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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红兵:司法改革,难在人心

小编:

律师走进中央政法委,专门就政法工作提建议,这还是第一次。上海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会后接受《环球人物》记者专访时,对孟建柱问计于民的诚意颇有感触,“我们去之前都准备了很多材料,没说完的孟书记也要留备份,自己拿去研究”。

建言直戳“痛点”

1月6日上午,吕红兵正在上海的律所办公,突然接到司法部的通知,让他次日一早去中央政法委开会,探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问题。他告诉《环球人物》记者:“这次被邀请的代表都是干了几十年的资深律师,大多具有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的经验,有的还为落马高官辩护过。我们大都想到,应该是孟建柱书记亲自听汇报。”

没有任何耽搁,吕红兵立即投入发言准备之中。“我想啊,孟书记一定希望听到来自一线鲜活的干货以及上升到制度层面的思考。于是,我迅速研究了上海高法、高检在上海市政协与政协委员沟通的工作报告,向工作在商事调解与国际仲裁一线的秘书长们了解实际情况,又请几位青年律师谈他们对法院的看法。”他带着厚厚的材料和3000多字的发言稿赶往北京。

开会当天,北京寒风刺骨,但吕红兵如沐春风。座谈会早上9点半开始,持续3个多小时。入场前,孟建柱与所有参会律师亲切握手,在大家就坐后做了个简短发言,然后直奔主题,倾听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按原先规定,我们每个人只有10分钟的发言时间,可大家想说的太多,全都超时了,我自己也讲了18分钟。”吕红兵回忆,“但孟书记从不打断,一直在认真倾听和记录,整个座谈会气氛很轻松。”

“我说上海各级法院2015年一审民商案件受理数达37.86万件,现在法官元旦都不说‘新年好’,而是‘夕阳无限好,我在写判决’。孟书记和其他人都笑了起来。”吕红兵的笑意中有些无奈,“虽然是调侃,但案多人少的矛盾真的非常突出。”

会上“尖锐”的谏言不少,有的代表提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防止法官以‘不干预案件’为名搞不作为”,还有代表表示“法官员额制改革在一些地方成了‘老同志必入选,年轻人被淘汰’,不利于调动年轻精英的积极性”。面对直戳“痛点”的建议,孟建柱不仅认真记下,还对亮点进行点评,并表示接受他们的建议,如改革调解与仲裁制度以应对“诉讼爆炸”、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为律师参加司法改革提供制度化保障等。

会后,孟建柱与12位律师一起吃自助餐,边吃边继续探讨会上没说完的问题。“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还鼓励我们多发‘朋友圈’,标题就用‘律师走进中政委’。”吕红兵告诉《环球人物》记者,“看得出来,孟书记是真心在和大家交朋友。”

“老三难”后“新三难”

在此次座谈会上,吕红兵建言的重点是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从上世纪90年代起,他就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民事、商事、刑事案件都办过。大概因为是诉讼业务出身,在诉讼律师和非诉讼律师分工愈加明确的现在,他每年还要参与诉讼案件,“诉讼是律师的基本功,不能丢”。

在代理诉讼案件的过程中,吕红兵体会到了律师的“老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三座大山压着诉讼律师,使其无法放开手脚。“老三难”还没解决,又出现了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的“新三难”,“这都需要司法改革来解决”。

“春江水暖鸭先知”,吕红兵亲身感受着一线律师的挣扎与困境,一份天然的责任感,让他愿意多做一些律师“本职”之外的事。2005年,39岁的吕红兵当选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把自己的身份定义为“服务者”,“我脑子里整天考虑的不是业务,而是如何带好上海律师队伍”。3年任期满时,吕红兵感慨“任期到了,情未了”。卸任不久,他又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继续自己的“服务工作”。

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环球人物》:孟书记曾说“要提高律师的专业素养”,您觉得应该如何做?

吕红兵:在去年8月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孟书记提到“人民律师”。我觉得,一个好律师,要有服务人民大众的情怀,有高度、温度和厚度。此外,我们还要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思想高度。

《环球人物》:律师在司法改革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吕红兵:律师既是司法改革的参与者、见证者、共享者,也是司改成败最有发言权的评判人。事实上,律师一直扮演着法治社会中“润滑剂”的角色,一方面,能参与司法,并协助司法机关优化体制建设;另一方面,能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安定。律师作为司法机关和当事人间的桥梁和联结点,最能感受司改成效的“获得感”。

《环球人物》:现行的律师制度改革需要如何推进?

吕红兵:律师制度改革应当置于司法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中统盘考虑。律师工作要在“发挥作用”上做大文章, 如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对跨境投资与并购个案提供法律服务,更应着眼于推进涉外法律体系建设,同时借力参与全球法律服务格局的治理。

《环球人物》:您认为司法改革的难点是什么?还需在哪些方面突破?

吕红兵:司法改革难不在技术,难在人心,难在共识。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人民迫切需要优质法律服务。我认为,律师要敢于在服务理念、模式、领域和产品上创新。新的制度化设计要开通律师与政府沟通的渠道,让律师进一步参与到政法工作和司法改革中。如此才能共赏、共建,最后共赢。

《环球人物》:那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吗?

吕红兵:一个完善、成熟的制度是结果,但司法改革的最终目的不是其本身,而是民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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