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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七年级随笔(大全15篇)

小编:字海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七年级随笔篇一

班主任是学校德育的主导力量,是班级德育工作组织者和实施者,同时也是沟通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桥梁。班主任站在改革的最前沿,要敢于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积极探索班主任新途径、新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教育心理学认为,教育者个人的人格魅力与教育效果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一致性,也就是说,跟学生接触最多的班主任老师,如果在班级管理中,能体现出自己在道德、学识、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就会在学生心目中确立威望,并且使他们心悦诚服地接纳班级管理,潜移默化地接受班主任改造,朝良好的态势发展。我所在的班级,由于男生居多,他们大多是沉默寡言,对班集体的事务异常冷淡,每次学校举办集体活动时,他们都会互相推托,这让我伤透了脑筋!后来,我发现每次活动,单纯鼓励他们是不够的,还要展现我在某方面的能力,并表明愿意协助他们,参与其中,他们就会显得更为积极,更为主动。而当获得一定成绩时,他们自然就会向我投来钦佩的眼光,久而久之,我在他们心目中形成一定的威信,他们也愿意与我交流各方面的问题,这大大促进了我们彼此的沟通,也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和独立性,可见教育者的人格魅力对学生的影响之重。除此之外,我还会经常向学生介绍学校其他老师和优秀学生的风采和表现,让他们感受到校园良好的整体氛围,并以此为学习榜样。

但是,俗话说“再好的语言,没有行动永远都是苍白的于是,班主任就必须做好楷模,以身作则,用自己的点滴行为去影响,感染他们,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在学生的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记。“教师的职务就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榜样示范是有效发挥德育功能的方法,班主任教师是授业、解惑者,更是传道者,率先垂范,深刻领会身教重于言教的哲学意义。班主任要以严肃的生活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严格要求自己,以此来影响和感染学生,教师要注重形象,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响后,教师就要站到教室门口;黑板没来及擦,教师自己动手擦一擦;地上有纸,教师随手捡起;地没有扫,教师带头拿起笤帚……用良好的师德感染学生,用默默的奉献精神去鼓舞学生,是班主任人格魅力的体现。我曾经为班上学生卫生习惯不好伤脑筋,而当我拿起工具动手做起来时,此时无声胜有声,学生立刻跟着干起来,真是说一千道一万,不如自己做做看。因此,在日常工作中,作为一名班主任,要时时注意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表率,用自己良好的品德和行为去带动,影响学生,为学生树立立身做人的榜样,做学生成长路上的知心朋友和引路人,和学生一同成长!

课堂是教学的主渠道,是教育的主渠道。是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途径。对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起着重要作用。班主任要教书育人,要挖掘本学科内在的德育因素,寓德育于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并把其作为各科教师课堂教学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来完成。

班主任要采取民主的方法,满足学生心理上的需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班主任无论是授课还是组织班级活动,都应该保护和激励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大胆设想,敢于提问,培养学生的参与和快乐感。班主任是学校进行教导工作最直接的参与者,应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德育及遵纪守法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他们的自觉性与坚韧性,如组织学生参观、进行演讲比赛、主题班会等,此外,班主任在学生遇到困难时,要适时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鼓励他们树立信心,积极进取,坚定不移地把克服困难的方法和决定付诸行动,克服所面临的困难。总之要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通过民主管理,组织学生参与班级管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培养他们的主人翁的责任感。

总之,班主任在班级工作中应从学生的要求出发,处处为学生做榜样,,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使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形成高尚的道德品质和科学的人生观,把学生真正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人才。

七年级随笔篇二

我的读书生活是漫长的,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书,是我的良师,是我的挚友,也是我的一个随时“想去就去的乐园”,它把我的童年生活“点缀”得五彩斑斓。

记得我刚刚“遇到”书时,我才上学前班,爸爸出差洛阳时给我带回一箱儿童图书,上头既有拼音又有图画,让我爱不释手。每一天晚上我都要爸爸妈妈给我读上一两个书上的故事,才能安然入睡。

之后,他们说我长大了,立刻上小学了,再说拼音我也差不多会了一半,所以爸爸妈妈不给我读了,要我自我看,但那样做可吃力了,有的不会只能跳过去,有时刚把一句拼出来,上一句就忘了,拼了半天一个故事也记不全。那时我就想:“一个小故事就这么难读,别讲大本的小说了呢!算了,不读了,以后再读吧。”就这样,那一大箱图书被我遗忘在柜子里了。

之后我上了小学二年级,已经学会不少汉字了,于是我把柜子里的书全部翻出来,移到床头的小木桌上。每一天写完作业时,我就坐在床边静静地看会儿书。这下可比看拼音阅读简便多了,可有时遇到没学过的字还是要靠拼音的。

看着这些故事,我可真兴奋呀,恨不得一下子把它们全读完。虽然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可我已经十分满足了。我还选了几本我最喜欢的小故事书,把它们带到班上,和同学们一道分享,同学们可羡慕了呢。

此刻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学会了边学边品味的读书方法,并且读书时还把好词佳句摘录下来,日积月累,作文成绩便慢慢提高了,以前作文仅有“五颗星”的我,居然得了“六颗星”,甚至“七颗星”!这都是书的功劳呀!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而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

七年级随笔篇三

世界是时候有一样东西,它叫做缘分。是不是总有许多的牵扯,已然选择了放弃,为什么上天又想来捉弄我。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相思之时企求巧遇,可是却总是不能,放手了,不再想遇到,却又巧遇连连!

今天又是两次心灵的冲撞,早上放学,慢慢游走与街头,托着疲倦的身子踏上回家的路,这时,不知道为何不自觉的一回头,或许是听到了车子的声音,却与她四目相对,就一刹那,她骑着车子消失在人海之中,我依然慢慢游走,心被轻轻拨动,但马上被理智化为平静了。

下午来学校,走在大门口之时,心中还在想着魔兽的打法,正在关键之时,又是一个不经意的回头,却又奇迹般的与她相视着擦肩而过,心又一次被打乱,又归与平静,我成长了,懂事了,更明白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伤。

既然没有缘分,又何必有那么多擦肩而过,既然不想回首,便让心灵平静!

七年级随笔篇四

那一年的盛夏,天很热,心很燥。正午刚过,1点左右,来往的行人很少,走的飞快,不知道急些什么。公园的杨树仿佛在说着什么只是我听不懂罢了。树荫下总是那么凉爽,最喜欢的那个树下的木制座位也空着。

我径直走向那里,坐下。每年盛夏就是在树下读书的最好时机,伴着微风,和着树的清香,几只燕雀落在头顶附近的树枝上避暑。我看了看,却也无暇叨扰。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书,靠着大理石柱,也是十足的安逸。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也不知多久,自己也在这安逸的环境中缓缓入眠。醒来以后已是4点,是时候回家了。正要起身,看到了一个少女坐在5米左右的地方,手中握着画笔,看到我醒来神情忽然慌张起来。我这才发现那几只燕雀落在了自己身边,于是停下了自己的动作,连呼吸都放慢了些。看到少女脸色轻松起来,自己也就暂时放弃了回家的想法,翻开书继续读了起来。20分钟后女孩欣喜的把画从画板下取下来,慢慢的走向我。

我这才看清她的面容,墨黑的发丝垂肩,带着一个蓝边眼镜。精致的五官,瓜子脸,倒是好生俊俏。接过她递来的画,我坐起身来。细看了看,下午的树下阳光柔和,几只燕雀落在一个读书少年的身边,少年手中虽然拿着书,在这安逸的意境下,少年也进入梦乡。

我看看她,"画的很好,很美,很真。"她拿起铅笔飞快的写在了纸上,递给我看,"谢谢,我不会说话,不过真的很感谢您欣赏我的画。"看着这个同龄的少女,心里懂得她是一个无声人,倒也是感叹惋惜起来。但又问她,为什么不用短信打字呢?那样明明更快。

我站起身,看着她,"你的声音很美,我第一次遇到这么美的声音,有缘再见。"我把画还给她,缓缓走向了家的方向。

听罢了最美的声音,仿佛尘世间的一切都被压低了些许。

七年级随笔篇五

一阵柔和的清风,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颊,如同情人之间的爱抚,让我心中格外安宁。深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心神坦荡,无比欢快。

望着从我身边走过的人,心中又泛起无限伤感,果然长大后的小孩总会想的太多啊。想到和朋友之间的不理解,真的很苦恼啊!即使明白她心里把我放在第一位,但只要看到她和别人玩的太近,心里总是不舒坦,总会觉得她背叛我。即使明白不是这样,但还是受不了。想起席慕容的一句话:友谊和花香一样,还是淡一点的比较好,越淡的香气越能是人依恋,也越能持久。想想,说的也对。太近了,就越在乎,太远了,两人就会疏远,还是张弛有度才好啊。这样,我想对两人都好吧、起码我舒服了。

我明白自己占有欲很强,所以常常压制自己的坏情绪。但、很难受,很苦恼,说真的,受不了了。我明白,这样对两个人都是一种折磨,但我甘愿这样,也总比太在乎来得强!

七年级随笔篇六

自己的手写不出飞扬的文字,于是开始一味的模仿,模仿那种性格,那种形式。可是得到的是什么啊。失去了原有的性格,那平淡之中有着泪的语言特色。

不知为何?再也写不相出那“飞流之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澎湃;再也写不出那“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爱国之气节,再也写不出那“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慨然。

自己追寻的语言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我这么的迷茫,在文学的.天堂里找不到方向,像是一个迷路的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又像一艘在大海之中失去了方向的航船。

总是被老师把自己的文章说成是没有水平的文章,那么那样的文章怎么才能写出来呢?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喜欢自己的文章。但是我还是在寻找着那样的语言。

回首看自己曾经被老师称作是没有水平的文章,我明明的看见自己的文章是那么的平淡,但是却寄托着我的那份真实的感情。

我才知道,原来自己一味的模仿的语言没有什么作用,我追求的语言是一种平淡的感觉,但是却给最真挚的感情。

突然有一种“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欣慰感,因为我找到了自己的语言,找到了自己的特色与性格。

以来华美的语言是一种看似平淡却透漏着真实情感的语言。

七年级随笔篇七

想到球,想到圆滑,想到人……玩篮球,亦是如此,要不何必分为前锋后卫和中锋呢,如此复杂烦琐,无聊否?答案是不,人人有自己的风格,打出不同才能有精彩不断!

想到球场,似乎又回到了热血沸腾的时刻。我和一群大人在一起打球,3对3,我们先发球。我将球传给站在篮板下的后卫队友,不知是不是过于激动,直接就将球投向篮筐,结果弹筐而出,被对方拣到篮板,左右互传晃过我队的中锋,上篮!得分!当他们发球的时候,因为距离过远,球直接被我截下,我三级跳似的冲到篮下,做出上篮假动作,在传给中锋,中锋轻松得分。打到决胜分时,后卫传球给中锋,却因为不慎被对方抢断,对方一措而就,3分跳投,被绝杀了!后卫开始懊恼,责怪我们接不到球,其他几个人都不说话了,因为事实很清楚,中锋周围对方两个人进行卡位,而我正站在空位上不人盯防,正有如此好机会,却被后卫给浪费了,却还将责任推给被包夹的中锋。

从这一两个传球中就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心静才能将事做成功,而不是如此毛糙能完成的,可见,篮球能锻炼我们!

我又“转场”到另一个篮球架下,观看一群小朋友的比赛,传球次数明显变多了,虽然不够精准,但是足以见到他们的默契。一个穿着湖人队队服的小朋友面对前方好多个比自己高半个头的对手,强突进篮下,准备上篮,旁边几个高个子已经跳起来了!精彩的一幕发生了,他将球向身后抛,一个队友直接接到球,上篮,球进了!我在旁边为他们欢呼,真是精妙的'传球,更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打篮球像人生一般,只有像精妙的传球一样的配合,才有光辉灿烂的成功!

七年级随笔篇八

以前,我从来不懂的什么是幸福,总认为幸福不过是一根棒棒糖,能吃到便是幸福,但进过那次事情以后,我便明白了幸福的含义。

对我来说,过生日是一种奢侈,因为父母从我五岁起,便离开我去上海打工了,只有过年才会回来两三天,并不会久呆,更不用说陪我过生日了,所以我从来不懂有父母陪着过生日是什么滋味。

然而那一次特别的生日,使我至今难忘。

那晚,也就是我生日的前一晚,我迫不及待的打了个电话给妈妈,询问妈妈明天是否会回来,妈妈却问我明天是否有事,我的心不禁凉了下来,心里的那团伙瞬间被熄灭。那一夜,我睁了一夜的眼,不住的安慰自己,也许是妈妈太忙以至于时间都忘了,所以才忘记了我的生日。直到凌晨才昏昏睡去。

第二天早上八点多,妈妈好友的女儿小月来找我让我陪她逛街,虽然没那个心情,但也许出去心情会好些吧。

我们一直逛到下午四点才托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我家。离家不远是朋友打了个电话说到了,我以为是她妈妈,并未在意。但她一直对我笑,我被她笑的莫名其妙,一脸疑惑的看着她,她突然拉起我的手,奔向了我家。

我一进门,就傻眼了:爸爸妈妈一脸微笑的站在我的面前,他们的身后,是许多我最爱的紫色气球和我最爱的巧克力蛋糕!我顿时明白了一切,扑向了爸爸妈妈,妈妈慈爱的摸着我的头,说道:“傻孩子,你真以为我们会忘了我们宝贝女儿的生日吗?”我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爸爸喊道::“傻窝头,别哭啊,生日的哭什么啊。”“讨厌,人家感动嘛……”我的话引来妈妈的大笑,妈妈边笑边说:“好了,别闹了,快切蛋糕吧,小月,一起吧。”我们大家一起开心的吃着蛋糕,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幸福!

是啊,幸福其实很简单,幸福其实也就这样!

七年级随笔篇九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从无话不谈变成了无话可说。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各自从对方心里走出。不知什么时候,我们之间已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逐渐消失在对方的生命里,越走越远。

你说要做最好的朋友,我们形影不离,放学上课都在一起,成为同学眼中羡慕的一对。你说我们要做一辈子的闺蜜,我总是故作鄙夷,心里却甜的像蜜。高山流水遇知音,虽说没高山没流水,但我还是庆幸在大千世界认识了你,对此,我不后悔。

七年级随笔篇十

幸福是一种感觉一种发自内心的感觉,它时有时无,但是当幸福来到时一定要抓紧它哦,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七年级随笔500字,仅供参考!

每个人都应该赖过床吧?我也一样,我尤其是个中翘楚。

天蒙蒙亮,闹钟准时的发出洪亮的响声。眼皮艰难地睁开,瘫软的手腕按下闹钟,被子一拉,蒙过头想要再睡。

每天早晨身体便像只有一副皮囊,只能瘫痪在被窝里,灵魂早已不知所踪。每一个毛孔都在吸收着被窝温暖香甜的气息,仿佛冬日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体的每一个部分,总是让人昏昏欲睡,懒懒散散。眼皮仿佛粘在一起,又或者坠了一块千斤的石头。

迷迷糊糊中,房间里总是充满了让人留恋迷惑的香气,让人更加的慵懒,想回到刚刚那甜美的梦里,和柔软的被子一起,度过一天。

太阳越升越高,从窗外射进一方亮亮的阳光,刚好照在被子上,却并不会让人感到任何的炎热难耐,反而更加舒适,催人熟睡,连握拳都没法握起来。整个人都融化在被子、枕头、床褥、阳光之中。

即使是家人叫唤的声音,也好像催眠的摇篮曲一般,使人更加迷糊难移动了。

忘记起床睁眼后的生活,忘记上学,忘记学习,忘记作业,忘记与朋友的争吵,忘记与父母唱的反调。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管。只想静静的呆在床上享受片刻的宁静时光。享受一隅放空的角落。

能赖床,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秋风杂秋雨,夜凉添几许。飕飕不觉声,落叶悠悠舞。”每当我噙诵起这首诗,就会情不自禁地走进诗句中,去领略秋天的美丽。

秋天是一个五颜六色的调色盒,她把高梁变红了,把棉花变白了,把葡萄变紫了,把桔子变黄了……秋天还是一个魔术师,一阵阵秋风把我的心吹蓝了,把不开心的事都吹到九霄云外去了。

秋天是一个大厨师,她能做好酸、甜、苦、辣各种不同的美味佳肴。瞧,桔子说:“我的味道酸酸的。”甘蔗说:“我的味道可甜了。”苦瓜说:“我的味道很苦。”辣椒说:“我是朝天椒,辣得不得了。”秋天听罢,对它们说:“我拥有大自然的四种独特味道,正因为这样,人类的生活才会这么有滋有味啊!”

秋天是一位舞蹈家,等到树叶变黄,秋风便来到树旁,顿时,音乐响起,秋风带着树儿跳起了华尔兹,树叶随着音乐慢慢飘落,蝴蝶为她们伴舞,鸟儿为她们喝彩,真是美妙极了。

我站在大地上,微微抬头,那深色的空中,高挂着一轮凄冷的明月。我顿时想到张九龄在《望月怀远》中写的: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我不禁想到我的好友正在另一个城市望着这轮明月。

于我想把了许久的旧友,想到她,我便不由得鼻尖一酸。是在我十岁的时候吧,她搬离了这座城市,甚至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就这样三年未见。

而使得我们常常一起出去玩儿。而她最喜欢的便是夜晚时分出来看夜景了。她总是对我说:“这天空星星点缀还有一轮明月高挂,还有这大树呀,在黑夜中也又添了几分神秘。这种环境出来玩,难道不是很愉快吗?”她似乎很向往这颇带几分浪漫的夜景,一出来就要大声囔囔个不停,宛如一只叽叽喳喳的鸟儿,东一跳西一蹦,好像对四周的东西充满了好奇。

她从不满足于自己欣赏这些美,总喜欢拖着我,与我分享,不管我的心情如何。当我烦躁时,她总是笑嘻嘻的指着天空道:“你看看你看看,这景色是多么美好,不要一直愁眉苦脸啊——快看快看,那颗星星很亮很亮呢!”他似乎一直都是这么乐观,望着天空不停的吵囔着,不知说了多久,她才转头,观察着我的神情,想要知道我的心情如何。见我放松下来,她才安静地欣赏这景色。

她还说,以后她想成为宇航员,想要更加的靠近这美丽的景色。说完之后,他又会沉迷到自己的世界中,幻想着自己的未来,这才是他最安静的一刻,微微扬起头,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她的脸上,显得如梦似幻——这样的她便深深地,深深的烙印在了我的心底,永远无法挥之抹去。那天神一般的模样,或许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

云,好似天空最忠诚的追随者,不分白昼黑夜无声的陪伴,有时,一朵白云虽然渺小,但它点缀了天空;一粒沙子虽然不起眼,但它组成了沙漠。没有云,湛蓝的天空不再美丽,想没有翅膀的雄鹰,没有双腿的狮子。

“力霸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那是蓝天白云下飒爽英姿的草原勇士,骑骏马在草地上飞驰,感受白云的美,倾听鸟儿的歌,生活是如此的惬意!

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喜欢抬头望着那一望无际的天空,看那变幻莫测的云,像花,像草,像绿叶!刹那间,满心的忧伤仿佛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心喜悦。云,是那样的神秘,令古今多少伟人为她沉醉,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久看会入了迷。

看着那些云啊,总会联想到住在天空里的七仙女,总会想起孙悟空大闹天宫。小时候,总喜欢和姐姐凑到窗前,天空上飘着云。似乎在给我们放电影:“你看!那朵云是孙大圣变的!他在向我们展示他的七十二变哩。”“真美啊,你说大圣何时才能变回至尊宝寻回他的紫霞仙子呢;牛郎与织女又何时能在鹊桥相会呢?”这无边无际的天空,变幻莫测的白云,是我幼时最美好的回忆。

盈盈月光,我掬一捧最清的;落落余晖,我拥一簇最暖的;萋萋芳草,我抚一方最灿的;心中的那朵云,才是我最爱的!

早春永远是生机勃勃的,不同于初夏的燥热,秋日的红衰翠减,冬天的死寂。早春好像永远有用不完的精力似的,创造出一抹又一抹令人眼前一亮的色彩,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也使无数英雄爱在早春中。但同时她也是充满希望的,唤醒一个又一个沉睡的孩子,让所有人承认他的美丽。

为了见证早春的活力,我见到了令人生畏的大海,季节性的涨潮使浪花一次又一次的爬上海滩,亲吻着我的脚趾,我也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追逐着他。站在海岸上,我终于明白了海子心中所向往的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闭上眼睛感受到暖风轻拂,心中居然就希望就此度过一天,早春的魅力太大了,我不由自主的爱在了早春里。

春天总是令人向往,它温暖,美好且能使人不由自主的爱上它。如果可以,我愿一直生活在早春的美丽中。

知道的,有许多人不爱秋,说秋是萋草是荒树是枯叶是离别,确实这是诗上的秋,可现实,秋无春的阳气勃勃、夏的激情奔放,这也从不怪,我所说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

而那些以老气横秋来骂人的人可见是不知秋林古色之滋味。

每年的九月,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晨曦在露珠下更清亮了,天空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而缥缈,使人想听一听天空上云雀演奏的《星空》,就像白帆在碧海中漂游。

枯藤老树却无有昏鸦,无有悲凉,正如此,我要赞美它,因为有了如此的凄凉,才有如泪般飘落的黄叶,我爱这份凄美的,落叶纷飞,马路旁梧桐树的叶打着旋纷纷落下,翩翩起舞,像婀娜的蝴蝶,不觉让人醉。

黄叶,是秋天的点缀,每一片叶子都是过来的人,已脱了春天的矫情与盛夏的炽热,我独上西山,在这绵绵秋景中静静去享受大自然的恩惠,这清明而柔和的风中,我不免发呆地祈祷每一日。

雨也是美的,灵逸而剔透,秋雨如同满天明亮的珍珠,飘飘扬扬地挥洒,点点滴滴,仿佛是李斯特的黑白键在漫舞,又如高山流水似的低吟。

秋日中,尤其是初秋,叶是半绿半黄的,有古色苍蒙之感,而那时,也天高气爽,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的黑洞,也有丝丝的凉风,让人觉得无限快感与充沛。

曾记起张爱玲有过这么一首小诗:一片树叶往下落往下落,它要去吻它的影子,影子慢慢迎上来,它和它的影子依偎在秋日里,它和它的爱。

沉寂又带有几分昏暗的夜里,抬头望满天璀璨的星星,每一颗都像是孩子明亮的眼睛。

在这个喧哗的城市,早已是没有了星星的踪迹。临近夜晚,天空依旧黑漆漆一片,再无一点儿星光。穿过繁华的街道,走进一条微光渲染的小巷,伴着熏黄的夜灯,与外面灯红酒绿的世界竟截然不同,一个衣衫虽破旧但很整洁的男孩仰望着天空,即使望不到一点儿东西,他的眼睛深邃的犹如一潭泉水,这人见不到的,似乎没有人能读懂他并了解他的身世,因为从他的眼里看不出一丝希望。也许,这个陌生而热闹的城市并不是他所愿意接受的吧。

转身走进另一处地方,只有夜晚的星空,不时草丛中还有萤火虫提着小灯儿飞过,僻静又使人温馨的小村庄中住着另一个女孩。这个夜晚她同样抬头驻足仰望星星,星中投射出她眼前的明亮,她似乎没有感到任何的孤独感,她很幸福,村庄的宁静让她得到了心灵上的满足。

两个仰望星星的孩子,两种不同的态度,或忧伤孤独,或明亮满足。城市在人们的眼里可能是一切“好”的象征,其实不然。在它追逐科技,追逐时尚的过程中,丢失了太多太多……例如那种最真挚的亲情、友情,甚至是爱情,还有最开始努力的初心。

仰望星星,只是为了寻找,找回最初的一切,一切。永远做一个孩子,保持最天真的一切,一切。

所以,一起做仰望星星的孩子吧。

七年级随笔篇十一

对不起,我还是做不到!

我是不是很没用啊,别这样看我啦。我也有努力过的,不过有很多事情我是没有办法去勉强的,我能做的我都努力了,请要原谅我这样努力过。即便是这样,再过多少年都会是一样的,无论将多少岁月清空,被抛弃的也只能是一些能够摸到看到的东西,还有一些只会永远的根深蒂固。有些人貌似离开了,却一直被用遗忘的方式深深的记住。所以说岁月只是用来欺骗自己的把戏,根本没有谁会从那里被带走。

也许我只是重复的打开一个网页、关闭一个网页、然后再打开一个网页。有时即便知道再怎么重复的刷新都不会有自己想看到的结果,却还是因为不甘心而去做着这一连贯愚蠢的动作。你也会认为这是愚蠢的吧!可你不该去嘲笑一个因为死了一只猫悲痛不已的`人,有时候心痛的不是事物的具体,而是时间累积的情感。

我开始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把它称之为“离开”,我甚至都还没明白“到来”的含义。荒唐!

我发现原来那些都只是笑话,我以为我是一个天使,有能力成为一个守护者,不料却只是个白痴,一个将一切笑料当成壮举的白痴!我甚至想为这干一杯。

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可就算你现在告诉我,对于这个时间、这个空间都已经毫无意义。那个年代的问题又怎能用这个世纪的答案来解答呢!就让你的答案伴随着那个年代的好奇心成为过去吧,已经不再属于这世纪的我。

这已经足够了,相对那么久远的记忆,谢谢你!

七年级随笔篇十二

雨,一直下。

点点晶莹的雨点与风儿碰撞、四溅,所产生星星点点飞跃的雨花。呼啸的风儿推着雨丝,与其撕缠交织,曲卷着渺小的丝丝雨点略过任何一处角落。飞溅滴落的水盖住了前方的路。恰如一张透明的地毯掩住了大而广的地。雨染得树绿如翡翠。颗颗透亮的.雨珠垂落于叶尖,在风雨中轻轻摇着自身极其可爱饱满的身姿。雨使艳丽之花成了“落红”,鲜艳的颜色在雨的洗刷下愈发鲜艳,也愈发娇嫩。散步于田园后院,情不禁便低吟起:“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七年级随笔篇十三

期中到了,作业真是“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桌作业没有头”的节奏。在这段时间,人人都会回想到假期的快活和自在,也会盼望假期的到来。如果问我最喜欢哪个假期的话,那一定是暑假了。

许多人喜欢暑假的原因只有这两点——时间长和可以吃美味的冰淇淋。而我,却是因为可以去云南和爸爸一起生活。我爸爸3个星期回来一次,很少有时间陪我。爸爸带我去云南不是旅游,而是教我如何在社会上打交道。有时,他也会叫我做做家务。在那段时间里,我的生活既充实,又快乐。俗话说:“快乐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在昆明,我偶尔上qq看看别人对“热”的评论,也会发一些和天气有关的图片和话,然后想象着别人抓狂的样子。不过,有时我也会露出真心的笑容。那次,我趁爸爸出去的'时候,偷偷地把他准备好的食材煮了起来。当他回来的时候,疑惑地向我看。当我忍不住了,向他笑的时候,他也跑了过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这时,我得意地笑了。

我盼星星,盼月亮,盼着暑假的到来。不过,当务之急是应付考试,我们应该好好学习,暑假总有一天会到的。

七年级随笔篇十四

生活中,你或许会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沮丧,望着那些明星老板而忧愁;听见那些尖子生高高的成绩而自悲。但,做好平凡的自己就够了!

人生而平等!财富,官位、名声就决定人的等级么?面对他人的嘲笑更不能低下高贵的头,抬起头来!与之平视。贫穷就能决定认一生的命运么?你或许会为每天辛勤劳作却收效甚微而失望,见到那些老板,经理,董事长而畏畏缩缩,语无伦次、阿谀奉承。而父母生下你来就是为了让你低人一等么?所以,朋友,请抬起你那高贵的头,做到与他人平视,不卑不亢,正所谓“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

王者伟人们的辉煌,你会自然的感到羡慕,恨不得他们就是自己,但即便你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你经受得住成长路上的拦路虎吗?也许你所面临的是家境的贫穷、父母的拦阻、战火的硝烟,病痛的折磨……也许你会大声说:“我做得到!"那么即使你成为了他们,彻底的成为了他们,历史所记载的还是他们,而你已经不复存在,再让你选择,你还会选择他们吗?一艘宇宙飞船即便是一个微小的数据,一颗平凡的钉子也不能错,不能漏。你就好比是一艘巨大的宇宙飞船上的一颗钉子,没有你,宇宙飞船可能会爆炸,会散架,你还会为你的平凡而自悲吗!

朋友,即便是平凡的你,生活中也不能缺了你。所以,请不要为你的平凡而伤悲,而忧愁,相反,要为我们的平凡而骄傲,做好平凡的自己!

七年级随笔篇十五

暑假到了,我和妈妈很早就计划去比利时玩,那里有我小时候的好朋友,但是爸爸工作太忙了,没法陪我们一起去。在出发前,爸爸告诉我,我是一位小男子汉了,一路上要像爸爸那样照顾妈妈,接着爸爸仔细地为我讲解如何看转机牌显示,如何跟着指示牌进入要去的航站楼,如何在戴高乐机场换乘去比利时的火车,如何正确购买火车票,并要确认火车票上的信息是否正确,碰到问题该怎么办?我认真用心地记着。

一路上,就像爸爸教我的那样,我用我会的'简单英语问了机场工作人员和乘客,辗转了20多小时,终于顺利地踏上了从法国到比利时的火车,当坐着火车上,我终算放心了,爸爸交给我的任务,我完成得非常好,妈妈这次可一点也没帮我啊,哈哈,以后我可以一个人来比利时找我的朋友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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