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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优质(十五篇)

小编:zd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一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二

为了完善学校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把请假考勤与教师的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相结合,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职员工请假制度的实施意见》(温瓯教〔20xx〕221号)及《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温瓯教政〔20xx〕201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原先的请假考勤制度进行修改,请全校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假的类别和含义

1、校务假

(1)公务假:教职工因学校公务而申请,经校长室审批同意的假期。包括:参加会议、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教研活动、处理学校相关工作等。

(2)公休假:教职工符合有关规定而申请,经校委会讨论同意的假期。

2、个人假

(1)事假:教职工因个人私事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2)病假:教职工因病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3)函授假:教职工因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而申请,经校长室同意的假期。

3、法定假:

教职工符合法定条件而申请,经校长室审批同意的假期。

(二)请假程序

1、向校办提交请假证明材料(文件、通知、医院证明等),申请假期。

2、填写《田梧一中教职工请假单》(短期)或《瓯海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事假3天以上、病假5天以上)

3、校办审核、按审批权限由分管校长审批

4、安排好工作,由处室主任签名后交教务处或校办存档。

5、销假:请长期病、事假的教师,回校后要填写销假单,并送中心校存档。

请假流程:→→→→

(三)审批权限

1、教师请假半天由处室主任审批,请假1天由分管校长申批,请事假1天以上3天以下(或病假1天以上5天以内)由校长(或校长室)审批,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5天的经学校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较长的.假应提前向校长室请假,以便协调工作。

2、处室人员请假、经处室主任同意,由分管校长审批。

3、处室主任请假、经分管校长同意,由校长审批。

(四)制度说明

1、因急事、急病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委托他人代办或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未经审批而离开岗位的或假满不回校上班的或借病假办理私事的,一律按旷工论处,严重者按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教师临时调课,需经教学科研处同意,并尽快通知学生做好准备。不办理请假手续或个人擅自调课,一律作旷课论处,并扣发双方教师上课分数。

3、教职工在请事假、病假、法定假时工作由学校安排,其它公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需自己联系本校教师代课(和代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学校不支付代课金,原则上代收代支,超过三天部分由学校安排,学校支付代课金。教师参加不是由教育局指派的各类比赛,凭相关通知先向学校请假,学校只允许参加比赛,不给予工作安排和差旅费报销。

4。每学期教师可请两天机动假处理家庭重要事情,请机动假时必须自己安排好工作,提前向校长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5、法定假的规定

(1)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为3天,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婚假为15天(需证明材料),婚假应在结婚期间。

(2)产假:按温瓯教[20xx]221号文件执行。

(3)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公、婆等)亡故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批准后给奔丧假期(直系祖辈、叔伯、婶、舅舅、姨妈等亲属亡故的给予1天的假期),假期工资照发,车船费用自理。

(4)教职工在请完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后,因故需延长假期的,经审批后作事假论,否者为旷工。

6、假期计算: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流产假、丧假,包括双休和法定节日在内计算假期天数。

7、如教职工婚期期间未请假或未用完法定假期并在校完成教学任务,学校发给教师一定的奖励,其标准按代课节计算支付,具体由校办和教学科研处联系后,教学科研处按代课节费造册支出。

(一)教职工上班要求:

1、班主任类:应在课前管理时间前到校,班级学生离校后方可离校。考勤时间为8:00——16:00,每周跟语文、英语老师协调好后允许有2次课前管理不到校。

2、行政后勤类:校长室、学生处、教科处、后勤处及后勤功能处室等是学校的常设机构,正常上班时间应有人值班。其考勤时间为8:00——16:10。如遇特殊情况,处室人员要处理好事务后方可离校。

3。图书馆工作人员:上午8:50——11:20,中午11:50——12:30,下午13:20——17:00

4。各处室无教学任务的非行政人员及实验员:8:00——16:20

5、其它任课教师:8:00—16:00。

6、如有教师中途离校,须到门卫处进行登记。上午考勤结束时间为11:00,下午考勤从1:30开始。

7、各主要处室每天上午7:30前、下午16:10——17:00至少有一人在办公室。

8、每位教师(图书馆人员除外)每周在无课时可机动半天(迟到或早退3次折合机动半天)用于处理个人临时事情,使用机动时必须有两次按指纹记录,否则按一天缺勤处理,班主任原则上早上不安排机动。教师在使用机动时必须要安排好工作,并信息通知校办,实验室、信息处等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告知主管部门教科处并确认当天无重要事情才可使用机动时间。但是每周末下午一般不得当作机动时间(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周未下午可以提前30分钟签退。

(二)教职工考勤办法

1、教职工日常上班、迟到、早退的自行到学校一楼大厅或食堂指纹考勤,中途离校(包括公事和私事)到传达室登记,每月由办公室汇总。

2、考勤上下限时间:6:00和18:00。教职工上下班考勤时,因指纹机原因不能考勤,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并到传达室登记。

3、半天以内的公务假,如果没有功课或调换补上的,可直接填写请假单,由校长室审批存档即可。

4、教职工政治学习和集中会议、升旗等由校办负责考勤,每月汇总一次;教研(备课)组活动由组长负责考勤,报教科处审核,由教科处每月汇总一次;监考、集中评卷等由教科处负责考勤;班主任会议由学生处负责考勤;其它会议或活动由牵头处室或委托负责人考勤。

5、各类人员每迟到或早退三次按半天缺勤统计。迟到、早退5—30分钟内计1次;30——90分钟计2次;超过90分钟计3次(即缺勤半天)。迟到或早退当周未计算转到下周累计。

6、常规考勤按月统计考勤分。传达室应将考勤记录在每月2日前送校长室整理备案,再由后勤处统一发放。

7、外出学习1天以上凭文件通知先审批后办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报销并按事假处理。3天以上的各种请假,要凭书面报告(病假还要区级以上医院医生建休证明)到校长室填写请假单,一式四份,分别留于区教育局政工科、中心校、学校、个人;假满后要填写销假单,一式两份,分别存留于学校、中心校。未销假者以旷工论。

8、当月有旷工者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当月有旷工3天以上者,学校即上报中心校,停发次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奖惩规定:

具体奖惩规定依照《田梧一中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若在请假考勤中涉及本管理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学校校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2、本制度(修订稿)于20xx年3月经校务会议讨论,并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三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根据《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市教育局有关请假规定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以下考勤制度,望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受学校安排参加的会议、培训学习、教研活动和外出公干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学习、考试,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2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原则上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学期中请事假3天以内,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应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按每节10元扣除支付给代课者,按教导处调代课单为凭证。

5.如果在一个学期中请事假超过3天,每超过1天,则不享受当日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的,要出具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3天以上的,要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2.病假在7天以内,应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按每节课10元扣除支付给代课者,按教导处调代课单为凭证。

3.病假在7天以上半个月以内的不享受半月绩效工资;半个月以上,每超过半个月就不享受半月绩效工资(此项按请病假的半月数累计计算)。

(四)法定假

法定假是指婚假、产假、丧假和工伤假等。其请假制度及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导处出具的);

②请假教师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

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④批准后先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做好记载,再把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分管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3.教职工请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由学校教导处安排调代课(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安排);病、事假请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及其它工作,若出现空堂按旷课处理,且出现任何连带责任都由当事人承担;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代课经费由学校支出,仍然按每节10元;如假期时间较长,学校可与代课者协商相关费用。

4.教师考勤由校长室负责管理,由教导处专人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按两个周统计考勤情况一次,并于例会上公布。

5.1天以内的请假,可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1.迟到、早退:迟到按签到机记录为算;早退以不得提前下班为算。

2.私自调代课:未按请假规定而发生的调代课均视为私自调代课。

3.上课违规:上课时接打手机(或发信息)、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擅自离开课堂等均视为上课违规。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上课时出现空堂(含私自调代课)按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矿工论处。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矿工论处。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按矿工论处。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按矿工论处。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按矿工论处。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按矿工论处。

1.每迟到、早退一次记1分。

2.每请病、事假1天记3分。

3.上课违规(如接打手机、做与课堂无关的事、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岗位等)一次记1分,两次违规按旷课一节处理。

4.教职工旷课一节扣30元(同时记2分),一个月旷职3天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教职工旷职连续超过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超过15天者,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辞退。

5.教师的考勤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作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最后凡有旷课、矿工、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或累计积分为前三名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晋级;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矿工3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四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三制”改革的实施,为全面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教职工敬业爱岗,校兴我荣的主人翁意识,使学校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1、所有在聘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况外不得请假,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到校外兼课,凡校外兼课者作停薪留职处理。

2、全校应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种制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好教学常规,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非教学人员必须做好各种服务工作,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3、教职工探亲假按上级规定审批,除特殊情况外,尽可能安排在寒暑假,以免影响工作。

4、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均按上级规定办理,休假期间确因工作需要,仍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妥善安排。

5、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离岗,因事请假的教师须自己调课,并把调课后的情况报教导处备案,职工须请人代班,并将代班情况报总务处,因病住院或突发疾病,必须当日内由本人或家属带医院有关证明报告学校并扑办请假手续,因公请假由教导处或(总务处)调课(或落实代班)。

6、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有特殊情况,需由教职工本人处理,离校半天以上者,应请事假。

7、教职工请假应本着从短从严的.原则,填写请假登记表,严格审批手续。

8、主请假审批手续

(1)一周内经年级组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

(2)一周以上者,由学校报市教委批准;

9、假期满必须按时到岗上班并向有关部门消假。

10、凡在请假过程中不履行上述规定者,将按处罚规定处理,不愿接受处理人员可向学校提出辞聘。

1、全校教职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制。

2、教师上课由考勤检查员负责检查登记,会议及有关活动的迟到和缺席以及效果由办公室年级组,或有关负责部门进行检查登记,对检查结果每月定期向相关部门统计处理。

3、因公出差的登记,行政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教师由教导处负责,职工由所在处室负责。

1、教师每缺一节课扣款20元,迟到五分钟扣5元,五分以上扣分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作缺课处理,早退按缺课论处。

2、职工旷工一天扣款20元,旷工半天扣款10元,迟到或早退与教学人员等同处理。

3、对未请假而私自调课或请人代课,代班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4、每缺会一次(含教研活动,年级会等学校规定的各种会议)扣款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作缺席处理。早退按缺会处理。

5、对待聘人员应按规定坚守在学校上班。

6、一学期内累计因事请假(不含病假)15天以上,或缺课10节(含10节每迟到5节为缺课1节)旷工5天(含五天,迟到5次为旷工半天)以上者,本年度不能评优评先,晋薪晋级,并扣除当学期福利待遇,下学期将辞聘。

7、对其它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处理,由校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8、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拒不执行学校决议,不履行岗位职责,质量意识淡薄学校师生反映强烈的领导及教工,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给予辞聘。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五

1、教师正常上班、上课。

2、政治业务学习、各类会议、升旗仪式。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同意安排的各项活动。

4、教职工值日。

1、根据上级规定,请事、病假月累计15天,不发当月考勤奖;无故矿工一天或无故旷课一节不发当月考勤奖。教职工考勤每周公布一次,奖励性考勤绩效工资每个月公布。

2、请病假或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年段长审核,教务处相关人员负责审批;请病假1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审批;教师公假由组织公出的.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并及时公布。

3、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教职工实行每天上下午签到制度,签到时间规定上午在9:00之前,下午在3:30之前,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统计、公布。教师刷卡签到时,务必看到本人头像后再进行刷卡,确保影像准确摄入,若无法辨别影像的一律视为缺签。

4、值日人员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根据作息时间表的时间,上、下午在学生进校时间之前到岗,签到时间以学生进校时间为准(学生进校铃声响后签到者按迟到处理),签退时间以上、下午放学时间15分钟以后为准,不得随意离开值日岗位,负责上、下午放学后的清校工作。

5、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当天汇总后交办公室公布。

6、教师考勤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7、免签规定:

(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每周免签两次;

(2)课时(含班会课及第四节)在15节(含15节)以上的教师每周免签2次。

(3)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免签1次。

1、考勤10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考勤情况。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教师上、下午有在上课没有刷卡签到的,经过教务处确认,按照准时上班,不予扣分;没有课程有到学校上班,但忘记签到,经过办理确认手续,每次扣5分;没有课程,未到学校上班的,以缺席处理,缺签一次扣50分。

3、无故缺席学校和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每次扣20分,请假每次扣10分(以校长核实为准)。参加升旗仪式每次加2分,参加大课间活动每次加2分。

4、病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10分;病假4—6天,事假2—3天每天扣20分;病假第7天、事假第4天开始每天30分。超过天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教师值日迟到或早退每一次分别扣5分,缺席一天扣30分(半天扣15分)。若因当日值班期间值日教师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扣100分,并追究其安全管理责任。

6、公假与法定例假不扣分。法定例假超过期限并未进行补假的按照旷工处理。

1、奖金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20%

2、月分值

3、个人应得奖金

本办法已于2xxxx年7年10日由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xxx实验中学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六

(1)工作时间

1、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七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级、教研组人员“活动签到单”,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开展活动(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不必通知至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定期举行的`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四、学校各处(室)作息时间均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学校应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每天轮流值班。

五、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手续程序:个人书面报告—教务处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班主任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还须经思教处批准。行政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经处(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应提前电话请假,并在事后补办手续,报办公室存档。

六、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期离校须经处(室)主任同意,以明确去向,便于联系。学校将不定期对行政人员坐班情况进行抽查,如一月内发现有三次无原因不在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七、教学人员必须在课前一分钟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岗者,则视为迟到;眼保健操当堂的任课教师未在教室内组织学生做操,则视为早退。

八、教职工旷工(课)、缺席(课)、迟到、早退等处罚等,按学校有关条款执行。

九、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总负责。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八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制度,创造一个既严肃认真又和谐有效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病假: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二、事假:考勤奖按40元/天扣除。

三、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

四、婚假、护理假、丧假:在规定假期内,考勤奖按20元/天扣除,扣完为止;超过规定假期的,按事假处理。

五、旷工:旷工半天及以上扣除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有关规定扣罚。

六、教职工参加各类进修,不影响上课的,不扣考勤奖;不能正常上课或上班的,按病假处理,课时津贴按实扣除。

七、学校同意的公出,不影响考勤。

八、严格学校请假制度,请假半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并在办公室、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中途外出实行登记制;当月中途因私外出(2小时以内)5次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次类推;若中途外出未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按旷工半天处理。

九、教工政治学习、升国旗仪式和其他重大集会或外出活动,未请假缺席的.,考勤奖按20元/次扣除,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按10元/次扣除。

十、上班迟到或早退的,按5元/次扣除。

十一、未尽事宜由校长室酌情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九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有效而高效地运转,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实行全员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2、有早读的科任教师按时到位,早、午第一节没课的教师、中、下午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可以比作息时间晚到、早走30分钟。上班期间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请假不来学校工作者,按旷工处理。

3、班主任和级组长,早读、课间操必须到场。

4、眼保健操由前一节上课的教师组织、督查,待学生顺利作完操后教师才可下课(包括转移教室上课的班级,只体育课除外)。

5、各处室行政人员上班期间因事外出,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讲明去向,并安排好值班人员。

1、学校举行集体升旗仪式时(除特殊情况外),每位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教师整队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如因学校公事外出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校长办公室请假。

2、升旗时,主动按规定位置列队,衣着整洁大方,佩戴好校徽,听从指挥口令。班主任站立本班学生前,由级组长负责班主任的考勤。

3、升旗工作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学生整队由体育科组长安排人员负责。升旗手、护旗手、负责广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

4、升旗仪式后,年级组长向办公室汇报班主任出勤情况。

5、参加升旗仪式时,所有人员必须肃静,奏国歌、升国旗时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校歌,要求态度庄重,声音嘹亮。

1、开会包括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处室会议、级组和教研组会议等;学习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教职工必须参加规定的会议和学习。

2、教职工参加学校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阅读书报和闲聊;不得在会场批改作业、试卷等。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时按座位表就坐,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按座位表就坐而造成考勤失误的,由其本人负责。

3、各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期间,教职工不得做与本次学习无关的事情,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并要求当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确认请假手续。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由年级组长审批(不影响当天工作,每月不超过三次)。

(2)一天由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由主管主任审批。

(3)两天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副校长审批。

(4)三天或以上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校长审批。

(5)非教学人员请假由主管主任及校长审批。

(6)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7)中层干部或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8)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以上请假,凡未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手续,均视为未得到批准。教师未经主管主任或校长批准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由德育处安排顶代,上课由教务处安排顶代,教辅、后勤人员由主管主任安排顶代。

3、请假的程序

先到校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然后由有关人员审批签字,最后将请假单交至校长办公室备存。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书面销假手续。凡未能及时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4、请假的种类和规定

(1)公假

凡因公必须请假者,凭有关书面材料办理手续。

(2)事假

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应请事假。

(3)病假

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离岗医疗半天以上者,必须凭指定的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凡因慢性病不能坚持满工作量者,需凭指定医疗诊断证明,经校长批准作半休处理,可适当减轻工作负担或不坐班,但必须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集会等校内集体活动。

病假须凭对口医院看病病历和病情诊断书向负责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病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应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对请假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病假期间,应在指定医院或家里休养。如需离开深圳诊治和休养者,除在医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须征得学校同意。

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保险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

(4)产假

正常生育的女教工享受产假90天,难产增加30天,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已婚职工,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个婴儿,还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看护假

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方10天看护假,工资照发。

(6)婚假

教职工婚事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如果不能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的,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只批不超过三天的假期,未用完的假期学校给予奖励。

(7)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给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可给假5天。如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者,一般按事假处理。

(8)到国外及港、澳、台探望父母、配偶或其他亲属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处理。

以上各假,除产假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在计算假期时,应将假期间的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级组长、教研组长、处室主任和功能室组长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交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负责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教职工大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坐班:年级由级组长负责,处室由主任负责或由功能室组长负责,音美教研组、体育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进行考勤。

(3)上课:由教学处负责。

(4)级组活动:由级组长负责。

(5)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

(6)班主任、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

(7)活动课、校本课、教研组长会议:由教学处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将考勤表填好交办公室。

1.旷工者按天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工资,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作自动离职处理;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第二天不上岗者。

3.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停发本人的全部工资;

4.一个月内病假累计十天以内,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十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二十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住院治疗期间除外)。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学校公事、事病假期间或校车延误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外,其余任何情形不参加升旗仪式,均按升旗缺席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席2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6.教研组、级组活动: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岗、班主任和级组长会议: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职工大会:每缺1次扣10元。

9.开会、学习、坐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项处罚,根据违反的项目累加计算。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十

为规范学校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使全校教职员工(包括聘用人员)自觉遵规守纪,结合我校实际并参照教育局教师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制订教职工考勤制度。

1.按照学校规定,依下表对相关人员进行考勤。

教务处

教师坐班、上课

全体教师

政教处

“六到岗”考勤(值周组长点名)

班主任、值周人员

到岗履职情况

生活老师、保安

办公室

开会、升旗、集体活动、临时性工作

全体教师

非教学岗位、处室工作人员的签到、各类请假的统计

校 长

考勤校务会议参会人员、抽查考勤学校干部

考勤总负责人:支部副书记

2.考勤人员应每日如实记录出勤情况,考勤不得任意涂改,如需修改,涂改处需经相关处室主任或副校长签字方可有效。

(1)法定假期

1.婚假。假期7天。

2.丧假。父母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假3~7天。

3.女教职工产假。

① 正常生育给予基本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② 分娩难产的,在基本产假外增加15天;

③ 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 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可给予不少于7天的产假。

⑤ 女教职工所休产假,包括产假期间的寒暑假、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女教职工休产假,不影响其工资和政策性福利待遇,不影响晋级、评职、评先等。

(2)病假

教职工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有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疾病检查报告单、医疗发票等,住院治疗的还应有医院证明书、出院证明书、住院期间医疗发票等,按照批假权限由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其它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病休人员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事假

教职工事假采取“累计”的办法计算,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除以21.75天)。

1.教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自行调好课,并将调课结果告知教务处,如是班主任,须同时向分管政教的副校长请假,并安排好班务;2天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批准。

2.副校长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所有老师的'会议请假由校长批准,杜绝短信请假,请假批准后要将请假结果报告给考勤处室。

3.半个月以上请假必须提供详尽的请假理由,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视同旷工对待。

1.凡需请假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连同有关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因突发事件本人不能亲自请假者,应委托他人代替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

2.三天内的所有病事假、外派学习、因公出差,要自行调课,并将调课的结果报告教务处。不调课“甩包袱”走人的,发生问题追责请假人。调课需经双方同意后,才将该节课的责任归属代课的老师。超过三天的公务活动、病事假可向教务处申请调课。

3.请假结束后,要到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或政教处)销假,接手相关工作。

1.按照学校要求,考勤结果依以下方式处置。

全期满勤按照规定发放工资

办公室履行了手续的法定假期、病事假

一年内累计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办公室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超过规定期限的法定假、事假、病假

一年内不超过15天(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不得超过7天),超过规定时间的,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改革性津补贴、奖励性工资扣除办法:超过天数不足一个月按照一个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不足两个月,按照两个月计算,依此类推。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如若自身患有重度疾病(1.癌症;2.长期住院治疗;3.长期用药卧床不起;4.重度精神病患者;5.医院界定需要隔离治疗期间的病患;6.生活不能自理……),且有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发票凭证,不能正常上班,按照实际情况,校委会讨论通过,不扣除工资;

如若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紧急事件时(如直系亲属重病需要照料陪护、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需要紧急处理),且经学校讨论研究同意后,每年可以申请不超过15天的假期,履行请假手续,方可请假,不扣除工资。

课堂考勤

旷课(在校未上课),每节次扣款30元,扣0.2分

教务处

上课迟到、早退,每节次扣款15元,扣0.1分

值日值周

未到岗扣除15元,迟到、早退扣除5元。

政教处

7天以内扣除基本日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者旷工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除按照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按规定扣发其基本日工资外,停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作出辞退或解聘处理意见,并上报教育局。

2.考勤制度每月执行一次,由各考勤处室按照制度将扣除的款项交到会计室,由会计室扣除相关缺勤人员工资。考勤执行不到位,造成制度流于形式,由校委会考核相关处室及分管领导。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十一

为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使全体教职工能认真履行自己本职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教职工考勤制度及实施办法。

1.婚丧假:符合规定年龄结婚的,享受婚假一周。直系亲属丧假一般3天,旁系亲属丧家一般1天。

2、产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享受产假98天。哺乳期女教师(婴儿在1周岁以内)参与考勤,不参与抽查。

3.事假:教职工因事请假,要在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且须在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确实不能当面请假的`,要电话联系,事后补齐请假手续。教职工1天以内的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并且向值日领导请假。1天以上7天以内的事假由校长室批准,7天以上的事假须报教育局批准。

4.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属于特殊病须请长期病假须持医院病历、药费收据等报教育局处理。

5.培训、进修学习。参加会议,需持上级通知到学校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岗,返校后及时销假,不能按期返岗的,需提前补假,否则视为旷工。

6.非上述情况请假按具体情况办理。

学校实行按时点名和随机抽查点名相结合的方式。

1.考勤时间:上午从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前15分钟;下午从第一节上课铃响前15分钟。

2.抽查时间为:早晨上班到上午第三节课下课,下午上班到下午第三节课下课为每天抽查时间。

3.考勤地点为:办公室、教室以及实验室、图书室、微机房等办公、教学活动场所。如果当日逢集,教职工须参加考勤,上午处理好工作后,可以外出购买生活用品,下午正常上班。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每4次折算为事假一天;考勤和抽查均不在岗,且无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教研活动、组内听课、集会、例会、义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每次扣10元,迟到或早退扣5元(出差、请假除外)。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十二

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保证各项教学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国家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护、劳动权益、计划生育等的相关规定,对我校教职工的考勤、请假作如下规定:

1、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证明,请假三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三天及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如遇急诊先电话请假,再补办手续。

2、因病半休人员不参加中午班、困难班的管理。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月考勤奖病假1天扣10分,2天扣20分,三天及以上不发全勤奖。

4、事假需事先写请假条,如遇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办手续。一天以内向校区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征得同意后要协助教导处做好交接班工作。学校中层干部直接向校长请假。事假1天及以上没有月考勤奖。

5、事先不请假,又无不可抗拒因素,擅自不到岗半天时间者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各类考核奖。

1、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享受两周(含双休日),其他享受三天。不享受或享受不足的予以适当奖励,不请婚假的奖励1000分,享受不足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若延后请婚假,则必须事先向校领导书面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再定。

2、丧假:凡直系亲属去世(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可享受三天(外地的可增加实际路程时间)。

3、产假:女教师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若有特殊情况,可上报校领导班子讨论。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月考核奖及中午班、困难班值班费根据实际时间及各考核制度予以相应扣除(需医院证明)。计划外一年之内连续两次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以下三种情况按全勤计算(事先向办公室主任和教导处请假):①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②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③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回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个工作日奖励50分。

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按全勤计算。

5、遇上述应由学校安排其休假期内工作的请假教师,能自己解决困难、自行安排好教学工作的,学校将对其发放课时奖励(每节10分)。

6、以上各类请假期间正副班主任津贴以实际天数扣除,发放给代替教育工作的教职工。

1、教职工每月可以请不超过8小时的零星假,原则上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零星假时间的,向校长电话请假,征得同意后回校补填零星假登记表。请零星假的老师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年级组长请假,组长不在的,可直接向校区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没有登记擅自离校半天作旷工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和考核奖。

2、每月超过8小时零星假部分作事假处理(4小时以内计半天,4小时以上计一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分(正常离校无签退扣5分),一月内发生三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月考勤奖,学期全勤奖发放见(六)中规定。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4、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再上报办公室主任,因私请假一次扣除30分,遇学校重要会议,一般不予批准。

因公外出开会或学习,需及时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登记,2天及以内自行调课,并报教导处备案,2天以上的先自行调课2天,其余由教导处安排,若有特殊情况与教导处商量。

1、教职工参加学校节假日值班,发放相同时间的调休单,代课3节自愿不享受代课金的,可换半天调休单。前一个月的26日至后一个月的25日为一个周期,每月26日,由年级组长统计,报办公室主任处,月底前发放给教职工。前一个月如有遗漏没报的,在下一个月上报、补发。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重要教育教学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一次不能超过一天,连续调休两天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区负责人。

2、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需要加班时,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加班费(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5小时为半天,奖励30分,5小时以上为一天,奖励50分),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承认。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十三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学校《章程》,结合《教职工聘任条例》,定编、定人、定工作量,由校长聘任教职工,签定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考勤。

岗位职责考勤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和树立优良校风、教风的关键,事关校园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和安全,受聘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互为监督,严格按市教育局和学校规定工作时间,认真完成所属的.教育、教学、后勤等任务,模范遵守学校岗位考勤纪律和制度。

①教师按时(作息时间表)上课、坐班,由任教班级学生考勤;教研活动由教研(备课)组长考勤,年级组活动由年级组组长考勤,教务处每月汇总统计。

②行政、职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上午第一节课前上班,第四节课后下班,下午第一节课前上班,第三节课后下班)。行政人员由校办主任考勤,定期汇总上报校长;职员由处、室负责人考勤,每月上报教务处汇总。

③上班期间,教师如有公务需离岗,须报教务处,待上课排妥后方可离开;行政人员如有公务需离岗,要向校办和同处室人员说明;职员如有公务需离岗,要向处室负责人或行政值日人员说明,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岗,以上完成事务后要及时返岗;教师、行政、职员离岗须作书面记录。

④全校性的教师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团干负责考勤;其他学校会议和工作(如外出高考、会考、音体美带队)由相关主持人或责任人负责考勤;学校值日人员值日、护校考勤一般由校办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禁止教职工旷课或旷工,反对事假,严格控制各类公假,提倡岗位工作学期全勤。岗位请假须书面填写请假单,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①因事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办好手续,请假两天内由校各处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同意,超过两天,报各处室负责人,由校长室批准签字同意。以上作排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作旷课、旷工论处。

②因病请假,须凭定点或定点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病历及有关化验单,填写请假单,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否则作事假或旷课、旷工论处。确因急病须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③因公外出请假,教职工须凭有关通知,填写出差请假单,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同意(行政人员由校长批准同意),待工作排妥后离校公出,否则作事假论处。

④参加业务培训、函授的教职工,凭有关通知自行安排工作,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向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以事假论处。

⑤班主任离岗须向政教处请假,经同意安排好班级有关工作,否则不予准假,按事假论处。

⑥请假单一律交教务处,对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课、旷工论处。

①未经教务处同意,对排定的课表不得擅自调动。确因要事、急事,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任课教师可调课4节(必须自调好课报教务处),功课未调好而造成缺课的主调课者以事假论处。

②行政人员、职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周呈报主管同意,可以机动半天,每两周可以合并利用;擅自离岗者以事假论处。

③学校公假(教研、培训、函授等)不计缺勤,但不能前伸后延,否则,规定时间外的以事假论处。

④学期开始或结束时,未经主管同意,擅自安排工作,迟来或离岗者以旷课、旷工论处。

⑤法定婚产、哺乳假、探亲假,绝育、放环、引产、人流假,主事丧假,婚事假等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见国家规定《各类请假关系一览表》)。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十四

1.行政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实行坐班制,按各部门规定上下班。

2.教龄满五年及以上的教学人员实行适当弹性坐班制。

3.教职员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处室和年级组、教研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包括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教研组、备课组、深入所在班集体的主题教育活动等等)。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包括各类活动),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2.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病假除具有医院出具的建议病休的签条外,同时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条由本人交负责考勤的各级负责人签署。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事后二天内应及时补办。

3.审批程序及权限:

类别

请表假时间

批准程序

教师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教研组负责人(不调课、代课)

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

教学处主任、德育处主任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职工

半天以内(含半天)

各组室负责人

一天以内(含一天)

部门负责人

一天以上

校务办、校长室

中层

干部

一天以内

校务办

一天以上

校长室

各级负责人在签署教职员工准假前,要与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妥善安排好代课、代工、代职,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签署。

4.关于请假条的处理:

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组室考勤负责人每月汇总,与月考勤表一起上交人事。

一天以上的请假条在获批准后,由本人交校人事、或校务办公室收存,同时由办公室发给准假通知单,由本人交组室考勤负责人收存,与月汇总表一起上交人事。

5.关于续假:

请假到期仍不能回校上班,应以一定方式(如电话、书信、委托亲友代办等)提出续假申请,返校后二天内补填请假条。

1.请假手续不完备(如未填写请假条或病假无正式证明或各级考核人未签署意见),均属没有准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紧急情况除外),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办理书面手续。未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由请假人本人负责。

3.因学校工作需要,教职员工由学校安排外出参加研修、培训、友好学校交流、支教援教共建活动等属公假。公假结束,要写简要的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经部门领导和校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矿工处理。

各类会议、活动考勤统计由组室负责人、人事干部、校务办公室共同负责,每考核段结束时,由各组室考勤负责人填写汇总表,交人事、校务办公室,学校存档。

教职工考勤制度建议篇十五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部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席。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公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幼儿园期间的工作任务,原则上自己完成。

1.在教师带班的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先知道离园外出活动的,应在前一天调配好班级工作,换好班次,保证班级工作不受影响。

4.事先不知的,应尽可能协调换班,采用事后调换的方法弥补。

5.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6.因公活动时间在上班时间以后的,教工必须先到岗,再活动。

三、教工因私事离开幼儿园,须得到园领导的批准,按相应的.方法处理。

1.鼓励教工利用不带班和工作相对空闲的时间看病,善于根据医院上班时间和幼儿园上班时间差看病。教工每月看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按激励机制中补休或健康奖的相关规定处理。

2.教工家庭有急事需要处理的,可以使用补休。

3.教工的子女在幼儿园至高中上学期间,每学期有2小时的家长会时间。

4.教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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