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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承包土地转租合同(通用8篇)

小编:JQ文豪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承包土地转租合同篇一

转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标的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街办) 村(社区) 村 组 的 块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蔬菜、水果生产经营。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30年,自2017年4月30日至2047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出租以现金支付,方式、时间:

逐年支付:于每年的8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每亩每年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并每亩每年递增10元,大写:壹拾元整。到2047年4月30日前乙方把土地恢复为种植水稻。

第四条 土地的交付

1、甲方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土地交付的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出租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出租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出租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出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自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出租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出租的土地。需继续租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出租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5、出租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及时办理备案登记,符合《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出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出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争议条款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先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上述方式解决不成的或无法解决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双方协定)

1、不准挖坑取土、取石,改变地形地貌;

2、不准修房建屋;

3、不准栽种除果树以外的其他树,不准变法搬土。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含共有权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今有甲方: 将现持有土地转租给乙方 ,有偿使用,转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土地 亩,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每年每亩转租费人民币 元,共计: 元。种地款种前一次付清。合同期内若遇国家政府或办事处、村委会征用此地,服从并按照国家办事处、村委会政策执行(合同期内任何形式的占用补偿由承甲方所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撕毁合同,合同期内如果任何一方私自随意更改撕毁违约,它方有权提交国家法律机关仲裁,并处罚违约方承包费的双倍进行赔偿。

二、合同到期后须恢复土地原来面貌。

三、此合同一式 份, 方各执一份。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甲方由三河市李旗庄镇大景庄村承包土地一宗,现就该宗土地转租事宜,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包的土地位于李旗庄镇大景庄村

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面积:东西米,南北米,合计 平方米,折合亩。现甲方将该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给乙方,并已经交付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为元/亩/年,合计亩,共计元,乙方于本协议生效日每年5月1日支付甲方当年度该土地租赁款。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方确保乙方充分利用该宗土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生产、生活、种植、养殖等活动,同时确保无第三人因该宗土地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生效后,该宗土地如遇国家或其它主体征收、征用、拆迁、地上物补偿、青苗补偿、安置补偿等全部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但土地补偿款除外。

六、本协议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七、租赁期内乙方有权对承租土地及地上物进行转租。

八、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调租金。如甲方在承租期内违约不再出租给乙方则需双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并全额赔偿乙方的地上投入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云溪乡原石角山村身份证号码:

乙方:云溪乡云溪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拥有土地的使用经营权和收益,双方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将其承包的,云溪乡原石角山村,土地名荒塘,面积合计(大写)平米,转让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三、转让期限为永久,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青苗补助款、转让款金额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支持、配合乙方开展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应对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优惠政策与服务。

经济补偿。

六、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包土地转租合同篇二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包(出租)费

转包(出租)土地的价款为每年 元人民币。

四、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出租)费。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包(出租)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转包(出租)费,以后每年 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转包(出租)费)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包(出租)费,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流转费用,以后每年 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流转费用。)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包(出租)土地交付收据)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规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6、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耕的前提下,对转包(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转包(出租)期内被征用土地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违反使用土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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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转租合同篇三

甲方:芒章乡中心小学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乡芒章村村民小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第一次付款领条

领 条

今领到芒章中心小学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款(永久性转让)三万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领款人:

2015年4月3日

证明人:

2015年4月3日

甲方:

乙方:

一、今有甲方: 将现持有土地转租给乙方 ,有偿使用,转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土地 亩,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每年每亩转租费人民币 元,共计: 元。种地款种前一次付清。合同期内若遇国家政府或办事处、村委会征用此地,服从并按照国家办事处、村委会政策执行(合同期内任何形式的占用补偿由承甲方所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撕毁合同,合同期内如果任何一方私自随意更改撕毁违约,它方有权提交国家法律机关仲裁,并处罚违约方承包费的双倍进行赔偿。

二、合同到期后须恢复土地原来面貌。

三、此合同一式 份, 方各执一份。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的土地承包权转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本转包合同。

一、转包土地的地点:

甲方自愿将与 签订承包合同的坐落于 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二、转包土地的期限:

转包期限为五个月,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2月29日止。

三、转包价格:

土地转包价格为500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纳。

四、转包土地的用途:

在转包期间,乙方只能将转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不得买卖、再次转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他建筑物。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自行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转包合同。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合同规定情况下,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因土地经营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转包期间的土地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转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转包期间,乙方不得再次将土地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2、若因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约,否则应该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约定转包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4、乙方擅自再转包土地经营权,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该予以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遇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本合同自动解除,征地收益归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并手印)

乙方:(签字并手印)

年 月 日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 村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转让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转让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为人民币元, (大写: );

转让费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毕。

四、转让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同。

3.转让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申请,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对转让地块的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每日按应支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土地,每日按转让费的‰承担违约金。

3.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发包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转租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一、今有甲方: 将现持有土地转租给乙方 ,有偿使用,转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土地 亩,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每年每亩转租费人民币 元,共计: 元。种地款种前一次付清。合同期内若遇国家政府或办事处、村委会征用此地,服从并按照国家办事处、村委会政策执行(合同期内任何形式的占用补偿由承甲方所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撕毁合同,合同期内如果任何一方私自随意更改撕毁违约,它方有权提交国家法律机关仲裁,并处罚违约方承包费的双倍进行赔偿。

二、合同到期后须恢复土地原来面貌。

三、此合同一式 份, 方各执一份。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芒章乡中心小学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乡芒章村村民小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芒章乡中心小学 芒章乡村民小组 2015年4月3日

附:第一次付款领条

领 条

今领到芒章中心小学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款(永久性转让)三万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领款人:

2015年4月3日

证明人:

2015年4月3日

转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标的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街办) 村(社区) 村 组 的 块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蔬菜、水果生产经营。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30年,自2017年4月30日至2047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出租以现金支付,方式、时间:

逐年支付:于每年的8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每亩每年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并每亩每年递增10元,大写:壹拾元整。到2047年4月30日前乙方把土地恢复为种植水稻。

第四条 土地的交付

1、甲方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土地交付的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出租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出租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出租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出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自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出租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出租的土地。需继续租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出租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5、出租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及时办理备案登记,符合《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出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出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争议条款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先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上述方式解决不成的或无法解决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双方协定)

1、不准挖坑取土、取石,改变地形地貌;

2、不准修房建屋;

3、不准栽种除果树以外的其他树,不准变法搬土。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含共有权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的土地承包权转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本转包合同。

一、转包土地的地点:

甲方自愿将与 签订承包合同的坐落于 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二、转包土地的期限:

转包期限为五个月,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2月29日止。

三、转包价格:

土地转包价格为500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纳。

四、转包土地的用途:

在转包期间,乙方只能将转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不得买卖、再次转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他建筑物。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自行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转包合同。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合同规定情况下,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因土地经营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转包期间的土地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转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转包期间,乙方不得再次将土地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2、若因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约,否则应该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约定转包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4、乙方擅自再转包土地经营权,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该予以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遇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本合同自动解除,征地收益归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并手印)

乙方:(签字并手印)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转租合同篇五

甲方:芒章乡中心小学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乡芒章村村民小组。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商议协定,乙方同意将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转让给甲方,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土地四边界限及面积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背后,东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为界限;南至:雷光荣旁边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学教师住房旁为界;北至:水沟旁交界为界限。其面积为:1.5亩。

二、转让期限:永久性

三、转让费:1.5亩土地转让补偿费标准为:壹拾捌万肆仟元整(184000.00)。转让费因学校资金紧缺,将分批付清(以领款收据为准),一年内付清。

四、互转方式

经甲乙双方商议并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将自己所承包水田1.5亩的承包权转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转让土地使用权归甲方,乙方无权干涉其互转让后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转让土地如有土地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若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以转让费的50倍赔偿给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预甲方使用权,分期付款期限内不得提高转让

价格,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给甲方赔偿转让费和建设所投入资金的50倍。

4、本村组所征收土地转让费由甲方承担。

5、土地转让后。办理该宗土地使用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组一份,芒章乡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附:第一次付款领条

领 条

今领到芒章中心小学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款(永久性转让)三万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领款人:

2015年4月3日

证明人:

2015年4月3日

转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标的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街办) 村(社区) 村 组 的 块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蔬菜、水果生产经营。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30年,自2017年4月30日至2047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出租以现金支付,方式、时间:

逐年支付:于每年的8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每亩每年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并每亩每年递增10元,大写:壹拾元整。到2047年4月30日前乙方把土地恢复为种植水稻。

第四条 土地的交付

1、甲方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土地交付的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出租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出租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出租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出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自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出租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出租的土地。需继续租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出租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5、出租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及时办理备案登记,符合《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出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出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争议条款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先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上述方式解决不成的或无法解决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双方协定)

1、不准挖坑取土、取石,改变地形地貌;

2、不准修房建屋;

3、不准栽种除果树以外的其他树,不准变法搬土。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含共有权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的土地承包权转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本转包合同。

一、转包土地的地点:

甲方自愿将与 签订承包合同的坐落于 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二、转包土地的期限:

转包期限为五个月,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2月29日止。

三、转包价格:

土地转包价格为500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纳。

四、转包土地的用途:

在转包期间,乙方只能将转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不得买卖、再次转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他建筑物。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自行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转包合同。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合同规定情况下,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因土地经营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转包期间的土地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转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转包期间,乙方不得再次将土地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2、若因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约,否则应该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约定转包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4、乙方擅自再转包土地经营权,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该予以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遇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本合同自动解除,征地收益归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并手印)

乙方:(签字并手印)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今有甲方: 将现持有土地转租给乙方 ,有偿使用,转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土地 亩,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每年每亩转租费人民币 元,共计: 元。种地款种前一次付清。合同期内若遇国家政府或办事处、村委会征用此地,服从并按照国家办事处、村委会政策执行(合同期内任何形式的占用补偿由承甲方所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随意更改撕毁合同,合同期内如果任何一方私自随意更改撕毁违约,它方有权提交国家法律机关仲裁,并处罚违约方承包费的双倍进行赔偿。

二、合同到期后须恢复土地原来面貌。

三、此合同一式 份, 方各执一份。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转租合同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东至:_________________现西边;

南至:_________________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__________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_________________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土地转租合同篇七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坐落、四至、土地用途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总价格为 元人民币。 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承包经营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签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转让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转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成都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标的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街办) 村(社区) 村 组 的 块地块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蔬菜、水果生产经营。

第二条 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30年,自2017年4月30日至2047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出租以现金支付,方式、时间:

逐年支付:于每年的8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每亩每年为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并每亩每年递增10元,大写:壹拾元整。到2047年4月30日前乙方把土地恢复为种植水稻。

第四条 土地的交付

1、甲方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土地交付的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出租收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出租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出租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出租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出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自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出租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出租的土地。需继续租用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出租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5、出租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及时办理备案登记,符合《成都市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申请农村土地经营权。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出租金的 %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出租金,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争议条款

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先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上述方式解决不成的或无法解决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双方协定)

1、不准挖坑取土、取石,改变地形地貌;

2、不准修房建屋;

3、不准栽种除果树以外的其他树,不准变法搬土。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含共有权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包(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包(出租)费

转包(出租)土地的价款为每年 元人民币。

四、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出租)费。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包(出租)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转包(出租)费,以后每年 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转包(出租)费)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包(出租)费,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签约当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支付当年度流转费用,以后每年 月底之前一次或多次付清该年度流转费用。)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包(出租)土地交付收据)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出租)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甲方有权在转包(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包(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规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转包(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6、乙方不得改变转包(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

7、乙方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打乱水系,不影响第三人生产经营和流转期满后保证复耕的前提下,对转包(租用)的土地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8、乙方必须管好用好转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转包(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转包(出租)期内被征用土地的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处理。

2、乙方在转包(出租)期限内将转包(出租)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违反使用土地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九、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于2015年11月19日承租东岳乡油房村四组土地37.84亩,并与农户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用于经营种养殖业及加工业。现甲方因发展需要,将所承租标的转租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

二、相关权益和义务

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继续享有与农户所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履行相应义务,由乙方继续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代替甲方履行享受相应权利和履行相应义务。

2、 本转租合同生效日之前的一切义务和经济责任由甲方履行,此后由乙方全权履行相应义务和经济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3、 原甲方于农户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违约责任:

2、 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

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者、鉴证机关同意后生效。

六、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农户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 住址:

签证机关: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转租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___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________以北、现________以西与________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________西边;

南至:与________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________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________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签到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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