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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精选8篇)

小编:书香墨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篇一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意向书期限

本意向书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服务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服务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服务按零售标价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双方在费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银行转账、汇款或当面现金的方式。

7、意向书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服务,在乙方保证服务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服务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服务。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2、加盟店店铺装修,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3、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预。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服务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服务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服务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相关行业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意向书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服务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意向书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意向书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意向书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服务。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服务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服务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服务上市或服务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意向书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意向书的终止

1、意向书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应在本意向书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意向书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书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服务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意向书纠纷的解决

1.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江苏省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篇二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就申请开设甲方“中域”品牌专卖店一事达成如

下共识:

1. 乙方经过对“中域”品牌的全面了解、分析,决定开设“中域”专卖店,并

接受甲方的'管理;

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店铺平面图、

店铺的正面彩色照片,并向甲方交纳临时定金5000元;

3. 甲方将在签订合作意向书后3天内派人到乙方店铺进行实地考察,其考察费

用由乙方支付;

4. 甲方如不同意乙方开设专卖店,临时定金原款退回;

5. 甲方同意乙方开设专卖店,临时金将转为合同按金;

6. 甲方同意乙方开设专卖店而乙方因为自己的原因未能开设专卖店时,该临时

定金将作为甲方费用补偿,不给予退回;

7. 乙方提供的店铺不符合甲方要求且乙方愿意再寻找其它店铺时,期限不能超

过一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客户;

甲方全称:中域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户名:冼玉珍

账户:____x703504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虎门支行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篇三

加盟商资料: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当前从事行业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联系地址

加盟意向:

经过市场考察、认为德宝·西克曼品牌在 市场有消费需

求和市场竞争力,所以有意加盟经营德宝·西克曼品牌专卖店,以期互惠互利、共同进取、

实现厂商双赢。

基本事项:

申请加盟地区: 省 市(县)

辖区人口总量: 万 市区人均年收入 元

经营方式: 个人独资 公司投资 合伙投资 集体投资

预计投资资金:30万以下 30万 40万 50万 50万以上

目前可提供卖场: 自有 租赁 面积 m2 年租金 万元

营销分析:

您在当地的公共关系:

相关工作经验:

您经营的其它项目:

您认为运作此项目的自身优势和不足:

所在地的最佳卖场:1、

2、3、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授权日期:

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篇四

授权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邮编: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__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意向书期限

本意向书加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店。信誉保证金5000元。

4、甲方保证向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全国统一出厂价供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前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15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长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人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意向书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意向书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意向书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意向书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客户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信息。甲方将不定期回访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意向书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意向书的终止

1、意向书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应在本意向书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意向书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书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客户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意向书纠纷的解决

1、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篇五

意向书编号: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地址: 县(市、区) 乡(镇) 村 乙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自愿加盟“ ”连锁项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合作采取特许加盟的方式开展。甲方作为特许人向乙方(受许人)提供百全的商业经营特许权。

(一)合作方式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其经营店(加盟店)悬挂统一标识。

2、甲方以不高于同质商品的市场供货价格向乙方全部供货,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其他渠道进货。

3、乙方应自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烟草专卖等证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经营范围

1、在现有村邮站供货商品基础上,甲方向乙方提供更加丰富的商品种类,包括国内知名品牌以及部分国外商品。

2、为提升乙方形象,扩大影响力,增加客流量,甲方同意乙方代理以下邮政业务。

-代售普通邮票、邮资封、明信片、邮政出售品、集邮品。 -代收寄平常信函、印刷品(简称平信)。

-各类邮发报刊、出版物的订阅和零售。

-代收费业务。包括代收各种费用,空中充值,代收水电、天然气费,代售机票,火车票及代售充值卡、体育彩票、福利彩票。

-邮储小额贷款咨询及保险申请

-代办新农保

-逐步实现代理邮政计划开办的各项业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制作悬挂加盟店统一标识,并配发统一服装。

2、负责对乙方代理业务进行操作流程、法律法规、通信纪律、文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3、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代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如遇政策性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遇情况发生变化,乙方不具备代理业务条件或违反协议约定时,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若加盟合作结束,由甲方投资配置的店招、标识及用品由甲方免费收回。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通信纪律,严守通信秘密,保障通信畅通。不得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办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

2、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定期制定的商品促销政策。

4、代理甲方代收费业务,必须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预存款,代收费金额不得高于预存款资金余额。

5、乙方应当及时、完整、真实的填写相关登记账簿、清单和月报表,及时缴清货款。

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客户投诉或执法部门查处以及不是由甲方提供的商品所导致的各种损害、赔偿和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7、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在店内外改进、装修、装饰、店招和标识安装维护过程中以及在商品、服务经营过程中,以及在订货、进货、退货、换货、送货、结账过程或路途中等遭到人身财产损害、死亡,或者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死亡的,由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或邮政企业无关。

8、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在甲方直营的百全店内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死亡的,因为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不是甲方或邮政企业的员工或雇工,所以必须按照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处理,加盟店店主、家庭成员及其雇佣人员无权和不能向甲方或邮政企业主张工伤、工亡。

9、乙方对外所欠债务,与甲方或邮政企业无关,乙方自己负责。

第四条 订货、调货及退货

1、乙方订货时,甲方的加盟店管理员与乙方沟通并形成订单,由加盟管理员负责协调备货、供货给乙方。

2、根据不同商品的规定,甲方自行决定要求乙方采用自取或百全店配送的方式收货。收货后,乙方签收确认并向甲方制定配送人员结算货款。

3、就每种商品,在订货或送货、取货时,双方应当明确具体的退货比例和调货比例;没有明确的,乙方的退货比例不得超过订货额的10%,调货比例不得超过订货额的20%。

第五条 配送模式

甲方对乙方实行订单式配送,配送频率为每周一到两次。乙方按照规定于每周 向甲方发送订单,甲方于每周根据乙方订单进行配送。

第六条 结算

1、乙方须采用现款现货的方式进行结算。

2、因节假日、农资旺季等原因,乙方向甲方预定大宗商品,乙方须向甲方预付货款或订金。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和违约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生效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__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无约情形且无其他纠纷时可以全部返给乙方。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结束加盟合作;且有关的转让行为或协议无效,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或邮政企业无关。

3、本协议解除或到期终止后,乙方应在3日内返还甲方的全部店招和标识、等投入部分,乙方在协议解除或到期终止后继续使用的,甲方将依法维权。

4、乙方如果不按期支付货款,甲方予以警告,记录考评并降低信用额度。逾期15天以上的,乙方应当按照按未缴货款的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加盟合作。

5、甲方提供假冒商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加盟合作。

6、甲方多次未按本协议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致使加盟店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结束加盟合作。

第八条 协议期限及生效

一、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指印)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到期如需续约,甲方双方协商后,重新签订协议。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协议履行中出现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负责人(签字)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篇六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向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qqqqq项目品牌加盟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品牌加盟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两方品牌加盟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品牌加盟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

乙方:负责营业用设备 ,各项产品及广告宣传qqqqq部人员工资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品牌加盟经营期间,qqqqq部产生的所有收入甲方占30%,乙方占70%。

日收入于本月21日支付给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于次月1日支付给乙方。

3、顾客办卡金额属未消费金额,乙方应得70%分两次支付,办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4、会员卡续卡金额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续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后,本意向书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 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备,在品牌加盟期间如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6. 乙方不得私自与顾客做财务交接,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意向书,并追究责任与损失。

7. 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8.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9. 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条 意向书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qqqqq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4、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意向书正本一式 两份,订立意向书各方各执一份。意向书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意向书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补充规定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意向书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篇七

现在的加盟店越来越多,选择加盟某一些已经成熟的品牌,跟着已经成型的品牌和企业文化成长,能够发展的更加茁壮有力。那么你知道加盟店加盟意向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加盟店加盟意向书范文,希望对你有用!

甲方:xxxxxxx

地址: 号. 乙方: 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意向书的订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向书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列》以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 第二条:鉴于甲方为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保障新鲜产品的供应,确保金虎产品的合理定价,拓展 店的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出 《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 计划.

第三条:鉴于乙方受邀加入《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计划,成为《山 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连锁体系》的成员,在甲方整体策划并提供经营指导的前提下,独立开办特许经营店,使之成为金虎连锁店的合法特许经营者. 第四条:满足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需求,提高金虎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的 合法权益,树立金虎品牌的良好形象是此协议的精神所在. 第五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的精神签订本意向书,让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意向书宗旨

第一条 订立本意向书旨在双方共同遵守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之规则.

第二条 订立本意向书的目的在于乙方加入甲方推行 《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 盟连锁体系》计划后,确保乙方商品供应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

第三条 订立本意向书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 或受雇人.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任何 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四条 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以从事本特许加盟事业.

第五条 本意向书所涉及的附件意向书,附件协议与本意向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为了更加规范和完善本特许加盟事业和经营运作,甲方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可随时追加《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连锁加盟意向书书》条款.

第三章 意向书期限

第一条 本意向书期限依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特许加盟规则,甲乙双 方合作期限最短为五年,正常情况下意向书期满后,双方可以终止加盟意向书,也可以继续 签订意向书. 第二条 本意向书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第三条 乙方自愿在____市_____区______街_____号开设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金虎便 利”____号________店.

第四条 除非本意向书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意向书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续约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重新签订新意向书,以做双方执行相关义务及权利之依据, 未按时办理续签意向书手续者,自意向书期满之日起意向书即自行终止,甲方收回其特许经 营权.

第四章 特许权使用

第一条 依据金虎加盟规则,经双方同意,让乙方提供资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务及经营模式,并 让乙方提供门店的管理及服务,以从事本特许加盟事业的经营.

第二条 为双方有效执行上述事宜,乙方应以国家法律法令之规定,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并让乙 方登记为该特许加盟店的合法负责人.

第三条 乙方取得甲方指定之特许权是基于甲方为特许人,乙方为受许人之法律关系. 第四条 甲乙双方在正式签定意向书前要进行基本信息资料的交流,这些资料包括:甲方提供:店 面编号及名称,经营状况,门店投资预算分析情况,各种费用的收取情况,门店物品配 置,商品配送以及对乙方人员的系列培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 能力的资料,主要包括合法资格证明,产权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明,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资料,并将相关文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第五条 乙方由于人为的或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如变更负责人,增减注册资金,改变经营场 所或经营范围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拥有甲方指定之特 许权后,可自行使用各种授权来经营本特许事业,不得金虎擅自更改,复制,不得私自转授,转让他人使用,不得与他人合并或延伸使用.

第六条 乙方取得其特许经营权,应按照《商业特许经营条列》规定,结合本特许加盟企业之 营运情况,支付各种相关费用.

第七条 甲方所授权之特许加盟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特许加盟意向书终止之日废止.

第五章 费用及支付

(一) 甲方以进货价格配送给乙方商品,并向乙方提供“金虎”的品牌,乙方向甲方 交纳品牌使用费和品牌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按年交纳相应的品牌使用费)

(二) 加盟意向书签订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纳 2 万元的品牌保证金。 (三) 乙方使用甲方“金虎”的品牌使用费为 2 元每月每平米,品牌使用费在本合 同生效对应日起按年为单位交付,5 年为______元. 第三条 pos 系统使用费 签订意向书后,乙方应立即向软件供应商支付 5500 元的 pos 系统使用费(不退还),并按月交纳 80 元的远程数据传输费用.(甲方代收)

(一) 甲方在每天收取乙方货款的基础上,根据乙方的请货要求即给予商品配送,到每月初, 甲乙双方结算上月货款,在甲方所收取的乙方上月的全额营业款的基础上,扣除上月 配送货款以及乙方上月累计从甲方所领取全部耗材费以及甲方相关费用后,多退少补.

(二) 乙方需预付甲方先期投资款 20 万元(包括店面装修费,设备购置费,商品保证金等).开业后多退少补.

第六章 门店的开设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申请的基础上进行市场调研考察确定其门店具体地址之经营可行性.

第二条 在甲方确认门店具有经营可行性的情况下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有效证明,如租赁协议等„„. 第三条 为维护本特许事业的统一形象,甲方负责门店的装修,施工,装修与施工费用按甲方标准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为维护本特许加盟体系的统一形象,门店开设需要的一切装潢以及材料,均由甲方设 计,规划,验收. 第五条 甲方提供门店面装饰形象造型,并提供特殊材料,乙方要求门店增加设备或提高质量 标准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其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 依据本特许加盟企业《加盟手册》条列规定乙方在签订意向书之日前必须按预付费标 准一次性付清预付费用.(装修工费,装潢特殊材料费,机器设备费用和首期货款)

第七条 乙方在现有店面的基础上申请开发新的目标市场,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目标市场开发 的可行性报告》或进行特别约定,否则甲方有权另行授权他人,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甲方.

第七章 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了乙方更加快速理解甲方特许经营理念,服务理念,并达成共识,使之达到最大的经 营效益,甲方将在乙方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进行经营指导及到必要的相关知识和经营技术的培训.

第二条 双方签定意向书后,乙方本人或乙方派遣具体店铺主管,到甲方参加特许加盟事业的学 习培训,学习必要的经营技术,管理经验和店铺运作的相关知识.

第三条 依据总部培训制度,甲方派遣营运部工作人员在门点开业前,对乙方进行开业培训指 导和店铺入轨期的培训指导.

第四条 在意向书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参加总部每年定期召开的发展战略研讨会以及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学习. 第五条 依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维护整个特许体系的健全运行,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 方进行经营指导,业务培训和市场督导.

第六条 甲方为保障特许加盟体系的正常运作,有效维护甲乙双方共同的权益,乙方所有店员 必须持有由甲方发放的上岗证才具备开业资格,因此影响开业进度所造成的一切埙失方承担.

第八章 促销与广告

第一条 依据总部特许经营之促销和广告规划 ,为提升“金虎”特许连锁品牌形象的统一性, 整体性,甲乙双方必须恪守促销广告之条列。

第二条 甲方负责提供本特许加盟体系具有整体连锁效应的广告规划,其规划费用由甲方承 担。 第三条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具有统一形象识别系统的相关物件或规范去执行操作。

第四条 甲方提供具体的促销宣传方案和促销物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 具体规划去实施。第五条 乙方如要独立进行广告促销时,必须向总部申请备案,由总部同意后方可实施。且 广告促销费用由乙方来承担,如擅自进行独立广告促销活动影响本特许加盟体系形 象,或造成实际埙害者,甲方可向乙方索取不少于_____元的赔偿,并有权提前解除 本意向书.

第九章 商品制度

第一条 依据总部特许经营之规划,为提升“金虎”特许连锁品牌形象的统一性,整体性,甲 乙双方必须恪守商品之条列.

第二条 为了维护乙方的稳定经营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按乙方卖场面积及平均营业额计算的库存底限规定,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可向乙方索取存货与库存底限配送费的差额补偿. 第三条 针对公司专卖商品,根据国家零售业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加盟主在加盟时,需交纳____万元的商品保证金,所有商品由公司统一配送,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经营使用权归乙方.

第十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有统一的资金核算方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统一的财务结算,并认可甲方 pos 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条 乙方应与次日十二时前主动将前日门店营业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避免因 资金不足,造成乙方商品不能及时到位.

第四条 甲方财务部于每月初提供上月的往来汇总表给乙方,作为乙方结算之依据.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以乙方的店号章为确认标准, 该店号章视为乙方的权利义务体现,不以乙方的实际经营者为转移.

第十一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制定统一的商品价格和店内布局,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随意调整

2) 甲方的门店督导员有权对加盟店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每一年度的入店次数 不少于 50 次)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的盘点小组进行盘点,以保证乙方的正常 销售和商品质量.按照甲方规定,盘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店内的装饰,以免影响“金虎”的统一形象,情节严重者,取消 加盟资格. 9) 乙方负责本店面所在管辖区内办理所需的一切证件,如:房屋租赁证,施工占地证,消 防安全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烟草专卖证,员工暂住证等.

10) 乙方保证按甲方特许经营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实行经营管理,并不得将甲方的管理 体系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第十二章 所有权

第一条 所有带有“金虎”品牌的有关标志,形象识别,商号,注册商标,注册专利,内外 景观设计专利, 相关证件和荣誉以及相关资料和经营技术, 其所有权均属甲方拥有。第二条 乙方不得擅自注册使用与甲方相关或相似的任何企业标志。

第四条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门头布及竖招,所有权归甲方,无论意向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 本意向书一旦终止,乙方就失去了甲方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第十三章 特许权的转让

第四条 《转让协议》内容必须仅限于:乙方自己的合法财产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乙方自行采购商品

第十五章 意向书的终止和解除

第四条 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意向书,并扣除乙方品牌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

第十七章 通知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九章 其他

第一条 本意向书的解释权在甲方,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除本意向书另有规定外,本意向书内的名词和用语以遵守甲方之规定为准,如有分歧,则以 甲方解释为准 .

甲方:山西金虎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金根虎

签约时间: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意向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事制度及处理程序》、《大厅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菜台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设备维修与保养》等)以及公司有权使用的xxxx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等统一系统。“公司商标” 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xxxxx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xxxxx西式速食店(店面面积一般为250——500平方米,地址: 省 市 _____ 区 路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意向书存续期间对乙方提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3.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 店面、装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一、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

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于本意向书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装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

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 菜式、商品、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食及其他之规定。

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三、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自行进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意向书。

第六条 柜帐管理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营运状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乙方每日营业情况。

三、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

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直至终止意向书。

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特许权使用费以本意向书第十一条第二款为准。

第七条 形象之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二、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三、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0.00元至500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意向书。

第八条 广告与促销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

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

(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

(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意向书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一、作为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意向书的担保,乙方于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意向书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意向书等

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意向书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意向书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意向书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一年内没有按照本意向书的要求开设“尚益来”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意向书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意向书而没有开设“尚益来”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五、 若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方自动放弃本意向书为由,单方解除本意向书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意向书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意向书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

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加盟金

一、 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八万元整。

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

三、除本意向书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意向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

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加盟金。

第十一条 特许权使用费

一、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

二、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自开业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个月单店营业额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金额(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亏损)每月向甲方支付该费用。

如果乙方月营业额不足三十万的,甲方将以乙方月营业额为三十万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该费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特许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

三、 乙方必须在次月十日前将上个月的特许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意向书。

第十二条 月结货款

一、乙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一周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意向书。

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 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四条 店址选择

一、双方签订意向书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估仅供乙方参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一般情况下给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1000米(以乙方店面为中心,1000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

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

四、本条第二款不适用于位于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内的乙方店面。本条款“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适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市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条 开店筹备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意向书后,甲方将根据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装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装修施工及装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

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论乙方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5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

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

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 开业后的人员调动

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开除或除名的员工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店员工之雇聘

一、为协助乙方筹备开业及维护商品品质、店面管理之统一形象,甲方可代为乙方店筹备员工(店内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但甲方需保证其所派往人员的技术与其职位相符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拒绝接收。

二、为强化连锁体系的管理,在维持乙方正常经营前提下,甲方有权对在乙方店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调配,乙方不得拒绝。轮调人员具体调动时间以甲方人事部所发《轮调人员调动通知书》为准。

三、乙方店就其所雇佣职员之筛选、聘雇、工作时间调配、管理、轮休、请假、辞退、抚恤、薪资、税捐扣缴、员工福利、资遣、退休,均由乙方自理,不得要求甲方补偿。且须符合政府颁布相关劳工法令,但人力工时应依甲方之专业建议,以维护良好之服务品质与形象。

第十八条 商品之售价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第十九条 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专属厂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

二、 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

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订货并保证累计订货金

额(未付款部分)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二十条 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

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意向书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更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意向书。

五、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乙方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条 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

缴纳政府要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店因违反政府法令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直接解除意向书,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一、本意向书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

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付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关于教育训练

一、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派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职前训练。

乙方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会议。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员在该店内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委训分店应参照本意向书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擅自复印经营甲方know--how技

术资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在本意向书存续期间或意向书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参与、教导、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且甲方有权解除意向书(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意向书执行期内)。

三、甲方按照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资料归甲方所有,出借给乙方,乙方必须负责保管,意向书终止后及时归还甲方。

四、乙方应与其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为相同之竞业禁止及保密之规

定,并对甲方负担保密义务。

五、乙方之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如有违反该条款规定之义务的,乙方应将其对该受雇人、使用人、履行辅助人之赔偿请求权转让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产生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由乙方负担。

六、本意向书终止或解除,本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二十五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一、乙方店应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

护公司形象。特别对厨房内物品必须经常清洗以确保安全营业,应经常检点店铺外观,养护店内外装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二、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受到甲方相关通告后五日内仍没有改善的,甲方可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乙方做保养工作,费用由乙方店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义务

一、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协助乙方完成开店筹备工作。

二、 在乙方店面开业后至意向书期满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的实际经营状况安

排技术及管理人员对该店面营运状况进行不定期的稽核辅导,并对该店内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但乙方须为甲方到店辅导人员提供食宿,车资由甲方自己承担。

三、将每年所安排的对于分店所作的培训计划告知乙方,并如实执行,以便及时对乙方店人员进行再培训。

求。同时甲方应不定期召开厨务会议或到乙方店对其厨师进行技术培训,使得乙方店人员技术不断得到更新。

四、 特别指导:乙方另有请托,甲方须派专人至门市服务,解决问题,所发

生费用由乙方负担(收费标准祥见附件四)。

五、 当乙方店与甲方其他分店发生冲突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 六、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人员需求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及时帮助甲方调配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 乙方义务

一、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到其店进行稽核辅导人员提供食宿(在该店内用员工餐,住宿条件不得低于附件五之标准)

二、维护、巩固和提升公司形象,积极组织、参与和配合甲方的各项品牌宣传活动。

三、应及时向甲方如实通报其在经营就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诉讼事件及任何可能影响到公司形象或信誉之事件。

四、应如实将其上月经营状况及财务报表传真至甲方处,接受并配合甲方财务稽核。

五、应及时向甲方交纳各项应付款项,不得拖欠。

六、在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本意向书的约定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以达到双赢目的。

第二十八条 违约责任

一、意向书双方应严格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以诚信原则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即为违约。

二、任何一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及为进行诉讼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并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如

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改进的,视为新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给予加倍收取违约金。乙方的违约行为如在本意向书其他条款中已经有明确的处罚办法的,按照该条款的规定处理,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补救措施等,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意向书变更、终止及解除

一、意向书的变更经意向书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意向书。

二、意向书的正常解除

1、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意向书的。

2、意向书到期,双方无意续约的。

3、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无力继续经营的(本条所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战争等情况)。

4、乙方因正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履行本意向书的,应在3个月前提出解约申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批准的。

5、本意向书的正常解除,双方应充分协商,各不承担对方的任何损失。

6、 意向书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种因素引起,甲方应在意向书正常解除后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 乙方无权将本意向书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意向书的单方解除

1、乙方如发生下列各项任何一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

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者,甲方可单方解除本意向书,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 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乙方按照本意向书的规定向甲方递交的财务报表等资料不真实。

3) 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意向书规定的义务。

2、乙方若有下列情况发生,可视为重大违约,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并不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1) 拖欠甲方各种应付款项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权益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 未按本意向书的规定,私自增设分店、更换店内设备或违反竞业禁止的。

4) 未按意向书的规定,擅自将公司经营技术资产、设备等移往他处营业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义与第三者订约、从事法律行为或从

事私人行为而导致甲方权益受损的。

6) 利用其营业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给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

7) 私自转让、转移经营权或店内设备予他人,或将该店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进行出租、典当以及其他不利于甲方行使本意向书权利的一切行为。

8) 因其服务质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批评,在社会上引起严重不良影响的。

9) 故意损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誉的。

10) 一年内受过甲方处罚超过三次的。

11) 其他违背本意向书之约定,经甲方认定为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不理会或虽有改正但达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单方解约

发生下列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意向书,有权要求甲方退

还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对乙方店面营运状况或店内员工连续三个月未进行技术辅导或

培训的,但乙方未按时交纳特许权使用费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布破产的。

3)甲方有其他严重损害乙方利益或声誉的行为的。

第三十条 移交及结束处理

一、本意向书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提前解除意向书时,乙方应立即:

1.如归责于乙方原因致使意向书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之

损失。

2.不论是意向书期满还是提前解除意向书,乙方就丧失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

术资产的使用权,乙方应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店铺内外之所标示

之商标、名称拆除,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人可自

行进行拆除作业,并要求乙方承担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遵从甲方指示,无条件将各类营运使用规章报表、经营know—how

的相关文件资料及物品归还甲方,不得复制使用。

4.营运使用之电脑软件及各vip会员资料,均应归还,并不得拷贝或备存使用。

5.自解约当月最后一天起15日内,乙方须交付甲方双方往来账务之结算明细表,逾期则按本意向书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6.在交付结算明细表予乙方核算后,欠款方应于10日内一次性以现金结清,逾期则按本意向书第十三条违约罚则处理。

7.乙方应登报声明,及时清理对外所欠的各种款项。

二、本条之约定,虽双方意向书关系结束,仍具有拘束双方之效力,不因意向书终止或解除而受影响。

第三十一条 通知条款

一、一方当事者通知另一方时,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 乙方:____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号(以____________店地址为通知地址)。

二、如一方对他方为书面通知,而对方拒收者,视为已送达。

第三十二条 合意管辖

意向书双方若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条 股权约定及专职经营

一、乙方同意本意向书签订后,其内部股权应维持不变,如在意向书期间,乙方内部股权(股份)变动或转让,与本意向书签订时之股权状况相比,差别在三分之一以上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意向书。

二、乙方须自行或委派一人担任该店负责人,驻店专职经营。委派任负责人

之人员应在 店占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该人员必须经甲方审核通过。专职经营之定义如下:

1、不得于其他公司任职(含专任、兼差),不论担任职务为何。

2、不得担任其他公司执行业务股东、董监事。

3、不得经营其他公司或对其他公司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第三十四条 确认事项

1、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意向书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意向书及附件所有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意向书,受本意向书约束。

2、在签订本意向书前,甲方已经如实告知乙方,双方的关系为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关系,双方签订意向书后,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开发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经营技术以协助乙方经营,使其尽可能的成功,但甲方并不能保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能达到某个程度,亦不能保证乙方一定赢利。乙方在店开设后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有自己独立的商号和店名,完全自负盈亏,自己独立纳税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签订本意向书前已经对此做了足够详尽的了解。

3、乙方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使用公司的商标,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时,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因乙方的该行为而被索赔时,可要求乙方承担该被索赔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意向书权利的转让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及店铺营业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亦不得将此用作担保或其他处置。

二、乙方要求转让本意向书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转让条件、受让人人情况等书面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乙方转让。

三、无论根据何种情形进行的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消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两年内不得进行转让。乙方转让本意向书,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特许经营意向书,特许经营意向书使用意向书转让时甲方制定的新意向书文本,受让人按照意向书的规定向甲方交纳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但加盟金不予退还。

四、在本意向书有效期间,乙方需独立自主地经营加盟店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形式将加盟店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其他第三人经营。

五、甲方在意向书存续期间,有权将其在本意向书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与他方,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或另设立公司承受本意向书之权利义务,乙方不得异议。但甲方应保证意向书承受方履行意向书义务时须符合本意向书之规定。

第三十六条 其他

_____年___月___日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意向书。续约时,加盟金、特许权使用费按当时收取标准调整之,但甲方会给予乙方比较优惠的价格,甲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自动转为新签订意向书的保证金。

二、乙方未按本意向书规定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前或双方终止意向书后,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标或相 同、近似的商标装饰门面或开展业务,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行为。

三、意向书双方任一方有意终止意向书,应提前三个月告知他方,双方在无债权债务情况下可终止本意向书。

四、乙方追加建店时,须通过甲方之审核,并另行签署特许经营意向书,缴交相应费用后方可开设,否则视同违约。

五、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另立补充文件,并经过双方签章后,作为本意向书之附件,与本意向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意向书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续约,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意向书期满自行终止。

七、本意向书某条款的无效或失效,不影响本意向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八、乙方店开业后,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店负责人(店法人代表、店长)与双方签约时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该负责人须在该店工商执照颁发一周内在本意向书上签字,并自愿作为乙方担保人与乙方一起连带承担本意向书内的一切法律责任,若乙方店负责人拒绝在本意向书上签字,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并要求该店负责人赔偿一切损失及赔偿违约金。

九、本意向书一式四份,意向书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住所):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店负责人声明:

本人愿意承担乙方在该意向书中所有义务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签章:

日期:

加盟方(以下称甲方):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被授权方地址(店址):

被授权方店名及编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 内经营甲方齐先生风味砂锅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意向书起止日期及费用

1、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授权乙方,意向书期限为一年,加盟费为_______元整。此款乙方应在意向书签订前一次性交付完毕。

2、管理费为每年,此款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签订并履行一年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齐先生风味砂锅居的加盟业主,对外统称《齐先生风味砂锅居》,店名后加乙方自定店址名。

2、乙方自选营业地址独立办理经营手续,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签订本加盟意向书并授权后,甲乙双方不得在其授权的一公里范围内进行该项目的经营和授权经营。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意向书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风味砂锅居的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加盟店内的装修设计图纸、牌匾、餐具、应季服装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意向书变更事宜,否则意向书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8、在意向书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授权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9、如意向书期限已经届满,甲方与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解除意向书的,本意向书自动延续。

10、甲方有权按物价指数统一变更管理费和所有调料价格。

三、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

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统一和所使用的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调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和内部调料),提供调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乙方自行采购和向他方销售以上调味材料。甲方有权调整调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调整。

2、应在调料储备量不足提前向甲方申请配送调料,如果甲方没有按时配送调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除外)。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加盟意向书,保证金不予返还:

四、乙方如按照约定使用调料的,待本加盟意向书终止时甲方100%返还保证金。

五、乙方应在甲方共同协商的地点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更改地点或扩大地点。

六、如乙方未按加盟意向书约定使用甲方的技术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务不统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加盟意向书,保证金不返还。

七、本加盟意向书所使用的调料和餐具款项当次结清,不得赊欠。

八、本加盟意向书的付款方式为现金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追诉期为两年。

九、本加盟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十、由于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拆迁、交通事故、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发生,双方均免责。

十一、关于加盟费的优惠待遇:

乙方有意再一次在超过一公里的范围得到授权技术和方法,另行开店的,加盟费按1/3收取,其他条款按照本意向书履行。乙方被授权一公里范围内另行开店的,甲方只收取管理费和保证金,不再收取加盟费,其他条款按本意向书履行。

十二、本意向书甲方与乙方单方解除意向书的(未严格按本意向书执行的)后果自负。

十三、本风味砂锅居加盟意向书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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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意向书可以反悔吗篇八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向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x项目品牌加盟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品牌加盟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两方品牌加盟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品牌加盟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

乙方:负责营业用设备 ,各项产品及广告宣传x部人员工资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品牌加盟经营期间,x部产生的所有收入甲方占30%,乙方占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暂保管,乙方应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给乙方,分别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体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于本月11日支付给乙方;11日至20日收入于本月21日支付给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于次月1日支付给乙方。

3、顾客办卡金额属未消费金额,乙方应得70%分两次支付,办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4、会员卡续卡金额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续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 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后,本意向书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 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备,在品牌加盟期间如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6. 乙方不得私自与顾客做财务交接,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意向书,并追究责任与损失。

7. 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8.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9. 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条 意向书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x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4、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意向书正本一式 两 份,订立意向书各方各执一份。意向书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意向书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补充规定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意向书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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