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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 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精选8篇)

小编: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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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一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对东北地区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吉林省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结合省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为导向,以对标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政务服务优化和数字化建设为突破,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衡量标准,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在全省重塑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营商新环境。到2019年底,推动省局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得到明显改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到2020年底,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迈入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政策最好、审批最少、手续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办事最畅、效率最高的省份行列。

二、主要任务

1.改革创新市场监管。(1)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通过整合归并执法队伍,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违法违规执法和执法扰民等问题。(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监管全覆盖、监管的“监管”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加强对监管的“监管”,用公正监管管出水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3)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实现部门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全覆盖,实现数据归集共享,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与国家“网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有序推进风险预警、投诉举报、评估评价等应用平台建设。(4)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促进新动能健康成长。(法规处牵头,行政审批办、科技处配合。)

2.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30%,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综合和规划财务处牵头,药品注册管理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处、行政审批办配合)

3.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1)彻底清理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竞争和有碍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影响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3)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推进规范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立法,研究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建设,为重塑营商新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1)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省局法规处审核,并向社会公开。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的,由审核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部门牵头实施联合检查。(2)深入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坚决治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执法。(法规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全方位对标国内先行标准,围绕服务企业生长全生命周期,重塑便利化的营商新环境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1)推进最彻底的“放管服”改革,该取消的审批取消,能简化的证明简化,能压缩的环节压缩,确保权力放到离群众和企业办事最近的地方。拿出简政放权新目录、新清单、新举措,各部门要面对面、一对一梳理可放的权力,研究监管办法和服务规范。(2)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抓紧梳理审核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上下一致、层层打通,全面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和兜底条款,实现“权责清单之外无审批、政务事项库之外无政务”。(3)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审批服务向一线充分授权,对部门内部交叉审核、多次审定、层层签批盖章等繁文缛节,一律压缩减少,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把优秀人才放在审批环节,强化专业培训,提升服务水平。(行政审批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6.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1)统筹推进监管一体化政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智慧药监”建设,实现“两品一械”监管数据归集,推动监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外,应上尽上,保质保量,经得起群众检验,实现便民、惠企、优政。(3)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扩大信用主体评价监管覆盖面,探索对“两品一械”市场主体及主要负责人监管信息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联合惩戒。(科技处、督查指导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全方位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围绕修复提升投资信心,重塑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7.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1)建立政商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正常交往。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进基层调研等形式,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2)配合实施好“万名机关干部助力万户企业发展服务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综合和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1)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求,细化完善干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2)依据《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对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办法》,及时调查处置故意捏造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向纪检监察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毁坏人格名誉、影响提拔任用等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3)强化政治引领,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应情况,积极参与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家的政治认同感和归属感。(4)加大对各类所有制财产刑事保护力度,正确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人事处、机关纪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省局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效。进一步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的明察暗访,加大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调查力度,确保各部门承担的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到位。

(三)抓好宣传解读。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通过省局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和社交平台等渠道载体,向市场主体精准推送各类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的优惠政策信息,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可及性。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活民营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水平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公平创新型中心城市和创建全域文化旅游创新区的发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分类施策、创新突破、统筹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快营造政务服务更便利、行政审批更高效、市场竞争更公平、要素保障更具体、依法治镇更精准、公共服务更完善、开放合作更深化、政府公信力更提高的营商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有效优化提升我镇营商环境,成立xxx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策制定、方案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李利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琴兼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赵明刚、张光德、曾涛。办公室负责统筹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贯彻落实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

围绕全市“一品一业、百业富贵”发展愿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准导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指标改革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重点围绕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的12项评价指标体系和2020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以提升服务效能、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帮助企业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政策集成,全面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营商环境。

(一)便利开办企业。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企业注册模式,并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一是除国务院确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二是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允许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的行业使用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行企业集群注册登记。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对企业注册登记严把审核关,对高污染、低效率,涉及违规用地和选址位于项目规划区内等情况的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并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二)提升企业信心。进一步优化提升全镇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热情,提振企业家投资创业的信心。推动落实好创业就业服务政策,为企业积极落实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驻我镇,并及时开展好创业服务。一是严格兑现项目手续办理承诺时限,树立诚信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以镇领导包保联系村制度为抓手,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问题。三是积极对接区用工服务平台,帮助各类用工企业和求职者进行无缝对接,大力解决用工荒和求职难的矛盾性问题。

(三)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就xxx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面向辖区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

(一)严格责任落实。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实现“零容忍”。

(二)强化监督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建立投诉督办机制,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等,对干扰破坏营商环境的现象和行为,进行严肃追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零容忍”。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持续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亲商、重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三

按照《20xx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黑办发〔20xx〕2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指导各地各单位直面问题、全面检视、铁面整改,在攻坚克难中苦练内功本领、锤炼过硬作风,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0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聚焦系统行业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注重落实工作项目化、责任具体化要求,着力破解项目建设难点、政务服务堵点、系统行业难题,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持续改作风、优环境、助发展,为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推进“十个新突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强保证。

02项目建设难点攻坚

1、打通各环节项目信息共享堵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土地规划、工程发承包、消防审验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2、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初划,研究制定非中心城区乡镇开展项目建设的规划保障相关政策,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内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3、优化竣工联合验收。严格落实《x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x建规范〔2019〕9号)要求,研究制定地方联合验收办事指南、流程图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联合验收管理机制,组织相关政策业务宣传培训,做好信息公开。

4、组建全要素保障专班。按照省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安排要求,在现有各级第一专班和首席服务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省市县三级招商引资项目全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跟踪推进招商引资产业、人才、资金等各类优惠政策的制定落实,配合各产业招商工作专班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助推进项目审批、落地、运营等环节要素保障。省级专班考核通报成员单位及市(地)专班工作进展情况。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加大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推进力度,省级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发布有关证书或批复文件的电子证照标准,确保省内统一、互认。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批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

6、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细化本地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分级分情况制定“情景式”“主题式”审批流程,按照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定分类改革措施,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

7、推行“承诺即开工”。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承诺即开工”,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8、推行用地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和时限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实现空间类规划“多规合一”,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保障。落实《关于贯彻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试行办法》(黑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合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9、着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围绕优化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完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开发应用微信小程序、重点项目调度、银企对接等模块,实现投资形势分析研判、项目储备推介、项目建设调度、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查询等方面应用,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

0、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对全省“百大项目”,在统筹利用现有中省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集中政府债券资金突出向“百大项目”倾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保重点、保急需”原则,优先支持续建项目;对新开工项目,充分考虑项目成熟度、即刻开工及形成实际支出等情况予以支持。落实“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和“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为促进市场化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对其他项目,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大口不变、小口调整”的原则予以支持。

1、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加强与用地单位对接,及时掌握项目用地信息及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指导项目单位加快组卷报批;对涉及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用地,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xx〕47号)要求,严守成片开发禁止性规定,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征收行为。

2、强化电力保障。推进政企办电信息共享,超前对接用电需求,建设营销系统储备库,贯通政府项目审批平台,及时获取项目赋码信息,超前收集报装资料、编制供电方案,待客户手续齐备、用电需求基本确定后,启动正式报装程序。按照安全经济实用原则,确定重点项目供电方案,结合当地电网承载能力,优先采用现有公用线路供电方式,适当提高专线接入容量。全面实行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契约制,10(20)千伏项目按照与客户商定时间实施,35千伏及以上项目与客户工程同步推进。

3、强化水热气保障。各地水热气行业企事业单位针对重点项目服务建立“首问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前置咨询制度”,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优化整合报装流程,将报装环节压缩为至多“受理申请”“确定方案”“同意报装”3个环节,保障重点项目水热气需求。

4、强化运输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体系,强化调度指挥和应急演练,确保重点项目出现运力紧张状况时,迅速调集应急运力,组织生产物资运输。

03政务服务堵点攻坚

1、深入排查发现堵点。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采取调研自查、领导干部“走流程”、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网办事项筛查、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监督反馈、公布投诉热线及投诉渠道等方式,主动发现、重点查找办事流程不优化、网办事项不畅通、办事指南不准确、服务标准未同源发布、“放管服”改革不贯通接不住等政务服务堵点问题。做到全面排查、系统梳理,逐一分析研判,确保将堵点问题查准找实找全,为集中攻坚整改提供详实第一手资料。

2、集中力量疏通堵点。抓住堵点问题产生的关键环节,强力精准施策。省直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共性堵点问题加强顶层设计,从体制机制上补短板、堵漏洞,系统上下同步解决;对个性堵点问题分析特殊成因,定向攻坚突破。各市县加强对本地区发现堵点问题督导整改,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涉及多部门、不同层级的堵点问题,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一体推进堵点问题解决。在市县级以及部门管理的政务服务大厅(中心)设置“办不成事”投诉窗口,做好服务、咨询、引导工作,直接解决群众堵点问题。畅通堵点问题反馈上报渠道,对于问题复杂、协调难度大、工作推进缓慢的,及时报至工作专班,集中组织攻坚推动。

3、定期督导通报结果。省级针对堵点问题开展实地检查和网办事项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政务服务堵点,检验工作成效,综合日常了解掌握、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定期制发工作通报。中省直单位负责本行业系统的检查督导工作,各市县负责本地的检查督导工作,各负其责、分兵把口,形成推进落实工作合力。

4、公开承诺整改践诺。综合分析研判营商环境评价、营商环境监测、网办事项检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渠道获取的堵点问题,每季度组织堵点突出的5个市县和中省直单位,在省级媒体公开承诺,承诺内容同时在xxx政务服务网、东北网、极光新闻和相关市县、中省直单位政务服务网等公布,限期整改践诺,让社会公众监督评判疏堵实效。

04系统行业难题攻坚

1、明确目标任务。坚持聚焦难题、分层推进,省直单位按系统、本单位、处(室)分层次各确定2―3个难题,4月底前,确定攻坚难题、组织专人专班、形成专门台账;6月底前,系统难题攻坚取得实质性进展,省直单位、处(室)难题实现重点突破;12月底前,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并以适当形式公开整改成效。

2、精准查摆问题。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注重在保障“五大安全”、实施“十四五”规划、做好“六稳”“六保”、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百大项目”等工作中,检视问题、深挖症结;对照群众“急难愁盼”,注重从“信、网、电、微”投诉举报、“党风政风热线”等媒体问政节目、网络舆情中,搜集线索、摸清堵点;对接已有旧账,注重在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历次教育实践活动查摆、营商环境评价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清单中,主动承接、加力推进,不得将简单一般问题、已解决办结问题代替攻坚难题。

3、配强攻坚专班。坚持定人定责、专班攻坚,对系统、省直单位层面难题,组建攻坚专班,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有关处长、处级干部为骨干,年轻干部为生力军,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在攻坚一线发挥才智、磨练本领。也可结合实际,实行省直、市县干部跨层组队、异地组队,整合力量、集中攻坚。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社会舆论关注较大的系统基层堵点问题,可提级攻坚、高位推动。同时鼓励“揭榜挂帅”,引导干部主动担当、大胆实践。如所确定难题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项行动、具体事项等一致,可一套专班推进,不再另行组建。

4、及时调度督导。坚持看真情况、找真问题,将调查研究贯穿难题攻坚全过程,准确掌握情况、及时指导纠偏,推进政策完善、决策形成、问题解决。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及时听取系统、单位、处(室)攻坚进展情况汇报,每季度向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体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做好跟踪督办,注重运用飞行检查、社会监督等方式,及时跟进领导有关批示落实情况,对行动迟缓、工作滞后的定向提醒警示,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5、强化能力建设。坚持纠建并举、源头治理,聚焦治理能力跟不上问题,对接上级政策、学习外省经验,调整完善制度机制,及时固化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形成普惠措施和长效办法,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系统行业治理效能,全面提升系统行业治理能力。聚焦干部能力不足不能为问题,用好用活“基本业务+”“业务大讲堂”等载体平台,组织业务知识每季一考、比武练兵,注重系统同学同考、同步提升,推动各级干部学精学深、学以致用。

05有关要求

(一)强化攻坚责任。全省项目建设难点攻坚、政务服务堵点攻坚由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营商环境专项组牵头负责,系统行业难题攻坚由省作风整顿办牵头负责。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难题攻坚作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硬任务、加强能力建设的主战场、改进作风环境的强举措,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既挂帅又出征,主动谋划、靠前指挥,当好“施工队长”,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发挥自身作用。攻坚任务牵头单位要牵头抓总、担责尽责,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全力配合,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细落具体,年底前见到明显成效。

(二)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各单位可通过适当形式晾晒成果、接受监督。省作风整顿办将难题攻坚成效作为评价各地各单位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访谈、实地踏查等方式,开门评议、问效于民。对群众反映强烈、攻坚行动迟缓的单位和干部严肃问责,对问题典型、影响恶劣的及时曝光。

(三)力戒形式主义。难题攻坚行动以解决问题、提升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以影像资料、表格数字等衡量成效,不以开会发文等作为问题解决终点,防止过度留痕、作秀、走过场等形式主义。

(四)加强典型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等,跟踪报道难题攻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提升成效经验,营造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浓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四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强化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运用,扎实推进以评促改,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特制定本总体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强化改革创新,制定实施针对性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以评促改,大力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攻坚,推动营商环境便利化水平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一)开展整改行动。印发实施《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整改专项方案》(附后),督促指导各地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聚焦营商环境弱项指标、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甄别问题原因,对标前沿水平,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尽快补齐各地突出短板。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二)组织专项培训。围绕提升营商环境评价的重点指标水平,协调评价组及相关领域专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分指标专题培训,增强各地各部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能力。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完成时限: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一轮培训。

(三)开展重点领域攻坚。印发实施《省领导分包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方案》(附后),持续深化研究,强化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举措,推动尽快出台16个专项方案、打造河南政策升级版。建立完善省领导分包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省领导分包牵头推进,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各领域快速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0年底前出台政策升级版,2021年底前完成第一阶段任务

(四)强化新闻宣传。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专项方案》   (附后),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健全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宣传中央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先进经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时筹备召开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企业家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关键问题的溯源解决,对下一步要抓好的工作再明确再部署,推动全省党员干部理念再深化、标准再提高、作风再转变,凝聚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1月下旬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协调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精神,明确整改方案的具体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实行台账管理,并按时将整改方案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协调联动。指标牵头单位是各指标优化的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涉及职责范围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堵塞漏洞。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定期对本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动态跟踪问题整改情况,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已解决的及时销号,将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围,定期听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各指标牵头省直部门要对各自领域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难题进行分析研究,定期向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例会汇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各工作专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本地区、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安排、改革要求、政策措施,宣传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情况及工作成就、亮点,并及时回应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营造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社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邓小文任组长,刘国斌、谭强、成盛强、黎世亮、陶胜华、文纯春、文晓林、周剑明、李皓、彭友谊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登记注册股。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也要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优化举措有序开展、落地生根。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具体改革举措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进一步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公章刻制0.5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0.5个工作日内。(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3.进一步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依法审查企业名称登记事项,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4.深化产品准入制度改革。继续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完善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责任股室:食品生产股)

5.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市场主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促进质量提升。支持有关产品、技术、质量、品牌、服务等标准与国际接轨互认,推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责任股室:标质股)

6.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基层,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7.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深化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畅通银行与企业合作渠道,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服务两新组织高质量发展,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一对一服务,从行政审批、权益保护等工作入手,推动形成高效服务的工作机制,解决营商环境中事难办的情况。(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8.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可以依法沿用原字号,行业特点、经营场所(住所)不变的,原登记前置许可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继续使用。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部门间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集中公开各类扶持政策,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党建办)

9.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拓展简易注销登记主体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种类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简易注销。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压缩企业清算公告时间,将在报纸公告45天改为免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告20天。(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0.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及备案、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等信息归集。推进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防止滥用限制措施。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激励市场主体自警自律。(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1.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实行计划管理、联合抽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到2020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将随机抽查的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直接挂钩,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加大抽查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相应减少抽查频次。(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

12.加大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行政性垄断行为专项执法,严厉查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有线电视、邮政、排水与污水处理、交通运输、殡葬、气象等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垄断协议行为,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

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防止出台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责任股室:执法大队)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执法大队)

14.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殊领域实行重点监管,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故障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源发性的质量安全事故。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行政约谈、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责任股室:食品经营股、食品生产股、药品股、医疗器械股、标质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特设股)

15.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分类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对情节轻微、负面影响较小的苗头性问题,主要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加强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引导企业健康规范发展。(责任股室:信用监管股、执法大队、其他具有相关职责股室)

16.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加大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监管工作。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和服务认证,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股室:计量股)

17.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和完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和机制,畅通12315热线及平台投诉举报渠道,严格处置流程,加强部门间监管协同,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企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优胜劣汰,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股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8.加强民生价费监管和涉企收费治理。围绕保障民生权益,持续加强医药、教育、公用企事业、消费品等民生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日常市场巡查。围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打通减费降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股室:价监股)

19.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落实总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省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坚持合法原则、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综合裁量原则,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

(三)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20.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1.持续提升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的便利化水平。对各类许可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外省转移来湘乡的市场主体,经原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认定的相关许可、认证、评级资质,直接予以认定。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多个事项涉及相同申报材料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提交。推动事权下沉,将部分市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所。(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政务服务职责的相关股室)

22.加大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力度,加快“领照即开业”在全市落地实施。对能够便利市场主体和群众、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市场主体和群众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并提供告知承诺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对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3.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办法(试行)》要求,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4.使用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许可审批系统。按照系统集成的要求,省局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和行政审批系统,届时我市按照上级部署统一进行使用,规范审批和许可行为,提高审批和许可效率,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审批和许可事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智能化引导服务。(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相关股室)

25.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应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的优势,切实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继续做好电子营业执照基础工作,确保全市范围市场主体通过pc端和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均可以随时下载、实时验证和移动应用。(责任股室:登记注册股)

26.提升企业电子档案查询和信息共享便利度。将依托省局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办事人员只需持身份证及电子营业执照,就可以在一体机上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档案信息。(责任股室:信息中心)

27.发挥标准的引领支撑作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为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供合理可行的技术支撑。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标准实施,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责任股室:标质股)

28.强化法治保障基础。分类梳理、汇编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布。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公平竞争审查关、廉洁性评估关。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考评,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责任股室:法规股、执法大队、办公室)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各责任股室要主动作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责任股室要围绕工作目标,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加强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实。

根据《关于落实责任分工的交办函》(潭优办函〔2020〕3号)《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办〔2020〕10号)要求,市优化办将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条例》《规定》的落实情况坚持“一季一调度、一季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将本单位贯彻执行《条例》《规定》有关情况、落实《湘潭市“营商环境优化年”实施方案》的情况于每季度末的20日之前报登记注册股。

(二)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局将对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各责任股室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本方案实施举措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根据各责任股室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加减分,确保各项预定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股室要采取走访、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关于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举措的建议。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社会氛围。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六

按照《2021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黑办发〔2021〕2号)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指导各地各单位直面问题、全面检视、铁面整改,在攻坚克难中苦练内功本领、锤炼过硬作风,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0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聚焦系统行业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注重落实工作项目化、责任具体化要求,着力破解项目建设难点、政务服务堵点、系统行业难题,精准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持续改作风、优环境、助发展,为服务“十四五”开局起步、推进“十个新突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提供坚强保证。

02

项目建设难点攻坚

1.打通各环节项目信息共享堵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审批、土地规划、工程发承包、消防审验等管理系统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2.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市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初划,研究制定非中心城区乡镇开展项目建设的规划保障相关政策,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内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3.优化竣工联合验收。严格落实《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的实施意见》(黑建规范〔2019〕9号)要求,研究制定地方联合验收办事指南、流程图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联合验收管理机制,组织相关政策业务宣传培训,做好信息公开。

4.组建全要素保障专班。按照省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安排要求,在现有各级第一专班和首席服务员队伍的基础上,组建省市县三级招商引资项目全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跟踪推进招商引资产业、人才、资金等各类优惠政策的制定落实,配合各产业招商工作专班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助推进项目审批、落地、运营等环节要素保障。省级专班考核通报成员单位及市(地)专班工作进展情况。

5.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加大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推进力度,省级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发布有关证书或批复文件的电子证照标准,确保省内统一、互认。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批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

6.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细化本地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分级分情况制定“情景式”“主题式”审批流程,按照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定分类改革措施,实现精细化、差别化管理。

7.推行“承诺即开工”。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对社会投资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承诺即开工”,由政府部门发布统一企业开工条件,企业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作出相关承诺,直接发放相关证书,项目即可开工。

8.推行用地规划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和时限要求,加快推进全省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实现空间类规划“多规合一”,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保障。落实《关于贯彻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试行办法》(黑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合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9.着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围绕优化项目建设全周期服务,完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开发应用微信小程序、重点项目调度、银企对接等模块,实现投资形势分析研判、项目储备推介、项目建设调度、项目审批结果信息查询等方面应用,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

10.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对全省“百大项目”,在统筹利用现有中省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集中政府债券资金突出向“百大项目”倾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保重点、保急需”原则,优先支持续建项目;对新开工项目,充分考虑项目成熟度、即刻开工及形成实际支出等情况予以支持。落实“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和“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政策,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为促进市场化融资创造有利条件。对其他项目,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照“大口不变、小口调整”的原则予以支持。

11.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加强与用地单位对接,及时掌握项目用地信息及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指导项目单位加快组卷报批;对涉及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用地,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1〕47号)要求,严守成片开发禁止性规定,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征收行为。

12.强化电力保障。推进政企办电信息共享,超前对接用电需求,建设营销系统储备库,贯通政府项目审批平台,及时获取项目赋码信息,超前收集报装资料、编制供电方案,待客户手续齐备、用电需求基本确定后,启动正式报装程序。按照安全经济实用原则,确定重点项目供电方案,结合当地电网承载能力,优先采用现有公用线路供电方式,适当提高专线接入容量。全面实行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契约制,10(20)千伏项目按照与客户商定时间实施,35千伏及以上项目与客户工程同步推进。

13.强化水热气保障。各地水热气行业企事业单位针对重点项目服务建立“首问负责制度”“项目负责人制度”“前置咨询制度”,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优化整合报装流程,将报装环节压缩为至多“受理申请”“确定方案”“同意报装”3个环节,保障重点项目水热气需求。

14.强化运输保障。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体系,强化调度指挥和应急演练,确保重点项目出现运力紧张状况时,迅速调集应急运力,组织生产物资运输。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好xx市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xx市“一城两心”高质量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法治环境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政策再完善,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始终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大力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把xx市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开放型城市之一。

       

        1.推行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加大“一张网”宣传推广,提高“一张网”的注册率和网办率。加快乡村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成我市自建系统与“一张网”的对接联通,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实现更多事项在更大范围“一网通办”。以电子证照、电子批文广泛应用为基础,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有效提升企业群众网办体验感。到2022年底前,实现县、乡、村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与xx市级“市县同权、市域一体”,政务外网专线全覆盖。(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2.推进政务服务关联事项“一事联办”。分类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围绕开办餐馆、幼儿园、便利店、诊所、新生儿落户、培训学校等常见场景,推广“一事联办”的审批服务,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做到“一次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xx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3.开展政务服务“自助办”、“掌上办”、“全市通办”。要加快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区,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解决上班族办事不便的问题。依托“x汇办”和“襄汇办”app,聚焦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2022年底前实现100项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将人社、医保、卫健、市场监管、住建、公积金、公安、交通、不动产等行业高频事项纳入“全市通办”范围,满足群众“就近办事”需求。(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4.扩大企业电子身份应用覆盖面。建立企业登记注册电子档案库,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实时归集,在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涉及企业服务高频领域深度应用。全面推行企业档案查询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档案在线查询系统,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一次拷贝、终生使用”。在企业管理、社区事务受理、社会化服务等领域推行电子印章应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人行xx支行)

        5.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重要性、关联性、有限性、渐进性”的原则集中行政许可事项,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尽量集中;
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关联性比较强的事项尽量集中;
单办事项或专业性强勘查审查要求高的事项不集中。建立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相关联的培训机制,把审批部门的相关审批人员纳入各个监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计划,逐步形成专业化培训的常态化机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6.开展权力运行流程和服务流程再造。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导向,原则上同一类事项只集中在一个部门办理,同一个部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法律法规和湖北政务服务网明确由县级政府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办理(因特殊原因,需要xx市级部门统筹办理的事项,要报请xx市政府同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服务标准,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逐项开展服务流程梳理,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进行系统再造,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减成本上再下功夫。(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7.加快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市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服务功能统一规划为“六个区”,即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后台审批区、统一出件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待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统一服装上岗、统一佩戴工牌、统一服务标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具备“五个一”,即一个场地办公,一班人马服务,一张网上办事,一套制度管事,一家物流快递。(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8.推广政务服务线下“一窗通办”。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广泛推行综合窗口设置,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变“部门摆摊”为“一窗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9.落实清理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严格将省、xx市各级部门大幅压减、整合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等政策落实到位,做到应减尽减,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点分项改革,推进“多规合一”项目协同策划、综合受理、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告知承诺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整体工作流程,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工建审管系统”与审批事项业务办理系统的数据协同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协同共享。实施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将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服务事项,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依据申请人信用作出批准决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1.充分利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和“先建后验”改革成果。在已开展区域性统一评价市经济开发区可利用面积9432.9亩范围内,对建设项目所需的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水土保持、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8个专题,统一无偿使用区域评估成果,最大程度降低市场主体投入成本和审批时间。加强“先建后验”政策宣传和应用督导,适用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和环评批复后,12个工作日核发施工通知单。涉及本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环评,xx市生态环境局、在环评报告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环评批复。加快“中介超市”建设,将审批受理条件所需的各类技术审批、论证,评估、评价、检测、咨询等有偿中介服务纳入中介超市管理,建立机制,规范运行。(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12.强化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出让质效。推行报批“5165”模式,即5个环节(选址、公告、征地、补偿兑现、组建上报)、165个工作日办结(选址13个工作日、公告12个工作日、征地60个工作日、补偿兑付20个工作日、组建上报60个工作日)。落实出让“140”模式,即“1个环节、40个工作日(包含出让金办理手续)”。(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3.落实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古树名木迁移许可、城市道路路政许可和占掘路许可等环节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一般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穿越城市道路不超过15米、线路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用电接入工程釆用告知承诺备案制。(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xx供电公司等)

        14.全面优化纳税缴费服务。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落实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申报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手机办等“智慧办税”,全面推行云闪付缴纳税费。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全部纳入无纸化管理,方便出口企业“零跑动”不见面办理退税;
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审核时间,实现出口退(免)税业务快审快结,进一步优化无纸化纳税服务,实现申报、审核、退库全流程“全程网办”。确保纳税人年纳税次数平均不超过6次,企业年平均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10%,全市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加强涉税政策宣传辅导,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减税降费工作,构建分类分级、智能高效的新型纳税缴费咨询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市税务局;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15.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不动产登记实现线上“一网受理、一网联办”,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一网全办”,全流程自动办理,压缩登记环节为2个(即申请一个环节,缴费领证一个环节),一般登记、抵押登记、查封、注销等登记分秒即办。实现“一网联办”,不动产转移登记与纳税、水电气过户一体化。实现“一库管理”,权籍调查与登记信息统一数据库管理,互联互用。实现“一网通办”,率先对接xx市不动产登记网办大厅,让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就像网购一样方便,实现“三办三零”,刷脸办、零资料,分秒办、零等候,随地办、零跑路,打造xx市不动产登记效率最高、财产登记指标最优县(市、区)。(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组)

        16.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政企直通车”反映诉求渠道,将涉及企业法律法规、政务服务办理及相关惠企政策信息录入“12345”热线知识库系统并实时更新,方便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强化企业诉求工单转办、回访及督办,实行“1个工作日签收、咨询和表扬类3个工作日内回复;
建议类5个工作日内回复;
投诉和求助类10个工作日内回复。”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反馈,确保快速回应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困难。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

        17.完善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建设公共就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动态掌握全市长期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青年、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困难党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状况、就业需求等情况,实行实名制管理,搭建人才数据库,努力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构建基于实体大厅、网上平台、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的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此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和用工企业对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扶持群体实现就业创业。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对缺工情况严重的重点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办法解决企业用工难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及时主动介入,开展精准用工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及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 帮助企业解决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
对企业零散用工需求,及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微信qq群等平台上发布用工信息,实行线上线下联合招聘同步。(牵头部门: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18.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人才住房保障体系。对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归国留学生、高技能人才、产业领军人才等提供阶段性住房,按《xx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入住。完善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对符合引进对象条件的家属同时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制限额内,经考核合格,报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商调。其家属愿意在我市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予以安排。高层次人才随迁适龄子女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根据意愿,在xx市教育部门主管的公办学校(幼儿园)中选择入学,提供绿色通道安排就读。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人才,设置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享受医疗专家服务。(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19.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将企业开办涉及所需信息整合为一张表单,一次采集。企业开办压缩为“一表申请、一窗发放”2个环节,1日办结,零费用赠送一套三枚公章(企业公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章),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登记“无纸化、零跑动”、“不见面”审批。线下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结”,完善线上企业开办专区数据共享,部门所需信息在线上一次采集。全面推广“湖北xx市场监管智慧办平台”,在人流密集的办事大厅、银行网点等场所部署“营业执照自助办理一体机”,提升群众体验。(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行xx支行等)

        20.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规范市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规范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事前告知经营许可准入事项,将需企业申请许可信息及时推送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1.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衔接,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规定的市场领域,完善外商投资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定期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引入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2.进一步降低规范涉企收费。巩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督促各项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清理整治乱收费。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常态化公示。持续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企业的价费检查,重点抓好疫情期间惠企政策落实,切实降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水、用气、融资和租金成本,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检查,开展行政审批和企业贷款领域乱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充分享受金融惠企政策。引导银行保险业拓宽合格抵质押物范畴,灵活运用“纯信用”贷款、“银税互动”等特色产品。将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提高到3个百分点。进一步健全优化尽职免责制度,扩大政策执行覆盖面,持续解决信贷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不愿贷、不能贷、不敢贷”的问题。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机制。全面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融资担保服务,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市银保监组;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等)

        24.优化获得电力便利度。全面落实办电“321”服务标准。针对10 千伏单电源高压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
0.4千伏及以下非居民低压用户、居民用户,办理环节减至“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对符合电力直接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提供低压用电1天极简报装服务。高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用户工程建设);
低压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有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无外部工程的平均办电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居民用户从提出正式用电申请到完成装表接电,办电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采取停电计划审批,配网不停电作业等手段有效控制停电时间,提高配网管理水平,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全市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再压减10%、不超过13.7小时。市域内低压接电容量暂放宽至100千瓦,实行低压用户和居民办电零费用。全面推广“网上国网”app,实现高、低压接入全业务在线办理。(牵头部门:国网xx供电公司;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5.提升用水用气报装质效。全面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减办理环节,实行并联审批。落实获得用水“321服务”,即3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秘书”制度,供水报装手续“帮代办”,当日受理,24小时内勘测。落实获得用气“310服务”,即最多3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件材料、零跑腿。2022年9月底前将用水用气服务app,接入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等平台,提供用水用气报装“不见面”服务,全面提升用户办事体验。(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中燃燃气公司)

        2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依托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登记网上服务专区,实现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网通办”。对企业注销流程、材料规范、条件时限等实行清单式指引,实现提交材料精简40%以上、办理时间压缩60%以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于适用一般程序注销的企业,取消企业注销登记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取消发布报纸注销公告、取消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程序;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即到即办。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延长办理时间、允许企业“容错纠错”、即来即办等方式实现提交材料精简、办理时间精简,方便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通过简易注销便利退出市场,企业简易注销在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即来即办”。(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税务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

   

        27.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签订政府部门信用承诺书,并推送至省、xx市平台,依托“信用中国”(湖北xx)集中公示。开展政府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严防发生政府随意违约毁约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实现政务失信100%治理,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兑现、履约,给予市场主体稳定预期。(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28.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全面将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细化到各部门,全面落实xx市联合奖惩措施清单,采取有效方式实现联合奖惩系统与全市各领域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个人信用积分制度,拓宽信用应用场景,推广xx市开发的“信易+”产品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最大化。建设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服务平台,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政务服务“一张网”、“x汇办”app、信用湖北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全力支持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一般违法行为,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的,经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牵头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29.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部门要将有据可查的所有存量监管行为数据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及时将当日发生的监管行为数据推送至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最大程度减少监管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于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30.优化政府采购服务。免收投标保证金。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实行合同跟踪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完善投诉机制。健全完善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多途径多渠道受理,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1.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实现项目在线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率100%,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开展本地专家异室评标和异地专家在线“云评标”。积极对接xx市探索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全面融入xx市构建的汉江流域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机制,实现与省内其他区、省外周边城市之间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共享互认。实施联动协同监管、“互联网+”智慧监管和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严厉打击招投标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2.提高合同执行效率。健全“解决执行难”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5%以上。持续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威慑力,提升合同自觉履行率。(牵头部门:市法院;
责任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

        33.提升破产办理质效。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探索关联企业破产制度和破产企业分类识别机制,提高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
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
优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和规则,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破产企业知识产权价值的变现。实现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其中“无产可破”等破产案件审限控制在3个月内;
普通破产案件原则上2年内审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加大2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结力度,做到应清尽清、应结尽结。为破产企业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部门:市法院;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3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三大工程”。将商标质押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予以资金奖励,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立动产抵押登记和商标质权登记联办工作机制,规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模式;
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效率及精准度。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人行xx支行等)

        35.全面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构建完善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出台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在融媒体平台和“12345”政务热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建立中小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活动,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调解、公证、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体检”服务民营企业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定制个性化法律服务清单。全面推进公证“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对公证机构调查核实证据的配合机制。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推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调解团队模式”,及时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矛盾纠纷。加快修订与民营企业享受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待遇不相适应的制度规定,健全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纳入督察重点。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对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各部门)

       

成立xx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牵头指导推进分管部门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承担本地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健全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政策措施落实。

        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采取“月调度、季督查、年评价”的方式,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市工商联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办法,并在2022年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整体对标工作,省内对标xx市高新区,省外对标江苏省苏州市下辖昆山市;
专项对标工作,由各牵头部门参照xx市牵头部门对标要求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检查通报、问题整改机制,对省、xx市政府季度督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市场主体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形成“发现问题一整改落实一成效检验”工作闭环。

  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多渠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重点加强对企业和投资者的精准宣传。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营商环境评价成果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先进经验做法,打造营商环境“xx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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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有哪些篇八

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工程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提升__区电力接入营商环境,提高电力接入效率、优化接电服务,简化电力接入并联审批流程,根据《__区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和务求实效,针对我区电力接入环节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制度突破为抓手、通过改造流程、简化审批、压缩时限、加强协同等综合举措,切实提升电力接入的服务效率和水平,为打造我区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实行线上申请,并联办理。为低压客服“电力接入工程”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涉电工程“承诺即开工”;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低压“电力接入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制,备案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涉电工程“备案后即可开工”;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并联限时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能快则快、分类处理”原则,实施规划、绿地占用、绿地破复还原、占路、掘路等环节并行操作,联合踏勘、并联审批,实现受理材料在线共享、在线审批。对实行“三零”服务的“电力接入工程”通过告知承诺等方式免除行政审批手续;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低压“电力接入工程”实行承诺备案制,由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经相关部门备案登记后即可先行施工,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并联限时审批,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二)拓展办理渠道。全面实现“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线下“一窗受理”,线上“全程网办”功能。将“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纳入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并设置“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受理窗口标识,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完善“电力接入工程”政务审批系统功能,实行“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备案及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区住建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区数据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中嵌入“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申请功能,实现“电力接入工程”审批“一链办理”,各级政府部门并联办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全方位打造协同高效的“一次办好”模式。(区经信局、供电公司牵头,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四)信息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中心“电力接入工程”综合服务窗口全面公开“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指导客户办理,政务服务网及供电企业对外官网同步上传“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办事指南、政策文件等信息。(区经信局、__供电服务中心牵头,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五)优化线上服务。持续推广应用__政务服务网、app用电报装功能,深化电子签章、电子合同等线上服务功能应用,推进用户办电资料数字化,为用户提供用电报装、查询、交费等“一网通办”服务,实现“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不断提高线上业务办理便利度。(区经信局、__供电服务中心牵头,区数据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秩序。(区经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七)加强结果应用。各审批单位对申请单位(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根据行政审批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处罚规定从重处罚,同时将失信信息纳入__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区经信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

四、工作流程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如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需进行规划路由变更等工作,由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相关部门根据管辖范围依职能并联办理,办理结果由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归结后统一反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1.适用范围:

实行“三零”服务的“电力接入工程”,主要包括低压居民及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电力接入工程”。

2.不适用情形:

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

3.有关要求:

实行“三零”服务客户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客户红线,“电力接入工程”供电公司负责统一建设。

4.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申办,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报项目基础信息表,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等,在办事指南中下载“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模板(附件4),按要求上传告知承诺事项提交报送,实行“承诺即开工”,各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二)承诺备案制1.适用范围:

城乡道路10千伏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及其他不属于“三零”服务范围低压“电力接入工程”。

2.不适用情形:

城市桥梁、主干道、快速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较大的农村公路;占用森林(公园)林地、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米范围内)、城镇绿地乔灌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的保护范围、伐移树木;新、扩、改建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竣工后3年内的城市道路等的占掘路工程。

3.有关要求:

申请单位在施工前应对施工安全、施工质量、交通安全、道路修复、绿化修复等进行承诺。挖掘城市道路前应勘查掘路线由和既有地下管线情况,与相关管线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确定的掘路线由应平行或垂直于道路方向,不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4.备案流程:

(1)业务受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承诺备案制”申办,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报项目基础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等,在办事指南中下载承诺书模板(附件4),按要求提交“承诺书”及“施工方案”报送。__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2)同步备案。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备案,由区住建局协助配合。对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备案,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需进行规划路由变更的电力外线工程备案,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1个工作日完成)

(3)结果反馈:相关部门实施备案确认后,__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将备案结果告知备案申请人,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同步将备案结果推送供电报装系统,供电报装系统短信通知备案结果。(0.5个工作日完成)

(4)备案材料:“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附件5)和项目施工方案(附件5)

(三)并联审批制1.适用范围:

城乡道路35千伏及以上客户“电力接入工程”和其他承诺备案制不适用情况。

2.有关要求:

宜采用斜向或曲线方式;挖掘、回填时应对原有管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3.审批流程:

(1)业务受理。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用电报装系统办理入口或__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线上线下方式,选择“电力接入工程”“承诺备案制”申办,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申报项目基础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等,在办事指南中下载承诺书模板(附件4),按要求提交“承诺书”及“施工方案”报送。区__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并第一时间派转至相关部门。(0.5个工作日完成)

(2)并联审查、联合踏勘。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审批,由区住建局负责协商配合。对影响交通安全及交通秩序的占破路审批,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对需进行规划路由变更的电力外线工程审批,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个工作日完成)

(3)出具行政审批意见书。相关部门完成审查后,__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将行政审批意见书告知申请人,建设单位即可进场施工。同步将行政审批意见书推送供电报装系统,供电报装系统短信通知行政审批结果。(0.5个工作日完成)

(4)审批材料:公共外部“电力接入工程”承诺书(附件4)和项目施工方案(附件5)。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__供电服务中心单位组成“获得电力”工作专班,统筹开展相关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__供电服务中心和各审批单位针对优化后的行政审批流程和工作环节,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编制告知承诺的规范文本,更新完善相应的办事指南。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相关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三)构建联审平台。在“__省政务服务网-__分厅”,开设“获得电力并联审批”网上平台,审批流程网上流转,实现“一口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审批时限全过程监控。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审批单位对申请单位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检,如发现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审批单位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审批单位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重处罚。

六、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即日起试行,原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区经信局会同区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图

2.承诺备案制工作流程图

3.并联审批制工作流程图

4.“电力接入工程”施工承诺书

5.“电力接入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6.申报信息填报内容说明附件1: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图附件2:承诺备案制工作流程图附件3:并联审批制工作流程图附件4:

范围内相关事项做如下承诺,若有违反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一、严格按照提交的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实施。

二、我公司所委托的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且在施工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作业,同时将施工单位信息和证明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严格按设计单位的设计路径方案施工图施工,委托有资质测绘单位放线,竣工测绘,施工前熟悉并且探明地下各类管线的设置情况,必须充分考虑管线保护、管廊占用等方案,施工结束后将供电管线测量数据提供至地下管线主管部门。

四、施工前充分做好道路挖掘、绿地占用、苗木迁移等项目估算,施工结束后必须按照道路、绿化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恢复;采用有偿购买方式恢复的,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相应款项。若自行恢复绿地,承诺绿地恢复养护期内少的无条件补缺补株(养护期是绿地恢复完工后养护至少1年);若自行恢复道路,承诺质保期内的无条件质保维修(质保期少至少1年),质保期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移交原管养部门纳入日常管养。

和重要活动期间服从管理,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施工并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疏导。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做好每日安全文明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施工期间因施工作业和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和损失,由我公司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七、做好施工区域安全防护和交通引导工作。

承诺单位(公章):

附件5:

施工方案

一、现场施工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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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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