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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通用14篇)

小编:雁落霞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经历、学习或思考的总结和感悟。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公安部颁布了一系列禁酒项规定,全面加强了对酒驾的打击力度。我对这一系列规定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调查,并从中获得了一些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将以五段式的形式,分别从公安禁酒项规定的背景、实施效果、问题与挑战、改进建议以及对个人的启示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想从公安禁酒项规定的背景谈起。酒驾问题一直是我国交通安全不容忽视的难题。长期以来,无论通过法律的严格惩罚还是交通部门的宣传教育,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因此,公安部的禁酒项规定应运而生。这项规定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和方法性的特点,它旨在进一步加大对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次,公安禁酒项规定的实施效果是不可忽视的。通过对一些相关接洽记录的调研,我们可以发现,酒驾和醉驾的案件数量在禁酒项规定实施后明显减少。这一变化主要是由于禁酒项规定重新定义了酒驾和醉驾的概念,并规范了相关行为的认定标准。这不仅加大了对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减少了司法部门的工作量。此外,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公安部也加强了对酒驾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工作,增加了执法人员的现场勘验和技术检测工作,提高了取证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公安禁酒项规定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首先,禁酒项规定的制定和实施面临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利益冲突。考虑到酒精产品对经济的重要贡献,部分地方和企业可能会对这一规定持保留态度。其次,公安部在禁酒项规定的实施上还存在一些难点。例如,在技术检测和执法人员培训等方面仍需加强,以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此外,部分司机对禁酒项规定的认同度仍不高,这需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来提高他们的认知。

针对公安禁酒项规定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我有一些建议。首先,政府和企业需加强合作,旨在平衡酒业的发展与禁酒项规定的实施。可以通过政策的引导和经济激励等措施,使两者达到良好的平衡。其次,公安部门应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尤其是在技术检测方面,执法人员需要接受更多的培训和实践,以提高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此外,公安部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打击酒驾的整体协同效应,以达到更好的规定实施效果。

最后,公安禁酒项规定对个人也有一定的启示。我们作为普通公民需充分认识酒驾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禁酒项规定。在需要饮酒时,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或指定的驾驶员代驾,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对他人和社会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同时,我们也可以借此机会加强对行车安全和交通法规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综上所述,公安禁酒项规定是对酒驾问题的一次全方位的打击和管理措施。通过对其背景、实施效果、问题与挑战、改进建议以及对个人的启示进行总结和思考,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这一规定的重要性和实施的必要性。希望在公安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酒驾问题得到更好的管控,交通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二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让酒驾不再发生。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家家户户都有了辆小车,这是好事。中国有个风俗:“夫酒不成席”。因而为了应酬,喝酒的事务也越来越多。于是大家都习惯用酒来办事,这样就形成了喝酒能办事,酒桌上推杯斟饮,一杯又一杯,让人们只想着眼前事务,但失去理智,忘却了自己还是一位司机,正是如此,酒驾就不由得产生了,酿成了许多不可弥补的损失。

在酒驾的悲剧后面,得来的是无限的悲痛和哀伤,因此而推动生命的人们,他们的损失谁来偿还,又如何能偿还,谁能让生命重回?财产的损失估且不提,心灵的创伤谁来修复?那些酒驾的人们可否想过发生这样事情是多么糊涂,多么令人厌恶、憎恨!

我曾看到这样的一则漫画:一个喝得烂醉的驾驶都被交警拦下,当交警开下罚单时,他不以然的产:“红酒还是白酒?”这则漫画引人深思。人们喝酒时,常常抱着“喝一杯没关系”的心理,不自觉地一杯又一杯的下了肚,于是慢慢的就喝昏了头,以致头脑不清,就产生了一桩桩的惨案。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首先请大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其次,当你是作为一名司机的时候,别人向你端来酒杯时,你应当义正严词的说:“对不起,为了他人幸福和自己幸福,我不能喝!”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此我要呼吁司机朋友们,请你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好习惯,请你们要对自己负责,对社会,家庭负责。生命微小,却宝贵,酒虽好,却不能贪杯。请你们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局党组对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在机关作风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小事抓起,树好自身形象。

1、局政工科和办公室根据区委和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安排好每月主题内容。

2、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全员学习制度,做到集中与自学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学习结合,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1、局纪检组牵头,各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廉政司法文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司法职业群体服务和谐本领,创造公开透明的廉政司法环境。

2、按照分级分类分训要求,开展岗位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等政治业务培训。鼓励全体人员自学,攻读本科、研究生学历和第二学历,加强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1、改进文风会风。召开会议要简短,议程要简化,内容要简明。会前必须签到点名,会议期间手机、小灵通必须关机,确有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到振动状态。公文写做要规范,文字要简练,内容要详实。司法行政发文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由主要领导签字。

2、严格工作制度。一是挂牌上岗制度。司法行政人员办公室必须挂牌,办公桌必须亮牌,明确职责和岗位。二是例会制度。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上加强沟通协调,会后不折不扣执行。三是下基层工作制度。党组成员每月下基层、挂钩联系点不得少于一次,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每周下基层不少于一次。四是留言制度。下基层单位,外出工作必须告知留言,明确时间、地点、内容。

3、强化工作纪律。加强自身形象,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请假制度。严格司法群体职业礼仪容貌,注意言行举止,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禁酒令;下班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因事请假一天报分管领导,一天以上报主要领导。

4、建立绿色通道。针对司法职业群体,全局上下一盘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各部门科室、各站所处齐心协力,互相支持,分工合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面对司法职业个体,全体人员一接到通知,必须反应迅速,及时到位,保证政令畅通。

1、考核依据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各科室的完成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2、督查实施由局督察队组织,必要时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参与。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北京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xxx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

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

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一是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在街道各级领导班子中扎实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对街道领导班子,开展以“扬五种风气、建五型班子”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节约型“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对村、社区干部,开展以“知民情、聚民意、谋民福、解民忧”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

二是大兴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党校培训和干部集中轮训等多种方式,学习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工作实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好表率作用,争当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领导干部。街道机关、村、社区、事业单位的每位干部都要记好一本民情日记,写好一篇调研文章或心得体会,真心实意地向实践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三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努力建设服务型组织。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深入开展以“爱民、为民、富民、安民”为重点的“送党情、办实事、解民忧”和“联村联社区”、“一员双岗”、“连民心、献爱心”干群结对等活动,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难题、送温暖、办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基层联系点等制度,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作用,落实便民服务制度,完善便民服务流程,真正做到真心为民做事,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效率型组织。巩固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成果,完善效能机制,认真落实各类便民服务措施,严格实施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办事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出台规范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开展明查暗访,强化效能监察,完善绩效考核。认真开展“三创”活动,积极开展争创“效能示范岗”、“群众满意单位”、“优秀村(社区)”等活动,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五)加强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努力建设节约型组织。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切实压缩行政费用开支,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形成清廉节俭的风气。严格落实街道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公费疗(休)养、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等有关规定。改进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实行定点管理,减少接待用车,简化公务接待礼仪,提倡便餐制,严格执行午餐“禁酒令”。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

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

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中国民间有一句俗语叫“酒风看作风”,公安部门禁酒令的心得体会。倘若某某在酒席场上喝酒直率、实在,不管身体能否承载得了,令敬酒者高兴,敬酒者由此推演说某某人的工作作风过得硬。倘若你在酒席场上无酒量或不能喝,以理拒喝,令敬酒者扫兴,敬酒者往往说某某的工作作风不实。“酒风”与“作风”本来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两个词,被硬生生的联系在了一起,并且成了评价一个人工作作风好坏的一个标准之一,是否有点牵强附会吗?“酒风”本义是病名,指以身热解堕,汗出如浴,恶风少气为主症的酒病。后来引申为一个人对喝酒的一种态度。是能喝还是不能喝?是喝的直率还是勉强?是拉满灌还是留三分?这要看喝酒时的身体、氛围、条件等情况才能表现出来。“作风”则是指一个人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风格。“酒风”本来是一个贬义词,包含的意义也只能是在生活上一种对待饮酒的态度。而现实生活中的酒席场上,敬酒者往往把它贬义褒用了,把其意进行了曲解,并且与工作作风连在了一起,混为一团。

“酒风”真能体现“作风”吗?其实不然。有个别人为了迎合他人的心意,大喝特喝,酩酊大醉,忘乎所以,丑态百出;有个别人按提议者要求,满负荷饮酒,甚至超越了身体的承受力;有个别人为了哥们义气,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狂饮暴饮;有个别人本不胜酒力或者根本就不会饮酒,由于某些原因,硬着头皮装能,喝得面红耳赤„„。这些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好的工作作风吗?相反,还会贻误工作。喝酒超量的人,他上得了班吗?酒气熏天,脸泛红晕,他办公形象好吗?迷迷糊糊,昏头昏脑,他能保证工作质量吗?„„等等,不一而足。好的“酒风”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工作期间,纪律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上班时间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身体状况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环境要求上不允许饮酒时坚决不能饮„„。即便是有特殊的情况需要饮酒,也要适可而止,适量、适度、适时,酒席的规模和酒的档次上都要控制。不能认为不喝白不喝,反正酒是“公家”的,这样既喝坏了党风又喝坏了胃。好的“作风”不是靠“酒风”来证明的。

良好的思想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纯洁,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有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追求,永不自满,永不懈怠。紧跟时代脉搏,经常换脑,常学常新。良好的工作作风主要体现在恪遵职守,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清正廉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良好的生活作风主要体现在生活正派。生活朴实,不贪图享乐,不大吃大喝。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没有吃喝嫖赌等恶习。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制度约束。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政治局委员到基层要简化接待,新的中共领导集体为我们带了一个好头。最近,中央对控制“三公”消费又推出了一些具体举措。这场公务消费清风正在由高层政府吹向基层地方,并悄然涌向经济领域,在人民群众中反响强烈,拍手叫好。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措施方法。在管控饮酒措施上要得力、方法上要得当。好的措施方法制定以后,要有人依规管事办事,并且要长期不懈地坚持落实到位。如果流于形式,刮一阵风,就会功亏一篑,起不到任何功效,反失政府和部门信誉。纠正不正“酒风”,树立良好“作风”,要有过硬的干部素质。党员干部在酒席场上既是操控者又是执行者,“酒”经考验的首先是这些群体。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酒文化观,带头严控酒的消费时间和档次,带头执行有关禁酒令。同时,对下属违规饮酒要帮助教育,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关联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严格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们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

重大的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第一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无能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再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

当然,对肇事者的制裁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建立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重视。

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使自己不要沦为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公安部出台了一项禁酒规定,旨在杜绝醉酒驾驶和酒后滋事等违法行为,保障社会的安宁与秩序。根据该规定,公安部门将会加大执法力度,严查各类酒驾等违法行为,并对相关人员实施相应的法律制裁。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这样的新规定,对待它应该是理性地看待和积极配合。下面我将从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安全意识、保障公共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以及营造和谐社会五个方面,谈一谈我对公安禁酒项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禁酒项规定能够有效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酒驾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饮酒后驾车更是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酒精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增加了发生事故的风险。禁酒规定的出台,将强制酒驾者在喝酒后及时放弃驾车,有效地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保护了人们的生命安全。

其次,公安禁酒项规定有助于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过去,在一些地区,饮酒后仍有司机违法驾驶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因为人们对酒后驾驶的危害认识不足。而公安禁酒项规定的出台,提醒了人们酒后驾车的危害性,更加明确了酒后驾车和饮酒滋事的严重后果。这有助于引起人们的重视和警觉,培养出一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自身安全的意识。

再次,公安禁酒项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共秩序。酒后滋事是一种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行为,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一旦发生酒后滋事,不仅会给当事人带来伤害,还会牵连到其他无辜的人。通过这一新规定,公安部门将从源头上控制酒驾、醉酒滋事等行为,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的激化,维护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此外,公安禁酒项规定对于促进饮酒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有益的。过去,酒驾行为的频发会导致年轻人对于酒精的误解,误认为酒精是一种兴奋剂,对健康有利。然而,公安部出台的这一禁酒规定,从法律上告诉了人们,酒精是有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该适量饮用。这将引导饮酒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人们的理性消费观念,提高整个饮酒行业的质量。

最后,公安禁酒项规定有助于营造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每个人都应该有秩序的行为,尊重他人的生命和权益。公安禁酒项规定的出台,将对全社会形成一种警示作用,引导人们遵纪守法,从而营造一种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公安禁酒项规定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一步,它的实施能够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保障公共秩序,促使饮酒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社会。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禁酒规定的实施,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自觉遵纪守法,做文明的出行者,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四

局党组对机关作风建设负总责,在机关作风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我做起,从小事抓起,树好自身形象。

1、局政工科和办公室根据区委和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局实际,制定出全年学习计划,安排好每月主题内容。

2、坚持党组学习制度、党支部学习制度、全员学习制度,做到集中与自学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学习结合,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

1、局纪检组牵头,各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构建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廉政司法文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司法职业群体服务和谐本领,创造公开透明的廉政司法环境。

2、按照分级分类分训要求,开展岗位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等政治业务培训。鼓励全体人员自学,攻读本科、研究生学历和第二学历,加强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

1、改进文风会风。召开会议要简短,议程要简化,内容要简明。会前必须签到点名,会议期间手机、小灵通必须关机,确有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到振动状态。公文写做要规范,文字要简练,内容要详实。司法行政发文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把关,由主要领导签字。

2、严格工作制度。一是挂牌上岗制度。司法行政人员办公室必须挂牌,办公桌必须亮牌,明确职责和岗位。二是例会制度。会前做好充分准备,会上加强沟通协调,会后不折不扣执行。三是下基层工作制度。党组成员每月下基层、挂钩联系点不得少于一次,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每周下基层不少于一次。四是留言制度。下基层单位,外出工作必须告知留言,明确时间、地点、内容。

3、强化工作纪律。加强自身形象,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请假制度。严格司法群体职业礼仪容貌,注意言行举止,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宜;工作期间严格遵守禁酒令;下班不得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因事请假一天报分管领导,一天以上报主要领导。

4、建立绿色通道。针对司法职业群体,全局上下一盘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各部门科室、各站所处齐心协力,互相支持,分工合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面对司法职业个体,全体人员一接到通知,必须反应迅速,及时到位,保证政令畅通。

1、考核依据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各科室的完成情况,与年终奖惩挂钩。

2、督查实施由局督察队组织,必要时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参与。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五

近年来,酒驾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为了有效遏制酒驾行为,公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禁酒规定。在实施这些规定的过程中,我有幸参与了其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正面评价。

首先,公安关于禁酒规定的出台是十分必要的。通过严格控制酒驾行为,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此外,禁酒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推动社会风气的改变,强调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培养了人们远离酒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三段:负面评价。

然而,公安关于禁酒规定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司机仍然存在驾驶后饮酒的行为,他们对于相关法规的认识不足或者对法律的执行力度不够重视。为此,公安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为公众提供详细的禁酒政策解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加强交警执法的力度和监督,确保禁酒政策的有效执行。

第四段:体会和建议。

在实施过程中,我认为对于一些人来说,禁酒规定并非是剥夺个人权利,而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响应禁酒规定,自觉远离酒驾行为。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该提供更多的替代选择,使人们能够更方便地满足他们的娱乐和交际需求。建议加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驾驶员之间的合作,共同营造一个无酒驾的良好环境。

第五段:总结。

总之,公安关于禁酒规定的出台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尽管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打击力度和加强监督等措施,我们可以进一步提高禁酒政策的执行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积极响应禁酒规定,自觉远离酒驾行为,共同构建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六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七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__年12月4日召开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提出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进文风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新举措。特别强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八项规定”一出台,便赢得了满堂彩。在长安工业公司上下,随便走到哪里,就可以看到广大员工对八项规定的讨论和称赞。有人说,中央八项规定所涉范围之广、内容之细,彰显力度之大、决心之坚,让人感到非常“给力”。

事实上,大家都能体会到,八项规定之所以“给力”,是由于这些规定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我们无需回避,在一些地方,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确切还有改进工作作风的余地。主要表现为慢、粗、虚。“慢”就是对当前发展态势、发展机遇认识比较慢,对公司分厂决策理解慢,具体落实行动慢,“辛辛苦苦效率低,忙忙碌碌实绩少”;“粗”就是办事不求精细化,工作环节疏漏多,执行决策生搬硬套,搞“上下一般粗”,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虚”就是任务布置了没回音,计划了没行动,开头了没结果,安排了没检查,执行决策“行动在嘴上,停留在会上,落实在纸上”。正是由于如此,在公司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熟悉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作风正党风、以党风赢民心,才能凝聚起实现发展目标的强大气力,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员工一起实现“美丽兵装梦”和“幸福长安梦”。

固然,改进工作作风不能只停留在“说”的层面,还要脚踏实地地去“做”,还要靠敢于动真格碰硬。一些不良作风之所以成为顽症,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抓作风建设的力度不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八项规定”就是改进文风会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重要举措。常言道: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效率。一些党员干部主观上有解放思想的愿望,但眼光只放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头脑装不下形势发展的新思想,因而“形势变了仍旧我行我素,任务明确了仍旧等待观望,在非常时期仍旧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凭老底子,解决问题靠老经验,常说的是不行、不能办,而不是怎么能行、能办,遇到难题往往是主意出得多,挑的担子小,执行的力度小。从这个角度看,中央八项规定提出的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将行为准则和规范固化为制度,正是为广大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了范本、立下了“规矩”。

同时,社会在发展进步,知识在不断更新,如果不注意学习培训,就会形成“老方法不管用,新方法不会用”的局面。要结合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注重加强党员干部关键才能的培训,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找出影响和制约执行能力的客观因素,对症下药,拾遗补缺,努力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岗位技能培训等有效途径,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完成好工作的业务能力,切实解决“想执行但不会执行、能执行但标准不高”的现象。

作风是一个抽象而宽泛的概念,而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是具体的,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唯有把一项项具体而细致的规定变成每个党员干部的具体行动,让每个党员都能以良好的作风做好工作,改进作风才算落到了实处,这才真正“给力”。

总之,工作作风是靠高度的责任心“干”出来的,是靠开拓创新的精神“闯”出来的,是靠脚踏实地的作风“拼”出来的,是靠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出来的,是靠严格的制度“管”出来的,是靠有效的监督“促”出来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作风越务实,就越能坚定攻坚克难的决心、加大真抓实干的力度,从而开启实现“中国梦、兵装梦、长安梦”的新征程。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精的消费也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和社交的表达方式。然而,酒后驾驶和酗酒现象却也日益增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此,公安部门出台了禁酒规定,以保障人们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公安举办的禁酒规定宣传活动,深感禁酒规定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启示和收获。以下是我对这次宣传活动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禁酒规定的宣传必须引起广泛共鸣。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图片展示、文字解说以及亲身经历的分享,生动地向我们展示了酒后驾驶和酗酒所带来的后果。这些事实的陈述和真实的照片让我深受触动,意识到酒后驾驶和酗酒对人们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秩序所造成的极大威胁。这使我意识到,酒精并非只是一种美酒佳肴的伴侣,更是一种潜在的杀手,我们必须对其保持充分的警惕。

其次,禁酒规定的宣传重点要突出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我们才能真正意识到酒后驾驶和酗酒的危害,并从自身做起,保护生命和社会的安全。通过观看宣传片,我看到了一个个因酒后驾驶而引发的悲剧,心生怜悯之情的同时,也更加明白了法律的力量。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只有坚决遵守法律,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和稳定的社会。

再次,禁酒规定的宣传应注重如何解决饮酒问题。酗酒问题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和法律问题,更是一个需要社会共同努力解决的社会问题。通过与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交流,我了解到他们为了减少饮酒问题对社会的危害,积极与相关部门合作,提供就业培训、心理咨询等多种服务,帮助饮酒者戒酒,并推行酒后代驾等措施,减少酒驾事件的发生。这些举措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努力解决饮酒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不能仅仅靠单个部门或个人的力量。

最后,禁酒规定的宣传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宣传活动中,工作人员利用了多种宣传手段,如以身边小事为切入点,通过微电影、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将禁酒规定的宣传深入人心。这种创新的宣传方式不仅吸引了更多的关注,也更加容易让观众产生共鸣和接受,进而形成正确的行为习惯。这让我深感宣传方法与手段的创新对于禁酒规定的宣传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将宣传方式与时俱进,才能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总之,公安关于禁酒规定的宣传活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要认识到酒后驾驶和酗酒的危害,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解决饮酒问题,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同时,我们也要赞赏公安部门不断创新宣传手段,让禁酒规定的宣传更加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有效地遏制酒后驾驶和酗酒问题,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文明的社会。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九

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身体力行,为我们做出了求真务实、亲民爱民、勤俭节约的表率,作为基层干部,本人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八项规定内容是这样的:“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改进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领导抓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首先,要立足岗位,自觉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要坚持以人为本。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的交谈,心贴心服务,为民办实事,倾听群众呼声,不激化群众矛盾。

其次,要以身作则,做事情少讲排场,少走形式,摆正态度和立场,尽量减少给群众带来的麻烦和不满。

最后,作为基层干部,是最贴近群众的,一方面即代表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印象,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出表率,另一方面,要做好群众的传声话筒,及时反映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

总之,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真正做到想为民所想,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严格要求自己,身先士卒,才能当好领导干部,百姓拥护,造福一方。

一、八项规定主要内容: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心得体会写作方法。

(一)简略写出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明确的说,就是应用自己的话语,把读过的东西,浓缩成简略的文字,然后加以评论,重点的是着重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

(二)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技巧的观点来评论它的优劣得失、意义内涵,看看它给人的感受如何,效果如何。

(三)应用原文做导引,然后发表自己的意见。比如我们可以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做为引导,然后发表见解。

(四)先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感想,然后引用读过的文章来做印证。

(五)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也可以把自己当做书中的主角来写;也可以采用书信的方式来写;更可以采用向老师或同学报告的方式来写。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我国关于禁烟、禁酒的法律法规越来越严格,公安部门也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违法酒驾行为的打击力度。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部分,禁酒规定的出台与实施不仅对于维护社会安定有重要意义,更对个人身心健康产生重要影响。身为一名公民,我对公安关于禁酒规定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关于禁酒规定在提升交通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人们常说,酒后驾车是一颗定时炸弹,其危害性不言而喻。公安部门以法律为手段,通过严打违法酒驾行为,提高了对违规者的打击力度,从而有效遏制了酒驾现象的发生,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个人的生命和财产都能得到更好的保障,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体现。

其次,公安关于禁酒规定能够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酒精作为一种致醉物,容易导致人们失去理智,行为不端。而公安部门对于酒后滋事、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阻止了一些本可以避免的社会纠纷发生,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人们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禁酒规定的实施后,逐渐形成了饮酒文化的转变,倡导理性饮酒、文明饮酒,推动了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然后,公安关于禁酒规定呼吁公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吸烟、饮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酒、未成年人饮酒等违法行为,提醒公民要警惕健康风险,追求健康生活。现在,人们越来越注重健康养生,降低乙醇的消费量,倡导戒烟戒酒,从而对个人身心健康产生了积极影响。

最后,公安关于禁酒规定让监管力度更加严密,防止了经济利益的侵蚀。酒精饮料作为一种高利润的商品,可能成为一些商家以及各类黑市势力追逐的对象。公安部门加强对非法销售酒精饮料的打击力度,从源头进行严密监管,有效遏制了不法分子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这种监管力度不仅有利于防止经济利益的侵蚀,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能够增加税收收入,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公安关于禁酒规定在社会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个人健康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一名公民,我深切体会到禁酒规定对社会的积极影响,也更加意识到自己应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追求健康、文明、安全的生活方式。只有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于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逐渐升级成为禁酒规定,对于广大司机而言,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也是对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在执行禁酒规定的过程中,作为一名司机,我深切体会到了其中的积极作用,下面就是我对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机关禁酒规定为驾驶员营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过去,酒驾问题一直存在,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然而,禁酒规定的实施,让酒驾的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司机和行人提供了更安全的交通环境。在我个人的驾驶经验中,很多人都以前所未有的警觉性维持交通秩序,尽量避免酒后驾驶,这无疑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其次,公安机关禁酒规定让司机重新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过去,有些司机在饮酒之后依然坚持开车,他们自信地认为酒量可控制。然而,公安机关的禁酒规定,通过加大处罚力度,让司机明白了酒驾的危害。在实施禁酒规定之后,我看到很多司机重新评估了自己的酒量,并放弃了酒后驾驶的行为。他们意识到开车时头脑清醒的重要性,这样不仅降低了自身的风险,也为其他人提供了更好的安全保障。

正如人们常说的,法则面前人人平等。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实施,清楚将酒后驾驶定性为违法行为,并明确了强制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司机不再只是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是否饮酒开车,而是要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这种公正的法律制度让每个人都对酒后驾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明确了行为的后果,从而使人们更加谨慎对待酒后驾驶并主动遵守相关规定。

另外,公安机关禁酒规定还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禁酒规定不仅仅是对司机的要求,也是对社会各界的倡导。一些媒体、企事业单位纷纷响应禁酒规定,加大对酒驾的批评与警示,同时也为司机提供了更多的酒后安全出行方式。同时,一些酒店、餐厅也纷纷跟进禁酒规定,充分履行了自己作为饮食服务行业的社会责任。这种共同努力,使得禁酒规定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也提高了司机的意识和责任感。

最后,公安机关禁酒规定也给了司机在法律环境下的新选择。过去,司机在外出就餐时常常会面临是否喝酒的矛盾,因为不喝酒可能被视为失礼,而喝酒又担心超过酒后驾驶的标准。然而,禁酒规定下,司机可以选择不喝酒或者找代驾,这样不仅能保证交通安全,同时也不会损失面子。这给了司机更多自主权,让司机能够更加理性地面对酒驾问题,并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总之,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实施对司机和整个社会都有着积极的影响。它为我们提供了更安全的交通环境,让司机重新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同时,公平公正的规定也提高了司机的遵守意识,并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交通安全。通过禁酒规定,司机可以在法律环境下有更多的选择,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作为一名司机,我将始终遵守公安机关的禁酒规定,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二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中华酒文化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夏朝,传说中酒的两个始作佣者杜康和仪狄,大概都是这个时代的人物,距今约4000多年历史。在那个物质生活不是十分丰富的时代,酒的发明究竟是缘于一种怎样的灵感和机缘,我们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看似简单的发明却影响和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至皇亲国戚王公贵族下至山野村夫贩夫走卒对此都有所钟爱,某种程度上,它的影响力要超过令国人骄傲的四大发明!如果你问一个目不识丁的人印刷术是怎么回事,他不一定清楚,但如果你问他酒是什么东西,他或许会反讥你:“你白痴啊!”

酒对人影响力之大之深,我们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也没有能力穿越时光隧道,因此也无法真切地感受古人对酒的态度,不过查阅一下史志典籍,我们还是能够窥视一二。

早在2500年前,佛教的创始人释伽牟尼就在《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中,将“不饮酒”做为在家优婆塞、优婆夷应持守的戒律,时至今日,广大信众仍信守奉行。

《战国策》中说:“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钦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仪狄制作美酒去拍马屁,没想到大禹不仅不领情,还下了个“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的批语,这大概可以视为最早的“禁酒令”。

古人倡导禁酒,对于文人却好像不起什么作用,该喝还喝,该醉还醉。但是,几位嗜酒的文人是不能够代言所有古人的,“李白斗酒诗百篇”,对于文人的醉酒国人在感情上一直持宽容的态度。然而醉酒毕竟不是一件什么光彩的事,尤其是醉酒后乱说乱骂不知东南西北尿床吐秽者,更是丢人显眼。至于酒后乱性或借醉酒之名行违法之事,则更是害人害己、误国误民。这大概正是古圣先贤们对酒持以抵制态度的原因了。

古人饮酒倡导“温克”教人不做“三爵不识”。所谓“温克”,即是说虽然多饮,也要能自持,要保证不失言、不失态。所谓“三爵不识”,指不懂以三爵为限的礼仪。《礼记玉藻》提及三爵之礼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则坐。”就是说,正人君子饮酒,三爵而止,饮过三爵,就该自觉放下杯子,退出酒筵。所谓三爵,指的是适量,量足为止,这也就是《论语乡党》所说的“惟酒无量不及乱”的意思。

大概从宋代才开始,人们比较强调节饮和礼饮。至清代时,文人们著书将礼饮的规矩一条条陈述出来,约束自己,也劝诫世人,如:《酒箴》、《酒政》、《觞政》、《酒评》等。清人张晋寿《酒德》中有这样的句子:“量小随意,客各尽欢,宽严并济。各适其意,勿强所难”。由此可以看到清代奉行的礼饮规范的具体内容。

由此看来,古人饮酒是以不违反礼制和不影响健康为原则的,这一点从古代的酒具“爵”的型制上可见一斑。古代的“爵”即是我们现在的酒杯,不同的是,“爵”口处有两根直立的小柱名曰“止酒”,喝酒时恰好挡在嘴的两边,防止一次性喝得过多,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人为了防止饮酒过量和倡导理性。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央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

“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加强对政法院校学生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对广大律师也要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使他们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各级政法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认真审视我们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究竟在哪里,从而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要借鉴“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了解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把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落到实处。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坚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机制,把政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0名优秀党员干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统筹谋划政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坚决把好政法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坚持依法律、按程序办事,支持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统筹协调,确保政法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法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各级政法机关要建好建强各执法司法机关和基层政法单位的党组织,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按制度开展经常性活动,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政法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警要带头扎根基层一线、做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勤学苦练、勇担急难险重的任务,带头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

权益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政法队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法各单位要建立公开透明的群众评议机制,严肃认真处理每一起群众举报。各级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要进一步关心爱护政法干警,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舒解他们的身心压力,保护好政法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当前,政法宣传舆论工作的主流是好的,同时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现在不少网络热点事件与一些司法个案有关。对此,各级政法机关首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司法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工作发展进步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政法队伍付出的辛劳、作出的贡献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政法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法干警处在维护国家安全、惩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承担着艰巨任务,承受着巨大压力,时刻面临着流血牺牲。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政法队伍,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高度重视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为政法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机关干部职工文明、高效、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近日,谢通门县委书记旦增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实施“禁酒令”:全县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期间严禁饮酒。以此推动全县干部职工以昂扬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开创全县工作新局面。

此次“禁酒令”的颁布,主要是针对全县干部职工,并提出了6项禁酒要求:一是严禁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三是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四是各单位有公务接待活动时,一律在县机关食堂安排自助餐,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饮酒;五是县处级领导及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原则上不得饮酒,乡(镇)干部不得劝酒、逼酒;六是节假日及双休日无值班或工作任务时可适量饮酒,但必须保证不影响工作日正常工作。

为保证“禁酒令”落到实处,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办、政府办、纪检委、组织部组成的督查领导小组。督查小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禁酒令”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了禁酒监督电话,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违反“禁酒令”规定的人员,情节较轻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并造成违纪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对顶风违反“禁酒令”的,严惩不怠,绝不手软,以确保“禁酒令”令行禁止、令行长久、落实到位。

“禁酒令”采取“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全权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禁酒工作;纪检委、组织部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格局,职责清晰、监督有力,从而确保执行“禁酒令”的常态化、长效化。

5月12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揭示了少数党员干部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经受不住考验,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的现实。通过听取陈勇书记剖析案例的报告,使我感受颇深,这些反面典型深刻地教育我们,只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惕,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防线,才能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誓言。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本人主要有几点体会:

一是要认真执行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事事处处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二是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决反对唯利是图,见利忘义。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永葆共产党人艰苦奋斗政治本色和高尚道德情操。

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要严格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沾的东西坚决不沾,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民。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于禁酒问题越来越重视。为了减少酒驾、酒扰等问题的发生,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并推出一系列禁酒规定。作为当前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部分,我认为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具有重要意义,并从中汲取了一些深刻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安机关禁酒规定聚焦了社会安全。酒驾、酒扰等问题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不仅造成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增加,还引发了夜间秩序混乱、家庭纠纷等重大问题。由于酒精在人体中起到了一种解离作用,让人产生意识上的松弛感,容易引发暴力行为。公安机关的禁酒规定可以有效地减少这些社会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定。

其次,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倡导了健康生活方式。过度饮酒对健康非常有害,长期饮酒可以导致肝脏病变、心血管疾病、胃病等。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出台,为社会大众树立了正确的生活态度,提醒人们要远离不良习惯,保持身心健康。禁酒规定的宣传让人们认识到,健康的生活方式需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和强健的身体。

再次,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加强了法治意识。饮酒过度不仅对个人健康不利,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通过禁酒规定的推行,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遵纪守法,并自觉远离酒精的侵蚀,才能做一个合格公民。同时,公安机关对于违法酒驾者的打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这为整个社会强化了法治意识,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公安机关禁酒规定还提高了人们的道德素养。酗酒不仅伤害自己的身心健康,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一个喝醉的人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往往会做出让人痛心的事情。公安机关禁酒规定的推行,提醒了人们要有更高的道德底线,远离酒精的枷锁,让我们在家庭和社会中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总的来说,公安机关禁酒规定在维护社会安全、倡导健康生活、强化法治意识和提高人们道德素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禁酒的重要性,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酒精诱惑,积极响应公安机关的禁酒生活方式,同时也要在社会中宣传禁酒的理念,共同为打造一个健康、和谐和文明的社会做出贡献。只有人人都以禁酒为理念,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公安禁酒项规定心得体会篇十四

凡树有根,方能生发。弘扬“三能”精神,只有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方能注魂立根。

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聚焦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补精神之钙固思想之元培立警之本,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思想源泉。

(二)以铁一般的责任担当扛起“三能”精神。勇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也是公安民警职业精神的基本内核。当前,面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能不能知重负重,敢不敢担当作为,是对全体公安民警的重大考验。要弘扬好“三能”精神,必须要有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大事难事见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广大公安民警要在当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努力锤炼铁一般的责任担当,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硬脊梁、铁肩膀。

(三)以铁一般的过硬本领支撑“三能”精神。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面对公安工作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光有信念、担当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铁一般的过硬本领。要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门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提升广大公安民警在法律政策运用、重大风险防控、复杂事件处置和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等方面的能力。要紧扣实战实用实效,扎实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练就克敌制胜真本领、硬功夫,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人强我精,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能力支撑。

(四)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保障“三能”精神。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弘扬“三能”精神的根本保障。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抓紧抓实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保持全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勇于刀刃向内、自我净化,对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保持打虎拍蝇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为弘扬“三能”精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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