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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执行 人身保护令申请书(汇总15篇)

小编: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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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令执行篇一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

事实与理由:

贵院拟受理的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殴打申请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居至今,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被申请人曾多次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在申请人正常驾驶途中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打砸车辆,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

申请人故依法向贵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敬礼

慈溪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年一月三日。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二

xx市公安局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9月8日发布姚家岭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20xx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姚家岭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20xx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三

申请人,翁xx,住xx市xx街道双塘村xx自然村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事项:请求市公安局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翁xx所有的房屋坐落在xx市xx街道双塘村双渎自然村,该范围xxxx年开始拆迁,但由于拆迁方未提供评估报告单,未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对申请人进行安置补偿等原因,双方至今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xx经济技术开发区曾于xxxx年7月14曰向申请人下达了一份针对申请人房屋强制的《限期签约腾空通知书》,后于xxxx年3月23日被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

xxxx年5月4日开发区xx街道分管拆迁的王波主任与我协商签约时向我下达了最后通牒,他说:“你再不签字就不会再有人跟你来谈了,没人来谈后你的房子只能强拆”。我提出“达不成协议开发区可以启动法律程序解决,强拆应当把程序走到位”。他说:“我也不赞成这种强拆,但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了强拆督导组,拆与不拆、拆谁家的由督导组决定”。

自5月9日在我家对面工地安装了一个监控,专门对着我家大门,我于当日向施工单位提出质疑,他们就把监控拆掉了。5月11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角手架安全网内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我又找施工单位要他们作出解释,施工单位没有作出解释,但几个小时后监控又被拆掉了。5月17日我又发现装在暗处的监控,还是对着我家大门。

据此,申请人认为王波主任并非是在恐吓,开发区已在为非法强拆做准备了,但是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强拆涉嫌刑事犯罪。

申请人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爱国爱家,但面对xx开发区将用恐怖暴力的手段来强拆我的家我感到恐慌。为了防止xx开发区的犯罪行为对申请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犯罪嫌疑人公然挑战国家法律和公民人身财产权的底线,为了防止自己的家园惨遭故意毁坏、人身遭受不法侵害,请求贵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对申请人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保护,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操作规则来保护公民财产,制止犯罪。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保护申请人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此至。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

xxxx年5月18日。

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四

(_____________)……民保令……号。

复议申请人:______________,……。

……。

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

(以上写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复议申请人不服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民保令……号驳回申请民事裁定,申请复议。_______________提出,……(概述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的请求和理由)。

经复议,本院认为,……(写明撤销驳回申请民事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本院(_____________)……民保令……号驳回申请民事裁定;。

二、……(写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_____个月内有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五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人身保护令。

申请书。

格式,供大家阅读参考。

申请人:某某,女,某年某月某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暂住……,联系方式……(写清基本信息,包括户籍地址和暂住地址)。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3.禁止被申请人……。

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起诉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且被申请人经常在电话里、短信里恐吓、威胁申请人。(如有其他遭受家庭暴力和正面临家庭暴力的事实和理由,可以继续罗列)。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职业:住址:,联系方式:。

申请事项:

1、;。

2、;。

3、。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在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子,姓名:。

婚后,因被申请人的恶习,多次造成对申请人身体伤害。申请人于年月日,申请人向派出所报警。警方依法出警,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申请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医院进行治疗,入院诊断:1、;2、。

为维护申请人人格权、健康权,防止申请人再次受到被申请人伤害,依据《反家庭暴力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证据清单:

1、;。

2、;。

3、。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暂住申请人父母家。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无锡市负责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其他理由可以罗列)。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做法,不仅达到了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效果,还因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而使其中一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家庭和睦促进了社会和谐。

首先,“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在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要因,而鼓起勇气到法院离婚后又往往因“同在屋檐下”而难免受到对方报复。而有了可申请人身司法保护的权利,便使得平日被丈夫当作情绪宣泄工具的受害人有了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

其次,“保护令”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人身保护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时即生效,表明受害人从此就是人民法院依法明确保护的对象,这种保护是以法制强制力为后盾的“特别保护”。被申请人倘若“旧病复发”,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紧箍咒”。

其三,“保护令”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它不仅可威慑被申请人在诉讼中尊重申请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暴力下的不测事件发生,也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从而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因此,“人身保护令”之举值得提倡。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六

申请人:卢**,女,汉族,xxxx年*月31日出生,住xx市瓯海区**镇**村5组,身份证编号:33030419*****1588,电话:1358****289。

被申请人:马**,男,汉族,xxxx年**月09日出生,住瑞安市**镇林溪乡**村,身份证编号:3303251******097537,电话:138******8306。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事实与理由。

xxxx年9月17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人介绍草率结婚(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生活中,被申请人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被申请人把打骂申请人当成家常便饭——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xxxx年5月份,因被申请人严重殴打申请人,致使申请人身体包括脸部和脚部多处受伤,瓯海区***派出所曾出警制止,教育和警告了被申请人,并于当时将申请人送往医院救治;此后,被申请人多次对申请人实施殴打和骚扰。由于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感情已经破裂,难以继续共同生活,xxxx年*月**日,申请人不得不向瑞安市法院提起与被申请人离婚的诉讼。在诉讼期间的xxxx年**月5日,被申请人又来到申请人的娘家瓯海区**镇移民区的住房内,对申请人实施殴打并捣砸申请人的亲属的家,致使申请人受伤,娘家人的家庭财产被损(2台电视和门都被损坏),申请人报警**派出所受理后,申请人的父亲看在外甥的份上与被申请人和解。但此后,被申请人多次威胁申请人及其家人,且多次骚扰申请人及家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和申请人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防止被申请人挟私报复申请人亲属,根据《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期间,家庭暴力行为人对受害人继续施暴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瑞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十一月十九日。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七

xx市公安局xx分局:

我们是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xx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9月8日发布姚家岭征收土地公告,该地块于2010年12月28日拍卖成功。也就是说姚家岭拆迁范围内的土地已征为国有,在该地被征为国有后,村集体组织不再对该土地具有所有权,而被拆迁人对土地上房屋仍具有合法物权。拆迁办只能在拆迁范围内依法进行拆迁活动,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

但是,我们的房屋于2011年均被部分强拆(附被部分强拆后剩余房屋的图片见附件二),拆迁办的这种做法反映了基层组织目无法纪,无法无天,公然与党中央依法治国,以人为本政策相对抗,应当依法治理!对于伤人、强拆等行为,我们均按照正常程序向贵局的派出所进行了报案,但贵局未能进行有效制止和侦破,致使暴力拆迁的伤人、强拆事件屡屡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特向贵局提出如下申请:

1、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我们已经报警的案件进行立案、侦破,给报警(案)人出具有关书证,并及时告知侦破进展。

2、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对拆迁办的暴力拆迁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立即制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3、特恳请贵局履行职责,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依法履行对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的义务,对我们已经被强拆房屋剩余部分进行保护。

否则我们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各媒体进行曝光。

希望贵部对于我们的书面申请能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给予书面回复,联系电话见背面申请人身财产保护名单。

申请人:xx市xx区姚家岭村居民(具体名单见背面附件一)。

xxxx年6月8日。

附件二:申请人申请被保护的房屋现状图片。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八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暂住申请人父母家。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无锡市******负责人。

电话:******。

申请事项:。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其他理由可以罗列*****)。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一月二十日。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九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

事实与理由:。

贵院拟受理的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殴打申请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居至今,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被申请人曾多次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在申请人正常驾驶途中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打砸车辆,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

此致

慈溪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年一月三日。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十

申请人:***,女,****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暂住申请人父母家。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江苏省********。无锡市******负责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亲属。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为贵院受理。起诉前,被申请人多次殴打申请人。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开始分居,现在,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晚上下班后,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父母的正常生活。上次开庭后,被申请人依然五行我素,对于法院的警告不予理睬,继续发短信威胁及恐吓申请人。

(其他理由可以罗列*****)。

申请人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上述人身保护令。请依法审查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一月二十日。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十一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保护令。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及申请人的相关近亲属。

事实与理由:。

贵院拟受理的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因被申请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殴打申请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居至今,被申请人多次到申请人单位无辜吵闹。且被申请人曾多次到申请人居住处纠缠,在申请人正常驾驶途中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打砸车辆,严重到影响到申请人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

此致

慈溪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十二

申请再审人:___,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云南电网______局,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负责人_________,该局局长。

被申请人:_____,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昭通____公司,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该公司执行董事。

一、申请事由:

申请人再审人与被申请人因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云06民终550号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款第6项:“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之规定,向贵院申请再审。

二、申请再审的请求:

1.请求撤销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云06民终550号民事判决书。

2.改判申请再审人不承担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具体事实与理由:

申请事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款第6项:“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之规定,具体理由如下:

原审以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和第七条之规定,认定申请再审人将四层水泥楼房一幢的内墙及外墙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被申请人肖某粉糊,对承揽人具有选任不当的过错,认定申请再审人承担30%的责任是法律适用错误。

首先,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无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的建筑施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未要求从事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故本案申请再审人将四层水泥楼房一幢的内墙及外墙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被申请人肖某粉糊,并无对承揽人选任不当的过错。

其次,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虽然规定了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但并未明确规定未取得资质企业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再次,《建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内墙及外墙粉糊不是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因此并不需要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关于本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未要求从事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故本案____及其经营的设计室未取得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资质,不属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虽然规定了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但并未明确规定未取得资质企业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且该规定系部门规章,不能作为认定民事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故朱某所持本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因此,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无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的建筑施工资质。申请再审人没有过错。

综上所述,原审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申请再审人请贵院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十三

1、本课在全书中的地位:本课是全书的重点课之一。全书介绍了与青少年联系比较密切的权利和义务,告诉学生权利、义务的概念、关系等等。本课介绍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因此,让学生首先学好这些知识非常重要。

2、本课知识结构:本课由引言和四个框题组成。第一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主要讲述公民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指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条件;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即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搜查、逮捕和拘禁。第二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主要讲述公民人格尊严的含义及所包括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第三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主要讲述公民的住宅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司法机关为了执行任务需要,对公民的住宅和通信进行检查,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第四框主要讲述法律对较为特殊的公民群体的保护内容及特殊保护措施。

3、总体教法建议:本课所讲的权利义务虽然与学生关系较为密切,但单纯靠教师的讲解很难使学生印象深刻,教师应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案例,或文字,或视频,让学生从感性材料入手,通过分析、讨论,得出正确的结论。教师也可以发动学生搜集案例,甚至可以把一些案例搬上舞台,这样,学生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会更深刻。

1、知识与能力: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什么是公民,什么是权利、义务,人身权利包含的内容,什么是人身自由权利,能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列举实例,说明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通过对公民含义的讨论、分析,使学生明确公民与人民的区别,在此基础上让学生进一步了解公民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等知识点。通过分析相关案例,让学生明确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所包含的内容。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学习,知道公民有哪些人身自由权利,认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能自觉行使这些权利,并且不做侵犯别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当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本框内容是第九课的教学重点。只有理解了法律保护的公民人身自由权并认识其重要性,才能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与公民自由权密切相关的其他权利。其次,青少年了解了这一项基本权利,既有助于他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权利免遭非法侵害,又有助于他们严格遵守,不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所以这一内容无论是从知识上的要求,还是从行为上的要求看,都是学习的重点。本框由“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本课的前言、开篇,教师应把它作为教学重点来处理。这一部分中,“公民”的含义是教学难点 。因为“公民”这个词,学生对它的确切含义并不十分清楚,并且学生容易把它与“人民”一词混淆,而教材本身并没有具体讲明“公民”与“人民”的区别,所以成为学生学习的难点。第二部分的教学内容教师可视学生实际情况适当选择侧重点。目的是让学生能联系实际,分析身边的行为中哪些是属于侵犯人参自由权利的违法行为,哪些是正确形式人身自由权利的合法行为。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一部分理论性较强,建议采取教师讲解和学生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学生理解相关知识点。

第二部分侧重于让学生联系实际生活,教师可以为学生准备一些案例让学生分析,并设置一些学生经常遇到或有可能遇到的小问题,让学生想一想自己应该如何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姚明因为自己被侵权而起诉。

通过上册书的学习,我们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享受多种权利,也要求公民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什么是公民?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义务?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是什么?从这节课开始,我们就来陆续了解这些内容。

提问;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是公民基本权利?什么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是公民的权利。其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规定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中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人身权利是与公民相连的,公民是人身权利的载体。何谓公民?何谓中国公民?

1、公民、中国公民的含义。(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归纳。)。

无论公民或中国公民都涉及到国籍这一问题。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资格。国籍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出生和入籍。因出生而取得国籍的方式中,各国的立法原则不一样,有采取血统主义的即确定一个人的国籍是以他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准,不问出生于哪个国家。有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即一个人的国籍是以其出生地所属的国家为准,而不问其父母属何国籍。多数国家的立法原则兼采取这两种方式,但有的以血统主义为主,有的以出生地为主。在我国,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都具有中国国籍。

2、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

提问;如何理解公民权利实现的两种方式?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公民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其方式有二:其一,以作为的方式。即公民有权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去实现某种行为,如选举权的实现。其二,以不作为的方式。即公民有权要求其他公民、国家机关或有关组织去做或不做某种行为,以使自己的利益实现。如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人格权的实现。

提问:什么是公民的义务?

(学生阅读,教师归纳。)。

公民义务中有两点需要把握:其一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二是公民必须履行的。

重点提问:

为什么在公民基本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提问:我国有哪些法律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学生回答六部法律的名称)。

这些法律对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制止侵犯此项权利的违法犯罪都做了具体规定,集中起来,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板书)。

(阅读提问)。

生命健康权由哪两部分组成?举例说明哪些行为可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互为一体的,生命权是健康权的基础,健康权是生命权的保证。它在公民诸多权利的实现中是前提条件。没有它的实现,则没有其他公民权利的实现。

举例1:

正义网北京5月26日讯  北京警方展开长达8个月的缜密侦查,终于侦破一起6年前的杀人弃尸案:顺义区李遂镇牌楼村村民杨贺江遇害后尸体被扔进23米深的废井,而杀人凶手竟为该村村委书记、村主任等人,以郝化春为首的长期横行乡里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随之被摧毁。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

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当上村支书后,郝化春勾结村主任张孝山等人,还找来打手横行乡里,村民稍有不顺,动辄大打出手。郝化春不准杨贺江在自家的养鸭场安装电表。杨被迫交给每年郝化春一万元好处费,逢年过节还要送财物讨好,杨贺江对此极其不满,两人由此结怨。1996年4月24日晚9时许,村支书郝化春、村主任张孝山等7人趁“不听话”的杨贺江又到王雷家商量事的机会,用猎枪打伤杨的头部后又用铁锤将其活活打死。随后王雷等人开车连夜将杨的尸体扔到顺义张镇的一口废井中。

举例2:

王某带着孩子到双安商场选购童装时,一只铁皮暖瓶从货架上掉了下来,将孩子头部、面部、腹部及双腿严重烫伤。经诊断为面、躯干、双下肢烫伤20%,伤残程度属九级。双安商场被依法判赔男童22万元。

(阅读回答)我国的哪些法律以及这些法律是如何规定此项权利的?

(教师概括)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概括其内容有二:其一,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其二,公民的身体受到轻微伤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医疗费;如果非法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清洁严重、危害性大,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举例1: 。

人民网银川2月17日电 银川一暴力殴打环卫工人者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天的处罚,并承担受伤环卫工人的经济赔偿。

今年1月16日,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洁公司工人祁俊正在新华东街清扫路面,遭人无理暴打,祁俊正左耳垂附近皮肤大面积破损,左眼眉弓皮肤受损,缝合7针。事后,打人者自知理亏,扔下20元钱借故溜走,从此杳无音信。《新消息报》1月20日将此事曝光后引起社会反响。银川市兴庆区领导看望了受伤的环卫工人,公安机关认真了解案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2月14日对殴打环卫工人致伤的无故滋事者给予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并责令对受伤的环卫工人给予经济赔偿。

举例2:

3月17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外出,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收容。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志刚大声呼叫,引起救治站护工乔燕琴不满。乔遂与吕二鹏、乔志军、胡金艳等人商量,授意李海婴等8名被收治人员殴打孙志刚。3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等先后两度对孙志刚轮番殴打,致使孙志刚于3月20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5日至6月6日公开审理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等故意伤害原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职员孙志刚致死案,于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李龙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被告人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同日,孙志刚案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以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

(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1)什么是搜查(板书)。

(2)搜查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板书)。

举例:

一名女乘客在1路公交车上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她便对下车的乘客逐一搜身,此举引来了全车乘客的强烈不满。六七分钟后,该女子查了10多个下车的乘客,还是没有找到手机。其他的乘客开始显出烦躁和不满,并有人对这位女士表示抗议,要求她立即停止搜查并马上让车恢复运行。眼见无望找回手机抓到贼,迫于乘客的压力,该女子只好放弃。

3、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板书)。

(1)我国法律对逮捕的规定(板书)。

如果公民有犯罪嫌疑需要逮捕,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完备的手续,放可执行。

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

(2)我国法律对拘禁的规定(板书)。

举例:

人民网广西视窗4月15日电 一名在深圳实习的西大梧州的女学生黎某在深圳实习期间,经其一个同乡介绍,误入了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在看清了该传销组织的骗人把戏后,黎某拒绝从事非法传销并要求退出,但遭到该组织有关人员的拒绝,同时还被该组织的人员软禁,其人身、通讯自由都受到严格限制。4月1日上午10时许,黎某找到机会用手机通过发短信息的形式向同在深圳实习的同学求救。梧州市公安局蝶山区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深圳开展解救工作。4月2日凌晨5时许,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解救民警在深圳龙华市场成功地将黎某解救出来。

这节课主要讲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1)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3)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4)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十四

各单位(部门):

今年15号台风海鸥将于今天上午至傍晚间在阳*到海南万宁沿海地区登陆,正面袭击粤西,最大可能的登陆地点在湛*到文昌之间。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决定停课一天,同时请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落实防风措施,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各单位如有紧急事务,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处理。不能停止工作的部门(后勤、保卫等)要坚守岗位,在确保人身安全情况下,做好各项工作。

201x年x月x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因第16号台风“罗莎”的影响,我局决定于xx月x日和x日全区学校停课两天,并要求各学校做好以下工作,1、务必将停课信息告知每一位学生,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认真做好住校生的安全工作;2、做好学校的值班工作,x日和x日,各学校、各单位必须由领导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3、属于民工安置点的学校,要认真全面做好外来民工的接收工作,确保接收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4、各学校在建工程立即停工,做好工地的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安排专职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预报,及时制定应。

人身保护令执行篇十五

导入  新课:

正义网5月27日讯据新华网报道,近日,姚明委托其代理律师王晓鹏就可口可乐公司涉嫌侵犯其肖像权事件正式在上海向法院递交诉讼书。

姚明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判令可口可乐公司停止将其肖像及姓名用于产品外包装的行为;在全国性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认侵权行为,并向姚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判令可口可乐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

前不久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在推出一批新产品包装罐上印有3名中国男篮现役球员的形象。他们分别是姚明、巴特尔和郭士强,姚明居中。

在这个案例中,姚明因为自己被侵权而起诉。

通过上册书的学习,我们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享受多种权利,也要求公民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什么是公民?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义务?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是什么?从这节课开始,我们就来陆续了解这些内容。

一、(板书)。

提问;什么是公民权利?什么是公民基本权利?什么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是公民的权利。其中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规定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基本权利中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一)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板书)。

人身权利是与公民相连的,公民是人身权利的载体。何谓公民?何谓中国公民?

1、公民、中国公民的含义。(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归纳。)。

无论公民或中国公民都涉及到国籍这一问题。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资格。国籍的取得有两种方式:出生和入籍。因出生而取得国籍的方式中,各国的立法原则不一样,有采取血统主义的即确定一个人的国籍是以他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准,不问出生于哪个国家。有采取出生地主义的,即一个人的国籍是以其出生地所属的国家为准,而不问其父母属何国籍。多数国家的立法原则兼采取这两种方式,但有的以血统主义为主,有的以出生地为主。在我国,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都具有中国国籍。

2、公民权利和公民义务(板书)。

(学生阅读教材。)。

提问;如何理解公民权利实现的两种方式?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公民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以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取得利益。其方式有二:其一,以作为的方式。即公民有权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去实现某种行为,如选举权的实现。其二,以不作为的方式。即公民有权要求其他公民、国家机关或有关组织去做或不做某种行为,以使自己的利益实现。如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人格权的实现。

提问:什么是公民的义务?

(学生阅读,教师归纳。)。

公民义务中有两点需要把握:其一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二是公民必须履行的。

重点提问:

为什么在公民基本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提问:我国有哪些法律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学生回答六部法律的名称)。

这些法律对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和制止侵犯此项权利的违法犯罪都做了具体规定,集中起来,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板书)。

(阅读提问)。

生命健康权由哪两部分组成?举例说明哪些行为可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互为一体的,生命权是健康权的基础,健康权是生命权的保证。它在公民诸多权利的实现中是前提条件。没有它的实现,则没有其他公民权利的实现。

举例1:

正义网北京5月26日讯北京警方展开长达8个月的缜密侦查,终于侦破一起6年前的杀人弃尸案:顺义区李遂镇牌楼村村民杨贺江遇害后尸体被扔进23米深的废井,而杀人凶手竟为该村村委书记、村主任等人,以郝化春为首的长期横行乡里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随之被摧毁。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

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当上村支书后,郝化春勾结村主任张孝山等人,还找来打手横行乡里,村民稍有不顺,动辄大打出手。郝化春不准杨贺江在自家的养鸭场安装电表。杨被迫交给每年郝化春一万元好处费,逢年过节还要送财物讨好,杨贺江对此极其不满,两人由此结怨。1996年4月24日晚9时许,村支书郝化春、村主任张孝山等7人趁“不听话”的杨贺江又到王雷家商量事的机会,用猎枪打伤杨的头部后又用铁锤将其活活打死。随后王雷等人开车连夜将杨的尸体扔到顺义张镇的一口废井中。

举例2:

王某带着孩子到双安商场选购童装时,一只铁皮暖瓶从货架上掉了下来,将孩子头部、面部、腹部及双腿严重烫伤。经诊断为面、躯干、双下肢烫伤20%,伤残程度属九级。双安商场被依法判赔男童22万元。

(阅读回答)我国的哪些法律以及这些法律是如何规定此项权利的?

(教师概括)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概括其内容有二:其一,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进行自卫,其他公民有权制止侵害行为。其二,公民的身体受到轻微伤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医疗费;如果非法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清洁严重、危害性大,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举例1:

人民网银川2月17日电银川一暴力殴打环卫工人者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天的处罚,并承担受伤环卫工人的经济赔偿。

今年1月16日,银川市兴庆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洁公司工人祁俊正在新华东街清扫路面,遭人无理暴打,祁俊正左耳垂附近皮肤大面积破损,左眼眉弓皮肤受损,缝合7针。事后,打人者自知理亏,扔下20元钱借故溜走,从此杳无音信。《新消息报》1月20日将此事曝光后引起社会反响。银川市兴庆区领导看望了受伤的环卫工人,公安机关认真了解案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2月14日对殴打环卫工人致伤的无故滋事者给予治安拘留十天的处罚,并责令对受伤的环卫工人给予经济赔偿。

举例2:

3月17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外出,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收容。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志刚大声呼叫,引起救治站护工乔燕琴不满。乔遂与吕二鹏、乔志军、胡金艳等人商量,授意李海婴等8名被收治人员殴打孙志刚。3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等先后两度对孙志刚轮番殴打,致使孙志刚于3月20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6月5日至6月6日公开审理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等故意伤害原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职员孙志刚致死案,于9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李海婴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钟辽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被告人李龙生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判处被告人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乔志军、胡金艳有期徒刑3年至10年。

同日,孙志刚案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原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副主任张耀辉,原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负责人彭红军,医生任浩强,护士邹丽萍、曾伟林等6人,以玩忽职守罪,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和白云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

(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并思考)。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1)什么是搜查(板书)。

(2)搜查必须严格按法律程序进行(板书)。

举例:

一名女乘客在1路公交车上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她便对下车的乘客逐一搜身,此举引来了全车乘客的强烈不满。六七分钟后,该女子查了10多个下车的乘客,还是没有找到手机。其他的乘客开始显出烦躁和不满,并有人对这位女士表示抗议,要求她立即停止搜查并马上让车恢复运行。眼见无望找回手机抓到贼,迫于乘客的压力,该女子只好放弃。

3、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板书)。

(1)我国法律对逮捕的规定(板书)。

如果公民有犯罪嫌疑需要逮捕,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完备的手续,方可执行。

学生阅读教材上的案例。

(2)我国法律对拘禁的规定(板书)。

举例:

人民网广西视窗4月15日电一名在深圳实习的西大梧州的女学生黎某在深圳实习期间,经其一个同乡介绍,误入了一个非法传销组织,在看清了该传销组织的骗人把戏后,黎某拒绝从事非法传销并要求退出,但遭到该组织有关人员的拒绝,同时还被该组织的人员软禁,其人身、通讯自由都受到严格限制。4月1日上午10时许,黎某找到机会用手机通过发短信息的形式向同在深圳实习的同学求救。梧州市公安局蝶山区分局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深圳开展解救工作。4月2日凌晨5时许,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解救民警在深圳龙华市场成功地将黎某解救出来。

小结:

这节课主要讲了:(1)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2)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3)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4)公民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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