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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天命观的构成与时代认知分析

小编:段作义

天命,在古代主要是指天帝的旨意和命令,也指事物必然性命运及先天的禀赋。天命一词最早见于甲骨文,汤革夏命,周革殷命,都托天命《尚书汤誓》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尚书泰誓》曰: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孔子则主张畏天命,并认识到五十而知天命。孟子时把天命赋予了理论意义和道德色彩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同时孟子认为,君臣、父子的伦理关系莫非命也还主张对于人的祸福、夭寿顺受其正,就是要听天由命。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和孟子的天命观,他把天人格化,提出了天人感应和天人合一的理论。到了宋代程朱理学时期,二程以本体论来认识天命认为天下只有一个理。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二程遗书》卷十八)他们把天地万物、人性、人心统统的视为由一个天理安排的结果。朱熹认为天命即是天理,朱熹的天命观是在天人关系基础上,继承儒家天人观中有关天人合一的思想,并加以继承发展,形成了自己的天命观。

一、天命统一思想的时代构成

朱熹的天与命思想是统一的,是在孔子天命观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孔子天命观中的天,是自然之天、自主之天、客观存在之天。天与人同是客观存在,人对于天是可以认识的,可以怀疑的,但是,决不容许对天的否定,更是不能取消的。而命就是人的所谓生命,命如同命令。天命就是要求人们必须接受上天的意志,这是人自己的命运,也是人的天命,天也是决定人之所以为人的最终命令。朱熹的天命观是在孔子天命理论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而来的,朱熹认为盖以理言之谓之天,自人言之谓之命,其实则一而已。四这一论述就把天和命之间关系确立了,他们不再是对立的两种事物,而是一个统一体。朱熹又曰天便如君,命便如命令,。君命这个人去做这个职事,其傣有厚薄,岁月有远近,无非是命,。命之正者出于理,。性则是命之理而已。朱熹这里认为天命就是天理,因为有了天理,所以就有了社会事物的存在,因此也有了事物之理,天理相对于人而言就是天命之比天命,如君之命令。四朱熹的论述,把天和命两个对立的事物统一起来了,阐明了天命的主旨和意义。在社会实践中,就是人的一切行为、思想都要适合君之命令,这是人的天命。朱熹的天命观明确提出了君权至上思想,是以维护君权为目的。作为百姓,是君的臣民,君权神授,必然要听命于君,这就是理,是事物存在之理,这事物之理就是天命之性。要求人们在一切社会行为中,要把自己的天命和维护君权结合起来,更好地为君权神授这一目标服务,以体现其现实意义。孟子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表明天就是理。孔子、孟子都提出了以仁为目的,以礼为手段治国方略,这是儒家理论体系的核心,是指导人们思维形式和行为规范的理论准则。朱熹继承和发扬了孔、孟、学说,并吸收和融合了荀、董、二程的思想,提取其精华,在他们仁礼学说的基础上,把道德观和天命论演化成为了朱熹式的、具有形而上学性的天理学说,形成了朱熹的天命思想学说主体精神,这使儒家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让其更具理性色彩。朱熹把孔、孟圣贤的天命思想发展成为以义理为内核的天命思想体系,这是朱熹对其思想学说的发展与贡献。

朱熹将孔子天命思想进一步理论化,使其具有了时代意义。朱熹虽然仍坚持天人合一思想观,但是他的天人合一思想是以理的范畴来阐发,并不是一种直观的显现,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他的理既表现了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宇宙观,又体现了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与统一,有着很高的思辨性、哲理性及社会实用性。朱熹说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于天也。既生此人,则天又在矣。凡语言动作视听,皆天也。只今说话,天便在这里。四朱熹的天命观是在宇宙观基础上将人之道和天之道相联系,人在做,天在看,这是对人生命的整体认识和掌握。朱熹关于天、人及二者相互关系的理论,继承了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精神,并加以发展,在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中强调人作为天地之心的重要作用,真正体现了天人所为,各自有分的思想,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强调了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作用。天命的提出正是适用了人类社会发展进步需要,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都存在着与天命的关系,人类社会如果认知了天命,理解了天命,就会和谐友好的相处,适应天命,从我做起,从善做起,天下安定。知天命、认天命、理解天命就会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一个人知天命才能顺应天道,天道与人心,这是人类生存目的和意义。朱熹强调天人一理、天与人和谐共生、人是天地之心,人是循理而行的实践者。朱熹的天命观以天和人的关系为中心,既考虑到自然化生万物,养育万物的作用,也充分体现了人的价值,人和自然不可分割,人若明白天地万物为一体的道理,便会在行动上自觉的促使万物生长,在思想上盛赞万物之关。天命观是在天与人、与命关系基础上,将天之道与人之道结合起来,体现出对整个大自然的探索和理解。在天人关系问题上,朱熹天命统一观念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的进步,也是一种哲学的提升。结合古代历史传承的民族意识,在时代性与民族性结合基础上,为社会政治服务,为时代服务。让人们在时代精神感召下,服从于天命,也就是服从了天理。人们服从了天理,所想所思、所作所为都是对社会有益的。朱熹的理学思想也是为社会和时代服务的,目的是为了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统一人们行为。在君权至上的时代,一切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或是提升,虽然从孔子时代起把这种思想理论化、哲学化,精神化、神圣化,但是目的都是为君权至上服务,这是天命理论起源和弘扬的最高目的。朱熹就是要这种意识、这种目的更加适合统治者的需要。一个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顺应了天命就是顺应了历史潮流,有益于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而人类的天命观就找到了和谐的存在途径,朱熹的天命观就是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

朱熹在天命观中强调天与人的和谐关系,同时也强调人的主体作用,人是主导者,践行者。朱熹的天命观是以天和人的关系为中心,建立和谐的自然关系,也充分体现人的价值。既体现了对于宇宙、生命的关怀和虔敬;也体现了朱熹天命观的现实意义。朱熹将天之道与人之道结合起来,体现出对自然和社会关系的探索和理解。

二、天命观的时代认知

朱熹天命观的时代意义是在于社会实践中的积极作用。他认为,在天人关系中,天人之间不应再是人对天的简单服从和被动接受,人们只能洗耳恭听天命,只能谦虚的虔敬的接受天的命令,人不应完全没有自己的思想意识,再丧失自己独立个性存在,人应该主动承担起在与天融合中的主导作用,在与天的互动中,应该主动的探求天道,认识自然,解释自然、揭示自然,以此承接天命,让自己成为一个对天命有创造性发现的观察者、实践卷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体也。(《中庸章句》)这是理学之道,朱熹说: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彰显天命之理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在天命意义上,理是人的命运,理是天命的认知,理是自然界的秩序,理是宇宙的综合。朱熹信奉的天命,肯定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在天人关系融合基础上,理在引导人们的行为规范,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这就是命令,也是天命。天与人命之间是密切互动和相互引导的,并不是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这也暗合了人们对命运的理解和要求,天不再是高高在上的主宰和控制人类的神意,是具有道德规范的天和可体认的天,是有意识的天,是现实的存在,是有行为能力的天,和人类一样都是宇宙的一部分,这是对宇宙源起生成的一种解释和探索。朱熹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在理的引导下进行的,所以人所做之事要符合道德规范,这是为自己的命运负责。天是理的源出,理是命运的规范和指天之所以为天者理而已,理赋予人的天命,需要人们虔敬的对待,这是承接天命,就是对自己负责,对君权负责。这样的理论思想就刻上了时代烙印,明确了为君权服务的目的,为社会服务的用心。

朱熹所说的天命在人生命中是有决定性作用的,人心若顺天之性,适应天命,是人之所以成人的的关键,是尽人的生命力量,是尽力发挥个人的生命品质,也是人的生存意义和天职。人们对天命的认同和理解,是人类社会对天人关系的一种认可和确立。人类社会对天命的接受并表现出顺从的态度,是人们对自身价值的一种觉醒。朱熹天命观的社会意义,是人对天命认识的高度自觉,是体现和彰显人的社会价值标志。这种彰显与体现是一种道德追求,也是一种智慧的传承,道德的品性不再受时间的影响。天命不仅是认知之理,也是实践之理,体现了天命的意蕴与品性,理通过心性的转换,天命就由外在的他律意义转化为具有自律品性的内心体认,并深深的植根于人的意识品性之中,自觉的引导人们修正行为规范,提升人们的精神意识。当天命观体现为人生观的时候,天命意义体现为人生意义的时候,天人合一就体现为天命与人生的合一。朱熹所阐述天命观的意义就在于它和社会有效衔接,以体现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人生是在践行天命,这是朱熹天命观的重要意义所在,同时也体现了儒家天命观的基本精神,天命观的社会体认过程就是人生的体认过程。人们用自己的一颗心去体认天命,感知天命,也是人们实践人生,付诸于社会行为的过程,生命观的心性体认是人们觅取生命精神价值的高级追求。

朱熹所言人的命运,顺应了天命,就顺应了理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人之所以成为一个快乐的人,主要依赖于我们的心灵能力,一个具有社会意义的人,是要依赖社会活动认可来实现的。人的所谓命运是指我们有些什么,人是可以促进自己命运的,生命品性在引导人们对命运的正确认识,这也是道德实践的体认,它蕴藏在人们的心口中,在生命观需要得到社会确认时,人们在精神上的体认是难以实现的,而是要通过社会行为来践行,在社会行为规范中确立自身的生命观。朱熹曰:天之所命,固是均一,到气处便有不齐。看其得来如何。得厚,道理也备。尝谓命,譬如朝廷浩救,譬如官人一般,差去做官性,譬如职事一般,郡守便有郡守职事,县令便有县令职事。职事只一般,天生人,教人许多道理,便是付人许多职事。这里朱熹强调的是理论和实践结合关系,天命要在社会活动中得到验证和践行,它不是空中楼阁,高高在上,束之高阁,脱离实际,它是在社会实践中的体认,是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人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更好地体现指导自己的人生,更好的体现生命意义。

我们看朱熹的天命观,它具有如下几方而特征:第一、丰富和发展了历史天命观,形成了天命统一思想观。朱熹在继承前人理论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理论体系和社会认识,形成了自己的天命理论。他对孔、孟、荀、董、二程的天命观都有所发展和继承,特别是对佛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的吸收与提取,融会贯通,使之思想内容更加丰富,更具有社会意义。第二、朱熹天命观具有理论道德品性。朱熹的天命观不再是具有宗教品性的天命,不再是天人相分个体,而是融合了儒、道伦理意蕴的天命观,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是人们的一种追求,是得到社会确认的一种思想精神。第三、朱熹天命观的社会性。朱熹认为人是社会的人,不再是听天之命而行个体的人,由于天命观具有的伦理特性,具有的社会普遍意义,它对人们生活和行为具有引导和规范作用,所以它也具有了社会普遍意义,不再是束之高阁的理论,而是指导人们行为规范的精神思想。第四、朱熹天命观的自然性。朱熹的天命观强调人与自然相互融合,和谐共存,这是对传统儒家思想精神的继承。先秦儒家关注自然的思想和北宋儒家的自然哲学思想融汇于朱熹的天命观中,体现出对于生命的理性探究和对于天与人和谐共生的思考。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从汉代到清代,儒家思想在继承和发展中不断的完善和丰富,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主流,从而在宗教信仰、哲学思想、文化审关和礼乐制度等方而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普遍影响。冈天命思想起源于夏代,历经商、西周,到了春秋末年的孔子,战国时期的孟子和荀子,西汉时期的董仲舒和北宋时期的二程、张载,每一时期的思想理论和时代表达都有新的创意,经过各个历史时期传承发展,天命观不断丰富,使之越来越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合时代的需要。通过总结各个历史时期的时代特征,我们感受到了天命观的历史与传统,感受到了先哲们思想精神价值,也确认了生命观的适用、丰富和发展。从具有启蒙意识的理性思想精神到具有社会积极意义的天命观,展现了天命观的心路历程,以及它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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