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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周记随笔 周记心得体会高三(精选8篇)

小编:QJ墨客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高三周记随笔篇一

高三是每个学子都要经历的一段重要时光。不同于初中或者高中的其他两个年级,高三对于学生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挑战和压力。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高三学生,我深感高三的艰辛与意义。通过每周一次的周记,我体会到了许多心得与体会。

首先,高三教会了我坚持努力的品质。在高三年级,每天早起早睡,千方百计地抓住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因为时间对于我们来说是如此的重要。每天写作业、做习题、背单词等等,这些似乎是无休止的任务。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体会到持之以恒和坚持不懈的重要性。正是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能够战胜困难,迎接前行的挑战。

其次,高三让我体验到了友情的真谛。高三的学习极其繁重,没有时间玩耍和社交。因此,班级成员之间建立起了特殊的联系。班里的同学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一起度过每一次考试和复习的艰辛时刻。在比赛中,我们相互补充和扶持,共同上进。这使我明白了友情的真正含义,友情经得起挫折和困苦的考验。

第三,高三让我认识到家庭的重要性。在高三的日子里,我感觉到了家庭的支持与鼓励是多么的重要。父母不辞辛劳地为我准备三餐,嘘寒问暖地关心我的学习情况。家人的鼓励和理解让我能够坚持下去。每当遇到困难和挫折,我都能寻求到家人的帮助和鼓舞。高三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战斗,更是一个团队的战争。家庭的付出和支持是我坚强的后盾。

第四,高三给我带来了自信与成功的喜悦。在考试和模拟考试中,我逐渐看到了自己的进步和成绩的提高。每一次成绩的进步都让我更加自信,更加坚定地前行。在这个过程中,我也越来越相信自己的能力和潜力。我意识到,只要我努力学习,付出真心实意的努力,我一定能够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

最后,高三让我体会到了快乐和成长的意义。尽管高三是一段辛苦的日子,但是其中也充满了快乐和成长。在紧张的学习之余,我们也会进行各种活动和集体的互动。这些活动让我与同学们之间的关系更加亲密,增添了我对学生生涯的美好回忆。高三的经历不仅塑造了我内心的坚韧与勇气,更让我明白了生活的真谛:忍耐与付出带来的不仅仅是痛苦与劳累,更随之而来的是成长与幸福。

总结起来,高三是我学生生涯中最艰难的一年,但也是最有意义的一年。通过写周记,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坚持努力、友情、家庭的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了自信与成功的喜悦以及快乐和成长的意义。这些心得与体会将一直伴随着我,指引着我未来的道路。无论面对什么挑战,我都会努力坚持下去,因为高三的经历已经将我变成了一个更坚强、更成熟的人。

高三周记随笔篇二

大家说乡村生活是贫穷的,可我并不这样认为,我认为乡村生活是快乐。轻松的,最重要的乡村生活是尊严的`。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就听一听我这么说的原因吧!

快乐的乡村生活是这样的:春末夏初,野外的花开得很旺盛。站在这一望无际的田野边放眼望去,一颗颗麦苗在途中傲然挺立,一个高过一个,那渺小的麦子像竹子一样。一簇簇花草麦苗随风摆动。小朋友们在辽阔的地里尽情嬉戏。乡村生活是快乐的,这就是真正的生活态度。

轻松的乡村是这样的:每天黎明就带着锄头等其它工具去种地了,到了午休时间便自然就回家乐,中午饭后接着又去插秧种地了,大家是否又泛起了奇想?这样乡村生活应该是累的,可我为什么说是轻松的呢?这就是因为乡村生活有独特的美、独特的轻松,这种美和轻松在城市生活中实在找不到的。

尊严的乡村生活是这样的:每年农民们种田插秧,几乎不出去买菜,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了报酬是一种尊严。

淋浴着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泥土的芬芳,走进美丽的田园。放眼望去,一片片葱郁的麦苗展现在我眼前,绿的发黄的麦子在温暖的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麦子把春天的田野编织成了一片黄绿相间的彩锦。那一只只五彩的蝴蝶在麦地里穿梭,真是锦上添花。

在这美丽的田园旁就是那自家盖的二层小楼,一条条蜿蜒曲折的小路,就是通向那些小楼的,几乎每隔四五米就是一条小巷,小巷口还有几颗含苞欲放的月季花呢!美丽极了。那房子上的瓦片虽然不像故宫的玻璃瓦一样闪闪发光,但他是农民们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换来的。

这就是美丽,独特的乡村风景。

高三周记随笔篇三

我们走过无数的路,或开阔平坦或泥泞曲折。在人生路口,向左向右,一念之间,从此便截然不同。

当我们拼搏过那个汗水淋漓的六月接到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便踏上了一条求知书海的道路,我们满怀期待与抱负,却在进入大学后陷入了理想与现实的迷茫。上了大学后才知道,生活是如此单调压力是如此大;上了大学后才知道,现在的自己无比怀念当年那个疯狂的样子;上了大学才知道,这其实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大学,但是却又不知如何生活。

来到这里,你或许会被身边那么多才华横溢、经历传奇的人物所震撼,你或许会自卑会会自甘堕落会得过且过,抑或奋起直追创造属于你的神话。可是你会发现身边的那么多人慢慢的消极萎靡,生活不规律已成常态,烟、酒、电脑……总是沉迷于此,颓废得如此离谱甚至忘记了当年那些令自己心潮澎湃的激励话语和那激动时刻。时间的充足已不再是自由而是无尽的空虚和落寞,你会慢慢发现时光就此离你而去,从前一个学期漫长得令你恨不得快点儿结束的那段岁月已经消失不见,而现在的你还未反应过来,期末考已经不远了,就这样度过了四季变换。

那些问题我们无一例外的都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着,在我看了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又听了关于此书的一个读书研讨会之后,逐渐明了。每个人每个阶段都会陷入这种时期,就是对于理想想得过于美好,以至于现实跟不上才会引发一系列的迷茫、消沉、堕落、颓废。这个过程无法逃脱,就在那里等着你对他的发现、体悟、思考、顿悟。我们时常听着师长的教诲,时常与阅历丰富的人交谈,时常在反思中顿悟,才会慢慢的找到自己对生活最好的诠释。

既然选择了这条路,就不要忘了当年高三为了上这个大学而拼命的时候:早上还睡眼惺忪就拖着疲惫身躯开始与万恶的试题斗智斗勇;牺牲课外活动可怜巴巴的几分钟坚定不移奋战到底;在打击与激励下苦读到满辰星辉闪烁。

回想当年那个充满热血的自己,既然已经选择了这条路,为何不继续走下去。

高三周记随笔篇四

友谊是一杯香浓的咖啡,有苦也有甜,值得去细细品味;友谊是一句贴心的问候,让身处绝境的你,重又拾起了勇气;友谊是一阵清风,为你吹去心头之闷。

她,中等个子,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一双大眼睛镶在绝无瑕疵的脸上,扎了一个俏皮的马尾,一张樱桃小嘴更为她的外貌增加了几分魅力。虽然好长时间没有联络了,但我的记忆深处永远有个可爱的名字——佩琦。

然而,毕竟性格不合,我们之间也会出现裂痕,我们也会吵架。但是,不一会儿我们又会和好如初,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主动向我低头。不过,不论怎样我们每次吵架之后,都会有一个人向对方低头。而这段随时都伴随着“火药”的友谊一直伴随我俩到现在,不但没有淡化反而如酒一般越来越浓,越久越香。我们甚至已经结下金兰之契。

时光似流水,岁月如利箭。很快两年过去了,我正要把她淡忘时,在一次演出上,偶然相遇了。她并没有多大的变化,而是更成熟了。在演出中,她担任主跳,美丽的身材加上高难度的动作,让我的眼球直盯着她看。演出结束,我正在门口整理着东西,我叫出了她的名字。她先是惊讶的一抬头,然后飞快地跑过来,我们俩拥抱在一起,泪止不住流了下来。并约定:今天我住在他们家。那一天晚上,我们一晚上就睡了一个多小时,一直在说着悄悄话。离别时,我们约定不可以哭,但是当我转身,彼此的眼泪出卖了我们的约定。是啊,想想以前的形影不离,再想想以后的难得相遇。佩,你永远是我的朋友,我永远不会忘了我们的友谊,不要说祝福,不要说再见,是沉默,把梦留给夜,把泪留给海,把希望留给未来!

高三周记随笔篇五

中秋八月,广播室里放起了老狼的《同桌的你》这首歌。操场人影稀疏,空旷的歌声从楼顶喇叭口传来,仿佛从天而降的天籁,给人更加震撼的感觉。

我想起曾经的'同桌。他的名字叫林夕。大概这是我能记住的关于他的信息了。他的面容我几乎快要忘记了,因为本来印象就不是很深,更何况,他只做过我一个月的同桌。

他长着一对虎牙,尖尖的,笑起来很好看。白白净净的,我将这看成女性的柔美,我却因此瞧不起他,把他当成小弟弟或小妹妹。

当时我们班里有很多女生在追他。有人喊他男神,有人喊他校草。不过,他叫什么都和我无关,我都不在乎。

有一次我和男朋友顾清吵架,很严重,到了要分手的地步。顾清和隔壁班某一个漂亮女生眉来眼去很久,搞暧昧。我实在受不了,就和他闹翻了,大不了就分手。

我气头上摔坏了一件他很珍贵的东西,他气急,打了我一巴掌。说实话,从那一刻我就已经不爱他了。他打了我,就算我们两清,谁也不欠谁的了。

可是林夕却不能善罢甘休。

因为我是他的同桌。他不动声色的抓住顾清的手,二话不说就是一拳。

后来两个人都鼻青脸肿,他算是帮我报了仇。

我和顾清算是彻底分手了。

临走前,顾清咬牙切齿,狠狠地骂我,我说你怎么一点不在乎了,原来是早就有小白脸了!

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小白脸?

高三周记随笔篇六

有人喜欢风景如画的白云湖,有人喜欢气势宏伟的千佛山,还有人喜欢观看日落的.夕阳,而自己却喜欢读书,爸爸和妈妈从小就引导自己沉浸在图书馆里,还有上学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教自己认字给自己讲故事。

自己今年11岁,个子不高,学习也不怎么样,但自己就是喜欢读书。书是自己的朋友,看书这个习惯自己总是改不了,有时候读书都能入了迷。自己在家没事的时候,就找一些图画、课外书一类的书看。有时自己上厕所都要看书,经常在厕所里待好几分钟,家里的书几乎都看过了。

在温暖的春天,阳光格外明媚,天气非常好,但是自己却生病了,今天正好是党家集,自己心想:自己就趁这个时间,让妈妈给自己买本书,妈妈答应了,就给自己买了本《动物大战故事》,自己高兴极了。躺在床上看了起来,现在里面的故事自己全都知道了。别看自己喜欢读书,但自己不爱保存书,这本书不到一年就皱巴巴了。

在炎热的夏日,一天,自己正在写作业,忽然一股凉风从后面吹来,妈妈手拿搧子还拿了一本书说是送给自己的,自己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妈妈让自己写完作业才能看,自己只好先写作业了。写完后自己就拿着书坐在沙发上看起来。

在果实累累的秋天,一家人都干活去了,只有自己一人在家,于是自己就看起昨天还没有看完的书,爸爸回来了,说明天是自己的生日,让姑姑送给自己什么礼物,自己想都没想,就说:“给自己本作文书吧。”没想到姑姑真的送给自己一本作文书,自己觉得这个生日过的特别有意义。

在寒冷的冬天,自己依旧拿着书坐在沙发上,看着看着----

自己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自己有一个滑稽的科学老师,他课上得有滋有味,还和自己们做游戏,讲笑话,自己们都喜欢上他的课,他很有责任心。

科学老师姓宫,今年大约30多岁。他经常换衣服。他的眼睛里常常发出和蔼可亲的目光。他的耳朵很灵敏,上课有什么声音他都能听见。他常用那张能说会道的嘴告诉那个同学上课的时候不要说话。

在上课的时候,如果有的问题同学们不懂,他就一遍一遍地重复讲,直到讲明白为止。如果有的问题同学们议论纷纷,他就会用他那洪亮的嗓子说:“别说话,话别说!”这样同学们就不说了。

有一次,同学们又说话了,老师又说:“别说话!”自己们答道:“话别说!”老师又说:“听老师的话!”自己们又说:“老师听话!”老师和自己们一块笑了起来。有一次,有一个同学感冒了,肚子疼,又吐了。老师立马带她去了医务室,又给她的家长打了电话。那个同学好了后,就买了一份礼物,把盒子装饰了一下,上面写着:宫老师,谢谢您!祝您永远健康!老师看了很感动。

高三周记随笔篇七

如果光阴是一朵莲花,那么渐渐欣赏着她那羞涩的含苞、盛开的怒放、凋落的哽咽,渐渐在文字中修炼自己,在生活中普渡那些寻我们而来的光阴。

此时,对,我说的是此时,年少而轻狂的我们正处于由含苞到怒放的蜕变。年华绽放的热烈,青春撕裂的疼痛,都将成为青春最美好的纪念品。

十八岁的年纪,最爱做梦的年龄。我透过时光的漩涡,看见朋友翻着那一叠叠纸稿问我:“你以后是不是打算当一个作家?”我犹豫了一会儿,才轻轻地说:“是啊……”犹记那时只是单纯地喜欢写作这件事,亦不投稿,亦无名利心。每个周末,都蹲在自己的小屋子里看书,看得天黑下来,一点一滴的时光里,全是文字巨大的光环……那些白纸黑字,都是我落泪的光阴。而她,现在越让时光过滤越透露出难得的干净。那是我的梦。

有人说,时间拥有改变一切的力量。但,有些忧郁是与生俱来的,有些格格不入也是与生俱来的,那华丽而清澈的半杯凉,扎根于一个少年的心中,再过多少年,依然如故。

而我,亦知道才华是一柄双刃剑。梦里有孤独亦有温暖,有沉默亦有疯狂,有迷惑亦有清朗。那些疼,那些痛,那些难以言说的孤寂,都留在了梦里。美国的女诗人狄金森说过:“我写的诗留在这里好了,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在写作的光阴里,那些纸张吸收了我的痛,这些痛渐渐呈现出一种别致的,潜在的光泽,病蚌成珠。这些最神圣的安慰,可以直抵内心。

我会站在光阴的这端,看到那个孩子拥有着最单纯的心灵,最干净的眼神,最远大的理想。在教室里怀着最崇敬的心情,一笔一划地抒写着世间最华美的.篇章,只为那深藏于心中的——梦。

梦,不是触手可及的,也不是遥不可及的。

高三周记随笔篇八

我不喜欢她,不喜欢目中无人的她,不喜欢傲视一切的她,不喜欢做作蛮横的她。我告诉她,没有谁的出生是为了看你脸色,你更没有资格冲他们发脾气,可是她永远不听。因为在她的世界,她有她的个性,有她的空间,有她的想法。

那个她就是我。

我永远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我一直以为只要我不和别人说话别人也就不会和我有任何的交集,我发现,幼稚的话永远都不停的被更新。什么是自作多情?什么是没事找事?什么是人言可畏?当你面对人群,你就注定会被评论,会被指点,你只有拥有足够的资本才能得到人的尊重。

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了张口就让别人无言以对的口吻,一出面就是压到一片的气势。我爱上这样完美的人,我开始不断让自己成为心目中的那个形象。我发现,好难。很多次,被碰壁了,被唾弃了,被排挤了,我开始放弃了。让自己堕落,沉沦。我觉得那样很好,至少我很开心,我没有任何目标方向。

我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我,我甚至不知道现在的眼泪究竟是真的还是虚假。我想成为一个强者,一个含着眼泪也能跑的人,但是对于我触碰不到的未来,我没有任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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