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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志纂修目的浅析

小编:

[摘 要]义渡是指一般由民间捐资兴建,供行人免费或者低价渡河的渡口。而渡志是义渡的渡会出于表彰兴建者、维护者和防止渡产流失以及保证渡会会员权利的目的所修的一种志书,其作用类似于功德簿、维权书和会员证。渡志的编纂促进了湖南义渡建设,使其能够长久接济行人。

[关键词]义渡;渡志;渡会

“其日久禁弛,强暴妨公,故志案谳;虑其利兴弊生,职司废坠,故志规制;虑其出纳无准,不权赢绌,故志岁用;虑其水火虫蚀,文字散佚,故志契约;虑其越界侵疆,以小易大,故志田亩弓码。”[2]

可惜丁所写到的案谳、规制、岁用、契约、田亩弓码只是针对他所修的《鳊鱼山六里义渡志》而言,就现存湖南渡志而言主要起到了功德簿、维权书和会员证的作用。

一、“昭先德,启后贤”――功德簿

对于修志的目的在渡志里面发扬前人是一般是首要提及的,10种渡志不同程度都指出志为昭显前人功德垂范后人而修。《南浮义渡印谱》就称“渡之有谱,犹家之有乘,谓为昭先德也,可;为启迪后贤也,亦可”[3]。把渡志看做家谱的不止南浮义渡,如《尤家滩小河义渡桥志》也称“然略者,桥志耳。志尤国之史,家之牒。志不修则无以扬先人义气。知桥会源流,兹特公议谨修桥志”[4]。当然并不是所有渡志都有先德可昭,比如《鳊鱼山利涉义渡志》修志人周藜光便是该义渡的创修人,他属于会被后人所昭的先德,所以就只能昭昭现世了。

(一) 谢善款

先德的何种功德可以被昭,又可以启发后贤呢?有句话叫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先德的功德一般也就体现在这两个方面。义渡兴修开支甚大,船只、码头、茶亭、雇渡夫以及保证义渡运营的基金。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义渡都会有这些,有的简陋义渡只有船只靠渡客自己摆渡。但本文中这些修志的义渡属于大中型的义渡,都会有渡船、渡夫以及一定的渡产。给义渡出钱的人为渡客安渡江河做出了贡献,正是他们的慷慨解囊才有了义渡。出资人做善事自然图善名,许多义渡在募捐时就把自己的刊录芳名的政策摆出来,如益阳知县冯子式为碧津渡写《募捐序》时就提到:

“所虑通计之资,其费不浅。尚赖四方之惠,以玉于成。凡有乐捐,咸书簿册;或施田宅,悉皆锤诸丰碑;若捐谷银,无不刊之高碣。倘有欺隐,天日维昭。”[5]

于是渡志的相当一部分篇幅就是在罗列历年的出资人姓名和出资数量。出资人有自然人也有像商号、公司、会馆等机构,甚至还有资产丰饶的大义渡给资产窘迫的中小义渡捐资。如《桃花港黄獭溪口小河义渡志》中就有“桃江义渡,三百串。”[6]的记载。出资内容也是五花八门,以现金居多,此外也有捐田和捐谷[7]之类。由于捐田价值一般比较大,又是不动产,有时会出现赖捐现象。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会把出让田土的捐约一并收入渡志,如该志中捐了一石水田的王楚香就写了一纸《王楚香捐约》附在该志《乐捐芳名》之后。《王楚香捐约》内容主要为捐田缘由,再说明所捐田地位置、大小、水源分配,最重要的是强调:

“此系楚香乐捐,并无央强情弊。自捐之后任小河义渡首事永远轮管,后无反悔。年逢大造,收粮合户,应差完纳,今欲有凭,立此永捐。字约一纸,付义渡首事收执为据。”[8]

并请在场的里绅族邻做个见证,完成田契交割。

(二) 酬护渡

除了出钱外便是出力。义渡一出便牵动多方利益,行人过义渡不花钱,那些靠勒索行人谋生的私渡夫、官渡夫也就被砸了饭碗,而丰饶的渡产也让旁人起着觊觎之心。义渡在经营中的种种困难都要靠渡会的首士们去摆平,于是打官司就成了不少义渡首士的家常便饭,渡志里面也就保存着大量首士们在衙门打官司留下的案牍。将这些案牍保留下来一方面是为了将首士们所争取到的利益留以存证,也是对他们奔波的一种肯定。《碧津渡志・原序》里面就提到:

“自甲戍岁创始,经冯宪至己卯春成,终荷陶宪详禀。院司府宪准饬勒碑定案永垂。事共历六寒暑而后告厥成焉。美举之成功关于行人往来之便而甚劳诸君子之心矣。”[9]

该渡建成花了六年时间,它的募捐筹款倒是很顺利,但是益阳县的反复给义渡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募款时的冯县令支持义渡,到了接任的陶县令手里却将义渡渡产划归官渡,首士们赴省上控才将义渡权益争取到。渡志里面记载了这么多前辈的光辉事迹,自然也期望后贤们能守护住义渡并发扬光大。“《语》曰:‘莫为之前,虽美弗彰;莫为之后,虽盛弗传。’君等顾名思义,谱存即渡存,即义存也。后之人必有观感而兴起者。”[10]南浮义渡的首士们对后人的期望跃然纸上。

二、“外杜争衅,内固世守”――维权书

里面提到的恐历久而弊生与经久无弊,弊从何来?无非内外两面,外则有官有民,内则有首士有捐资人及其后裔。渡产这块蛋糕谁都想动筷子,官府也不例外,平江的南浮义渡就遇上过这种麻烦事“邑有浮桥者功亏莫竣,勒卷废渡,众皆不允。”[14]官府要修浮桥把手伸到了渡会的口袋里,要求义渡停摆,渡产充作桥产,南浮义渡的首士们经过一番斗争保住了渡产。但是碧津义渡的首士们却没有那么幸运,经过几年省控还是被划走了沙田田亩和五马坊店屋。

而地界不清的情况也经常会给他人以侵占渡产的机会,这个时候渡会就会与争地之人签一纸《杜界》,用以厘清地界。如陈雍和等人与南浮义渡于道光二十二年所签订的《杜界》:

“我祖手已将土名焰坑各山坡等业得价出卖与二十二都置管契据。旋因我陈姓坟茔山界彼此互混,至滋兴讼。于道光四年讦讼,又有合同杜据今本。春,我姓于坟茔前后左右栽插松杉,以致二十二都值管首事刘祚宥……等喊同地邻邱先声……等临场凭看,不无误插。兹地邻处还界外松秧工食给我陈姓,其坟山俱已窖石为界,界内二十二都不得干犯,界外听其二十二都管业修理,应照文契与杜字。恐口无凭,立此为据。”[15]

陈雍和的先辈将田土卖与义渡,两者地界相邻,引发争端,然后杜界了事。这种情况在各个义渡里面都不少见,而杜界的根据便是当年买卖土地的地契,渡志上载有大小四至分明的地契是保护义渡田产的重要保障,而且不少渡志都会将田庄图一并刊载以更好地保护渡产。

(二)内戒私吞

既有外贼,自有内鬼。渡志所防的内鬼一为首士,首士是渡会的管理者,想从公家这里揩揩油很是方便。但是编渡志的人本身就是首士,所以有些话也不好说的太过明显,往往语焉不详。“因忆光绪初,经理不善,码头奔溃,船坏不修,几形颓废,过渡者无不忧之。”[16]一句只是提到经理不善,那究竟是何种不善会导致义渡几形颓废?为本书写《记》的江芝润泄了底:

“迨至前清光绪初,码头崩溃,船失整修,渡夫工食不敷,几遭颓废。经里绅莫炳等从中调理,议定章程,禀请邑侯王存案以杜侵渔,而公务始归划一矣。”[17]

“以杜侵渔”四字说明了桃花港黄獭溪口小河义渡的前首士们并非经营无能,实在是贪墨有功。

另一种内鬼则是当年的捐资者和他的后人,善款捐出难保没有赖账。为了防止捐资人及其后人赖账,刊载田契与前面提到的让捐资人签署捐约都是重要的办法。由于捐资人给渡会签了捐约自己毁约的情况不多,而渡志里面不好特意强调捐资人不许反悔,所以渡志里面防范的一般是捐资者的后裔。“捐名各给一部,家有藏书,开卷自然了了。望后启共矢寸衷,规遵遗训,入想莫作非非……”[18]

三、“分发会友,资为凭证”――会员证

编修渡志完成后面临的问题就是印多少与发给谁的问题,关于此11种渡志里面有5种渡志做出了自己的解答。首先渡志记载全与义渡相关,连篇累牍的捐资芳名和田契相信当时除了捐资人感兴趣外很少有人会想获得一本渡志。其次渡志的印刷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某人的捐资还不够抵上渡志的成本,那么给他渡志是让他对义渡做了负贡献。

(一)南浮渡会

基于以上两条,南浮义渡这样大型义渡由于捐资者众所以会在领取渡谱的资格上划一根线。而且由于南浮义渡历受捐资,三修渡谱,后来发放渡谱的资格还有所升高:

“南浮义渡倡自乾隆元年,募众捐银,合成美举。至嘉庆十二年始修渡谱,捐银一两以上者每名给谱一册。同治年间续捐重修,捐钱三串以上者亦每名给谱一册。本届加捐修谱原奉罗宪厘正章规,钳盖官印。颜曰:“南浮义渡印谱嗣后专以印谱为凭,凡旧捐一两以上及新捐三串以上者均按名给印谱一册。”[19]

《南浮义渡谱志》里称“申明详著分卷编次,约订四百部执备参考,则相沿而传。”[20]但是此四百部为《南浮义渡谱志》嘉庆十二年初修时的数字,而再修与三修的人数超过标准的有322人,如果加上三修时发现的乾隆年间捐资遗碑中未见渡志却捐资超过一两的19人,则三修时渡志应当印发了将近七百部(3)。

(二)鳌溪渡会

南浮义渡的将近七百部渡志说得上是财大气粗,相比之下其他三者渡志相对要少很多。《鳊鱼山六里义渡志》“志书一部分百余册呈之各里先生家藏一卷,俾一览知略。”[21]印了百余册却不说何种标准,想来应是按捐资而来。而鳌溪义渡和尤家滩小河义渡则显得严格且封闭的多。

以鳌溪义渡为例:

“本会会名原以石碑为凭,嗣因典顶卖买更换名号及新添上者殊无凭依。是以复将新老会名厘订刊入会谱,共计七十九名。嗣后不得任意增减,即有出顶承顶卖买者必须以会谱及有管业字据方为有效,否则不得与会领胙。”[22]

这段文字我们可以读出这几层意思。首先,会名也就是渡会的会员是种可以流通的身份,会员由先辈参与兴建维护义渡而传承取得,或者交易取得,否则顶典买卖无从谈起。

其次,此渡会是个封闭性的组织,渡会会员身份可以买卖说明外人很难通过正常捐资入会,“鳌溪义渡之创始也,捐者只有七十五人”[23]。鳌溪义渡创立于道咸年间(4),到了民国十九年修志时七十五名会员发展到了七十九名,而且还规定嗣后不得“任意增减”,其封闭性可见一斑。

再次,我们在这里见到了渡谱的作用,它从捐资证明发展成渡会会员身份的证明,承买会名必须得到渡谱和管业的字据方能有效。

最后,通过渡谱证明的会员身份是有其价值的,否则无人会买。而它的价值就在于“与会领胙”四字。与会即参加渡会从而处理渡政。“本会于民国十六年冬召集全体会友列席,将会内一切应兴应革事宜重新酌立规章,汇集成册,修会谱,俾资遵循。”[24]这些手持渡谱的会名们开会时自然是有发言权的。除了开会发言,会名还可以对渡会拥有监督权。“本会佃耕人以后有更换者由经管通告各会友携带会谱到会批明承佃者姓名以杜私佃私布之弊。”[25]除了建言与监督,还有选举与被选经管的权利。 “本会经管定为三人,由会内推举公正者充任之。每年所收租以九成折扣仓蚀外,酌给辛赀拾元。任期以一年至三年为限,如系贪鄙者,得由会众随时撤换之。”[26]

当选经管可以运作渡产还可以获得薪酬,这才是会员最大的权利。而领胙则是领取祭神之肉,家族中入祠、列谱、领胙都视为对家族成员的肯定,渡谱尤家谱,领胙即视为对会名身份的肯定。

由于《鳌溪义渡会谱》具有这些权利,当然不可泛滥印刷。

“本会订修会谱计八十份,装订后呈请官厅加盖印信以资凭证。除各会友给发一份外,余一份存值年经管处,届移交时仍交替于接管人承受。”[27]

(三)尤家滩小河渡会

和鳌溪义渡相似的还有尤家滩小河义渡,其封闭性比鳌溪义渡有过之而无不及。

“桥志六十三册,颁定智仁勇三字,每字二十一号,每号一册,盖取其达道之一也。

桥会系我等六十二家之先人创建,按捐名各给一册。除六十二家外,公存一册,如智字一号归总值轮流收管。智字二号至勇字二十一号即各照字号颁领,当慎重保存。毋得损坏涂改,至失先人义气。”[28]

渡志皆由先人传下,损坏涂改都会有失先人义气,鳌溪义渡里面那种交易的情况肯定会被归入败家忘祖而不会被允许。尤家滩小河义渡里渡志的功用与鳌溪义渡大同小异,具有参与渡务的权利。而腊月初一的算账聚会与鳌溪义渡的领胙也是异曲同工:

“每年腊月初一日算帐一次,遵旧例也。自后凡我六十二家,由各姓或择长者或议轮流,每姓只可一位临期拥书赴会恕不登请。幸勿藉捐名系我祖我宗,大小纷来,办事者固难预备酒席,且各姓蕃衍,恐以伪乱真。”[29]

《鳌溪义渡会谱》有言“……汇订成册付予梨枣并呈请官厅加盖印信分发于各会友。俾明原委,资为凭证。”[30]渡志分发到会友的手里除了功德簿和维权书的作用外那就是会员证了,会员证能享受到的福利各个渡会都有所不同,或许是渡会会场的入场卷,或许是渡会宴会的请帖,还可能是渡会选举的选票……

四、结语

就湖南的渡志而言,渡志的作用主要就是以上三条,当然案谳与渡规也是渡志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一方面案谳层鳞渡规纷杂渡与渡之间差别甚大不适合在此一并讨论,另一方面这两者的作用实际上也逃不开功德簿、维权书、会员证三者的范围。案谳层鳞无非为防止公私侵扰同时为上控之人树碑立传,而渡规纷杂也不过是维权书和会员证的使用说明而已,关于两者笔者将另撰文加以探讨。至于丁翰钦提到的岁用,在许多渡志里面都会将其纳入渡规,因此会与渡规一并讨论。

三者相互衔接,功德谱吸引善款以成义渡,维权书保护义渡,会员证则通过授予会员权利和加强会员凝聚力从而来增强对善款的吸引力和对渡产的保护力。三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使得义渡能够募建成功而且传之久远。

因水设渡,因渡成会,因会修志。湖南三湘四水之地,历史上的义渡不知凡几,渡会不知凡几,渡志又不知凡几。时至今日,由于对渡志的不重视和本身印数的稀少,笔者苦心搜罗,也仅仅得到11种渡志而已。以此未免不有管中窥豹之嫌疑,聊以成篇,以待方家。

参考文献:

[3][10][19][清]义渡会.南浮义渡印谱[Z]:湖南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藏.清光绪三十二年,刻本:新序3A、新序3A―3B、凡例1A.

[6][7][8][16][17][清]江芝润.桃花港黄獭溪口小河义渡志[Z]:湖南图书馆藏.民国十三年,鉴龟堂刻本:乐捐芳名1A、乐捐芳名1A、王楚香捐约1A―1B、徐序1B、小河义渡记1A―1B.

[13][清]周藜光.鳊鱼山利涉义渡志[Z]:湖南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藏.民国五年,丽文堂木活字重印乾隆二十五年济众亭刻本:序4B.

注释:

(1)也有首事的叫法,一般指出头主管其事的人。义渡管理机构的渡会组成人员即首士的一种。

(2)亦有例外,如《鳊鱼山六里义渡志》记载“旧志散佚,碑碣无存。惟本邑志与老成所传,聊记原委俾后之人亦知其略云。”可见该书除引用方志外还采用了一些口述史料。参见[民]丁翰钦.鳊鱼山六里义渡志[Z].原委记略.益阳:湖南图书馆藏.民国元年,道善堂刻本:原委记略4A.

(3)因为已有老谱的人需要用老谱来交换新谱,而乾隆遗碑上捐资者后裔有无领取渡谱并没有交代,考虑到持有老谱的人存在遗失渡谱的情况三修时渡谱应该印发了将近七百部。以上只是笔者估算,如有准确数量还请告知。关于乾隆遗碑是指当时在义渡庄发现一块遗碑载有乾隆时期捐修义渡者83人,多者20两,少者1钱,超过1两的有19人。遗碑上的捐资者并未刊入历年渡谱,但是三修时的修志者认为“虽无序引年月,而缘簿忝差可考,特为载入谱牒以彰助义之美。”以上南浮义渡捐资情况和乾隆遗碑参见[清]义渡会.南浮义渡印谱[Z].捐资芳名.岳阳:湖南社会科学院图书馆藏.清光绪三十二年,刻本:捐资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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