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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汇总8篇)

小编:BW笔侠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营委发〔2017〕3号)精神,现制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重点环节和突出短板,严字当头,精准发力,迅速行动。集中整治一批庸懒散慢乱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一批放管服改革任务,精准帮扶一批重点企业项目,严厉惩戒一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高效解决一批司法不公问题,监督规范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梳理落实一批政策欠账,扎实开展一批金融服务活动,清理盘活一批闲置土地资源,为建设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内容。

服务窗口单位工作流程不清、办事环节繁琐、擅自增加审批条件、办理时限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三)开展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实行重点企业项目包扶责任制,市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采取座谈、走访、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销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困难、问题。

(四)开展治乱减负专项行动。集中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五)开展司法公正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权大于法、钱大于法、情大于法的现象,公平高效解决司法不公问题。(六)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等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开展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集中梳理落实现已承诺的招商项目政策以及现已签订的招商项目合同,一对一、点对点,逐条、逐项清理政策欠账以及合同中未履行的条款,及时兑现。

(八)开展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积极开展银企对接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环境,解决企业贷款门槛过高、审核手续繁琐、利息和担保负担重等问题。(九)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区抓紧建立国土资源使用情况动态数据库,实时准确掌握土地利用情况,重点清查土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盘活土地资源,解决土地利用率低问题。

三、重点对象。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所属行政部门(执法部门)、服务窗口单位、各类企业及相关单位。

四、职责分工。

成立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笑柳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徐启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软环境办,负责收集汇总分解问题、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同时,下设9个专项行动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应行动的专项检查、调度落实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移交处理意见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一)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行政审批清障提效专项行动组、市编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企业项目精准帮扶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四)治乱减负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企业治乱减负组(市工信委)负责。

(五)司法公正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司法环境组(市委政法委)负责。

(六)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监督专项行动组、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七)惠企政策清查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招商政策落实组(市招商局)负责。

(八)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金融环境组(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九)节约集约用地专项行动组、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土地问题清查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行动步骤。

九个专项行动中除整治机关作风庸懒散慢乱专项行动执行《营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纪律坚决整治机关庸懒散慢乱不良风气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委办发〔2017〕1号)的相关要求外,其他各专项行动原则上按照统一部署推进落实,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3日至2月28日)1.会议动员。各专项行动组的牵头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落实。针对具体《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主动作为,协同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也要集中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章立制。各专项行动组要组织协调好各地区、各部门,以夯实行动成果、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目标,研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并在行动的各个环节中不断修改完善,实现行动成果具体化、制度化。

3.广泛宣传。各专项行动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等传播平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重点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至10月31日)1.查找问题。各行动组要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采取自己找、互相帮、群众提、企业点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剖析、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

2.具体落实。按照具体方案,结合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清理的清理,该帮扶的帮扶,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

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开展大抽查、大评比活动,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对效果显著,各项重点行动内容落实得力,群众反映良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态度散漫、流于形式的坚决予以问责;对落实不彻底的专项行动、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回头看。在总结验收环节,对通过抽查发现的违反行动目的、谎报瞒报问题等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九个专项行动摆上日程,建立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直接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双向发力。在总体工作上,要将开展九个专项行动作为创建《实施意见》六个环境的有力抓手和具象表现,坚持目标准、下手狠、见效快的原则,以专项行动闪电战的快速取胜,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三)健全机制,提高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制度,对各项行动每个月调度1次,并向全市通报行动情况。各专项行动组也要结合具体工作方案,制定通报制度,督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严肃考核。各专项行动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将行动情况书面反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解决出现的突出、突发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各项行动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工作与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民主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为认真贯彻《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太和区积极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营商环境,制定了2017年太和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

太和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战略部署,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以省政府确定的八个凡是要求为统揽,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四个着力要求,积极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务实践诺的诚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和谐开明的文化舆论环境,争创锦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为全区开创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

太和区将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引领,注重对标一流标准。充分借鉴先进地区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紧密结合太和发展实际,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紧盯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全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

--坚持聚焦主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注重统筹设计和分步推进相结合,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通过落实时间表、路线图,实现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再提升。

重点任务。

会力量购买招商服务的实施办法》。统筹引进项目数量、质量与投资额度,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等,制定项目落地量化评分和招商引资奖补办法。研究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外地企业市场准入规范,破除阻碍性、限制性的门槛和壁垒。

2.全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以法定依据为准绳,梳理行政审批、审查、投资限制、资格认证、中介服务事项,分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并对外公布。对接国家、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及时调整规范各部门权责清单。5月1日前组建运行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名录之外无收费。推进区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打造审批服务升级版。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政务办公。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实施一站式服务和全程代办,为重大项目开办绿色通道,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

3.提升重点系统政务水平。国(地)税系统,以区局和基层税务所(分局)为重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互联网+专属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升营改增后服务品质和效率。协调公安交警以过境车辆、物流绿色通道等为重点,公安消防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环保系统,以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统揽,科学统筹服务企业发展,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重点工程,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现的作出兑现承诺。建立招商引资承诺兑现责任制,动态公开全区招商引资成果,接受社会监督。强力整治历史遗留的拖欠占和侵占企业财产等问题,重点整治政府占用应当退还企业的税费和资金、违规拖欠企业工程款等。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交易目录清单和管理办法,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

涉企案件、长期未结涉企诉讼案件、涉党政机关的执行积案和涉发展环境的重点信访积案,做到半年见成效,一年基本完成。对涉企案件要做到快查快判快执。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不能因为执法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开展涉企百案复查、涉企案件百企回访活动,化解涉企社会矛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在公、检、法、司领域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以八个凡是为指向,打造优质便捷的服务保障环境9.提升特定行业服务水平。以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等行业为重点,建立并公开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工作规则、服务标准、资费标准。严查收费及相关规定不透明、借提供服务搭车乱收费、设定霸王条款强迫用户接受不合理条件等问题。对管理权不在我区的行业出现的问题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软环境办公室反馈。

10.提升社会要素服务水平。高质量开展机场、高速出口综合整治,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窗口形象。实施卫生清理、市容美化,实现环境综合整治的再提升。电业部门要缩减项目审批、工程安装时限,国土、规划、征收部门要提高工作效率。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政府成立金融办公室,加强与金融行业的沟通协调,强化对企业的金融服务。配合市相关部门重点治理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抽贷、断贷,贷款手续费过高,额外收取附加费用等行为。

范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严肃查处强制企业缴纳会费和评比达标、要求企业接受有偿宣传、向企业摊派及强制企业捐赠等行为。制定项目扶持政策,对新上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大项目给予补贴奖励。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二

为深入贯彻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重塑营商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理念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营商环境。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和梅河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具有垄断性的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

2.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2019年10月底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政府各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进行监管,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5)积极推进联合检查,促进全社会依规合法经营。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及时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2)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4.规范整顿中介服务。(1)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2)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

5.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联合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每年度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临时部署以外的行政检查,同一部门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上级部门已经实施的行政检查,下级部门不得再次实施。

6.加强产权保护体系建设。(1)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制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加强域内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代理行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要求,提升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服务效能,扩大商标业务受理范围,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专利流程服务。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7.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主体等评选活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政策支持。(3)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联合惩戒全覆盖,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8.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1)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加快上市或挂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双创”企业更多便利,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效率。

9.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梅河”创建工程,培育壮大消费市场。围绕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加快推动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提质升级。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创建更多放心商场、放心商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场、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民宿、放心金融、放心商圈、放心行业和放心城市为重点,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及软环境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业务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三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公平创新型中心城市和创建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的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分类施策、创新突破、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营造政务服务更便利、行政审批更高效、市场竞争更公平、要素保障更具体、依法治镇更精准、公共服务更完善、开放合作更深化、政府公信力更提高的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优化提升我镇营商环境,成立x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制定、方案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李利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琴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赵明刚、张光德、曾涛。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贯彻落实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围绕全市“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准导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指标改革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围绕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2项评价指标体系和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提升服务效能、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策集成,全面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营商环境。

(一)便利开办企业。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企业注册模式,并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一是除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二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行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企业注册登记严把审核关,对高污染、低效率,涉及违规用地和选址位于项目规划区内等情况的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二)提升企业信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全镇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提振企业家投资创业的信心。推动落实好创业就业服务政策,为企业积极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我镇,并及时开展好创业服务。一是严格兑现项目手续办理承诺时限,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以镇领导包保联系村制度为抓手,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三是积极对接区用工服务平台,帮助各类用工企业和求职者进行无缝对接,大力解决用工荒和求职难的矛盾性问题。

(三)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就xxx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面向辖区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

(一)严格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实现“零容忍”。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投诉督办机制,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等,对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零容忍”。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化“三个以案”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效凝聚成全大厅工作发展的新动力,推动为人民群众办事的热情。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和窗口工作人员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推拖卡拿”等违反纪律的行为,积极营造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着力增强贴心服务的意识和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实现政务服务大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注重从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重点治理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破坏投资环境、影响行政效率、损害发展形象等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的行为,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坚决查处和纠正不打招呼不办事、不请吃喝不办事、不表“意思”不办事等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的行为。

(一)“推”的方面,重点治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不及时、不认真、不负责,或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使决策部署得不到及时有效落实,上推下卸、不敢担当的:。

2.对需要部门之间配合协作的事项,不主动配合协作,固守条条框框,不研究解决办法就拒绝办理,致使工作延搁、工程项目建设延误,造成损失的:。

3.特权思想严重,高高在上,对待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不为办成事想办法、只为不办事找理由,推而不办、推诿扯皮的。

(二)“拖”的方面,重点治理办事流程不优、职责不清问题。

1.不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不跟踪落实的: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结时限超出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的:。

2.不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办事拖拉、工作敷衍塞责,应当立即办理而不办理,应当当场解决而不解决;可以提前办完却故意卡着最后时限办理的:。

(三)“卡”的方面,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1.不及时安排专班专人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网上、线下审批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无偿服务,未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要求。

5.利用职权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指定、推荐、暗示中介服务机构,对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故意不采信、不认可、压分数,形成服务被“关系中介”垄断,导致乱收费、质量差、效率低的。

(四)“拿”的方面,重点治理政策梗阻、弄权勒索问题。

1.接受或要求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请吃、索要或收取钱物的;。

2.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利等变相暗示服务管理对象逢年过节、婚丧喜庆等要钱要物的:。

3.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通过中间人、中介机构以及各种代办机构违规操作、变相收费,变无偿公共服务为有偿服务,谋取非法利益的:。

4.向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乱摊派,要求购买指定机构提供的商品、服务或者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5.利用职务影响找服务对象办私事、谋私利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数据资源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数据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xx,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党组成员xx任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整体推进落实。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党组领导、要切实强化主体意识,各窗口、股室、中心要履行本部门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开展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活动,筛选整理一批营商环境打造方面存在问题和困难,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案及明确相应的配合部门。各部门要切实根据方案要求,围绕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县营商环境“面对面”电视问政工作要求,电视问政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立行立改、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增强电视问政的公众参与度、社会公信力和监督有效性。对电视问政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落实、群众满意度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严格处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将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企业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同时要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导问责。督查室巡查、一案一督、暗访等方式,对各窗口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窗口和股室,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四

为深入贯彻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巩固扩大20xx年市直机关作风整顿成果,打好打赢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二次全会作出的作风整顿部署,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对照“三个坏把式”“六个坏作风”,对照市委倡导践行的“八个好作风”,着力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转型发展排头兵、建设现代化新大庆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基本原则。

紧扣中心工作。围绕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开展作风整顿、环境整治,重点解决心态、状态、姿态问题,通过作风整顿提振士气、激发干劲、优化服务、提升效能,释放内生动力,凝聚发展合力。

突出问题导向。注重从企业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抓起,从本单位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深究根源、综合施策,见物见人、严查实改,切实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优化环境。

瞄准重点对象。坚持以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的窗口服务单位和关键岗位上的干部为重点,领导带头、全员参与,抓住要害、精准发力。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机关作风整顿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传承弘扬有机结合,做到统筹摆布、有序推进,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注重实际效果。以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的决心推动作风转变,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动真的、来实的,力求思想有震动、利益受触动、工作见行动,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破除思想束缚,打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摒弃制约发展的市场意识不强、改革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的思维观念,破解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活、方式方法僵化的瓶颈障碍,以强改革推动发展,以勇创新引领发展,以好环境助力发展。

进一步振奋精神状态,打造激情创业的干事环境。时刻把使命和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人人争先、事事争高、处处争好,着力解决站位不高、思考不深、业务不精、工作不实、庸懒散拖、效率低下的问题,弘扬“三老四严”作风,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强化担当精神、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打造优质便捷的政务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推动流程再造,建立规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功能,推广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多口联办,实现审批提速、监管提效、服务提质。

进一步提升发展效能,打造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推动税费降免、要素降价、成本降低,探索重点投资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减少和规范项目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放大高新区、经开区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效应,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全监管、信用有奖惩的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新模式。

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打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全面加强法治大庆建设,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严格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严格规范涉企中介服务,严格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定投资者发展信心。

二、整顿重点。

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六个坏作风”,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重点整顿“乱、违、顽、臃、懒、浮”等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聚焦治“乱”,切实解决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集中整治观念陈旧、抵触改革,地方保守主义盛行,部门利益至上,执行国家、省市利企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人为设置“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顶风违纪、权力寻租,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插手工程项目等问题。

(二)聚焦治“违”,切实解决政府有诺不践、有法不依问题。集中整治不讲诚信、不讲法治,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市场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在涉及企业利益重大问题上搞“口头协议”,答应的优惠政策找各种借口不履行;违规决策、拍脑门决策,盲目追求政绩,片面追求业绩;不守规不守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久拖不办,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等问题。

(三)聚焦治“顽”,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集中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改革政策“空转”,不研究解决问题;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泛滥,内容不接地气;抓工作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没有针对性;将责任下移,用责任状推卸责任,用考评代替落实;数字造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等问题。

(四)聚焦治“臃”,切实解决流程不优、职责不清问题。集中整治办事流程不公开,窗口大厅多头受理、搞“前店后厂”;“四零”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创新意识淡薄,在优化流程、提质提速上行动迟缓、停滞不前;涉及多部门事项环节多时间长,网上办事不便,移动政务滞后;机构重叠、设置随意,职责权限不清、业务交叉,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等问题。

(五)聚焦治“懒”,切实解决为官不为、躲事推责问题。集中整治上热下冷、按兵不动,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改革任务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甚至推了也不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讲有为、只求无过,棘手问题“向上看”,繁重任务“向下看”,发展差距“向后看”;懒政怠政,推拖等靠,混天度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拈轻怕重、避重就轻,“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缺少担当精神,面对矛盾问题困难怕担责,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等问题。

(六)聚焦治“浮”,切实解决不细不实、能力不足问题。集中整治本领不强、专业不精,浅尝辄止、浮于表面,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躺在功劳簿上、成绩挂在嘴上,任务推进没有实质动作和成效;创新意识不强,自我感觉良好,拿新瓶装旧酒,穿新鞋走老路,能力素质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政策研究不透,制定方案跑粗、推进措施不实,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推进举措。

(一)提升能力素质。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作风整顿始终,提高服务意识,增强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和方案,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岗位培训,围绕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组织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系统轮训,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经常以案释纪、以纪析案,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展专项治理。坚持开门查摆,对照整顿重点,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抓住要害、集中突破。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分级汇总本级政府失信违诺清单,对失信违诺问题,要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按照“谁欠账、谁清偿”的原则,明确本级政府债务清偿兑付责任,尽快还清存量债务,防止形成新增欠账。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清理,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实行大科室制,整合职责交叉、重复设置、分工过细、人员偏少的内设机构;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合机构,优化结构,精简编制,节约集约配置资源。开展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的案件评查工作,全面清理涉企积压案件,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环境。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突出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重点盯住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继续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环境。同时,各单位要确定行业系统作风方面最突出的3-5个问题,在系统内集中攻坚、专项治理。

(三)优化工作流程。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坚决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原则的行政审批,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建设高效便捷服务体系。深入推动流程优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模式,移植成熟经验,复制先进标准,推行“马上办、一次办”,与全省同步实现同事项同流程,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深入拓展“四零”创建,总结创建先进经验,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大厅建设,推动创建工作向所属单位、内设机构、基层一线延伸,实现“四零”服务承诺创建全覆盖。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依托窗口端、pc端、手机端、自助服务端等载体,完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进移动政务广泛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力求更多事项审批“不见面”、群众“不跑路”。

(四)严格督查问责。坚持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作风整顿公开举报电话,用好各类信访举报平台,在实体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在网上大厅开设“投诉举报专栏”,收集整理各类问题,分析研判问题症结,确保及时督查问效。实行全程跟踪督查,抽调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督查组,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采取专项巡察、现场追踪、暗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从严追责问责查处,对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影响恶劣的干部作风问题,坚决直查快办;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案件随时曝光、公开点名;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严厉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五)实施考评验效。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完善评价方式,改进评价办法,请服务对象参与,让企业家评判,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作风公开评议,通过举办“行风热线”专场、企业问卷调查、随机考评测试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测评,以评议结果检验机关作风成效。强化评议结果运用,狠抓正反典型案例,对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优先予以提拔重用,对企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单位重点整顿,对公开评议排名靠后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且该单位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围绕体制机制障碍、营商环境症结、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市情和行业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实效性的改革措施,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四、实施步骤。

作风整顿工作按三个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开展思想发动(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特点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攻坚(2018年4月初至10月底),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一项任务接着一项任务推进,一个难点接着一个难点突破。

第三阶段,开展考评验收(2018年11月初至12月底),开展作风公开评议,组织企业问卷调查,推动作风整顿取得实效、营商环境加速改善。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五、保障措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市委将原市直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更名为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并充实人员、增设政法专项组。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出台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统一领导。

(二)加强责任传导。市直机关要以上率下,市、县(区)形成联动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同频共振、整体推进。市直单位要加强行业系统向上对标、向下延伸,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上下一盘棋、系统同创优。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

(三)加强精准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问题导向,对标市委倡导践行的“八个好作风”,找准差距短板,挂图作战,挂账整改,定期通报反馈,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要用好情况通报等载体,坚持“短辣精准”,推送典型经验、公开反面案例,促进交流借鉴、带动整体提升。开展定向剖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作风问题频发的系统,直接派工作组驻点督导、解剖麻雀,强化措施、推动整顿。

(四)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各类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形成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的浓厚氛围。要发挥正反典型作用,既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又曝光反面案例、持续警示告诫,引导全市广大干部树立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要加强与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对接,及时反映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好作法和新成效,切实提升大庆良好形象。

各市属学校、医院、国有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单位特点,开展作风整顿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五

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提升__区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提高电力接入效率、优化接电服务,简化电力接入并联审批流程,根据《__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针对我区电力接入环节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度突破为抓手、通过改造流程、简化审批、压缩时限、加强协同等综合举措,切实提升电力接入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为打造我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实行线上申请,并联办理。为低压客服“电力接入工程”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涉电工程“承诺即开工”;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低压“电力接入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制,备案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涉电工程“备案后即可开工”;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并联限时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分类处理”原则,实施规划、绿地占用、绿地破复还原、占路、掘路等环节并行操作,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实现受理材料在线共享、在线审批。对实行“三零”服务的“电力接入工程”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手续;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低压“电力接入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制,由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即可先行施工,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并联限时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二)拓展办理渠道。全面实现“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线下“一窗受理”,线上“全程网办”功能。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纳入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并设置“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受理窗口标识,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完善“电力接入工程”政务审批系统功能,实行“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备案及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区数据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中嵌入“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申请功能,实现“电力接入工程”审批“一链办理”,各级政府部门并联办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全方位打造协同高效的“一次办好”模式。(区经信局、供电公司牵头,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四)信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中心“电力接入工程”综合服务窗口全面公开“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指导客户办理,政务服务网及供电企业对外官网同步上传“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信息。(区经信局、__供电服务中心牵头,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五)优化线上服务。持续推广应用__政务服务网、app用电报装功能,深化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等线上服务功能应用,推进用户办电资料数字化,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不断提高线上业务办理便利度。(区经信局、__供电服务中心牵头,区数据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秩序。(区经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七)加强结果应用。各审批单位对申请单位(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处罚规定从重处罚,同时将失信信息纳入__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区经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四、工作流程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如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需进行规划路由变更等工作,由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相关部门根据管辖范围依职能并联办理,办理结果由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归结后统一反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1.适用范围:

实行“三零”服务的“电力接入工程”,主要包括低压居民及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工程”。

2.不适用情形:

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

3.有关要求:

实行“三零”服务客户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电力接入工程”供电公司负责统一建设。

4.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申办,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报项目基础信息表,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等,在办事指南中下载“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模板(附件4),按要求上传告知承诺事项提交报送,实行“承诺即开工”,各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二)承诺备案制1.适用范围:

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低压“电力接入工程”。

2.不适用情形:

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

3.有关要求:

申请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交通安全、道路修复、绿化修复等进行承诺。挖掘城市道路前应勘查掘路线由和既有地下管线情况,与相关管线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确定的掘路线由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4.备案流程:

(1)业务受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承诺备案制”申办,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报项目基础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等,在办事指南中下载承诺书模板(附件4),按要求提交“承诺书”及“施工方案”报送。__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2)同步备案。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备案,由区住建局协助配合。对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备案,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需进行规划路由变更的电力外线工程备案,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1个工作日完成)。

(3)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实施备案确认后,__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将备案结果告知备案申请人,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同步将备案结果推送供电报装系统,供电报装系统短信通知备案结果。(0.5个工作日完成)。

(4)备案材料:“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附件5)和项目施工方案(附件5)。

(三)并联审批制1.适用范围:

城乡道路35千伏及以上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和其他承诺备案制不适用情况。

2.有关要求:

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3.审批流程:

(1)业务受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承诺备案制”申办,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报项目基础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等,在办事指南中下载承诺书模板(附件4),按要求提交“承诺书”及“施工方案”报送。区__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2)并联审查、联合踏勘。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审批,由区住建局负责协商配合。对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审批,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需进行规划路由变更的电力外线工程审批,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个工作日完成)。

(3)出具行政审批意见书。相关部门完成审查后,__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将行政审批意见书告知申请人,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同步将行政审批意见书推送供电报装系统,供电报装系统短信通知行政审批结果。(0.5个工作日完成)。

(4)审批材料:公共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附件4)和项目施工方案(附件5)。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__供电服务中心单位组成“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统筹开展相关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__供电服务中心和各审批单位针对优化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文本,更新完善相应的办事指南。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构建联审平台。在“__省政务服务网-__分厅”,开设“获得电力并联审批”网上平台,审批流程网上流转,实现“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审批时限全过程监控。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审批单位对申请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重处罚。

六、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即日起试行,原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区经信局会同区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图。

2.承诺备案制工作流程图。

3.并联审批制工作流程图。

6.申报信息填报内容说明附件1: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图附件2:承诺备案制工作流程图附件3:并联审批制工作流程图附件4:

范围内相关事项做如下承诺,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一、严格按照提交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实施。

二、我公司所委托的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且在施工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作业,同时将施工单位信息和证明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按设计单位的设计路径方案施工图施工,委托有资质测绘单位放线,竣工测绘,施工前熟悉并且探明地下各类管线的设置情况,必须充分考虑管线保护、管廊占用等方案,施工结束后将供电管线测量数据提供至地下管线主管部门。

四、施工前充分做好道路挖掘、绿地占用、苗木迁移等项目估算,施工结束后必须按照道路、绿化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恢复;采用有偿购买方式恢复的,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相应款项。若自行恢复绿地,承诺绿地恢复养护期内少的无条件补缺补株(养护期是绿地恢复完工后养护至少1年);若自行恢复道路,承诺质保期内的无条件质保维修(质保期少至少1年),质保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移交原管养部门纳入日常管养。

和重要活动期间服从管理,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施工并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疏导。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好每日安全文明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期间因施工作业和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和损失,由我公司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七、做好施工区域安全防护和交通引导工作。

承诺单位(公章):

附件5:

施工方案。

一、现场施工总体方案。

**************。

二、施工交通...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六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纪检组长xx,总工xx任副组长,注册分局、企个科、餐饮、食品、生产科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整改等日常工作的开展。

(一)开办企业。

1、全省平均申请材料数13件,我县19件,比全省平均水平多6件;

2、办理环节7个,全市排名靠后。

(二)企业注销。

1、调查期内办理企业注销总数41个,全市排名靠后;

2、办理简易注销所需环节4个,全市排名靠后;

3、办理简易注销所有环节所需时间2个工作日,全市排名靠后;

(三)市场总量。

1、调查期内新登记企业户数187个,全市排名靠后;

2、调查期末实有企业数2141,全市排名靠后。

(一)政策宣传方面。

2、在县政务中心宣传制作市场准入事项办事流程政策宣传专栏。

(二)具体整改措施。

1、开办企业。进一步压缩精减提交材料件数,由原来提交19件压缩至9件,办理环节7个减少至4个。

2、企业注销。办理简易注销由4个环节减少至1个环节。办理简易注销由2个工作日减少至1小时。

3、调整期内新登记企业户数187个和总数2141全市排名靠后,我县属山区县,企业总量和存量新注册与平川县相比较少,但与市工商局下达的市场主体同比新增12%目标任务相比,截止2018年8月28日,我县发展各类企业122户,与2017年同比增长27.08%;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16户,同比增长93.33%发展个体户461户,同比下降18.41%,全县市场主体上半年增速全市排名第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宣传,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办照的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发展。

4.调查期内办理企业注销总数41个,我局在每年市场主体年报和双随机检查中全县企业企业运行情况较好。今后在注销工作中企业只要有申请在1小时之内注销。

(一)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简化流程、实行简易注销等措施,加大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微信办照”、口述办照力度,对上半年优化营商环境所存在3方面7个问题,按整改措施9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由局纪检组对我局注册登记窗口明查暗访,打造审批环节少、流程最短、效率最高、作风最硬、服务最优的“五最”服务品牌。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七

实施计划是指对某项工作在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梅河口市委市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领导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重塑营商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理念方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增强放权的协同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强化服务的便利性,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秩序最优营商环境。

(一)全方位推动提升市场竞争开放度,围绕宽准入、强监管、降成本,重塑市场化的营商新环境.

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改革要求和梅河口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具有垄断性的行业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

2.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2019年10月底前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政府各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市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进行监管,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5)积极推进联合检查,促进全社会依规合法经营。

3.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规定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及时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减轻企业负担。(2)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

4.规范整顿中介服务。(1)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政府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打破行业垄断,严禁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2)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

5.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联合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每年度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直接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事项以及国务院、省政府临时部署以外的行政检查,同一部门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上级部门已经实施的行政检查,下级部门不得再次实施。

6.加强产权保护体系建设。(1)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制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加强域内自主品牌和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专利代理行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3)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要求,提升商标注册受理窗口服务效能,扩大商标业务受理范围,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专利流程服务。

7.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推进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2)健全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主体等评选活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政策支持。(3)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实现联合惩戒全覆盖,加大信用联合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8.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1)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鼓励符合上市要求的企业加快上市或挂牌,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2)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双创”企业更多便利,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效率。

9.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梅河”创建工程,培育壮大消费市场。围绕百姓“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需求,加快推动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提质升级。聚焦日常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创建更多放心商场、放心商店、放心超市、放心市场、放心餐饮、放心景区、放心民宿、放心金融、放心商圈、放心行业和放心城市为重点,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及软环境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业务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围绕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创新提升影响力、营商环境协同力、营商环境影响力4个维度,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工作执行、推进任务协同、工作创新方面,聚焦市场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科学合理、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推动监管领域改革不断深入,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按照《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任务分工,任务包括4个维度、12个一级指标、28个二级指标。

(一)基础建设和执行协同。

1、加强基础建设。

(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公开。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2)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考评内容及标准:配备营商环境建设联络员,如有变更须及时报备。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3)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围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定的重点内容及年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4)行业禁令制定。

考评内容及标准:具有行政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的部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行业禁令等文件。

责任部门: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5)机关作风建设。

考评内容及标准:及时发现在机关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6)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落实警示、通报、告诫制度。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2、强化工作执行。

(7)完成省标任务。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省对我市评价中,所负责的各项二指标的评价排序。(涉及2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知识产权工作)。

责任部门:信息网络分局、知识产权科。

(8)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考评内容及标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策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做好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9)数据共享。

考评内容及标准:完成本部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

责任处室:信息中心、法规科。

(10)信用联合奖惩。

考评内容及标准:制定标准化的行业信用承诺书并公开,及时共享和公开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信息分局。

3、推进任务协同。

(11)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处室:办公室。

(12)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考评内容及标准:对省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及明察暗访结论意见及时办理、报结。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二)创新提升影响力。

4、工作创新。

(13)学习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考评内容及标准:学习复制推广国务院大督查发现的部分涉及“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牵头,相关科室分别负责。

(14)研究“一招鲜”工作举措。

考评内容及标准:突出特点特色,研究“一招鲜”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5、上级肯定。

(1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1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1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1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在全省软环境建设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营商环境协同力。

7、创新监管。

(19)明确任务要求。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办法举措着实、责任时限清晰。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0)落实相关制度。

考评内容及标准:年度内至少发出以此软环境建设工作警示。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1)投诉举报受理。

因没有及时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的。

责任部门:消费投诉中心。

(22)通报工作进展。

考评内容及标准: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报软环境建设办公室。

责任部门:办公室。

8、信用建设。

(23)落实交办督办事项。

事实没有查清、纠正处理不到位、上报情况不实;

对投诉查实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应予以追究而未进行责任追究的。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

(24)推进《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

考评内容及标准:组织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四)营商环境影响力。

9、创新监管。

(25)通报表扬。

考评内容及标准: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

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的。

责任处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6、获得推广。

(26)媒体宣传。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被国家级、省直媒体宣传报道。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

(27)简报刊发。

考评内容及标准:报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被省软环境办采用,编写专报。

责任部门:办公室。

(28)全省推广。

考评内容及标准: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工作,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将考核评价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科(室)、分局(中心)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细化指标体系中的工作任务,了解掌握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采取措施做好修改、弥补和提升工作。

(三)定期对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督查,针对考评指标,按照任务分工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办公室将定期调度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末向局领导汇报并报省软环境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邓小文任组长,刘国斌、谭强、成盛强、黎世亮、陶胜华、文纯春、文晓林、周剑明、李皓、彭友谊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登记注册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也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优化举措有序开展、落地生根。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内。(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3.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4.深化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继续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完善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责任股室:食品生产股)。

5.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市场主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促进质量提升。支持有关产品、技术、质量、品牌、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推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股室:标质股)。

6.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基层,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7.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畅通银行与企业合作渠道,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服务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一对一服务,从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工作入手,推动形成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解决营商环境中事难办的情况。(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8.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部门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9.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简易注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告20天。(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备案、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归集。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防止滥用限制措施。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激励市场主体自警自律。(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将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直接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相应减少抽查频次。(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2.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行政性垄断行为专项执法,严厉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邮政、排水与污水处理、交通运输、殡葬、气象等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垄断协议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出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责任股室:执法大队)。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

14.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领域实行重点监管,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源发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责任股室: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药品股、医疗器械股、标质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特设股)。

15.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执法大队、其他具有相关职责股室)。

16.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加大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监管工作。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股室:计量股)。

17.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畅通12315热线及平台投诉举报渠道,严格处置流程,加强部门间监管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优胜劣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股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8.加强民生价费监管和涉企收费治理。围绕保障民生权益,持续加强医药、教育、公用企事业、消费品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日常市场巡查。围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打通减费降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股室:价监股)。

19.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落实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

(三)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20.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1.持续提升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便利化水平。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外省转移来湘乡的市场主体,经原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认定的相关许可、认证、评级资质,直接予以认定。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多个事项涉及相同申报材料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推动事权下沉,将部分市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所。(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职责的相关股室)。

22.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加快“领照即开业”在全市落地实施。对能够便利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并提供告知承诺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3.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4.使用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按照系统集成的要求,省局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审批系统,届时我市按照上级部署统一进行使用,规范审批和许可行为,提高审批和许可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审批和许可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智能化引导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5.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的优势,切实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继续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基础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市场主体通过pc端和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均可以随时下载、实时验证和移动应用。(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6.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将依托省局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办事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及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在一体机上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档案信息。(责任股室:信息中心)。

27.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合理可行的技术支撑。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标准实施,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股室:标质股)。

28.强化法治保障基础。分类梳理、汇编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布。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公平竞争审查关、廉洁性评估关。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考评,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责任股室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责任股室要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加强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实。

根据《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责任分工的交办函》(潭优办函〔2020〕3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2020〕10号)要求,市优化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条例》《规定》的落实情况坚持“一季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有关情况、落实《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情况于每季度末的20日之前报登记注册股。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将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各责任股室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根据各责任股室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加减分,确保各项预定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股室要采取走访、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关于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八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总体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强化改革创新,制定实施针对性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开展整改行动。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专项方案》(附后),督促指导各地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聚焦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甄别问题原因,对标前沿水平,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尽快补齐各地突出短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组织专项培训。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指标水平,协调评价组及相关领域专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分指标专题培训,增强各地各部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一轮培训。

(三)开展重点领域攻坚。印发实施《省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附后),持续深化研究,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尽快出台16个专项方案、打造河南政策升级版。建立完善省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省领导分包牵头推进,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领域快速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0年底前出台政策升级版,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阶段任务。

(四)强化新闻宣传。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   (附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宣传中央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先进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时筹备召开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关键问题的溯源解决,对下一步要抓好的工作再明确再部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理念再深化、标准再提高、作风再转变,凝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1月下旬。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明确整改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实行台账管理,并按时将整改方案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调联动。指标牵头单位是各指标优化的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涉及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对本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动态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已解决的及时销号,将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围,定期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各指标牵头省直部门要对各自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难题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向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汇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工作专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改革要求、政策措施,宣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情况及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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