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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实用17篇)

小编:梦幻泡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报告帮助人们了解特定问题或情况,并提供解决方案或建议。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一

6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的一家气瓶充装企业,迎来了北京市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检查的执法人员一共4人:两名执法人员来自朝阳区质监局,另外两名是来自北京市特检院的特种设备专家。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4名参与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还是被检查的气瓶充装企业,都是北京市质监局通过专门的数据库“摇号”产生的,这意味着北京市质监系统率先在全国正式开始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年初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北京市质监局积极落实此项部署,今年2月,该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6~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目前,北京市质监局专门开发了一个“双随机”监管信息平台,已将全市3万余家企业和全市区县质监部门的近700名执法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并实时动态更新。该平台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认证监督、标准化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5大业务系统,形成了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此次朝阳区的执法检查,就是由系统“随机”产生的。

据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该局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频次是每月都有,且被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具体每个区的抽查分配,与该区的检查对象数量和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

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层级监管为补充,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级质监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由区级质监部门实施。不同于以前专项执法,由于执法人员随机产生并要进行综合执法,北京市质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区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技术支持,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效果。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实施“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可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目前,北京市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的执法检查对象采取等概率随机抽取。今年9月份,北京市将对试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改进计划是以风险评估和质量信用为基础,按监管事项风险程度和监管对象质量信用等级,结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现状合理确定抽查频次比例。

“一是通过评估,确定检查对象生产经营风险的高、中、低,设置不同的权重,高风险的行业和产品权重大,突出监管事项重点;二是根据质量信用档案,按标准分类,确定检查对象诚信等级,设置不同的权重,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权重小,突出监管企业重点,促使整个执法检查更加科学。”该负责人说,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由各单位每月向社会公示。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二

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此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落实省局20xx年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要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日常监管行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

培训分理论和实操两个环节。一是由省局保健食品监管处杨晓东副调研员对《保健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权威解读;二是由市局保化处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程序进行说明,并按照规定程序,随机抽取6名检查员和4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罗小萍副巡视员就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提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区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二是各区局要按照市局部署,依据法规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认真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法,积极推动,大胆实践,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各区局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为主线,以网格化监管为平台,将保健食品创建工作、“三查两打”专项工作、“一企一档”工作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网格、职责一体化。

各区局和食品监管执法分局的执法人员约25人参加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操培训,正式拉开了我市保健食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嘉政改办发﹝2018﹞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编制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抽查事项库中。

(二)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我局以防震减灾监管职责负责行政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确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与核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核的企业和单位等为主体,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我局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2名,但其中1名已于2018年9月退休。作为执法检查人员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部门内抽查”和“跨部门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件人员组成。

一是及时制定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地震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与“放管服”领导小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上报市地震局关于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说明(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至少要由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成,我局目前不符合抽查人员条件,故我局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防震减灾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负责,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四

“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双随机一公开。

欢迎大家阅读。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019年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7月20日,质检总局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研究推进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再接再厉,扎实推进,把总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抓紧抓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质检改革成效。

梅克保指出,“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去年以来多次作出部署。总局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完成了5个首批试点项目,总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正在起草中。但与国务院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全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实行“一公开”,不断提高“放、管、服”工作水平。

梅克保要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各单位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稳步实施,力求将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会上,法规司介绍了总局近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有关司局分别介绍了前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6月30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的一家气瓶充装企业,迎来了北京市质监部门的执法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检查的执法人员一共4人:两名执法人员来自朝阳区质监局,另外两名是来自北京市特检院的特种设备专家。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4名参与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还是被检查的气瓶充装企业,都是北京市质监局通过专门的数据库“摇号”产生的,这意味着北京市质监系统率先在全国正式开始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今年年初的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推广“两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解决检查任性和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北京市质监局积极落实此项部署,今年2月,该局专门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6~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目前,北京市质监局专门开发了一个“双随机”监管信息平台,已将全市3万余家企业和全市区县质监部门的近700名执法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平台并实时动态更新。该平台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产品质量监督、计量监督、认证监督、标准化监督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5大业务系统,形成了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极大地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此次朝阳区的执法检查,就是由系统“随机”产生的。

据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该局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频次是每月都有,且被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具体每个区的抽查分配,与该区的检查对象数量和执法人员数量相匹配。

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后,执法检查以属地监管为原则,层级监管为补充,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市级质监局实施的事项,原则上由区级质监部门实施。不同于以前专项执法,由于执法人员随机产生并要进行综合执法,北京市质监局一方面加大了对区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专业技术支持,保证现场检查工作效果。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实施“双随机”综合执法检查,可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目前,北京市的“双随机”执法检查的执法检查对象采取等概率随机抽取。今年9月份,北京市将对试点随机抽查事项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制定改进措施。其中一个重要的改进计划是以风险评估和质量信用为基础,按监管事项风险程度和监管对象质量信用等级,结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执法力量现状合理确定抽查频次比例。

“一是通过评估,确定检查对象生产经营风险的高、中、低,设置不同的权重,高风险的行业和产品权重大,突出监管事项重点;二是根据质量信用档案,按标准分类,确定检查对象诚信等级,设置不同的权重,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权重小,突出监管企业重点,促使整个执法检查更加科学。”该负责人说,按照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由各单位每月向社会公示。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五

“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推广双随机一公开。

供大家参考借鉴。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统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国统字〔2019〕15号)和《鸡西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9〕22号)要求,我局制定相关事项,科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统计部门“双随机”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国统字〔2019〕15号)和《鸡西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政办发〔2019〕22号)要求,我局于2019年4月7日建立了《鸡西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鸡统〔2019〕6号)。

建立并完善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从有利于维护统计数据质量,有利于营造依法治统氛围的角度,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明确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r&d资源清查、投入产出调查等重点统计调查的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办法,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规定另行制定。检查对象名录库以被检查的市本级或县(市)、区统计局相应专业名录库为准。

建立并完善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建立了统计执法人才库,将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人员队伍统一形成较全面的执法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被检查县(市)、区的执法人员不参与本县(市)、区的抽查),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依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从2019年开始,在制定统计执法。

工作计划。

时,确定年度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的任务数量以及其中随机抽查所占比重,其中2019年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不低于30%,今后要逐年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县(市)、区统计局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既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最多只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

鸡西市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对在检查或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并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工作,将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企业,在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及市局的安排部署,今年6-12月,分两批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为完成好此项试点工作,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根据市局方案部署,要求有关科室认真安排好随机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经过市局的摇号抽签,检查对象抽中了朝阳区庄户乡一家气瓶充装企业,执法人员抽中了两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并由市局从专家库中选出两名行业专家,一起参与执法检查工作。

6月30日,北京市朝阳区质监局正式开展了此项试点工作,执法人员及行业专家对北京绿氧天罡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气瓶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人员对现场气瓶充装情况、气瓶检验记录、执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进行了检查。经查,存在气瓶分区标识不清晰,有个别丢失;充装记录不完善,不准确;应急演练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被查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双随机”是指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双随机”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企业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人员只能阳光行政,不能再“看谁不顺眼”就去检查,即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北京市质监局表示,每月都会进行综合执法检查。目前北京市共有3.3万家生产企业,基本都已列入检查企业名单,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企业的1%。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说,目前各区共有670多名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检查。这种“随机”不仅选派执法人员是随机的,执法人员所属部门也是随机的,例如某区质监局的法规处工作人员可能也会被派去检查特种设备。同时,为了避免执法检查的不专业性,质监部门会统一对各区的执法人员统一进行综合培训。

在检查过程中,质监部门将以检查对象组织机构代码为唯一标识,整合质监部门5大业务系统,形成统一的检查对象库,每个企业涉及质监的业务的产品种类和标准、器具设备的周期检定检验情况、许可信息、奖惩情况等在系统界面上一目了然。

朱玉兵说,检查对象库里每个企业的信息形成了监管权力清单,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同时,这份权力清单同时形成了企业的责任清单,使企业经营者了解应当履行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08号)和《湖北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决定在全省安监系统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是指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技术专家,及时公开检查对象,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工作制度。建立“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任性、避免对同一生产经营单位多层次重复执法等现象的有力手段;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安监执法效能的有效途径。各级安监部门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制度化,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四)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监管执法机构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通知第三条执法检查内容中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监管执法机构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或国家专家库有关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机构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双随机、两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内设机构和具体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将其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和引导,强化守法自律意识和接受执法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改革完善。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七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xx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双随机、两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到20xx年底,“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在全市安监系统得到普遍运用。“双随机、两公开”成为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监察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通过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得到大幅提高。

执法检查的基本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检查下列对象和事项:

9.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二)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名录库。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范围。

(1)上一年度和当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两化”体系数据反映出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

(3)结合工作部署,进行专项整治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需要进行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2.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家范围。

随机抽取的监管执法人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取得有效执法证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专家原则上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公开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开。

4.公开执法检查结果。

执法检查结束后,监管执法机构要及时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四)规范“双随机、两公开”制度实施程序。

1.随机抽取执法检查对象和事项。在执法检查前,各安监部门根据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或相关执法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在“两化”体系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监管执法人员从本方案规定的执法检查内容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检查事项,进行执法检查。

2.随机抽取监管执法人员。各监管执法机构依据被检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监管职责分工以及检查任务需要,从监管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定后,“双随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两化”监管端移动客户端告知执法人员相关检查信息。执法人员也可从“两化”管理系统登录页面上下载监管端移动客户端app直接获取相关信息,并通过app进行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

3.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各安监部门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告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时间。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的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

4.及时公开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确定后,安监部门应当提前15日在安监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予以公告,并告知拟检查对象。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抽取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相关要求等。运用“双随机”方式选定被检查对象后,需要采取暗查暗访方式检查的,暂不公开被检查对象名单,相关人员应当注意保密。

5.依法实施检查。实施检查前,监管执法人员应当了解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准备检查所需的照相、录音、检验、检测工具仪器等,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全程记录。同时,要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

6.公开检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束后,安监部门要于7日内在本局门户网站和“两化”体系信息系统中公开执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是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是避免重复执法或执法缺位提升执法覆盖面的有效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地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通过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八

近期,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协调办函〔2015〕5号文件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函》(鲁职能办函[2015]7号)文件精神,县交通运输局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借鉴其他地区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该局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该局相关业务科室积极对辖区、领域内相关企业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交通运输市场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开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

三是初步建立“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即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工作机制。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方式,初步形成“双随机”的抽查制度,严格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将抽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布。

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交通局将继续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并定期对该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对监管领域形成切实有效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九

今年以来,梅列区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深入落实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严管”措施。在李总理7月22日提出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后,梅列区局根据省局、三明市局的决策部署,立即试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积极探索检查人员随机承担检查任务的工作机制,经过近段时间实践,抽查工作成效和执法干部履职意识都有了一定提升。主要做法如下:

在被选定为三明市工商系统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试点单位后,梅列区工商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该工作作为全局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力争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意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领会李总理在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实质,传达省、市局关于试点工作的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解决“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强化部署。成立了以“一把手”为核心的抽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业务股室抓指导、工商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局企监科沟通,结合中央文件精神和基层实际,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召开会议研讨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在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进行大胆创新,于7月31日制定出台了《梅列区工商局试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督促。将“双随机”抽查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各工商所对年报抽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实行周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工商所及抽查人员序时推进年报抽查工作进度。

该局摸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理顺工作机制,以保障“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将区局4个工商所除执法办案组外的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企业公示信息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目前共纳入14名。同时,建立定向抽查后备检查人员数据库,区局机关除后勤股室、直属单位外,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后备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二是开发“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区局开发了简易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软件,利用该软件可随机确定被抽查企业的检查人员,并以随机抽取先后顺序确定a岗和b岗,由a岗检查人员(第一录入人)负责抽查任务的组织和录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后,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场股留存,一份由检查人员持有,一份送达被抽查企业辖区工商所。三是解决检查人员一体化平台管辖及录入权限问题。在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期间,所有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的一体化平台账号统一归结于市场股名下,打破管辖区域和部门权限约束,较好解决了在系统升级前检查人员的录入问题。四是推行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专项抽查任务专业性较强(如出资信息抽查、经营行为抽查等)与基层抽查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之间的矛盾,推行“股所联动”、“队所联动”制度,注册、商广、市场、检查大队等业务股、队,全面配合工商所开展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工商所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是量身定制抽查手册。针对前期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有关做法,编发了《梅列区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手册》,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内容、任务等,要求各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前必须学习掌握,以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该局以此次20xx、20xx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接收到省局抽取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名单后,该局在有关人员的现场见证下,通过“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并经反复核对。各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抽查实施前的准备,对照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此次“双随机”抽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透明度。该局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立足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双向互盲的原则,接收分派抽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降低了基层履职风险,得到了被检查对象的认同和肯定。二是提高了抽查工作效率。在“双随机”抽查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人员的抽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抽查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这促使抽查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能保质保量序时完成抽查工作。如在2013、2014年度的年报抽查工作中,抽查人员均在9月1日前完成年报抽查工作,比省局要求时限提前了一个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提高了抽查工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抽查的随意性和人情检查,促进了抽查质量提升。目前,该局89户内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发出限期变更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通知书》13份,发出《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5份,立案查处1起企业违法行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户,成效较此前有了较大提升。四是提高了干部学习主动性。抽查工作的内容要求随机抽查的人员对抽查法律法规、工商法规有综合性的掌握。抽查人员为解决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使抽查人员通过自身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操作手册、请教业务股室等多种方式,来提高抽查工作水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检查人员学习的主动性。五是提高了经营者信用意识。在此次年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该局遵循“抽查与宣传相促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注重对被抽查企业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即时信息、规范经营等法定义务,珍惜信用记录,有效提高了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各部门联合惩戒的制约作用也不断显现,前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明显增加。

该局遵循“先行先试,积极实施,大胆摸索,稳步推进,及时总结”的原则,及时总结反馈“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检查人员权限受限问题。由于监管的属地原则,工商所人员一体化平台账号无法查看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也无法对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抽查任务进行操作,这不便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异地工商所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和结果录入等方面存在难题。虽然梅列局将所有检查人员账号归入市场股下,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该难题,但这也不便检查人员其它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省局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一体化平台有关权限配置。二是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软件问题。由于经费、时间、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梅列区局未聘请专业人员开发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目前该局制作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相对简易,使用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建议省局开发一套软件,便于全省统一操作。三是检查人员缺乏抽查经验问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课题,缺乏充足经验,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检查标准是什么、非正常情形认定时如何保证证据链的完整合法、非专业人员怎样检查账务账目等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因此,建议省局制定统一的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形成涵盖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指南,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联合开展抽查问题。根据被检查对象反映,企业经常要应对多个部门检查,负担较重。特别是,目前大多县级实行了“三合一”,基层一个部门要同时面对上级多个部门,如果随机抽查制度不能考虑到协调的问题,基层部门就会陷入这个部门抽查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抽查又开始的情况,加重基层和企业的负担。因此,建议省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完善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即: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抓好审计行政执法优质服务。

二是因地制宜,推行随机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省、市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监管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机执法等问题,提高审计监管效能,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县经济发展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是坚持原则,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审计随机途径,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机制。

四是精心组织,保证审计监督。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建立审计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力争覆盖全部被监管单位,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对照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一

去年以来,宁德市工商局以全省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试点为契机,紧密融入商事制度改革,主动适应监管“新常态”,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推进有力。局领导亲自参与各项“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意见的起草,并深入蕉城、东侨、周宁、寿宁等县(区)召开工作研讨会,全程关注“双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工商局企监科全面跟进经营行为抽查工作,深入各县(市、区)局与一线执法人员座谈,调研了解基层在“双随机”抽查监管中的问题困难,通报交流各县(市、区)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畅通科、股、所沟通渠道,开通信箱收集基层“双随机”抽查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基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跟进督导,业务股室、基层所分工协作,基层所全所参与,所长带头,骨干示范,切实保障“双随机”抽查顺利进行。如,蕉城区和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多次带领业务股室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双随机”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向福安市政府汇报市场主体抽查工作,得到该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是因势而动,提前谋划。为有效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执法力量锐减与市场主体总量剧增之间的矛盾,该局在全省率先单独出台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场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意见》,将市场主体抽查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两个意见”明确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的权限分工、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结果处理等工作要求,确定了抽与查相分离、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属地抽查与异地交叉抽查相结合的抽查方式,规范了拟定计划、抽查公告、实地检查、现场处理、结果公示、健全档案等6个工作步骤,有效解决了在市场“巡查制”改为“抽查制”的新常态下基层工商部门应当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得到了工商总局政务信息网的刊登推介。

三是开发平台,信息支撑。为解决原有“双随机”人工摇号、抽号存在的随意性、机械性问题,切实保障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高效,该局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抽查任务多寡、抽查对象远近、抽查人员搭配等因素,按照“贴近基层、易于操作、灵活高效”的设计思路,于20xx年1月立项开发“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并配套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对平台的使用权限、操作监督、操作流程作了进一步规范。平台的开发运行,第一是解决了人与人随机搭配。平台可按照抽查任务,从执法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提取若干名执法人员,并按监管需求将执法人员随机分配成若干个执法小组,执法小组可实现全局、股所、所队、所所、本所随机搭配。第二是解决了人与检查对象随机搭配。把省工商局派发的待抽查市场主体对应执法小组数分配为若干个名单包。执法小组与市场主体名单包生成后,由平台随机搭配,一个执法小组对应检查一个名单包。第三是实现了责任可追溯。“双随机”抽查名单的生成由市、县工商(市场)局领导或局领导指定的科(股)室进行抽取。抽取记录可保存,市工商局可监控到县局的“双随机”抽查工具平台的操作情况并查询人员随机选派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是建立试点抽查机制。20xx年10月,该局采取“试点推行、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做法,在蕉城市场监管局、东侨区工商局先行试点随机抽查,对家装、农资、童装、汽车中介、酒类、电子商务、餐饮等行业领域开展随机抽查。20xx年4月,该局在蕉城区、周宁县市场监管局试点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探索充实了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核查形式,摸索出了两套较符合基层监管实际的抽查流程图,制作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监管核查文书,为全市乃至全省年报抽查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20xx年8月,该局在寿宁县工商局举行了企业年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仪式,在相关人员与媒体的见证下,由寿宁县副县长和该局副局长分别从县局机关执法人员和各工商所执法人员组成的两个抽查人员库中随机各抽取15名执法人员,2人一组组成15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对应抽查两户企业。20xx年11月,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抽查工作中,该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人员随机上可考虑机关相关股室、检查大队和基层所人员参与;划片上可考虑采取以所为单位,或以若干个所为单位,或以整个局为单位进行人员组合抽取执法人员;方式上可采用抽号、摇号等办法抽取执法人员,力求科学合理分配执法力量。抽取过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是建立个性抽查机制。依据有关规定,赋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确定抽查名单、抽查比例等主动权,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可以根据各时期辖区监管重点与执管力量,机动灵活地确定重点抽查行业和领域,统筹分配抽查任务。如,古田县市场监管局针对该县“中国食用菌之都”的产业特点,抽查食用菌行业市场主体179户,发现问题37户,责令改正1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户;福安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沿海地区涉船市场主体的抽查,共抽查市场主体176户,发现问题5户,立案查处5起,罚没入库4.6万元;霞浦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红珊瑚整治行动,抽查贵重金属、红珊瑚首饰市场主体116户,发现问题29户,立案查处涉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贵重金属首饰行为22起,罚没入库7.7万元。

三是建立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三局合一”后基层执法人员少与监管工作任务重之间的矛盾,该局鼓励各县(市、区)工商(市场监管)局大胆创新,尝试建立与抽查任务相适应的人员机构配置。基层在执法检查中可交叉互检,可随时调配,将有限的执法力量集中到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上来,变“普遍撒网”为“重点打击”,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和震慑力。如,蕉城区市场监管局推行“股所联动”制度,业务股室全面跟进基层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福安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抽查名单区域分布不均、基层所人员力量有限的现状,试行抽查工作所所联动、股所联动、所队联动的方式,灵活调配执法人员充实至抽查任务重的辖区,切实保障了抽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抽查监管结果运用,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除向社会公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名单,通过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和社会共治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和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惩戒外,同时还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在抽查中被立案调查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以不予开具信用证明、不予推荐申报荣誉称号、不予推荐认定高知名度商标等信用惩戒,促进企业及时改正、守法经营,着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管共治、企业自律自治的良好格局。如:限制招投标方面,宁德市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因工商部门不予开具信用证明,该公司失去了招标资格;网络商务方面,宁德市某农业开发公司在阿里巴巴上设有网店,因未及时公示股权变更信息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为避免影响公司业务,该公司立即公示了应公示信息,并上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事例入选20xx年国家工商总局失信联合惩戒九大案例;融资信贷方面,宁德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未按时上报20xx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地银行拒绝了其对公账户的开户中请:评比表彰方面,该局将企业是否被立案调查和列入异常名录作为推荐评选五一奖章、劳动模范、职业道德标兵等的重要考量指标,累计有11家企业因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被该局限制推荐相关荣誉称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49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46124户个体工商户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1384户企业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二

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xx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xxxx〕3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和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抓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都要拿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xxxx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企业创新,积极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协同推进。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一)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要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xxxx年10月底前建立制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工商质监局企业数据库为基础,立足职能建立本部门监管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时间进度:xxxx年8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县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证件号码。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

时间进度:xxxx年7月底前建立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制定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明确权力事项、权力事项编号、责任主体(股室队)、责任人、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时间进度:xxxx年8月底前建立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时间进度:xxxx年11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县政府将完善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各执法部门要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各部门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完成,全县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八)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注重结果运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时间进度:xxxx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两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商质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将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完成相关制度建设。要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县政府将“两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行政执法考核体系。

(三)加强宣传培训。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对“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宣传。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规范日常粮食监管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储备粮承储企业及从事收购、销售、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等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开展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现将近期工作情况自检自查如下: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领导部署。制定《昆明市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对随机抽查的项目、时间进行统一细化安排,并就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

一是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局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二是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以来,我市重点加强粮油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对粮油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市场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做好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健全粮食信息网络体系,建立粮油价格信息监测点,确保粮食在收购、储存、市场流通方面的安全。坚持重大节日期间联合检查制度,从粮油生产、加工、运输、存储各个环节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今年来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9次,出动人员65人次,检查经营户30个,其中: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工商、质监以及省粮食局等部门开展综合检查3次,出动人员38人次,检查经营户10个;开展粮食流通单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27人次,检查经营户20个。认真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提高粮食库存管理水平。以粮食安全为目标,储备粮管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储备粮管理制度的完善、粮食储存安全专项检查和储粮科技创新等工作,确保了储备粮管理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和“四无”的工作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突出矛盾,提高群众满意度。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四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今年下半年北京市将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每月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1%的企业。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据了解,2月,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今年6月12月,分两批开展“双随机”抽查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明年在系统内全面推广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北京市质监局法规处处长朱玉兵告诉千龙网记者,“双随机”抽查工作体现法治性、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国务院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投诉举报事项外,其他所有检查事项均纳入“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建构大数据模型,信息化系统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过程专家参与,并且检查规则、检查结果、处罚结果一律公开公示。在试点阶段会等概率随机抽查,9月份,会根据风险和信用加权重进行抽查。

据北京市质监局表示,“双随机”抽查工作将有助于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按照传统的专业方式开展检查,如果1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涵盖了全部质监5大业务,至少需要5批执法人员,安排5次执法活动才能完成检查。借助于推广“双随机”抽查,只需派出2名执法人员,对照信息系统登记的管理事项,按照执法操作指南实施产品、计量、认证、特设、标准化综合检查,1次检查就可以完成多个专业领域的监管任务,极大地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

按照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以后,执法检查记录将及时录入执法管理系统,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处理,抽查结果各单位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数据统计结果将分别报北京市编办、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工商局。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五

威远工商局三个结合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与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相结合。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取流程、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二是与企业年报工作相结合。20xx年度企业年报率96.72%,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7.2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8.15%。从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的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先后开展年报抽查、专项抽查和定向抽查,完成抽查检查企业134户,个体工商户56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

三是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建立信用约束机制,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通报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公示义务,责令办理469户次;加强年报、企业备案信息的收集,共将135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259户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吊销企业127户;公示处罚信息97条。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六

近日,省质监局印发《关于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方式的通知》,决定自6月1日起,全省质监系统对13项行政监督检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监督抽查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省质监局规定,这13项行政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由质监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以外,原则上均须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省、市、县质监部门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及监督检查职责,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上级质监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质监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质监部门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推送至“信用黑龙江”网络平台,纳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篇十七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转办发〔20**〕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20xx年4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20xx年4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20xx年6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的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xx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20xx年6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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