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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修志人”的个体考察与群体建设

小编:

[摘要]选用修志人要从思想动机、性格为人、工作负荷、文字学识等方面进行个体考察,还要从年龄结构、人员流动、业务培训等方面强化队伍整体建设。

[关键词]修志人;考察;建设

方志之修,贵在用人。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对“修志人”素质的感触尤其深切。这里的“修志人”,是指修志工作中具体动手、动脑、动笔的志稿编修人员,担负着地方志素材采集、资料考辨、分工编次、动笔成文的重要任务。以第二轮《湘潭市志》编修的操作模式为例,修志人大体包含两类:一类是政府修志领导机构(一般称“志办”)的业务人员,他们主要担负着一个地方志书撰写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志稿审读与修改的工作,这类人员在编在岗,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由于志书内容牵涉广泛,需要各行各业的单位、部门的配合支持,众手才能成书,因此也就有了承编单位修志人,他们平时并非专职修志人员,在一轮修志工作启动后,一般负责本单位或部门志稿原材料的搜集、资料长编编撰、志稿撰写和修改任务。这类修志人绝大部分是临时参与,具有相对不稳定性。不管在编在岗的志办人员,还是临时受命的承编单位修志人,在一轮修志过程中都担负着志书编修大任,直接决定着志书质量和编修进度。

1.考察思想动机,慎用强功利心人员。我国历来遴选史志修撰人才时,“史德”“志德”都被放在重要地位。清代方志大家章学诚在《文史通义・史德》中说,“德者何?谓著书者之心术也”,意即心术不正之人不能修史志;他还在《修志十议》中提出修志的人必须具备“三长”:“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决请托”,“公”就是指史德而言。修志是一项清苦寂寞的脑力劳动,要几年如一日地坐冷板凳,条件一般,待遇有限,社会地位也无从谈起。修志需要修志人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在当今价值观多元化,物欲和功利意识泛滥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如果修志人一开始就为着金钱、政绩而来,而修志待遇一般,且工程浩大,短期难以见成效,结果必会大失所望,失望生怨,怨生懈怠,于是消极怠工或者敷衍塞责,迟迟拿不出像样的志稿,严重影响工作进程。

修志人选择必须讲究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德中又必须以淡泊名利为先。如果修志人不为名利所囿,则可为记述之公正、客观打下人格基础,记人记事不唯钱、不唯官、不唯势,正本清源,刚正无私。为此,地方志办在工作一开始就必须充分讲明工作的难度、待遇和要求,使功利心强者望而却步,将真正热爱修志工作的人吸纳进来。

2.考察性格为人,慎用孤傲偏执人员。文字工作中有一部分人,他们或者有着多年从事文字工作经历,或者在文艺领域常有创作发表,或者是业精资深的语文教师,他们诚然是参加修志工作最合适人选。不过,其中也有个别性格特别孤傲偏执的,他们对自己的文字水平相当自负,对志书体例知之甚少却又不屑于学习接受,喜欢以自己的思维方式来构建志稿、表述内容,对编撰志稿的一些基本原则视而不见。还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勤于指出别人文稿的“不足”,却不屑于听从建议修改自己的志稿,情愿写出长篇大论来反驳别人提的评议意见;有的人志稿中空话套话、文学描写与主观评论随处可见,内容缺项、断线之处比比皆是,却总振振有词不愿意修改;他们以为自己熟谙一切文字表达,以修志原则为“八股式”教条,以“创新”修志模式为借口我行我素,业务培训对他们作用有限,令人头疼。修志应选择善于接纳他人意见、虚怀若谷之人,自以为是、心胸狭隘的人不宜入修志队伍。

3.考察工作负荷,慎用兼职人员。从修志人来源来看,非史志部门的承编单位的修志人主要有三类:一是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脱产修志,二是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兼职修志,三是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中或单位外聘请的人员。这三类中,如果选第二类则一定要慎重。因为在职在岗人员兼职有两大弊端:一是时间难以保证。兼职者一般已有繁重的工作,没有时间与精力去浩如烟海的资料库中搜寻资料,也没有多少时间来学习志体、整理消化资料,吸纳修改意见并深度加工志稿。志书是资料性史书,一切以资料和史实说话,还需要在一次次的修改、补充、完善,没有充足的时间何以保证志稿质量?二是如何落实修志人待遇报酬较难。在职者因为是利用业余时间修志,势必要给予额外的报酬,给多少、如何给都是问题,给得少会打击修志人员的积极性,如按劳计酬,极可能引起不知晓修志工作难度的同事的非议,他们只知别人所得而不了解他人所付出,认为修志人为自己单位工作还要额外补助不合理。这样一来单位负责人和兼职者都很尴尬。因此承编单位如果一定要用在职人员,则最好让他推掉其他一切工作专职修志,这样既保证了修志人时间,也为单位节省了开支,有助于单位和谐。如果在职人员无法专职修志,则可从单位外或单位离退休人员中聘请。这轮《湘潭市志》60多个专业篇中撰稿人为兼职人员的,除个别年富力强者外,一般进度滞后,大部分都是中途换人,欲省事反费事。

4.考察文字学识,慎用文笔欠佳人员。修志工作归根结底是一项语言文字工作,文字功夫不好者不宜选用。虽然,志稿撰写不像文学创作一样需要丰富的想象、形象的描写、华丽的词藻,但对文字的要求并非不严格。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要求:地方志书必须“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叙,行文严谨、朴实、简洁、流畅”。没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这些要求是达不到的,更何况志稿撰写还牵涉到文体的取舍、时空概念的转换、常识性和行业性知识的把握、各类概念名称的规范等诸多方面,关系错综复杂,内容包罗万象,它们都依赖语言载体来有机、有序地融成一个整体,大量的文字、数据、图表必须前后贯通一致,加上志稿特殊的体例和繁多的表述原则,这些实际上都对修志人提出了更苛刻的文字、学识与逻辑运思要求。擅长文学创作不一定能修好志,文学作品创作可以用激情贯穿始终一气呵成,修志则不能,须不断搜寻资料,在停停写写中,需要缜密的理性来布局和构建,古人称此能力为“史才”。前面章学诚所提修志人“三长”,有两项就是强调修志人须具备的才识。修志人不好找,修志人也不好当。单就文字表达和学识而言,笔者认为至少要达到以下要求:首先,经常从事文字工作,熟悉汉语语法规则;其次,思维清晰严密,逻辑性强,善于用文字记述和综合概括,有举一反三的悟性;再次,虽然不可能要求修志人博览群书,但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不能犯常识性错误贻笑大方,面对堆积如山的资料,要能拿出真知灼见进行判别和取舍。 诚然,对修志人的考察还应包括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等基本方面,政治立场不可靠者不用,身体素质差者不用,这是起码前提,在此不展开论述。

方志是众手成书,每部志书都凝结着一批人的劳动成果,因此,在对修志人进行个体考察的同时,还必须加强修志队伍的整体建设。

1.注重年龄结构,进行优化组合。修志是特殊文字工作,既有室内案头脑力劳动,也有室外体力劳动,不像文学创作一样,可以凭生活经验在联想和想象中完成。修志不能闭门造车,并且前期工作主要是去档案馆、图书馆甚至乡里坊间实地考察、搜寻(如人民生活状况、民俗需要调查),有时还要去外地寻找(如有的人物资料);在撰稿和需改过程中,也要不断核实补充资料,有人形容资料收集占整部志书编修工作量的50%以上。由此,修志队伍须讲究不同年龄阶段人员的搭配,《湘潭市志》编修队伍按照“老中青、地情通、文字精”的原则组建。从某一个承编单位到省、市、县负责方志工作的机构都必须配备好不同年龄层次的人员。老人经验丰富,熟悉地情,文风老练,适合案头工作;年青人体力充沛、思维灵活,收集资料快捷;中年人既有二者之长,又兼有二者之短。一支修志队伍只有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合理搭配,才更具工作效率,少走弯路。

2.处理好人员流动问题。《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编修工作。”因此,地方志工作具有长期连续性,这决定了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修志队伍非常必要。有人认为,地方志机构要加速人员流动,这样才可以持续补充新血液,充满活力与动力;也有人认为,不宜加速方志机构人员的流动,否则会使工作失去可持续性。笔者以为,要坚持在稳定的基础上适当流动的原则,在一轮志书的编修中人员要以稳定为主;在一轮志书修完后,可以在保持基干力量的前提下适当流动,但不管怎样流动,不能搞“大换血”。修志事业要绵延不断,必须发现、培养、留住、储备基干力量。要保持基干力量,须做好“传帮带”工作,促使修志人更新换代,生生不息。

现实中,人员流动也是志办一个相当敏感尴尬的问题。地方志机构目前属于事实上的边缘单位,持“得志者不修志,修志者不得志”观点的人不少。志办职务晋升难,待遇较别的权力部门逊色,不熟悉文字工作的人被地方政府迫于安置压力或其他原因而安排入方志机构,适应方志工作的进不来,在职人员不少,精通业务的人缺乏,严重影响到方志队伍的战斗力。修志任务一来,还是要大量聘请编外人员,出现“常备军闲置、雇佣军上场”的现象。第二轮修志启动后,很多志办因工作需要从高校引进了不少大中专毕业生和研究生,如果能很好地培养稳定专业人员,不仅为本次修志,也将为下轮修志奠定好人才基础。

至于一轮修志中的承编单位,由于它们各有其本职工作,不可能在修志工作完成后还专门养一批修志人员。为传承修志经验、巩固修志力量,可以由地方政府组织,要求每个承编单位挑选一名文字水平较高、适合修志的专干,平时在单位正常从事各项工作,负责收集保存有价值的资料,参加志办组织的培训;修志任务下达后,专职修志;工作岗位变动时指定好后继人员并办好移交。这样做意义有三:能体现政府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度,使修志工作深入人心;能储备一批相对稳定的修志人员,一旦修志工作启动,他们能迅速进入角色,加快工作进度;能很好地保存单位、部门资料,有效减低修志资料搜集难度。这一措施实行并不难,关键在政府和部门对修志的重视程度。

3.强化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志稿文体特殊,规则繁多,加上编修时间相对较长,如果不熟悉业务或者操作程序不当,就会严重影响志书质量,阻滞工作进度,此轮《湘潭市志》修撰前期,有的修志人根本不知晓工作的难度和程序,有的认为修志就像写报告材料一样,加班加点“一个星期就可以出初稿”,还有的不是先充分收集资料,而是试图走捷径,先模仿别的志书写好文字内容再填充数据。因此,培训应强调针对性,强化针对性可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循序渐进原则。工作启动之初,不宜急于灌输大量修志理论条文,而应该向他们充分讲清楚工作的难度、难点和操作流程;然后讲提纲的拟定和资料收集的场所、方式和方法,以及如何形成资料长编;接着印发例文讲初稿的写作。要根据编修整体进度讲相应专题,不可前后倒置。要重实践操作,适当减少理论说教,讲理论结合实例进行,使执笔人易懂易学,否则理论一大堆,修志人可能仍然无从着手。二是坚持对口培训原则,确保培训效果的连续性。培训前应要求承编单位定好执笔人员,培训中一定严格定好培训对象,即执笔人,不能任由单位临时派人应付参加,临时充数人员一般不会认真领会和传达培训内容,使培训效果大打折扣。培训要做到因人设训,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要讲授单位负责人在这项工作中的责任,执笔人参加的要讲授业务知识,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讲授不同的内容,试图毕其功于一役是不可能的。一部志书修成一般要几年,中间不可能不出现人员变动,但要做到不因人废事。培训的资料要多印刷储备,培训单位负责人应做好业务的移交,确保人换工作不断。三是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原则。大班培训适宜于工作启动、推进、收结等重要环节,小班培训适

合于一个行业、部类的编修。还可以争取以会代训、观摩培训、办刊传阅等方式,这三种方式操作简单,节省人力物力,效果明显。湘潭市志办采取以评审会作为补偿培训。每篇志稿评审时承编单位按部类分成几个系统,如教科文体卫作为一个系统,其中任一篇志稿进行评审,这一系统内每个单位都派遣相应篇的撰稿人参加,写出书面评审意见。市志办在作总结性评审发言时,适当多讲业务方面的内容和志稿取舍的缘由,这样既评审了志稿又提高了执笔人的业务水平。另外市志办还办了《史志通讯》介绍修志进程,阐述业务难点,刊登修改例文,传授修志方法,不定期免费寄送各承编单位供撰稿人阅读。这两种办法都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诚然,建设好修志队伍还必须注意建立好后勤保障机制特别是按劳给酬的激励机制。修志工作本来清苦,不能要求他们一味奉献。改善工作条件,尽可能提高工作待遇,采取按劳付酬等可更好地提高修志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总之,修志之难关键在人。工作启动之初,要严格进行修志人的个体考察,队伍组建之后,要强化整体建设,再辅以必要充分的后勤经费保障,则工作才能一帆风顺,修出可“藏之名山,传诸久远”的精品佳志也就为期不远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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