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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管理方法研究

小编:

论文关键词:新时期; 意识形态管理; 方法; 创新

论文摘要:深入研究新时期党的意识形态社会管理的方法创新,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意识形态社会管理综合运用系统、协同的方法,目标导向的方法,积极预防的方法,关心激励的方法,引导教育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平等民主的方法,以及纪律法制的方法,从而实现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管理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取得巨大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成效明显,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全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等等。这些成就主要得益于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管理方法创新。深入研究新时期党的意识形态管理的方法创新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 系统协同的方法

二、 目标导向的方法

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社会主义制度得到人民的拥护,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等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管理的目标、绩效。邓小平曾明确告诉我们:“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还谈什么优越性?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2]世纪之交,江泽民立足于先进文化建设高度,要求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他强调:“宣传思想战线要努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的方针,加强正面引导,以利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信念、振奋精神,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舆论保证。”[3]新世纪新阶段,胡锦涛进一步明确了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体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构建和谐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4]从而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管理指明了方向。

三、 积极预防的方法

积极预防的方法是指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管理过程中及时分析思想意识领域新情况并保持清醒头脑予以积极应对、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方法。对此,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从逻辑上进行建构。一是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新情况。邓小平指出,要及时地研究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否则我们就不可能顺利前进。他说:“一定要重视理论界文艺界以及整个思想战线的情况、问题和工作。首先要认识目前问题的严重性,认识改变思想战线的领导软弱涣散状况的迫切必要性。”[5]江泽民针对全球化发展的复杂形势,多次强调:“在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同时,要十分注意警惕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这也是我们在新时期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6]二是保持清醒头脑,研究新情况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可能发生的影响。邓小平提醒全党:“在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以后,全党要研究如何适应新的条件,加强党的思想工作,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5]“现在,有右的东西影响我们,也有‘左’的东西影响我们,但根深蒂固的还是‘左’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这样就不会犯大错误,出现问题也容易纠正和改正。”[5]江泽民在新时期反复强调:“这些年来,我国思想政治领域的情况总的是好的,但也要看到,社会上—些与四项基本原则相违背的思想言论时有出现,甚至党内少数同志也受了这样那样的影响……这些问题虽然不是主流,但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绝不能让它泛滥起来。”[6] 三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应对新情况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挑战。邓小平说:“我建议中央政治局或中央书记处就党的思想战线的工作进行专门的讨论,系统地解决有关的方针、任务、措施、步骤等等问题。”[5]“要把宣传思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分析社会思想的重大动向。确定一定时期宣传工作重点和宣传口径,帮助宣传思想工作部门的同志打开思路,并且定期检查宣传思想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7]

四、 关心激励的方法

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目的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提高群众,因此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带着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思想政治工作,老老实实向人民群众学习,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此,要把做群众思想工作与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在办实事中贯穿思想教育,通过解决现实问题引导群众提高精神境界、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都要满腔热情地帮助有困难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6]另一方面,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组织保证。宣传思想战线的工作责任很重,难度很大。因此,“各级党委要从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这支队伍,建设好这支队伍”,[8]“对这条战线的同志,要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既严格要求,又不求全责备,要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提高水平。”[8]“信任是人才发挥作用、激发创新能力的重要条件。信任是最大的尊重和爱护。大家都要关心、爱护、理解、信赖人才,激励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6]同时,宣传思想战线汇集着大量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意识形态管理的成败。要很好地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努力创造民主舒畅、生动活泼、团结协作的环境,充分发挥这条战线广大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别是使青年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逐步造就一大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有影响的各类专门人才。对有突出贡献的,要特别爱护和珍惜。要设立若干种代表我们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被社会视为崇高荣誉的奖励。总之,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政治上要充分信任,工作上要放手使用,生活上要关心照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实现祖国现代化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

五、 教育引导的方法

新时期如何开展意识形态管理工作?邓小平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一再强调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管理主要采取引导、教育为主的方法。这是由意识形态领域思想斗争的规律以及新时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特点决定的。“无论如何,思想理论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一定要坚决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一定要坚决执行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的方针。”[2] “对一部分干部和群众中流行的影响社会风气的重要思想问题,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由适当的人进行周到细致、有充分说服力的教育,简单片面武断的说法是不行的。”[5]针对人们对加强思想战线的管理心存疑虑,邓小平指出:“毫无疑问,我们仍然坚持‘双百’方针,坚持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各项自由,坚持对思想上的不正确倾向以说服教育为主的方针,不搞任何运动和‘大批判’。对坚持错误拒绝改正的党员要执行党纪,但是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不允许重犯任何简单化、扩大化的‘左’的错误。”[5]另一方面,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一个长期的工作,要着重教育,不能采取运动的方式来处理。“正因为斗争是长期的,所以我们不搞运动,主要是进行教育。既是斗争的过程,也是说服教育的过程,但最终说服不相信社会主义的人要靠我们的发展。”依靠引导、教育手段加强道德、法制、社会风气建设以及改变思想领域混乱状态是新时期思想建设的根本经验。邓小平一再指出,尽管“问题在于我们思想战线上出现了一些混乱,对青年学生引导不力”,[5]消极因素主要表现在理论、思想、文化领域。但“过去那种简单片面、粗暴过火的所谓批判,以及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处理方法,决不能重复。”[5] “我们特别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同时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说服教育工作,同社会不良风气包括特权思想进行斗争。‘文化大革命’带坏了一代人。所以,我们提出要教育人民成为‘四有’人民,教育干部成为‘四有’干部。‘四有’就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5]邓小平倡导的引导、教育方法成为新时期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途径,收到良好的效果。

六、 批评自我批评的方法

长期以来,为妥善解决党内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先进思想和落后思想的矛盾,我们形成了“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公式。这是党的思想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邓小平指出:“解决思想战线混乱问题的主要方法,仍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5]我们应当承认,在理论界和文艺界对一些错误倾向是进行了一些马克思主义的批评,但效果不够显著。一定要彻底扭转这种不正常的局面,使马克思主义的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宣传,特别是在一切重大理论性、原则性问题上的正确观点,在思想界真正发挥主导作用。虽然“我们今后不提反右派运动,但是对于各种错误倾向决不能不进行严肃的批评……批评的方法要讲究,分寸要适当,不要搞围攻、搞运动;但是不做思想工作,不搞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定不行。批评的武器一定不能丢。”[2] “我们在思想文化的指导工作中还存在着‘左’的倾向,这也必须坚决纠正和防止。但是,这丝毫不是说可以不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这就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法。坚持‘双百’方针也离不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要采取民主的说理的态度,这是必要的,但是决不能把批评看成打棍子。”[2]江泽民认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维护党的纯洁性、增强党的战斗力的武器。[9]“对于违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改革开放政策的错误思想政治观点,对于反马克思主义的挑战和攻击,必须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不能听之任之。如果面对错误的思想政治观点,不闻不问,不批评,不斗争,听任它们去搞乱人们的思想、搞乱我们的意识形态,那是极其危险的,势必危害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6]“我们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创造勇于探索和创新的活跃气氛,提倡不同学术观点、艺术流派的争鸣和切磋,提倡同志式的批评和反批评。”[9]当然,在对错误思想的批评和斗争中,一定要注意充分摆事实、讲道理,以利教育和团结群众。

七、 民主平等的方法

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但新中国建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造成思想僵化。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坚定不移的目标。邓小平多次指出:“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免,不打棍子。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2]“我们在强调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的时候,仍然要注意防止‘左’的错误。过去那种简单片面、粗暴过火的所谓批判,以及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处理方法,决不能重复。”[5]他要求,在进行思想斗争时,参加讨论和批评的人绝不能以偏概全,草木皆兵,不能以势压人,强词夺理。对有错误的同志,要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给他们时间认真考虑并进行合情合理的答辩。因为,党的领导就是要善于集中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不正确的意见给以适当解释。“对于思想问题,无论如何不能用压服的办法,要真正实行‘双百’方针。一听到群众有一点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要追查所谓‘政治背景’、所谓‘政治谣言’,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恶劣作风必须坚决制止。”[2]所以,意识形态管理要善于疏导,注意发扬民主,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采取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方法、群众自己教育自己的方法、平等讨论的方法。[8]为此,“我们要把大量的工作放到群众中去,同他们一块生活,一块活动,一块说笑话,一块下棋,然后去做工作。”[10]总之,要力求做到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切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切忌简单生硬。不讲究方式、方法,不分对象、条件、场合,照本宣科,生搬硬套,老生常谈,空话套话连篇,绝对不会有成效。要特别警惕和防止形式主义的东西。新时期,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一大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努力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用优秀的作品激励人民群众;把思想教育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等等,都是意识形态管理中平等、民主方法的体现。

八、 纪律法制的方法

党和国家领导人都特别强调,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纪律性。邓小平要求在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斗争中,“对我们党员中的作家、艺术家、思想理论工作者,那就首先要求他们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而现在的许多问题正出在我们党内。党如果对党员不执行纪律,还怎么能领导群众呢?”[2]要搞四个现代化,使中国发展起来,就要有纪律、有秩序地进行建设。因为,“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是不可分的,缺一不可。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5]除此以外,意识形态管理必须运用法律手段。邓小平指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长期的事,不可能搞运动,只能靠经常性的说服教育,必要时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一是民主和法制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2]二是目前我们同各种反革命分子、严重破坏分子、严重犯罪分子、严重犯罪集团的斗争,虽然不都是阶级斗争,但是包含阶级斗争。“如果有人搞得我们总是不安宁,也不能排除使用某种专政手段,使用纪律、法律手段。总之,我们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以便进行改革和建设。”[5]对不能教育或教育无效者应该坚决采取法律措施,不能手软。否则人民不满意。三是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因为同破坏安定团结行为进行斗争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必要的法律设施,加上全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报刊宣传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就可以形成全党全军全民的共同行动准则。这样,当前的一些混乱状态一定可以逐步改变。”[2]江泽民明确要求意识形态工作者要打好政策、法律、纪律根底。要牢牢掌握中央的方针政策,牢牢掌握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新闻工作纪律。每一个思想文化单位党组织都要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守土有责。[9]

参考文献: [2]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5]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7]江泽民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

[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0]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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