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公务员考试申论精品范文(5)
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曾经说:“我有一个梦想,就是让每一个中国公民都不会因没钱看病而发愁。”短短的一句话,情深意切,感人肺腑。
我国医疗卫生水平已经达到发展中国家的较高水平。但是,由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到位,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我们社会的安定团结有序发展。
目前,造成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主要包括:医疗资源人均水平较低,配置不均衡,难以满足群众需要;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多数群众靠自费就医,医疗费用上涨速度超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不合理,公益性质淡化;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积极采取以下针对性的措施。
首先,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格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措施。严格医疗机构、技术准入和人员执业资格审核,引导社会资金依法创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目前,很多地方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已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加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要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服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农村,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摸索和完善相关机制,力争将更多人纳入到医疗保障体系中来,让每一个中国公民都不会因没钱看病而发愁。
三是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上海长江医院竟发生了将已经怀孕的一名少妇,诊断出不孕症,五天索要该患者3.7万元的恶性事件。这说明政府必须对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对公立医院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变目前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片面创收的运行机制。严厉查处各种名目的不合理收费现象。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
四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根据国家、社会、个人承受能力和安全、有效、价廉的原则,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加强药品价格监管,严禁虚高定价。
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我国人口基数大,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经济差异大,这些都增加了问题解决的难度。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价格监管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政府投入等诸多方面因素都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老病死。我们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伟大事业负责的精神,常抓不懈、积极开拓,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力争尽早做到让每一个中国公民都不会因没钱看病而发愁。
点评:
这篇文章第一个优点是对策论述中预言准确,用词恰当,包括加强农村卫生三级网络建设,城市中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等,在这些语言词汇的使用上,恰当准确,说明了在写作之前,对相关问题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具体认识,建议读者认真阅读本文中关于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四个对策,这四个对策概括得比较准确精炼,是目前我们医药体制改革的主要方针政策。
这篇文章的第二个优点是对目前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分析得比较准确全面。包括医疗资源人均水平配置不均衡,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多数群众靠自费,还有医疗费用上涨速度超过人民收入增长速度,特别是医疗机构运行的不合理,公益性质淡化,药材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环节混乱,价格过高。这一百多字的概括,将造成我国目前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一针见血同时又非常全面的准确地概括出来,这样的问题分析也是我们申论文章所提倡的。
第三,这篇文章的开头引用了******同志的一段话:“我有一个梦想,就是让每一个中国公民不会因为无钱看病而发愁。”短短一句话,情真意切,感人肺腑。用我们当代国家领导人的话,特别是这样感人肺腑的语言作为文章的开头,是非常值得推荐的,尤其是这一句话,用在这篇文章的开头,显得非常的恰到好处。再有这篇文章尽管在很多地方运用了专有名词,显得文章的语言并不是非常的生动,但是文章引用了一个非常著名的事例 ,即上海长江医院,竟将一名怀孕的孕妇诊断出不孕症,五天竟然索要3.7万元医药费这样的恶性事件,这一事件如果大家关注媒体的话应该从媒体上看到过,媒体对这一事件反复曝光,这种众所周知的媒体上曾经反复报道过的事例是我们在申论中提倡引用的事例。因为例子本身的知名度越高,例子也就越具备典型性和说服力。我们在考场上进行申论写作时,联系实际举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材料中的事例进行举例,这是完全可以的,也是提倡的。第二种就是用知名度比较高的、众所周知的典型事例进行举例。这两种方法都是非常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