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最新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 撤回仲裁申请书(模板12篇)

最新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 撤回仲裁申请书(模板12篇)

小编:BW笔侠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一

申请人对年月日向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与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此致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附注: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用钢笔、圆珠笔书写。

更多阅读:

一、文书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二、文书使用范围及解决的问题。

本文书用于仲裁庭立案后作出裁决前,申请人自愿撤回仲裁申请的格式文书。

三、文书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在撤回申请上写明撤回申请的原因。

2.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应当自愿、合法,劳动人事仲裁机构需对合法性、自愿性,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问题进行审核。

3.仲裁机构审核通过后,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向申请人发出《同意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发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不同意撤回申请的,应当出具决定书,驳回申请人的撤回仲裁申请,继续审理案件。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二

地址:x省x市x街x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

申请撤销事项:

x仲裁委员会(xx)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x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x开发公司x年x月x日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

2.x仲裁委员会(xx)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

3.申请人x年x月x日提交的指定仲裁员函副本。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正文。

(1)申请撤销事项;。

(2)事实和理由。

(3)证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申请人:

申请撤销事项:

事实和理由:

证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怎么撤回上诉状?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张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____个月经济补偿金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申请劳动仲裁,贵委已经受理。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庭外和解,故申请人向贵委撤回劳动仲裁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五

____:

三、请求支付以上两项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34,000元;四、请求赔偿因未缴纳失业保险费而无法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元;五、请求赔偿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而赔偿原告的养老保险损失元;六、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51,000元;以上各项共计元。事实与理由:

20__年8月20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东北分公司总经理一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6000元/月;话费补助300元/月;出差饭费补助60元/天。另外,出差差旅费实报实销。自申请人入职之日起,被申请人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均被无理拒绝。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无故、违法解除劳动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被申请人应承担向申请人支付上述诉求款项共计元的法律责任。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年月日。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对年月日向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与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此致

申请人:

附注: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用钢笔、圆珠笔书写。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八

申请书。

申请人对年月日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仲裁申请,现提出撤回。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注:1.申请人系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并加盖公章。

2.本申请书应打印或钢笔、圆珠笔书写。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x2】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x2】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x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大队年检材料x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大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x1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x9年12月至x1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x2】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九

申请人:xxx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五路17号(三新材料产业孵化器后三楼102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王xx,女,汉族,19xx年4月29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碧湖社区14栋3-102号,邮政编码:,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硚劳仲裁字[20xx]第198号仲裁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仲裁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申请人于20xx年7月1日开始承接xxxxxxxx清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该项目后,申请人即于当日和第三人xxx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将该项目中的劳务工作分包给第三人。被申请人就是由第三人聘请的劳务人员。xx仲裁委员会在没有查清上述事实的情况下,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是劳动关系是错误的。

2、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仲裁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仲裁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规定的。

综上所述,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审判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愿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8月9日。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十

申诉人:_____,女,出生_年_月,现住__号,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_委托代理人(特别代理):_,男,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_。

被申诉人:___住所地:__联系电话:__法定代表人:_,系公司_。

1.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1800__125%=225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0.5__3000=15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2896{300021.75__(103天7)__2}+1931(300021.75__7__2)=4827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00+3000+1200=7200元。

5.请求责令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_年7月1日-20_年10月_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叫_,我是20_年7月1进入被申诉人_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工作的,20_年10月_日提出辞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大致如下:

1、新兴公司没有依法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我购买任何社会保险。

2、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工资3000元/月,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时的工作制度(法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而新兴公司实行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又没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3、20_年8月1日-20_年10月12日,被申诉人不仅没有及时支付基本工资,还在约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没有给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20_年10月_日,鉴于被申诉人新兴公司迟迟没有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为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感到自己的权利严重地受到侵害,于是向被申诉人新兴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在离开新兴公司的那天,新兴公司既没有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及时支付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也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一个月后向我补发了2400元的基本工资,尚欠基本工资1800元、加班工资4827元,对经济补偿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相应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今特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能为我主持公道,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因1案,于年月日向你院起诉,业经你院立案受理。现因特此申请撤回起诉,请予核准。

原告在起诉时,附送证据材料(材料名称)共件,请予发还。

此致

敬礼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xxxx年xx月xx日。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书篇十二

申请人:xx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yy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y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撤销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08xx号裁决书。

申请人中扶公司因不服xx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08xx号裁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xx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08xx号裁决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首先,xx仲裁委员会没有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申请人,程序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3条规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另,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19条规定:“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5日内,本会将组庭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006年3月28日xx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仲裁案件后,申请人代理人陈律师多次询问仲裁庭组成情况,xx市仲裁委员会不告知,申请人直到2006年5月24日开庭时才知道仲裁庭组成人员姓名,领到裁决书时才知道仲裁庭早在2006年4月份即组成。

仲裁庭组成后,xx市仲裁委员会连口头通知也没有,更别说书面通知申请人仲裁庭组成情况。

由于xx仲裁委员没有向申请人通知仲裁庭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也没有依据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0条披露仲裁员信息,导致申请人对仲裁庭组成人员专业背景、执业经验、执业操守、仲裁员独立性等情况一无所知,进而导致申请人不能有效行使回避申请权,不能根据仲裁员专业背景、执业经验通俗易懂的答辩和辩论,严重影响申请人庭审效果。

其次,xx市仲裁委员会提前不到半天时间通知申请人开庭,程序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1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请求延期开庭。

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7条第1项规定:“仲裁庭应当在开庭10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商仲裁庭同意,可以提前开庭。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请求延期开庭的,应当在开庭5日前提出;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本案2006年5月24日上午9点开庭,申请人2006年5月23日下午5点才接到xx仲裁委秘书的电话通知,申请人代理人陈律师当即提出根据仲裁规则应该提前10天通知开庭,仲裁委秘书表示歉意说,由于工作忙忘了提前10天通知我方了。

第二天庭审时申请人代理人陈律师对开庭通知再次提出异议并提出延期开庭申请,但是仲裁庭没有受理异议,庭审照常进行,由于申请人只有不到半天时间准备开庭,致使申请人庭审质证和辩论限于被动,申请人庭审效果很差。

就本次仲裁而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这是xx仲裁委违反仲裁规则所致。

xx仲裁委上述做法同样违反了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23条第3项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审理方式,仲裁庭均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给予双方当事人陈述和辩论的合理机会”。

第三,xx仲裁委裁决超期,违反仲裁程序。

xx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0条规定:“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四个月(不包括鉴定期间)内作出裁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提请秘书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本案2006年4月27日仲裁庭组成,根据上述规则应该在2006年8月27日之前做出裁决,如果不能在8月27日之前做出裁决,那么应该在8月27日之前由首席仲裁员提请秘书长批准延期。

可是一直到9月29日仲裁庭才报秘书长批准延期。

也就是说仲裁庭实际延期一个多月后才报秘书长批准延期,这明显违背了仲裁规则。

二、xx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08xx号裁决第3项第2部分“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饲料车间屋面板和现场存料款180000元”超越仲裁范围。

首先,现场存料没有任何合格证、进场证明,也未经过申请人或监理方的检验,该材料并不是用于履行该专业分包合同,其现场存放的材料只不过是占用申请人的场地而已。

该材料至今由被申请人派人看管,也就是说该材料所有权是被申请人的,至今实际控制权也是被申请人的,而且该材料是动产,被申请人随时可以将材料移到其他工地施工,申请人未实际取得现场存料使用权或所有权,又怎能为此付出对价呢?因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仲裁范围显然不包括属于被申请人所有并且至今由被申请人实际控制的现场存料折价返还。

其次,仲裁庭的裁决超出了当事人的请求范围。

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并没有提出对于饲料车间屋面板和现场存料折价返还的请求,而仲裁庭却对此做出了裁决。

第三,仲裁庭酌情确定的饲料车间屋面板和现场存料价值180000元没有任何依据。

三、xx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08xx号裁决在实体处理上严重违法。

仲裁庭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有效,并且认定被申请人在工期和工程质量上违约,但是仲裁庭对于该合同约定的如果被申请人违约,只能按已合格工程60%结算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弃而不用。

仲裁庭的`做法显然违背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也导致申请人几十万元人民币损失。

综上所述,xx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08xx号裁决程序违法,实体处理也违法,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依法撤销该裁决。

此致

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证据份。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热点推荐

上一篇:最新拓展军训心得体会 军训拓展心得体会(汇总13篇)

下一篇:教师职称晋升述职报告范文 职称晋升述职报告模板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