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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大全9篇)

小编:XY字客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借鉴他人的经验,规划自己的未来,为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一

近期,城中中队配合大队、治安中队开展了对城区主要路段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情况的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中队共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37份,暂扣单22份,取缔各类流动摊点12处。经过队员长期以来的加班加点,城区主要路段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情况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队员们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形成了关于整治过程中的几点思考与认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群众的拥戴与支持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同样,在整治各类不规范的违章流动摊点时,必须取得市民的认可与理解。这些流动摊点不仅脏乱差,而且随处摆设,更阻碍交通,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从总体上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大部分市民也是极力要求取缔这些流动摊点的。但是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队员不注意自身的形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以致引来市民的不满。一旦市民前来阻挠,取缔规范就无从提及,反而助长了违规违法者嚣张的气势。

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老观念,实施人性化管理。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当然,对部分不听劝阻,极力阻挠的摊主,可以在现场给予必要的心理压力,告知违章设摊的处罚后果。这个方法经我们中队的实践,效果良好,有不少当事人当场表示下次绝不再违法设摊。

证据对我们城管执法人员的重要性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作为我们执法队员对在首次发现各类违章流动摊的的同时,应该要养成及时拍照取证的习惯,同时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按期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口头告知,并将这一过程摄录下来。如当事人拒不悔改,在超出期限后继续设摊经营,执法人员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盛装器具,但必须在案发现场。暂扣前执法队员必须告知当事人暂扣的法律依据,在清点暂扣物品后开具暂扣单交付当事人,并有相关人员摄录下这一过程。以上暂扣的这个环节往往是我们以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些队员为了省事,或者队员之间配合不到位,都会造成最后的被动局面。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当然,要从根源上遏制各类流动摊现象,关键还是在于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此中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细化网格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强化执法力度,扩大法制宣传,加强部门配合。力争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干净、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二

作为城市管理者,城管执法是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的工作经验让我深刻体会到,城管执法工作不仅仅是一份职责,更是一项责任和使命。在这个过程中,我积累了许多心得体会,今天,我将结合个人经历,与大家分享我的城管执法心得。

段落2:法治思维。

首先,城管执法工作不能脱离法治思维。面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执法,不能凭个人喜好和偏见来定性违法行为。在实践中,我始终将法律规定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进行执法行为。这不仅维护了城市管理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也为后续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段落3:服务意识。

其次,城管执法工作不能忽视服务意识。城市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而不是单纯的执行任务。我们要时刻保持和市民的良好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及时解决问题,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我执法过程中,我会尽量与市民进行沟通协商,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执法方式,以此来最大程度地满足市民的合理需求。

段落4:权责统一。

此外,城管执法工作要坚持权责统一原则。作为城市管理者,我们要明确自己的执法权限和责任范围,不越位和不越权。在具体执法工作中,我时刻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并尽可能地避免力量的滥用。权责统一不仅是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市民的尊重和保护。只有保持权责统一,才能确保我们的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段落5:社会效果。

最后,城管执法工作要追求社会效果的最大化。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执法行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实现城市治理的长远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注重实效,不仅要解决眼前问题,更要考虑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为此,我时刻保持思维的开放性,与同事们一起思考问题,探讨解决途径,力求达到最佳的社会效果。

总结:城管执法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它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法治思维,坚持服务意识,权责统一,追求社会效果的最大化。通过这些年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我深刻认识到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只有通过持续的学习和不断的进步,才能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者的职责,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三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为一个新的行政执法机关,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至今已逐步确立自己的位置,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接受和认可。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之中,城管工作尚有许多有待改善和进一步提高的地方,比如执法效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执法的力度和手段还有待加强,群众对城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尚还不够,有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查处,有些查处的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某些单位和个人对城管机关缺乏认同和足够的重视。以上种种现象的出现,固然有种种客观的外部因素,比如说法制环境的问题、执法体制的问题、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问题,但其中确有不容忽视的内在因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缺乏应有的执法威信。其中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城管执法机关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受到的辱骂与责难是最多的,胆敢与城管执法机关公开叫板的人数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也是最高的,这就不能简单的用一句“工作性质不同”解释了。但威信从何而来?我认为还是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尊、自强、自重、自爱”,以实际行动为自己赢得威信。

在思想上要真正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观念,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百”工程,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以应有的人格上的尊重,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应予以应有的理解,通过换位思考,站在管理相对人或者第三者的立场上,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做出客观的评判。其次,要尊重自己。在执法形象上要做到形象端正、严谨的体、不卑不亢。在执法过程中要具备起码的礼节礼貌,发生争执时,要保持良好的风度,时刻注意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尊严,不可逞一时之气,损坏整个城管部门的形象。

在执法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办人情案、关系案,放任违章行为,说到底就是执法部门公信力的自我贬值。所以要采取一切措施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顶住压力,敢于碰“硬”,通过一系列的强力手段,真正体现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城管队伍内部的作风建设上,应着重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形成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一支具有影响力的队伍首先是一支团结向上的队伍,只有发挥出整个城管队伍的整体合力,才能壮大城管的声威、营造城管的气势,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克服各种障碍,取得最大的成就。

城管执法机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从点点滴滴做起,要从每一个执法人员自身做起,并且将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既要加强对内部成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又要有制度和纪律上的保证。只有树立起我们的执法威信,我们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城管执法工作才能卓有成效的展开,城市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引言(100字)。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的目的是维护城市的秩序和市容。作为城管执法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对城管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第二段:执法原则及方法(200字)。

城管执法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执行任务时,要遵循“宽严相济、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执法方法。对于一些轻微违规的行为,可以采取劝导和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罚。同时,执法过程要注意礼貌待人、文明执法,以建立良好的城管形象。

第三段:合作与沟通(300字)。

城管执法工作中,与市民的合作与沟通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与市民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可以增进彼此的理解和信任。我发现,及时与市民进行沟通可以有效解决一些纠纷和矛盾。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听取他们的解释和意见,充分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有助于提升城管执法的效果和水平。

第四段:职业素养与自我修养(300字)。

作为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自我修养。首先,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素养。其次,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坚守底线,不搞个人主义、腐败行为等。再次,要注重自我修养,增强服从大局、服务人民的意识,努力与市民建立和谐的相互关系。

第五段:致力于城市文明进程(300字)。

城市文明进程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作为城管执法人员,我们更应发挥重要作用。我们要以身作则,从自己从身边做起,保持一颗善良的心,用文明的言行影响他人。城市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市民的幸福和舒适生活,我们要积极倡导和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做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和标杆。

总结(100字)。

城管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城管人员的智慧和耐心。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当时刻保持对社会公众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素质,为城市管理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多贡献。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的文明进程,提升城市形象,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五

城市管理,简称“城管”,作为城市管理者,执法是他们的主要工作之一。执法是治理城市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面对城市中的各种问题,城管人员执法感悟颇多。下面就让我来分享一下我对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执法要坚持公正。公正是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城市管理的底线。在执行执法任务时,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贪污腐败,不能被金钱所蒙蔽,不能被权势所左右。执法要“公正无私、秉公执法”,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办事,不偏袒任何人。只有保持公正,才能让百姓心悦诚服,才能真正维护好城市的秩序。

其次,执法要注重法制理念。法制是城市管理的保障,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任务,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行事。执法人员要对法律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要熟知各类法规条款,对待违法行为要有明确的态度,不能将主观臆断代替法律规定。只有坚持法制理念,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执法要善于沟通。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了各个方面的问题。执法人员要与相关部门进行良好的合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解决问题。同时,执法人员还要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其诉求。只有通过沟通,才能更好地了解社会各界的需求,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第四,执法要注重规范操作。在执法工作中,细节处决定成败。唯有做到规范操作,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执法人员要按照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程序行事,不滥用权力,不以工作负荷和时间紧迫为借口粗暴执法。要在执法行动中注意细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执法公正、合法。

最后,执法要有文明执法精神。作为城市管理者,城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执法能力,更要有一种温和而理性的办事作风。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用语文明,不使用粗口和歧视性言辞。要关注维护人的尊严,以礼待人,用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只有展现文明执法精神,才能树立城管部门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

综上所述,城管执法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任务。作为城市管理者,执法人员要坚持公正原则,注重法制理念,善于沟通,规范操作,展现文明执法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职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希望各级城管部门能够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六

各位同事们:

我加入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我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感触颇多,我觉得要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三大关系:

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城管行政执法主要维护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为外来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统计,随着近两年镇江市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加大,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近两年利用外资和民资也成倍增长。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市民: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人们的衣食住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据调查,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是38.7%,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上升到64.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进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我们经常在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段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行动打击占道经营,促进该地段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统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础。如:镇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区安排临时疏导摊点,安排人手,加强管理,不但避免了摊点向主干道扩张,而且也减轻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虽然,我们在处理管理与执法关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有一些管理与执法脱节情况,导致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造成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与规划部门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定性难、查处难、处罚难。我认为只有根据镇江市政府第21号令相关规定,调整和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城管执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有人说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对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人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认为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当其过,罪过相应,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也规定“有违法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由于执法机关的执法大多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肯定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豪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执法机关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减少甚至杜绝无效或应撤销执法行为及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甚至恶语中伤、夹带污秽语言,就会引起相对人和周围群众的不满,就会激化矛盾,发生争端,就会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反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内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可以化解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使相对人充分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同一违法的重复发生。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为此,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着装、仪表,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力求做到执勤场所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通于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为严格执法服务,让两者有机结合,共同为行政管理服务。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七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环境。多年的执法工作使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我认为城管执法应该注重法治思维,加强与市民的沟通,注重公正和妥善处理矛盾,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意识。

首先,城管执法应注重法治思维。法治是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石,城管执法必须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行事。遵循法治思维不仅能够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还可以提升执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我记得我曾经遇到过一起拆违违法建筑的案例,当时很多居民因为涉及利益关系心存不满,但我们通过与他们充分沟通,解释法律法规,最终得到了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这个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实施需要依靠人们的认可和支持,只有遵循法治思维,才能真正实现城市管理的目标。

其次,城管执法应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作为执法者,我们不仅要将执法工作做到位,更要注重与市民的沟通和交流。只有通过与市民的良好沟通,才能及时获取信息、了解民意、解决问题。在一次环卫执法中,我曾经遇到过一位老人,他因为不小心乱扔垃圾被我罚款。但我主动与他交流,了解他的生活状况和困难,最终我们共同商讨出解决办法。通过与市民的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不仅是执法的需求,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再次,城管执法应注重公正和妥善处理矛盾。城市管理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作为执法者需要本着公正的原则处理各种矛盾。我们不仅要有明确的执法标准,还要有灵活的思维和技巧,摆正位置,以公平的标准来处理各类纠纷。有一次,我遇到一家商店在街边乱摆摊的问题,虽然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处罚,但考虑到商家的生计和市民的需求,我选择了与商家沟通,找到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次经历让我深刻理解到,公正并不是简单的机械执行,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寻找最适合的解决方案,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最后,城管执法要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意识。城市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提高执法效能,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我们需要了解新的法律法规,掌握新的执法技巧,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同时,城管执法是为市民服务的,我们要始终保持服务意识。只有将服务放在首位,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需求,获得市民的认可和支持。

城管执法是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工作。执法者要注重法治思维,加强与市民的沟通,注重公正和妥善处理矛盾,提升执法效能和服务意识。只有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城管执法工作,为城市的美好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八

城市管理是一个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而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城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参加了一次城管培训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执法的重要性,并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这次培训中,我们了解到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城市的秩序和市民的利益。我以前认为城管执法只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而忽略了对市民生活质量的提升。然而,通过学习和讨论,我明白了执法的真正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市民权益,让市民都能享受到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作为城管队员,我们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不仅要依法执法,还要关心市民的诉求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在培训中我们学到了执法的原则和方法。执法原则是指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准则。而执法方法则是通过培训我们学习到的具体操作技巧。在培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还学习了如何合理使用执法手段,如何与市民进行有效沟通,如何处理突发事件等。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提高了我们的执法水平,使我们更加专业和高效地履行职责。我深感执法不仅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门艺术,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不断进步。

第三,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也深入了解了城市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和矛盾。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涉及到的问题众多,如市容市貌、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等。通过与其他城管队员的交流和案例分析,我意识到只有通过深入了解问题的根源和背后的原因,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此外,我们也需要学会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进行协调和合作,共同推动城市管理的发展。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各种问题。

第四,在这次培训中,我还深刻体会到了执法工作的压力和挑战。执法往往是一项需要决断和执行力的工作,涉及到的情况每天都在变化,需要我们随时做出正确的判断。有时候,我们会面临困难和阻碍,需要坚持原则同时灵活运用策略。同时,作为执法者,我们还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只有适应这种高压环境,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最后,这次培训也唤起了我对城市管理事业的热爱和责任感。城市管理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项事业,需要我们用心去做。参加培训使我对城市管理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作为城管队员,我将不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执法水平,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这次培训,我从执法的目的、原则和方法,到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和挑战都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明白了执法不只是指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更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市民权益。我也认识到了执法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我愿意将这次培训中的收获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为城市管理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篇九

多年来,我市对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并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丰硕的“创建”成果,取得了“国家园林绿化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全面提升了我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舒适度和影响力。高品位的城市创建成果,要靠高效能的城市管理来维持。美好的城市基础环境,要靠完善的城市法制环境来保障。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就是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解决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弊端,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创造一个高效、廉洁、优质的政府环境,进而打造出优美、舒适、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第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这部法律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改革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国务院十分重视,在1996年的《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由此可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法律上已有坚定的法律依据和明确要求。

第二,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四条中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些规定清楚的表明,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后,有权设立和调整其工作部门,并确立其承担的责任。《行政处罚法》还规定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调整和重新配置行政处罚权,改变了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合理造成行政执法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综合上述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赋予了充分的调整权利。

第三,根据我国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法制要求和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审批权(行政许可证)与监督处罚权相分离,行政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行使,是为了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相互又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同时又进一步理顺了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一方面能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处罚的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这样从体制上克服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弊病,充分体现了公正执法要求和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这也就说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要求。

(一)综合执法主体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权为国务院以及经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成立,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享有独立行政处罚权,是否符合法定设置条件,并不是取决于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观意志,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取得。

(二)综合执法内容法定原则。综合执法即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一种跨行业、跨部门的行政执法,它将原来若干行政机关行使的执法权,交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是行政管理主体与行政处罚主体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对相关的行政处罚内容相对集中,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确定。这说明行政处罚权内容一旦依法予以确认,原执法主体的执法权力即消失,而新的执法主体就应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处罚权内容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三)“一步到位,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行政处罚权一次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后,鉴于综合执法授权范围较广,对部分专项执法的某些处罚条款的转移和某些区域的实施,对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在不违反“一步到位”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分步实施,对某些具体条款暂定保留在主管机关中,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逐步推进,直至全部划归和全区域覆盖。执法范围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后,人民政府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在明确的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若超越范围就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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