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2023年资助政策宣传总结 大学资助政策宣传总结(实用15篇)

2023年资助政策宣传总结 大学资助政策宣传总结(实用15篇)

小编:笔舞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一

仲夏时节,万物丰茂。为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学生工作处组织“金扁担”大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开展“青春献礼二十大,资助育人筑梦行”学生资助宣讲系列活动,通过社会实践乡村行、送政策回家乡、“校县结对”志愿服务、新生线上宣讲、资助咨询热线服务等,让资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社会实践乡村行,炼就真本领。学校组织“金扁担”大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赴道朗镇丰山村开展“青春献礼二十大,资助育人筑梦行”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让受助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宣讲团一行精心制作幻灯片,用直观的数据分析表和图片向村民普及资助政策;走进老党员家中,聆听党员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关爱留守儿童,献爱心助成长,传递正能量;参观老物件,追忆峥嵘岁月,激发爱国情报国志。

宣传大使返家乡,传播好声音。春季学期,学校选聘150名校级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4次集中培训,定期组织资助政策宣讲到班级、进宿舍活动。暑假期间,80余名宣传大使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返家乡回母校宣传资助政策,在贵州、青海、江苏、河北以及山东近30个地市,走进18所中学、到50余户村民家中,将资助政策送回母校,送到老百姓家里,激励莘莘学子不负韶华、勤学奋进,为困难学生照亮前行路。

“校县结对”志愿行,立起好形象。学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组织受助学生到家庭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济宁市梁山县、枣庄市薛城区等地,志愿者积极进取,主动担当,讲解办理流程、审核申请材料、提醒诚信还贷,为地方资助工作奉献青春力量,用实际行动践行对国家资助的感恩之情,彰显了泰院学子的`良好青春风貌。

新生宣讲云上见,当好宣传员。学校抓细抓实新生入学资助工作,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资助宣传手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建立20xx级新生资助咨询qq群,安排专人进行答疑服务。开展新生线上宣讲会,向新生及家长线上面对面讲解资助政策,5名学生宣传员依次讲解困难生认定、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政策,并进行线上互动,消除新生及家长的经济顾虑。

资助热线常在线,促进优服务。“您好,这里是泰山学院学生资助咨询热线……”,自7月12日起,学校面向全国开通学生资助服务热线,暑假期间,共接听20余个热线电话,解答如何申请助学贷款、是否享受减免学费、助学金的评选流程等问题让新生及家长认识到家庭困难不用愁,国家资助解忧愁,安心入学有保障;鼓励新生来校后努力向学,扬帆起航,开启大学圆梦之旅。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二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精神,为加大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和在校内得到充分宣传,深入人心,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进一步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顺利推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一系列的资助活动宣传,真正让交通学院的每一个学子都能了解和认识国家对贫困大学生一系列的资助宣传政策,以及促使我院的学子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真正的以自己的行动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的关怀。以下是我院在开展本次活动相关总结:

本次活动主要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引导全体师生深入学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学院分团委在接到学校的相关资助宣传文件精神之后,认真研究,制定学院资助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学生干部和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部署我院资助宣传各项工作安排,制定了针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工作的方案,统一部署工作安排。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分工开展,在所在专业班级中召开主题教育系列的宣传方案,认真学习和宣传相关资助宣传内容,让学生深入了解,确保国家对大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让资助政策深入到我院的每一个师生心中。

学院各个辅导员、学生干部在系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以后,认真对待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结合自己班级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班会策划活动,让资助政策在学生心中真正生根发芽,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之手。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资助政策板报设计比赛,以此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首先学院各个班级在本班做好宣传板报,然后各班级之间进行评比,对优秀的班级板报给相应的奖励。最后由本学院以大学生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内容出一版宣传板报参与各二级学院的比赛,由校里的领导进行评比。此次我院出的板报贴在本学院的指定宣传栏,板报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多彩、版面构思新颖、布局合理、美观大方,得到了我院相关领导的赞赏。

通过此次资助宣传活动的开展,我院全体师生师对国家的资助政策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形成了全院老师共同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真正用到了学院的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引导同学们如何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得到了全院师生一致的好评,教师们都表示要努力工作,做好教书育人的工作,学生更好的用心学习,努力奋斗,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1、我院在此次资助活动月的宣传,在工作方法还有待进一步的提高,提别是在后续工作的开展,如在个班级开展活动中,未能真正在基层班级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还有少数同学认为这是在开展形式主义的教育,应该在宣传方法、技巧上多加改进。达到更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2、在宣传效果上要再次提高,通过此次教育班会的召开,不仅让同学们了解了资助政策方面的知识,更让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和践行励志,把贫困的压力化为奋斗的动力,在成长的道路上自强不息。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三

金秋时节,湘潭市积极参加湖南省教育厅开展的“喜迎党的二十大,资助助航新征程”学生资助宣传周“五个一”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示全市学生资助成效,进一步推动国家资助宣传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学生资助工作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是落实学生资助的重要基础。20xx年,湘潭市把握6月毕业季和9月开学季两个时间节点,以媒体宣传、主题班会、家校平台、宣传橱窗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在“资助政策宣讲课堂”,湘钢一中、湘潭市三中、湘潭市十一中等学校以专题片、ppt、动画课件等形式,向学生解读所在学段国家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发放程序,同时提醒广大学生切实提高防范意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九月中旬,全市开展了学生资助线上调研活动,以及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宣传工作。

今年办理生源地贷款期间,工作人员以指南手册、图解等形式告知学生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流程及相关小常识。并提醒学生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宣传周期间,全市各校通过学生资助“两堂课”“三封信”“滋蕙计划”等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积极将国家政策宣传到位。湘乡市学校通过入户走访、印制作业本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岳塘区学校通过主题晨会、家长座谈会,进行资助政策的宣讲及资助流程的答疑,同时开展“希望之星”等助学行动。

今年九月,湘潭市组织各中职学校先后收看“20xx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和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报告会”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的“资助育人·大国工匠进校园”(第三期)。

今年,湘潭市学生资助中心选送的1名“资助育人”优秀学生典型代表(湘乡一职赵奕红)入选为“20xx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报告会”报告团成员,于9月26日在全省展播活动中宣讲优秀事迹。同时,全市各校通过组织宣讲会或媒体宣传,同步展示了本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风采。这一系列优秀事迹报告会弘扬了时代正能量,传递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了学生成长成才的信心和决心。

全市各校充分发掘并大力宣传本地本校学生资助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典型,通过讲好资助故事,宣传优秀事迹,形成榜样引领效应,营造学习赶超氛围。各校结合即将启动的湖南省第二届“励志成才好学生”评选活动,做好了励志成才典型的遴选和宣传工作。

湘潭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毅在今年九月全市启动的“资助育人·成长成才”宣传活动中说:“近年来,湘潭市有4名学生被教育部入选为‘国家奖学金’的湖南省代表先后在《人民日报》专栏宣传先进事迹;有15名学生先后在《中国学生资助》《湖南学生资助》刊发报道优秀事迹;还有两名学生入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事迹报告会’的湖南省报告团成员在全省宣讲优秀事迹。这些品学兼优的国家资助学生代表充分展现了该市资助育人的成效,希望这一系列宣传活动能助推该市更多地受助学生成长成才,学会感恩,学习榜样,用自己所学回馈社会。”

全市各校以国家资助的受助学生为主体,组织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企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所学所长为人民群众排扰解难,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服务群众。

韶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志愿者们为毛主席家乡美化环境,在韶河开展了“环境保护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对河道两旁的废弃物和垃圾等进行了彻底清扫,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理念;湘乡一职的学生志愿者在炎炎夏日,为社区居民免费拆装清洗空调,利用节假日到车站帮助旅客引路、提行李;湘潭市工贸中专学生来到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烹饪专业的学生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老人们做饭;湘钢一中、湘潭市三中、湘潭市十一中以受助学生为主体,分别开展了“爱心进社区”“同建绿色学校”等志愿服务活动。

学生志愿者们纷纷表示:“很感谢国家资助给予我们的帮助,让我们能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我们愿意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湘潭市各校按照全省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周的活动要求,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地本校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特色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其中,该市有湘钢一中、湘潭市三中、湘潭市十一中、湘潭市工贸中专、湘乡市教育局等单位的.“学生资助宣传周活动新闻报道”先后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喜迎党的二十大,资助助航新征程”专栏刊发。

学生资助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能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本次宣传周,该市各校紧扣主题,精心策划,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全面解读了国家资助政策,以显著的资助育人成果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四

为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营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我院于11月29日在新554楼302教室召开大学生资助政策宣讲会。各年级辅导员及部分学生代表参加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20xx级辅导员岳云鹏主持。

会议伊始,由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代表向同学们进行宣讲。宣讲人围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审核流程、材料提供等内容展开,向在场同学传达国家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各项政策要求,促使同学们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随后,宣讲人结合自身经历,向同学们分享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关爱下勤奋学习、自我提升、收获成长的感受,号召广大学子要努力培养诚信、自强、感恩、成才意识。随后,20xx级辅导员岳云鹏针对学生可能存在资助政策理解偏差与困惑的地方进行专门的阐释,并详细介绍了我校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团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学年中积极申请相关资助项目。岳云鹏表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必要举措,也是激励学生奋发自强、诚实守信、励志成才、明辨是非的有效手段,因此同学们要珍惜读书机会,更要学会自强自立和感恩回报。

此次宣讲会的成功召开,不仅使我院学生全面了解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让同学们感受到来自国家和学校浓浓的温暖与关怀,而且有助于同学们学会诚信、懂得感恩、践行励志,同时推进我校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文明和谐校园建设。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营造该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9月1日登封市朝阳路小学南校区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为了使家长、学生熟悉资助政策,学校利用宣传栏开辟了资助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明白卡及时宣传资助政策。并组织召开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会议,强调学生资助的重要性,部署资助宣传工作,要求具体、明确、到位。让班主任知晓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学校的各种资助政策,让每个班主任都做到“心中有数,应助尽助”。班主任通过钉钉,就小学段的相关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给家长进行讲解,组织学生交流,当堂解答学生疑难问题,并动员学生回家后对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真正受益。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向学生们宣传和解读资助政策,把党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确保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上好学、不掉队。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六

1、读中职,受资助,升学就业两不误。

2、资助政策就是好,就读中职花钱少。

5、贫困孩子不要愁,职校受助有盼头。

6、国家出资学技艺,职教就业有优势。

7、不挤高考独木桥,选择中职阳光道。

8、读中职,受资助,早脱贫,快致富。

9、家富国盛光明一片,中职资助举市展颜。

10、国家资助学技术,轻松就业有门路。

11、资助政策就是好,为咱百姓解烦恼。

初中。

1、两免一补”政策好,上学“一个都不少”;

2、不用买书不缴费,住校还补生活费;

3、“两免一补”政策好,农民负担又减少;

4、贫寒学子求知路,“两免一补”来帮助;

5、“两免一补”助孩子,发展教育奔小康;

6、“两免一补”做到位,贫困家庭得实惠;

7、关注贫困家庭,关爱贫困家庭学生;

8、实施“两免一补”是党和政府的德政之举;

9、实施“两免一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10、贫困孩子要读书,党和政府把你助”

11、家庭困难不用愁,孩子上学勿需忧。

12、“两免一补”来帮你,家长孩子皆欢喜。

13、一切为了困难家庭,一切为了贫困学生。

14、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农村义务教育。

15、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体现党的关怀。

16、认真落实“两免一补”,不让孩子因贫困辍学。

17、政府资助贫困生,好好学习快成才。

18、“两免一补”送关怀,农村学生贫困学生上学,政府“两免一补”

高中。

1、唤醒爱心、伸出援手、关怀贫困学生。

2、乐善之本、助人为快、会聚爱心、共创未来。

3、关注教育、关注贫困学生。

4、财富源于社会、爱心回报社会、关注贫困学生。

5、救助一个学生、改变一个人生。

6、用我们的真心、真情、真意关爱贫困学生。

7、只要你我都献出一点爱、贫困学生就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8、凝集社会之力,资助贫困学生;

9、爱心点燃希望,关注寒门学子;

10、知识改变人的命运,扶贫共奔和谐之路;

11、关注困难家庭,关爱贫困学生。

13、家庭困难不用愁,孩子上学勿需忧。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七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保障学生切身利益,20xx年9月23日中午12:00,20xx级土木工程专业全体学生在6b107教室开展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由辅导员岳敏行老师进行主持开展,给全体学生详细介绍了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的资助政策。

岳老师首先强调了了解资助政策的重要性,接着从资助范围、资助标准、申请条件和时间等方面详细讲解了大学生资助政策以及注意事项,并提醒同学们提前准备材料。岳老师尤其强调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充分保障他们的利益。

经过这次主题班会,同学们对资助政策有了一定的了解,能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申请资助,感恩国家的同时不忘激励自己努力奋斗,以自身优异的品格来回报国家。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八

为了加强高校教育资助政策宣传,进一步做好资助育人工作,让每位学生熟悉高校各项资助政策,了解奖、贷、助、勤、免等资助政策体系,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近期,人文学院开展了资助政策宣传、送政策回母校等系列活动。

开展专场资助政策宣讲会。9月20日,学院在明理南308教室召开资助政策宣讲会,院党委副书记姚嗣宏、学院资助联系人、资助宣传大使以及大一新生参会。姚嗣宏希望同学们借资助的东风,鼓起奋斗的双翼,以进取者的姿态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报效国家。资助宣传大使围绕高校资助政策体系,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制作并散发资助政策宣传单。在大一新生报到之际,由学院资助宣传大使制作并发放资助政策宣传单,为新生解读资助体系。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线上qq答疑群,积极为同学解答有关学校特色资助体系方面的疑惑;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假返乡机会回到高中母校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如何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安心学习、成长成才。

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开展资助宣传系列活动,人文学院全体新生对国家资助政策有了更深认识,对自己所享受的权利和所需承担的'义务有了充分了解。系列活动使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育人”的理念更深入人心,有利于学院资助工作规范操作。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九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新生入学学生资助政策展板宣传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我校成立了以崔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在一年级家长入校报名时,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我校共发放100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展板、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十

为了更好的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有学上,不因贫困等问题而失学,7月25日达川区石桥镇列宁街小学开展一系列教育资助宣传政策活动。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上午8:30学校全体在职在编教师在学校会议室召开教育资助宣传专题会,会议由学校书记、校长段玉奎组织召开,首先向全体老师传达了区教科局关于教育资助宣传工作的会议精神。强调此次活动的重要性,最后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安排部署。二是入户走访,发放教育资助宣传单并张贴好,再对所有家长进行教育资助宣传讲解,现在的学生享受的“三免一补”以及幼儿补助等,帮助家长了解国家政策,做好子女教育工作。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让所有家庭对教育资助政策有了深刻的理解,所有学生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感受到国家和党的温暖。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十一

家,一个温馨的港湾,是爱将它一丝一丝织就;学校,一个温暖的地方,是爱让他一滴一滴汇集;中国,一个温情的民族,是爱让他一点一点茁壮。

爱能温暖我们,在我们的心灵受到创伤是抚慰我们,给予我们一缕阳光,照亮心灵;爱能包容我们,在我们犯下年轻的错误时宽容我们,给予我们重头再来的勇气,点亮未来的路程;爱能培育我们,在我们对前路一无所知的时候培育我们,给予我们无限知识,开拓远方。“中国梦”个人的梦,大家的梦。因为有梦,才有希望,才能在前进的途中有奋斗的方向。“中国梦”能够帮助我们战胜路途中的荆棘,走向美好的未来。可是并不是有梦就能成功,这还需要爱的协助,需要来自个人的爱,国家的爱。

我们都知道国家有许多帮助人的方法和途径。例如:志愿者服务,红十字协会,希望工程等很多帮助人的方法。可是对于学生的我们来说,离我们最贴近的就是助学金。

助学金,顾名思义就是帮助贫困生继续学业的经费。可是所有人都能拥有吗?并不是的。如果说用国家的钱去资助一个不爱学习的人,去资助一个不懂得回报的人,去资助一个不懂得爱的人,那么就不能叫做国家助学金了,而这个所谓的助学金也就失去了它自身所具有的意义。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梦想,每一个人都会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每一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梦想去拼搏。可是想要达到梦想,首先就要好好学习,因为知识能战胜一切困难,知识也能更好地丰富我们的人生。但有时候学费却成为了一些出身贫寒的学子最大的阻碍。

记得我在读高中的时候,班级里有一个女生十分喜欢学习,她经常为了买一本高中要用的复习资料而节约原本用来吃饭的钱,她的衣着也十分俭朴,更加不会像一般花季少女一样的去装饰打扮自己的青春年华。她常常想念家乡,思念家中亲人,但却为了节省那一张并不昂贵的车票钱,强按下心中的思念之情,不回家。她的家在山上,5。12地震的时候房屋就应经受损,在4。20芦山地震中,房屋则是直接倒塌,她为了帮助家里,甚至想到了要放弃自己相当优秀的学业,放弃自己的学习生涯,放弃继续获得知识受到教育的机会,外出打工,扶持家里渡过难关。可是,命运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他也会再次为你开启一扇窗。我们有爱的国家出台了新的把帮助贫困学生的政策,国家通过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完成自己的学习梦想,通过这样的途径,帮助贫困学生继续自己的学习生涯,当得知具有申请助学金的条件时,这个女生她的眼眶里溢满了晶莹的泪水,因为她知道在国家的帮助下,自己可以不用辍学了,可以继续学习知识,继续获得教育,继续自己的学习生涯,完成自己的梦想。后来她也成功申请到了助学金,重获了希望,她的生命也在此出现了美丽的彩虹,最终她以优秀的成绩走进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想自己心中的梦想又前进了一大步。这就是天无绝人之路,她也在心中暗自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努力,回报社会、国家的帮助。这就是一个用爱铸就的梦,用爱铸就的一个感人却又真实的故事。爱铸就了梦,爱铸就小家,千千万万个小家也就成就了中国这个大家。

曾经网络上流传着一句很红的话“我爸是李刚”,可是这又能怎么样呢。即使这句话能撑得了面子,能够挡住一些**,可是能帮助人去领略什么是爱吗?能帮助人去感受书是多么名贵的吗?能帮助人去了解知识是多么重要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句话只会让人看到人性的平庸,人性的缺憾。但是,助学金却能帮助我们去领略爱、书本、知识的渊博和美丽。

有些人总是瞧不起山里的孩子,总是拿城里的生活与乡村相比较,可是城里就什么都是好的吗?而农村就什么都不好吗?答案我认为也是否定的。

贫穷就能阻挡人类的求学之心吗?答案也是否定的。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凿壁偷光;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在烛火下学习;以前有人为了学习头悬梁锥刺股。再说,现在的经济的发展如此快速,人们生活越来越好,学习就更是应该的事情,更不应该再因为金钱的关系去阻止贫困学子学习的脚步,而助学金就是国家为这些贫困学生解除阻碍的第一步。

我认识的有一个从山里来的学生,因为家里还有弟弟妹妹的原因,家庭条件极其贫困。但是因为有了国家助学金,她可以在学校继续开心的学习,继续自己的学业之梦。她也在心中暗自发誓,有了助学金,她一定会更加努力,更加拼搏,因为现在她身上肩负的不只有自己的梦想,更有国家对于自己的期望。所以她要越学越好,才能报答国家对于自己的期望,绝不要因为贫困的阻碍就放弃自己心中的梦想,弃学弃梦。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国家助学金远了许许多多贫寒学子的学习梦,也在这些贫寒学子的心中留下一道美丽永远不会消失的彩虹。

当我们在通往梦想的途中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坎坷荆棘,但是一切的困难总会有解决的办法,国家助学金就是众多解决办法中最为相知有效的方法之一。

助学金就如冬天里的火把,温暖了贫困学子的心灵;就如清澈的溪流,滋润了贫困学子干涸的心田;就如温暖的阳光,照亮了贫困学子的前方。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十二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新生入学学生资助政策展板宣传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我校成立了以崔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在一年级家长入校报名时,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我校共发放100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展板、公众号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十三

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颁布以来的十年间,中央、北京市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北京市按照“政策导向明确、财政加大投入、经费合理分担、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结合地方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资助政策,相继研究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本期专栏将为您盘点研究生教育阶段的九项资助政策。

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元。

2.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由市属高校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市财政局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博士80%、硕士50%)给予经费支持。

3.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市属高校按照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津贴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各培养单位承担。

5.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程序及其他有关规定,与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贷款基本相同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6.“双百”奖学金。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研究生中设立优秀学生“双百”奖学金:100个新生奖学金,每年9月面向一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2万;100个学术奖学金,面向二、三年级研究生评选,每生每年3万。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应届毕业研究生赴基层就业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毕业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8.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研究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或学费减免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9.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研究生,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研究生补偿代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0.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十四

为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和减免政策。大刘镇初级中学各班组织开展了2022年秋季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各班班主任在班会上详细介绍了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并动员学生回家后对家长进行资助政策宣传,让资助政策深入人心。

同时倡导受助学生要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把国家和父母给的财物管好、用好,将精力放在学业上,以积极的思想、健康的身体和优异的成绩来回报关爱自己的每一个人。

通过本次主题教育,同学们了解了国家的资助政策,同时深切感受到了国家对教育的重视、对下一代的关心,希望同学们感恩于心、感恩于行动,努力学好本领,将来能为祖国、为他人贡献自己的力量。

资助政策宣传总结篇十五

在普通高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实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全国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为鼓励金融机构承办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建立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高校)对经办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可以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6000元。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五)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退役士兵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6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和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产生的利息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从2011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补偿或代偿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施学费资助,学生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资助,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

(八)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参加校内固定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适当上下浮动。学生参加校内临时岗位的勤工助学,其劳动报酬由学校按小时计算,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参加校外勤工助学的酬金标准不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数额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进聘用协议。

(九)师范生免费教育。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十)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十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十二)其他。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为主,以校内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项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免学费。

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及顶岗实习困难专业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由财政给予补助。免学费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15%确定;东部地区按5%确定。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所有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三)顶岗实习。

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四)奖学金。

地方政府、相关行业、企业安排专项资金设立中职学生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五)学校减免学费等。

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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