款买的四套房子,将他爸爸的四套房子都收归国有,老人还给我们看了当年的判决书,都是从右往左写的,还是从上往下写的,繁体字我也看不懂啊,仔细的听着老人讲解当年的案子具体详情,我知道不能听当事人一面之词,因为当事人有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欺骗别人,但老人的遭遇还是让我同情了他,老人现在80多岁了,自己还没有房子住,住在政府的房子里,但我知道我只相信法律。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平等的。

可以说我的工作并不累,就像“律师进社区”的律师工作性质也不累,但我知道在这之前进入这项工作的任何一个人都必须有很大的专业知识储备,就像我的周律师一样,尽管他不是法科生出身,但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仍然很高,我努力的像他学习,这一年我的确学了很多东西,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如何与当事人交流,用什么样的方法询问当事人,如何给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我也常和周律师交流,他告诉我一定要学好民法、刑法和三大诉讼法,这几个对于通过司考很重要,学好三大诉讼法对于以后从事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是很重要的,三大诉讼法在实践中会应用很多,所以他叫我一定要学好这几部法律,听了他的话在学校里这几门法律课堂上我都是认认真真的听课来着。

“律师进社区”这个项目很好,很多人一听到打官司就认为是烧钱的事情,有了“律师进社区这个项目,百姓们不用再愁官司缠身了,可以先去问一下律师,如果有打官司的必要再去请律师打官司,百姓们都得到了实惠,这项活动对于加快我国法治化进程是一项开展的很好的活动。但我认为社区里也可以放置些比较热点的法律处理书籍供居民学习,社区的工作人员招几个有法律背景的,这样可以方便居民问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七

这是一篇真切的、边写边回味这一年时光的实习总结,洋洋洒洒千余字,虽不能完全总结出这一年我内心的成长与变化,但仍旧足以让我沉思良久。

20zz年12月22日,我想我会永远记得这个让我“哭笑不得”的日子,20xx年整整一个春夏,都在为这么一天努力着,奋斗着,紧张着。我还清晰的记得,前一晚我便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早上八点就可以查成绩了,好朋友也在远方为我加油打气,但是直到十点,我依旧进了退,退了进,不敢看,不敢查。最后真的抱着赴死的决心,登录了手机页面,当看到成绩时,脑子一片空白,然后反复问朋友,分数线是多少来着?我很开心,甚至,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喜极而泣。真的没打算哭的,可是就是那么没出息的,情不自禁的,泪眼婆娑。可能是真的因为这半年多的“辛酸”吧。我不喜欢一个人,但是这半年,我一个人去上自习,一个人吃午餐,一个人做题听课学习。孤独,是真实的,坚持,是难熬的。但是这一天,我知道,我的付出都是有回报的,即使这只是第一小步,但也足够让我对未来有所希冀。

就这样,20zz年12月5日,我得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我本身慢热且腼腆,以至于刚到所的前些天,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值得开心的是,我发现我的同事们都很热情好心,带着我去吃饭、聊天。这多少让我感到了些许的轻松,对这个陌生的环境并不那么排斥。我也始终记得那个第一个和我说话的女生,当然现在也是好闺蜜。她给我的鼓励,我也是非常感谢。

实习一年,说实话,过的不快不慢、不知不觉,遇到过很多人,碰见过很多事。这些人与事或许在别人看来,也不算多,也不算事儿,但是却也足以让我从一个懵懂青涩的少女,慢慢成长为一个言谈举止多少成熟的职场新手。我还记得爸爸告诉过我,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没有素质的人。在校园时代,我也曾认为这句话偏激又无理,但是步入社会这个大环境之后,我才发现,这句话背后的无奈与感慨。

人们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全部都是知书达理、相敬如宾。不缺乏有能体谅你的好人,但是那就好像是稀缺物种一样,难能可贵。我遇到过不讲道理的业主,微信或者电话的时候,上来就对我怒气冲冲,我生气过、埋怨过,但是这些都没用不是么,我也总在想为什么这些人会这样,我不过是刚接到对接工作、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律师啊,对我发脾气有什么用呢。但是,慢慢地冷静下来你就会明白,你永远不能、也没有权利因为对方对你态度恶劣就急于为他下定论,认为他无理取闹、道德败坏。为此,我想我可能找到了一个还算可行的办法,那就是看他的朋友圈。一个本质可爱的人,他的朋友圈会很有生活感与阳光感。通过朋友圈你会发现,这个当事人平时会是一个斤斤计较的市井“小人”、还是积极乐观的家常百姓,基于此你对这个人采取不同的态度。有一个串案,案子转到我手里对接前,我曾经听说过这批业主有多难缠。我对接之后,确实挺不好处理的。还好我比较年轻,还有撒娇卖萌的优势,目前接触的阿姨小姐姐们还都很体谅我,从一开始对我的不信任、质疑到现在有事没事就问问我法律问题,还给我像朋友般的点赞评论,心情很好。不是夸我自己有本事,而是觉得,当你真的拿真心去交人的时候,只要对方本质不坏,你总能得到他的回应。当你把他们都“征服”,都成为你的朋友,这就是你的案源与人脉,这样想,是对的吧。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在那,你不能改变他人的时候,想一想能不能改变自己,当然你的改变一定是要让你变得更好的改变,否则你也无需改变,做自己就好,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

一年了,我接触的法官屈指可数。但是大部分还是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职业理念的。有幸在和平法院法律援助窗口值班过,接触了一些当事人,他们对法官的评价都不是那么乐观。但是只要你细细听来,就会发现,很多事情法官并没有做错、判错,因为法官是专业的法律人士,肯定是比大众对法律更为熟悉,很多当事人不明就里的就单纯认为法官偏心,却不曾考虑法官作为审判者,他是中立的,对案情本身是不了解的,他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去调查尽量还原事情的原委。每个人其实都有自己的不容易,或许我真的太理想化,谁会、谁能多为别人考虑一点点呢。就像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案子顶天大,确实,在他们的人生中,他们的案子顶天大。但是在别人的生命里,并不是啊。你着急,法院也有法院的程序,律师也有律师的原则。有些事能做,有些事说什么都坚决不能做。这是原则,不能做无原则无底线的律师。

一年多,我好像真的成长了不少,自己马上也要成为执业律师大家庭中的一员了,虽然知道前路坎坷,但是我依然会坚定地走下去。也为自己设定了一个标准,希望自己至少能够先做到以下两点,当然业务能力很重要,但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谈业务能力的问题。

1、学会尊重。

尊重很重要。懂得尊重方是大家,方是真正有内涵之人。尊重使人懂得互让互谅、尊重使人心中宽慰。我觉得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律师,他有优越的资本,但有优越感与不尊重人是完全的两个概念。

实习中,遇到的无论他们是律师、当事人,还是法官,形形色色。会让你感觉到原来人们常说的那句“最好的年华就是上学的时候”,是句真理。还记得那会儿大家的单纯与率真,也时有争吵,但那些争吵在现在回味起来,确实一种甜。步入社会之后,才会发现,原来世界上的人们大部分都是自私的,我从未要求别人与我有相同的三观,但是人与人之间最起码要有尊重。我知道,律师这一行业压力大、担子重,加班熬夜、四处奔波亦是本职。但是尊重这个东西,是一个人内在本质的自然流露,你的文化涵养、生活环境都能藉此体现。我见过那种优雅的律师老师,她尊重你,尊重你的想法、你的工作成果、尊重你的生活。我没资格要求什么,只是感慨,如果有一天,我有幸成为别人的指导律师,我也一定要成为这样的律师。让大家从内心全方位的赞美与喜爱。

2、要负责。

记得有一次,我去法院提交代理词,在大厅门口等待我的主办律师。有一位律师与他的两个当事人从安检处过来,在我面前停下了。那位律师道,我们这个案子明显法官是偏袒的,对方肯定是给了法官好处…听完这话,我很生气。不是为了讨好法院才这么说,只是简单的觉得,作为一个律师,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在中国现阶段的大环境下,本来当事人对法院就不甚乐观,自己办案无能,为何要将责任全部推卸到别人身上,称之收礼偏袒?我震撼,也遗憾。在以后的执业中,我想我会为自己所说所做负责,这样才有内心强制力,才会成为一个真正解决问题的好律师。

我时常看到很多人在说,你们律师动动嘴皮子就能赚大钱,凭什么啊。凭什么啊?大概就是凭我们为了奋战司考经历了人生最孤独的时光,凭我们放弃与家人其乐融融的团聚机会,凭我们执业初期卧薪尝胆三四年吧。律师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职业,甚至要比一般的职业要付出更多更多。无论是时间、精力、成本,甚至是家人。当然,这样的付出也会分人,如此的律师都是从内心负责的好律师。而有这样牺牲精神的人,也不仅仅存在于律师行业。真心的希望,所有的、这样的好人,都能有最好的明天。

回首这样一年,很充实很忙碌,总感觉自己没学到什么,但是落笔成文,我发现,成长的痕迹,早已印于坚骨、融于血液。对于执业,我仍旧懵懂,对于前途,依旧迷茫,但是路还是要继续走,不停地走,希望自己在走的过程中,也不忘停下看看风景。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八

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培训结束。一个事物的结束同时也是另一种事物的开始;培训结束也就意味着我的实习生涯也快过去,正式执业也就快到来了。通过上课,看到了很多的老律师,也洗耳恭听了他(她)们的淳淳教诲。风格不一,有的个性张扬,有的行事谨慎,有的是以诉讼为主要业务,有的则以非诉为主要收入。但是不论他(她)们的主要业务是什么?他(她)们在授课时总是不断的告诫年轻律师应该注意的事项确实相同的。对老律师的告诫,外加我个人的体会我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该认识到律师被定性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所被定性为中介组织。同时,依据数字也要充分认识到北京这个中国的首都是不缺律师的,而且还有很多像我这样的年轻律师也以较快的速度加入并融合成为北京律师的一员。这也从事实上给我们几个提醒:

1、北京是律师执业的“天堂”,有很多的老律师和名律师都在北京来分割和占有着资源,大家愿意在北京执业,可见北京的执业环境还是可以的,尤其是专利律师和证券律师,在北京执业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啊。

2、年轻律师在北京的竞争压力是很大的,很有可能为不当竞争丧失自己的理想和正确的价值观,这也是老律师们教导我的方面之一。

3、律师在中国的执业环境还是不容乐观的,周五也是我的实习律师最后一次课时,李庄案件审判结果是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罪名我就不说了)。

4、律师这个职业是很辛苦的职业,坚定从事律师的年轻律师要做好勤奋的准备,还要耐得住寂寞。

其次,应该知道怎么做才能逐步的成为一名成熟的律师,在这个方面我本人比较认可毕文胜和钱列阳律师的观点。一名成熟的律师不仅要有符合律师形象的衣着打扮,还要有足够的知识积累。按照钱列阳律师的说法:律师是个组合体,其中三分之一是学者,三分之一是商人,三分之一是社会活动家。一名成熟的律师不是一年两年能成就的了的,需要一个长期的知识和做实物的积累。这也是我说的年轻律师要耐得住寂寞的原因。

复次,具体到自己的工作中,要建立良好的工作习惯。既然大家都通过了司法考试,那么就是可以认为大家的专业知识水平是相差无几的(仅仅是对实习律师而言)。良好的工作习惯不仅可以然你可以在较短的时间成为一名合格的进而成熟的律师,还可以在执业风险防范方面起到重大作用。

律师的良好工作习惯建立就是做好以下几点:

1、作为一名律师,只要有时间就应该到办公室去办公,多点时间在办公室。给客户打电话尽量用办公室的电话打,这样可以养成一个固定的工作时间习惯,保持自己在工作中的精神集中度。

2、接待当事人尽量在所里的办公室,同时要避免在饭桌上去和客户谈事情。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吃了客户的饭在收费上就会让自己陷入两难之地。接待客户时要做好接待笔录,诉讼案件还有着重告诉委托人诉讼案件的法律和事实的风险,好让客户有风险意识。并在谈话完毕时要求委托人在笔录上签字,有可能的话在每一页的笔录上都要求客户小签(只签姓就可以,最后一页要签全名)。为了风险防范要留下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委托中。

3、 对于每一个自己主办的案件都要仔细做好工作记录。工作记录不但是你工作时的事项记录,也是对当事人的交代,但当事人认为你不尽力时,你可以拿出自己的工作记录来给当事人一个交代。尤其是在对自己的顾问单位做一个工作年的总结时,一定要有一个详细的工作记录,让客户公司的领导知道你是为公司的事务负责的,他们花钱请你是值得的。

4、在诉讼案件上不要对客户作出承诺,也尽量不要拿委托人的证据原件。需要时一定要给委托人写明确的收据。

5、为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要多看案例和判决书,及时关注立法动态。

以上就是我的实习培训心得小结,最后我将钱列阳律师总结的十要十不要附在文章后供大家参考。

十要十不要

一、 要耐心倾听公诉人的观点

二、 要耐心倾听共同犯罪人及其律师的观点

三、 要对控方观点做简洁的归纳

四、 要寻找控方观点的矛盾点(如证人证言的前后矛盾)

五、 提炼自己的.观点(是无罪还是罪轻)

六、 要学会浓缩自己在法庭的辩论的观点

七、 要在法理上深挖立法本意

八、 要及时放弃自己早已准备好的观点(事实有变化时)

九、 要注重找部门规章的规定

十、 要在法庭审判接近结束时用简短的三言两语快速的总结自己的观点。

一、 尽量不要宣读自己准备好的的辩护词(尽量去说,说是有辩护人的气势在里面的)

二、 不要脱离本案去举例(会造成法官的反感)

三、 不要对自己残缺的观点保守残缺,要懂得放弃

四、 不要轻易打断公诉人的发言(涉及人身攻击或个人隐私或国家秘密的除外)

五、 不要抓住公诉人的口误或笔误不放

六、 不要讲出被告人构成其他罪名

七、 不要讲与本案无关的话

八、 不要有口头语

九、 任何情况下不要带脏话

十、 不要把法庭变成自己宣传政治主张的讲堂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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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当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当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十

一个月的.实习期一晃而过,犹记刚来到人民法院的时候,刘老师嘱托,“一个月的时间很短,要抓紧机会”。虽然短暂,但却是收获满满,希望本篇总结可以尽可能完整地呈现我在这段“短小精悍”的实习期内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来到团队以前,我对律师工作的认识是极为一知半解和概念化的,简而言之,就是只知道大概要做些什么,但具体怎么做、该完成到什么样的程度却是一无所知。在理论和实践间搭建一座桥梁,正是我此行的目的。

初来乍到,就发现人民法院的工作第一要义就是基本没有生活。团队工作以服务顾问单位为主,穿插一些诉讼案件。每位律师手上都有几家、甚至十几家固定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部分还需要每周“坐班”,工作时间本就已经安排得十分紧凑;为了保证白天时间的充分利用,团队的工作会议、内训和集体活动都设在夜晚和周末。正式实习的第二个周末就赶上两天的连轴转,周六晚上为了宣传片文案和制作团队讨论到午夜,第二天一早七点又必须精神抖擞地奔赴“读书会”活动场地。“魔鬼训练营”,果真名不虚传。不过正是借着宣传片制作的机会,透过师兄师姐之口,才知道奔波劳碌、夙兴夜寐对于这里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为了尽可能兼顾更多的顾问单位,一日之内动辄行车上百公里,回到家时都已是深夜;曾为了一件诉讼案子,在看守所一墙之隔的地方一守就是一个月,全然不顾当时已经临近春节。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不分昼夜的工作,或者说一种随时待命的工作状态,必然会导致对个人生活特别是家庭生活关注的削减。以至于在拍摄宣传片时,当被问起何为“魔鬼精神”的时候,我竟想脱口而出:“魔鬼精神,就是折腾自己,成全客户。”

除此以外,成为“魔鬼”团队的一员也意味着勇于挑战。短短的一个月里,我完成了许多也曾担忧怯懦、却终值得纪念的第一次。第一次走出校门策划“读书会”活动,只有短短几天策划准备时间,和同事们还没熟悉,与承办的顾问单位也是初次接触,自己更要挑大梁担纲主持,重重难关面前,心里又怎么可能不犯嘀咕?刚开场的时候,我握话筒的手都在微微发抖呀!还有第一次参与宣传片的拍摄,同样是时间紧、任务重,每每想到如果自己台词不过关、情绪不到位会拖慢整体拍摄进度,便会倍感压力,丝毫不敢懈怠。归根结底,最让我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之处,还是我顶着“魔鬼”团队律师的身份。不管是客户还是合作单位,他们所期待的法律服务,是专业的、精准的、不出差错的。毕竟在委托人和律师这组信息不对称的关系里面,委托人所能倚赖的,就是他们对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信任。而竭尽所能的达成他们的期望,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正是“魔鬼”团队一如既往的形象。以这个集体一员的身份开展工作,就必须要把维护团队荣誉的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所幸,尽管一度怯场,“读书会”上的我一步步找回自信,随着活动的进行愈发游刃有余,和搭档的配合也十分默契;宣传片的拍摄也是忙碌紧张之余还颇为有趣,第一次面对镜头的我也是尽力完成制作团队的要求,整个拍摄工作如期完成;而在团队的日常工作中,不管是处理顾问单位的事务,还是准备诉讼的材料,我也在师姐的带领下最大限度地参与其中。正是在这一次次紧张、畏惧、努力、突破的过程里,我积累了全新的生活体验,收获了宝贵的成长。

要不怯战,却也不能“轻敌”。一份合同里究竟有哪些关键要素,汇报材料怎样写才能既合乎规范又表意准确,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动手做过才知里面大有学问。所谓“实践出真知”,大概如是。从较为宏观的层面来说,向顾问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有其自身的复杂性。这些客户因其行业特点和自身定位往往需要“量身定做”的服务,比如一份合同文书,它的主体、形式、条款常常都有特殊的要求,而具体实施环节有时又囿于实际情况,无法实现理论上的最优解。在复杂的现实条件下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客户的利益,是一个需要反复斟酌的命题。而从微观的层面上说,每一项具体的工作都未必如想象中的简单。律师工作可能接触的对象来自社会的方方面面,并且在一个事件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如何适宜地待人接物,如何精确地措辞,如何巧妙地处理各种不同的关系,常常困扰着初出茅庐的我。以代表客户参与协商为例,在这个过程中,对方在事件中的身份,自己需要扮演的角色,顾问单位的诉求,对方的诉求,是否存在达成共识的可能性等等都是应当关注和考量的因素,这都需要律师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良好的沟通技巧。通过一次次观摩、试水,亲身体会到这份不简单,我才更明白做好律师工作所需的,不仅是扎实的知识储备,更有经年累月经验的积累。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一

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于12月22日到xx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进行了为期两个星期的实习,淄博xx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进步。

作为xx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xxx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一)实习目的。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3、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4、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三)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这两个星期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也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总之,一段快乐的实习给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血液,为我的法律职业者之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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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9年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当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当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律所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三

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接下来的一周,我们大部分时间做的都是抽查凭证的工作。由于我们接触的业务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没有特别复杂的审计过程,在完成底稿后,我们又参与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编制核对过程,将各项数据综合统一后与客户提供的报表相对照。

这些都是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在公司的审计工作做了6天,之后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做这些事情时,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之后先后又去了3家公司,在每家公司做的几乎都是相同的工作,很快,我在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的账本账册,也体会到了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

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对于这次实习,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那就是由于所学知识有限,不足以对事务所所有业务都有一完整的了解,对于审计业务也是浅尝辄止,没能接触到更多业务类型;还有在时间中,体现出来我对所学的知识掌握的不牢固,以至于碰到有些问题不知该如何解决。对于以上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学习过程或者工作过程中注意改进和解决。

总之,这两个月的实习使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我受益匪浅!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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