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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招生方案(实用9篇)

小编:曼珠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一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00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xx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xx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20xx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xx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xx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xx〕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二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范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同等学力者、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

(二)招生办法: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以参加中招考试,也可以免试注册入学。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高中毕业生实行1—1、5年学制,原则上单独编班,可免修文化基础课,学生修满规定的专业课程准予毕业。各学校可以多次招生。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同普通高中报名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同中招统一考试。

(三)报名办法:

1、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其报名办法、程序、条件、考场编排等工作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一致,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初中组织报名。

2、参加考试第一志愿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应填写《2008年新密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版免冠2寸照片3张、体育测试成绩通知单。

3、不参加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及其他城乡青年可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四)填报志愿:

1、第一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二、三志愿必须是同类学校。

2、第一志愿报考普通高中、普通中专的考生,二、三志愿可报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新生录取。

1、职业学校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组织录取。对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各职业学校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三志愿可实行二次录取,尽可能吸收未升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初中毕业生入学。市职教中心和雕塑艺术学校要发挥辐射作用,在完成我市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尽量吸收外地初、高中毕业生入学。

2、切实按计划招生,保证生源质量。第一志愿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各学校应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先录统考生、后录免试生”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

3、报名注册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或所设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要求较高的学校,经批准可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根据专业特点需要进行面试和专业加试的学校,可优先录取成绩优秀者(面试或专业加试的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

4、未被中专、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持中招考试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本人所选择的职业学校登记注册。

(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初中后分流工作。做好职业教育宣传和初中毕业生的分流工作是保证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宣传职业教育的广阔前景,宣传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生活补贴的优惠政策等。要指导广大初中毕业生合理填报志愿,鼓励毕业生积极报考职业学校,使职业学校的生源数量有保证、质量有提高。对教体局下达给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的职业学校升学任务,教体局要进行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并根据相关方案进行奖惩。各单位要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单位完成任务数以到职业学校报到入学实有人数为准。

(二)各职业学校要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观念,遵循人才市场变化趋势,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需求,稳中求变,积极创造条件,增设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改变陈旧过时的传统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注重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就业。同时落实“升学和就业并重”的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有愿参加对口升学、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学生搭建成材桥梁。

(三)各职业学校要积极与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名优职业学校或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拓宽办学渠道;应探索1+1+1、1+2学制的分段培养模式,建立新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思路和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创造有利于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条件和环境,使民办学校能够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各民办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过硬的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五)各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对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年资助1500元的政策,并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建立助学金、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入校学生适当减免学杂费,可以允许学生缓期或分期缴纳学杂费,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

(六)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初中、各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体局下达的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规范、合法的行为进行招生。要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实行阳光招生,以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三

为让全社会了解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近年办学成果,做好我校职业高中专业转型升级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学校烹饪及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工作,特制定学校职业高中部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幸福珠海开心家宴”系列活动。

(一)系列活动一:启动仪式暨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时间:5月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五楼宴会厅。

参与人员:邀请区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香洲区各中学领导、协办单位领导、校企合作单位代表、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校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

活动内容:

1、活动启动仪式;

2、学校职业教育成果展示。

特区报报道方案:在新闻版发布消息。

(二)系列活动二:“我为妈妈做个菜”

时间:5月13日。

地点:南屏中学职高五楼烹饪操作室。

活动内容:

1、邀请50至100对母子参与活动,请南屏中学烹饪专业学生进行一对一厨艺指导。

2、特区报社报道方案:

(1)为配合本次活动,进行问卷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2)请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3)活动预告消息,并全程跟踪报道。

(三)系列活动三:“幸福珠海,开心家宴”母子厨艺大赛。

时间:5月14日至6月16日。

地点:南屏中学五楼烹饪操作室。

1、在特区报要闻版刊发3到4次预告及活动进展跟踪系列报道。

2、比赛正式开始后,在特区报刊发活动消息和半版专题报道(图文)。

二、珠海市南屏中学职业高中部办学成果报道。

时间:4月26日—6月23日。

宣传:

(一)特区报社专题报道半版专题;

报道内容:

1、毕业生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2、实习、实训、校企联合办学报道(实训处提供材料);

3、学生近四年参加技能大赛成绩回顾报道(烹饪、酒店服务与管理科组提供材料);

4、舒展学生自信的翅膀,铸造合格技能性人才(德育处提供材料)。

三、对全市各中学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一)时间:5月4—6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1、送招生简章到全市各中学;

2、到斗门城东中学、横山中学等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3、6月22日与本校初三部分学生举行填报志愿恳谈会。

四、系列活动及宣传报道组织架构。

珠海特区报、香洲区教育局和南屏中学联合成立组委会,组织、策划、协调所有系列活动和宣传工作。珠海特区报派出骨干文字和摄影记者组成报道专责小组进行及时报道。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四

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试点内容。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三、试点范围。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二)招生计划。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联系电话:0551-62831868。

四、试点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五

通过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加强校际、校企合作和市级统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和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教体系,推动职教大省和高教强省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分类招生。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参加试点的高等职业院校可以结合考生意愿和学校自身情况,采取多种招生形式,招收各类生源。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市属高等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可分别侧重招收学有所长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中职学生、在职职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评价。省教育厅指导各试点院校根据不同招生对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试(测试)办法。对中职学生可参考《20xx年安徽省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实行知识加技能的考试(测试)办法;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实行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基础的考试(测试)办法;对其他各类报考人员,可结合其自身实际和学校办学特点,合理确定考试(测试)方法。参加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类考生须进行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考生凭考生号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参加招生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试点高校于20xx年5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三)联合培养。实施校企联合培养,试点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鼓励试点院校与企业联合开设“订单式”培养班。推进中高职衔接,对中职学校完成二年级学业的学生实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中职三年级学生由中高职联合培养。中职三年级学生毕业后,通过考试(测试)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加强市级统筹,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牵头、中职学校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实施人才培养。

(一)试点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申报制。国家、省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参加试点工作申报,全省其他高等职业院校均可自愿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由省教育厅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核确定。

20xx年度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总计划数控制在当年全省高职招生计划总数的20%左右。面向中职招生计划单列并确保完成,未完成的单列计划不得转入普通高考招生。

试点院校可根据报考人数等适当调剂分专业计划。院校对报考学生较多且计划已经完成的专业,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相近专业。鼓励高校间建立学生报考信息互通和调剂机制。

(三)招生专业。

申报自主招生的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招生专业尽可能覆盖中等职业教育18个专业大类。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已参加试点的42所高等职业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招生章程、招生专业和计划。试点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

其他高等职业院校根据办学实际和侧重招生对象,经主管厅局或举办者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市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所在市政府意见,行业企业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须有主管厅局或举办者意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须有订单培养协议。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xx年2月10日。报送地点:省教育厅高教处(合肥市金寨路321号省教育厅教科大楼906室)。

一是提高认识。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对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提高认识、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制定方案。各试点高等职业院校要根据办学定位,选择本校有特色的专业,合理确定招生计划数,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厅经过遴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布试点院校及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三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使全社会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开展对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其了解试点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和其他招生对象参与试点的积极性、主动性,为试点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严格考试招生纪律。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试点院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考试招生纪律,特别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考务管理,切实履行承诺。试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六

学校在日常的经营中,能否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本身资源,以最低的成本进行长期持续有效的营销活动,直接决定着学校是否可以健康发展壮大。本活动基于这个出发点,根据现在学校的经营模式,合理运用已有学员资源,完全针对学校内部进行营销活动,挖掘新学员报名,稳定老学员续班。 活动介绍:

双响炮:

一种爆竹,点燃引线之后会首先“砰”的响一声腾空而起,然后在空中再“彭”的响一声,顾名思义为双响炮。

在本次活动中,双响炮指的是,由在校老学员带动新学员报名学校的课程,并且通过带动新学员,老学员和新学员都会获得礼品或奖学金。也就是运用“1+n”的营销模式,利用现有学员资源,以最低的成本,带来n倍的销售。所谓“1+n”,就是通过本次活动的运作,一名老学员可以带来n名新学员报名。 活动目的:

通过老学员带动新学员报名,促进招生。 活动主题:

优科100好伙伴! 活动口号:

噼里啪啦双响炮,你报我报大家报! 好课程,当然要和好朋友分享!

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分享大礼,分享成功! 活动时间:

适合各个季节长期使用 活动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分校对内宣传推广 活动方式:

通过对学校老学员及其家长的宣传,带动外部新学员的报名。

具体活动优惠方式如下:

? 老学员带来1名新学员成功报名一年课程,新老学员均可获得优科大礼包,(教

榨汁机、2个月的课程任选其一。

? 老学员家长老学员带来3名新学员成功报名一年课程,老家长可以赠送高档山

地自行车一辆或4个的课程。

备注:

? 享受本活动优惠的同时,可以享受学校当期其他优惠活动; ? 老学员为学校当期在班学员,新学员为未在学校报班学生; ? 新学员第一次登门报名填写信息时必须说出老生的姓名和所学专业; ? 每季度评出带来新生最多的学员,当选为本月“号召之星”,进行特殊奖励。

活动执行: 一、

活动准备

(一) 人员准备

1、 做好内训

活动宣传

(一) 宣传材料的运用

(二) 奖品展示

在学校前台明显位置设立奖品展示台(柜),旁边摆上奖项设置及获奖要求的易

拉宝海报,让孩子看见奖品“眼馋”的同时,能够很清楚自己带来多少个新生就可以获得什么样的奖品。如有需要,奖品可以现场体验,增加孩子对奖品的喜好度,增强奖品对孩子的诱惑力。

(三) 班级动员

在班级内给学生讲解活动要求老生约他的同学来试听课程,或者学校组织的活

动课。(老师可以拿样品给孩子展示或者让孩子去前台看)。

讲解过程中要抓住孩子爱攀比,爱虚荣的心理。相关话术如下,可供参考: 老师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都有很多好朋友对不对呀?那么大家都有几个好朋友呢?让我们看看谁的好朋友最多……(这样的问题小朋友一般都会争着回答,比较自己的朋友最多)

嗯,看来大家的好朋友都很多呀,大家真棒!那我们的老师棒不棒呀?(棒!)你们喜不喜欢?(喜欢!)那现在我们学校呢?有个活动,可以把你最好的小朋友带来和我们一起学习,如果带他来学习,他也喜欢我们的老师,将来报名了,你和你的朋友都挑选一个最喜欢的大礼包。大家说好不好?(好!)

嗯,到时候我们看看谁的号召力最大,那么他就是我们最棒的.小朋友,还能得到更好的奖品呢!但是老师只给表现最好的几个同学邀请朋友来和你一起上课的机会。其他的相待同学来的同学必须表现足够好才可以。

备注:老师可以首先从班级上的“铁杆儿”学生入手,积极动员这些学生带新生报名,让他们这部分老学员在班上起到带头作用。

(四) 家长课后十分钟推介

名交年费的,我们会有友情关心奖品,新家长也会感谢你的介绍的。(把老带新的政策讲解清楚)

三、

活动奖品的发放要及时

对于带来新学员的老学员要及时进行奖励,只要这边有新学员报名,那边就要在班里当着其他学生的面,把老学员和新学员同时请上讲台,分别发放大礼包,同时还要进行口头表扬,让其他孩子看到这样可以即拿奖品还能受到表扬,吸引大家继续想办法把周围的小朋友带到学校来。

【上课后,老师带着大礼包走进教室】:“同学们,大家看见我手上的大礼包了吧,猜一猜今天我们班哪位同学要得到它?这位同学的号召力真大,他不仅自己学习进步了,还要邀请了一个好朋友一起来学习,一起进步,所以我们要奖励给这位同学还有他的好朋友,一人一份大礼包,这位同学就是xxx!”

【鼓掌】“下面就请xxx同学和他的好朋友xxx一起上台领奖,大家欢迎!”

【颁奖】“相信我们的同学们都像xxx一样优秀,那么,就让我们把好朋友都叫来和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大家说好不好?”

【鼓掌】学生:“好!” 活动推广进度:

注意事项:

1、奖品要经常换,孩子们就会觉得新鲜感。

2、一定要经常把奖品拿出来,在课间的时候,当着孩子们的面,讲解怎么样才能得到。

3、来了新生后,要注意及时跟进(按前台接待流程执行):

a、要在试听课上充分关注(坐姿、语言表达、课堂注意力、课堂积极性、专业程度、性格等),让他感受到绝对的快乐,绝对的有价值体现。

b、要在课后,及时与孩子聊天,聊他上课的感受,告诉他你对他的了解与未来的期待。

c、要及时与新来学生的家长聊天,孩子的上课表现情况(坐姿、语言表达、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幼儿,小学,中学教育、外语学习资料、行业资料、应用写作文书、生活休闲娱乐、文学作品欣赏、2016培训学校招生方案(内)49等内容。

1、 注重网络宣传

(1) 注重学校网站建设,定期充实网站,使内容丰富有吸引力。形式上:注重版面、文字和图片的设计;内容上:教研部每周上传授课内容总结;教务部每周必做课堂新闻上传工作,5个班次轮流上传。

(2) 合作网站。很多招生代理的网站都是免费的,如神州学习网、培训通等。可以发表本学校的课程信息、特点等。这些网站能在百度、谷歌搜到。

(3) 严格执行每天发帖的工作,保证发帖质量。是无需付费的广告,必须重视。可以考虑增加搜狐,新浪,qq等。

(4) 重视xx群推广。尤其是针对各个大企业内部的扫群。

(6) 做好网站推广工作,尤其是百度推广,也可以考虑google推广.

(7) 做各科历年真题以及模拟题下载资源的链接,以增加网站访问量和学校知名度。

2、 企业推广

(2) 学校举办考前mba、以及在读mba公开课。邀请有兴趣的学员参加;

(3)走进名企。与企业合作,给企业内部员工做讲座。加深员工对mba的了解,从而引导其参加mba考试。

(4) 校校合作。与其他没有竞争关系的培训学校合作,双方互惠互利,协助对方的宣传;互换生源,资源共享,开发潜在隐形客户。

写字楼、图书馆,以及人口集中的繁华地段派单,或发放印有学校介绍的小礼品。

更扩大学校知名度。

(7) 举办各种社会活动,英语角,英语比赛等。

3、 老学员介绍

维护好与老学员的关系,服务好老学员,与老学员建立信任。建立老学员介绍新学员的奖励制度,并认真执行。可以通过定期回访,经常性沟通等手段来维持客户关系。例如可以利用xx、邮件、卡片传情,手册指导等方式,不定期给每名学员发送xx,邮件,卡片等。

4、 第三方招生

(1) 教育培训市场越来越激烈,培训机构普遍存在生源不足,可通过第三方招生机构拓展更多生源渠道。培训机构的招生和办学成本越来越高,招生推广费用和越来越大,可借助第三方招生机构的专业服务来降低招生费用和化解招生风险。

5、 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

彻底了解竞争对手的师资,学费,上课形式等情况,对比总结出我们学校的优势条件。实时掌握竞争对手的动态,做到依照竞争对手的情况,我们做相应的策略调整。

6、员工内部培训

必须重视企业内训,提高内部员工的素质与专业知识。专业有素的招生队伍,是保证生源的最关键要素。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七

20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将于20__年12月27日—28日进行,20__年6月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为了确保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学院20__年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__]13号)、《关于印发20__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__]13号)、《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__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__]23号),以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保密、规范、严肃、严格、认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组织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举行的统一考试,学院将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强化培训,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纪检督查室、保卫处、研究生处和各研究生培养系等相关系部要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性,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顺利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__年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整合有关资源,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工作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培新。

副组长:彭建新韦煜石云辉(常务)龙朝阳陈志松钱乐祥。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陈亚萍任办公室主任,白红兵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有文迪义、庄翎、石恒帅。

(二)纪检、监察组。

组长:吴卫东。

副组长:聂黎清。

成员:纪检、监察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对20__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环节及全过程的规范性进行纪检、监察。

(三)宣传组。

组长:王双宏。

副组长:李本东。

成员:宣传部有关人员。

职责:总体负责、协调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招生过程中的对外报道及网络舆情的监控工作,指导各招生系网页建设与及时更新。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雷德新。

成员:保卫处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及试题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世军。

成员:实训中心2人。

职责:负责命题、评卷、复试工作的场地和录像设备等工作安排,即9个微格教室和录播室的安排。

(六)命题工作组。

组长:石云辉(常务)、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符合条件的命题专家。

职责:按照学院20__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要求进行命题。

(七)评卷工作组。

组长:石云辉、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相关人员。

职责:按照学院20__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评卷工作要求进行评卷。

(八)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石云辉钱乐祥。

副组长:陈亚萍白红兵。

成员:在各研究生招生系的导师及资深教师中抽取相关人员。

职责:按照学院20__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及评卷工作要求进行复试。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

我院20__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严格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__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__]23号)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期已完成的工作。

1.20__年9月1日,召开“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__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20__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讨论并决定20__年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方案等事项,随即在宣传组的统一协调下展开招生宣传。

2.20__年9月15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目录。

3.20__年9月22日—9月26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考试网上咨询活动、向社会公布网上报名有关要求。

4.20__年9月25日—28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5.20__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做好研招咨询工作,每日统计、上报网上报名情况。

6.20__年11月19日—11月26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载考生报名库、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审查考生学历(学籍)及相关报名信息,编制考生编号;并将含有招生单位说明的准考考生库()回传教育部。

7.20__年11月27日—11月30日,院研招办公室上传屏蔽《准考证》打印考生数据。

(二)命题、评卷工作。

1.20__年12月4日—12月8日,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酝酿、遴选出题专家,并成立学科命题小组。出题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及我院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务必做好工作。

2.20__年12月8日—9日,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专家命题。命题工作严格按《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__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命题要求》执行。题目务必做到难易适中,着重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出现偏题、怪题,确保筛选出符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宗旨的合格考生。(《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__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要求》见附件1)。

3.20__年12月9日—10日,命题小组工作人员印制试题并密封,机要寄送各试题接收地点。

4.20__年12月15日—12月2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研究生处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5.20__年1月12日,评卷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遵照上级各文件规定,组织有关专家,本着严格、公平、负责的态度进行此项工作。25日前将自命题科目成绩上报省招办。(《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__年研究生招生初试命题及评卷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

(三)调剂、复试工作。

1.20__年2月12日后公布考试成绩。

2.20__年3月20日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生源缺额信息,组织招生调剂工作。

3.20__年4月20前完成全部复试工作。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实施细则以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复试工作。

4.20__年4月20前,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__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3)。

(四)录取工作。

1.20__年5月上旬,完成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拟录取名单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信息)。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

2.20__年5月中旬,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出录取通知书。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生源渠道,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扩大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影响,学校决定进一步开展20__年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要职责分工。

研究生处统筹组织全校性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对外联络和咨询、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发布等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由领域负责人、研究生分管领导、指导教师、专业任课教师、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宣传工作。

二、主要宣传内容。

(一)专业学位点概况。

主要包括:历史沿革、发展规模、教学科研条件、师资力量、招生领域、教学实验设施和科研成果、学术交流情况、专业特色与优势、培养机制、学习内容、课程设置等,尤其是学位点的办学特色。

(二)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教学名师等、导师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培养方式等。

主要包括:学校、学院的政策及形势(学校对第一志愿考生优惠政策),学校及学院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等。

(四)校园文化。

主要包括:研究生在校期间相关活动剪影、研究生创新学术论坛、课外活动(科技、文体类比赛)、研究生获得的一些社会荣誉、名师讲座、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等。

(五)就业状况。

主要包括: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和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优秀毕业生风采展示、高端企事业单位就业情况)。

(六)其他问题。

主要包括理念报考情况、招生条件、针对一线教师灵活的培养方式等。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营造报考氛围。

研招办设立专门的.研招微信咨询平台、qq、咨询电话、邮箱,接受一般政策咨询,各学院需公开专门的考研咨询电话和邮箱,接受考生其他咨询。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校园网(学院主页)、校报、校刊、报告会等媒体和阵地,主动宣传本学院学科实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稳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二)通过校内宣讲动员,吸引优质生源。

各学院要组织召开各年级本科生参与的考研宣传动员会、现场咨询会、主题班会,实现学院内全覆盖。主要内容包括:介绍和宣传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学院、学科实力,研究生教育质量,高水平研究成果,导师风采展示等。

(三)走出去、请进来,强化对外宣传和联络。

向省属相关院校、校地合作单位、学科相关行业单位寄发招生简章;发动研究生导师对外宣传(结合实习实践基地和教研项目岗位需求,向合作单位推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广泛联系校友,发挥校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优势,开展广泛的宣传。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各学院要精心策划招生宣传方案,应在各领域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前制定内容详实、可操作和针对性强的20__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宣传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目标等(研招宣传工作计划表),并报研招办备案。

(二)5月—9月为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季,5-8月份研招办已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前期的招生宣传工作,在9月份研招预报名前(一般为9月25-28日)各学院应按照各自制定的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并将招生宣传稿件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三)研招办负责印制招生简章,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将所需数量在9月11日16:00前报至研招办,如果学院另有纸媒招生宣传材料需要印制自行解决。网络宣传资料需适时更新,逐步建立多渠道、立体式、互动型的宣传网络体系。在本单位网站制作、更新导师简介,将网页链接于9月17日前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

(四)健全保障机制,落实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招生宣传工作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全员参与、层层落实。在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吸引生源的基础上,加大招生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吸引更多的优秀生源报考,同时要加强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调动导师的积极性,竭力打造一支熟悉政策、较为稳定的宣传队伍。各单位要精心安排与布置,利用优势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做好20__年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以实现我校研究生培养规模上的增长,生源质量上的提高,为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打下基础。

一、活动背景:

针对目前我校学员较少,很多自闭症家长不知道我校,且对已患自闭症的孩子没有针对性康复训练,很多自闭症的孩子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通过现场宣传我校的办学特色和教学成果等以扩大我校的知名度、认可度使更多的自闭症孩子到我校学习。

二、活动目的:

1、回馈老学员。

2、招收新学员。通过本次活动,让更多的人知道并了解星之光,对自闭症的孩子给与更多的关注,让家长对已患病的孩子的康复充满希望,信任星之光,从而招收更多学员。

3、扩大我校知名度、信任度。

二、活动地点:

纪念碑广场。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对象:

患有自闭症的孩子及家长。

五、活动主题:

点亮未来健康成长——星之光教学成果汇报会。

六、活动内容: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筹备小组;。

2、查找我校招生人数、离校人数、康复比例、即特别个人案例;。

3、致电老学员学生家长,进行预约;。

4、与老学员及家长进行沟通,对老学员的健康情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6、邀请已康复的学生或家长参加本次活动;。

7、收集学生的绘画、、生活照等反映学生良好近况的作品;。

8、在网站、贴吧、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本次活动;。

9、进行爱心捐款等为本次活动筹集经费。

(二)实施阶段:

1、把学生作文、绘画、生活照、在校生或照片集中在展示板上,供活动对象阅览;。

2、邀请校领导、学生家长、学生;。

3、校领导致辞、学生家长致辞、学生致辞;。

4、由各负责老师进行教学成果展示、列举学生成功恢复事例、学生在校生活、课程安排;。

5、由学生家长列举学生进校后与进校前的区别、学生近况;。

6、由学生发表进校感想及今后生活态度、学习态度、人生观、价值观等。

7、由招生负责人发表招生宣传等。

七、费用预算:

1、媒体宣传费用:

2、材料费用:

3、人员费用:

4、机动费用:

八、执行人员和责任人:

__。

为做好学院今年招生宣传工作,全面提高考生录取率和报到率,促进学院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__年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院党委提出的20__年“全面工作上台阶,日常工作上质量,重点工作有创新”为指导,借势借力,整合利用各方资源,为学院创建一流高职院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省内各地区20__年录取率、报到率不低于去年水平;省外招生录取率达到60%,报到率达到75%。

三、工作原则。

科学规范、简洁高效、细化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__年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__。

六、招生宣传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__。

七、考核与奖惩。

1、学院将对今年招生录取率、报到率增长幅度较大,贡献突出的系和个人给予奖励。

2、各系如未完成工作目标,招生期间发生费用,在各系二级管理经费中自行解决;同时与20__年各系二级管理经费划拨和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数量挂钩。

八、实施招生宣传十举措。

1、与外省招办建立联系。招就处牵头,通过辽宁省招办联系外省招办,为各系在外省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帮助。

2、明确优势,形成宣传提纲。总结编写学院十大优势,形成统一的宣传提纲。

一是沈阳地区地域和经济发展优势;。

二是学院具有国家示范高职的品牌优势;。

三是学院交通、校园环境和学生生活方面优势;。

四是就业优势;。

五是师资优势;。

六是专业优势;。

七是实习实训优势;。

八是学生管理和各项活动方面优势;。

九是教学手段和方式方面优势;。

十是校企合作方面优势。

3、组建招生队伍,强化培训。组建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加强培训,明确任务,严格考核。

4、深入调研,有的放矢。各系要做好招生地区生源学校调查了解工作,明确与我院相匹配的目标生源学校,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效果。

5、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校园网、贴吧、门户网站等现代信息技术和在校生、优秀毕业生、学生家长的资源,开展招生宣传,扩大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

6、简化招生简章。在招生简章内容设计上,要重点宣传办学特色和优势,做到内容简洁、重点突出、重量减轻。详细的其他内容可注明网址,登陆校园网即可点击查询。

7、建立就业基地,用就业拉动招生。在招生宣传时,也要在当地开展重点企业走访,介绍学校,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商谈就业合作,建立外省就业基地,用就业拉动招生。

8、加强招生人员之间信息交流。建立招生人员信息交流平台,通过qq群和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招生人员之间信息交流与互动,提高信息沟通效率,促进日常考核,实现信息公开。

9、经费包干使用。各系所负责辽宁省内各市和外省招生宣传期间经费采取包干形式,经费标准以20__年招生宣传费用数额为准。各系使用经费时在严格执行学院财务制度的原则下,自行支配使用,招生结束后凭有效票据报销。

10、建立考核激励与长效机制。招生宣传工作要建立招生考核机制,细化管理、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典型引路、奖惩分明。同时,要建立招生工作长效机制。招生宣传要由阶段性工作变为日常工作,由部分部门部分人员参与变为全院教工共同参与。通过建立长效机制,把招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

九、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系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建立领导机构。各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和参与招生宣传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和沟通调度工作。要组建好招生队伍,加强培训,增强招生人员责任感和紧迫性,树立大局意识。在招生中继续发扬学院不怕困难、自强不息、锐意进取、永不放弃、不断追求的精神和斗志,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做好今年的招生宣传工作。

2、善用资源,集思广益。各系要充分发动群众,利用同学、亲属、朋友、校友、在校生甚至网友等各种资源,寻求更多的帮助。要充分发挥集体智慧,集思广益共同研究简洁有效的招生方法。

3、把握时机,确保效果。事先要利用各种手段,收集和了解好高考填报志愿、家长会和高考咨询会时间。把握好关键时机,确保效果。

4、细化责任,实现目标。各系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要分解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人。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5、力行节约,确保安全。各系在实施招生宣传工作过程中,要做好财务支出预算,力行节约。同时要加强教育,提高招生人员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人员安全、财产安全。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八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完善入学服务措施,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缓解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均衡,为新乡基础教育“上台阶”、建设教育强市做贡献。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区划分招生,民办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实行直接报名入学或随机派位录取。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人群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到应入尽入,同城同待遇。

(四)实行均衡编班,推动素质教育。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收2014年小学毕业生。

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新乡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

(三)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台湾同胞子女;

(六)除以上五类对象外,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新乡市就读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适龄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区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一)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监护人户口不一致,或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二)学生及学生监护人户口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市区无其它合法固定住所,学生学区的确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相关证明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四)学生及其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五)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学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学校就读。

(六)学生和监护人户口不在本市区,但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与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对待,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入学依据。

(七)外来人口子女,户口不在本市区,且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五、报名办法。

(一)小学。

1.学生及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小学报名。

2.学生及监护人有市区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到所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二)初中。

1.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户口簿、父母身份证、2014年小学毕业证书、房产证明和契税证明或暂住证、务工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毕业小学统一组织填写《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

2.在市区以外就读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市区上初中需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取《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携带小学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等,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分配到初中就读。

(三)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学应及时填写《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最终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到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经审核后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享受学区内学生入学待遇。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始入学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父母任何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到暂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名,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入学原则,安排进入定点公办学校就读。

初中定点学校有:一中东校区初中部、四中、铁路初级中学、七中、九中、十一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河师大实验中学、十八中、二十中、刘堤初级中学、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三十中、三十一中、三十二中、三十四中、三十五中、三十六中、四十二中、洪门初中。

小学定点学校有:二十中小学部、三十一中小学部、三十二中小学部、四十二中小学部、市友谊小学;红旗区的西街小学、平原小学、段村小学、劳动街小学;卫滨区的新荷小学、化工路小学、胜利路小学、英才小学、回民小学;牧野区的西干道小学、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凤泉区的宝山路小学、耿黄一小、耿庄小学、潞王坟一小、大块一小;开发区的西台头小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和本地学生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同城同待遇。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各公办小学招生前在驻地附近向社会公布本校的学区范围和招生登记报名时间,在报名时间内统一组织报名,然后根据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常住地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落实,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登记造册,并连同学生户口簿、房产证明等材料交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验批准后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2.公办初中:首先由小学按划定的学区确定本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的初中学校;然后,市、区教育局联合成立复查小组,对各小学分配的结果进行复查;最后,由各初中学校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属于本学区的学生造册登记,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经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由初中学校退回区教育局或市属小学,进一步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对这些学生进行再分配。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小学: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学校隶属的教育行政机关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

2.民办初中:要求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填写《2014年新乡市区初中招生登记表》时可以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招生学校直接按报名名单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组织,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学校、家长代表,在新乡教育电视台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未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回本人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三)特殊教育学校。

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有6所,分别是新乡市盲聋哑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聋哑学校、延津县聋哑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各自不同情况选择到以上学校报名就读。

(四)新乡市一中少儿班采用“推荐+面试(试读)”的办法录取。

七、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初中要对本学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保证入学率达到100%;要做好视力、听力、智力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保证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二)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初中、小学下达招生计划并划定学区范围。各学校在招生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在规定的区域内招生;要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减少大班额数(人数超过55的班额为大班额),杜绝超大班额(人数超过65的班额为超大班额),达到大班额以上的须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严格均衡编班。学校招生结束后,要及时统计汇总学生信息,在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电脑派位编班。编班现场要接受督学、学生家长和其他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参与合作办学的学校要加大校长轮岗、教师交流力度,提高联合教科研水平,推动“名校减肥瘦身,弱校强身健体”计划实施和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五)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不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及时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邀请媒体参与监督,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违规招生行为。

(六)招生期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每个学校都要设立招生咨询服务站,明确专人负责,选派熟悉招生政策的同志负责招生咨询工作,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

八、招生时间及安排。

(一)小学。

8月15日,小学在学区范围内公布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

8月18日-20日,小学组织报名。

8月21日-24日,小学组织入户家访。

8月25日-28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8月29日,学校组织对新生电脑派位编班。

8月30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工作。

(二)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6月13日,初中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张帖学区划分、招生计划、时间安排等有关内容,进行招生宣传。各区教育局、市属小学到市教育局基教科领取有关表格材料。

6月18-20日,各小学组织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家长填写“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根据初中学区确定每个毕业生就近入学的学校,同时组织自愿选报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工作和市一中少儿班的推荐工作。各区教育局组织区属小学一中少儿班推荐工作和没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并依据本文件精神确定接收学校。各单位确定一中少儿班推荐名单的同时,要通知学生家长23日下午到市一中报到,参加试读。

6月23日,各区教育局和市属小学将本单位一中少儿班推荐情况和民办学校报名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汇总表用excel格式编辑,电子文稿和纸质稿(盖章)各一份。

6月23日下午,市一中少儿班推荐生到市一中报名。

6月24日-6月27日,市、区教育局联合组织复查小组对就近入学学生的“初中招生登记表”、户口、居住证明等进行复查。

6月24日-29日,市一中对少儿班推荐学生进行面试或试读,确定录取学生,29日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7月1日,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工作。

7月2日-4日,各民办初中组织录取新生的报到工作。

7月11日前,各初中公办学校组织入户家访。市、区教育局及招生学校处理招生工作遗留问题。

7月15日,学校组织对新生进行电脑派位编班。

中职学校招生方案篇九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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