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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局校点本《金史·赵秉文传》证误

小编:

[摘 要]通过《金史・赵秉文传》和《闲闲公墓铭》对读,对《金史・赵秉文传》中的舛误进行考证。证明其中的主要问题来自于元代史臣在编纂《金史・赵秉文传》过程中对有关材料的移置。在对赵秉文在泰和二年至兴定五年间的履历进行考证的同时,对《金史・赵秉文传》的时间上的问题进行纠正,认为运用文献资料和碑刻资料相互结合的办法进行阅读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闲闲公墓铭;金史;赵秉文;证误

中华书局校点本《金史・赵秉文传》中舛误之处甚多,学者已经有所指正,但尚需全面梳理。因此,笔者在研读相关史料的基础上,陈述一得之见,以求教于方家。

最近,在结合一些金末史籍,研读《金史・赵秉文传》的过程中,笔者发现《金史・赵秉文传》的舛误之处与元代史臣对元好问《遗山先生文集》中《闲闲公墓铭》的取用有直接关系。为方便起见,兹把《金史・赵秉文传》和《闲闲公墓铭》相关部分摘录如下:

《金史・赵秉文传》:

泰和二年,召为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三年,改平定州。前政苛于用刑,每闻赦将至,先掊贼死乃拜赦,而盗愈繁。秉文为政一从宽简,旬月盗悉屏迹。岁饥,出禄粟倡豪民以赈,全活者甚众。

大安初,北兵南向,召秉文与待制赵资道论备边策,秉文言:“今我军聚于宣德,城小,列营其外,涉暑雨,器械弛败,人且病,俟秋敌至将不利矣。可遣临潢一军捣其虚,则山西之围可解,兵法所谓‘出其不意、攻其必救’者也。”卫王不能用,其秋宣德果以败闻。寻为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俄转翰林直学士。

贞初,建言时事可行者三:一迁都,二导河,三封建。朝廷略施行之。明年,上书愿为国家守残破一州,以宣布朝廷恤民之意,且曰:“陛下勿谓书生不知兵,颜真卿、张巡、许远辈以身许国,亦书生也。”又曰:“使臣死而有益于国,犹胜坐糜廪禄为无用之人。”上曰:“秉文志固可尚,然方今翰苑尤难其人,卿宿儒,当在左右。”不许。四年,拜翰林侍讲学士,言:“宝券滞塞,盖朝廷初议更张,市肆已妄传其不用,因之抑遏,渐至废绝。臣愚以为宜立回易务,令近上职官通市道者掌之,给以银钞粟麦缣帛之类,权其低昂而出纳。”诏有司议行之。

兴定元年,转侍读学士。拜礼部尚书,兼侍读学士,同修国史,知集贤院事。又明年,知贡举,坐取进士卢亚重用韵,削两阶,因请致仕。金自泰和、大安以来,科举之文其弊益甚。盖有司惟守格法,所取之文卑陋陈腐,苟合程度而已,稍涉奇峭,即遭绌落,于是文风大衰。贞初,秉文为省试,得李献能赋,虽格律稍疏而词藻颇丽,擢为第一。举人遂大喧噪,诉於台省,以为赵公大坏文格,且作诗谤之,久之方息。俄而献能复中宏词,入翰林,而秉文竟以是得罪。

五年,复为礼部尚书,入谢,上曰:“卿春秋高,以文章故须复用卿。”秉文以身受厚恩,无以自效,愿开忠言、广圣虑,每进见从容为上言,人主当俭勤、慎兵刑,所以祈天永命者,上嘉纳焉。哀宗即位,再乞致仕,不许。改翰林学士,同修国史,兼益政院说书官。以上嗣德在初,当日亲经史以自裨益,进《无逸直解》、《贞观政要》、《申鉴》各一通。

《闲闲公墓铭》:

泰和二年,改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考满,留再任。卫绍王大安初,北兵入边,召公与待制赵资道论边备。公言:“今大军聚宣德,宣德城小,列营其外,夏暑雨,器械弛败,人且病;迨秋敌至,我不利矣。可遣临潢一军捣其虚,则山西之围可解。兵法所谓‘出其不意,攻其所必救’者也。”王不能用。其秋,宣德以败闻。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二年,改平定州。前政苛于用刑,盗贼无大小,皆杀之;闻赦将至,先贼死,乃拜赦。而盗愈繁。公为政,每从宽厚,不旬月,盗贼屏迹,终任无犯者。岁饥,出俸粟,为豪民倡,以振贫乏,赖以全活者甚众。及受代,老幼攀遮,恋恋不忍诀。已出郭,复遮留之再三,乃得去。入为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俄,提点司天台。崇庆二年春,太白经天。公上奏:“岁八月,当有人更王之变。”当国者以为妖言,置章不通。及期,王出居卫邸,如公言。俄,转翰林直学士。贞佑初,公言时事三:一迁都,二导河,三封建。大略谓:中国无古北之险,则燕为近边,车驾幸山东为便。山东,天下富强处也,且有海道可通辽东,接上京。宋有国时,河水常由曹濮、开滑、大名、东平、沧景,会独流,入于海。今改而南由徐、邳。水行处下,视堤北二三丈,有建瓴之便。可使行视故堤,稍修筑之,河复故道,则山东、河南合。敌兵虽入,可阻以为固矣。三代封建,外裔不能得中国之利。秦罢诸侯而郡县之,无虏祸而有不及备之祸。喻如秦销锋镝,今民闲不得藏弓矢是也;堕名城,今腹内州军不置楼橹是也。在承平日若无患,及其弊,则天下有土崩之势。秦之胜、广,汉之张、鲁,唐之安、史,皆是也。房管因禄山之乱,请出诸王,分置诸道。禄山闻之,曰:“天下不可得矣!”今就不能复三代之故,亦宜分王子弟,置诸道节度,则是山东有大河之险,有维城之固,而无燕近塞之忧,一举而三者得矣。明年,上书请为朝廷守残破一州。上以公宿儒,当在左右,不宜补外,不许。四年,除翰林侍讲学士。明年,转侍读。兴定中,拜礼部尚书、兼前职同修国史、知集贤院事。又明年,知贡举,坐为同官所累,夺一官。致仕,有旨:“以卿尝告老,今遂之也。”公家居,上所以礼遇公者不少衰。时遣中使问:“卿精神何如往年?”不数日,复起为礼部尚书、兼官如故。入谢,上曰:“卿春秋虽高,以文章故,须复用卿。”公亦以身受厚恩,无以自效,愿为天子开忠言,广圣虑。每进见,从容为上言:“人主当俭勤,慎兵刑,所以祈天永命者。”上嘉纳焉。今天子即位,公再以年乞身,改翰林学士、修国史。公以上嗣德在初,当日亲经史,以自裨益;进《无逸》,直解《贞观政要》《申鉴》各一通。

通过对《金史・赵秉文传》和《闲闲公墓铭》以上段落的对读,不难发现《金史・赵秉文传》多取材于《闲闲公墓铭》。《金史・赵秉文传》的舛误之处,兹罗列如下:

3.兴定元年,转侍读学士。拜礼部尚书,兼侍读学士,同修国史,知集贤院事。又明年,知贡举,坐取进士卢亚重用韵,削两阶,因请致仕。……五年,复为礼部尚书,入谢,上曰:“卿春秋高,以文章故须复用卿。”

4.以上嗣德在初,当日亲经史以自裨益,进《无逸直解》、《贞观政要》、《申鉴》各一通。

其中4.“以上嗣德在初,当日亲经史以自裨益,进《无逸直解》、《贞观政要》、《申鉴》各一通。”张国旺君对其中的标点问题辨析甚详,毋庸再议。

关于1.“泰和二年,召为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三年,改平定州。”王宏海在文章中用《黄河九韶》和《涌云楼记》确定时间有误,并对后代史籍因沿用而致误的问题作了辨析。其实,查《闲闲公墓铭》泰和二年,改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考满,留再任。卫绍王大安初,北兵入边,召公与待制赵资道论边备。公言:‘今大军聚宣德,宣德城小,列营其外,夏暑雨,器械弛败,人且病;迨秋敌至,我不利矣。可遣临潢一军捣其虚,则山西之围可解。兵法所谓‘出其不意,攻其所必救’者也。’王不能用。其秋,宣德以败闻。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二年,改平定州。”与《金史・赵秉文传》“泰和二年,召为户部主事,迁翰林修撰。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三年,改平定州。”和“大安初,北兵南向,召秉文与待制赵资道论备边策,秉文言:‘今我军聚于宣德,城小,列营其外,涉暑雨,器械弛败,人且病,俟秋敌至将不利矣。可遣临潢一军捣其虚,则山西之围可解,兵法所谓‘出其不意、攻其必救’者也。’卫王不能用,其秋宣德果以败闻。”对照,可以看出除增减二三字外,《金史・赵秉文传》作者对《闲闲公墓铭》相关部分全文照录,于“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三年,改平定州。”上未加“大安元年”四字,致赵秉文的履历中因对《金史・赵秉文传》相关字句的顺读而产生其出任宁边、平定二州刺史的时间分别是泰和二年和泰和三年的结果。元代史臣的这一措置是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王宏海君论不及此,兹补如上。关于赵秉文担改任平定州刺史的时间问题。王庆生在《金代文学家年谱》第五卷“赵秉文”条中辨析甚详,认为其事在大安二年四月,故不需再议。

关于2.“大安初,北兵南向,召秉文与待制赵资道论备边策…卫王不能用,其秋宣德果以败闻。寻为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俄转翰林直学士。”

关于“寻为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俄转翰林直学士。”一句在《金史・赵秉文传》中的位置问题。据《闲闲公墓铭》,赵秉文担任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应在出任平定州刺史之后。因此,《金史・赵秉文传》“寻为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俄转翰林直学士。”与“三年,改平定州。前政苛于用刑,每闻赦将至,先掊贼死乃拜赦,而盗愈繁。秉文为政,一从宽简,旬月盗悉屏迹。岁饥,出禄粟倡豪民以赈,全活者甚众。”承接为宜。

关于赵秉文出任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和出任翰林直学士的时间问题。据“寻”和“俄”二字,似可得出赵秉文担任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和翰林直学士的时间均在大安初的结论。关于赵秉文担任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闲闲公墓铭》“(大安元年)十月,出为宁边州刺史。二年,改平定州”《金石续编》载《圭峰法语》署时为“大安二年十月上休日”大安是卫绍王的第一个年号,前后是三年时间,则据“寻”和“俄”二字,得出赵秉文担任兵部郎中兼翰林修撰的时间均在大安初的结论显然有误。其确切时间当在大安二年十月之后寻找。

关于这一段时间赵秉文的履历,除担任兵部郎中,兼任翰林修撰,并且“提点司天台”,《闲闲公墓铭》言此事甚详,可为《金史・赵秉文传》补遗。

关于赵秉文“转翰林直学士”的时间,据《闲闲公墓铭》载,崇庆二年春,太白经天,赵秉文上书奏事。其事在“贞佑初,公言时事三”之前。因此,赵秉文“转翰林直学士”的时间当在二事之间。查《闲闲公墓铭》崇庆二年春,赵秉文在上书奏事之后“俄,转翰林直学士”。可以确定,赵秉文“转翰林直学士”的时间当在崇庆二年(至宁元年)。《金史・赵秉文传》所言显误。

关于3.“兴定元年,转侍读学士。拜礼部尚书,兼侍读学士,同修国史,知集贤院事。又明年,知贡举,坐取进士卢亚重用韵,削两阶,因请致仕。…五年,复为礼部尚书,入谢,上曰:‘卿春秋高,以文章故须复用卿。’”其中的问题有三。其中,“又明年”和“卢亚”两个问题,据《金史・赵秉文传》中关于“又明年,知贡举,坐取进士卢亚重用韵,削两阶,因请致仕。”注[五]所辨,已经解决,不需再议。同时,根据注[五]和《闲闲公墓铭》“不数日,复起为礼部尚书、兼官如故。”则上述引文中的“五年”改作“未几”为宜。

关于王宏海君《考误》所提出的赵秉文任翰林侍讲学士和翰林侍读学士二者的顺序问题。笔者认为,《金史・赵秉文传》所载赵秉文在贞四年所任官职为翰林侍讲学士,兴定元年任翰林侍读学士二事不可认为不妥。理由如下:

1.《金史・百官志一》“翰林学士院”条所载“翰林侍读学士,从三品。翰林侍讲学士,从三品。”翰林侍读学士与翰林侍讲学士二职均为从三品,其顺序与赵秉文的升迁由低到高的顺序恰好一致,无矛盾之处。

2.《金史・赵秉文传》中关于这个方面的资料主要来源于《闲闲公墓铭》。在《闲闲公墓铭》中载“(贞)四年,除翰林侍讲学士。明年,转侍读”。按《金史・宣宗纪二》载,金宣宗改元兴定在贞五年九月。因此,《金史・赵秉文传》和《闲闲公墓铭》的记载一致,赵秉文贞四年任翰林侍讲学士和翰林侍读学士的时间分别是贞四年和兴定元年(贞五年)

3.《金史・宣宗纪二》所载兴定三年八月“戊辰,遣礼部尚书杨云翼祭社稷,翰林侍读学士赵秉文祭后土于河中府。”与《金史・赵秉文传》和《闲闲公墓铭》的有关赵秉文履历的记载相符。“翰林侍读学士赵秉文祭后土于河中府”是称其兼职。因此,《金史・赵秉文传》关于这个方面的记载在《闲闲公墓铭》和《金史・宣宗纪二》相一致,是没有问题的。

总之,《金史・赵秉文传》中的文字,主要是由元代史臣照录《闲闲公墓铭》并加以措置而来。在对《闲闲公墓铭》进行处理和对《金史・赵秉文传》编撰的过程中,“卫绍王大安初,北兵入边,召公与待制赵资道论边备。公言:“今大军聚宣德,宣德城小,列营其外,夏暑雨,器械弛败,人且病;迨秋敌至,我不利矣。可遣临潢一军捣其虚,则山西之围可解。兵法所谓‘出其不意,攻其所必救’者也。”王不能用。其秋,宣德以败闻。”一段的下移带来了诸多问题。《金史・赵秉文传》中舛误主要是由此而来。由此可以看出,在阅读的过程中,文献资料和碑刻资料相互结合,是一条传统的途径。运用这种方法,对《金史》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考证,以求正本清源,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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