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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盗墓笔记读后感(优秀11篇)

小编:笔舞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为此需要好好认真地写读后感。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盗8就这么结束了,老九门的大秘密一把火烧了,三叔不是卫斯理,组织和‘它’也不能写得更多了。张起灵要做的事和吴邪想知道的秘密无关,但经历了这么多吴邪关心的只是闷油瓶本身了。

张家的确是个超然的族群,带领正当壮年的霍仙姑他们去进行史上最大考古活动和与吴三省文锦他们进行西沙考古的是吴邪认识的瓶子本人,而几十年后他依旧年轻如初。

张家人拥有长生不老,但不等于‘不死’。他们可以活到200岁左右,其实也接近于人类生命极限的理论值,然后死时依然有年轻的容貌。只能说张家的血统非常优异,千年的族内通婚将他们的基因中的优势和劣势都发展到极为纯粹,每代族长张起灵尤甚。他们的身体机能超出常人,青春常驻血液百毒不侵,不过他们最后还是会死的,尤其容易因遗传病‘失忆’而死。

所以这样的长生秘密其实不值得组织去追寻,一方面不可能将张家的基因复制到那个人身上,而且就算得到了也没用,多活个几十年也不是永远,至于驻颜之术那个人又不是爱美的女人更不会在意。老九门2、3代人的精力、生命算是白折腾了。不过那个疯狂可笑的计划最后总算烧了个干净。

闷油瓶是最后的张起灵,其实他不该去守那青铜门,或者说把自己困死在青铜门里。那里面的虚无终极最多是个象征意义的地方,要守住张家血统秘密的最现实做法应该是找个能力最强的张家女子和她生一堆孩子。不过闷油瓶肯定没想过这个,他的性格太特殊了,不管是什么造成的,他这样的淡然出世最终会让张家的神奇基因永远断绝消失。想要最保险的守住一个秘密,让其消失的确是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对瓶子那一边的事一无所知的吴邪绝不可能简单的用鬼玺打开青铜门的,十年是给他用来遗忘的,即使吴邪守住10年之约,但到那时他有了自己稳定的生活,对瓶子的离去也不会那么看不开了。

要是没有那个10年后去换班的念想,吴邪可能一时冲动会死守在雪山洞穴深处陪伴闷油瓶,枉送一条天真无邪的善良生命。

吴三省和解连环终于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也许他们可以一起隐居安然终老。但他们负了文锦、负了潘子、负了哑姐。他们抛下一切,将家族早早交给下一代去承担,轰轰烈烈的前半生和不想负责的后半生是矛盾,也是看开。

霍家强大的女人们为权利地位奋斗一生,但她们无法得到自己喜欢的男人。霍仙姑不会是吴狗爷的最终选择,霍玲得不到张起灵的关注,霍秀秀与吴邪无缘也很难和青梅竹马的解雨臣在一起。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盗墓笔记》读后有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

———题记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题材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于我而言,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和感悟却是前所未有的。这里有沉淀千年的历史,有勾心斗角的阴谋,还有弥足珍贵的情感。

这也许不是你看过最华丽、最翔实的有关盗墓的感受,但我只想把我读这本书的所思所想呈现出来。

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二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只那一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道尽了三人的情感,任何言语都无法超越。

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三人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也向着更大的阴谋靠近。

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

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南派三叔曾经说过:“我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想不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上它,而他们大多数是因为在心情低谷期看了后喜欢上的。"

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局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感,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一点点。

潘子的那段,是最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就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到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痛,然后无能为力。“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的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到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着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表达,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小说中男人的死总会打动人,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在两排刺刀和战友的护送下,盖着国旗回到祖国的最胆小却第一个牺牲的冯启泰;付出了一辈子的感情养大了一个小叫花子,最终得不到感激反被对方用迫击炮轰的.连灰都不剩的葛啸东……以及,一生对一个人绝对忠诚,无数次拼命去换别人的命,用最后的力气护送他的小三爷走出了险境,却临死连根烟都没抽上的,潘子。

潘子的一生活得很传奇。他是越南战场上下来的兵,他是吴三省上最忠最凶的狗,他扛着枪是罗刹,叼着烟是混混,身上枪刀棍棒伤无数,走过南闯过北,上过天入过地,鬼门关里闯了几回。他的最后一碗面条还没吃完,就去赴死了。

从盗墓的第一本里,潘子就一直在救人。他为了让吴邪先逃,自己跳进尸蹩堆里去当肉饵,险些被咬死在斗里。西王母国的遗址里,他又是为了救人,被那条怪兽一样的蟒蛇叼着甩,差点废了,可是一场高烧过后,他还是那个敢拼命的潘子。

他觉得自己该死。战场上那么多人都死了,怎么就他自己没死?他这么想着,于是很轻贱自己的命,他大概是有数过,他的这一条命换来过多少人的生——就算他知道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所谓吧,读后感《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

潘子本来可以离开这个圈子,远离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他本来已经谈好了媳妇儿,他有名声了,还有存款。他本来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他的日子去——潘子拼了一辈子命了,他有这个资格去享福了。可是他那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就急急忙忙的踏上死路。

潘子,一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一辈子都在出自己的力气,救别人的命。他最后拿着一把破枪,一个个的打碎了那些可怕的铃铛。铃铛碎了,小三爷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一个男人用他生命里最后的劲头,给别人铺了一条坦荡的路。他为自己唱了最豪迈的送行歌,一声枪响就结束了一切。

或许很长时间内,我听到那首歌时都会有别样的感情。

一个人死了,但他救过的人,都还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五

小说中男人的死总会打动人,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在两排刺刀和战友的护送下,盖着国旗回到祖国的'最胆小却第一个牺牲的冯启泰;付出了一辈子的感情养大了一个小叫花子,最终得不到感激反被对方用迫击炮轰的连灰都不剩的葛啸东……以及,一生对一个人绝对忠诚,无数次拼命去换别人的命,用最后的力气护送他的小三爷走出了险境,却临死连根烟都没抽上的,潘子。

潘子的一生活得很传奇。他是越南战场上下来的兵,他是吴三省上最忠最凶的狗,他扛着枪是罗刹,叼着烟是混混,身上枪刀棍棒伤无数,走过南闯过北,上过天入过地,鬼门关里闯了几回。他的最后一碗面条还没吃完,就去赴死了。

从盗墓的第一本里,潘子就一直在救人。他为了让吴邪先逃,自己跳进尸蹩堆里去当肉饵,险些被咬死在斗里。西王母国的遗址里,他又是为了救人,被那条怪兽一样的蟒蛇叼着甩,差点废了,可是一场高烧过后,他还是那个敢拼命的潘子。

他觉得自己该死。战场上那么多人都死了,怎么就他自己没死?他这么想着,于是很轻贱自己的命,他大概是有数过,他的这一条命换来过多少人的生——就算他知道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所谓吧,读后感《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

潘子本来可以离开这个圈子,远离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他本来已经谈好了媳妇儿,他有名声了,还有存款。他本来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他的日子去——潘子拼了一辈子命了,他有这个资格去享福了。可是他那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就急急忙忙的踏上死路。

潘子,一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一辈子都在出自己的力气,救别人的命。他最后拿着一把破枪,一个个的打碎了那些可怕的铃铛。铃铛碎了,小三爷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一个男人用他生命里最后的劲头,给别人铺了一条坦荡的路。他为自己唱了最豪迈的送行歌,一声枪响就结束了一切。

或许很长时间内,我听到那首歌时都会有别样的感情。

一个人死了,但他救过的人,都还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六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七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南派三叔曾经说过:“我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想不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上它,而他们大多数是因为在心情低谷期看了后喜欢上的。"

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局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感,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一点点。

潘子的那段,是最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就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到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痛,然后无能为力。“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的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到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着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表达,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今年,20xx年xx月xx日,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那天,三叔给了我们一个结局:等一场千年雨歇。那天,无数稻米在长白山上齐喊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我们只是好久不见”、“小哥,欢迎回家”。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永远忘不了稻米们一起待到零点,一起喊出那句‘张起灵,欢迎回家’,一起刷屏。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实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铁三角,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造生与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小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话甚好。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八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是时候解开谜底了。”

——第一季卷首语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大概是高一的时候,在某一次的下课,有个男生对我另一个同学说着它。我禁不住好奇便一起听。其实我对于鬼啊,怪啊我是不听的。却不知是那男同学天生适合说书,亦或者小说的情节真的很吸引人。在不久后我确实翻开了它。它便是南派三叔所著,与《鬼吹灯》共同开启中国通俗小说界“盗墓时代”的《盗墓笔记》。

初读这部小说,在我不曾探索过的领域展示着是吸引人的未知,新鲜的词汇,一环扣一环的谜题,荒诞离奇的场景,无一不吸引我的手翻向下一页。沉浸在荒诞怪异的场景内,似乎同主人公一起冒险。仿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拉着我通向未知的结局。我不知道下一秒将遇到什么,我只知道这一秒我很安全。这就是在盗墓中最真实的感受。接下来就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谜底一,《盗墓笔记》。作者对于笔下人物的刻画个性鲜明强烈,主人公吴邪的“天真无邪”。说话风趣幽默自称“摸金校尉”的胖子。不爱说话却身手了得的“闷油瓶”小哥张起灵,人物各自的特点被作者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主角到配角,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看的出作者的用心,在我看来是成功的。

再谈场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惊叹不已,光怪陆离的场景,奇特怪异的墓中生物,对场景的细致刻画可以让读者身临其境。还有对墓中生物的刻画也很详细,如“层层疯长的黑发中,形如女人骷髅的脸嘴面目狰狞,带着骨香可以令人入睡。”这句话描写的正是墓中生物——禁婆。作者如此细致的刻画,极大程度的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从已知的材料中参入自身的想象,在用清晰细致的文字表现出来,的确引人入胜。

谜底二,《鬼吹灯》。说到《盗墓笔记》就一定会想到《鬼吹灯》。我上网搜过大家对《盗墓笔记》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认为《盗墓笔记》山寨《鬼吹灯》。这并非是没有理由的。《鬼吹灯》里的主角和《盗墓笔记》相比的确是有些类似。特别是胖子,两部作品的胖子都风趣幽默,性格也有些相似。

而且也有人列出了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但是,说是山寨或者抄袭,我觉得更多是借鉴,在借鉴《鬼吹灯》部分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作品。有些人认为《鬼吹灯》好看,有些人认为《盗墓笔记》好看,在我看来两部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就像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但是,对于《盗墓笔记》,它一个又一个的谜题的确很吸引人不断阅读,但是,过多的谜题导致无法解释没有下文,我一度因为这一季所提到的谜题有点印象而去前面几季翻找,思维混乱不清。相比之下,网上搜查到《鬼吹灯》的评价,《鬼吹灯》虽然没有《盗墓笔记》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文笔扎实丰满,内容更为严谨,构架饱满,情节叙述清楚。

这并非是对《盗墓笔记》这部作品的否定。每一部小说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同样,也有些不足的地方。而且《盗墓笔记》拥有百万读者,占据年度最畅销小说前列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理由。极丰富的想象力,多元化的人物性格,同伴之间深厚真实的友情等等。一部作品受欢迎,必定有它受欢迎的原因。

谜底三,我现在所要揭开的谜底是我整篇文章中最难解也是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解开的谜底——人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猜心游戏。你猜忌我,我猜忌你。在大家的认知里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可是潜意识里,在你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为心上筑起一道墙。当你们深交后,以为自己看透了对方,谁知你可能只是敲开了一块砖。

古人云“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无法知道上一刻还与自己称兄道弟的朋友是否下一刻就成为毁了自己的主谋。“人之初,性本善”在经过社会这个大染缸后是否还能保留当初的那份纯真?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可能在里面体会到一些在以前不曾体会过的,竞争的强烈,冷酷的现实。更甚于在真正步入社会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所将面对的是人性的虚伪面。这些在幼时不曾面对的挫折,难过都得自己独立解决。

这是该经历的,也是该学会的。人心,深如黑洞,看不清的才是最可怕的,要学会看透人心。寻找真心待你之人,并以真心相报。若是能在经历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后还能保留一颗赤子之心,那便是上天赐予最好的礼物。比鬼神可怕的是人心,但最纯真的也是人心。

谜底有三,现已解完。《盗墓笔记》所蕴含的内容也令人深思,我无法用再具体的语言形容它。一部作品,不是只靠读一遍就能理解它所含的意义。若有时间,我愿再仔细品读一遍,认真感受我所没有感受到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九

《盗墓笔记》运用了各种手段(如:听评书,周建龙版本的,青雪版本的后续,手机小说的补充)终于将《盗墓笔记》全部看完了。现在我简单谈下对这部历时五年才算完结的著作的读后感。

大千世界中生活着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事情,有的是为了目的,有的是因为没有目的而在寻找目的。一切就像万变不离其宗一样。

此书中还可以基本概括为一群老男人的故事,只有胖子一人坠入爱河,结局还如此悲惨。虽然是玄幻小说,但至少也要给现代人一点希望啊,这是我的一点点见解。

感叹作者的巧夺天工,让我看得如痴如醉,云云中的几位主角给我的生活中又树立了几个新的形象。我多想和几位忠肝义胆有勇有谋的兄弟一起去探索作者笔下的那些未知世界,体验下惊世骇俗的场面和生离死别。收起笔,关上电脑,原来我正生活在这种险恶之中。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对别人善良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一

这周的关键词对于我来说就是《盗墓笔记》,我已经深深地沉迷并且无法自拔了。经常熬夜看,基本上是每天半本书的节奏,还剩大结局(上)与大结局(下)就看完啦。对我来说这是进步,已经很久没这么的沉醉在书中了。

早在三四年前我就看过盗墓笔记的一部分,那时被它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却没有坚持看完。本来决定看完在写这篇推送的,无奈我好久没有露面了,我哥哥今天突然发一个信息给我问我怎么样了,有什么事跟他说。看样子是怕我情绪不好,自己一个人闷着。实际上我心情很好,看《盗墓笔记》不亦乐乎。

看这本书的时候并没有做笔记,看小说其实不做笔记会更痛快。一般看小说的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从接触的第一本小说开始,我就喜欢重口味,什么悬疑、恐怖、推理、侦探我通通爱看,唯一没接触过的是武侠与言情。在《盗墓笔记》之后,金庸的武侠小说可能是我的下一本小说。

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句话,生活在别处。学习之外,这大概能占掉我的大部分空余时间吧。这种生活,我喜欢。《盗墓笔记》还是那么有画面感,还是能看着到深夜然后把我吓得不敢起床去厕所,当然并不妨碍我深深入睡以及早起。

《盗墓笔记》的主人公是吴邪,书中是以“我”的视角写的,所以很有画面感,能引人入胜。喜欢盗墓笔记,不仅仅因为他的情节,我还喜欢作者对人物心理的刻画。喜欢他分析人性,察言观色,江湖交往。在这之前,看到知乎上很多人批判南派三叔后来借《盗墓笔记》蹭热度以及与之相关的负面文章。

无论别人怎样批评他的文章,抑或《盗墓笔记》如何有漏洞,我觉得他写的这本《盗墓笔记》是优点大于缺点的。他的书里涉及建筑、考古、医学、地理知识。想来作者要写这样一本书花费了多少心里。而且在章节与章节之间总是会设悬,吸引读者忍不住往下读。闷油瓶的冷、胖子的贪财现实、潘子的忠心、三叔的高深莫测却无比关怀身为侄子的吴邪....无疑,作者在人物塑造方面是成功的。

书的前半部分把寻找三叔作为线索,为了找到三叔,吴邪不得不下墓。直到在塔木陀事件,三叔的身份被质疑,随之铺面而来是对这一件件的盗墓事件之间联系以及背后的真相的探索。于是后半部分追寻真相成为了线索。

《盗墓笔记》越读到后来我对作者越崇拜。

1、不会通篇讲大道理,却总是在紧要关头,来两句很简单粗暴的大道理,看似无意的话语,却很有深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紧要关头,“我”无法帮上忙,只好到一旁发呆,胖子最烦我这个样子,他说我就是个林黛玉,整天不知道琢磨什么,这人世间的东西哪有这么多好琢磨的,没心没肺地活着也是蹬腿死,你机关算尽也是蹬腿死,反正结局都一样。刚开始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后来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

2、很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张起灵),盗墓时是个中高手,简直无敌。生活里却是白痴。有人说闷油瓶就是冷的,作者不应该这样如此设置人物,他就是从头到尾不应该说太多的话。我觉得这样未免太苛刻,一个正常的人就有很多面,更何况闷油瓶有温情的一面。

3、吴邪这个人物设置很巧妙,无论在哪次盗墓活动里不是有这个高手护着就是三叔护着。江湖人称“小三爷”。我反而觉得他每一次的侥幸渡过难关与他的人物心理与后续情节发展都息息相关。简单来说就是我每一次不是拖后腿就是带来麻烦,但我还是活下来了,他们如此救我。所以就算面前处境多么危险,前面多么恐怖,我一定要救他们。而这也是情节能发展下去的原因。

4、人性是个黑箱。在书里如是道:能共患难的朋友不一定能一起享受幸福,但是曾出卖过你的人也不一定不能成为朋友。(原文我翻不到了,但大意如此,记得这是吴邪的奶奶写在吴邪的爷爷的盗墓笔记上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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