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2001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1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小编: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0年,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公正司法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863件,结案56136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0.3%和35%;结案率为92.2%,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结案标的金额321亿元,占全省四分之一,基本实现了收、结案良性循环的目标。

全市法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贯彻重典治乱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全市法院共依法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918件,审结438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22.6%和10.1%,判处犯罪分子5100人。

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依法对4名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两打一扫、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抢劫、*、绑架勒索等暴力犯罪、带*性质犯罪、黄、*、毒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341人。

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依法审判了一批有影响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判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分子52人,朱文辉、彭虎、何初本等一批腐败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了*贩私、偷税抗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共判处犯罪分子287人,通过依法适用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和判处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202万余元。

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的原则,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严把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9名尚未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有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为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案件134件,保障了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维护经济运行安全。全市法院围绕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加强对涉及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组、破产、兼并、转让等纠纷案件,流通和生产经营领域的合同纠纷案件,金融纠纷案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

经过努力,社会广泛关注的广国投破产案件,顺利召开了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在广国投系列破产案件中,广国投深圳公司债权人的清偿率最高,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债权人的充分肯定。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12019件,审结11341件,比上年分别增长16%和21.8%。

依法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从维护社会主义新型婚姻家庭关系出发,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充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弘扬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从维护安定团结出发,妥善处理民间借贷、损害赔偿、房屋拆迁、房屋买卖等纠纷案件,及时化解矛盾。对群体性纠纷,尤其对近几年大幅度上升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依法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对拖欠机制。加大了立案制度改革的力度,立案庭统一负责审查立案、诉前财产保全、排定主审法官、开庭日期和审判法庭,进行证据交换、庭前和解等工作,提高了审判效率。

进一步深化了庭审方式改革。市中院制定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庭审规则,强化了庭审功能,规范了庭审活动。

对依法应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公民可以凭有效*旁听,开庭审理的案件实行当庭公开举证、公开质证、公开辩论,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当庭宣判率也有明显提高,罗湖区法院当庭宣判率达到了79.4%。市中院在基层法院中大力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情简单、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积极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

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职责,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依法裁判权,理顺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深化审判管理改革。

全市法院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的职责及相互的工作关系,明确每个审理环节的工作主体、职责和时限,由立案庭对各类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结案、执行进行跟踪和监督,加强督办和催办,对即将超审限的案件提出警示,限期结案。加强对审判运行过程的有效监督,对解决案件久拖不结,提高审判效率,减少积案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深化法官管理体制改革。全市法院积极推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审查、考核、选任工作,把一批*业务素质高的审判人员选任到审判长和独任法官的岗位上,充分发挥高素质法官在审判中的核心作用。

把竞争机制引入法官管理体制之中,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市中院作为全市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的试点单位,对11个处级领导干部职位进行了公开竞争,初步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新机制。

实行领导干部和法官岗位轮换,市中院对21名中层领导干部和39名法官进行了轮岗交流。 努力提高审判工作的科技水平。

适应审判方式改革和审判工作管理的需要,全市法院积极推行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审判管理、庭审记录、诉讼文书制作、人事管理、司法统计、信息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市中院完成了审判大楼计算机网络建设集成工程,运用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研究开发了有自己特色的审判与行政管理应用软件,既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又向社会公众提供大量的审判信息服务。

六、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市中院制定了《关于认真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规定》,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建立了与人大代表联系的直通车制度。认真执行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监督意见和监督的案件,全年共办结158件。

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了79名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判,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法官进行考核、任免。

市中院先后三次书面向市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还认真审理了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39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11件,依法予以改判。

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了合议庭内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院长直接参审参议,两级法院院长主审案件318件,通过院长直接参审参议,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建立了督导制度,对上级法院、党委、人大及院长监督的案件实行督办,进行审限督查、案件评查和委托评估、拍卖事项的集中管理。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监督的作用,及时立案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全年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共纠正了61件原判确有错误的案件。

七、坚持从严治院,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为根本,从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严格监督,队伍的精神面貌有新的变化,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宝安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亲自出席了市委召开的向宝安区人民法院学习动员大会,对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判给予充分肯定。

龙岗区法院审判员刘来平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市中院刑二庭审判员陈麟基同志长期超负荷地忘我工作,累倒在审判岗位上,英年早逝,年仅38岁,被省法院追记一等功,李长春、肖扬、张高丽等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入开展向陈麟基同志学习的活动,加强司法机关的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三讲教育。两级法院在三讲教育中,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法官坚定*立场,加强理论修养,提高精神境界,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和宗旨意识。

法院领导班子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广大干警的意见,深入剖析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思想*素质,增强了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力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全市法院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院长、副院长、各部门领导分别层层签定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廉政工作制度。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并以本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整顿思想、作风、纪律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提高法官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全市法院公布了31名法官的近亲属当律师和从法院离任后从事律师工作的回避人员名单,努力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筑起一道隔离带。

完善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30件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进行了认真调查,对构成违法违纪的5名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1人涉嫌经济犯罪被开除党籍,同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并已被逮捕,1人被辞退,3人被通报批评。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市中院把基层工作提上重要议程,成立了基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转变作风,分工负责,选定基层法院作为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人民法庭要规范化、规模化的要求,把原来的19个人民法庭重组为14个中心人民法庭,使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通过加强基层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

全市六个基层法院共受理案件50691件,结案48693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3.3%和38.3%,其中宝安区法院新收案件上升57.8%,南山区法院结案上升54.9%,分别居各基层法院收、结案增长率之首。 切实加强法官的教育培训。

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开办研究生班,选派163名法官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努力培养高层次的法律人才。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培训,举办了46期审判业务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讲授《合同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法律和法学理论。

派出法官到境外进修、考察,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的司法经验。深入开展了入世后审判工作对策、《合同法》适用、法院工作改革三大课题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74篇。

去年,全市法院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审判工作与新形势的发展和党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少数法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还不够高,有的案件裁判不公,部分案件超审限;执行难问题虽有缓解,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法官*素质不高,组织纪律松懈,宗旨意识淡薄行审限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确保公正司法的各项措施。要不断采取措施完善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的机制,使法院自觉接受监督更富有成效。

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改进和加强思想*工作,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使法官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

继续深入开展向宝安区法院、陈麟基、刘来平同志学习的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抓好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认真解决队伍和班子思想、作风、纪律上存在的问题。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抓好法官业务培训,加快对高层次、高素质法官队伍培训的步伐。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属于人民,人民满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

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依法独立、公正、高效审判,更好地发挥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职能,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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