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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报告(大全6篇)

小编:QJ墨客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篇一

导语:纵观企业风险,无外乎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商业风险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爆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它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害,往往是企业难以承受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没有哪一个企业与法律风险无关。特别是对于准备渡过经济寒冬的企业来说,一切商业的非商业的风险,最终都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暴发。

经济“寒冬”里的孙厂长

孙厂长的嗓子完全沙哑了,眼里的血丝很明显。他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份到现在,已经有3份合同彻底玩完,因为两家广东的企业倒闭了。

老孙经营的是沈阳一家管件厂,经历不少风雨坎坷,但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峻。“最要命的是这个。 ”老孙抖动着手中的两页合同纸,满脸无奈。去年4月,老孙的厂与温州一家企业签订了这份加工承揽合同。半个月前对方发出正式通知:终止合同。老孙说,如果这份合同不能履行,他与长春合作伙伴的“下游”合同也得完蛋,可能长春那家企业的“下游”合同也会受到影响。

法律风险永远不会“冬眠”

“企业不能把合同一签了事,要时刻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前天,痛苦中的'老孙决定了一个重大事项: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监控合同的履行。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许多企业有了“寒冬”的感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主都看明白了其中的端倪。

上周,记者对沈阳的部分中小企业主进行了一次随机调查,结果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还不到20%。问及理由时,他们大多认为那是企业多余的支出,等遇到“官司”时再找律师也不迟。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他们大多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处理事情。

接受对方财产抵押时,做抵押财产合法性审查吗?接受对方保证合同时,审查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签约吗?被问到这些问题时,那些接受调查的中小企业主大多是笑着摇头。

辽宁省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马林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漏洞与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根源。因为缺乏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这样的企业在经济危机中更容易受到伤害。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锦秋说,虽然法律风险只是企业承担法律上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一旦从隐患变成现实,有时甚至会伤了企业的“元气”。目前,企业要特别注意刑事法律风险、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

提醒企业,一定要理性对待已经发生的法律纠纷,同时应慎用诉讼手段,一旦陷入诉讼战,对准备“过冬”的企业来说,无疑会是“雪上加霜”。

1.企业裁员的法律风险

2.企业用工法律风险

3.建材买卖合同法律风险案例分析

4.企业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指南

5.中小企业法律风险大全

6.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7.企业裁员的法律风险及防控

8.企业法律风险爆发前的征兆

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篇二

自查报告能有效针对企业自身的存在的问题,并自我反省和改进,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税务风险自查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

1、20xx年度

项目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

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13,88

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

1、10元。

2、20xx年度

项目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14,06

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34,06

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

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篇三

2004年1月,tcl多媒体(tmt)与法国汤姆逊达成协议,并购其彩电业务。7月,双方合资成立tcl汤姆逊公司(tte)。此次并购,tcl想借汤姆逊的品牌、技术和欧美渠道,规避反倾销和专利费的困扰。但其当初“18个月扭亏”的口号并没有实现,反而连续两年报亏。2015年10月底,除oem外,tcl不得不将其欧洲彩电业务砍掉。同一年,tcl集团又闪电般地并购了法国阿尔卡特的移动电话业务。结果在合资仅一年后就以失败告终。

智维点评:

tcl两次并购案的失败,显示了并购筹划和并购整合的双重法律风险。当然,在收购汤姆逊、阿尔卡特的过程中,不能排除“国际化”的冲动因素,造成对市场趋势的误判。

对此,在并购筹划中应避免并购动机盲目、并购计划不合理、并购决策程序缺失的风险,保持并购决策的理性化。

此外,在并购之后,tcl集团出现亏损,很大原因是欧洲的员工、产品等各项运营成本较高,而各项整合又出现难以预料的障碍。为此,企业在并购中应切记提早筹划对财务、技术、管理、品牌、文化、销售渠道、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有效整合,防止因“水土不服”而引发上述各项整合不利的法律风险发生。

联想并购ibm后的最大亏损

2004年12月,联想集团宣布以12.5亿美元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令全球it业震惊。通过并购,联想获得了ibm在个人电脑领域的全部知识产权,遍布全球160多个国家的销售网络、10000名员工,以及在5年内使用“ibm”和“think”品牌的权利。合并后的新联想以130亿美元的年销售额一跃成为全球第三大pc制造商。

在并购之后的3年时间里,联想的销售额逐步增加。然而,就在联想对此次整合看起来一帆风顺之时,2015年,联想业绩出现明显下滑,利润出现大幅亏损。截至2015年3月31日,其营业收入为149亿美元,同比下滑8.9%,净亏损2.26亿美元。这是联想历年来最大的一次亏损。

智维点评:

虽然在全球个人电脑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联想出现亏损似乎合乎情理,但其亏损规模却已超出了业内预期。如果说联想国际化遭遇挫折,有战略及市场运营方面的原因,但并购整合方面的法律风险仍是诸多问题根源之所在。

可以看到,在2015年年初,联想进行人事调整,用纯中国团队经营海外市场,联想前期聘用的很多海外人才相继离职。这显示出联想跨国并购后企业文化面临较大冲突,而这种冲突在公司业绩不佳的时候,表现得较为明显。

触碰政治风险的中海油收购

2015年6月23日,中国第三大石油和天然气公司中海油以高出对手15亿美元全现金方式向排名美国第九位的石油公司尤尼科(unocalcorp.)发出了收购要约。然而,这桩单纯的公司并购,却因涉及敏感的石油资源和国家利益而变得复杂起来。

2015年6月17日,两位美国联邦众议员致函总统布什,要求以国-家-安-全为由,全面审议这一收购计划。信中称:“美国日益需要将满足能源需求列入外交政策、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的考虑范围。当事涉中国时尤其如此。”一个多月之后,在重重阻力之下,中海油宣布退出收购尤尼科竞争。

智维点评:

对于此项并购,有专家预测说:如果收购成功,中海油将凭借尤尼科在泰国、印尼等亚洲国家拥有的油气区块资源将年产量提高一倍以上,而石油储备量也将提高80%。但事情往往不能过于乐观。

可以看到,无论在何类国家投资,中国企业在海外并购中面临的首要风险是法律化的政治风险。这种风险,从国家环境角度看主要指战争、内乱等引起投资国政治环境的动荡、权力阶层的更迭、恐怖主义的危险以及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等等。

此外,政治风险还包括投资国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等内容,而法律或政策的变动也同样会带来较大风险。其中,政治风险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对海外并购重组造成重大影响。

近年来,并购中出现了“安全门”、“反恐门”、“威胁门”等新型的政治阻碍,这在发达国家尤为明显,使得政治风险本身成为跨国并购一种无法确定的成本。因此,企业在跨国并购重组的情况下,对目标企业所在国法律环境和政治环境的考察,及时防范政治风险则显得非常重要。

被反垄断拆散的可口可乐与汇源

2015年9月3日,汇源果汁在香港公布,可口可乐旗下全资附属公司大西洋公司将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本。商务部于2015年3月18日表示,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

智维点评:

可口可乐收购案被否决案例,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由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否决的一起收购案,也是充分彰显出并购企业可能遭遇法律限制的法律风险。

我国反垄断法于2015年8月实施,对于“经营者集中”进行反垄断审查。所谓经营者集中,主要包括: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等几种情形。如果涉嫌经营者集中,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者必须依法申报接受反垄断部门的审查。

可以看到,此规定将相关的并购重组活动纳入国家反垄断审查的程序中,无疑会对企业并购行为造成一种严格的法律风险。尤其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并购重组规模往往相对较大,对行业竞争格局可能产生垄断经营性影响,因此反垄断审查法律风险的发生也相对较高,此时,上市公司就需防范并购重组可能失败的风险。

中铝力拓的分手之殇

2015年2月12日,中铝公司与力拓集团签署了合作与执行协议,中铝宣布将通过认购可转债以及在铁矿石、铜和铝资产层面与力拓成立合资公司,向力拓注资195亿美元。如果交易完成,中铝可能持有的力拓股份最多上升到18%。中铝公司已经就此项交易完成了210亿美元的融资安排,并已陆续获得了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德国联邦企业联合管理局、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等各国监管机构的批准。

但6月5日力拓集团董事会宣布撤销对2月12日宣布的双方合作推荐,并将依据双方签署的合作与执行协议向中铝支付1.95亿美元的分手费。中铝收购力拓以失败告终。

智维点评:

经过三个多月的拉锯战,中国铝业收购力拓的计划却以分手告终,其并购失败的原因不能排除因并购方所在国的政治干预。但是,在政治风险之外,并购重组协议中1.95亿美元(仅为交易金额的1%)的违约金处罚对于力拓来讲,可能也并不足以达到督促其信守合同的力度。因此,中铝遭遇到协议撕毁的法律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并购重组协议关系到双方今后的权利义务,是整个并购重组的核心。因此,并购双方对于协议的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履行期限、违约、争议解决等诸多细节条款的设计,均需要防范今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的发生。

1、合同风险

合同是企业经营行为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最为常见的合同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常见的主要内容。合同风险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从企业的成立到企业的解散,从企业的对外经营到内部管理,可以说合同风险是渗透到企业每个环节,与企业的其他法律风险相互交叉。综合而言,企业最主要的合同风险当然是在对外经营过程中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的合同产生的纠纷,包括因合同主体存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等。

企业在设立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往往会为企业健康运行埋下隐患,并导致公司成立后内部纠纷频频,而有的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就产生了纠纷乃至公司无法成立。如发起人出资不足或者抽逃注册资本金,发起人违反出资义务,出资权利瑕疵等引发的纠纷以及设置虚拟股东引发纠纷、隐名出资人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解散过程中,涉及公司清算、债务承担等也会引发大量纠纷。刑法上涉及的罪名有,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等。

3、公司内部权益纠纷

公司成立后各类内部纠纷一直是公司治理要面对的核心问题,而新公司法颁布后又出现了大量的新类型纠纷,使公司内部纠纷成为近两年法律的一大热点。如股东与股东,股东与董事会等发生的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东权益诉讼,以及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消的诉讼,公司对股东或经营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等等。

发生的纠纷。还有一类就是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即纠纷的发生与改制的结果密切相关,通俗讲就是一般民商事案件中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了改制行为,涉及到改制企业改制前的债权或者债务究竟由谁来主张或者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此外,企业在对外投资、融资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纠纷,从而成为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5、企业知识产权风险

在人类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知识已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已成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国外企业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不但注重在本土维权,还在全球范围内重拳出击维护知识产权,如dvd专利权、驰名商标打假等等。这些保护知识产权的举措在给我国不少企业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给我国企业上了法律风险防范的第一课。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差,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健全,普遍存在重发明轻专利、重运用轻保护的情况,仿冒专利和傍名牌还时有所见。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企业自有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机制不健全带来的风险,企业侵犯别人知识产权产生纠纷,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企业雇员不当行为导致知识产权风险等等。

6、企业侵权纠纷风险

企业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比较普遍的如企业的产品致人损伤而产生的侵权,企业提供的服务对他人或者其他主体造成的侵权。对于有些企业,更会产生特定的具有行业特点的侵权行为,如化工、电网等高度危险行业、运输行业高速行驶、商业服务行业、医疗行业等容易发生环境污染、人身损害纠纷。

由于企业基础管理不健全或忽视内部管理,加之外部监管不力,一些企业不遵守国家财务财税制度,玩数据游戏或者躲猫猫,擅自搞内外有别的几套帐,以逃税漏税为目的。有的在对外贸易活动中,虚报少报品种和数量,作弊关税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这些行为都严重存在税收征管的法律风险。

除以上所述之外,还有上市公司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非法集资犯罪、走私犯罪等也是比较近年出现较多的。

因此,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已成为当前企业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企业要善于识别风险、规避风险、控制和化解风险。加强风险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风险防范在加强企业风险管理中又具有重要的地位。

法律风险防范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发展的各个方面。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自身难以掌控,往往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所以说,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随着国内和国际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变化,法律风险也会发生变化。同时,由于企业法律风险涉及企业各个方面,而且互有交叉,组成很复杂,预防与控制也就因事而异。直接的法律风险,往往可以通过提高法律意识与企业法务管理力度而得以加强预防;间接的法律风险,则必须通过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而加以预防。

因此,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法律治理制度,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所有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采取统一有序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措施,从而使企业在合法经营、良性发展的轨道上运行。

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篇四

本年度财政预算为×××元,比上年增加×××元。其中,基本支出×××元,比上年增加xx%,项目支出×××元,比上年增加xx%,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财政补助收入情况

财政补助收入全年共拨入×××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拨入×××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拨入×××元。

上级补助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2.事业支出情况

事业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工资福利支出×××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元),项目支出全年共支出×××元(工资福利支出×××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元)。在所有支出中,其中xxx费、xxx费、xxx费开支较大,主要原因是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上级补助支出×××元,主要用于xxxxxx方面。其他支出×××元,主要用于xxxxxx方面。

3.年终决算情况

本年度单位共收入×××元,共支出×××元,年末事业结余为×××元,其中基本结余×××元,项目结余×××元,上年结余为×××元,今年比上年多(少)结余×××元。多结余或者是少结余的因是…………………………。

1.积极做好对其他应收款的清理工作

其他应收款主要是职工出差和购物所借款项,这部分借款如不及时进行清理,就不能够真实反映经济活动和经费支出,甚至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为此,我们通过年终财务分析,采取积极措施加以管理和清算。一是要控制应收款的资金额度。二是要缩短应收款的占用时间。三是要及时对应收款进行清理、结算。针对一些一直拖欠的职工,采取见面打招呼,让其及时结账清算。若仍不能进行清还,则每月从工资中扣还一部分,直至把借款清完。

2.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是台站开展业务及其它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其种类繁多,规格不一。在这一管理上,很多人长期不重视,存在着重钱轻物,重采购轻管理的思想。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管理,财务处在平时的报销工作中,对那些该记入固定资产而没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的,督促经办人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定期与使用部门进行核对,确保帐实相符。通过清查盘点能够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了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收支管理,既是缓解资金供需矛盾,发展事业的需要,也是贯彻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方针的体现。为了加强这一管理,台站今后要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制度,这样财务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一切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极大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达到了节约支出的目的。

4.认真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年终决算是一项比较复杂和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是进行结清旧账,年终转账和记入新账,编制会计报表等。财务报表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书面文件,是财政部门和单位领导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台站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台站财务收支预算的基础。所以我们要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放弃周末和假期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同时针对报表又撰写出了详尽的财务分析报告,对一年来的收支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确的评价,通过年终财务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揭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篇五

被冒名“股东”提出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的司法认定? 由于被冒名者主观上不具有成为股东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不具备出资和行使股东权利。承受股东义务的外在表现,故应当否定其股东的资格。被冒名者可以提起消极确认之诉以确认其不具有某公司的股东资格。

被冒名登记的情形下,作为被冒名者,可以主动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1)申请撤销虚假工商登记。被冒名者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由贡山部门在查清虚假事实的基础上撤销公司登记。(2)提起行政诉讼。被冒名者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工商部门的虚假登记行为。(3)提起民事诉讼。被冒名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股东会决议等注册文件无效,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冒名者停止对冒名者的姓名权等权利的侵权。(4)在被诉案件中以冒名者为由主张免责。如果有公司债权人起诉被冒名股东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时,被冒名者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而主张免责。

(5)追究冒名者的刑事责任。冒名登记往往伴有伪造、变造身份证,私刻印章伪造公司文件,伪造验资证明等行为,这些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虚假注册资本罪,或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罪,或构成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被冒名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股权交付后出让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处理?

支付股权转让款本属股权受让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主要义务,但

受让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并非出让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充分条件。股份交付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应更多地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稳定性和人合性,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应慎重。为兼顾公司的稳定及出让方的权利,转让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转让款,比解除合同更为妥当。

注意:股权转债权形式,是股东将自有投资份额由公司内在资本变为外在公司负债,股东则转变为公司债权人。股权转让实质上是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就股份所有权的一种转移,并不导致公司资本的变动。

公司形式变更后,变更前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只是公司形式或者说是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企业法人的性质。虽热原公司不再存在;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公司的不存在而消失。因此,变更前后的公司是继承者和被继承者的关系,公司变更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股东应如何行使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权利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依法行使,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中应如何行使表决权

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票通过。

公司合并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继?

对于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必须要有人承继。债权、债务的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对外债权与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形式变更后,变更前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只是公司形式或者说是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企业法人的性质。虽然原公司不再存在;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存在而自动消失。因此,变更前后的公司是继承者和被继承者的关系,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股东应如何行使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权利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中应如何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作为股东会的成员,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在股东会上有表决权。除非公司章程规定另外的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按照各出资人的投资比例确定。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作出决议,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公司其他一般事项,应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收购股权是股东转让股权的一种特殊方式,但由于收购者是本公司,其性质就不单纯是股权的转让,而是股东撤回投资退出公司的行为。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高级职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公司该如何分配税后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权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权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权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律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那些程序要求及限制?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法律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那些规定?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的注册资金在原来的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的法律行为。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或者经营范围,或者为了与公司的实际资产相符,或者为了提供公司的资本信誉,有时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不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履行保护债权人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的,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拥有一定的资金是一个公司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公司的最初资金就来源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公司的股东故意违反本法关于出资缴纳的规定,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而假冒已经出资的,即构成虚假出资行为,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有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的,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本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是对公司债权人、社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在8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而一般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与 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不同,使得这两类纳税人的增值额相同而增值税税负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高于一般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遗失有什么补救措施?

营办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室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等机关的检查。税务登记证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等有关税务事项时会使用。该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限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做遗失证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3公司的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吗?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应纳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该公司的免税收入、公益性捐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都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间的税款,是否可以不再缴纳?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纳义务人未收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税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税收征收管理法.》还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公司开具虚假发票有什么后果?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出一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企业法律风险分析报告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7、为甲方提供其他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三、法律顾问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顾问费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八、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1)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1)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2)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3)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4)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8、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9、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0、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九、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一、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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