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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强调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四篇)

小编:zd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强调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篇一

民营经济已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现了经济的长期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这其中,民营经济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投资增长的主要力量。1980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单位投资占80%以上,个体私营投资(含农村个体投资)仅占13%多;到20xx年,全社会投资中的民营企业、民间投资已经占60%以上。特别是在制造业投资中,国内民营企业已经占到了77.2%,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制造业投资大军。

民营经济是我国实现消费繁荣的重要源泉。20xx年,民营企业大约生产和销售了全国80%以上的日用消费品和60%以上的中高档消费品,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作出了巨大贡献。

民营经济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力军。20xx年,我国出口总额中,国企占10.2%、外资占43.2%、民企占46.6%;进口总额中,国企占23.8%、外资占46.8%、民企占29.4%。民企已经成为中国外贸顺差的最大贡献者,是我国对外贸易的主力军。

民营经济是保持我国就业平稳的重要稳定器。20xx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1018万人,私营与个体就业增加1730万人,是城镇新增就业总人数的1.7倍,占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从1978年的千分之二提高到了80%以上。

民营经济是我国税收稳定的重要贡献者。20xx年,我国民营经济税收额为8.2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52.6%;民营经济税收增加额为10228亿元,占全国税收增量的67.1%。由此,民营经济为国家创造了1/2以上的税收总量和2/3的税收增量,已经成为了国家财力增长的重要贡献者。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民营经济的积极参与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如何推进中国经济发展质量逐步提升成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

民营经济是推动质量变革的重要主体。质量变革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要义,核心是要通过存量产业调整和新型产业培育,不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从而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民营企业数量占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超过了80%,在轻纺、食品、电子、机械等普通制造业及制成品等行业已占绝对优势;在重大装备、高技术等高端制造及制成品等行业,基本上是三分天下有其一,有的甚至是占据半壁江山。同时,随着我国服务业各领域对民营经济准入的不断放开,民营经济在服务业中的占比也在逐步提升。民营企业的竞争力逐步增强,截至20xx年年底,在全国500强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据226席。因此,未来我国不断提升供给质量,特别是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民营经济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是推动效率变革的积极力量。效率变革是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核心是通过改革实现要素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改革就是促进竞争和发挥企业家精神。民营企业大多是从市场竞争的“摸爬滚打”中诞生、生存和发展起来的,在经营生产效率与企业治理监督方面具有优势,民营企业家大多具有敢于创新、诚信为本和履行责任的职业精神。因此,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能够起到“鲶鱼效应”,是我国市场配置效率提升的重要力量,也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效率提升的重要催化剂。

民营经济是推动动力变革的重要力量。动力变革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力量,实现动力变革,就是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劳动者素质提高、技术进步、模式创新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改进来实现。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十分突出,目前我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来自于民营企业。移动支付、共享单车、电子商务等新经济新业态,都是民营企业的“创世之举”。此外,近年来民营企业网罗了大量海内外高级人才,人力资源优势正在显著夯实。因此,民营经济在我国动力转换过程中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动力变革提供极为重要的支撑。

为民营经济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的落实创造更多机遇

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为了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七大战略”,民营经济应抓住这一战略机遇,通过参与国家战略实现自身转型。政府也应该加快制度创新和政策改进,有效发挥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引导民营企业在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实现进一步的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从事基础研究和兴办各类教育,引导民营经济服务科教兴国战略。通过税收等政策手段激励民营企业增加在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推动更多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研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实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

强化民营企业自身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积累,引导民营经济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发挥企业家的积极作用,提升民营企业家的创新思维和能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加大对民营企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培育和支持,建设全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联盟,加强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知识和能力的系统培养。

促进民营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和创新机制,引导民营经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托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布局设立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和创新平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组织。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培育民营企业产业技术创新示范联盟。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深入推动普惠性创新政策落地实施,完善科技金融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破除现有农业融资障碍和优化农村投资环境,引导民营经济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民营企业和民间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有序盘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

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区域战略,引导民营经济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市场优势,加快引导民营经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其在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绿色环保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优化配置,为民营企业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减少阻碍和提供便利。

推进民营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产品提供,引导民营经济服务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民营资本依法规范参与林权流转。在严格保护生态资源的前提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生态建设项目投资,允许发展生态产业。在污染治理等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污染减排和排污权交易以及碳配额交易。

民营企业参与军民双向协作和军民协同创新,引导民营经济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鼓励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发展。通过建立完善各类军民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民用技术参军和军用技术转民。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技术联合攻关,促进支持军民技术相互有效利用。鼓励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协同,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

强调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篇二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中华文明的主体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性,为发展马克思主义作出了中国的原创性贡献,谱写了马克思主义新篇章,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用中国话语阐述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国家传播学创新发展的新课题。

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传承者和传播地经历了一个转移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诞生170年了。170年来,马克思主义能够经久不息、代代传承,从根本上说,是由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科学性、人民性、发展性;从路线图看,是由于马克思主义在世界上广为传播,特别是在一些主要国家传承和传播。马克思、恩格斯在世的时候,他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和主要传播者,欧洲和北美是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地。马克思、恩格斯去世后,马克思主义的传承者和传播地出现了分流。在与第二国际伯恩斯坦修正主义的斗争中,以列宁为代表的俄国马克思主义者,逐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传承者,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传播地。到斯大林1953年去世,苏联共产党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传承者,苏联一直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传播地。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多年来,存在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从1957年第一次莫斯科会谈,到上世纪60年代前半期,中苏两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可以说,争论的核心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解读权和话语权。苏联解体、苏共垮台、东欧剧变之后,四分之一多世纪过去了,中国共产党始终矢志不渝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毋庸置疑,当今世界,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传承者,当代中国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传播地。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性与创立者传承者的国籍和语言没有内在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是德国人,他们从事理论活动很长时间在英国,但是我们都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人类的马克思主义、世界的马克思主义,没有人把马克思主义称之为德国的马克思主义或英国的马克思主义。一个主义、一种思想,有没有世界性,与创立这个主义、提出这个思想的人的国籍没有内在关系,根本是看是否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一个政党、一个思想者,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传承者,与传承者的国籍没有内在关系,俄国人、中国人以及其他国家的人,都可以是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传承者,根本是看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和实践特点,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是用德文、英文、法文等语种撰写的,也被翻译为多种语言,但我们不能将某种语言判定为马克思主义的专用语言。俄文、中文等语种是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主要语种,俄文、日文、中文等在传播马克思主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人接受的马克思主义,绝大多数人是通过中译本了解和掌握的,这并不影响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传承者。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前提是用中国话讲述马克思主义

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历史,是一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仅仅是用中文翻译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及其研究著作,更主要的还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用中文讲述马克思主义,用中国话阐述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典范。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背景有所不同,但用中国话讲述马克思主义却是一以贯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也是世界性的。即使是经过了从中文翻译为外文,也没有妨碍使用其他语种的人们理解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思想成果。如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经典著作是从外文翻译过来,不少甚至是从外文翻译本转译过来的,即使会出现某种程度的误差,但究其主旨而言,还是“得意忘言”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走向未来,汉语作为我国的通用语言,仍将是中国共产党人讲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语言。

中国文字、中国思维、中国文化阐述马克思主义具有融贯中西的独特优势

马克思、恩格斯使用的语言属于印欧语系,汉语属于汉藏语系,二者之间的差异确实大于同一语系不同语族、同一语族不同语种之间的差异,在语言的互译方面,确实存在不少理解和解释的障碍。而且马克思主义是在西方文明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在中华文明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但不同的语言、范畴、思维、文化,不构成人类思想交流交融的根本性障碍。中国共产党人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学习了融汇人类文明全部优秀成果的兼容精神,学习了对资本主义文明继承、批判、超越的科学态度,学习了熟练使用多种文字准确表达思想的传播能力。同时,从语言和文化的角度考量,中国共产党人也形成了阐述马克思主义融汇中西的独特优势。中国语言文字凝练传神,有其丰富的表现力,又有很大的想象空间,如“矛盾”;中国概念范畴千锤百炼,言简意赅,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如“实事求是”;中国思维方式注重辩证、善于统一,把握度量、富于智慧,如把改革、发展、稳定统一起来;中国文化品格兼收并蓄、博大精深、开放发展,如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用中国文字、中国思维、中国文化阐述马克思主义,讲出了新意,讲出了深意,讲出了中国意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及其实践成果,有力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是属于世界、属于人类的,证明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仅是中国的,而且是世界的,具有世界意义。中国话语将成为阐述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主要话语。中国共产党人将高举起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旗帜,责无旁贷地担当起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使命,在新时代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的伟大实践中,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让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和当代世界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强调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篇三

中国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农村面貌、农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强大动力。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结合改革实践的新进展,梳理农村改革的历史脉络,展望农村改革的趋势走向,对新时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40年的改革进程中,农村改革一直引人注目。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改革大幕是从农村开启的,农村改革初见成效增强了全社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农村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把农村改革这篇文章做好了,有利于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有必要结合改革实践的新进展,对农村改革的历史脉络进行再梳理,对未来农村改革走向进行展望。

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历史性变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改革走过了光辉历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农村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即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40年来,沿着这一指导思想,农村改革阔步前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历史性变化。

其一,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安排,始终遵循着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客观规律,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的权利,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改革伊始,以小岗村为代表的部分地方率先实行大包干改革,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民拿到生产经营自主权,交够国家、留足集体、剩下全是自己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民开始分工分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始发生流转。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1993年中央11号文件规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权法》等对此进一步作了细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经过40年的演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没有发生流转的土地而言,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而且农户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不断扩大;对发生了流转的土地而言,土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出现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两权分离”,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三权分置”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进城农民市民化提供了可能。

其二,农民与村社共同体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成为独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大提高,政社合一体制已不适应时代的需要。1983年发布《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改革重点是实行新的乡村治理体制。这些年来,村民自治在不断地完善。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下一步更好地完善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和路径。40年来,通过这一系列改革,农民与村社共同体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

其三,工农和城乡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从农村支持城市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再到城乡融合发展,工农和城乡关系在40年间发生了一系列转折性、里程碑式变化。在农业产业政策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实行提高统派购价格、减少统派购品种、全面市场化等改革,工农产品交换关系朝着有利于农业的方向发展。农业财税政策也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此外,国家在农村实行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广地照耀农村,公共财政的雨露更多地滋润农民。

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第一,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农民不断分化,给进一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在新形势下,要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思路,推进耕地、林地、草原等农用地制度改革,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存在形式和具体权能;对承包权合理赋权,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确股确利不确地”等承包权实现形式,探索承包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尽快明确第三方经营权的权利属性和具体权能,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处理农民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关系,主要途径是将这些土地产生的收益纳入集体收益,并保障集体成员的民主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处理农民与宅基地的关系,应逐步扩大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权能,可考虑以“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为改革基础,以“先房后地、地随房走”为赋权逻辑,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第二,加快构建符合我国发展阶段和世贸组织规则的新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稻谷和小麦增强最低收购价政策弹性、部分农产品实行价格或收入保险等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仍需要清醒地看到,未来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和农户兼业化现象会进一步加剧,我国与主要农产品贸易对象国的农产品成本和价格倒挂幅度亦会进一步扩大,我们应在分析研判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行系统性改革。一是大幅度减少市场价格支持,大幅度增加一般服务支持,特别是要增加农田整理、水利设施、研发推广、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二是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完善相关补贴制度,引导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三是建议按“量能分治、市场定价,价补分离、补从史定”的思路,改革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可考虑对产量和产能按不同的原则进行治理,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生产者价格,把隐含在托市价格中的财政补贴剥离出来,按照历史产量或面积进行补贴,以实现补贴与当期生产脱钩。

第三,按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思路健全乡村治理体制。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乡村治理面临主体和客体的深刻变化。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在自治方面,要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决策程序,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促进治理重心下移、治理半径缩短。在法治方面,要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引导农民和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德治方面,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降低行为的不确定性。需要注意的是,自治、法治、德治各有其功能和适用范围,三者的边界是动态变化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不断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强调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篇四

中国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业生产、农村面貌、农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强大动力。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结合改革实践的新进展,梳理农村改革的历史脉络,展望农村改革的趋势走向,对新时代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40年的改革进程中,农村改革一直引人注目。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改革大幕是从农村开启的,农村改革初见成效增强了全社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农村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把农村改革这篇文章做好了,有利于推动其他领域改革。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有必要结合改革实践的新进展,对农村改革的历史脉络进行再梳理,对未来农村改革走向进行展望。

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历史性变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改革走过了光辉历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农村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即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40年来,沿着这一指导思想,农村改革阔步前进,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历史性变化。

其一,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安排,始终遵循着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客观规律,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的权利,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改革伊始,以小岗村为代表的部分地方率先实行大包干改革,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民拿到生产经营自主权,交够国家、留足集体、剩下全是自己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民开始分工分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始发生流转。1984年中央1号文件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1993年中央11号文件规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权法》等对此进一步作了细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经过40年的演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没有发生流转的土地而言,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两权分离”,而且农户承包经营权的权能不断扩大;对发生了流转的土地而言,土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出现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两权分离”,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三权分置”坚持了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了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为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进城农民市民化提供了可能。

其二,农民与村社共同体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成为独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大大提高,政社合一体制已不适应时代的需要。1983年发布《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改革重点是实行新的乡村治理体制。这些年来,村民自治在不断地完善。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下一步更好地完善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和路径。40年来,通过这一系列改革,农民与村社共同体的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

其三,工农和城乡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从农村支持城市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再到城乡融合发展,工农和城乡关系在40年间发生了一系列转折性、里程碑式变化。在农业产业政策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相继实行提高统派购价格、减少统派购品种、全面市场化等改革,工农产品交换关系朝着有利于农业的方向发展。农业财税政策也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此外,国家在农村实行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广地照耀农村,公共财政的雨露更多地滋润农民。

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迈向现代化强国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目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时俱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第一,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农民不断分化,给进一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提出了新要求。在新形势下,要按照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思路,推进耕地、林地、草原等农用地制度改革,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存在形式和具体权能;对承包权合理赋权,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确股确利不确地”等承包权实现形式,探索承包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尽快明确第三方经营权的权利属性和具体权能,为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处理农民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关系,主要途径是将这些土地产生的收益纳入集体收益,并保障集体成员的民主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处理农民与宅基地的关系,应逐步扩大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权能,可考虑以“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为改革基础,以“先房后地、地随房走”为赋权逻辑,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第二,加快构建符合我国发展阶段和世贸组织规则的新型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稻谷和小麦增强最低收购价政策弹性、部分农产品实行价格或收入保险等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仍需要清醒地看到,未来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和农户兼业化现象会进一步加剧,我国与主要农产品贸易对象国的农产品成本和价格倒挂幅度亦会进一步扩大,我们应在分析研判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行系统性改革。一是大幅度减少市场价格支持,大幅度增加一般服务支持,特别是要增加农田整理、水利设施、研发推广、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二是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完善相关补贴制度,引导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三是建议按“量能分治、市场定价,价补分离、补从史定”的思路,改革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可考虑对产量和产能按不同的原则进行治理,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生产者价格,把隐含在托市价格中的财政补贴剥离出来,按照历史产量或面积进行补贴,以实现补贴与当期生产脱钩。

第三,按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思路健全乡村治理体制。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乡村治理面临主体和客体的深刻变化。在新形势下,我们要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在自治方面,要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决策程序,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促进治理重心下移、治理半径缩短。在法治方面,要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引导农民和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德治方面,要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降低行为的不确定性。需要注意的是,自治、法治、德治各有其功能和适用范围,三者的边界是动态变化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不断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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