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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梯使用管理规定(模板6篇)

小编:雁落霞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篇一

为了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发生,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以期共同遵守。

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7:00;8:00;11:30;12:30;14:00;15:00;17:00;18:30,严禁使用电梯装运货物,以便人员快递分流。

二、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厢内吸烟、吐痰、丢弃各种杂物,损坏轿厢内各种设施。

三、文明操作,使用电梯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或随意按动警铃按钮,所有装修的货物运输,都必须使用电梯货运车,以免损坏电梯。

四、运行中,电梯突然发生故障时,请乘客不要惊慌,按电梯报警按钮报警,耐心等待救援,电梯维修人员会很快前来解围,不可采用拍打按钮、轿厢和强制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搭乘电梯人员过多时,超载报警铃声会响,此时站在电梯口的人员请自动退出,不得采用任何强制性手段强行关闭电梯门。

六、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进行,方便广大业主上下楼,不可因为等人或搬运货物而阻拦电梯门关闭,因电梯门开启时间过长,将导致电梯门主机烧坏,造成电梯停运,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家长带领乘梯。

八、发生火灾时,切勿搭乘电梯,应及时按消防指示从楼梯安全通道逃生,因电梯可能随时半途停梯,将人困入轿厢内因浓烟致命。

九、业主需要运货物时,应提前与服务处客服中心联系,协商好使用电梯时间,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电梯严禁运载自行车、摩托车及超搭、超重物品。

十、装修施工人员托运建筑、装修材料,应听从管理人员指挥,避开用梯高峰时间,超长、超重物品应走消防楼梯通道。

十一、乘客看到维修、保养等告示牌时,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将电梯门开启或将告示牌挪开遮挡,以免发生人身意外事故。

十二、严禁住户用水冲洗楼道,以免电梯渗水造成设备损毁。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篇二

电梯是公司的重要设备之一,正确维护合理使用是大家的责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关于公司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细则,欢迎参阅。

1、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外,其它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内的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不得操作。

2、电梯管理员或维修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作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应立即停梯检修。

3、电梯管理、维修人员应每天检查电梯机房的通风、降温设备,机房必须上锁。

4、电梯突然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员检修,如救援不能奏效时,应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并尽快通知电梯厂家维修。

5、当电梯超载时,后上的乘客应自觉退出轿箱,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6、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7、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控制火势蔓延。

8、楼层发生火灾时,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在半途停顿,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窒息。

9、发现有水渗入电梯或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较安全地方,迅速阻断漏水源,对湿水电梯进行除湿处理。

10、电梯内求救警铃,电风扇必须保持工作状态。

11、电梯管理员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

12、因维修保养、正常使用等任何情况下的停梯,应在一梯持牌告示。

电梯紧急救缓(一)

受困于电梯内的人员实质上并无危险之处,仅为人员自身过度惊慌或非专业人员从事解救的情况下,方会发生危险。

1、盘动电梯放人仅在紧急情况下,因而操作者必须是受过专门训练的专门从事电梯工作人员,其他人等从事该项工作均属危险。

2、在盘动电梯轿厢前,必须预先警告被困人员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电梯轿厢,操作者如未作上述警告被困人员则属工作上的疏忽。

3、在进行盘动电梯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4、当盘动电梯下行时,遇到不能盘动时可能轿厢处的安全设备(保险夹)已发生作用,则进一步的工作,须由技术过硬的技工指导进行。

5、通常最好盘动电梯下行至最接近的楼层面,亦因为需要盘动电梯距离太长节省时间起见或电梯轿厢处的总重量(包括乘客)少于平衡重量,节省人力起见,则可盘动电梯上行至最近的层面。

6、对于变速齿箱的高速电梯进行盘动时应倍加小心,防止因电梯轿厢的总重量所产生重力加速过大而失去控制。

7、当盘动电梯至平层楼面后,制动装置要复原,然后应用电梯外门专用钥匙在该层打开电梯外门放出被困乘客。

电梯紧急救缓(二)

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的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2、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及时按动“消防按扭”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接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3、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4、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5、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6、相临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而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电梯紧急救缓(三)

的泄露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也会遭水淹,当发生浸水事故时,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发生浸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5、对浸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浸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1、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外,其它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内的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不得操作。

2、电梯管理员或维修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作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应立即停梯检修。

3、电梯管理、维修人员应每天检查电梯机房的通风、降温设备,机房必须上锁。

4、电梯突然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员检修。

5、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6、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控制火势蔓延。

7、使用完电梯电梯后须关上电梯门,以方便他人使用。

8、发现有水渗入电梯或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较安全地方,迅速阻断漏水源,对湿水电梯进行除湿处理。

9、电梯内求救警铃,电风扇必须保持工作状态。

10、因维修保养、正常使用等任何情况下的停梯,应在一梯持牌告示。

为了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减少故障发生,更好地为业主服务,特制定以下规定,以期共同遵守。

一、在上下班高峰时间:7:00;8:00;11:30;12:30;14:00;15:00;17:00;18:30,严禁使用电梯装运货物,以便人员快递分流。

二、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不要在电梯厢内吸烟、吐痰、丢弃各种杂物,损坏轿厢内各种设施。

三、文明操作,使用电梯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或随意按动警铃按钮,所有装修的货物运输,都必须使用电梯货运车,以免损坏电梯。

四、运行中,电梯突然发生故障时,请乘客不要惊慌,按电梯报警按钮报警,耐心等待救援,电梯维修人员会很快前来解围,不可采用拍打按钮、轿厢和强制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搭乘电梯人员过多时,超载报警铃声会响,此时站在电梯口的人员请自动退出,不得采用任何强制性手段强行关闭电梯门。

六、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进行,方便广大业主上下楼,不可因为等人或搬运货物而阻拦电梯门关闭,因电梯门开启时间过长,将导致电梯门主机烧坏,造成电梯停运,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须由家长带领乘梯。

八、发生火灾时,切勿搭乘电梯,应及时按消防指示从楼梯安全通道逃生,因电梯可能随时半途停梯,将人困入轿厢内因浓烟致命。

九、业主需要运货物时,应提前与服务处客服中心联系,协商好使用电梯时间,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电梯严禁运载自行车、摩托车及超搭、超重物品。

十、装修施工人员托运建筑、装修材料,应听从管理人员指挥,避开用梯高峰时间,超长、超重物品应走消防楼梯通道。

十一、乘客看到维修、保养等告示牌时,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将电梯门开启或将告示牌挪开遮挡,以免发生人身意外事故。

十二、严禁住户用水冲洗楼道,以免电梯渗水造成设备损毁。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篇三

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促进安全使用和规范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 在乘梯楼层电梯入口处,根据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头按钮,只要按钮上的灯亮,就说明你的呼叫已被记录,只要等待电梯到来即可。

2. 电梯到达开门后,先让轿厢内人员走出电梯,然后呼梯者再进入电梯轿厢。进入轿厢后,根据你需要到达的楼层,按下轿厢内操纵盘上相应的数字按钮。同样,只要该按钮灯亮,则说明你的选层已被记录;此时不用进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电梯到达你的目的层停靠即可。

3. 在开启电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须注意轿厢是否停在该层,切勿匆忙进入,以防轿厢不在该层,造成严重事故。

4. 进入电梯厅门之前,请勿用手扒门;进入电梯轿厢后,电梯门未完全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电梯厅、轿门打开时,严禁跨步停留在厅、轿门内外,以防不测事故发生。请勿在轿厢内跳跃、跑动。

5. 由于特殊情况,乘坐电梯作为载运货物使用时,不允许超载、撞击、涂抹电梯;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平放于轿厢中心,避免载货运行中轿厢倾斜。

6. 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装运时,需提前申请,经安全、技术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7. 严格注意不要敲击、推拉、硬掰、倚靠电梯内外门,不要在电梯厅门前、梯门处、轿厢内丢弃杂物或倒洒液体,否则会直接增加电梯发生严重故障的频率,威胁您乘坐电梯的安全。

8. 不要将果核、石子等硬物丢弃在梯级上,也不要把伞尖等尖锐硬物伸进梯级周围的缝隙中,更不要伸进梳齿板中。

9. 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非电梯专业人员不要私自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门;严禁未经电梯专业人员同意进入轿顶、井道、机房,或对电梯进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 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时,不可使用推车进入轿厢,应将垃圾或货物装成袋运输。

11. 在车厢内严禁点烟、吸烟。因为电梯轿厢上下有易燃润滑油和其它易燃设施。无论是在电梯轿厢内,还是在电梯井任一层,当易燃物着火时,由于电梯井和轿厢的封闭环境,一有事故首先启闭门失效。当乘坐人员被锁在轿厢内时,极易导致人员严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遗憾的人身伤亡。

12. 千万不要试图用砸门、撬门或转动门锁的'方式打开电梯。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试图用身体或物品阻止电梯关闭,更不要站在梯门处遮挡电梯门等人。电梯运行时,请不要依靠在电梯门上。

13. 老人、儿童、行动不便者等应有其他人员陪同乘坐电梯。

14. 千万不要乘坐明确标明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遇到火灾、地震或其他灾害时,请不要使用电梯。

15. 当您在电梯被困时,请勿惊慌,应使用梯内电话告知监控人员,不得强行出电梯轿厢,以免出现意外休息伤害,电梯管理员会尽快赶到排除故障。电梯内的电话只能在处理故障时使用,不得在电梯内吸烟或随地吐痰。

16. 当您需要搬运家私或请外单位运送大件物品时,请您向相应操作人员告知注意事项。

17. 当电梯内人员过多时,不得超载运行,听到超载报警时,后上电梯的人要立即下电梯,直到没有报警声为止。

18. 不得强行开门或阻挡电梯自动关门。

19. 乘电梯人员高峰期(上下班时间)不得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等物品。

20. 携带宠物乘电梯时,应将宠物进行隔离,防止惊吓、伤害他人,病犬不准乘电梯。

21. 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篇四

电梯在装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电梯装修期间使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八、严禁以下违章用电梯行为:

l非消防状态下敲击消防按纽呼梯;

l用木片塞入厅门门槽或用货物阻止厅(轿)门关闭;

l擅自开启轿内操纵厢面板使用电梯;

l装卸货物时采用拖拉式、抛甩式撞击轿厢或强行向轿厢内塞货物,造成轿厢门变形。

尊敬的用户:

您好!

1. 当您需要乘坐电梯上楼或下楼时只需要点按电梯厅外召唤面板上的相应方向的按钮,切勿长时间按住召唤按钮不放或同时按上、下行按钮,以免电梯误停而延长您和其他乘客的候梯时间。

2. 请不要使用硬物,或重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造成按钮和开关的损坏,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

3. 在按下召唤按钮及按钮指示灯点亮之后,请耐心等待电梯到站,切勿在厅外扒、推厅门,以免对您和电梯中的乘客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4. 电梯到站开门后,请依次进入电梯轿厢,切勿拥堵,同时也请您不要因个人原因将电梯长时间截留在某一层楼,而影响其他用户的乘坐。

5. 当有需要特别照顾的乘客一同乘坐电梯时,请您用手挡住门,让他们先安全地进入电梯,离开时,也请用同样的方法让他们先行离开电梯。

6. 装修期间,在使用电梯运送装修建筑材料和装修垃圾时,应将材料或垃圾装袋,装箱或包裹后搬入电梯,同时务必保持电梯厅门附近的清洁,切不可将水泥、沙石、螺钉,垃圾等物料遗落或堆积在厅门之间或厅门地坎内。否则电梯厅门将不会关闭,电梯系统会出现保护性停机。

7. 电梯运行关系到乘客的生命安全,轿厢内绝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危险物品和易溢出的流质类物品,也不能利用开启电梯门或轿顶安全窗等危险方式来装运超长物品。

8. 电梯运行,严禁超载,当电梯超载时超载蜂鸣器会长鸣,请后进的乘客自动退出等候,以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

9. 当您乘坐电梯或利用电梯搬运装修建筑物料,垃圾,家具等物料时,请注意乘客和物料在电梯轿厢内的均匀分布,切不可将重物堆积在轿厢的一侧或一角,以面轿厢发生偏载而引发故障。

10. 乘坐电梯时请不要在轿厢内嬉戏、跳跃,或将身体依靠在轿厢门上以免导致故障发生。

11. 儿童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搭乘电梯,应有成年人陪护。

12.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勿在轿厢内抽烟。

13. 轿内警铃按钮是出现紧急情况时使用,基站消防开关是电梯在出现火警时消防员专用,在正常情况下请勿使用。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切勿玩弄轿箱内的对讲系统和警铃,以免引起误判反而耽误应急处理。

14. 如发现电梯出现运行故障,请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或电梯公司,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排除故障。

15. 当您在电梯内而电梯发生故障或突然停电造成被困时,切勿惊慌。本电梯是经过国家政府权威部门检验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其安全装置是可靠的。如果在故障发生后产生位移或响动,这是电梯保护系统在起作用,请不必紧张。您可使用电梯轿箱内的对讲系统,警铃按钮或用手机拨打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电话或电梯公司取得联系。请不要试图用各种机械物件强行开门,以免导致意外伤害。

16. 当发生火灾或地震时,严禁使用电梯。

17. 根据国家规定,电梯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当我们的技术人员在进行维修保养时会在在电梯口设有标志,此时,请不要进入该电梯,也不要移动该标志牌,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8. 电梯是一台复杂的机电产品,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请注意保持电梯厅门区域的干燥,在装修期间和平时生活中,切不可让水流入电梯井道和底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

一、请不要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乘梯,严禁超时、超重、超大使用电梯,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退出,乘下一趟电梯。

二、进出电梯时,电梯会自动开、关,切勿企图用手扳开电梯门或将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以免造成人身损伤事故。

三、请适当操作电梯,勿以坚硬的物品敲打按钮。

四、请不要在电梯内嬉闹和蹦跳,轿厢内禁止粗暴行为。

五、请不要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它火种进入电梯。

六、请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七、请不要乱按、狂按操纵箱按钮,如要保持开门状态,请按住“ ”按钮或挡住侧光电开关即可。

八、切勿私自打开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九、十、老、弱、病、残、幼乘梯要人陪同,以免电梯故障突然停止时不知所措。

十、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和大件物品时,应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在电梯管理员的指挥配合下执行操作。

十一、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必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或由天花板紧急出口等强行出电梯,可用“呼叫”按钮“ ”、紧急电话按钮“ ”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警铃仅供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十二、带水清扫候梯厅或携带湿物品乘坐电梯时,防止水渗入进道内。

十三、发生火警和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发现电梯故障、异常,请随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十五、发现违章使用电梯、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对此行为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处罚和赔偿责任。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篇五

1、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外,其它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机房内的设备非电梯维修人员不得操作。

2、电梯管理员或维修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作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应立即停梯检修。

3、电梯管理、维修人员应每天检查电梯机房的通风、降温设备,机房必须上锁。

4、电梯突然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员检修,如救援不能奏效时,应安慰乘客不要惊慌并尽快通知电梯厂家维修。

5、当电梯超载时,后上的乘客应自觉退出轿箱,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6、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7、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管理员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控制火势蔓延。

8、楼层发生火灾时,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在半途停顿,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窒息。

9、发现有水渗入电梯或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较安全地方,迅速阻断漏水源,对湿水电梯进行除湿处理。

10、电梯内求救警铃,电风扇必须保持工作状态。

11、电梯管理员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

12、因维修保养、正常使用等任何情况下的停梯,应在一梯持牌告示。

电梯紧急救缓(一)

受困于电梯内的人员实质上并无危险之处,仅为人员自身过度惊慌或非专业人员从事解救的情况下,方会发生危险。

1、盘动电梯放人仅在紧急情况下,因而操作者必须是受过专门训练的专门从事电梯工作人员,其他人等从事该项工作均属危险。

2、在盘动电梯轿厢前,必须预先警告被困人员静候解救,切勿尝试自行设法离开电梯轿厢,操作者如未作上述警告被困人员则属工作上的疏忽。

3、在进行盘动电梯之前必须切断电源总开关。

4、当盘动电梯下行时,遇到不能盘动时可能轿厢处的安全设备(保险夹)已发生作用,则进一步的工作,须由技术过硬的技工指导进行。

5、通常最好盘动电梯下行至最接近的楼层面,亦因为需要盘动电梯距离太长节省时间起见或电梯轿厢处的总重量(包括乘客)少于平衡重量,节省人力起见,则可盘动电梯上行至最近的层面。

6、对于变速齿箱的高速电梯进行盘动时应倍加小心,防止因电梯轿厢的总重量所产生重力加速过大而失去控制。

7、当盘动电梯至平层楼面后,制动装置要复原,然后应用电梯外门专用钥匙在该层打开电梯外门放出被困乘客。

电梯紧急救缓(二)

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中止电梯的运行,并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并报告有关领导。

2、发生火灾时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及时按动“消防按扭”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供消防人员使用,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接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的楼层。

3、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轿厢,从楼梯撤走。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厅门并切断总电源。

4、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疏导乘客撤离,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干粉和1211灭火器灭火。

5、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蔓延或交消防人员用以灭火使用。

6、相临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停梯,以免因火灾而停电造成困人事故。

电梯紧急救缓(三)

的泄露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也会遭水淹,当发生浸水事故时,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中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发生浸水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气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5、对浸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浸水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线路板。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篇六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在使用中的安全运行,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确定。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公安、消防、电力、旅游、商务、教育、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配合做好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安全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本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高电梯安全事故赔付能力。

第七条 支持有关电梯使用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

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规范运作。

第二章 使用安全

第八条 附属电梯的建筑物业主是电梯所有权人,依法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相关义务。

第九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三)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应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第十条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无法确定的,由电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经依法取得许可生产且检验合格的电梯,并按规定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改造或者更新的,应当按规定变更电梯使用登记。

第十二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定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落

(四)确认维护保养记录,监督维护保养质量;

(九)电梯停用的',应当及时公示停用原因;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义务。

第十三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设备,并与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连接,保持其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 电梯日常管理、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更新等所需的费用,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电梯所有权人与电梯使用单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组织业主筹集落实资金。

(一)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电梯;

(二)在超过额定载重量时乘坐电梯;

(四)违反电梯安全警示标志操作电梯;

(五)采用扒撬等非正常手段开启电梯层门、轿门;

(七)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和他人乘坐安全的行为。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义务,教育、监督被监护人安全、文明乘用电梯。

第三章 维护保养

第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电梯的维护保养。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其资质范围内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不得分包、转包维护保养业务。

第十八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设立值班电话,确保及时实施应急救援;

(四)对维护保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义务。

(一)使用未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

(二)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电梯;

(三)使用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已经报停、报废的电梯;

(四)违规进行电梯改造、修理;

(五)其他严重危及电梯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条 从事电梯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及时出具报告,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异地检验检测机构在本地从事电梯检验检测活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信息。

(二)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检验检测;

(四)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核查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的情况。

(一)电梯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二)电梯曾遭遇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三)电梯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四)其他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

电梯经安全评估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评估意见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处的显著位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

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公众聚集场所或者故障频率较高的电梯使用单位管理情况、维护保养质量、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等事项实施重点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四条 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加强电梯安全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的管理与服务。

第二十五条 本市建立电梯安全应急救援处置体系,组建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为站点的电梯应急救援网络,公布救援电话和站点分布情况。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单位和个人发现电梯安全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电梯运行期间,相关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未在岗的;

(三)电梯停用,未公示停用原因的。

(一)未对维修保养记录进行确认的;

(二)未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应急救援电话的;

(四)未安装电梯安全运行监控设备,或者未保持其有效运行的。

第三十条 电梯使用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进行电梯安全评估,或者未按照评估意见对电梯进行改造、修理、更新的,由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市、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实施监督检查的;

(二)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电梯使用安全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三)在电梯安全事故救援中存在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接到投诉举报不依法调查处理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在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办法;改作公共使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开发区管委会,是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的管理委员会。

本办法所称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车站、机场、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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