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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产评估报告书(精选14篇)

小编:雨中梧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 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 a××××,系20xx年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 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二

(1)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

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并且是一种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2)资产评估报告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同时,资产评估报告书也反映和体现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明确委托方、受托方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报告书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和向委托方或有关方面收取评估费用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水平以及评估质量高低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据。

(4)资产评估报告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不仅评估报告的底稿是评估档案归集的主要内容,而且还包括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过程采用到的各种数据、各个依据、工作底稿和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中形成的有关文字记载都是资产评估档案的重要信息来源。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三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

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

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评估范围

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对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凡是仅对某一部分、某一项资产进行评估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称为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对象

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报告书是以资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这里的资产可能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可能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

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则只是以房地产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土地估价报告书:土地估价报告书是以土地为评估对象所出具的估价报告书。

资料详细

完整评估报告:在完整评估报告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详细说明:

(1)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的表述应当清晰、具体、不得引起误导。

(2)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并重点说明:

1)评估业务承接过程和情况

2)进行资产勘查、收集评估资料的过程和情况

3)分析、整理评估资料的过程和情况

5)对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的过程

简明评估报告:在简明评估报告中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简要说明:

(1)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评估目的的表述应当清晰、具体,不得引起误导

(2)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业务分类

(一)一般评估业务

一般评估业务就是我们对明确评估对象的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是以交易中资产及股权作价提供参考价值为目的的业务,其完成的标志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范围既包括产权变动情况下出于提供价值参考或发挥鉴证作用目的的单项实物资产评估、各类无形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又包括产权各种处置方式下单项资产或组合资产的评估如租赁、承包、破产、清算、拍卖、使用权转让等;还包括直接作为鉴证目的的补偿、损失确定、涉案财产价值评估等类型的评估。评估业务基准日一般为当前或近期,其时态为当前时态。

(二)评估咨询业务

评估咨询业务以评估手段提供咨询服务,它包括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人提供投资项目评估以及企业改制、企业发展战略、商业计划书、兼并收购的尽职调查等咨询服务以及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研讨、财务顾问、咨询相关专业的培训等。例如,评估目的本身就明确为评估咨询或价值分析,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当其他计量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评估计量手段可能会被使用;评估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可能会应用于企业管理、企业调查、各类数据化决策管理等。其评估报告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咨询报告、评估咨询报告、价值分析报告、尽责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基准日的时态可以是当前,但更多的是未来。

(三)评估复核业务

评估复核业务主要为满足企业收购、资产交易和资产价值调整等领域的需求,既包括行业监管检查亦含有咨询的成分,前者服务于行业管理的需求,旨在净化评估环境、提高评估师执业水平;后者是接受委托方在作出收购、并购及其他投融资决策之前所进行评估业务,其意图是对评估对象(包括拟收购或自身状况)已评估事项或结果重新检验和核实,或者是对评估有效期内资产状况或其他特别事项的影响作出重新估算。其报告外在表现形式是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评估补充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本质上讲评估复核业务起着咨询的作用,其基准日的时态一般为过去时态,作评估补充报告时其时态为当前时态。我们认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当属于评估复核业务,因为财务报告中资产价值的确认是会计行为,其连续的记录反映了会计确认的结果。评估价值能否直接进入会计系统目前还是一个需谨慎对待的问题,评估界只是运用评估的价值发现技术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核和调整而已。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四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 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 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 a××××,系20xx年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 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5

项目参与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6

项目审核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0510××××2

20××年05月30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五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六

xx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xx某

产权持有者:xx某

注册地址:xx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xx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xx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23号);

6.《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

7.《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5号);

8.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准则》;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准则》;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准则》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三)行为依据

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依据

1.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五)取价依据

1.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2.委托单位提供的房屋建(构)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3.委托单位提供的被评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建筑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6.建设部颁发的[1992]579号《城市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

7.吉林省颁发的建设单位综合收费标准;

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实物量定额(2000);

9.全国统一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单位估价表;

1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参考价目表();

11.集安市20xx年颁布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

12.吉林省20xx年3月收集到的同时期市场交易价格信息;

13.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

14.现场实际考察记录;

15.建筑物使用年限和最低残值的标准;

16.其他相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乘以综合成新率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的时间为20xx年3月8日-3月xx日,分别为接受委托,资产清查,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撰写评估报告,提交报告等。

3.评定估算: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5.提交报告:三级复核无误后,正式向委托方提交报告。

九、评估假设

6.假设本评估目的行为能够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并能够实现;

8.假设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9.假设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持续使用。

十、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8日,xx某委托评估的相关资产评估值为8.16万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略)

评估基准日:20xx年3月8日

被评估单位:xx某单位: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与被评估的资产、负债相关的资料等由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应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产权持有者向我们提供了委评资产的产权证明及相关说明。按照评估业务约定书及有关文件规定,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应对其所提供委评资产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报告仅对委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不对委评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出实质性判断。本报告使用方应自行核对和鉴别委托方的产权证明原件,以确定委评资产的产权归属。

3、本报告书专供委托人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目的而作,除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外,未经委托方许可,本所不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在公开媒体发表。

4.本次参评的房屋建筑物,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证,标明该土地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故本次评估对象不包括该部分土地使用权,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书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使用,用于其他目的和用途无效。

2.本评估报告专供委托人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3.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评估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委托方权力部门确定后发生法律效力。

5.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即从20xx年3月8日至3月8日)实现时,可以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进行必要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签发日期为二0xx年三月十日。

法定代表人: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xx年三月十日

附件

1.评估项目参加人员名单;

2.产权持有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

4.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

5.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8.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9.资产照片。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七

资产评估报告书【1】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评估程序,提出本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之间无任何特殊利害关系。

3、本评估报告书及其评估结论是在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所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得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论,是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若因委托方及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失实导致评估结果失真而引起的责任,不属于本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范围。

4、本公司对市场情况的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修正我们的评估报告。

5、对于本评估报告中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描述或法律事项(包括权属或负担性限制),本公司按准则要求只进行一般性的核实。

除在评估报告中已揭示事项以外,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估的权属为良好并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同时不涉及任何留置权,没有受侵犯或其他负担性限制。

6、评估报告使用者需重点关注本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对评估结论构成的影响。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湘资源评字第072号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09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法定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与询证,采用收益法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对委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在2009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值为23,544.74万元,总负债账面值为10,270.3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13,274.4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按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64,080.30万元,评估增值50,805.89万元,增值率382.74%。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起,至年8月30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报告使用者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

湘资源评字【2009】第072号

一、绪言

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09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简介

名称: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界市大庸桥月亮湾花园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智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的经济投资活动及旅游服务;政策允许的信息产业、高科技产业及国内贸易开发、经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服务(限分支机构凭前置许可经营);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景区维护。

2、资产占有方简介

企业名称: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军地坪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法人代表:李智勇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客运公司)原名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1月20日,是经张家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张计投[2001]175号文批准,由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三家单位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8001000405,法定代表人李智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75万元,占55%,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75万元,占35%,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出资50万元,占10%。

年5月30日,公司增资人民币800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0万元,股权比例不变。

年5月24日经一届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变更三方股东出资比例,变更后的出资比例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0%、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19%。

年5月9日公司增资3700万元,注册资本5000万元,增资后股权比例不变。

年6月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430800000002826。

公司主要经营:省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班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有效期至2009年03月20日);法律允许的旅游产业、环保产业、信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开发,政策允许经营的国内贸易业务。

环保客运公司下设高速客运事业部,另有控股子公司如下: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此外通过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有控股子公司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月6日,是经张家界市外经贸[]1号文批准,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台湾捷宇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注册资本人民币21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易程天下网及相关技术开发、配套服务;各类广告的策划、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和经营。

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4月6日,是由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两家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投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根据7月3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受让张家界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99%的股权比例,变更后张家界景区环保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业务服务、旅游商品经营及景点、景区开发。

张家界易程高速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月21日,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市汽车运输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0%、30%,注册资本人民币4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张家界景区旅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4月12日成立,是由环保客运公司和张家界景区环保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文化活动组织、交流与策划;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店堂广告;旅游产品销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没有运营。

通过子公司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控股湖南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9日,是由张家界易程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9%、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公司主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商品销售。

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环保客运公司现有景区环保车203台、高档高速公路客运车7台,在职员工318人。

公司于2003年元月8日正式运营,几年来,张家界景区环保车安全营运3000多万公里,顺利完成了4000多万人次的游客运输任务。

环保客运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环保客运公司重视企业硬件和软件建设,筹资3000多万元建立了对景区交通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的gps卫星定位和实时监控调度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硬化和完善了50多公里景区道路和10多个候车站场,开通了“0744-5555555”的旅游服务热线和sos游客求助系统,积极倡导“服务游客、有求必应”的经营理念,关心关爱员工,重视党团建设和工青妇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截至2009年8月31日止,经审计后资产总额23,544.74万元,负债总额

10,270.33万元,净资产13,274.41万元;2009年1-8月营业收入11,965.36万元,净利润2,036.15万元。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环保客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为全部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等,

列表如下:

资产(负债)类型

帐面金额(单位:元)

流动资产

42,677,664.53

非流动资产

192,769,768.51

其中:固定资产

173,667,435.63

资产总计

235,447,433.04

流动负债

39,403,268.08

负债总计

102,703,268.08

净资产

132,744,164.96

部分车辆已抵押给中国银行张家界分行武陵源分理处,该公司的景区客运独家经营权已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支行,其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产权均归资产占有方所有。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人员经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后,根据本评估项目的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选取确定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仅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评估结果系指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经济环境与市场状况以及其他评估师所依据的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为满足评估目的而提出的价值估算成果,不能理解为评估对象价值实现的保证或承诺。

六、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

1、本评估基准日是在保证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的日期相吻合,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的前提下,经与委托方协商一致确定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八

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本人接受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维佳新能源”)

住所:凤阳县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70264000005730

发照机关:凤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月30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09年11月30日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凤阳县维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2009年11月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2、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九

,具备合法性。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在合法前提下的最高最佳使用是能使该房地产获利最大的使用方式。房地产价格受土地与建筑物组合状态的影响,两者的配合适度均衡时,房地产的效用便能高度发挥,而达到最高最佳使用状态。估价对象现状用途为住宅,以估价对象所在的位置分析,我们认为保持现状用途最为有利,并以此为前提估价。3、替代性原则根据经济学原理,在同一个市场内相同的商品价格基本上趋于一致。这一原则统一适用于房地产市场,本次评估中运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价格测算时,即是依据该原则。通过调查取得估价对象附近地区与估价对象类似的房地产作为参照实例,以近期内成交的价格为客观依据,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格取值依据。4、估价时点原则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不同的估价时点,同一项房地产一般有不同的价格水平。本次评估对房地产的市场情况及其自身情况界定,均以其在估价时点上的状况为准。

七、评估依据

11、《房地产估价规范》;1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5、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三)产权依据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房权证;3、其他产权证明文件等。(四)

价格依据1、商品住宅成本公示表;2、抚州市物价指数变动表;3、抚州市房地产市场开发平均利润率表;4、抚州市内部装修价格表。

八、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在市场上可以找到与被评估房产类似的交易案例,因此采用市场售价类比法。根据抚州市青云峰路14号凤凰城的房产情况和现行房地产评估制度的规定,结合本次房地产评估的范围、评估目的和所收集到的资料,本次评估采用市场售价类比法和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最后经过综合分析确定被评估房地产的评估价值。(二)市场法简介市场售价类比法又称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类资产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通过比较与被评估资产的异同程度,以判断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三)重置成本法简介1、重置成本法基本思路重置成本法是以建造估价对象建筑物或类似建筑物所需的各项必需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利息、利润和相关税费,得出估价对象的重置价值并考虑成新,以此估算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新建房地产没有折旧,其价值评估可以直接利用取得土地的价款、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税金和利润来计算。用公式表示为:新建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取得土地使用权价格+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利润2、成本法的基本前提第一,被评估资产适用持续使用假设。

第二,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且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第三,被评估资产可以复制或再生。

九、评估过程

十、评估结论

的房产价值为665321.55元,采用成本法确定的房产价值为622294.40元,两者相差43027.15元,差异率6.47%,评估结果基本接近。相差原因是大家预期房价还会上涨,因此市场法比成本法要高出一点。因市场售价类比法最接近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以市场售价类比法确定的评估值为准。在评估基准日12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评估江西省抚州市凤凰城一期2栋911号市场价值665321.55元。

十一、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是根据本报告所述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的,并在其存在的条件下成立;2、本评估结论在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持续使用假设的条件下成立,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条件下;3、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4、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资产持续经营价值地客观反映,其价值仅适用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0日;5、本评估结论是本小组出具的,受本小组评估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判断能力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6、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委托评估资产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来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依据本项目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采用市场售价类比法和重置成本法,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2、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本次评估按评估书所揭示的评估目的使用,一份报告书只有一个用途。4、本次评估只能在报告书的有效期内(自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使用,超过报告书的有效期时,原资产评估结果无效。

102071班第六评估小组11资产评估报告书

东华理工大学资产评估课程

抚州凤凰城房产评估报告

十三、评估报告基准日期后调整事项

,进行相应调整。2、在评估结果有效期间若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一般会影响评估结果。3、评估基准日后,如发生战争或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对资产占有方造成重大影响时,将会影响本次评估结果。

十四、评估结论的法律效力、适用范围和评估结果有效期

(一)法律效力1、本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以假设委估资产整体转让后仍按其现有用途不变,没有考虑现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2、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实现本评估报告所载明的目的和用途;3、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本报告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以评估结论作为交易价值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确定评估结论。(自2012月30日起,至12月30日之前有效);5、与本评估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为委托方以咨询为对象进行的房地产交易工作提供交易价格参考依据,为公开市场交易提供参考意见应该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并应报请相关部门批准。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书,由于使用评估报告书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评估报告的使用者负完全责任;6、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报告的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审查使用。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二)适用范围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本次评估目的所用,非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于公开媒体。(三)评估结果有效期评估结果有效期为自2012年12月30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1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十

(报告书)

共1册第1册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

机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第0048089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声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根据《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本报告受本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限制,相关当事人决策时应当有自身的独立判断。注册资产评估师有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但不承担相关当事人的决策责任。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目录

(目录)

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

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摘要)

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48089号

委托方委托方一: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二: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报告使用者根据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本次经济行为涉及的各相关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本次评估对象购买方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拟购买部分资产。

评估基准日年12月31日。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评估范围系截止2012年12月31日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基准日账面值为40,340,202.67元。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在对被评估资产综合分析后最终选取市场比较法的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经评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于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40,425,394.17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肆拾贰万伍仟叁佰玖拾肆元壹角柒分)。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2013年12月30日。

重大特别事项具体请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正文

(正文)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且在约定情形下成立。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行为所涉及的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汽车生产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于201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力威尔航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购买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土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沪东洲资评报字【2013】第0048089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十一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xx年xx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xx)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a公司: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 xx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xx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法律法规依据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评估时间从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xx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xx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xx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以过去的经验绩效以及市场的未来需求为基础,评估人员对未来6年的销售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附表 销售收入预测结果 单位:万元

根据市场的投资收益率,确定该专利技术评估时所产用的折现率为10%。

(4)评定估算

经过分析,按四分法为依据确定的专利技术分成率为5%,专利技术评估数学公式为: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2)计算各年专利技术收益分成及专利技术评估价值:(单位:万元)

经分成法,按照专利技术分成率5%,专利技术评估值的计算如下:

p=38.182+43.386+47.332+44.224+43.463+42.479=259.066(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xx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 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 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 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 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 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 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十二

(一)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按本规定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提交委托方和提请财产评估主管机关确认批复的基本内容与格式。

(二)评估报告书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报告书封面及目录;

2.评估报告书摘要;

3.评估报告书正文;

4.备查文件;

5.评估报告书装订。

(一)评估报告封面须载明下列内容:

1.评估项目名称;

2.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编号(该编号需注明年度及报告书序号);

3.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4.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5.评估报告封面可载明评估机构的业务商标(即图形标志)。

(二)评估报告的目录在评估报告书的封面后排印,包括每一章节的标题及相应的页码。

(三)评估报告须按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分册装订(注明评估报告共包括几册),各分册扉页上分别打印该册目录。

(三)“摘要”必须与评估报告书揭示的结果一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并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使用者阅读:“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评估报告书正文应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撰写:

1.首部;

2.绪言;

3.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4.评估目的;

5.评估范围与对象;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原则;

8.评估依据;

9.评估方法;

10.评估过程;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3.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4.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5.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6.尾部。

(二)首部

2.报告书序号。报告书序号应符合公文的要求,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公文种类特征字(例如:评报、评咨、评函,评估报告书正式报告应用“评报”,评估报告书预报告应用“评预报”)、年份、文件序号,例如:××评报字(1998)第18号,位置本行居中。

(三)绪言

应写明该评估报告委托方全称、受委托评估事项及评估工作整体情况,一般应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达格式:

(四)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1.应较为详细地分别介绍委托方、资产占有方(两者合一的可作为资产占有方介绍)的情况,主要包括:

(1)名称、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历史情况简介;

(2)企业资产、财务、经营状况,行业、地域的特点与地位,以及相关的国家产业策。

3.如资产占有方为多家企业,须逐一介绍。

(五)评估目的

1.应写明本次资产评估是为了满足委托方的何种需要,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类型;

2.须简要、准确说明该经济行为的发生是否经过批准,如已获批准,则应写明已获得的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含批名称、批准单位名称、确立日期及文号。

(六)评估范围和对象

1.须简要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在评估前的账面金额及资产类型;

2.如纳入评估的资产为多家占有,应说明各自的份额及对应的主要资产类型;

3.须写明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是否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如不一致则应说明原因。

(七)评估基准日

2.写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或成立的条件;

3.须对确定评估基准日对评估结果影响程度作出明确揭示;

4.申明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是否是评估基准日的标准,如不是则说明原因;

5.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应由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商委托方确立,并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

(八)评估原则

1.写明评估工作过程中遵循的各类原则;

2.写明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3.对于所遵循的特殊原则,应作适当阐述。

(九)评估依据

1.评估依据一般可划分为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等;

3.法规依据应包括资产评估的有关条法、文件及涉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等;

4.产权依据应包括评估资产的产权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等;

6.对评估项目中所采用的特殊依据应在本节内容中披露。

(十)评估方法

1.简要说明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所选择并使用的评估方法;

2.简要说明选择评估方法的依据或原因;

4.对于所选择的特殊评估方法,应适当介绍其原理与适用范围。

(十一)评估过程

5.评估汇总中应反映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说明与报告、内容复核的过程。

(十二)评估结论

4.存在多家资产占有方的项目,应分别说明评估结果;

5.对于不纳入评估汇总表的评估结果,应单独列示;

8.对不纳入评估结果的各类租赁资产,其评估结果应单独表述,并说明是否纳入评估结果汇总表。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2.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揭示评估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十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揭示评估基准日之后发生的重要事项;

2.特别提示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说明所揭示的期后事项系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4.说明发生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的事项。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具体写明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2.写明评估报告的作用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3.写明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4.写明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申明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1.写明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的具体时间;

2.评估报告原则上应在确定的评估基准日后3个月内提出。

(十七)尾部

1.写明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名称,并盖章;

2.写明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并签名;

3.至少由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盖章并签名。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附报文件至少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2.资产评估立项批准文件;

3.被评估企业前3年会计报表(至少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

5.产权证明文件复印;

6.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8.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

9.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

10.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

1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12.重要合同;

13.其他文件。

(一)评估报告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和装订,评估报告的项目名称应在封面显著即居上中间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报告提交日期应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打印,字体应依次变小。

(二)评估报告须用幅面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a4纸规格)印刷,文中采用字体均应符合公文行文格式。

(三)评估报告应统一标注页码序号。

(四)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书封底或其他适当位置注明评估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十三

某某单位:

我们接受贵方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某某委估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名称:某某某

产权持有者:某某某

注册地址:某某

注册资本:20万元

经济性质: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经营范围: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资源发现辖区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性收费等;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林业工作总站委托的其它工作。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主管部门及其他与本次评估目的有关各方。

二、评估目的

确定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价值,为委托方拟处置委估资产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估的对象和范围为某某某拥有的实物资产,仅包括房屋建筑物,不包括估价对象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3月8日。

该基准日能良好地反映资产状况,符合本次评估目的。经与委托方协商,确定该日期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及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第91号令);

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

5.《关于转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23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篇十四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以20××年05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有偿转让为目的所涉及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进行了现场查勘和综合计算,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如下:

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评估价值为:57868.25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工程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长春市高薪技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出售捷达牌轿车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吉光华资评字[20××]第××××号

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接受您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您拟出售的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吉aa××××)价值进行了评价。在评估中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进行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和必要的`询证,对委托评估自残在20××年05月23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a××××,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车架号:07××××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评估依据: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评估过程: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八、评估结果:

1、重置价值的确定

重置价值=现行市场价格+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城市增容费

经查东北汽贸信息、网络“汽车之家”等资料可知,其全新车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为×××元;车辆购置税、验车上牌费、车船使用税、交强险、三角牌、灭火器、常规保险合计费用共104102元。故该车的重置价值为:

=90800+7760+500+480+950+140+4585

=105215(元)

2、成新率的确定

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cif型轿车(标配)一辆,发动机编号:71××××,车架号:07××××26,牌照号:吉aa××××,系205月购入使用,现实际运行七年。实际勘察,里程表标记7.5万公里,整车外观油漆无损,光泽无特大伤痕,车底架无扭曲拉伸痕迹:发动机运行正常,驾驶室内整洁无破损,门窗附件齐全,整车电路无发生故障发生,整车未曾大修,根据上述情况,采用年限法确定该车成新率: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8/(7+8)×100%=53%

3、评估结果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105215×55%=57868.25(元)

综上,该车评估价值57868.25元。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十、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评估报告成立的假设条件: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产生重大的变化,国家的政治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企业将以现有的方式下继续经营,其经营范围、方式和决策程序上与现时基本上保持一致;无其它自然力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评估目的的经济行为只有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了相关的程序后,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结果才具有法律效力。

3、按现行规定,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评估目的在一年期内实现时,要以此结果为作价的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报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公司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提出的评估结果在颇大程序上依赖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评估结论是本所专业人员依据评估程序得出的,但不对资产变现价值提供保证。

3、本次评估结论为委估车辆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变现价值,未考虑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欠税,欠费,滞纳金等因素。

4、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它经济行为无效。

十二、附件:

1、关于长春经济开发区有偿转让捷达牌轿车的批示;

2、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3、委托人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函;

5、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

6、车辆质量鉴定表;、

7、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9、重置价值的确定依据。

十三、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此次处理该车(吉aa××××)作参考,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

2、本报告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果作为低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以上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此评估目的使用,用于其他经济行为无效。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以,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级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法定负责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5

项目参与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6

项目审核人:×××××××注册资产评估师0510××××2

20××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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