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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读后感想(10篇)

小编:zdfb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一

沉迷于骑士小说的杰哈特一天决定踏上自己的骑士冒险旅程,还带上自己的“随从”桑丘班萨,碎玉早对骑士小说烂熟于心的堂吉诃德而言,眼中哪还有正常的书屋,全部都是巨人或被魔法师施法所致,唯有心中曾暗恋的一个农场主女儿,现在的达西尼娅小姐让她一支挂念在心,他一路上被质疑,被嘲笑,被打,可也战胜了许多“敌人”,唯有最终一战与月亮骑士战败让他饱受挫折,履行战斗前的诺言,堂吉诃德返回自己的家乡,回到家里他才醒了他的骑士梦,但心里仍有无法排解的挫败与思念,三天后堂吉诃德离开了人世。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救济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时代式的社会理想目标。

在我看来,堂吉诃德是一个梦想的追逐者,堂吉诃德被骡夫打到,他依旧坚持自己的理想,做一位骑士,只是头脑过于简单,但他仍愿意为了理想付出自己的行动,而桑丘班萨则完全是出于利益的驱使而出来冒险,但凡一听到要当上一座岛的总督,他就会兴奋无比,两个人的脑袋却都有些一根筋,被公爵夫妇骗到木马上还以为在空中飞翔,他们两个人成为了公众的笑点,却也成为了公众的焦点。

或许,他们对于梦想的追逐这一股傻劲是我们所需要的,对梦想不舍不弃,遇到挫折时也不气馁,仍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这样一种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么?

或许,《堂吉诃德》在五百年前它是一部批判的小说,但在五百年后,它是一部给人民前进动力的励志作品,在动荡黑暗的社会中要找寻到属于自己的方向并不断为之付出努力,开创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受至深的书,它的名字叫《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净化了我的灵魂,激励了我的意志。对于我来说,它是一本不朽的书籍!

《苦儿流浪记》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的一部情节剧小说。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某世袭贵族家的长子。在他六个月的时候,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从此,雷米开始了以流浪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雷米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坚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小说的第一章到第四章讲的是雷米的养父巴伯兰因生活所迫把雷米卖给了一个流浪艺人,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维泰利斯。之后,一路上,雷米就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情同手足相亲相爱。

故事的情节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我喜欢雷米的坚强;喜欢养母的慈爱;喜欢维泰利斯的善解人意;喜欢米利根夫人的爱子;喜欢马西亚的乐观;喜欢······同时,我又讨厌詹姆士·米利根的爱财胜过亲情;讨厌巴伯兰的狠心;讨厌······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主人翁雷米在外面流浪的艰难日子,他的师傅在一个寒冷的冬季被冻死后,为了生活,他只能自己带着伙伴玛西娅和小狗卡比一起在街头继续卖艺,并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知识。他为了给养母巴伯兰买一头最好的奶牛,在街头卖艺,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非常辛苦。后来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原来是一个很有钱家的少爷,米根是他真正的母亲,他的叔叔为了夺取他家的财产把他偷出来仍在法国街头,被巴伯兰妈妈捡了去养活到六岁就租给了街头卖艺的师傅,开始了街头流浪生活,最后雷米用自己的智慧和不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他真正的母亲。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雷米对比一下,差距实在是太大了,雷米在街头卖艺,手都被冻僵了,还在街头用树枝在地上写字学习。而我们现在坐在宽尚明亮,四季如春的教室里就更应该好好学习了。假如雷米在我们的街头卖艺,我一定把他请进家,让他和伙伴玛西娅、小狗卡比一起坐在火炉旁,手不被冻僵,身子暖合起来,吃着美味佳肴,然后用我的零花钱给他们买一些漂亮的暖和的衣服,和我一起过幸福的生活。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三

÷佛是一幅定格的影像,在月光下缓缓展开。

初读断章,只觉得它明白如话,竟然没有让我遐想。可是读第二遍,我就背着明白如话的诗吸引住了,感觉诗在开头就流淌出一股清泉: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桥上看你”。

诗歌的意象如此简单,只有人、桥、风景。但是细细想来,这样的情景是多么令人向往:月光下,虹桥上,佳人凭栏而立,静静地看着被月光濡湿的小巷与屋檐。夜色弥漫,不远处的楼上,又有人站在窗前欣赏夜幕下的佳人。人、桥、风景,就这样不着痕迹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一幅绝美的月夜图。此时是人就像站在幕后的解说者,又缓缓吟出下一节: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一节就更加新奇了,“明月”用来装饰窗子,可见明月的美丽了;而“你”装饰的竟然是“别人的梦”,就更让人回味无穷了。究竟是怎样的明月,怎样的佳人在这静谧的夜晚,把梦装点得如此多彩?循着诗人的意味细细品去,你就会豁然开朗:美也是相互依赖的。

记得在山顶看日出的时候,我的感觉就和诗中很相似。当橙红色的旭日从云海中刚刚露出来的时候,金辉顿时射了过来,就像东方有一匹匹金色的绸缎铺到眼前。这时候,最让我震撼的不是壮观的日出,而是周围游客们一张张兴奋的脸。他们那种对日出的喜悦,对自然美的追求,是我平时体会不到的。他们因日出而震撼,我因他们的兴奋而震撼,这种相互依赖的美,不是和诗中有异曲同工之妙么?

我想,美就是相互依赖而成的。夏天里的荷花,就是最好的证明。当荷叶从一泓清水中冒出时,给人的印象并不是很美。只有荷花在荷叶的怀抱中悠然绽放时,美才在浅粉和墨绿中的交互融合中体现——荷花因荷叶而显得淡雅,荷叶因荷花而显得妩媚。它们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就“翠减红衰愁杀人”了。

其实,何止是花呢?世间万物,都因为以来而显出美丽。就连我们自己,也可能是别人眼中美的风景。我们在遵循万物的联系的同时,也可以奉献出美丽。或许是一声温暖的问候,或许是一个文明的举止,我们就可以成为相互依赖的美中最美丽的一环,成为别人欣赏的风景。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相互依赖的美,存在于相互的联系中。你和我的没,汇聚在一起,也是永恒的美丽。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四

没有自信的小瑜,总认为自己很差,无论做什么都会失败,搞砸,因此不愿面对自己。当知道美术这科没有考好时,沮丧又伤心的她连吃美味的关东煮也会食不知味。她逃避,躲藏,竭力地去掩饰自己的不足。殊不知,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办法,有更好的办法哦!

被安排去研习营的小瑜,她百般不情愿,总以为自己什么都不行而不愿去大家面前”出丑“,她犹豫,抱怨,却无可奈何。”她做梦也不会想到,参加研习营竟会改变一生。“

面对室友的讽刺和嘲笑,刻薄和误会,她默默落泪感到委屈,却无法改变。面对东州给她的支持和鼓励,安慰和帮助,她满心感激却说不出口。她就是高小瑜,她就是这么腼腆,这么脆弱,容易不知所措。

七天的研习营,给了她莫大的改变,室友都成了小瑜的朋友,他们相互帮助。东州成了她的”男朋友“,她惊讶至极。她有了自信,相信”我可以做到,我是对的“,她”勇于展示自己“可能还没有做到,但她学会了”勇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挑战自己,我可以做到很好“!对她来说,这次研习营有着非凡的意义。

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了面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去逃避,而是正面面对自己。也许会突然恍然大悟:”原来我也可以做得更好!“

有时,我像书中的高小瑜,总认为自己不够好,这些地方我做不到、做不好,而不愿去面对。

有时,我像书中的郑芳荷,认为别人没有能力而指责和取笑,现在一想我真是太过分了,完全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

有时,我也像书中的珍珍,时常帮助别人也时常给别人添乱,也喜欢猜测别人。

有时,我也像书中的娴雅,总爱抱怨几句,对他人评头论足,还喜欢挖苦别人。

现在的我要改正不足、缺点,展示出我的”闪光点“,向改变后的高小瑜”进军“,向心中的完美靠近!

”加油!我做得到!“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五

项羽是因为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

首先从当时军队的实力上看,显然刘邦处于劣势,可以说如果项羽决心杀掉刘邦,那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失去了鸿门宴这一次大好机会,以当时项羽的实力,机会多得去了。可项羽却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项羽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听了曹无伤之言便要杀刘邦,却又听项伯之言便又认为刘邦有功,而没有听从谋士范增的告诫。二是因为项羽本是贵族后裔,自视甚高,认为做事当光明正大,在宴会上杀人是小人行径,不屑为之。相反的刘邦却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从张良,收买项伯,对项羽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却心怀异志,可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用人的角度看,刘邦懂得让手下人尽其才,樊哙张良对他忠心耿耿,连项羽的叔父项伯也被他收买过来,还有后来的陈平,以及决定楚汉之争胜败的韩信,皆由项羽麾下转投刘邦。而项羽众叛亲离,不但叔父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在刘邦那里的间谍给出卖了。这叫其余部属如何对其忠心?韩信陈平这样佼佼者不知重用,致使帐下人才匮乏,从前部属对他反戈一击。

试看鸿门宴上诸人的对照——同是武将,樊哙粗中有细,关键时刻力挽狂澜,项庄却因项伯阻扰未能成功击杀刘邦;同为谋士,智者张良始终掌控全局,范增却无法说服项羽依计行事,徒然发怒,撞碎玉斗泄愤。这场较量,谁胜谁败,还用说吗?

刘邦能迫使项羽自刎乌江,靠的是善于用人,因为自己不过是一介平民,想夺取天下,必要仰仗他人。所以他对属下虚心,换得属下对他忠心。而项羽自恃身份,又挟大破秦军主力之威,根本没把刘邦这对手放在眼里,对部属也非常高傲,且无主见。

所以项羽虽能称霸于一时,却终于败于刘邦手下,不是因为鸿门宴没下决心杀刘邦,而是他缺乏作为君主的政治品格,不善用人才。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六

前几天,我读了《灰姑娘》深受启发。灰姑娘的母亲已死,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母亲和两位姐姐,仙德蕾拉很高兴,又有两位姐姐,但母亲让她做家务。

仙德雷拉的这种精神我很佩服她,但是母亲和这两位姐姐不应该这么做,只要新母亲能向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仙德蕾拉,我也会支持你们的。

仙德蕾拉为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遇到重重的困难不退缩,用自己的耐心与善良去化解,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前几天,我读了《灰姑娘》深受启发。灰姑娘的母亲已死,她的爸爸找了一个新母亲和两位姐姐,仙德蕾拉很高兴,又有两位姐姐,但母亲让她做家务。

仙德雷拉的这种精神我很佩服她,但是母亲和这两位姐姐不应该这么做,只要新母亲能向你们的女儿一样照顾仙德蕾拉,我也会支持你们的。

仙德蕾拉为了找到自己的幸福,为了自己的爱情,不顾一切,遇到重重的困难不退缩,用自己的耐心与善良去化解,这样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七

自然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使自然得到最大的利用。——题记

1912年的3月,南极的一个帐篷里,斯科特和他的伙伴们勇敢地走向死亡。而他们的对手阿蒙森,则意气风发的回航。对于这次探险的失败,茨威格是这样评价他们的:“所用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但悲剧的发生总是有原因的,通过查阅大量的资料,我发现了……

斯科特队伍里,有大量西伯利亚矮种马和少量爱斯基摩狗;阿蒙森的队伍里则全是爱斯基摩狗。狗能和人吃同样的食物,而马不可以。由于两支探险队的食物都是靠外界供给的,所以都出现了粮食危机。阿蒙森在到达南极点后,果断的杀掉了22只狗作为粮食,驾着仅剩18只狗的雪橇返回。而斯科特的雪地狗们因为饥饿袭击了他的马群,再加上南极的极地气候冻死、饿死了不少马,所以最后只剩斯科特五人自己拉着雪橇前进。

西伯利亚矮种马不能抵挡南极的奇寒,而爱斯基摩狗在零下50度的天气里也能行走自如,一天走28公里轻而易举。因此阿蒙森一行人一路优哉游哉的驾着狗拉雪橇养精蓄神,每逢休息日还照常休息。斯科特的矮种马总是出现状况,有时还要用人来拉雪橇,自然行进的路程要比阿蒙森慢了许多。

综上所述,我发现在什么样的地方要用适应那种环境的动物,才能做到事半功倍。例如在戈壁滩上最好的工具是“沙漠之舟”——骆驼。它们千百年来已经适应了那种干旱的气候,可以为人类做许多事;而在森林,我们可以骑一些驯良的大象,它们是最可靠的坐骑和保镖;在大海上,聪明的海豚可以帮我们渡过难关。所有的动物都有特殊的本领,但施展这些本领需要相应的地方。西伯利亚矮种马最适应的地方是西伯利亚平原地带,把它强带进南极,难免会失败。

让所有的生物都有利用的价值吧!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八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 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 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 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九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后,懂得了很多之前并不太明白的道理而且也改变了之前对社会的整体看法。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雷米本来悲惨的生活因一次偶然的事件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的坎坷人生的故事。

雷米曾经那悲惨又曲折的经历我没有体验过也不清楚生活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中到底是种什么样的感觉。想逃避这样的生活但似乎总有一种这样的力量告诉自己不要总想着躲避困难,只有迎接困难、并且凭自己的力量去战胜困难,才能成为最终的赢家。但在自身命运的捉弄下 ,雷米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默地忍受,并且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生活,这种精神令我在讶异的同时又有种惭愧感,但最多的还是对雷米那种对生活的执着精神所产生的深深的敬佩感。

曾经很天真的认为19世纪的法国并没有什么苦难或者什么别人不为人知的残酷事情更没有像美国那样的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事实证明我完全错了,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我对19世纪的法国完全不熟悉。读了这本书并且上网查了资料后才知道那时的法国正处于法国资产阶级建立第三共和国后的第三年,也是羽翼已丰的资产阶级准备实现工业化的前夕。并且作者埃克多·马洛写的正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最具象征意义的背景,农村破产、童工数量的逐渐增多、劳动人民恶劣的工作条件等诸如此类的让人难以想象的悲惨事件。但是虽然现在已经好很多多了,但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令人叹息的事件。

也或许只是我的无知,也或许只是我没有见识。现在正在思索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大家都是人却偏偏每个人的差别却如此之大?那些人为什么可以如此残酷?难道那些人的心都是铁做的吗?不管是谁,只要是自己厌烦或者嫉妒的人都要收到所谓的报复吗?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不喜欢大家好好相处处其乐融融的团结在一起,偏要走一些一般人不走的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次会看到这样的事件,什么今天这个儿子杀了自己的父母啦,什么昨天某某官员又受贿啦,再来个多少天以前某某人去银行大抢特抢啦……这些事件不知道看了又多少遍了,但是确定的一点是我们已经麻木了,再看到这些事都已经见怪不怪了,最多说几句“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这些被杀害而蒙冤死去的人真是令人痛心啊。”等等。可是就算有人想改变这样的现状,也已经奈何他们不了了吧?如果不是现在还有总统,警察之类的帮助人们走向正路的辛苦人们的话,这个时代还会这么混乱吗?或许会比以前好但也可能会使社会风气更加败坏。我不希望这个世界要变得多美好因为我知道如果凡事都跟自己想的一样那或许就不叫人生了吧!我只是真诚的希望每个人包括我能尽量每天都做一些小小的好事,能让这个世界的爱再多一点,再温暖一点。那我相信没个人都会幸福吧。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不仅是在面对困难时的又想要战胜的勇气,更多的是希望这个世界再温暖一点。而雷米的精神则是只得我们每个人去敬佩效仿的。

堂吉诃德读后感想篇十

这本书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经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了解苹果的人都知道,每一件苹果发布的产品或者系统软件,都凝聚着乔布斯的心血,也只有乔布斯才让苹果的产品如此完美无缺。纵观全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乔布斯的性格以及他评价事物的方式。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美国加州硅谷,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是一名机械工程师,他在二战之后搬到了旧金山。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在他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使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在所有伟大硅谷创业英雄里,乔布斯永远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璀璨明星!原因很简单,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就一定是另一副模样,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88年的imac、20__年的ipod、20__年的iphone和20__年的ipad.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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