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2023年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0篇)

2023年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优质10篇)

小编:笔尘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这学期,我们大力抓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各项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明确了综治、安全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各口和个人、确保综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学校陆续添置和充气的灭火器;楼梯、走廊的.安全通道按要求进行安装了紧急通道警示牌、教学楼安装了消防应急灯;老旧线路电源开关等得到更换,消防安全隐患基本得到消除。

2、积极配合、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我校主动加强与县交警大队的联系配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将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渗透到学校相关学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的活动。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从学校师生拓展到全社会,扩大了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真正做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3、综合协调,狠抓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秩序治理工作。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工作计划是对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要求决策助理要有远见、有思想、有思想,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以平安建设、构建安全文明校园为抓手,认真贯彻区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综合治理网络机构,将综合治理工作分解到学校各个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使学校的综合治理工作真正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完善、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我校将继续努力保持学校稳定,教育教学秩序良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洁安宁。为学生创造一个安静、和谐、健康、安全的良好学习环境,为学校推进名校工程建设创造有利的条件。

实现减少、消除、扼制特大、重大责任事故,做到“四个到位,七个无”的工作目标,即:宣传教育到位、硬件设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项制度到为;校园内无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无严重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群体x事件及严重影响国家安全或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无重大伤亡及伤害事故、无重大火灾隐患及火灾事故、无责任交通事故、无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及无传染性疾病流行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学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做好学校的综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同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减少师生违法违纪现象。为学校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学校综治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切实做好对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学校安全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逐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教职工全员参与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工作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协调稳定工作机制和制度,真正形成“书记挂帅、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协调工作格局。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学校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稳定。

3、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

(1)加强治安队伍的建设。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并要求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组的成员要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

(2)提高技防水平。学校要在作好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结合的同时,还要求教工将贵重物品存放好,特别要加强对财务室、计算机房等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

(3)继续认真落实《巢湖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道路安全与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履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放火工作原则,定期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学校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5)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依靠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防止网吧和淫秽书刊对少年儿童的侵害,净化校园环境,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4、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

(1)要大力加强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杜绝教职工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制观念、道德水准,在社会上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

(2)加强校园内互联网络的管理。加强校园内互联网络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落实校园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监控措施,抵制各种有害信息侵蚀,筑起一道防迷信、反动信息的“防火墙”,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优化育人环境。

(3)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和防范活动。要经常开展各种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丰富学生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护自救的能力。要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中毒、”不稳定因素”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学校门卫、食堂、教学楼、专用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治安防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5、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综治意识

充分利用班会、校会、政治学习等机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全校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他们参与综合治理的意识,使他们学法、懂法和守法;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广大师生能较好地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根据新的形势,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山东省中学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切实承担起保学校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继续加强以学生安全为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综治工作领导到位,工作目标责任到位,工作制度措施到位,保证学校一方平安、稳定、安全文明。年内争创“山东省平安校园”。

1、加强领导,落实制度。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学校继续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并把它作为学校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工作来抓。务实创新严管理,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坚持校长亲自担任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认真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

(3)继续完善、健全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网络,明确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

(4)严格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到谁失职,谁负责。

2、整体优化,落实措施。

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承担起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学校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工作机制,规范、落实综治工作措施,保证学校平安。

(1)全校各层、各部门加强责任制,严格执行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分工负责,层层落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措施,形成“综合治理综合抓”的局面。

(2)严格综合治理工作教育与管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坚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细化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注重防范,切切实实做好教师的护导值日工作,做好对学生的活动监护工作,并积极开展学校、家庭、社会综合治理、警民共建、群防群治等活动,保证学生的安全。

(4)严控学生进入社会网吧行为,致力提高学生对网络有害信息的防堵能力,积极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5)严密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可行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并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实施。

(6)严格落实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出现。

(7)切实做好综合治理月报工作,不断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优化。

3、积极争创,安全文明。

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是动态管理,循环往复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按照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规定和内在规律,从长计议,抓好落实。在经常性上下真功夫,花力气,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单位。从明确领导和部属的责任入手,并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树立在其位、谋其职的良好风气。

(1)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条线领导经常性检查各层,各部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防范工作,做到时时警惕,每次使用重视,每月自我检查,保证校内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

(2)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3)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立即处置,扫除一切有碍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学生的安全。

3月份:

1、制订综治办工作计划。

2、学校与各学科教师、集体宿舍教师、班主任、传达室、食堂、商店、班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3、法制副校长作安全法制知识讲座。

4、排查校园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4月份:

1、扫墓预案的制订。

2、安全知识讲座。

3、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4、校内安全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5月份:

1、消防知识讲座。

2、消防预案演练。

3、校内安全隐患排查。

6月份:

1、溺水知识讲座。

2、周边环境整治。

3、综治办工作小结。

7、8月份:

1、学校假期安全工作安排。

2、学校宿舍安全检查,做好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

3、学校校舍、安全设施维护。

4、学生假期安全教育(重点:安全、溺水)

9月份:

1、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区和责任人,签订新学期安全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

2、学期之初师生安全专题教育。

3、学校及周边环境各种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10月份:

1、假期专题安全教育。

2、交通安全讲座正文。

11月份:

1、交通、消防、治安法制报告会。

2、期中考试安全检查。

12月份:

1、消防安全专题教育。

2、冬季校园安全应急演练。

3、冬季平安校园建设。

20xx年,各学校要继续始终把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在县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安全和综合治理工作岗位职责,具体做到:

1、做到安全机构健全。

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正常运作并发挥作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学、期末、每月一次)和应需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通过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问题、制定和修订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宜等。

2、做到安全责任落实。

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职明确责,校长责任制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教师包括分管领导、班主任、值日教师、学科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或具体责任人。校长是本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直接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是班级上课期间和规定值守时间段的安全直接责任人。学校要制定校长岗位职责和教师一岗两责制度,并层层签订相应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对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追究校长和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与学校年终考核评估验收一同进行。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3、做到安全制度完善。

学校要不断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工作要求做到位,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学校凡是涉及安全问题的工作都要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人员安全岗位职责、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工作教育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教师和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应急预案、安全日常检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

4、做到安全教育、演练有效。

加强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预防为主的重要体现。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和演练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自救互救和防范能力。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坚持经常性、提高针对性和增强实效性。学校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日常管理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明确课时、落实教师和教材。学校要明确要求和安排班主任、学科教师和法制副校长,利用入学、期末、安全教育活动月(每年6月为我县安全教育活动月)、安全教育活动周(每学期第一周和最后一周为我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活动日(每年3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一为我国安全教育活动日)、品德课、班会课、集会、课堂教学等渠道,使用好《小学生安全常识读本》、《中小学生安全知识自救自护手册》、《紫金县中小学生安全手册》、《小学生安全日常行为规范》、安全教育读本和影片《关爱明天》等和学校自我编制的安全教育教材,通过上安全教育课、校园广播、设立安全宣传专栏、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观看vcd、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发放安全手册、上法制教育课、举办展览、开展专题讲座、在校园及其周边悬挂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和设置安全警示牌等多种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此外,学校还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访、发放《告家长书》等渠道,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教育工作。

5、做到工作重点突出。

为提高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非常注意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本地本校、季节和学生年龄特点,有重点地进行。结合我镇的具体实际,主要应抓好访溺水、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传染并防因教师体罚学生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防学生日常活动伤害事故、防校舍教学设施安全事故等8项工作。

6、做到隐患排除有力。

学校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防范于未然,就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学校要非常重视安全隐患排除工作,按照《安全检查制度》和《南岭镇小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引》,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前、假期后、灾后和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根据需要)组织安全大检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建立台帐,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分析、汇总,制定消除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成。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和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教育局,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师生安全。

7、做到日常安全管理严格。

学校要非常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做到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和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要根据《南岭镇小学校方安全责任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指引》,和对教职工(包括保安员)的日常行为明确提出的16个具体的要求,确保日常管理到位,避免因师生行为缺乏监管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1、要积极开展创安活动。学校要按照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要认真落实镇综治办部署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2、要加大普法教育和综治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要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了《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地提高了教职工的法律意识,使广大教职工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教学工作之中,教职工无违法犯罪。

3、要正确处理内部矛盾。学校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化解各种纠纷,把各种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学校教师及其家属不发生矛盾激化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总之,要通过扎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使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更加完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明显增强,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三自安全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实现全年不发生师生伤亡责任事故,不发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教职工违法犯罪以及本校教职工参加集体上访事件的目标,学校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得到不断提高,继续保持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促进我镇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统筹协调这次专项行动。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客货运车等机动车辆,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及农用三轮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超速、超员和不佩戴安全头盔,场镇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涉嫌盗抢的,假牌、假证、套用牌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电动三轮车,客货运车辆违规超载,电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

1.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意识。镇交管办、交警中队及派出所要加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广泛宣传不按规定驾乘摩托车、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事故,以及客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驶、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治理摩托车交通违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对所辖区驾驶员的逐一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努力营造政府支持、社会各界理解的良好舆论氛围。交警中队、派出所和镇交管办要利用乡镇赶集和辖区村委会召开群众大会时村民相对集中的时机,向群众宣传讲解驾乘报废摩托车、手续不全和超员超速的危害,宣讲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是生命的头盔、安全的头盔,让群众远离摩托车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各单位部门要教育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子女首先遵守驾乘机动车的规定,安全行驶,文明通行。

2.开展摸底排查,完善辖区摩托车管理台帐。各单位部门要以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牵头,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进行逐一排查清理,并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辖区摩托车管理台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今后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摩托车盗窃案和摩托车抢夺案等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要对辖区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报废摩托车不留死角地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对手续不全的要限期完善手续,假牌假证、套牌、报废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各村(社区)在10月31日前将《机动车管理台帐登记表》交到交管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1月20日)

1.强化摩托车源头管理,从源头消除摩托车安全隐患。交警中队要加大机动车源头管理力度,严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关和车辆检验关。严格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标准和考试标准,严禁不参加交通法规和场地道路考试就办证的行为,严格实行“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的考试责任终身追究制,坚决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杀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在机动车入户和年度检验工作中,严禁手续不齐办理入户和车不到场就签字检验合格的行为,严格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检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实行业务限时办结制度,兑现服务承诺,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让便民服务机制促进办牌办证率,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2.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重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交警中队、派出所、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要主动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充分调动镇级各单位、各村(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激情,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全员参战、全民参与的'机动车整治阵地战,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使全镇达到xx%以上。在整治工作中,交警中队、派出所和镇交管办要加大辖区摩托车整治力度,对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酒后、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农用电三轮非法载人的,给予从严处罚。对辖区长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要采取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等措施,让无证驾驶人汲取教训,提高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2)科学研判、合理布警、联勤整治。

三是交警部门路面执勤卡点要联合交管办、派出所共同参与作战,增强巡逻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预防盗抢机动车等刑事案件的发生。

(3)集中力量、协同作战、突击整治。镇政府将抽调人员组成机动车突击整治队,深入重点路段开展突击整治,严查重处机动车违法行为。

(4)严格工作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部门要坚持工作有记录,对每日扣查、处罚的驾车人和车辆必须记录清楚。各执勤卡点所扣车辆,一律停放在交警部门、公安派出所指定的停放点进行统一看管,严禁工作人员使用扣留车辆。同时,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要用足、用透、用好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五个一律”处罚措施,即:

二是对经常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严禁罚款放行;

三是凡手续不全的机动车,能够完善手续的,一律督促完善手续后予以放行;

四是对肇事机动车的责任驾驶人员,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所有查扣的机动车一律上网比对查询是否属盗抢车辆。

3.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治理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氛围。镇交通部门要加大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

(三)巩固和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此期间,各部门要合理安排人员,进一步加大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活动中的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探索机动车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在11月25日前上报镇交管办。整治行动开始后,交警中队每天填写《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报表(见附件2)》上报镇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交管办在11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要将整治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相互推动,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整体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向前发展。

(三)文明执法,依法整治。交警中队要做好摩托车入户登记和摩托车驾驶证申领的准备工作。在整治期间,要组织力量加大摩托车完善手续和摩托车驾驶证申领和考试工作,确保办事群众用最短的时间完善摩托车相关手续。一线执勤人员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要用语文明、手势规范,对车辆手续齐全有效的,要及时放行,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处罚到位、解释到位、教育到位,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对强行冲关、拒绝接受检查的,要记录车辆号牌或特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查缉,严禁民警驾车追缉,避免事故发生。

(四)统筹协调,加强配合。安监站、镇交管办、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注意安全,自我保护。一线执勤人员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选择道路宽敞、视角效果较好的路段设点检查,执勤执法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交警中队一线民警必须着反光背心,在固定执勤点要配备反光锥筒。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时段和路段,统筹安排使用警力。

(六)强化督导,逗硬奖惩。各村(社区)进行逐一登记《机动车管理台帐》时做到真实无一遗漏,资料齐全,发现弄虚作假的村(社)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所有奖励经费。专项整治期间,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检查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推行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发动校内各条线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逃生自救能力。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区部署基础上,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一)区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单位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各单位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进博会安保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定期检查汇总。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教育局、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于20xx年12月28日前发送区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邮箱(xxx@),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20xx年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单位全称)。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20xx年以来,龙岩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暴露出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岩教综〔20xx〕163号)及《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办〔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自7月开始,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清理学校建筑物内或其他重点场所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情况,提升校园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有否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适时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结合实际,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不按规停放、违规充电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和严重火灾后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认真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数量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建立底数台账;要全面摸排停放违规占用消防车道、楼梯间或门厅、图书馆、宿舍楼等共用通道、违规拉线充电、违规长时过充以及充电场所未配备灭火设备等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问题。电动车集中充电需求量大的学校建议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具体标准参考《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二)严格督查问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实地抽查,一旦发现学校思想不重视、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宣传不力、停放场所设置不规范、违停违充问题排查不细致、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并导致发生校园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情况报送。请各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于8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监办,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的纸质盖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局安监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营造一个和谐安详的校园氛围,全面落实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按照市、县的有关精神,切实改善南坞一中管辖范围内的校园周边环境,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组员:

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真正把整治工作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

1、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校舍、校园安保、消防、用电、食品卫生、供水、特种设备使用维护、危化物品存放管理以及各类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校园内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使用危房校舍,畅通教学楼、学生公寓和教工宿舍等重点部位消防通道,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基本设施和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内无安全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校园周边的违法犯罪团伙、刑释解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强化对学校周边地区的监控,打击学校周边敲诈、骚扰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

3、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的流氓团伙等黑恶势力,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们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4、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以校园门口半径200米设立道路交通标识、设置标线和减速带,大力整治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疏通道路,杜绝非法及超载营运,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5、进一步宣传法律常识,增大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第一阶段:从11月10日到11月20日为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

第二阶段:从11月21日到12月7日为集中整治、清理整顿阶段。

第三阶段:从12月8日到12月31日为巩固成果、总结验收阶段。

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影响校园稳定和治安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整改。领导小组将积极联合司法、城管等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周边各类摊点、网吧的整顿力度,坚持取缔校园200米内的网吧。同时,紧密结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合格的部门予以表扬。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华轩

副组长:秦文胜侯宁孙华良王福君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年级年级长及各班班主任

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安全隐患。(时间:9月—12月)

负责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排查范围

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水、电、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部位。

(二)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电线路乱拉乱接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校内设置集中停放区域。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时间:9月-12月负责人:校安全办、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电子屏、班级宣传栏、家长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师幼、家长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室内、过道充电。

开展一期主题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时间,向学生进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时间:9月-10月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时间:11月9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6.20xx年12月31日前进行总结,(时间:12月30日负责人:校安全办)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八

20xx 年xx月至12月底。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志强为组长、县、区教育局、金川总校、市直学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综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本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

(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师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自行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三)严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一)明确责任,开展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各部门、学校要针对教职工和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杜绝12周岁以下学生驾驶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对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考评范畴。

(二)加强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发动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带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二要通过讲话、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图片展、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等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和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识。三要通过家长会、学校网站、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学生及其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三)营造氛围,确保综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园内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语等内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二要拓宽新媒体的宣传覆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加强安全教育,加深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6月5日前)

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并于6月12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二)重点治理阶段(6 月 6 日至 11 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28 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 12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对前期综合治理情况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于12 月2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及时协调,各尽其职, 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各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九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不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引导相关单位积极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市场等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老旧住宅小区等要列出计划逐步增设,20xx年底前,全区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0.7万平方米;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15日之前)。各镇街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行政村和有关部门。要发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告,发动社会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5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镇街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各镇街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和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

(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准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示曝光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房产、规划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评比内容。

公安、消防、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站、所)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区安委会成立由区政府党组成员朱启军任组长,区公安、安监、经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由李栋梁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对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和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镇街也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区经信、公安、房产、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强化“一盘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形成监管工作合力。要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区、镇街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镇街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区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重点督办。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镇街及区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十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xx〕63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xx〕24号)精神,按照县政府5月25日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议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少部分高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停放地点必须符合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师生要杜绝购买、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子屏、黑板报、标语、qq群、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校园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师生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学校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校园保安人员要24小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发动师生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学校排查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校园内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各校要督促电动自行车车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非标三四轮车整治等重点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稳定目标考核。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查整改,统一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停放、充电。教育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要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购买使用、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将电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保办313室),每月3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孙超、于班,电话:87800726、87800728,邮箱:[email protected]。

热点推荐

上一篇:最新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方案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优秀13篇)

下一篇:骑鹅旅行记梗概500字 骑鹅旅行记梗概范文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