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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实用11篇)

小编:LZ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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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上半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卫生监督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内涵,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适时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自去年12月1日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后,市所积极探索职能调整后机构管理及运行机制,加强与编办及人力社保局的联系,积极争取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并对卫生监督机构的重新设置和人员配备给予大力支持。在市局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编办发文,同意市所增加内设机构1个,增加后内设机构为9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医疗机构监督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法制稽查科;增加单位领导职数1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同时,对市所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4月份,全所进行了内设机构的调整,并开展了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工作,进一步激发了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全市11个县区也于今年5月上旬全部完成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对原有内设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调整,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注重内部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科学化管理水平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认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梳理行政管理制度11项,业务管理制度10多项。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理登记盘点及人员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并专门设立了仪器保管室,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提高了仪器使用的效率。加强“96301”管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对原有《市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使投诉举报工作更加规范、有效。在以卫生监督员为主要骨干的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强化科学办事流程,提出“整风、提速”,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并着力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使窗口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提升,行风作风切实得到改进。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工作能力

为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上半年制订下发了《市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计划》,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系统培训,截止6月30日,共组织4期卫生执法知识业务培训。分别邀请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申屠杭、孙亮科长等授课,市所全体卫生监督员和县区部分卫生监督骨干参加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宣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与监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卫生监督机构应急处置等专题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47人,其中县区参加人数为202人。建立卫生监督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和卫生监督员个人档案,并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做好市本级监督员行政执法证到期换证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本级、层级稽查。6月份开展了对全市14个县区行政处罚、着装风纪等专项内容的层级稽查。通过开展稽查工作,提高了全市卫生监督稽查水平,强化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自律意识。

强化信息宣传工作,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

继续强化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工作,上半年全市向省局、市局、各类媒体报送信息稿件1000余篇,在各类报刊上发表90余篇,摄制并在省电视台《卫生监督在线》栏目中播出4期。门户网站建设得到进一步提高。积极响应“数字卫生”信息化的号召,积极推进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做好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要求,配合软件开发公司做好卫生行政处罚系统的软件开发、系统演示、基础数据提供等前期工作。该系统6月份试运行,为7月1日正式运行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与此同时,以市局打造智慧健康工程建设为契机,全面开展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许可、现场监督、投诉处理、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的信息化,逐步建成现场监督执法电子系统。目前,学校卫生管理软件议标工作已完成。

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结合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市所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分两批赴台州市椒江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大家参观了一江山岛纪念馆,瞻仰了解放一江山岛革命烈士陵园,登上了素有“东方明珠”之称的大陈岛,感受了革命前辈不畏艰难、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此次“红色之旅”,使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上受到教育,心灵上受到洗礼,更激发了爱岗敬业、敢于创新、勇于奋斗的工作精神。

二、认真履职,全面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明确职责,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围绕今年国家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计划,继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救治与培训中心建设。制定下发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和企业落后产能专项整治方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联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宁波人才市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营造了全体劳动者共同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据统计,市本级共出动宣传人员12人次,宣传车次6车次,现场接受咨询60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规范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积极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受理及有关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上半年,市所共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会4次,为7名劳动者进行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完成第一阶段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指导鄞州区完成重点调查县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以及余姚市国家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工作。5月,配合国家和省厅对鄞州区“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进行复核。

统筹兼顾,有序开展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完成我市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情况试点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浙江省也被选择作为试点地区。省卫生厅下发了《浙江省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杭州市、市及台州市为本次医用辐射防护监测网试点市。为做好试点工作,自去年启动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层层落实。会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科室严格对5家试点医院进行摸底调查和分析,组织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并按时完成了监测网试点单位及设备基本信息的网上录入工。该项工作已完成并按时于4月底前上报省卫生厅。开展放射诊疗机构许可校验工作。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目前已完成对市局发证的市鄞州第二医院校验工作。

突出重点,有效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积极配合市局,以“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为载体,对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供应室等在内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截止6月15日,对市属的市第一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该9家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约谈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及时介入开展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监督检查,敦促托幼机构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晨检测体温、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严格责任追究制等。同时对全市麻疹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347人次,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3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6家,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878家,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并对149家麻疹接种场所及1350家学校幼托机构进行了麻疹防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消毒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监督检查2984家医疗机构,出动卫生监督员共4223人次数。上半年对4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产品采样,对今年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生产企业给予了提示和延续申请的指导,并要求未开展生产的企业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全市乡镇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开展了无缝化收集二期推广工作,被指定作为卫生部医疗废物监督试点,实现医疗废物监督科学化、工作常态化、效果可量化的工作目标。

依法监管,稳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根据全市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容包括: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抽检;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抽检;大型商场空气抽检;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等。并及时召开全市公共场所分管所长及业务骨干会议,进行了贯彻、落实和培训。1-6月份市本级共监督检查246户次,其中住宿77户次,游泳场所78户次,二次供水50户次,洗浴场所38户次,商场3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732人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罚1起。加大洗浴场所卫生状况调研,对市四区20家洗浴桑拿场所随机进行了监督监测。开展全市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保平安专项行动,由原来对游泳池季节性监管改变为现在的常态监督,以加大对游泳场所的全年监管力度。创新游泳场馆设施设置。针对多数单位浸脚池和拖鞋消毒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共性问题,提出通过“s”形分隔栏的形式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从而彻底解决了困绕企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该创新模式已在全市游泳场馆全面得到推广。

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学校卫生监督管理

2-3月份,在全大市集中组织开展了以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等为重点的“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929所,监督覆盖率100%。4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于5月组织开展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学生健康管理及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等为重点的“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并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我市校园的卫生安全健康。全市共检查学校745所,占辖区学校数的%,其中农村学校406所,占辖区内农村学校数的%,占辖区学校数的%,县城学校107所,占辖区学校数的%,城市学校232所,占辖区学校数的%。此外,开展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检查工作,包括学校等六类重点场所。完善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自开始我市开展了学校卫生档案管理试点工作,经过两年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将在全市推广。上半年完成了对印制的3本学校卫生管理台账的修改,准备下发到各县区卫生监督所。

加强指导,保障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质量

开展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和检测。市本级完成了对6家水厂及8家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28次。对5家水厂现场快速检测10次,对8家二次供水单位现场快速检测16次。4-5月份完成对自来水总公司、南郊水厂、江东水厂、慈城水厂4家单位的年检工作。对6家水厂水源防护、水质净化消毒工艺处理情况、各类贮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自身检测情况及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5月市本级共采集水样209份,其中水源水5份,合格5份,合格率100%;出厂水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100%;管网末梢水175份,合格172份,合格率%。二次供水19份,合格19份,合格率100%。对我市各地上报的15家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a级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核。

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方面,完成对15家新发卫生许可批件、7家换发卫生许可批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企业现场审核。6月份,对全市已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5家生产涉水产品企业进行抽查,共抽查并采集了5种给水管材样品送省疾控检验。对取得省卫生厅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有无搬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生产车间有无挪为他用,生产车间是否符合卫生部《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浙江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的规定,有无生产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标识、标签是否规范,原辅材料索证记录是否完整等。本次共检查了40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67种品牌的涉水产品,对5家单位发放了整改意见。

集中力量,着力开展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

市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全面完成。根据市卫生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3月22日至4月19日,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卫生监督骨干会同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我市直属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市级医院依法执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分管局长组成反馈组,向医院院长或院长指定的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医院在三个月内提交整改报告,整改到位;对于三个月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以说明并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三个月后,应该整改而未整改到位的,开始对医院依法进行处理,并按照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开始记分。县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抽查全面展开。每个县、区抽查至少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则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性质严重的问题,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目前已完成对五个县、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的抽查。计划6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县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抽查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具体的记分管理部门和职责,依法开展记分管理工作。

部门联动,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根据省卫生厅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监督检查,通过专项行动,遏制游医、假医等“黑诊所”以及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回潮现象、大幅度减少非法采血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目前,我市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方案已在起草过程中。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我市针对辖区内地下黑诊所和假医、游医等无证行医窝点,进行严格查处取缔,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生的行为,以及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在此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安联络室作用,加强工作联络和信息沟通,今年3月,我市公安、计生及卫生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探讨了打击“两非”的有关问题,并对今年的打非工作进行了沟通和协调。

创新思路,探索中小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我市在、三个区开展了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试点工作。上半年,认真总结了各试点单位在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试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我市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工作方案。并计划在6月底前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组织开展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

严格执法,不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1—6月份,市本级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件,其中1件简易程序,6件一般程序,涉及消毒产品1件、涉水产品1件,公共场所4件,职业卫生1件,罚没款金额12400元。全市1—6月卫生行政处罚数据正在统计之中。为了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办案水平,加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规范化,上半年,市本级按照《市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关于印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组成稽查小组对各地已办结的上半年案卷进行抽查和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切实提高各地的案卷质量。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强化卫生监督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卫生监督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网络,开展应急培训,至少选择一项主题开展应急演练,并对培训和演练效果进行评价。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早市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投诉举报查处率100%,计划10月底至11月初完成总结上报工作。做好打击“医托”工作,重点做好雇佣医托医疗机构的管理工作,做好政府出台“医托”整治管理办法的参谋工作。全面组织开展中小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誉公示工作,要求公示率达70%。

开展对饮用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纳入国家监测网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按量化分级的有关文件要求,全部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迎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对我市今年15家生活饮用水a级单位的复核工作。市本级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测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在线监督监测网络。

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及市售涉水产品监督检查。检查我市取得省卫生厅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涉水产品50%以上,检查市售的涉水产品,由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县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配合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检查卫生部审批的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涉水产品50%以上。对市售涉水产品重点检查内容是有无生产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

深入开展职业健康体检、诊断和鉴定规范化工作。我市要结合省厅创建活动要求,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诊断机构职业病防治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加强职业卫生队伍建设。我市将结合三年一期的职业卫生骨干培训,继续积极梳理好人员组成以及做好相关业务培训。

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和餐具抽检力度,协助卫生局行政窗口加快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现场审核及卫生监督合格证发放工作,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紧落实各项措施,并和食药、工商等部门加强沟通。

根据市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继续开展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以及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的监督检查,并指导县、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做好全市学校卫生档案管理推广工作,同时开展学校卫生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

按计划分阶段开展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及时对全市量化分级工作作好指导和复核。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卫生监督系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市卫生监督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卫生监督人才是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年以来,**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201x年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履行卫生监督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餐饮单位1601家,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871户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502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3起,处置率100%,反馈率100%;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次,保障人数6739人;受理农村家宴申报 197次,现场指导193次,现场指导率98%,保障36850人次;检测各类食品61件,合格60件,合格率98.4%;抽检公用餐具140件,合格率100%。

(一)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一是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春节期间,餐饮单位共承接“年夜饭”2900桌,就餐人数320xx人;培训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26户,培训餐饮单位负责人及食品管理员 52人,发放宣传资料240份;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2人次,车辆24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6户,下发《现场卫生监督整改告知书》26份。通过开展培训、督促自查、现场指导、落实整改,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是“五一”期间食品保障工作。节前,集中卫生监督力量对全县的大中型酒店以及旅游景点附近的农家乐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一是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对重点旅游景区的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巡回监督指导,二是落实乡镇卫生协查员负责辖区餐饮单位的督查工作。五一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卫生协查员131人次,累计监督检查经营单位213户。发放《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告知书》300份。

三是重大活动保障。截止5月底,我所共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起,保障人数6739人,如“两会”、“201x中国湖州国际生态旅游节”等,通过节前检查、节中驻点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问题奶粉”彻查工作。我所于201x年7月开始至201x年4月,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问题奶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30人次,重点对递铺、孝丰、梅溪、高禹为重点的307家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50家,小型餐饮单位147家,学校食堂110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使用的奶制品进行逐产品、逐批次的彻底清查,并按要求对餐饮单位使用的乳粉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检查中未发现我县餐饮单位供应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

二是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77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小餐饮单位36家。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葡萄酒和白酒,供顾客使用的进口葡萄酒有详细的中文说明;但个别餐饮单位所采购的葡萄酒索证资料不全,对此,卫生监督人员当场出具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三是开展馒头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通过《报》、中国电信ecp短息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从201x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我所对全县餐饮业从事馒头制售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馒头制售的单位 82户,并参与食安委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次,检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馒头”。

(三)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学校58家、幼儿园24家、托儿所28家,其中a级学校食堂12家、b级食堂45家、c级食堂53家。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复评工作。会同教育局从201x年11月至201x年3月期间,对201x年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工作进行了复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回访督查。

二是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从2月9日开始,组织开展了201x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一是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布置孝丰、高禹、梅溪分所及乡镇卫生协查员院开展辖区内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春季开学期间,共检查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115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检查内容主要有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期间,共责令限期整改12家,并落实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实施学校食堂 “1+1”管理工作。目前a级和b级食堂已实施“1+1”,今年将重点完成c级食堂的“1+1”管理。通过“1+1”管理模式的实施,各类学校食堂设施、功能间布局、内部操作流程、食品采购台账、管理台账、消毒记录等软硬件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四是对新、改、扩建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现场指导。今年来,县卫生监督所已对9所申报新、改、扩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了图纸审核和现场指导,通过提前介入指导,确保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按规范流程要求设计施工,做到指导和验收同步,提高了监管和施工效率。

同时做好201x年高考三项考试保障,通过开展考前试点检查、回访和考中驻点保障等措施,确保了考试期间的学生食品安全。

(四)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根据县卫生局《**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卫〔201x〕81号),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印刷了专项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检查表格、台帐、承诺书、标签等资料。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业主450人。

根据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餐饮单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公告》张贴、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等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5人次,张贴《公告》1252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宣传资料张贴的餐饮服务单位418家,其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126家。

二、医疗卫生监督

(一)传染病监管

共检查了5家县级医疗机构和2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按工作计划分别对全县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医院消毒工作、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了督导。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县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按阶段分别实施。为更好地规范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废物处置收集等工作,全县组织统一向省卫生监督局征订了医疗机构医疗暂存制度版画184套,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大小警示标识568块。制订了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方案,部署自查,现有19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民营医院已完成自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行动,对6户原非法行医者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再次行医现象。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驻卫生监督机构“打非”联络室工作制度,与治安大队和梅溪派出所加强了联系沟通,并印刷了1000份打非宣传资料,通过警务广场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积极应对投诉举报,受理6起举报,均予以了查处,其中3起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2起经核实不属行医行为,另一起现正立案查处中。上半年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结案5起,没收违法所得42207.5元,到位罚款31900元,合计74107.5元。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管

共对华盈泰实业有限公司4家单位采集样品24份,所采样品所测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gb15979—20xx《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企业的操作间以及从业人员的更衣室等相关设施不太规范,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5月中旬会同县疾控中心对3家区级卫生院,5家乡镇卫生院以及3家社会医疗机构使用中消毒液、医务人员手表面拭物、物体表面拭物、紫外线强度等55个项目进行监测,经项目检验结果中紫外线辐射强度符合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案与标准》,其他均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职业卫生监督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健康监护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职业病危害企业320家,截止5月底已在网上申报 210家,其中,已审核210家,通过年度审核备案16家。75家企业的1850名劳动者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观察对象34名,职业禁忌症22名,疑似职业病人3名。对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均按规定调离作业岗位。100家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共计检测岗位458个,合格岗位324个,合格率70.74%。对26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户档资料进行了梳理补充,并开展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

(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向各地卫生监督协查员布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要求。走访宣传企业32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张帖宣传画38张,10家企业悬挂了宣传横幅。同时市县合作,三部门联动,走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活动,湖州在线、电视台、报等新闻媒体作了全程报道。

二是按照《湖州市“125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确定17家企业作为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201x年4月8日,专门召开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会议,专题布置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相关工作及评分标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组织培训,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已先后召开4次行业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四是利用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在线的平台,拍摄宣传片,宣传并介绍**县转椅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撰写卫生监督信息,省卫生监督信息25篇、市卫生监督信息15篇。

(三)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

1.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木质家具制造企业3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2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责令限期整改28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36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2、石英砂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7家,已开展监督检查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限期整改7家(其中3家企业自动关闭),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4家,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

3.竹凉席压布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6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6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6份,责令限期整改4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66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2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4.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25人次。(其中4家停产关闭)目前,2家整改提升企业正按卫生整治要求,积极进行治理。

共行政处罚案件4起,其中当场处罚3起,立案处罚1起,罚款金额计10万元。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5月份,共采集水样141份,其中水源水11份、出厂水11份、管网未梢水119,合格128份,合格率98.46%(水源水不作评价)。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一是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否亮证经营、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及预防空气转播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等。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8人次,车辆4台,检查经营单位60户,其中宾馆57户、大型商场2户、长途汽车站1户。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人员对存在问题的7户经营单位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自三月份开始分为4个组,对辖区内的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各类公共用品的消毒和公共用品的规范使用,上半年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体检从业人员340人。

二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年检复核工作。共对全县135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复核,其中新证(当年度的)523家,到期换证316的家,年检复核512家。

三是继续开展住宿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达100%,同时根据要求对全县的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一次摸底,研究部署上述行业30%量化分级的名单。

四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月1日实施以来,全县大中型宾馆饭店、影剧院、商场、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均悬挂宣传新细则的大型横幅。

七、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张贴《公告》、备案公示、签订承诺书和宣传资料张贴工作;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和监督抽检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领用和使用台帐,完善索证索票资料。

(二)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方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认真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和餐饮服务、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措施,重点加强艾滋病宣传资料和安全套放置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放置率90%以上。

根据县卫生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紧紧围绕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遵守监督程序和规范,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真正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放心,为维持正常的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卫生监督

1. 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经营汇兑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结合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食品排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有力的净化我乡的食品市场。

2. 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从卫生许可证办理、发放、人员健康体检、卫生条件等工作抓起,持证上岗,有证经营。

3. 进一步加大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卫生监督力度。

二、医疗服务监督

1. 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

2. 依法对各种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 严禁无执业护士开展输液业务,严肃查处村卫生室的超范围执业问题。

我所驻村干部杨大培同志在×××北陡镇寨门村自第一季度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号召,大力开展“三查二建一发展”主题工作以来,第二季度更是马不停蹄,结合当地实际,抓住突出问题,与工作组一起,快马加鞭,务实为民办实事好事。

一、深入细致开展工作,顺利完成村级换届选举

村级换届选举,是驻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我所驻村干部与工作组一起,积极协助镇党委和选举委员会,深入细致依法开展各项选举工作。4月份顺利完成了村“两委”的选举及1自然村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选举工作,村“两委”人员从原来的1精简为,强化了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了村干部素质。

二、完善和规范村务工作制度

村“两委”领导班子换届后,驻村干部积极协助当地镇党委及村委新班子对村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重点加强了对各自然村的财务账目监督、管理和公开制度,明确了各自然村村民小组长的财务审批权限,并将各自然村的财务账目和公章集中到“村委会”统一管理。

三、逐步推进,合力发展村集体经济 发展村集体经济,是驻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在完成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及完善建章立制之后,驻村干部立即向村委班子提出了要不失时机,抓住机遇,合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意见,并提出发展的两步计划:第一步应以农贸市场及风湾货运码头建设为起步,因市场和码头具洼地效应,能吸引周边客商的聚集,从而带动其它方面的发展;第二步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镇党委也十分重视寨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对市场的规划给予支持,对货运码头的招商引资大开绿灯,同时强调筹建中的风湾货运码头是全镇唯一的货运码头,要加快建设进程。目前,该两项工程已进入征地筹建中。

四、排解饮用水源污染,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5月25日中午,一群众反映寨门村饮用水水源可能存在污染。驻村干部立即召集村委干部、取水点自然村小组长、自来水管理人员及反映情况的群众,一起向取水点出发。

是日,烈日当空,正午间火辣辣的太阳烤得大地灼热滚烫,驻村干部和其他同志一起,经过45分钟的艰难攀爬,来到了第一取水口,发现周围岩石分布着一层黑黑的污物,其上游正是一个果园和种养区,从而造成了水源的污染。这是极大的饮水安全隐患!为此,村委立即决定关闭该取水口,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五、排除水库险情,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26日傍晚,一场罕见的特大暴风雨造成寨门紫罗山水库出现危急险情!我驻村干部与工作组及全体村委干部冒着狂风暴雨赶往水库现场。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带领镇府干部也急急赶到,与村干部一起上山排险。

到达山顶水库后,大家发现水库大堤已出现了多道裂痕,山脚下几个村庄几千人口的生命财产正遭受着洪水的严重威胁。镇领导当机立断,决定立刻开闸泻洪。驻村干部立即投入到抢险之中,与水库管理人员一起合力打开大闸,水库水位迅速下降,山脚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保障。

六、抗涝复产,保障从业生产正常运作

连续2天2夜的特大暴雨洪水淹没了村民的农田水利设施和庄稼作物,冲毁了果树山林,迅速抗涝复产是摆在村委会面前的首要任务。驻村干部与工作组同志及村委干部一起组织村民抗涝泻洪,抢修水利设施,扶植果树庄稼作物,恢复农业生产,同时将情况上报镇农办。主管农业的副镇长获悉也十分重视,亲临现场指导,落实防范措施,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正常。

七、协调沟通,化解矛盾纠纷

农村工作常因一些村民的利益碰撞而引致误会、纠纷、甚至冲突,驻村干部与同志们一起常深入群众中交谈沟通,了解情况,对村民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以情、理、法协调化解。村民群众对驻村干部也较为信任,常主动反映情况,驻村干部与工作组同志及村委干部积极调解,向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化解了矛盾的激化和冲突。

八、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寨门是一个贫困山村,驻村干部如何更好地发挥帮扶作用?驻村干部与工作组同志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发现辖区那潭、那堤、北楼为革命老区,参加解放战争烈士及革命老前辈达十多人。驻村干部与村委干部主动与革命老前辈谈心,谈革命老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老前辈深有感触,决心为家乡建设尽心出力,经研究决定由村委会起草报告,向省“老促会”申请扶贫修路援助资金,驻村干部立即赴之行动,起草“关于援助修建老区村级道路的请示”报省“老促会”,现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6.1儿童节”,驻村干部与工作组同志及村委会协助镇妇联联系台城个体劳协会扶贫组一行开展帮扶寨门孤儿活动,并向寨门孤儿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此外,驻村工作组还计划对农村公厕改造及市场建设等项目向上级申请援助资金。

九、打击赌博、吸毒歪风,保一方群众安宁

一段时间,寨门村寨“六合彩”赌

博现象较为严重,吸毒现象也时有发生,驻村干部与工作组同志及村委干部深入村寨调查,掌握情况,协助边防派出所干警多次捣毁赌博、吸毒窝点,拘捕赌博骨干分子及吸毒人员一批,同时积极向村民群众宣传赌博、吸毒的危害,引导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打击了歪风邪气,端正了村寨民风,确保了一方社会治安的稳定。

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3月上旬以来,在县委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在卫生局党委联系领导的.大力指导下,卫生监督所紧密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深入进行了思想动员和舆论宣传,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了总体要求、实施步骤和目标任务,开辟了活动阵地,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资料,周密安排了学习内容,统一编印了学习资料,采取集中学习、分头自学、座谈讨论、撰写文章、专题辅导等多种有效形式,扎实开展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截至目前,共集中学习16次,每人记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2篇,从而使全体卫生监督员的思想认识更加到位,政策理论水平明显提高,“两项活动”顺利推进。

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3月份,根据单位对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调整部署,成立了相应的股室。我股室根据工作安排,立即行动起来,调整工作思路,加强分管工作的业务知识学习,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现将3-5月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单位对各股室业务工作的调整,我股室立即组织本股室人员对所分管的工作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学习了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榆中县卫生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以及本股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还参加了兰州市卫生监督所举办的放射卫生知识培训。根据目标责任书制定了本股室的月计划和全年工作计划,制定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监督检查登记表,并装订成册,随时准备开展工作。

根据单位的安排,参加了3月5日学雷锋日、3、15消费者日、3、20卫生系统活动日广场宣传活动,散发了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材料,并解答了群众的咨询。

做好了单位培训室的准备工作,增添了音响设备,挑选了培训资料,开展了零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开展了放射卫生、卫生监督协管、食品卫生培训课件的下载、收集、整理、制定的资料前期准备工作,还做了榆中县卫生局关于开展健康素养健康促进行动宣讲课题的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制定了《食品安全与职业病健康知识》的文档及幻灯片宣讲材料。

三、开展了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卫生院、民营医疗单位放射卫生、卫生监督协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监督检查工作。共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27家,其中县级4家,各乡镇卫生院21家,民营医院2家。

1、放射卫生工作。开展放射卫生工作的单位有26家,其中3家因设备维修和无放射工作人员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14家卫生院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其中9家医疗机构未年检和变更法人代表;12家医疗机构无《放射诊疗许可证》,分别是榆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夏官营卫生院、清水驿卫生院、甘草中心卫生院、连搭卫生院、定远中心卫生院、龙泉卫生院、新营卫生院、兰州普仁医院、韦营卫生院、园子卫生院、上花卫生院。监督检查放射工作人员47人,持《放射工作人员证》36人,佩戴个人剂量检测仪24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职业史、体检报告、剂量检测报告)不齐全或者没有。其中兰州慈光医院有放射工作场所检测报告,清水驿卫生院有放射工作人员体检报告,县一院有放射工作人员剂量检测报告,其他医疗机构均无个人健康档案资料。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卫生院有

21家,独立设置协管室的单位有5家,分别是甘草中心卫生院、定远中心卫生院、银山卫生院、金崖卫生院、青城卫生院;和其他科室合用的有16家,分别是连搭卫生院、三角城卫生院、来子堡卫生院、龙泉卫生院、新营卫生院、小康营卫生院、马坡卫生院、夏官营卫生院、清水驿卫生院、榆中县第二人民医院、韦营卫生院、中连川卫生院、贡井卫生院、哈岘卫生院、上花卫生院、园子卫生院。各协管室均配有电脑、文件柜、办公桌等基本设施。协管工作处于准备阶段,还未全面开展协管监督检查工作,协管人员不熟悉协管的几类卫生和法律法规,部分卫生院未制定各类卫生检查登记本,未填写巡查表和监督意见书,有的卫生院因人员调整,只有一名协管员,监督文书上只有一名协管员签名。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开展健康体检的卫生院有9家,分别是甘草中心卫生院、夏官营卫生院、定远中心卫生院、来子堡卫生院、龙泉卫生院、银山卫生院、金崖卫生院、第二人民医院、贡井卫生院。9家卫生院体检档案均不齐全。夏官营卫生院、龙泉卫生院2家体检档案中无化验报告单、签发的合格证明和不合格证明;定远中心卫生院金崖卫生院、银山卫生院无体检人员登记本;9家卫生院都仍然将乙肝检查项目列入体检项目,9家卫生院未开展甲肝、戊肝两项体检项目,9家卫生院均未开展痢疾、伤寒两项体检项目,9家卫生院均未保留体检不合格化验报告单、均无体检不合格证明或者通知书。

四、开展了小型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工作

5月份配合医疗卫生股开展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对全县卫生院、个体诊所和村卫生所的执业情况和医疗安全隐患进行了逐一排查和基本情况摸底登记。共排查和摸底登记卫生院7家,个体诊所26家,村卫生所85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指导并规范基层各级医疗机构严把医务人员准入关,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场所,及时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为即将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20xx年xx月xx日

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一)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管理不够顺畅。《食品安全法》实施后,体制改革尚未到位,当前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二)卫生监督抽检经费短缺,无自主检测设备,造成采样监测工作难度大,频次不够科学,相关的采样监测和评价缺乏说服力,现有技术支持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

(三)卫生监督队伍在执法水平、专业结构、人才梯队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职能转变和综合执法的要求。个别卫生监督员对当前卫生监督形势认识有误区,学习不认真,致使执法措施不够到位,监管质量不够满意。

(四)部分社会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卫生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不足。部分监管对象法制观念比较淡薄,违法经营、诚信缺失等情况时有发生。

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4月28日,召开全市兽药gsp认证推进会,为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

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协调各方关系,为报检点的顺利建设和正常启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三万”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选派得力精干的同志组成“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从3月25日开始,自带被褥行李、自带生活用具、自带工作经费,深入麻洋镇白桥、七屋、邱湾三个村开展工作,共入户调查走访群众853户,联系外出人员267户,入户调查走访率100%;共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8次,共收集群众反映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74条次;积极与镇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涉解决当前困扰“三农”的水、电、路、旱等具体事项6次,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和市局下达的“三万”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双创”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创优良工作作风、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整体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们坚持以“两整”为基础,以学习为载体,以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点为目标,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为根本,把“双创”活动与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了“周一学习日”活动以加强学风;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以端正作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提升服务质量。半年来,监督所干部职工用行动诠释了“双创”活动的精神实质,用“双创”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对帮扶”活动。2012年元月25日,按照市委政府“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春节前再次深入石河镇唐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户,共送去慰问金5000元;与村委会一班人进行了座谈,总结了共建工作的成绩,展望和规划了2012年共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力争以最优的工作举措迎接全省“互联共建”的审核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市检疫监督体制不顺,上下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监督执法装备不齐,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畜牧行政执法不严,没有形成强大威慑力。

针对存在问题,下半年要在各项业务工作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高队伍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大幅度的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力。同时要尽可能理顺全市检疫管理体制,做到管得住、调得动、做得好,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疫监督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作为监督执法必要装备和检疫申报、检疫监督快速反应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尽快解决加配检疫申报专车的问题。

三是完善工作责任制。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和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能力强、效率高、效果好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要运用经济杠杆,调动全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把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开创好、发展好、巩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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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上半年的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卫生监督管理模式,不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以抓公共卫生监督、医疗服务监督、传染病防控监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社会关注的热点为主线,重点开展了相关行业卫生监督和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了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扎实做好了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县城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整治无证行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的卫生违法案件,全县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测工作

(一)开展了监督执法检查和卫生监测工作。自3月份以来,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405家,其中美容美发104家、住宿54家、300㎡以上商场(书店)7家、游泳场所1家、沐浴场所4家、网吧12家、候车室2家、就餐场所安装有空调设施的饭馆211家(3月份开始要求面积大于150㎡),监督覆盖率100%;督促从业人员体检2098人,并且取得了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协助县疾控中心对405家公共场所经营服务单位进行了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卫生用品检测,检测覆盖率100%;对203家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经营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予以限期整改,对25家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给予警告处罚的24家,对拒不改进的一家大型歌厅给予罚款处罚: 。

(二)开展了卫生许可审查工作。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达到发证要求的公共场所,督促其申请并取得卫生许可;对未达到要求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达到许可条件并予以限期整改,经营单位整改符合许可条件后取得卫生许可证。共发放卫生许可证340份。

(三)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在继续对县城区的住宿、美容美发、游泳、足浴等四类场所进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外,还增加了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采取现场指导、上门服务、巡回监督等办法,帮助他们建立卫生管理组织、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毒设施、确保空气质量和顾客卫生用品达到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要求。到6月10日止,所有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都已完成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工作,我们将实现县城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我县增加歌舞厅和网吧等其他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受到了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专家的好评。今年我们将帮助县自来水公司实现量化分级管理a级目标。

二、医疗服务市场卫生监督工作

(一)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对城区和乡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诊所及药店非法开展坐堂行医的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3家,药店15家,查处无证行医的7(无证牙科1家)家,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的2家。对7家无证行医诊所进行了取缔,给予“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器械,罚款”的行政处罚,张贴了取缔通告向社会公示,查处率100%;对2家非法坐堂行医的药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非法行医行为,并处以了罚款。

(二)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医院管理年工作考核,开展了医院依法执业执法检查,规范了医院依法执业行为。

(三)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33家医疗机构、70家学校和托幼机构、22个乡镇政府、开展了两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查,对县城一百多家大型超市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

三、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对全县所有的中学、中心小学、托幼机构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结合省卫生厅开展20xx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要求,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是否经检验合格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要求,涉水产品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批件,井水和蓄水池等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取得身体健康证明、水池是否规范消毒并记录,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等;三是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是否规范,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学生晨检、缺课追踪调查是否自始自终坚持,“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检查中发现并纠正了一些问题,对一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将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局进行了通报。通过此次检查,切实加强了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完善了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督员素质。为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稽查机构建设,充实配强了卫生监督稽查力量,设置了稽查股长和专职稽查员,结合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开展的“全省卫生监督技能大比武”活动,稽查股组织全所卫生监督员开展集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活动,要求所有卫生监督员独立完成省卫生厅公布的14部法律法规的5000道题目答题,同时,组织监督员到执法现场开展规范操作演练,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6月9日,11名监督员参加了市卫生局组织的统一考试,6月13日至15日,还将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全市卫生监督系统的知识抢答赛和技能竞赛。依据《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的要求,稽查股制定了卫生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标准,对案卷的形式、内容、书写、送达、执行、结案、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自评与互评活动。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每次随机抽取每位监督员5份监督执法文书进行评议,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评议结果列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上半年共抽取执法文书40份,优秀率为30%,优良率为70%,通过活动的长期开展,全所卫生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文书书写能力不断提高。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努力树立监督员形象。今年5月上旬,稽查股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深入近30家监督对象,围绕卫生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不作为或乱作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所发放的问卷调查表全部收回,管理相对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6%以上。通过面对面的与管理相对人交流,未发现卫生监督员有渎职情况。为规范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举止,我们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月不定期对卫生监督员的着装是否规范、执法语言是否文明、态度是否和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以此促进卫生监督员作风进一步转变,提升卫生监督机构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及卫生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稽查股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受理的举报信息,稽查股严格按照本所制定的《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制度》进行分类处置:举报对象为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严格按照稽查程序查办;举报对象为管理相对人的,转交相应的业务股室,并对查处过程实施稽查,确保举报信息核实到位、查处到位、回复到位。由于措施得当,今年上半年受理的3起举报投诉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查处率100%。

五、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主要任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调查。目标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我所为指导乡镇卫生院完成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实现其工作目标,积极协助卫生局制定了《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管理规定》、《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流程图》、《宜章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手册》,卫生局宜卫函[20xx]49号《关于明确乡镇级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的通知》文,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员59名、卫生监督信息员269名,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并对各乡镇卫生院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开展了指导和督查工作,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100%,我县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了。

六、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上半年开展了三次宣传周活动,一次是4月23日28日的“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为主题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中利用电视新闻报道4次,公益广告展出6天,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000余份,深入企业宣传12次,现场咨询2次,接受咨询人数3000余人,举办培训班3期,接受培训425人,出动宣传人员27人次,出动宣传车辆34次,悬挂横幅46条;二次是5月13日至5月19日的“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发出手机短信500条,制作展板2块,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商业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xx余份;三次是6月11日至6月20日的“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星火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有13个单位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进行食品快速检测,陈列展板32块、宣传法律法规、展示监管成果、披露假冒伪劣食品等。28个单位出动28部宣传车,通过广播在县城各街道、车站、公园、市场和22个乡镇进行了食品安全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宣传部门负责全程跟踪报道。各大中型超市、餐饮单位及学校在其场所和周边显著位置悬挂了宣传标语。6月12日至20日,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蔬菜局、县商务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局、县科技局、县科协、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工商局按照先后顺序,依次举办主题活动。通过展览演示、实地观摩、咨询讲座、现场服务、发放资料、启动重大专项、专场新闻发布等形式,系统展示过去一年取得的工作进展及未来的目标规划,积极开展针对食品从业人员、监管队伍的培训指导和解疑释惑,细致梳理、积极回应、主动发布各自领域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科普知识。

七、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

积极投入县里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成立了“宜章县卫生监督所创建省级园林县城领导小组”,针对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中我所的责任目标:生活饮用水综合合格率100%,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学校生活饮用水、乡镇集中式供水、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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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xx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的进展情况作如下: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xx]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xx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的通知》(x卫发[20xx]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xx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xx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xx]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xx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

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的通知》(x卫发[20xx]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了《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xx]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xx]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xx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xx]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xx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xx]113号)文件精神。于20xx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xx]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xx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和合同告知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x卫发[20xx]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xx]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xx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xx)第101号《20xx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xx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

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xx-x的实施意见》,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努力推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单位法制教育,夯实法治创建基础。

认真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实施条例重点学习,推进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组织落实党支部小组学法、每周例会学法、业务骨干开展法治专题讲座等活动,努力提高全所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落实全体干部职工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开创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工作新局面。 充分利用“xx市动物卫生监督网”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多媒体载体开展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息息相关的法治教育活动,丰富内容、创新途径,积极提高普法内容的宣传频率和覆盖面,进一步推进以《动物防疫法》为主题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

充分利用我所举办的定点屠宰场监管、肉品品质检验、跨省调运监管、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痕迹化”管理及医政药政等方面的培训会,对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并以“提素质、强能力”行动为契机,加强制度建设,使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者增强行业责任感,保障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深入服务功能,推进普法宣传下基层。

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组织业务骨干和青年普法志愿者,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科技之春活动、春秋两次动物防疫、“瘦肉精”专项监测以及每季度专项检查活动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设立咨询台、开展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与畜牧业生产、动物疫病防 控、畜产品质量安全及公共卫生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同时,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务必使宣传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在局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和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共同努力下,2017年上半年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文秘部落,有效维护了全市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医疗市场的安全稳定,。现将2017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如下:

一、继续严格卫生许可,履行好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责

2017年度上半年(1-5月份),共受理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许可申请1049份,发放卫生许可证663个,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0份。基于目前我省尚无统一的卫生许可发放标准和规范,在开展卫生许可审查时,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我市相关行业的实际卫生水平,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自《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至今,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上,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

二、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履行好卫生部门监督职责。

1、食品卫生监督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今年1月,对所有的公共浴洗业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共用物品消毒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共计检查浴洗单位24家,下达整改意见书13份。2-3月,对2004年度7月份首次实施的舞厅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申请,共计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起,执行5起,执行罚款0.21万元,结案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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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执法监督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作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深刻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围绕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公正、高效、规范。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等宣传

为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近500份。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上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2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0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出动监督人员15人次,对全县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县共检查疾控(防疫)机构1个、县级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12家、学校医务室2家、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3家、民营医院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市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我县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户198户(其中:餐饮业182户、学校〈营养餐〉食堂16户);从业人员423人,办理卫生许可证198户,*率100%;办理健康证423人,*率100%。出动监督人员200余人次,监督户数为198户(次)。

2、专项培训工作:举办了食品、餐饮业、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人等培训班,学习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近200人。

3、上半年出动监督人员56人次,对120余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营养餐﹚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对照标准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

4、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出动监督人员22人次,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4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拟订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从学校食堂和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法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出动监督人员32人次,监督35户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共培训各经营户负责人及从业人员40余人。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供水单

位进行卫生监督,出动监督人员4人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化妆、保健品卫生监督

出动监督人员8人次,对县城9家化妆品、保健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举办了有职业病危害单位人员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落实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出动宣传人员5人次,制作宣传展板5张,悬挂宣传标语2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

(八)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出动监督人员6人次,开展专项整治前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个体医疗市场。

(九)公示牌上墙。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明白的选择就餐场所和消费环境,上半年我所对县城17家公共场所和35家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了量化分级公示牌挂牌管理工作,做到了卫生、制度等级公示上墙。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县城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机构人员编制不够合理,人力资源匮乏,年龄偏大且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素质低,严重影响了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二)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三)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四)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卫生监督执法经费的投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六)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七)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监督工作。

(八)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九)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县医疗市场。

自治县卫生监督所

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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