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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兵实名举报黑恶势力(七篇)

小编:zd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大兵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篇一

公民在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时,有权利也有义务按照《^v^刑事诉讼法》或其他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控告或举报揭发。法律规定:检举可以用书面和口头提出。如果用书面形式提出,就得写一份检举信或控告信。

检举信(或举报信)的一般格式是:第一行明确写上“检举信”或“举报信”。第二行顶格写上受文单位,即司法机关的名称,如“xxx公安局、xxx人民法院”等。接下去另起一行写正文。主要应写明:①所检举的犯罪者或嫌疑人是谁,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等一般情况。②主要事实情节、线索。如案情的发生时间、地点、可能,当事人、知情人情况等。③表明自己对处理此案的意见和要求等。④写上检举人的姓名、住址或单位,注明日期。如果检举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可以附上说明,办案机关会尊重你的意见依法为其保密的。

写检举(举报)信还要注意几个问题:①检举揭发的人和事,一定要实事求是,虽然允许个别情节有出入,但不能捏造和诬告,否则要负法律责任。②写检举信的时间要抓紧,拖延时日对破案不利。③写好后发送越快越好。可以直接送交或邮寄,也可以放入当地司法机关设置的检举箱内。比较重要的情况,要直接送达,以免延误。

检举信

市南区公安分局:

我是新建路128号居民,叫李正义,退休在家。现在我写这份检举信向你们反映一个问题,望速派员调查了解,以法处理。我的邻居钱老四(新建路126号西屋),他家来一陌生人,男,三十多岁,身高约米,南方口音,自称是钱的内侄,说是从珠海来的。我觉察到,他携带的提包里有几件文物古玩。联系前几天市博物馆第二展室被盗案,此人情况十分可疑,请你们火速设法查实,并希望对我反映的情况保密。

大兵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篇二

遂平一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彻底扫除恶势力,根据《遂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遂教字〔2018〕42号)文件要求,我校早准备、早谋划、早落实、在全校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学校首先召开中层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随后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动员部署大会,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本次活动组长由校长李俊套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副组长由副校长李冬梅担任,负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成员有全校班主任、中层领导。

学校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动员部署大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县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及时给广大教师报道典型案例,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学校南大门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在公示栏内张贴公告,学生教室、办公楼led电子屏不间断播放扫黑除恶流动标语,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扫黑除恶资料,全校各班举行扫黑除恶、平安校园、防欺凌等为主题的班会,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学校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微信群、校讯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学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利用每周一升国旗的机会,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认识和能力,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

学校领导小组进行了走访、摸底排查,全面收集线索,同时制定了《遂平一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工作统计表》、《遂平一高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信息登记表》、《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转递单》、《教师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审批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排查工作:

(1)对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3)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和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以上三方面基本没有发现可疑问题)。

(1)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2)体罚、虐待、xxx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3)使用非专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4)校园欺凌行为;

(5)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以来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排查教师中有没有勾结社会黑恶势力的,社会黑恶势力没有强迫本校学生参与非法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继续加大集中摸排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整改学校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遂平县第一高级中学 2018年09月09日

大兵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篇三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强调,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强调,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v^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对于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多次违法犯罪经有关部门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构成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v^。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因干群关系、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和势力利用。

大兵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篇四

全国各地按照xxx中央、xxx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纷纷开展行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xxx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xxx稳固,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扫黑除恶是各地党委政府与黑恶势力的一场艰苦斗争,只许胜不许败。要保证工作顺利,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可以从前人兵法中汲取智慧。

“上下同欲者胜”。就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制度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xxxxxx安排的政治任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幸福感安全感,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上下齐心,自觉贯彻中央这一重大决策。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就是要做好制度保障,保证打胜仗。对于这样一项重要的斗争,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为打赢这场斗争做好任务分工,压实责任,才能“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攻心为上”。就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营造震慑氛围。“得民心者得天下”。在辖区内多平台多形式宣传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在逢场天集中宣传和入户上门宣传发放资料、led大屏全天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内容、书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巡逻播放音频。实现扫黑除恶工作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保证辖区各行各业全覆盖。做到扫黑除恶工作家喻户晓,形成辖区上下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良好氛围,对黑恶势力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

“擒贼擒王”。就是要打击重点人员声威。根据辖区实情,镇就摸排线索必须果断决策,对欺行霸市、利用宗族势力、煽动群众带头闹事,扰乱社会正常秩序,要挟党委政府,威胁政治安全的带头人员坚决果断出击,对其依法惩治,强力打击其嚣张气焰。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扫黑除恶工作中取得进展后必须戒骄戒躁,必须乘胜追击,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大树”,把xxx大树xxx连根拔起,才能防止穷凶极恶的黑恶势力反扑和反攻倒算,才能从根本上长期保障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定。

大兵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篇五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强调,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强调,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xxx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对于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多次违法犯罪经有关部门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构成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xxx。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因干群关系、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和势力利用。

大兵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篇六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v^、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竟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船员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大兵实名举报黑恶势力篇七

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切实维护我省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v^、^v^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v^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向云南省公安机关举报本省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由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予以奖励。

二、奖励原则和条件

(一)举报奖励的原则。

1.举报奖励原则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破案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奖的,应当给予奖励。

2.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以《云南省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登记表》登记的时间为准;多人举报但是举报内容有重大区别,对于案件查处确有不同帮助的,酌情分别给予奖励。

3.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4.同一举报人在多地多部门举报同一犯罪线索的,不重复奖励。

5.同一举报人举报的同一犯罪线索,同时符合本办法和其他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情形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6.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7.对公开悬赏缉捕涉黑涉恶的犯罪嫌疑人,以发挥作用程度,按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奖励。

(二)举报奖励的条件。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如有证据材料,一并提供);

2.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侦破案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侦破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三、举报范围

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v^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把持基层^v^、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本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九)专门实施“套路贷”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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