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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 保供工作方案(模板20篇)

小编:念青松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一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平稳,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农资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落实蔬菜播种面积,稳定水产品养殖面积,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蔬菜、水产品品种数量充足。在满足本市“菜篮子”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蔬菜、柑橘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及时组织全市农资储备配送调度,解决农资区域性、结构性缺口,保证不误农时。

(一)蔬菜保供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在农产品保供领导小组指导下,组建蔬菜保供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专班实行定期碰头、定期研究,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发生的市场波动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确保全市蔬菜保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2.抓好存量调查。切实抓好在田蔬菜产量调查统计,对蔬菜在田面积、产量、产地批发价格定期进行统计汇总,切实摸清家底,保障市场供应。

3.抓好生产管理。依据市场供求形势,分解生产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产措施,积极组织本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增加蔬菜产量,确保市场供应。

4.抓好市场供应。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在蔬菜调运中出现的运输问题,同时加强与商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市场及超市蔬菜供求情况,组织抓好蔬菜调运供应。同时加快推动基地与社区团购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好蔬菜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不断扩大蔬菜直供销售。

5.强化产销对接。一是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全面摸清县市区蔬菜基地产量及销售人员联系方式,组织大型商超、市场采购上市。二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抓好产销信息服务,着力组织或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销售大户与省内外批发市场、商超企业对接,在保证本市蔬菜供应的同时,努力扩大蔬菜对外销售量。三是大力拓展线上销售。利用抖音、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组织开展网销活动。

责任领导:陈琼;责任科室(单位):经作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农业技术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柑橘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田丹xxx。

(二)水产品生产方面

6.加强生产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养殖单主体水产品存量及生产情况,加强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统筹安排,促进稳定生产。

7.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水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投放及病害防控工作,落实标准化规程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增加优质水产品供应。

8.协调产销对接。密切关注规模养殖主体对产地运输的需求,协调相关方面保障产地运输畅通,及时组织指导规模养殖户与城乡重要农批和商超市场开展产销对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鲜活水产品快速有效流通。

9.加强监测监管。严格做好水产品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的质量抽检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杨大银;责任科室(单位):渔业渔政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渔政监察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xxxxx。

(三)畜禽生产方面

10.持续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强“周报告、月对帐、季调度”,及时提醒指导养殖场户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备足兽药和饲料等相关物资,抓好生产工作。

11.强化畜禽屠宰加工。宜昌双汇有限公司、三欣食品有限公司等要保证畜禽屠宰加工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要求,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肉禽生产企业对出栏的肉禽进行屠宰加工,建设冷库进行储存,有效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适时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肉禽经营企业实施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12.加强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意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实行畜禽疫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成立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应急组和专家组,严格生物安全管理防护,做好畜禽等相关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调运监管,加强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强化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张明海;责任科室(单位):畜牧科; 联系人:胡亚峰。

(四)农业机械作业方面

13.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一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14.抓好机具储备调度。尽量利用微信、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机手进行机具检修,确保机手以较高的技能水平、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农业生产。

15.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转变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普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责任领导:覃虎挺;责任科室(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教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系人:xxxxxx。

(五)农资供应保障方面

16.建立农资供需监测制度。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农资供需动态及缺口数量等信息,为研判全市农资供需形势、精准做好农资保供提供依据。

17.分级确立保供单位,实行日调度。市、县两级建立以农资批发企业、农资示范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单位名录库,根据疫情发展状况及持续时间,适时组织保供单位积极从省内外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全市农资产品供应。

18.做好农资生产企业的服务与协调。加强与市域农资生产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通报农资供需信息,帮助市域农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与市场批发企业的有效对接,优先满足市域内农资供应。

19.建立农资应急储运配送系统。借鉴去年疫情期间农资保供经验,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资应急储运体系,开展农资点对点配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好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对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和养殖户在原料接收、产品销售、运输流通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协调市防控指挥部、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为企业开具通行证明,将保供企业、农资企业纳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帮助企业畅通“绿色通道”。

20.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有意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资流通秩序。

责任领导:田雪峰;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与信息科、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xxxxxx。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二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三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市委关于煤炭保供和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煤矿采矿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办理,尽快释放煤炭产能,保障煤炭供应,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企一策”要求,认真梳理每一座煤矿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推进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并明确专班专人跟踪盯办。

(二)坚持科学论证。凡上报审批的煤矿必须做到论证在先,申请在后。相关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对煤矿是否占用耕地、保护区、重大草原功能区等情况进行科学论证,在保证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煤炭产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三)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手续办理工作,严把事实关、法律关、政策关、程序关,确保上报审批的每一个煤矿都于法有据、程序规范,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四)坚持安全第一。要以安全生产为基本底线,在推进手续办理的同时,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加快煤矿手续办理

1.精准摸排问题底数。

2.优化上报工作流程。

3.实行审批容缺受理。

4.边整改边办理手续。

(二)加快露天煤矿用地审批

1.合理统筹解决用地。

2.推进临时用地审批。

3.推进建设用地审批。

4.依法依规保发展。

为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成立鄂尔多斯市煤炭保供规范专项行动工作组。具体职能职责:负责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及时研究解决煤矿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推动核准、采矿、土地、环保、林草、用水等手续办理工作,加快推进煤矿审批建设生产进度。

为确保手续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工作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综合协调保障工作专班、井工煤矿手续办理工作专班、露天矿用地审批工作专班、手续跟踪对接工作专班。

(一)提高政治站位。无证煤矿采矿许可证办理和露天煤矿用地手续办理工作是煤炭保供和巡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各工作专班、旗区和牵头部门要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对开展煤炭保供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要求和实践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有效推进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二)加快办理进度。以限定时间、集中联动审批为抓手,倒逼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区上下左右联动、协同推进,共同抓好相关手续报批工作,尽最大努力压缩市旗区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以及申报自治区审批所消耗的'时间,全面提升审批效率。要明确细化办理措施,根据难易程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集中攻关,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各工作专班、旗区、牵头部门和企业要联合成立工作组,跟踪推进相关手续审批工作。市级层面要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旬研判”制度,主动加强与自治区相关厅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沟通对接,需要自治区明确相关政策意见的,要及时上报,切实提升工作质效。要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对工作中遇到的跨部门、跨旗区问题,通过集中会商研判,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相关手续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格责任落实。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前期工作是否到位、能否如期审批,关键是各方面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工作专班、旗区和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压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岗位具体责任人,加快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对工作中因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工作进度缓慢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专班、旗区和牵头部门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四

根据刘总在2015年2月7日公司安全管理会议上的指示要求,针对公司年假前和年假期间各车间卫生整理清洁和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4:以各种形式来教育和引导各车间所属员工做好和重视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留厂员工在年假期间必须服从留厂负责人的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外出游玩时的自身安全管理;叮嘱返乡员工做好返乡途中的自身安全防范,确保所有返乡员工平安、顺利。

以上工作及要求在放年假前所有生产任务完成的同时必须将以上所有工作完成。

人事行政部

20xx年1月11日

文档为doc格式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五

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有效落实。

(一)檀山小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李宁杨亚男徐洪涛张曼孙涛王建立

工作职责:统一指挥协调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形成各专项小组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1、统筹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指挥、组织疫情全面防控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身体状况的收集工作;负责部门、单位来人接待工作。

2、教学保障组

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工作职责:为将疫情带来的教学损失降到最小程度。制定符合我校的复学后教学计划。

3、安保后勤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学校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寒假和推迟开学期间,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要求,对校园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负责安排布置防疫工作,收集各班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负责开学后晨午检统计,疫情报告工作和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4、舆情宣传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向师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为疫情防控提供经费、物资、医疗、运输等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园公共区域的消毒处理,医务室对师生身体异常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疾控部门上报,做好对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防控工作,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等。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防控意识。

2、日日观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

(1)坚持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各专项工作小组要提前安排,做到措施落实落细,确保防控疫情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教育

面向全校师生员工,通过微信、家校联系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向学生和家长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开展健康教育,提醒外出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及家属、学生家长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要求师生员工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避免引发师生员工恐慌。

(3)强化安全管理

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控制校园外来人员,加强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在学校门口设置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入校区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

(4)加强联防联控

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1、教育学生家长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防控措施。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在学生和家长沟通时以国家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在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或转发非官方信息。

2、要求家长不能带孩子参加课外培训学习、交流和比赛等活动,防止学生聚集、聚餐、聚会,尽量不要走亲串友,避免交叉感染。

3、教育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注意保暖、勤洗手、多通风、加强体育锻炼等,以增强身体免疫力。

4、向家长宣传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开学相关安排等待上级教育部门进一步通知。

5、指导家长进一步做好学生课业辅导,广大家长积极配合并教育学生尽量远离手机、网络及其他电子产品,加大阅读教育,丰富课外知识。

6、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工作。在春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安排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教室、食堂、图书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工作学习环境。

7、加强食堂、饮用水等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并备案检查。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物。

8、开学报到时,要求学生进行路途有效防护,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对返校学生进行全面健康状况排查。

9、加强日常管理。一要强化校园管控,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全面加强校园的清洁消毒。二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要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心理疏导。

10、按照开学后的准备工作要求,继续做好后勤、卫生设施保障等工作。

根据上级下发文件要求,学校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学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六

普及水旱灾害知识,提高灾前预防意识,减轻水旱灾害风险。

20xx年5月。

(一)防汛抗旱知识。洪涝、台风、山洪、干旱等各类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工程险情处置、遇险人员救援及自救知识。

(二)防汛抗旱形势、防御工作重点。认识20xx年学校防汛抗旱形势,本地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易发(影响)区域和防御工作重点。

(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好包括学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台风防御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一)准确把握形势,提高认识。从自治区对今年的防汛形势判断以及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情况来看,我区今年汛期是一个正常偏丰年景,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气象变化的不确定性、极端天气事件呈多发态势等原因,今年我区发生流域性严重水旱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由于台风、强对流天气等影响,强降雨导致的中小流域、局部性洪灾不可避免。为此,各校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向师生宣传今年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从而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二)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学区办、各中学要结合《20xx年xx区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精神,加强对防汛抗旱宣传活动的领导,统一部署辖区学校及本校“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活动与防汛抗旱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围绕主题,多渠道宣传。各学区办、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教学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通过学校广播、网络、短信、传单、标语、板报、讲座、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立体式”宣传活动。

请各学区办、中学将宣传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活动开展情况于在5月30日前纸质报我局安全办,以便汇总上报上级各部门。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七

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总指挥:(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开放景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设立协调保障组、景区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和日常检查组等4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1、协调保障组:由于世鹏任组长,由机关办公室、文化股、文物所和乌兰牧骑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事务的联系和协调。负责统筹和协调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运输等事宜;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

2、景区秩序维护组。由邢云福任组长,由旅游管理股和文化市场管理股人员组成。及时处置与疫情有关的景区突发事件,维护人员稳定;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3、宣传组。由刘丽华任组长,成员由党建办、艺术股及图书馆、文化馆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4、日常检查组。由胡德峰任组长,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组成。负责开放景区景点、文化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应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启动疫情检查、登记工作,各旅游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人员密集场所都要第一时间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工作制度。配备发热枪,对景区的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排查,并做好记录。

2、景区景点要做好外地发热客源的`检查工作。禁止接待外地游客进入景区景点。

3、景区景点和文化市场经营网点都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设置提示牌;在led屏上滚动播放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提醒游客做好预防工作。

4、景区景点要为游客准备口罩,免费为游客发放,并叮嘱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预防。

5、除特殊情形,严禁组织开展大型活动;

6、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从即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配备好口罩等。

8、关闭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等窗口单位。

9、旅行社暂停组织旅游服务。

10、做好联络工作,要加强与盟文化旅游部门和旗卫生部门的联络,及时掌握最新信息。

指挥部成员和各组长接到指挥部启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本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迅速赶赴景区景点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八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九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确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励年轻的居民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百色市供销合作联社农资保供稳价有关工作要求,经区联社研究决定,现就建立系统农资保供稳价工作协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专班工作职责

区社农资保供稳价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农资供应组、指导服务组3个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区社业务股牵头各基层供销合作社配合。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收集掌握调度系统各地农资组织供应工作进展;督促和指导全区系统做好农资保供稳价供应工作、监测农资市场价格走势;负责起草汇报材料,督促落实工作专班议定事项;及时汇总整理全区系统农资供应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向专班组组长、副组长汇报;加强舆论宣传,展示供销社良好社会形象;负责起草和报送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各地经验做法。

2.农资供应组由业务股牵头,财审股、鑫合资产管理公司、右江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配合。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发挥右江区供销农资在供给体系中的作用,带头维护市场秩序,以保供应为首要任务;加强与上游农资生产企业的协调联系,加大采购和供应力度,加强主要品种的调运和储备;指导和督促各级供销社组织所属农资生产及流通企业,制定本区域农资供应应急预案,针对出现的农资货源偏紧等情况,及时组织货源调剂余缺,保障供应。

3.指导服务组由鑫合资产管理公司牵头,各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配合。

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负责指导全区系统大力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发挥村供销社作用,建立农村农资“线上线下”配送机制,着力打通农资流通“最后一公里”,确保农民能顺利进行农业生产。

(一)高度重视。各级供销社要把做好系统农资保价稳供相关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积极调动一切力量,全力确保系统农资保供稳价,为全右江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积极贡献,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参照市供销社的做法,迅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挂帅、靠前指挥,抽调精干力量,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完成农资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全力保障农资供应。一是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要紧急联系品牌信誉高、合作关系好的上游厂家,加大货源采购,及时补充部分存在供需缺口的化肥和农药品种;二是要督促和指导所属农资企业加大货源采购储备力度,有序组织调度货源,提前向基层农资网点铺货,防止供应断档、货源脱销;三是要深入农资供应第一线,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农资货源的到位和供应情况,及时了解农资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加大绿色农资产品的供应力度,组织供应适销对路的农资商品;四是要优化农资供给结构,进一步提升农药、农膜、农机等其他农资的供应能力。

(四)积极拓展综合服务。一是要督促和指导所属农资企业创新农资营销、配送和服务方式,大力推广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线上指导、线上线下一体等多种服务模式;二是要因地制宜开展系统的农业科技培训和农化知识宣传,指导农民识假辨假,科学合理施肥用药;三是要以土地托管为依托,积极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系列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全产业链服务,促进农资经营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

(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一是农资经营企业要坚持底线思维,认真履行“放心农资哪里有,请找供销合作社”的庄严承诺,严格履行进货手续,坚决防止经营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二是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组织专门力量,迅速对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出资的农资企业、悬挂“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直营店、加盟店开展专项检查,坚决从源头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从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入市场;三是要主动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农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稳定农资价格政策,防止我系统出现主要农资品种价格上涨过快、市场供应波动过大的情况,带头维护市场稳定。

(一)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一是农资组织供应工作列入社领导分片联系督查内容,生产期间,领导至少带队到联系基层供销社开展工作调研一次;二是农资保供稳价工作专班要不定时到产粮大县开展抽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一是要积极争取将系统农资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农业、农村内容,进一步推动农资保价稳供等工作;二是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和地方农资储备任务,在保障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中努力发挥重要作用。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农资公司要按照市社下发的《百色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全力做好2022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2022年春耕主要农资情况月报表(x月)》,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区联社社业务股处;二是农资公司、各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及时掌握调度本地工作进展情况,监测农资市场价格走势,积极向区联社反映系统农资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三是各地在系统农资保价稳供相关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突发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区社业务股报告。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一

根据湘潭市文明办、湘潭市志工办《关于春节期间开展“我是志愿者我来帮”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与区文明办工作要求,为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更好发挥文明城市创建在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营造欢乐祥和、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20xx年1月28日至2月28日

文明过春节,“我是志愿者我来帮”

1.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充分运用入户宣传、“村村响”广播、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方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深化文明排队行动,做好医院、商场超市、公共文化场所、银行网点、政务大厅、营业厅等重点区域的“排队一米线”设置及劝导工作;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场所设立志愿服务工作站,为春运旅客、出行群众等提供体温监测、人员登记、防疫知识宣传、秩序维护、咨询引导等服务;积极参与社会面防疫管理,宣传科学文明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践行就近就地过年、网络拜年新风尚。

2.联点共建志愿服务。在每周五“联点共建”活动日,组织单位志愿者到联点社区开展文明新风、疫情防控知识、文明过春节、移风易俗、宣传和私拉私建、乱穿乱闯等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推进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开展乱贴乱画、楼道乱堆乱放、卫生死角清理等爱国卫生大清扫活动;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对联点社区困难户、空巢老人、残疾人的走访慰问活动。

3.春运暖程志愿服务。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在重点路段维护交通秩序,在主要道路沿线设立休息站,为自驾车出行返乡与回城的群众供应茶水、检修车辆等服务。

4.邻里守望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障人士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主动上门提供打扫卫生、置办年货、医疗保健、维修家电等服务,开展“共进团圆饭、同过除夕夜——邻里一家亲”活动,用守望相助编织社区爱心网。开展“情暖童心”志愿服务行动,为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提供生活照顾、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等服务,让孩子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积极组织在外创业的春节返乡人员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在互帮互助中增进家乡感情、感受家乡美好、支持家乡建设。

5.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持续开展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到建城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烟花爆竹;持续推进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村镇工作,在春节前的“结对帮扶日”,帮助结对村重点做好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文明过春节的入户宣传,倡导节约资源、绿色健康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6.美好生活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月秀越开心”、“三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让群众获得精神滋养、增强精神力量;广泛开展为好人圆梦活动,弘扬助人为乐、扶危济贫、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形成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广泛开展“迎新春、贺新年”主题活动,营造欢乐喜庆、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

7.“绿水青山”志愿服务。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组织志愿者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引导人们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倡导节约资源、绿色健康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志愿者清理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现象,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维护整洁卫生的城乡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垃圾分类,组织志愿者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帮助社区居民正确分类处置各类生活垃圾。开展绿化美化志愿服务,组织动员人们参加义务植树认养绿地、巡逻护林,参与公园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培育崇尚自然、善待环境的理念。

8.共建平安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者积极参加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等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组织消防志愿者指导人们正确使用电暖气、煤炉等取暖设施,宣传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生活知识,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应急志愿者普及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到人员密集场所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加强组织领导。元旦春节期间是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利时机。各单位要把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健全志愿服务体系、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研究部署。街道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沟通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做到各展所长、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要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志愿者防疫保障工作,确保志愿者安全。

2.融入文明实践。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开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广阔舞台。要切实把志愿服务作为文明实践的主要活动方式,将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融入到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中,着力推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不断提升文明实践中心的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引导群众。

3.扩大活动影响。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鲜活经验,生动反映活动的新进展新成效,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营造志愿服务氛围。要加强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社交、视频、新闻等新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升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4.务求工作实效。开展志愿服务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形象工程”,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村(场)、社区要重点开展好疫情防控、邻里守望(帮助就地过年困难群众)、移风易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劝导婚丧喜庆事宜从简)、共建平安等志愿活动,要尽可能全面的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并形成本级活动总结(信息稿形式,附3张以上活动照片),于20xx年2月19日前报街道文明办,街道文明办负责对活动情况进行汇总。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供工作,成立由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邵国龙担任组长的市商务保供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共10家成员单位组成,制定专班战时工作方案,建立例会报告、监测研判、督查指导、保供对接、应急值守等机制。

实行重点商超每日监测报告制度和市场异动零报告制度。对全市34家重点监测超市生活必需品、2家粮食批发市场、1家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品销量、库存、价格等情况进行每日监测通报。开展“菜篮子”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对全市80个监测点开展价格巡查,及时通报监测结果。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购销情况监测,指导企业适度增加耐储蔬菜储备。

形成干部联系制度,疫情期间专班干部深入一线,开展保供业态和大型商超的走访巡查,实时实地掌握民生商品市场供应情况,指导企业研判形势,加强产销对接,协助组织货源,稳定市场供应。根据检测情况,专班进行研判会商,协调保供工作,同时督促商超等经营主体落实防疫防控措施,守好商贸领域“小门”,维护市场安全有序。截至目前,全市商务系统累计出动人员3051人次,检查出问题567处,现场整改567处,已全部整改到位。

1、联保联供常态长效

将疫情期间保供专班各项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应急预案整理成册,梳理各部门、各县(市、区)在保供工作中形成的优秀经验,形成我市联保联供体系常态化工作机制。(包含: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活必需品10+10+n联保联供战时应急预案、应急演练预案、封控区生活必需品保供预案、保供交通运输物流运输保障方案、农产品应急保供方案、蔬菜肉类供应方案、农产品批发市场应急保供预案等8项应急预案和商务保供专班战时工作方案等工作机制方案)。

2、聚焦保供服务大众

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各类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明确全市重点批发企业25家、零售企业40家、养殖企业50家、蔬菜种植企业45家、其他企业4家(电商及配送)作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指企业积极拓宽货源渠道,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根据保供需要和企业经营变化情况,动态调整企业名录,确保名单上企业有能力承担保供责任。

3、宣传引导回应关切

加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及时公布保供信息动态,回应民众关切。同时也号召商场超市利用广告牌、电子屏、场内广播等开展公众防疫宣传,强化个人防护意识,让防疫声音”响起来”,防疫举措“动起来”,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三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今年春运时间从1月25日起至3月5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今年全县春运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群众出行安全,民工有序流动,重点物资、节日供应物资运输畅通,保障全县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交通、公路、农机、运管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压事故、保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通过采取超常手段强化源头管理、路面巡逻监控和定点执勤、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春运期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和特大交通事故;二是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特别是209和321国道线;三是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群体性治安事件;四是公安交警队伍无“三乱”和突出的违法违纪问题。

我县处于三省交界,春节期间客流量大,流时集中,春运组织工作任务非常艰巨。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今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春运综合协调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相应的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本部门的春运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春运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和顺利进行。

今年春运工作分三步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今年1月1日——今年1月24日为准备动员阶段。第二阶段:今年1月25——3月5日为组织实施阶段。第三阶段:今年3月6日——3月10日为总结评比阶段。

(一)严格把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关。县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海事、农机等部门在1月25日前务必对参加春运的各类运输交通工具(设施)、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措施、驾驶员资格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工具和设施安全投入使用。春运中,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运输设备日常维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车船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其他临时参加春运的车辆如旅游客车、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运送单位内部人员或民工的客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二)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为切实抓好今年春运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春运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县政府同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与村签订责任状,明确管理责任。同时要认真落实交警大队领导包乡、包片、包线,执勤交警包点、包路段的负责制。一是要落实好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责任。所有纳入户籍化管理的车辆联系单位或民警每周要与所联系车辆的车主、驾驶人、售票员联系一次,提出工作要求,检查落实情况,并与客运企业车主、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路面交警在路检路查中,对辖区客运车辆实行动态监控,将检查客运车辆的详细记录存档。二是要落实好客运站场监管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要在春运前与客运企业法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督促各客运经营单位与驾驶人签订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员对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进行日检,不合格的车辆不排班,不发车。公安交警部门要在春运开始前联合安监、交通、运管等部门对所有的客运站场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客运站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公安机关春运办汇报。三是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四是县公安交警、运管、农机等有关部门要坚持禁止非法改装车、拼装车、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其他车辆参加营运。六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源头管理和路面监控不到位,因失职、渎职导致生产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交通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公安机关要制定勤务工作方案,把主要警力部署到路面,确保辖区路段,尤其是重点路段安全畅通。二是县设立的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临时春运执勤点,要对过往客运车辆进行逐车登记检查。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要实行全天24小时勤务制度,以防范和杜绝违法车辆出入境,防止部分客运业主节前包车超载现象。三是运输企业要做好车站、码头违禁物品的检查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出行。四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凡客运车辆严重超载和非客运车辆载客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四是要严格落实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原则,严禁只罚款不纠违行为。

(四)抓好县、乡、村公路和等外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在全区开展整治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xx]354号)要求,建立和落实县、乡(镇)和村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员的人盯人、人盯车、人盯路的监管责任制,加强对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和客车超载的监管力度。一是组织公安、安监、交通、农机部门和乡镇政府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深入农村,加大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巡逻和防守力度,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厉打击非客运车辆载客行为,避免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二是要加强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不符合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必须设立禁行时段标志,交通运管、安监部门对各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清理,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要坚决停止营运,并调整或取消客运班线。三是要加大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路段治理管控力度,尤其是对尚未治理到位的危险路段,要加强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正在施工的路段要督促公路部门缩短工期,力争在春运前完工;不能完工的,当地政府要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恢复道路通行能力,或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四是加强对公路沿线群众集市贸易、聚会活动的管理,取缔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客行为,避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五)加大对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的管控整治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中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大,不整改将会严重影响春运交通安全的路段,公安、公路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和管理意见,尽快解决。必要时,可以对这些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

(六)强化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县政府要组织公安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和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要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线路和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治理,严防恐怖主义分子、分裂主义分子和极端主义分子的各种破坏行为,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规范客运市场,整顿运输秩序,打击拉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公安机关、乡镇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五进”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一是交警部门在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和车队联组,组织驾驶人上一堂春运交通安全教育课。二是要主动与有关新闻单位联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各项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是要制作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车主、驾驶人和各客运经营单位、各站场。要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出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客运交通参与者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农民朋友不乘坐违规车辆。四是要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在主要路口、路段以及客运车辆、警车上悬挂或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五是各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要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版报,使之成为交通安全的宣传点、工作点。六是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影响春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情况。对春运工作中涌现的维护春运交通安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在社会上形成遵章守法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群众和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用深入浅出的方式、交通事故案例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不搭乘超载、有故障或违规的车辆。

(八)切实做好疾病流行的防控工作。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疾病的易发季节,春运期间人员流量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疾病流行防控工作。要努力克服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所带来的各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日常清洁卫生、消毒和通风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有效预防和控制非典型性肺炎、人禽流感等各类呼吸道传染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九)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传递。春运期间,各地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上报工作,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情况的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持续做好当前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持续做好当前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我区粮油供应充足、运行稳定、质量安全、保障有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做好粮源调度、粮油保供、粮情监测、应急加工、粮油市场秩序维护以及舆情引导等相关工作,按照海曙区15天以上应急保供要求,至少达到:大米供应量5250吨(日均350吨)、食用油供应量750(日均50吨)。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断挡、不脱销,价格平稳、市场有序,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区内粮食产业经济基础扎实,大米加工能力位居全市首位、省内前列。同时,我区作为典型的粮食销区和缺粮大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约14.3万亩,粮食总产约6.4万吨,社会粮食总需求56.6万吨、口粮24.55万吨,社会用粮自给率不足12%。保供稳价工作总体压力较大。

目前,全区地方储备粮规模为3.22万吨(包括1200吨应急成品粮)、油130吨。粮食加工企业和粮油市场库存充裕、购销平稳、价格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保障粮食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加强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战意义重大。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调度协调,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局系统全体动员,明确任务分工,责任到岗到人。加强值班值守,保证信息通畅。承担应急和保供工作任务的同志24小时开机。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二)加强预警分析,掌握市场动态。落实每日粮油购销数据统计、汇总、上报、分析机制,及时掌握粮油保供信息。以各大连锁超市、大型粮油企业、粮油加工配送企业为重点,强化市场运行监测,加强粮油供应和库存信息动态跟踪,准确掌握粮油库存、加工、供应及市场价格变动等情况,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及时汇报、主动应对、妥善处置。

(三)加强指导服务,形成保供合力。协助区民营粮食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解决粮源、配送、交通、用工等问题,充分发挥市场积极作用,牢牢构筑应急保供“第一道防线”。深入区内大型商超、加工企业等保供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服务,加强产、购、储、加、销各环节衔接,形成保供合力,确保粮食供应各环节运行高效顺畅。

(四)加强粮源统筹,保障市场投放。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场供应动态,积极发挥好国有粮储企业主渠道作用和国有库存“压舱石”作用,根据上级指示要求,结合供销形势有计划地将国有粮油库存投放市场。在前期1余万吨基础上,随时做好进一步投放准备工作,确保加工企业原粮充足和市场供应充裕。同时,加强与市粮批市场和省外粮食主产区及时保持沟通协调,确保区外粮源到货正常。严格执行原粮品质、质量和卫生标准,杜绝超标库存流入口粮市场。

(五)加强储备管理,优化品种结构。根据省局和市发改委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粮油市场变化,研究完善区级地方储备计划,确保规模如数到位,不断优化储备品种结构。小包装储备食用油实行动态轮换方式,严格落实“先进后出”要求;切实加强代储应急成品粮监管,定期汇总代储单位收支存情况,增加实物库存的抽查抽样次数,确保成品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加强经销企业米、油等库存调查,引导企业适当调增小包装数量、改善品种结构,满足应急供应需求。

(六)加强底线思维,完善应急预案。按照《区粮食供给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严格落实各项应急保障措施。落实应急供应网点55个、应急加工企业2家、应急配送企业2和应急运输企业1家,充分发挥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作用。应急加工能力达到1000吨(稻谷)以上,优先保障区内销售网点。重点关注高山地区、城乡结合区域粮食保供工作。

(七)加强监督管理,维护流通秩序。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协同,加大对粮油批发市场、加工和零售等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保障本地粮食市场经营秩序总体平稳。对市场主体围积居奇、操纵价格、散发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八)加强舆论引导,稳定消费信心。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保供稳价信息,帮助消费者了解掌握当地市场形势,消除恐慌心理,引导理性采购,避免或减少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通过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理性消费信心。

成立区粮食防疫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粮食物资科全体人员、区粮储公司负责人

粮食物资科: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市场监测、部门间联系协同,行业指导服务等;

区粮储公司:主要负责地方储备管理、国有库存投放、产销合作等。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五

有效开展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按照中央文明办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帮助农民工在春节返乡时走得了、走得好”为目标,以票务办理、安全宣传、旅途关爱、文化娱乐、权益维护等为内容,广泛组织动员志愿者队伍,整合社会资源,策划开展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温暖氛围,帮助农民工顺利返乡、温暖过节。

(一)票务办理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志愿者深入建筑工地和企业,调查了解农民工返乡时间、出行方向和购票需求,为客运部门做好春运安排提供参考。宣传网络购票和电话订票方法,深入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开展团体票预订、上门售票服务,帮助不熟悉电脑操作的农民工办理网上订票和代理取票业务。在各火车站和长途客运站增设售票窗口以方便农民工购票。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市建委、市交管局、市总工会。

(二)温暖出行志愿服务活动。

在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双流机场,建立春运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向农民工发放春运出行资料,提供主要交通路线信息。在车站内设立志愿服务台,为农民工提供引导咨询、秩序维护、行李看护、老幼照顾、巡医巡诊等志愿服务;设立免费热水、免费充电等便民点或流动服务车;在车站外,配合管理部门维持秩序,开展交通引导、便民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针对自驾返乡的农民工,做好出行服务保障工作,沿途准备充足的食品、饮水、应急药物等物品,做到服务到实处,温暖到细节。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政府火车站管委办、省机场集团、市建委、市交管局、团市委、市妇联、成都传媒集团。

(三)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安全运输知识宣传,对返乡农民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引导农民工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交通工具,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携带危险品出行,尽量避免在春运高峰时间出行。向留守农民工宣传普及防火防盗、食品安全、防灾避险等安全知识和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提高农民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成都传媒集团。

(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志愿者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设立法律宣传点,加强农民工法律维权宣传,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协调处理劳务纠纷。依托96110文明热线,开通农民工维权、春运票务咨询专线,为农民工提供全天候法律咨询、票务咨询等服务,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总工会、成都传媒集团。

(五)关爱留蓉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

开展“千人团年饭”活动,以报销车票的方式,接二环路留守建设者家属代表到成都集体过年。向农民工免费开放社区文体设施,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农民工进行文艺演出,放映优秀电影,赠送春联年画,为农民工免费拍照、冲印照片,组织开展节日民俗和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的节日文化生活。

责任部门:成都传媒集团、市文化局、市广新局、市建委、市民政局。

(六)技能培训志愿服务活动。

在春节和农民工集中返乡期间,通过街道(镇乡)及社区基层平台,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和劳动者培训意愿的入户调查,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就业培训券”,发布培训信息,指导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定向培训。依托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等相关单位,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之间搭建平台,帮助来蓉农民工及早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春运办”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定期会商,研究并协调解决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相关问题。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精心策划活动项目,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落实相关责任,加强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做到各项志愿服务行动有方案、有队伍、有内容、有报道、有实效。加强志愿者培训,做到专业、精细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郁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滚动字幕、条幅、宣传单等传统媒体和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春运期间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行动,推出系列深度新闻报道,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民工的.温暖氛围。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大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米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粮食流通市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大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办发〔20xx〕40号)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玉林市大米生产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大米镉超标等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对所有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我县大米质量安全。

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

(一)严格市场准入。各单位对大米生产企业申请核发或延续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要严格把关,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大米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标准等,对大米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储存设施、技术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大米小作坊要严格按照《广西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登记审查及现场核查,规范大米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凡延续申请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二)实施自主公开承诺。各单位指导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食品安全自主承诺,每年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在生产经营场所明显区域上墙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督促企业落实自查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督促大米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风险等级频次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将大米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调高一个等级,对大米生产企业每年全覆盖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小作坊每年全覆盖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1次。对抽检不合格大米生产企业,年度检查频次要达到3次以上;对抽检不合格小作坊年度检查频次要达到2次以上。重点检查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原料采购管理情况,明确从粮库采购原料的,必须索取镉指标合格的出库检验报告,从农户处采购的或不能提供镉合格检验报告的,要进行自检或送检,确保镉含量低于0.2mg/kg。严禁企业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稻谷和原料米。严查成品米出厂批批检验落实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生产的成品大米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销售。同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粮食收购许可证的企业,应分别设立食品原料库、原粮仓储设施,并保持物理隔离。

(五)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年度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对自治区、市未覆盖抽检到的辖区内大米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监督抽检不得少于1次,年度内达到全覆盖抽检;对抽检不合格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要在3个月内再次开展监督抽检1次。抽检范围包括原料及成品,必检镉、黄曲霉毒素b1项目。对抽检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置并彻查原因。

(六)严格落实核查处置和责任约谈。各单位要加强执法办案,依法查处监督抽检不合格和使用重金属超标稻谷或原料米生产大米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未及时采取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措施的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彻底消除隐患。

(七)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各单位要督促大米生产企业以大米镉含量作为重点追溯内容,建立健全和落实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一是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二是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三是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监管人员、企业人员进行大米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常识、标准等学习和培训,提升大米质量监管能力,增强企业履行大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各大米生产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米质量安全管理内容学习培训,组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员、检验人员等参加培训。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大米质量安全法规、消费常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和引导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督促生产企业诚信守法。

(四)严格督导检查。县局将采取明查或暗访的形式不定期随机检查各基层所的大米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通过抽查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违法行为处置等情况来验证各单位采取的工作措施及效果,并形成督查通报。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和报送专项整治行动信息,特别是重要事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七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根据《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为防止辖区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经过测算,辖区内现有居民15329户,按照1户蔬菜粮食周用量13公斤测算,每周20万公斤。设置集中送货点1个,在区乒乓球学校训练馆,用于集中储存和分装。

街道物资集中分捡点设置工作人员100人,人员缺口需要区里统一调配合。另外,其他12个配送点,平均每个点配送1277户,每个点设置7名工作人员,平均每人配送182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每名班子成员包保2个配送点。两个社区居委会主任提前规划工作,掌握工作流程。

二是确保人力投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应按照街道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启动到位。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励年轻的居民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街道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方案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八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建档立卡贫困户;

2、低保户、特困人员;

3、贫困残疾人;

4、空巣老人;

5、失独家庭;

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x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7、由纪委办负责,党建办、民政办配合,做好参与包抓党员干部督查工作;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为了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保障救助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十九

根据《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1月14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监、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改委: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经信(商务):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 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x汽运公司、福运来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监: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管理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民政: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统计:为疫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保供工作方案未落实到基层篇二十

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活为目标,以保供应、保安全、稳价格为主线,积极应对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张状况,凝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煤炭和天然气迎峰保供工作攻坚战,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和天然气迎峰保供任务,为全省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一)统一领导,集中决策。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决策,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开展保供处置工作。

(二)政企协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煤炭储备、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资源共享,共同做好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三)健全机制,快速反应。建立健全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四)保障民生,科学应对。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与需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能力。

立足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供需现状,统筹全市煤炭和天然气生产资源,实现煤炭和天然气供需总量平衡,满足全市生产生活用煤用气需求,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成立葫芦岛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保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决策、协调指挥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市保供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葫芦岛海关、煤炭储备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市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领导本地区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与协调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报道工作。

(二)市委网信办。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监管,协调指导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省级应急煤炭储备调拨;负责打击哄抬煤价、气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时的“压非保民”实施方案;负责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组织电网企业根据调控指标,编制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

(五)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保供状态下的相关费用支出,落实资金支持政策,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收集汇总城市民生用气和供暖企业用煤供需信息,督促城市燃气企业和供暖企业落实不少于3天和15天的气、煤储备量;制定20xx—20xx年冬季供气(暖)企业保供实施方案。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与天然气紧缺状态下专项车辆运力的保障、协调。

(八)市商务局。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进口稳控机制,调控市场供应链。

(九)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煤炭和天然气及其替代能源的质量监管。

(十)葫芦岛海关。负责确保我市进口煤炭顺利通关。

(十一)煤炭储备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负责制定公司内部的.保生产、稳供应专项实施方案;提出煤炭和天然气紧缺状态下的产供需平衡应对措施;加强企业内部安保工作,维护煤炭和天然气生产设施的安全;加快储蓄能力提升进度,增加冬季煤炭和天然气供应资源安排。

(一)严格落实责任。市保供领导小组对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相应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民生责任、政治责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保供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全市用煤用气企业对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例会制度。根据煤炭和天然气供需变化,不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煤炭和天然气产运需监测机制。市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煤炭库存情况,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用气企业存耗煤、气情况,铁路和公路煤炭、天然气调入调出情况加强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及时报告市保供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三是建立煤炭、天然气保供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用煤、用气重点企业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实现紧密衔接、上下联动,有效应对煤炭和天然气紧缺事件,保障煤炭和天然气供应。

(三)强化督查问责。在煤炭、天然气迎峰保供期间,市保供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用气企业煤炭、天然气保供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措施落实、保供效果等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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