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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汇总9篇)

小编:BW笔侠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一

发包人:(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循环水泵房(含取水头、排水口)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日工作安排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劳务

1.5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人员到达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

安全指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为准。

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

进度指标:满足甲方的劳务投入需要。

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

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材料、配件、能源、工器具、其他设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由甲方提供)。

2.2 合同价款:按照每人5000元/月包干,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9小时,超出9小时按照加班计算,加班按20元/小时计(中午午餐1小时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

2.3计量及合同单价包含的费用组成:

(1)每1工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

(3)分包合同价包括乙方施工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社保费用、节假日与公休日加班工资、施工期间的加点工资、探亲期间的各项费用及补偿金,乙方的施工利润、施工生产安全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施工生产安全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除以上三项税金以外的各类税金(如: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6)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20xx元包干。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协议书;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3.3 本合同所列附件;

3.4分包人的报价书(如有时);

3.5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通知、质量试验检验标准与规范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甲方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 工程进度

4.1 乙方应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生产强度要求以及工作安排与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生产强度不能满足主体合同施工需要,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员投入,提高系统生产量、储备量以及生产强度;相应的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人员投入计划。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技术要求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施工通知或质量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或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组织相关的施工生产、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进行作业与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

5.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对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正确性负责,乙方不能因为甲方的检验而免去对其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6.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生产要求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控制。

6.2 乙方应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制度。

6.3 乙方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6.5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修理的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3 乙方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7.6乙方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1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回。

第八条 材料和设备

8.1 材料

8.1.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要求。

8.1.2 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更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提交一份满足施工生产量及生产强度需要的材料计划报与甲方审批;乙方需指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物资部门代表一道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进行现场清点并在领用单上签字认可。

8.1.4 乙方施工所需的由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要求的期限提出计划,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相关领用及核销手续。

8.2 设备

8.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使用设备时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九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生产场地以及相关

9.1.2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质量检验、验收资料。

9.1.3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9.1.4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交通干道、公共道路、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建设、施工生活营地建设等),并提供乙方使用。

9.1.5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9.1.6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9.1.7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生产方案和调度。

9.1.8每周定期组织乙方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乙方协调解决。

9.1.9 负责监控乙方实施环境保护的措施,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9.1.10 乙方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2 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施工生产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以后每月将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报一份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9.2.3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9.2.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下令停工整顿,如仍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9.2.7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8 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配件负责照管。

9.2.9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9.2.10 特殊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及有效特种作业证,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计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

10.2 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完成劳务用工月报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表进行复核,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工程价款结算后15日内对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0.3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0.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2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4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扣款。

10.4 工程价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办理月进度工程结算时,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安全文明、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评定合格后,将上一月扣留的相应滞留金一次无息返还给乙方。

10.5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

10.6 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评定合格后,才能对乙方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和索赔

11.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1.2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1.3 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做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风险和保险

13.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3.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3.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雇员的投保雇主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其 他

14.1 乙方的授权代表须长期驻守工地,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4.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该协议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14.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二

发包人:(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循环水泵房(含取水头、排水口)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日工作安排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劳务

1.5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人员到达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

安全指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为准。

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

进度指标:满足甲方的劳务投入需要。

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

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材料、配件、能源、工器具、其他设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由甲方提供)。

2.2 合同价款:按照每人5000元/月包干,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9小时,超出9小时按照加班计算,加班按20元/小时计(中午午餐1小时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

2.3计量及合同单价包含的费用组成:

(1)每1工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

(3)分包合同价包括乙方施工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社保费用、节假日与公休日加班工资、施工期间的加点工资、探亲期间的各项费用及补偿金,乙方的施工利润、施工生产安全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施工生产安全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除以上三项税金以外的各类税金(如: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6)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20xx元包干。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协议书;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3.3 本合同所列附件;

3.4分包人的报价书(如有时);

3.5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通知、质量试验检验标准与规范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甲方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 工程进度

4.1 乙方应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生产强度要求以及工作安排与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生产强度不能满足主体合同施工需要,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员投入,提高系统生产量、储备量以及生产强度;相应的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人员投入计划。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技术要求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施工通知或质量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或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组织相关的施工生产、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进行作业与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

5.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对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正确性负责,乙方不能因为甲方的检验而免去对其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6.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生产要求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控制。

6.2 乙方应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制度。

6.3 乙方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6.5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修理的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3 乙方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7.6乙方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1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回。

第八条 材料和设备

8.1 材料

8.1.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要求。

8.1.2 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更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提交一份满足施工生产量及生产强度需要的材料计划报与甲方审批;乙方需指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物资部门代表一道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进行现场清点并在领用单上签字认可。

8.1.4 乙方施工所需的由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要求的期限提出计划,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相关领用及核销手续。

8.2 设备

8.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使用设备时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九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生产场地以及相关

9.1.2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质量检验、验收资料。

9.1.3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9.1.4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交通干道、公共道路、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建设、施工生活营地建设等),并提供乙方使用。

9.1.5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9.1.6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9.1.7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生产方案和调度。

9.1.8每周定期组织乙方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乙方协调解决。

9.1.9 负责监控乙方实施环境保护的措施,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9.1.10 乙方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2 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施工生产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以后每月将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报一份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9.2.3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9.2.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下令停工整顿,如仍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9.2.7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8 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配件负责照管。

9.2.9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9.2.10 特殊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及有效特种作业证,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计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

10.2 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完成劳务用工月报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表进行复核,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工程价款结算后15日内对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0.3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0.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2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4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扣款。

10.4 工程价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办理月进度工程结算时,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安全文明、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评定合格后,将上一月扣留的相应滞留金一次无息返还给乙方。

10.5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

10.6 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评定合格后,才能对乙方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和索赔

11.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1.2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1.3 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做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风险和保险

13.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3.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3.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雇员的投保雇主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其 他

14.1 乙方的授权代表须长期驻守工地,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4.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该协议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14.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三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清包工。

二、分包工期: 开工, 竣工,总工期 天,每推迟一天罚款壹百元(雨天顺延),提前一天奖励壹佰元,奖惩兑现。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场规范施工,执行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并按照甲方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期。

四、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土建部分人工、机械、工具、铁丝、钉、扎丝、脚手架、电碴压力焊对接、植筋锚固、抽排水、基槽开挖及回填夯实(不含电费、外运土及土源),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价元。 场地内的所有材料装卸、堆放、转运、模板、支撑、方木、施工机械的租用、进退场、安装、拆卸、维修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安装、装饰另附分包价款)。 结算方式: 首付工程款 万元,第一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 万元;第二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 万元;余下的 万元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如拖欠工程款除按超过银行存款利息付款外,乙方有权投诉)。

五、奖惩措施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处以工程承包价格10%的罚款。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节点考核,不按时完成,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工程滞后三天或者进度节点工期滞后一周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并不再支付本期的人工费(节点工期另附,见施工进度横道图)。 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造成因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工期延误时,施工工期不顺延。

施工过程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因乙方所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造成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一套,编写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各项报表。

2、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

3、按时提供施工材料。

4、甲方在检查工程质量时如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时,有权加以制止,并责令其整改,严重者令返工重做,由此发生的材料浪费及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及文明施工方面违反操作规程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从本月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材料采购到位,保证乙方不出现窝工现象,如发现因材料不到位所造成误工,经甲方确认给予误工补助。同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否则不予补助。

7、甲方要对各主要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甲方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对安全、质量、材料及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指导施工工作。

9、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范。

2、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利用,不另计人工费,杜绝材料浪费,如材料用量超过定额用量时,超出部分材料自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现场施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现场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委托他人负责,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5、乙方要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积极配合甲方。

6、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自备手头工具,如锹、铣、瓦刀、灰斗、棉线等。

八、其它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做临时性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2、围墙以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遵照要求作到活尽场清,不另计人工。

3、返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4、变更部分按照原承包价格中的定额预算有关相应子目计算(增加或减少)。

5、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材料管理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6、施工单位的各项制度、质量、安全条例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四

承包商(乙方):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方合同条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甲、乙双方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名称:____

2、工程地址:____

3、承包范围:____

4、承包方式:____具体工程内容及部位均以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实施方案及书面通知为准。

___开工日期为 ,完工日期为

1、严格按照图纸、变更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施工。

2、遵从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正式施工前须做样板,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大面施工;若乙方有新工艺、新技术应用的建议,需经甲方认可并做样板。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部分施工机械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工程材料及材料垂直运输机械、各楼层水电接口、外架,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含砂浆机、斗车、跳板、支撑架、灯具、水管等)。

2、工程量计算方法:____按福陕西省20_年建筑、装饰预算定额规则计算。

3、单价:____

砌砖墙:____ 元/平方米

构造柱和圈梁砼浇筑(修补):____ 元/平方米

内墙粉刷(含梁、柱面):____元/平方米

外墙)粉刷(含线条、分隔缝、栏杆、滴水线及屋面零星构件:____ 元/立方米;

天棚粉刷(含各种板底、滴水线) 元/平方米

地面、屋面找平(含分隔缝):____ 元/平方米

地面贴砖( cm):____ 元/平方米

内墙面贴砖:____ 元/平方米

楼梯贴砖(含找平、挡水线、踢脚线):____ 元/平方米(按水平投影面计算);

地面缸砖踢脚线:____ 元/米

地面水泥砂浆踢脚:____ 元/米

细石混泥土地面、屋面:____ 元/米

彩瓦屋面及铺保温板(含收口及油漆等):____ 元/平方米

管道井粉刷:____ 元/平方米;管道井封堵:____ 元/个。

实际完成工作内容,按以上单位结算。

以上单位中,所有线条、线角、滴水线、门窗洞口等装饰线条及室内天棚局部修补均不另外计价,所有内外墙阴阳角均须抽角且不另外计价。

一、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向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的搭接点。

2、为乙方办理现场所需的.出入证、工作证等相关证件和登记手续。

3、对班组进行管理、监督、指挥、负责施工现场各单位、部门、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4、定期按工程进度及工作量发放进度快。

5、项目部定期举行例会,协调解决施工现场问题。

二、 乙方工作

1、理解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方法,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示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

2、自行配置施工所用的手动、电动工具、施工电缆、灯泡、工作梯等相关用具。

3、服从现场项目部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

4、施工时间班组长必须在施工现场,并按时参加项目部召开的会议及活动,如因事须离开现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定一人代理自己的工作。

5、乙方应自行处理与工人、与材料提供商及其它第三方的纠纷,不得由此影响甲方利益,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新增工程内容时,乙方接甲方代表通知后,应立即执行,新增工程内容在本合同已有结算方式的,按已有结算方式执行,如须甲乙双方协商价格的,双方可友好协商,但不得乙新增内容价款未协商或未确定而拒绝施工或停工。

2、因业主要求对工期进行协调改变的,甲乙双方约定的工期也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改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及班组人员太少影响工期,乙方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4、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功臣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统一标准》以开发公司(甲方)、监理、甲方所提出的质量要求作为该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

承包商(乙方):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五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鉴于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清包工。

开工, 竣工,总工期 天,每推迟一天罚款壹百元(雨天顺延),提前一天奖励壹佰元,奖惩兑现。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场规范施工,执行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并按照甲方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期。

土建部分人工、机械、工具、铁丝、钉、扎丝、脚手架、电碴压力焊对接、植筋锚固、抽排水、基槽开挖及回填夯实(不含电费、外运土及土源),按每平方米元计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价元。场地内的所有材料装卸、堆放、转运、模板、支撑、方木、施工机械的租用、进退场、安装、拆卸、维修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安装、装饰另附分包价款)。 结算方式:首付工程款 万元,第一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 万元;第二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 万元;余下的万元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如拖欠工程款除按超过银行存款利息付款外,乙方有权投诉)。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处以工程承包价格10%的罚款。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节点考核,不按时完成,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工程滞后三天或者进度节点工期滞后一周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并不再支付本期的人工费(节点工期另附,见施工进度横道图)。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造成因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工期延误时,施工工期不顺延。

施工过程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因乙方所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造成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1、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一套,编写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各项报表。

2、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

3、按时提供施工材料。

4、甲方在检查工程质量时如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时,有权加以制止,并责令其整改,严重者令返工重做,由此发生的材料浪费及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及文明施工方面违反操作规程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从本月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材料采购到位,保证乙方不出现窝工现象,如发现因材料不到位所造成误工,经甲方确认给予误工补助。同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否则不予补助。

7、甲方要对各主要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甲方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对安全、质量、材料及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指导施工工作。

9、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范。

2、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利用,不另计人工费,杜绝材料浪费,如材料用量超过定额用量时,超出部分材料自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现场施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现场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委托他人负责,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4、不得无故停工,如发现无故停工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并拒付已完成的工程量款。

5、乙方要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积极配合甲方。

6、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自备手头工具,如锹、铣、瓦刀、灰斗、棉线等。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做临时性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2、围墙以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遵照要求作到活尽场清,不另计人工。

3、返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4、变更部分按照原承包价格中的定额预算有关相应子目计算(增加或减少)。

5、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材料管理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6、施工单位的各项制度、质量、安全条例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六

发包人:(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循环水泵房(含取水头、排水口)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日工作安排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劳务

1.5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人员到达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

安全指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为准。

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

进度指标:满足甲方的劳务投入需要。

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

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材料、配件、能源、工器具、其他设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由甲方提供)。

2.2 合同价款:按照每人5000元/月包干,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9小时,超出9小时按照加班计算,加班按20元/小时计(中午午餐1小时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

2.3计量及合同单价包含的费用组成:

(1)每1工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

(3)分包合同价包括乙方施工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社保费用、节假日与公休日加班工资、施工期间的加点工资、探亲期间的各项费用及补偿金,乙方的施工利润、施工生产安全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施工生产安全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除以上三项税金以外的各类税金(如: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6)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20xx元包干。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协议书;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3.3 本合同所列附件;

3.4分包人的报价书(如有时);

3.5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通知、质量试验检验标准与规范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甲方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 工程进度

4.1 乙方应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生产强度要求以及工作安排与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生产强度不能满足主体合同施工需要,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员投入,提高系统生产量、储备量以及生产强度;相应的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人员投入计划。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技术要求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施工通知或质量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或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组织相关的施工生产、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进行作业与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

5.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对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正确性负责,乙方不能因为甲方的检验而免去对其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6.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生产要求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控制。

6.2 乙方应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制度。

6.3 乙方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6.5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修理的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3 乙方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7.6乙方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1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回。

第八条 材料和设备

8.1 材料

8.1.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要求。

8.1.2 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更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提交一份满足施工生产量及生产强度需要的材料计划报与甲方审批;乙方需指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物资部门代表一道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进行现场清点并在领用单上签字认可。

8.1.4 乙方施工所需的由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要求的期限提出计划,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相关领用及核销手续。

8.2 设备

8.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使用设备时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九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生产场地以及相关

9.1.2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质量检验、验收资料。

9.1.3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9.1.4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交通干道、公共道路、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建设、施工生活营地建设等),并提供乙方使用。

9.1.5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9.1.6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9.1.7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生产方案和调度。

9.1.8每周定期组织乙方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乙方协调解决。

9.1.9 负责监控乙方实施环境保护的措施,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9.1.10 乙方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2 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施工生产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以后每月将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报一份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9.2.3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9.2.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下令停工整顿,如仍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9.2.7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8 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配件负责照管。

9.2.9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9.2.10 特殊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及有效特种作业证,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计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

10.2 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完成劳务用工月报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表进行复核,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工程价款结算后15日内对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0.3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0.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2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4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扣款。

10.4 工程价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办理月进度工程结算时,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安全文明、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评定合格后,将上一月扣留的相应滞留金一次无息返还给乙方。

10.5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

10.6 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评定合格后,才能对乙方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和索赔

11.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1.2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1.3 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做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风险和保险

13.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3.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3.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雇员的投保雇主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其 他

14.1 乙方的授权代表须长期驻守工地,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4.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该协议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14.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七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 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相应施工规范

(2)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合同员:(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八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 及附属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况:全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承包范围、方式、内容

(一)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建施、结施)及设计变更所含的全部模板制作、零平以下地梁及剪力墙基础,标准架管按施工规范的搭拆等所需模板制作安装的全面完善。

(二)承包方式:本单项工程采用大包干式,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包造价等,具体是:

包工:乙方自行组织足够的有操作证的技工,对本工种承包范围内的用工总承包,同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包料:甲方提供模板的安装主要材料,其余耗材如(铁丝、元钉、打磨用的机具及磨片等)施工工具和生活用具等由乙方自己承担。

包质量:本工程主体为优质结构,同时在施工中必须满足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甲方的相关要求,必须对梁、柱、模板的爆模移位,垂直度进行修补、打磨。

包工期:乙方满足进度要求,满足建设方、监理方、甲方要求。

包安全:乙方负责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国家安全相关规范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承包内容:

1、对该工程所使用模板的维护保养、质量由施工方和甲方现场验收。

2、对自己所做周边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码整齐。

3、负责开工进场到竣工撤场期间所有材料的掉运,同时在施工方指定地点进行堆码,如不按甲方要求,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按甲方所说的规范去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必须设自己套房的梁、柱、断头线。

6、乙方承担元丝、元钉、墨斗、墨汁、广线等全部工具。

(四)其它约定

1、每楼层完工后材料必须按要求堆码。

2、在楼层掉运完后不准有木工的任何杂物。

3、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人护模,如发现没有人护模,每一次按100元计算。

4、不准乱锯门条、木板,如被施工方发现,造成金额由乙方承担。

5、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的文明施工,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模板拼缝密实,梁柱节点不允许凹凸不平现象,若发现必须立即修改,梁、柱、板、雨棚、空调板、阴角四周的水平和垂直度,只能在5mm内,梁柱节点(含内外墙面)不能出现流浆。

7、支模过程中造成安全网损坏必须全额赔偿,吊模位置陷入砼的由自己处理砼缺陷。

8、工地上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及偷盗行为,按损失额加倍赔偿,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

(五)工程单价和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

根据以上乙方承担的工程范围和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本单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单价定为模板接触面积为元/m2计算)。/m2计算,安全按2、付款方式:采用乙方先垫支做完所有楼层,甲方阶段性的付生活费,乙方不得故意,以工资原因停工和其它原因停工和在中途离去,给甲方带来一切困难和经济损失,甲方按工程款余付给乙方工资,撤出现场和撤出合同。其作为违约金。

三、如上述不违规,甲方在全体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所有工资。

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签计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九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况:全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承包方式:本单项工程采用大包干式,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包造价等,具体是:

包工:乙方自行组织足够的有操作证的技工,对本工种承包范围内的用工总承包,同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包工期:乙方满足进度要求,满足建设方、监理方、甲方要求。

包安全:乙方负责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国家安全相关规范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承包内容:

2、对自己所做周边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码整齐。

3、负责开工进场到竣工撤场期间所有材料的掉运,同时在施工方指定地点进行堆码,如不按甲方要求,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按甲方所说的规范去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必须设自己套房的梁、柱、断头线。

6、乙方承担元丝、元钉、墨斗、墨汁、广线等全部工具。

(四)其它约定

1、每楼层完工后材料必须按要求堆码。

2、在楼层掉运完后不准有木工的任何杂物。

3、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人护模,如发现没有人护模,每一次按100元计算。

4、不准乱锯门条、木板,如被施工方发现,造成金额由乙方承担。

5、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的文明施工,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8、工地上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及偷盗行为,按损失额加倍赔偿,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

(五)工程单价和付款方式:

1、工程单价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签计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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