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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优质12篇)

小编:笔舞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一

20xx年2月 日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xx

监理单位: xx

施工单位:xx。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二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xxx(项目经理)副组长xxx(技术负责人)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2、复工教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xxx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打算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三

为安全、有序、科学推进百色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特制定此方案。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广西工作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防控总策略,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做好企业员工到岗返岗和物资畅通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保障支持工作,收集和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汇总分析全市企业复工复产的综合情况,研判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由黄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日常相关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6—2620066。

(一)第一类:本轮疫情未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域(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和西林县)。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县域(右江区、田阳区、平果市和隆林县,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三)第三类:本轮疫情出现阳性感染者、未清零的县域(德保县、靖西市)和其他县域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谋划,“一企一策”推进企业工业复工复产。

各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好预约、限流、错峰等要求,落实好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

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落实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具体为以下“五个到位”:

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企业对拟复工上岗人员要进行全面排查,对上岗人员本人及家属的健康状况、生活轨迹等情况进行摸底等级,严禁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上岗。

企业要配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确保企业防疫需求。

落实好封闭管理要求,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本企业生产办公场所和生活区。落实好员工进出厂区体温检测制度。落实好车间、食堂、办公室、电梯、卫生间等区域的定点定期消杀制度。

严格做好车间、食堂、员工宿舍、办公室等人员集聚区域的防控工作措施,避免人员集聚、聚餐。

各工业企业在严格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三个到位”:

备足各类防疫物资特别是消毒物资,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聘请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厂区内公共场所及工器具进行全面消毒。

定期组织全员核酸检测,全面排查人员身体情况。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且结果必须为阴性。

未解除管控措施前,企业职工原则上封闭在厂区,且安排单人单间,减少职工之间接触。运输车辆按要求消杀,进出必须贴好封条,运输线路实行点对点运行。

无需报备报批。各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复产。

实行报备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条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实行报批制度。各有关县(市、区)工业企业按照复工复产条件,逐项开展自查验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报备(材料详见附件)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需在1天内对提出申请复工的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对不达标的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指导帮助企业达到复工复产要求。对验收合格的企业,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复工复产确认书。

报备报批要求随封控区、管控区范围调整而调整。

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牵头建立每日简报、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加强配合,高效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收集和分析本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主要问题、对策建议。要成立对应的工作专班,指导辖区企业做好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企业安全有序复产。

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强化企业帮扶意识,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努力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要畅通原料入企、产品运输通道,最大限度保障企业产业链供应链畅通。未解除管控区域内,在保证疫情不扩散不外溢的情况下,采取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积极应对因疫情造成汽车、铁路等原料运输不畅问题。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协调解决跨省跨市货物运输堵点卡点问题,加强运输车辆司机健康码管理。加强点对点管理,全力保障企业复产急需煤气油运等物资。加强电力保供,促进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加强政企银合作,为企业解决复产资金。

指导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禁止运输超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协助企业做好体温检测仪、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配备,做好职工防护、检测登记、消杀等工作,认真执行日报、零报制度,保障职工安全。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四

成立x县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专责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xx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xx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xx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县公安局副局长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审核疫情防控期间原有服务业企业复产复工的所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

自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限上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围桌、堂餐),饮用水店,日常生活使用类的五金店,广电网络,汽车、摩托车维修及洗车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店,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自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可依申请复工。

暂缓复工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单位),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理发)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体育及健身机构,各类图书馆,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复产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必须做到以下“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复产复工企业要严格按要求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过程和个人的防护措施,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建立进出企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工作场所内洗淋设施运行正常,对工作和生活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聚焦和集体活动,员工多的企业要实施错峰分散就餐、不得围桌就餐。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由企业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通过微信、网络课堂、视频播放、张贴宣传画等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共同营造联防联控的浓厚氛围。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的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制度及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所有复产复工企业要储备好3天以上的疫情防护物资(如口罩、消毒药水等),并严格实行在公共场所配戴口罩、每天早晚检测登记体温2次、每天对公共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企业检测发现员工体温有超过37.3℃的,要及时报告并处置。

(八)对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等区内外疫情较严重地区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参与复工,复工人员原则上由现在住在xx的人员组成,其他地方来xx参与复工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审批。

(九)所有复产复工企业如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到全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经核实,一律关停。

(一)企业计划复工

企业要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全有序快速推动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复产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要求和“九个一律”的复工条件,落实复工复产防控措施。

(二)企业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各乡镇(街道)到辖区所属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xx县城区范围内的企业到县市场监管局东湖办公区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产复工备案表》《员工情况登记排查表》《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三)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复工复产企业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若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审核同意后,将批准复工的企业名单反馈至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负责收集、审核乡镇企业申请材料,将申请复工的企业名单发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受理。

(四)审核通过,下达复工通知书

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个主管部门反馈的复工企业名单,核发复工通知书,并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五)企业按计划复工复产

主管部门协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进行定期巡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动态。若不符合要求,责令停工停业整改;若出现确诊病例,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若符合防控要求且未出现确诊病例,则继续生产经营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未停业企业(粮油、水果、蔬菜、母婴用品(奶粉)店、燃气营业点)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做到“九个一律”管控措施。

县市场监管局收集企业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上午12点分派至相应主管部门,相应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后,于每日下午4点将《服务类企业批准复产复工登记表》反馈到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于每日上午12点将《服务业类企业复工申请受理登记表》(所有服务类企业)汇总至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收集、分派任务。

所有信息和数据请发至邮箱:xx,联系电话:xx。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五

20xx年2月x日

1、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

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六

各级各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前提下,推动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停工的重大工程项目力争10月10日前全面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停产的规上服务业企业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消费和文化旅游市场有序逐步恢复。全区上下要全力以赴稳增长,按照年度预期目标努力,力争取得最好结果。

(一)持续抓好抓实疫情防控

1.强化复工复产人员管理,严格排查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禁带“病”上岗,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2.强化工作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做到“一门店一码”“一铺位一码”“一摊位一码”“一场所一码”,确保应申尽申、应领尽领、应扫尽扫、应查尽查,坚决杜绝卡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3.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聚焦重点企业靠前就近设置移动核酸检测点,为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街道镇)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4.开展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镇)

5.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镇)

6.从严进行监管执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行业特殊管控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7.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以及借复工复产名义开展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三)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帮扶工作机制

8.成立云岩区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工作组,落实省、市复工复产复市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措施,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镇)

9.分行业设立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企业、项目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其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手续办理、用工用地用能、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

10.按照县级领导包保街道(镇)、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聚焦企业项目问题和政府帮扶措施“两张清单”,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现场办公,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切实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责任单位:各包保区领导、各街道镇)

(四)分行业、分领域按时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11.推进重点项目和在库项目有序复工,除中高风险区域外,确保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优先申报上级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广旅游局、区财政局)

12.推进35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按时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发生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13.推进141户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14.对批发、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原则上不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一)推动国家、省、市政策落实

15.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以及“六大专项行动”和《贵阳贵安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贵阳市关于贯彻贵州省工业企业纾困解难实施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关于贯彻落实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以及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三大专项活动,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充分利用“贵商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16.执行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六税两费”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重点群体税费扣减、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有效解决用工难问题

17.对2022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30日。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招一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8.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引导辖区金融机构落实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适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20.积极宣传推广应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找资金功能,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

21.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及“四化”项目的支持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弱化或创新反担保措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全力推进降本利企

22.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土储分中心)

23.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至2022年12月底,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5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4.2022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

25.鼓励供应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26.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由区国控集团上门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控集团)

27.支持困难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住房公积金弹性缴存比例,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降低缴存比例。缴存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根据《贵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2%含以上)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全力保障交通物流运输通畅

28.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认真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直接放行,杜绝“层层加码”,有效期内不要求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取“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优化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认真查验行程码,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9.建立区政府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企业和项目为最小防疫单元,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管分局)

(一)坚持培育重点产业

30.加快壮大主导产业。明确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加快微芯科技、芯火悦创科技、贵州麦思威半导体、芯显科技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推动抓好特种电源制造、5g物联网大健康医疗电子产品等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巩固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高速增长态势,力争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1.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稳住“水电燃气”供应业基本盘,夯实工业稳增长基础,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0亿元以上。加快打造以益佰制药为引领的云岩区药业品牌舰队;力争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争取扩大生产计划,优化产品结构,力争印刷包装行业总产值实现8亿元以上。大力推动混凝土行业整合重组,拓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业务,力争新型建材产业总产值实现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33.加快构建产业体系。依托贵阳市大力发展在筑央企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契机,持续推进我区涉及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力争本辖区央企制造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七大工业产业涉及我区的产业总产值达到3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局、涉及街道镇)

(二)坚持扩大工业投资

34.加大工业招商力度。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围绕主导产业,进一步完善“两图两库两池”,高质量谋划一批招商项目。瞄准产业链领军企业、头部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强化延链补链,力争全年引进落地工业项目10个以上,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达到7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超16%。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各街道镇)

3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产业投资攻坚行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有条件项目早日开工。引导企业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扩大技改投资。完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快在建项目竣工投产。对照市级建立工业项目开工、入库、建设、投产、上规“五张清单”工作制度,按月加强监测管理,全年推动实施新开工项目10个以上,技改项目5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0个以上,全年新型工业化完成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三)坚持壮大市场主体

36.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益佰制药、贵州燃气等优强企业加快迈上百亿级台阶,实施十亿级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推动贵州永吉印务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十亿级,确保十亿级工业企业达到3户、力争达4户。发挥金融和资本市场作用,加大扶持力度,争取1户工业企业进入上市储备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资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37.狠抓企业上规入统。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计划,梳理培育清单,抓好新投产企业调度服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全力稳住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净增6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街道镇)

38.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培育研发投入占比高于3%的科技型工业企业2户以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个。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涉及街道镇)

(四)坚持夯实发展基础

39.扩大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和集中区功能提档工程,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园区及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综合承载水平。加快推进三马二期、三期建设。2022年建成30万方标准厂房、开工40万方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40.健全完善机构体制。深入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完成园区社会事务职能剥离工作,推进园区人事薪酬、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改革创新,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力争作为省级园区考核。(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镇)

41.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大力培育提升园区首位产业,打造“一园一链”产业生态。加快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出清“僵尸企业”,推进“腾笼换鸟”,力争标准厂房开工前10%拟入驻企业,建成后30%签订协议,建成后1年70%入驻企业。(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三马开投公司、区国控集团、涉及街道镇)

42.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加快传统产业及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数字化进程。推动企业加快生产智能化提质、产品智能化升级,打造2个工业互联网融合标杆项目,力争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数高于贵阳市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大数据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4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更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争取创建各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44.推进工业节能减碳。坚决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围绕节能改造、能效提升、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方面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出台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45.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培育扶持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综合利用重点企业,确保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镇)

(一)促进商品房消费

46.聚焦“保交楼”,加快已获批的“保交楼”专项借款使用,推动“问题楼盘”实现交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7.按照《贵阳市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分类有序向购房人发放惠民消费券契税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48.支持开展汽车、家电促销活动,组织好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9.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促进旅游消费

50.执行好全省阶段性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积极开展特色旅游主题活动。加大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51.提升太平路、电台街等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加快新印文创园区建设,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管分局)

(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

52.合理制定四季度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月度投资计划后按月开展项目调度服务。对推动不力、完成全年投资目标滞后的平台公司和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局、区国控集团)

53.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等各类资金,确保已获资金支持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入统,“线上线下”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国控集团)

(二)推动重点项目开工

54.成立在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市专班,并强化搭建由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林业、住建等前期手续审批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平台,实行临时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落实好区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

55.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确保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4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月对今年拟入库的冒沙井、人民大道4号地块等项目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四季度尽早开工入库。逐个梳理预备重大项目审核备案、用地用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要素落实时间节点,将条件成熟且计划明年1-2月开工的预备重大项目提前至四季度开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国控集团)

(三)用好用足资金政策

56.准确把握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中长期贷款、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金融机构融资等资金政策兑现要求,建立项目申报对接保障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57.强化上级基金投放流程对接,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加强项目实施资金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各类资金基金支付使用效率,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年底前,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支付完毕,“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发展基金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统筹协调用地用能要素保障

58.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分析梳理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的要求分类处置,积极落实“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土储分中心)

59.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各项手续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60.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展,协调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五)切实加强项目入库入统

61.全力加快已开工未入库存量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尽快入库入统,确保项目投资应统早统、应统尽统,力争四季度入库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一)积极扩大就业

62.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少。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创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培训政策等专项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63.充分挖掘公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

工需求,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整合各类资金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农村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64.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65.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切实保供稳价

66.提升“菜篮子”应急调控能力,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加油站等场所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体系。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管分局)

67.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经济恢复提振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纾困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二)加强督查问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工作方案各项措施任务开展督查,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强化跟踪问效。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区直部门和街道(镇),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督办督查局)

(三)加强争资争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平台公司要再谋划、再创新,认真解读上级层面政策,及时关注,随时跟踪,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强化项目编报,积极做好疫情相关领域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支持,推动经济加快复苏。(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区国有平台公司)

(四)加强舆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对经济形势的正面解读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镇)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七

各级各部门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前提下,推动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复市。停工的重大工程项目力争10月10日前全面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停产的规上工业企业在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停产的规上服务业企业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消费和文化旅游市场有序逐步恢复。全区上下要全力以赴稳增长,按照年度预期目标努力,力争取得最好结果。

(一)持续抓好抓实疫情防控

1.强化复工复产人员管理,严格排查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禁带“病”上岗,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各街道)

2.强化工作场所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做到“一门店一码”“一铺位一码”“一摊位一码”“一场所一码”,确保应申尽申、应领尽领、应扫尽扫、应查尽查,坚决杜绝卡口无人值守或无人查验,不扫码、不查验、不阻拦,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问题。(责任单位:各街道)

3.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聚焦重点企业靠前就近设置移动核酸检测点,为企业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各街道)

(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4.开展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

5.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消防大队、各街道)

6.从严进行监管执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行业特殊管控措施,加大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

7.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以及借复工复产名义开展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成员单位、各街道)

(三)建立复工复产复市帮扶工作机制

8.成立云岩区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工作组,落实省、市复工复产复市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农业、文化旅游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措施,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

9.分行业设立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企业、项目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其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手续办理、用工用地用能、产业链供应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

10.按照县级领导包保街道(镇)、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聚焦企业项目问题和政府帮扶措施“两张清单”,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现场办公,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切实帮助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责任单位:各包保区领导、各街道)

(四)分行业、分领域按时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11.推进重点项目和在库项目有序复工,除中高风险区域外,确保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实质性复工、10月25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优先申报上级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广旅游局、区财政局)

12.推进35户规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10月7日前全面实现复产。按时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发生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申报各类政策资金、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13.推进141户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产,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14.对批发、住宿、餐饮、零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原则上不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要求。(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

(一)推动国家、省、市政策落实

15.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以及“六大专项行动”和《贵阳贵安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贵阳市关于贯彻的通知》《贵阳市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等,以及助企惠企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三大专项活动,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充分利用“贵商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培训,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

16.执行好增值税加计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免税、“六税两费”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重点群体税费扣减、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等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有效解决用工难问题

17.对2022年以来新吸纳返乡农民工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到2023年6月30日。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招一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18.对招聘省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9.引导辖区金融机构落实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适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并免收罚息。(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20.积极宣传推广应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贵商易”找资金功能,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充分发挥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1.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涉及“四化”项目的支持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弱化或创新反担保措施。(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全力推进降本利企

22.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土储分中心)

23.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政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至2022年12月底,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至2023年5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24.2022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25.鼓励供应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

26.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予以租金减免,由区国控集团上门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控集团)

27.支持困难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实施住房公积金弹性缴存比例,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5%-12%区间内自主确定降低缴存比例。缴存单位确有困难的,可根据《贵阳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以下、2%以上)或缓缴住房公积金。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全力保障交通物流运输通畅

28.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认真落实“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的货车司机,直接放行,杜绝“层层加码”,有效期内不要求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采取“抗原检测+核酸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优化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认真查验行程码,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责任单位:区交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29.建立区政府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企业和项目为最小防疫单元,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管分局)

(一)坚持培育重点产业

30.加快壮大主导产业。明确电子信息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加快微芯科技、芯火悦创科技、贵州麦思威半导体、芯显科技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推动抓好特种电源制造、5g物联网大健康医疗电子产品等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巩固电子信息制造产业高速增长态势,力争电子信息制造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1.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稳住“水电燃气”供应业基本盘,夯实工业稳增长基础,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60亿元以上。加快打造以益佰制药为引领的云岩区药业品牌舰队;力争健康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15亿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争取扩大生产计划,优化产品结构,力争印刷包装行业总产值实现8亿元以上。大力推动混凝土行业整合重组,拓展培育装配式建筑业务,力争新型建材产业总产值实现7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33.加快构建产业体系。依托贵阳市大力发展在筑央企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磷化工、铝及铝加工、健康医药、生态特色食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契机,持续推进我区涉及产业链的强链、补链、延链,力争本辖区央企制造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七大工业产业涉及我区的产业总产值达到3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促进局、涉及街道)

(二)坚持扩大工业投资

34.加大工业招商力度。深入实施产业大招商行动,围绕主导产业,进一步完善“两图两库两池”,高质量谋划一批招商项目。瞄准产业链领军企业、头部企业,实施精准招商,强化延链补链,力争全年引进落地工业项目10个以上,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达到7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项目到位资金占比超16%。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签约项目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投产达产率。(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各街道)

35.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产业投资攻坚行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有条件项目早日开工。引导企业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扩大技改投资。完善领导领衔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机制,加强要素保障,加快在建项目竣工投产。对照市级建立工业项目开工、入库、建设、投产、上规“五张清单”工作制度,按月加强监测管理,全年推动实施新开工项目10个以上,技改项目5个以上,建成投产项目10个以上,全年新型工业化完成投资20亿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三)坚持壮大市场主体

36.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支持益佰制药、贵州燃气等优强企业加快迈上百亿级台阶,实施十亿级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推动贵州永吉印务等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进入十亿级,确保十亿级工业企业达到3户、力争达4户。发挥金融和资本市场作用,加大扶持力度,争取1户工业企业进入上市储备库。(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国资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37.狠抓企业上规入统。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计划,梳理培育清单,抓好新投产企业调度服务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上规培育,全力稳住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户、净增6户。(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街道)

38.扶持企业创新发展。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培育研发投入占比高于3%的科技型工业企业2户以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新增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3个。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户,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达到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涉及街道)

(四)坚持夯实发展基础

39.扩大产业承载能力。大力实施产业强区和集中区功能提档工程,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园区及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项目,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综合承载水平。加快推进三马二期、三期建设。2022年建成30万方标准厂房、开工40万方标准厂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40.健全完善机构体制。深入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完成园区社会事务职能剥离工作,推进园区人事薪酬、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等改革创新,激发园区发展活力,力争作为省级园区考核。(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国控集团、区三马开投公司、涉及街道)

41.提升产业发展质效。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大力培育提升园区首位产业,打造“一园一链”产业生态。加快盘活闲置土地、资产,出清“僵尸企业”,推进“腾笼换鸟”,力争标准厂房开工前10%拟入驻企业,建成后30%签订协议,建成后1年70%入驻企业。(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区三马开投公司、区国控集团、涉及街道)

42.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加快传统产业及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数字化进程。推动企业加快生产智能化提质、产品智能化升级,打造2个工业互联网融合标杆项目,力争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指数高于贵阳市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

43.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打造更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争取创建各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1户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44.推进工业节能减碳。坚决落实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围绕节能改造、能效提升、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方面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出台加强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45.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培育扶持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综合利用重点企业,确保综合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园区建设服务中心、涉及街道)

(一)促进商品房消费

46.聚焦“保交楼”,加快已获批的“保交楼”专项借款使用,推动“问题楼盘”实现交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7.按照《贵阳市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分类有序向购房人发放惠民消费券契税补贴。(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48.支持开展汽车、家电促销活动,组织好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49.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三)促进旅游消费

50.执行好全省阶段性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积极开展特色旅游主题活动。加大住宿、餐饮消费券发放力度。(责任单位:区文广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51.提升太平路、电台街等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加快新印文创园区建设,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管分局)

(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

52.合理制定四季度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月度投资计划后按月开展项目调度服务。对推动不力、完成全年投资目标滞后的平台公司和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局、区国控集团)

53.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金融工具(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等各类资金,确保已获资金支持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入统,“线上线下”督促项目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国控集团)

(二)推动重点项目开工

54.成立在建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工作专班,积极对接市专班,并强化搭建由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林业、住建等前期手续审批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批平台,实行临时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落实好区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环评等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

55.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确保获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4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月对今年拟入库的冒沙井、人民大道4号地块等项目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四季度尽早开工入库。逐个梳理预备重大项目审核备案、用地用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要素落实时间节点,将条件成熟且计划明年1-2月开工的预备重大项目提前至四季度开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国控集团)

(三)用好用足资金政策

56.准确把握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中长期贷款、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金融机构融资等资金政策兑现要求,建立项目申报对接保障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57.强化上级基金投放流程对接,阶段性简化各类资金拨付程序,加强项目实施资金全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各类资金基金支付使用效率,推动项目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格按照省级要求,年底前,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全部支付完毕,“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新动能发展基金使用进度达到70%以上,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付进度达到80%以上。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项目建设。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统筹协调用地用能要素保障

58.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分析梳理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按照“一宗一策”“一地一案”的要求分类处置,积极落实“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全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空规委办、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土储分中心)

59.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对重大项目各项手续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60.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进展,协调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五)切实加强项目入库入统

61.全力加快已开工未入库存量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尽快入库入统,确保项目投资应统早统、应统尽统,力争四季度入库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国控集团)

(一)积极扩大就业

62.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吸纳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今明两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毕业生规模不减少。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的,按规定享受注册登记改革制度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创业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创业培训政策等专项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63.充分挖掘公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用

工需求,储备一批岗位用于吸纳返乡农村劳动力就业。整合各类资金统筹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返乡农村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管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64.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济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65.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切实保供稳价

66.提升“菜篮子”应急调控能力,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加油站等场所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体系。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管分局)

67.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以更强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经济恢复提振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纾困政策落到实处,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

(二)加强督查问效。建立复工复产复市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工作方案各项措施任务开展督查,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强化跟踪问效。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区直部门和街道(镇),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督办督查局)

(三)加强争资争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平台公司要再谋划、再创新,认真解读上级层面政策,及时关注,随时跟踪,结合当前疫情情况,强化项目编报,积极做好疫情相关领域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争取上级支持,推动经济加快复苏。(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区国有平台公司)

(四)加强舆论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对经济形势的正面解读和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八

为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各项指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着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任务,促进我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原则上,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成品严重破坏的,指导企业在一个月内复工复产;造成特别严重破坏的,在一个季度内完成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位于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的,通过租借标准厂房、委托加工等方式先行恢复生产,半年内引导企业启动搬迁。

(一)企业自救,政府帮扶。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开展生产自救、自力更生,同时政府积极帮扶、强化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灾后重建。

(二)科学规划,集群发展。化危为机,依托灾后重建工作,科学调整产业布局,推动蓄滞洪区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尽快启动搬迁。按照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原则,布局建设专业园区及大企业(集团)配套企业园区。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合理确定灾后重建重点和建设时序,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工作策略方法,抓好前后衔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一)复工复产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轻,经过清理、消杀和安全检查后能够复工复产的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组织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开展灾害损失核查统计。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市)、区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核实辖区受灾情况,及时将灾情逐级上报。同时,将工业企业受灾有关情况抄送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组织企业开展生产自救。严格落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受灾较轻的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

3.集中力量抢修设备厂房。组织企业集中力量重点检查生产装置、储罐、管道、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生产车间、储存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修复毁损设施。企业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启用前,须由专业人员对配电箱、电气设备设施等进行一次彻查,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送电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信局、新乡供电公司)

4.破解制约复工复产瓶颈。结合全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严格落实“13710”工作制度,实现企业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支持企业渡难关、抓重建、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企业服务活动各成员单位)

5.强化复工复产指导服务。各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成指导服务团,上门指导服务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住建部门、城管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排水清淤;卫健部门指导企业做好消杀防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针对企业设备、材料、环保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受损情况开展“专家上门问诊”,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科学复产、尽快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灾后重建

针对受洪灾影响较重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重建工作。尤其是处于蓄滞洪区和地势低洼的企业,要积极引导企业异地搬迁改造。

1.调整重点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卫辉市、辉县市、牧野区、凤泉区等重点受灾区域,及时调整相关产业集聚区规划。研究制定蓄滞洪区产业异地搬迁整体规划,合理调整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严重受灾企业开展异地搬迁改造,指导企业科学选址,协助企业做好规划、用地等审批工作,尽快开展异地搬迁。结合企业意愿和需求,引导新航集团总部、白鹭化纤老厂区异地搬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简化重建项目审批流程。对原址重建工业项目,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已按要求办理了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水利、节能、民防、市政园林、消防等审批手续的,企业拟按原有审批许可要求进行重建的,一律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在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即来即办,直接作出书面审批决定。对原址改扩建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引导企业逐步恢复生产。对因灾情比较严重导致全面停产或半停产的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加快对房屋、电力设施、受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能维修的要组织力量抓紧维修,需要采购新设备的要抓紧订货,能够局部恢复生产的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恢复生产,逐条生产线、逐个车间有序恢复生产,最大限度减轻企业因灾损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大数据局、新乡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加强企业搬迁要素保障。强化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各项要素指标向异地搬迁企业倾斜,确保异地搬迁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达产达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全面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园区水电气(汽)运等要素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牧野区、凤泉区研究制定整体方案,完善排水、排涝设施,确保2022年雨季之前彻底解决园区积水隐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用好补助资金。用好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根据受灾情况自行统筹安排,支持受灾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支持。加快信贷审批保险理赔速度。督促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优先支持、利率优惠”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优化简化信贷审批程序。督促指导各保险机构按照“应赔尽赔、能赔快赔”的原则,主动做好查勘预赔、理赔工作。保持企业资金稳定。对受灾企业已有贷款不断贷、不抽贷,确保2021年工业企业信贷余额、贷款户数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在灾后重建期间贷款到期的,可实行贷款展期,展期不少于6个月。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精准对接受灾企业融资需求。设立工业企业纾困专项资金,解决企业短期流动性困难。全面推行“无还本续贷”、“先贷后还”等业务。降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门槛,扩大单笔使用额度,进一步缩短审批办理时间,提高转贷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金融局、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租金方面。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受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免收2021年7月—2022年6月房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度减免租金。税费方面。对灾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工业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事项,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符合条件的受灾企业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用工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稳定受灾企业劳动关系。其他要素。新奥燃气延迟非居民用气价格上涨,允许企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燃气费款。对受灾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缴纳水费的工业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住建部门认定后予以缓交。(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对列入2021年度预算的“三大改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各类奖补资金和扶持资金,凡符合拨付条件的立即足额拨付到位,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在出台各类灾后重建帮扶政策或切块资金再统筹分配时,优先向受灾严重企业倾斜。畅通产业循环。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按照产业链图谱,推动供需双方对接合作。畅通工业企业供应链体系,优先推动本市龙头企业市域内的配套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压实县(市)、区属地责任和部门指导责任,践行“一线工作法”,细化工作举措,建立专班、安排专人,统筹推进。

(二)狠抓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落实国家、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政策解释并制定政策落实的操作流程。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落实好的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特别严重的进行约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企业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引导企业结合国家、省产业政策,高起点、高标准恢复生产和重建,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先进典型企业和先进人物,要及时报道、加以推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九

20xx年x月x日

1、 组建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分别组织召开施管人员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民工三级教育会,使全体施工作业人员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 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 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检查的重点: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二是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脚手架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 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 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 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计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十

疫情防控期间,xx市将坚持防疫在前、统筹兼顾、分类分时、一企一策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

异常

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

1.

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

2.

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企业服务组各专班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专班:xxx

工业企业专班:xxx

商贸流通企业专班:xxx

农业生产专班:xxx

重点项目专班:xxx

附件:

1、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2、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3、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疫情工作部署,全力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输入工作,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帮助我县企业复工复产,维护我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防疫指引。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统一发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系列预防控制指引,指导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加强企业网格化管理,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复工复产。宣传上级关于企业复工复产防控措施、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

(二)落实复工条件。指导和帮助企业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制定工作指引和列出工作清单,检查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分类施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

(三)统筹做好防护。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职工健康管理,设立集中隔离点。密切联系各乡镇(街道、区)、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指导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把各项落实工作抓实抓细。

(四)确保有序复工复产。通过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疫情在厂区等人员密集区扩散,在复工复产前抓实抓细抓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交叉感染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水产养殖场、菜场等企业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在20xx年2月9日24时后有序有序地复工复产,确保蔬菜、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

成立县农业农村局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由罗敬烈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各项工作。设两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帮助及指导禽畜、水产养殖场、菜场等农业企业复工复产。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广东省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引》等,按照《惠州市关于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企业(工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和《龙门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组员要带头示范,做好自身防护。

(二)各工作小组要密切联系企业所属地乡镇(街道、区),坚定信心,共同工作,共同担责,对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指导,督促指导复工复产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并做好防护,确保生产秩序平稳有序。

(三)各工作小组成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积极主动落实各项工作的同时做好有关信息保密工作,不对无关人员泄露工作信息。

(四)各工作小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迅速稳妥高效解决问题。

(五)各工作小组要织密织紧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两张网,建立与企业联动机制,确保疫情防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一户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措施,积极做好工作预案,遇到突发事件迅速反应、迅速报告、迅速处置,确保防控到位。

(六)各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风险提醒,广泛引导企业家提高疫情防控认识,大力宣传企业疫情防控好经验好做法,引导企业增强信心。组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勇挑重任、迎难而上,带头当先锋、作表率,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一线,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确保龙门一方平安。

(七)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组成企业防控工作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杜绝侥幸心理,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时做到内部管理精细严格、员工排查监测到位、防疫设施物资充足。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篇十二

1、强化正面宣传,深入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发布我省防控疫情的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

2、充分报道我校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生动讲述我校防疫一线的感人事迹,展现我校师生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凝聚众志成城抗疫情的强大力量。

3、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转发信息,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纾解师生焦虑情绪,引导大家增强信心、坚定信心。

4、组织开展以疫情防控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征集评比活动,以音乐、曲艺、美术、摄影、书法、动漫和短视频等形式,深刻反映抗击疫情斗争中涌现出来的感人形象和精神风貌,用优秀的文艺作品鼓舞斗志。

5、鼓励广大师生通过“学习强国”、依托学校在线课程平台、校内网络学习空间等,积极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品读经典书,点亮人生路”20__年第_届寒假经典阅读书评征文大赛等。

二、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师生关切问题

1、在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明确最的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是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官方微信“常熟理工学院(cslg001)”,相关信息在疫情防控专题网同步发布。鉴于当下信息驳杂,真伪难辨,建议师生每天关注官微。

2、学校信息发布归口管理。面向全校的。信息应该由学校党办校办审核后发布。各工作条线的公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学校办公室审核才能发布。面向师生的网络宣传文章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核才能公开发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通过各种途径向师生转发未经验证的各类信息。防疫期间校内有关公共区域内的隔离公告、防疫消毒登记表等,由资后处统一归口负责。

3、网络平台将是我校师生在防疫期间交流学习的主渠道。各单位做好管理工作,确保网络教学和相关工作顺利,避免出现因言行不当被录音录像后通过网络被扭曲放大,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4、强化网络媒体管控,加强各类工作微信群和qq群的信息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做到谁建群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学校各部门、各条线及所属学生组织开通的官方微信号信息审核,按照主办部门和主管部门一把手信息审核责任制要求落实。

5、针对疫情防控阶段师生的合理关切,学校统筹发挥学校官方微信、微博、新闻网、掌上理工和oa各种平台作用,及时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出的回应告知师生,以公开透明和依法行事的作风稳人心,立信心。开学后进一步发挥校园广播站、橱窗和校园横幅的宣传作用,打好媒体组合拳,发挥大宣传合力。

三、落实主体责任,分工落实舆论引导工作

1、党委宣传部牵头,总体策划防疫期间学校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方案,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学工部、团委等分别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富有特色的校园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做好相应的宣传报道。

2、教务处、质管办、信息办和各教学单位要关心教师线上授课情况,及时解决教师授课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负责对线上授课情况进行过程监督,保证网络课堂神圣。对线上教学的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提供典型素材,由宣传部组织重点报道。

3、党委学工部和团委要认真开展好网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各二级学院在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的状况基础上,开展一系列学生喜闻乐见的的思政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孝敬父母、热爱阅读,坐定板凳,勤学创新,将“立本求真,日新致远”的校训精神融入到居家防疫的每一个日常。

4、特殊时期,各二级党组织的舆情工作领导小组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关注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微信群、qq群、朋友圈等平台散播的各类信息,引导师生不轻信不妄言,以理性平和、科学严谨的精神和负责任态度指导言行。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常熟理工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各项工作要求。一旦发生舆情,第一时间启动学校舆情应对方案,及时恰当处理好舆情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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