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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交往能力理论:谱系·阐释·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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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往能力理论不仅是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的核心要素之一,而且是构造一般社会化理论和改造社会批判理论的强大武器,在哈贝马斯的理论王国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交往能力理论的思想谱系源于转换生成语法学派、发生认识论学派和社会语言学派等诸家之言。全面掌握交往能力理论应从五个方面入手:对三大语言学派的批判综合;对“能力”概念的区分;对必备语法知识的掌握;对交往能力的不同表达;对理想的言语情境的设计。交往能力理论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交往能力的先验性;二是机会均等的可能性;三是机会均等的充分性。

关键词:哈贝马斯;普遍语用学;交往能力;谱系;批判

中图分类号:H006; H030文献标识码:A

哈贝马斯著作的权威英译者及研究者托马斯・麦卡锡将哈贝马斯的社会批判理论划分为前后相依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交往的一般理论的语言哲学基础,即普遍语用学;第二层次是基于普遍语用学,通过交往能力理论来实现的一般的社会化理论的建构;第三层次是基于前两个层次的社会进化理论,即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1\]xvii。其中,普遍语用学包括五个方面:作为背景知识的生活世界;具有双重结构的言语行为;居于核心地位的有效性要求;承担行事职能的交往能力;充满理想设计的言语情境。由此可见,交往能力理论不仅是普遍语用学的核心要素之一,而且是其社会批判理论建构的必要前提,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交往能力重要性的最鲜明体现在于,它是交往主体之间达成理解并取得共识的主体资质,因为只有具备了这种交往资质的交互主体才有可能符合言语行为的规范的有效性要求,从而实现成功交往。

一、交往能力理论的谱系学考察

哈贝马斯独具特色的交往能力理论是对转换生成语法学派、发生认识论学派和社会语言学派等诸家之言的批判性综合。

(一)转换生成语法学派

最先对“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作出区分的是转换生成语法学派的创始人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乔姆斯基认为,说话的方式(词序)遵循一定的不受语境影响并带有转换生成规则的语法,儿童被假定为天生具有适用于所有人类语言的基本语法结构的知识,这知识通常被称作普遍语法理论。所以,人的语言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儿童对语言的习得不是靠出生几年内与外界接触而获得,外界条件只是激活了儿童的语言习得机制而已,大脑机构起的作用才是决定性,语言习得不是单纯的模仿和记忆的过程,而是一种用有限规则创造出无限句子的创造性活动。因此,乔姆斯基着重区分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必须把说某种语言的人对这种语言的内在知识(不妨称为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他具体使用语言的行为(不妨称为语言运用〈performance〉)区别开来”\[2\]。他认为,语言能力是指理想化的说话人或听话人的潜在的内在语言知识,是人所具有的识别和理解语句的能力,也包括对语言材料进行归纳、推导出语言规则并生成合乎语法规则的语句的能力,即对语言知识系统的一种抽象掌握。而语言运用是指人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对语言的实际使用,它只不过是语言能力的实际表现,而且往往是不十分理想的表现。关于二者的关系,乔姆斯基认为,二者具有关联性,因为语言运用源于语言能力,但并不能将二者相等同。其原因在于,依附于具体语言环境的语言运用具有独特性、现实性和多样性,而语言能力是一种抽象的概念体系,具有一般性、抽象性和统一性,相关语法规则无法得到证实且不大可信。所以二者完全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现象,不能直接从一种现象推断出另一种现象。乔姆斯基区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的目的在于揭示人类天赋的语言能力,这也是乔姆斯基普通语言学的首要任务,而描述这种语言能力的语法就是所谓的生成语法。但需要注意的是,生成语法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描述具体的日常语言行为,而是以此为出发点来探索语言的普遍规律,从而达到对人类认识系统、思维规律和本质属性的科学把握。

(二)发生认识论学派

海姆斯交往能力理论的提出主要源自于对乔姆斯基语言能力理论的批判性分析。一般来说,乔姆斯基语言能力的理论局限性在于:一是该理论本身缺乏现实基础,因为现实世界中并不存在乔姆斯基所说的具有完美语言能力的理想听说者;二是虽然乔姆斯基区分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但他却只重视对人的内部世界的语言能力的研究而轻视对语言运用的讨论;三是乔姆斯基无视社会文化因素对人的语言能力的影响,从而导致他的语言能力已经远离了真实的语言及其本质。海姆斯对乔姆斯基语言能力理论的批判也大体如此。他认为乔姆斯基语言能力理论的研究对象,被抽象地限定为具有完美的内在语言知识的理想化的人,并假定这个理想化的人在运用语言知识时,不仅不会受到诸如记忆力、注意力、兴趣和动机等社会文化或心理因素的限制,而且也不会犯语法错误。但问题是,这样超凡脱俗的语言现象在现实世界中是根本不存在的,不具有现实性,它只能是设想出来的完美世界,这种仅仅关注语法规则知识而忽视语境适宜性的语言能力其实只是一种语法能力\[7\]55。在海姆斯看来,乔姆斯基的这种语法能力对于认识活动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但仅仅具有知道如何构造语句与理解言语的语法能力是远远不够的,人们还必须知道怎样进行社会交往,懂得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不该说话,说的时候对谁说、说什么、怎么说,即何时何地对何人以何种方式说何种话。“我们必须解释清楚这样一个事实:一个正常的儿童,所获得的语句知识,不仅包含了语法,而且包括了适应性(appropriate),即他或她获得了这样的能力:懂得什么时候能说话,什么时候不能说话,能说什么话,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采用什么方式说话。”\[7\]60因此,海姆斯对乔姆斯基的“语言运用”概念进行了分析,区分了两种不同的语言运用概念:一是指规则约束较少的“现实的言语资料”,二是指在语言使用者进行交往的内在性的规则指导下的语言行为。海姆斯重点研究后者。他之所以对这种额外的交往规则感兴趣,原因在于他认为人并不能仅仅具有说出和理解一切语句的语言技能,在日常语言使用中,单单依靠这种语言技能并不能说出不符合语法但却十分适宜(符合语境)的话语\[8\]。由此,与乔姆斯基狭义的语言能力概念相比,海姆斯的交往能力概念更加丰富,它由语法能力和交往规则组成,即交往能力不仅包括内在的语法知识,而且包括了使用这种内在知识的能力\[9\]。具体说来,海姆斯的交往能力理论由四个部分构成\[7\]6367:第一,可能性是指某一言说在语法形式上是否可能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能,也称之为语法性;第二,可行性是指某一言说在心理语言要素基础上是否可行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行;第三,适合性是指某一言说在一定语境中是否适合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适合;第四,出现性是指某一言说或交往是否可能出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能出现。

二、交往能力的基本内容阐释

(一)交往能力的定义

(二)对“能力”概念的区分

在批判性吸收三大语言学派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哈贝马斯对“能力”这个概念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该概念可以从语言学的不同分支角度区分为如下几种\[11\]75:一是语用能力。哈贝马斯用这个术语来概括以海姆斯为代表的社会语言学视域下的言语者所具有的语言重建能力。“戴尔・海姆斯用交往能力这个表达来替代对于语言符码的掌握;对于这种概括,我一直建议用语用能力这个术语。”\[11\]177(注释8)社会语言学以一般社会语境中的具体话语作为研究对象,其目的在于重建语言符码。依据这种重建后的语言符码,有能力的言语者在一定的社会语境下,就可以根据一定的社会文化传统,采取与语境相适应的方式说出适宜的具体话语。这种能够重建语言符码并能够依据社会文化传统说出适宜话语的能力就是语用能力。二是语法能力。哈贝马斯用这个术语来概括普通语言学视域下的言语者所具有的重建能力。普通语言学以合乎语法的语言表达(或称字符串)作为研究对象,其目的在于重建语言的规则系统。依据这种重建后的语言规则系统,有能力的言语者不仅能够形成一定的语句,而且能够形成具有一定变化的语句。这种重建语言规则系统的能力就是语法能力,也可称为句法能力。三是逻辑能力。哈贝马斯用这个术语来概括形式逻辑学视域下的思维主体所具有的重建能力。逻辑学以逻辑作为研究对象,其目的在于重建逻辑的规则系统。依据这种重建后的逻辑规则系统,有能力的言语者或思维主体不仅能够形成一定的命题,而且能够形成具有一定变化的命题。这种重建逻辑规则系统的能力就是逻辑能力。四是交往能力。哈贝马斯用这个术语来概括普遍语用学视域下的言语者所具有的重建能力。与社会语言学相类似,普遍语用学也以话语作为研究对象,但这一“话语”却不同于社会语言学的具体话语,而是非语境化的一般话语,其目的在于重建用语言表达如何进行言说的语用规则系统。依据这个重建后的规则系统,有能力的言语者能够将合乎语法的语言表达应用于言说,建立交往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能力就是哈贝马斯所说的交往能力。 (三)对必备语法知识的掌握

如前所述,有能力的言语者依靠交往能力将合乎语法的语言表达应用于言说,从而建立起交往参与者之间的交往互动关系。现在的问题是,交往能力为什么会具有这种功能?哈贝马斯给出的答案是交往能力对语用共相的掌握。语用共相是指话语交往双方要达成相互理解所必须掌握的语法知识,是交往能力建立言语者与听者之间互动关系的必备条件。语用共相由以下五个部分构成\[11\]77:第一是人称代词,语法表现形式是我、你、他等主语形式。第二是用于言语开头和问候的词语和短语,语法表现形式是被用作尊敬语和呼格语的名词、代词和形容词。第三是指示时间和空间的表达语、指示词和冠词、数词、量词,语法表现形式是时态和语法模式。第四是完成行为式动词,语法表现形式为疑问式和祈使式。第五是非完成行为式意向性动词和情态副词。“我之所以将这几组语言表达形式称之为语用共相,原因在于这些语言表达形式与言语情境的一般结构相联系。”\[11\]77这些语用共相的功能是:第一和第二用于代表对话中的言语者、听者和可能的参与者;第三用于指代语言情境的时空要素和现实要素;第四用于说明说话者和他所说话语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可以说明言语者和听者之间的关系;第五用于表达言语者的意向与经验。为什么掌握上述语用共相是交往能力的必备条件?哈贝马斯的回答是:“如果没有这些语用共相,我们既无法解释可能言语情境的重复发生部分,即话语本身。除此之外,我们也无法解释言语者与听者之间所形成的人际关系。而且,我们更无法解释言语者与听者彼此之间所交流的对象。”\[11\]77也就是说,只有运用这些语用共相,我们才能构造出用于交往的语句或话语,交往行为才能依此继续。所以,他也将这些语用共相称之为话语―构造共相。“交往能力通过理想的言语者对话语―构造共相的掌握而定义,不管经验条件下的现实约束。”\[10\]369

(四)对交往能力的不同表达

(五)对理想的言语情境的设计

交往能力与理想的言语情境是密切相关的,“正如语言能力与语言规则的抽象系统相关联一样,交往能力与理想的言语情境相关联”\[10\]369。理想的言语情境是交往能力成功发挥其语句运用能力,进而达成相互理解的必要前提。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排除对话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流时的任何障碍。这种障碍不仅包括来自外部情境的偶然影响,而且包括由交往结构自身所产生的约束功能\[15\]。依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在理想的言语情境之下,可能的交往参与者在选择和施行言语行为时都拥有均等的机会,这种机会均等可以避免产生交往结构自身的强制,不仅对话角色要普遍互换,而且承担这些角色的机会也是均等的,即施行言语行为的机会是均等的\[11\]98。由此,哈贝马斯对理想的言语情境作了如下诠释:“如果交往既没有受到外在的偶然力量的阻碍,更重要的,也没有受到交往结构本身的强制,那么,我将这种言语情境称为理想的言语情境。”\[11\]98具体说来,理想的言语情境的主要内容包括\[16\]:第一,所有的对话参与者们都有均等的机会运用交往式言语行为;第二,所有的对话参与者们都有均等的机会运用记述式言语行为;第三,作为行为者的言语者们都有均等的机会运用表现式言语行为;第四,互动参与者们都有均等的机会运用调解式言语行为。

三、交往能力理论之批判

交往能力理论作为普遍语用学的核心要素之一,哈贝马斯对其进行了谨慎的论证和精细的雕琢,具有极强的说服力,但这并不等于说交往能力理论不存在任何问题。

首先,交往能力的先验性。哈贝马斯将主体间性的后验维度嵌入语用共相的概念之中,为研究人类交往的特征提供了独特的视角。但是,将交往能力与理想的言语情境相联系,排除现实世界对交往行为的限制与约束,这种乔姆斯基式的先验维度是有问题的。将在理想的言语情境中对语用共相的掌握视为交往能力的必备要件也没有多少现实价值。这种无视现实交往情境的交往能力,不仅非语境化倾向过于浓厚,而且也太过于理想化。 其次,机会均等的可能性。为了排除对话参与者之间进行交往时可能遭遇的障碍,哈贝马斯将选择和施行言语行为时拥有均等的机会作为排除障碍的基本装置,但这种机会均等只有在完美理性的哲学传统中才是可能的,超出这个界限就没有任何意义。例如,在自然科学领域,如若我们承认人类知识是有限度的,也就是说,承认人类作为具体的个体存在者,受到诸如政治的、心理的以及道德的限定,那么,人们在对话交往中就不可能实现言说机会的完全均等化。

再次,机会均等的充分性。退一步讲,即使我们暂且承认哈贝马斯上述机会均等的存在,那么它的充分性也要受到质疑。换言之,哈贝马斯的机会均等并不足以保证对话参与者之间能够进行自由交往,并最终达成共识。言语主体之间要实现理性交往,其途径无外乎就是概念图式的互换和知识条件的反思。但是,对话参与者若想达成此愿,仅仅具备上述哈贝马斯的机会均等是远远不够的,他们还必须预设其他条件,即言语主体间不仅要具有反思能力,而且原则上他们要同属于一个文化传统。

四、结语

即使交往能力理论存在上述问题,我们依然不能否定它在哈贝马斯的理论框架内的重要地位。交往能力理论不仅是普遍语用学的核心要素之一,而且是构造一般社会化理论和改造社会批判理论的重要支点,具有方法前提与理论基石的重要作用,在哈贝马斯的理论王国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由此,我们应该继续发掘与整理交往能力理论中的理论宝藏,为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哈贝马斯研究添薪增火。

\[参考文献\]

\[1\]Habermas. Communication and the evolution of society\[M\].Thomas McCarthy,(trans).Cambridge:Polity Press,1984.

\[3\]皮亚杰. 结构主义\[M\].倪连生,王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65.

\[4\]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M\].王宪钿,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5\]张厚粲.行为主义心理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46.

\[7\]Hymes. On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M\]/∥Alessandro Duranti. Linguistic anthropology: a reader. 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 Ltd,2001.

\[8\]Keith Johnson,Hilen Johnson. Encyclopedic dictionary of applied linguistics\[M\].Oxford: Blackwell Publishing Ltd,1998:63.

\[9\]Anne Barron. Acquisition in interlanguage pragmatics\[M\]. Amsterdam:John Benjamins,2003:8.

\[10\]Habermas. Towards a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competence\[J\].Inquiry,1970,13(1):36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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