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2023年民族团结的演讲稿(十篇)

2023年民族团结的演讲稿(十篇)

小编:zdfb

演讲稿也叫演讲词,是指在群众集会上或会议上发表讲话的文稿。演讲稿是进行宣传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演讲的作用是表达个人的主张与见解,介绍一些学习、工作中的情况、经验,以便互相交流思想和感情。那么你知道演讲稿如何写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演讲稿模板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一

潜能是在生命中不断的挖掘出来的,坚持是在坚定的信念中体现出来的,团结是在生命中团队的力量中体现出来的。

潜能,坚持,团结是开学第一课的三个主要内容。在上课时每一个内容都有它自己的事例。

潜能告诉我们,生命不是奢侈品,只要你去挖掘它的宝藏,你就会觉得生命是很有意义的。要相信知识守护生命。

坚持告诉我们要相信自己,要对自己的未来有信心,要勇于超越自己,老师常说:“人与人之间差别最大的不是智商,而是坚持。”要有坚定的信念要相信知识守护生命。

团结,人多力量大,一个团队的核心就是凝聚力,众人拾柴火焰高。一个散乱的团队永远不会手人尊重。中国男篮虽不是世界第一,但是他们的凝聚力是世界第一,所以他们受人尊重。

在看了开学第一课以后,我不仅知道了很多关于紧急避险的措施,还懂得了很多人生的哲理。

潜能坚持团结只要我们做好这三点,我们的人生就会是完美的。

生命是什么?生命代表什么?生命带给我们什么?这些需要我们自己认真去体会!

守护生命十大法则我们一定要记住,要时刻保护自己的生命。

这堂课的主题是“知识守护生命”。而生命价值高于一切。那我们如何去掌握知识?这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学习道路上认真体会!

我相信,只要是有不放弃,不抛弃的坚定信念和团结力量与我们自身的潜能,我们一定会创造出美好未来,一定会守护我们的生命!

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二

送走了寒冷的冬天,迎来了温和的春姑。我兴高采烈地乘着巴士回乡探亲 。

这一天的早晨,来到巴士车站,一阵凉风向我 扑来,给人一种说不 出的感觉,很凉快。

久时,才来了一辆通往我家乡的巴士,我上了车,找了一座好的座位坐了上去。不一会儿,我突然看见有一个人把手慢慢地伸进阿姨的手袋,这时我就知道这是一个贼,但我也不能大声喊出来那是贼吧!终于,我忍不住喊出来了:“有贼啊!”全车的人们立刻用眼睛瞪了那个贼。那贼害怕地无路可逃,只好从身上拿出一把锋利的刀,刀尖向着那位阿姨。

那司机说:“没问题。”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把那贼给送进去调查,还表扬我们是“良好市民”。做了一件好事,比我回家乡的事还开心,是我们团结的力量战胜了敌人。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就算天大的 灾难我们也能挡住。这里拥有团结。

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三

坚持开展系统、有效的民族团结教育既是一项现实的紧迫工作,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增进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民族工作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政策措施,统筹研究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鼓励各民族间相互交往、交流,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增进团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部队等创建活动。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八条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各新闻宣传单位应当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每年10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

第九条行政学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在培训员工时应当将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有关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等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研究。

学校应当将民族基本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第十条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尊重和支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一条各民族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民族歧视、民族侮辱、民族分裂和危害国家统一的言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向民族地区倾斜,专项转移支付按照规定直接分配到民族地区。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交通运输、农田水利、文化建设、体育事业、医疗卫生以及产业扶持、教育发展、社会保障、旅游发展、公益事业等项目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机制,优先落实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

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第十五条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财政等方面的职权。

自治州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土地等方面的规划,应当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报有审批权的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民族乡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合并,确实需要撤销或者合并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听取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民族乡群众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民族乡撤乡设镇或者民族乡与其他乡镇合并后,继续享受民族乡有关政策。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时,应当征求同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特色工业、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化建设的实际,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体现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特色小城镇和特色村寨。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情况统计监测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推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交流。

民族地区的国家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安排一定职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民。

省直属事业单位和民族地区的事业单位,可以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

禁止以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理由拒绝录用、招聘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料、数据、音像、实物等的搜集、研究和整理,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根据民族地区特点,规划建设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区、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保护民族特色文化村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等设施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和使用,开展教学、普查、搜集、整理、编纂、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的扶持,提供必要的传承活动场所和经费资助,组织开展研讨、展示、宣传、交流活动,做好传承人记录、整理、出版有关技艺资料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快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的建设,发展民族特色教育事业。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事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模适度、专业设置和层次结构合理的高等、中等民族医药教育体系,加强民族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扶持民族医药产业,鼓励研究、创制新产品,推动本地有特色的民族药业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支持民族地区科技事业发展,将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成果向民族地区推广、运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带技术、项目、资金等到民族地区创业。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挖掘、整理和推广独创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城乡社区,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可以设立少数民族事务服务窗口。

机场、车站、港口、医院、商场、宾馆、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不得因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俗等歧视少数民族公民,拒绝接待。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少数民族特殊饮食习惯需要,引导支持在机场、车站、港口、学校等建立必要的服务设施和网点,举行大型活动时,建立临时性服务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公民不得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违法变更民族成份的公民提供帮助。

第三十四条对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取消其获得的录用、招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资格、待遇。

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欺凌。当时西方人普遍认为中国必然像 奥匈帝国等多民族国家一样,分裂为无数的单一民族国家。但是,他们的预言失败了。中华民族不仅没有分裂,反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打败了侵略者,赢得了民族的独立、自由和统一。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浴血奋战、浴火重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民族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一体的命运共同体。在同仇敌忾、共御外侮的过程中,不仅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得以空前的光大,而且中华民族从自在的联合走向自觉的联合,团结一致走上了通向伟大复兴的崭新征程。

中华民族繁荣富强,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展现出无比的自信心、自豪感。60年来,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 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要靠各民族团结友爱。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往开来、意气风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把各民族紧紧地凝聚在一起。讲任务,是56个民族共同的任务;讲成绩,是56个民族共同的成绩;讲困难,是56个民族共同的困难;讲前途,是56个民族共同的前途。只有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中华民族才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民族复兴的伟业才会展现出宽广灿烂的光明前景。

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四

听到了吗?是雄壮的国歌在布满朝霞的天际回响;你看到了吗?是夺目的国旗在清晨第一缕清风中飘扬;你感到了吗?是自豪与肃穆之情在我们的心中激荡。你可曾想过,在人类的精神宝库中,什么东西可以历经千载而永葆青春?什么东西,可以超越时代而生生不息?什么东西可以深入人心使一个国家威力无比?是爱国!是团结!正是“爱国,团结”,让我们五十六个民族兄弟艰苦奋斗,携手共建了这个强大兴旺的_。

没有五十六个民族的团结,就没有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民族世世代代融洽相处,才使得这个大家庭牢不可破。各民族人民和平,团结,融洽相处,成了民族历史发展的主流。在没有硝烟的战争,没有敌国侵入的今天,民族团结仍是我们立国强国的重中之重。

我们身边,有不少来自青海的同学,他们和汉族同学们学在一起,吃在一起,共同分享着学校生活,共同体验学习的乐趣,生活的多彩,运动的魅力,绚丽的友谊之花盛开在他们心田。

你可曾发现,你的周围是否常活跃着这样的影子,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发现不同于汉文化的魅力的传统民族文化,从他们的某种习惯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种古老而又令人神往的民族风俗,从他们的一言一行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一个有一个独特,奇幻的少数民族精魂,仿佛看到了青藏高原的壮观与巍峨。只有一种鲜花的花园是单调的,只有一种民族的学校也是乏味的,正是这样一位又一位和我们生活在一起的少数民族同学,才使得我们学校这片孕育着理想的花园里,开出了一片又一片的生机盎然的鲜花!

所以,我们同学之间就要真诚关心,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青海的学生离家远,我们本地的同学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在生活上学习上帮助他们。当有不同意见时,我们应该互相谦让,换位思考,检讨自己,因为在我们身上体现的是当代中学生的精神风貌,代表的是两地中学生的素质。

同学们,请再仰望一下那鲜艳的国旗吧!请你再唱一遍那肃穆的国歌吧!请你再重温一次心底的团结爱国的激情吧!就在今天,让我们团结起来,互帮互助,共创学校国家的和谐繁荣!

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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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和谐贵州”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大主题。下文是,欢迎阅读!全文

第一条为增进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民族工作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政策措施,统筹研究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鼓励各民族间相互交往、交流,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增进团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部队等创建活动。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八条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各新闻宣传单位应当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每年10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

第九条行政学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在培训员工时应当将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有关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等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研究。

学校应当将民族基本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第十条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尊重和支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一条各民族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民族歧视、民族侮辱、民族分裂和危害国家统一的言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向民族地区倾斜,专项转移支付按照规定直接分配到民族地区。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交通运输、农田水利、文化建设、体育事业、医疗卫生以及产业扶持、教育发展、社会保障、旅游发展、公益事业等项目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机制,优先落实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

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第十五条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财政等方面的职权。

自治州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土地等方面的规划,应当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报有审批权的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民族乡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合并,确实需要撤销或者合并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听取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民族乡群众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民族乡撤乡设镇或者民族乡与其他乡镇合并后,继续享受民族乡有关政策。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时,应当征求同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特色工业、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化建设的实际,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体现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特色小城镇和特色村寨。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情况统计监测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推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交流。

民族地区的国家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安排一定职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民。

省直属事业单位和民族地区的事业单位,可以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

禁止以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理由拒绝录用、招聘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料、数据、音像、实物等的搜集、研究和整理,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根据民族地区特点,规划建设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区、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保护民族特色文化村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等设施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和使用,开展教学、普查、搜集、整理、编纂、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的扶持,提供必要的传承活动场所和经费资助,组织开展研讨、展示、宣传、交流活动,做好传承人记录、整理、出版有关技艺资料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快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的建设,发展民族特色教育事业。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事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模适度、专业设置和层次结构合理的高等、中等民族医药教育体系,加强民族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扶持民族医药产业,鼓励研究、创制新产品,推动本地有特色的民族药业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支持民族地区科技事业发展,将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成果向民族地区推广、运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带技术、项目、资金等到民族地区创业。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挖掘、整理和推广独创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城乡社区,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可以设立少数民族事务服务窗口。

机场、车站、港口、医院、商场、宾馆、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不得因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俗等歧视少数民族公民,拒绝接待。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少数民族特殊饮食习惯需要,引导支持在机场、车站、港口、学校等建立必要的服务设施和网点,举行大型活动时,建立临时性服务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公民不得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违法变更民族成份的公民提供帮助。

第三十四条对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取消其获得的录用、招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资格、待遇。

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

“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这首著名的《 团结就是力量》,曾经擂响了各民族团结救亡、打败日本侵略者的铿锵战鼓,吹响了各民族团结建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激越号角,时至今日,仍然激励着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奋斗。

团结就是生命,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欺凌。当时西方人普遍认为中国必然像 奥匈帝国等多民族国家一样,分裂为无数的单一民族国家。但是,他们的预言失败了。中华民族不仅没有分裂,反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打败了侵略者,赢得了民族的独立、自由和统一。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浴血奋战、浴火重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民族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一体的命运共同体。在同仇敌忾、共御外侮的过程中,不仅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得以空前的光大,而且中华民族从自在的联合走向自觉的联合,团结一致走上了通向伟大复兴的崭新征程。

中华民族繁荣富强,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展现出无比的自信心、自豪感。60年来,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 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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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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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社会转型和体制转型叠加的“双转型期”,民族问题呈现出错综复杂的状态,文化因素作为一种潜在的力量,影响着方方面面,其中最直接的就是文化认同。因此,解决好中华文化认同,是解决民族问题中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从中华文化认同入手,探讨中华文化认同在加强民族团结中起到的积极作用,并以此为推手对促进民族团结的相关问题做出思考和研究。

【关键词】中华文化;认同;民族团结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化认同是民族思想认同的基础,是民族团结的根本。因此,加强民族团结,必须加强文化认同;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就必须先做好中华文化的认同,以中华文化认同促进民族团结。

一、科学解读中华文化认同

(一)中华文化

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各类文化思潮涌入我国,对本土原生文化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思想观念的变化,也出现了与传统不同的文化思想。正确理解中华文化,是解读中华文化认同的前提。

笔者认为,中华文化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传统文化中符合人心人性,倡导道德美德,经过批判性继承后,在今天依然被需要并应当继续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二是现代社会中,经过碰撞、摩擦、洗涤、取舍、重组之后,融合西方文化、草根文化、网络文化等现代社会不同阶层文化思潮的大众文化;三是在不同文化尊重、理解、对话基础上形成的,符合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和需要的,体现现代社会中华文化精髓的主流文化,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三者合一,形成现代社会的中华文化。

(二)中华文化认同

文化认同是个体或群体对自身所属的文化体系自发形成的一种内在情感,表现为一种归属感或文化情结。文化的认同,意味着群体对一种文化的接受、认可,是对一种生活模式、社会关系的接受和确定。文化认同超越于国家和政治之上,更具有基础性、坚韧性和“自我认同”性。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文化的地域壁垒逐渐消失,不同文化之间的冲突和排斥不再那么强烈;加之文化的流动性增大,混杂型增强,多种文化的交融越发明显。中华文化认同必须适应这样的文化背景,既认可自觉本能的认同,也接受冲突比较之后的选择,将这种认同和选择,内化为个体自觉意识,反映于生活习惯、社会关系、道德传承等方面。

二、中华文化认同与民族个性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多种民族共存共生于中华大地,不同民族的宗教、风俗、语言、文字等文化习惯最终融合于一体,形成统一的中华民族。将任何一个民族个体文化从中华文化中剥离,都是不现实、不科学的。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坚守民族的个性并不冲突。

(一)中华文化认同与宗教信仰

宗教信仰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群对其所信仰的神圣对象,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宗教信仰与文化认同属于不同的社会领域,两者并不冲突。文化与宗教自始便有着不可割离的联系。对于一个民族来说,宗教是其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文化在某些程度上受宗教的影响,多少有宗教的影子。

中华文化包涵各个民族的民族文化,自然就包括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从民族和宗教发展的历史来看,没有哪个民族自始至终只信仰一个宗教,同样同一宗教通常都有多个民族来信仰。宗教和民族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宗教不能代表民族,同样民族也不能简单地以宗教来加以区分。因此,民族的宗教信仰与不同民族的文化交流、接受、相融并不矛盾。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并不矛盾。

(二)中华文化认同与民族特色

民族文化是民族特色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涵了民族语言、风俗习惯、性格特点和心理素质等,最能体现民族个性特点。

“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之集大成。”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中华文化认同与民族特色之间的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是一个民族特色的完整展现;坚持民族特色,就是坚持属于该民族的民族文化。五十六个民族文化在五千年的发展变化中,逐渐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既有民族特色又有民族共性的中华文化。因此,中华文化认同,与促进各民族特色之间,是相辅相成、休戚与共的。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是维护和发展自己民族的文化,是维护和发展自己的民族特色。

三、以中华文化认同促进民族团结

互联网时代、信息时代,现代文化呈现出多元的价值观和文化观。面对精华与糟粕、先进与落后并存的文化体系,我们必须通过加强中华文化的认同,来抵御敌对势力利用文化进行的腐朽文化侵蚀,增强社会和谐,促进民族团结。

(一)以中华文化认同,增强国家认同,促进民族团结

文化的认同,是国家认同的基础。对国家的认同,是建立在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的;通过促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对国家的认同。其中包括对地理国家的认同,既认同中华地域广阔,无论新疆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包括对文化国家的认同,既中华文化是集大成的文化集合体,各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以中华文化认同,传承文化精髓,促进民族团结

中华文化是发展而成的文化,也是发展中的文化。文化传承至今,不仅是文化与社会发展匹配和适应的过程,更是文化内容去粗取精、去糟粕留精髓的过程。提取、凝练中华现代文化,是中华文化认同中的重要任务。中华现代文化的认同,自然地抵御和防范外来文化尤其是敌对势力散播的非文化安全信息,使文化精神健康向上,以此促进民族团结。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对中华先进文化的认同,是对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认同,其核心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以中华文化认同,弘扬民族特色,促进民族团结

中华文化认同的过程,是对少数民族特色弘扬和完善的过程。中华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在各个民族文化兴盛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强调每个民族个性和特色文化,传承和发扬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有意识地在文化领域保护民族文化。只有坚持民族特色,才能形成正确的民族观、宗教观,才能正确地认识各民族在交流、融合过程中,形成的固有的、共性的文化。这些共有的文化,使不同的民族形成了不可分割的文化体系,形成对共同文化的认同。这种认同,从心理上,完成了民族之间的理解、接受和认可,最终促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

(四)以中华文化认同,显示民族自信,促进民族团结

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其发展与进步的基础是对自己民族的认可和自信。民族自信的来源之一,就是对自己民族的文化认同。一个民族,只有对自己创造出的灿烂文化发自内心的认可和赞同,才能对自己拥有的能力和民族的未来有不容质疑的自信。这种自信,决定着民族对自身的认同,也决定着身处民族中的少数民族,对自己民族的认同和自信。因此,对共同的民族文化有认同,对中华民族有自信,不同的民族才能更好地交融,不同民族之间才能更好地团结在一起。

注释:

①丹珠昂奔.切实增强中华文化认同[j].中国民族报.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裴蕾(1984-),女,汉族,新疆玛纳斯县人,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公安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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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七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事实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动乱、就衰败;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建设稳定、和谐、美丽精河的重要意义,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多年来形成的民族团结大局来之不易,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和破坏;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明天的幸福生活更需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开创;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必然,是当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是“三严三实”的需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从点滴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真正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做好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各民族心中。

民族团结“微行动”就是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全县开展的稳定工作、“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精准扶贫、惠民工程等与民族团结工作有机融入、贯穿始终,把各项活动串线成珠、有序开展,秉承“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行动理念,发动全社会一起做民族团结工作,推动各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一个个“微行动”,凝聚起“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微行动”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效抓手,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少年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选活动,以家带村,以村带乡,以乡带县,积极构建家庭幸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新型民族关系,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各族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的行动实践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要事,力争3年的时间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实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的。

倡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八

清晨,太阳公公探出头来朝我们微笑,微风拂面,略有一丝清爽的凉意。我哼着欢快的小曲,迈着轻快的步伐,三步并两步地奔向了我热爱的校园。

来到校园门口,水池里的水在欢快地随风起舞,鱼儿不时地在探出脑袋跟各民族的同学们打招呼。为什么我们学校里多了那么多少数民族的孩子呢?哈哈!今天可是我们学校一年一度的民族团结日呢!而我也做足了准备。

我身穿一套金光闪闪的维吾尔族服,手持着我最心爱的玩具,奔向教室。可是还没到教室,就一窝蜂地被男同学围攻住了,他们个个七嘴八舌,对我手中的玩具爱不释手。我神气十足,紧紧抱着玩具,好不容易才安全到达目的地。

不久,开幕仪式正式启动。同学们聚精会神地听完演讲后,整整齐齐地跳起了欢快的舞蹈。之后,在课间,我不放心我的小宝贝,瞄了一眼,正好发现有同学在破坏我的宝贝,顿时我火冒三丈,大吼一声,他立刻就此放下,哎呀!幸好有惊无险。

很快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老师发给我们每人一张游玩卡,凭此可以享受这里的一切,我迫不及待地投入其中。

二年级展示的就更加丰富多彩了,是苗寨的民族特色:优美的舞蹈、特色的美食、地道的装饰品……。

紧接着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五年级就要数我们班了。通过各位家长的不懈努力。玉门关制作精湛,完全体现了《凉州词》中:“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除此之外,我们同学也做足了准备,我们的民族服装个个靓彩新颖,我们的导游技术娴熟,还有我们准备的玩具也都是别出心裁,这其中也包括我哦!虽然我的玩具最终遭受一点点的损坏,但为此我也觉得非常值得。

全部游览结束后,我还得到了小小的奖励,这时我的肚子也“咕咕”叫了。原来是想着我的美食自助大餐了。哇塞!有烤肉、烧饼、海带……,我馋的直流口水。这次真让我大饱口福。

天黑了!一轮明月嵌在星空,此时此刻,我对今天或许有许多的不舍。思量着!明年的民族团结日,也许会有更多的精彩!

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九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五十六个兄弟姐妹,各民族辛勤劳动并快乐的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每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文化。我们各个民族之间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快乐幸福的生活在祖国母亲怀抱之中。

我的学校在乌鲁木齐市第五十六中学,虽然没有五十六个民族,但也有汉族、回族、维吾尔族等多民族,我们就像兄弟姐妹一样生活在这个民族大家庭之中。

为了加深彼此的情谊,在寒假期间,学校举办了民族团结亲的认亲活动,我的认亲对象是一个回族的小女孩,她有一个小巧的鼻子,高挑的身材,温顺的性格,看得出她十分可爱,格外招人喜爱。我去她家进行了拜访,她的家虽然很小,但是非常的干净、整洁,处处充满了温馨的感觉。

她的妈妈像招待亲人一样招待我们,桌上堆满了各色的美食。许多的菜我连见都没有看见过,但经过她的介绍,我才知道,这些都是回族的特色美食,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粉蒸肉”了,以前妈妈也给我做过,但味道却少了这份民族风情,味道没有这样浓郁。当然我也如同猫看见鱼一样,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这一次的拜访,我还了解到了一个不同于平时的她,在家里的晓雅同学不但自己给自己做午饭,打扫屋内卫生,每天回家还要照顾妹妹,替妈妈分忧……多么懂事、多么勤劳的回族小姐妹啊!

促进民族团结的演讲稿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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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民族团结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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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第21个民族 团结教育月,根据xxx党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开展第2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和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在全区地税系统第21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系统学习了江泽民同志关于新疆工作的多次讲话和指示。

20年的实践证明:自治区党委将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决定,很有远见,完全正确。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经济就发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反之,就会出现社会混乱,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动新疆历史前进的必然要求。

我州作为反西化、反分化、反渗透、反颠覆的西部前沿阵地。长期以来,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为了实现其把新疆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的罪恶目的,一直非常重视反动舆论宣传。他们打着“民族”、“宗教”、“人权”、“民主”等旗号,大肆煽动“反汉排汉”,挑起民族仇恨,鼓吹“新疆独立”。这些反动观点和言论,对各族群众和青少年造成了很大的毒害,严重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事实证明,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活动比较猖獗的时候,也是他们的反动宣传比较活跃的时期,如果我们的正面宣传教育搞得好,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就没有市场。分裂活动是颠覆人民政权、破坏祖国统一、挑起民族纷争、损害安定团结的罪恶活动。分裂和反分裂斗争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政治斗争。历来政治斗争总是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紧密相连,不同的政治主张必定通过意识形态来反映和表现,去争取和组织群众。因此,意识形态领域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重要领域,是民族分裂主义产生的源头,一直是一个没有硝烟的重要战场,斗争异常激烈、复杂,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和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识形态领域这块阵地掌握在谁的手里,直接关系到反分裂斗争的成败。

但有些干部群众受分裂势力反动宣传的煽动、影响,对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斗争中的一些大是大非问题存在模糊认识,一些错误的甚至过头的言行得不到及时的抵制和斗争,还有少数人甚至对被打击的十恶不赦的“三种分子”表示同情或赞美。在一些部门和干部当中,存在着对反分裂斗争形势严重性认识不清的问题,存在着对分离倾向、宗教政治化及敌对势力的渗透、分裂、颠覆、破坏活动情况估计不足的问题,存在着在工作中只讲经济、只讲业务、不讲政治的问题,存在着对分裂暴力恐怖活动“武”的一手硬而对相对隐蔽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文”的一手软的问题。教育系统是教书育人、培养下一代、培养接班人的地方,在某种范围内,在一些教职工中,也存在着麻痹思想、个人主义思想、狭隘民族意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等错误思想,这些错误的东西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影响很大。特别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自治州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而且将会因敌人策略的改变而更加突出、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斗争,在开展这场斗争中,我们必须做到:一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
二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
三要大力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和查缴反动宣传品及非法宗教出版物,决不给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任何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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