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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浒传》文本考察宋江招安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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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浒传》文本考察宋江招安的合理性

宋江率领梁山好汉全部受招安是《水浒传》里非常重要的情节,也是研究者关注的焦点之一。对招安情节的阐释、看法等,不同时代研究者的观点不甚相同。从古到今,对《水浒传》中招安的评价有很多,若从文本分析的角度,具体从小说本身的情节设置、人物性格等方面来看,会发现好汉选择招安是有其合理性的。研究者在评价招安时要客观,不应用现代人的观点去苛责古人,这既不现实也没有意义。

一、前人对招安的评价

对《水浒传》中的招安及对宋江的评价,正反两方面都有。反面的,如金圣叹说:“夫宋江之罪,擢发无穷,论其大者,则有十条。”①金氏对《水浒传》的评点有矛盾之处,由于怀才不遇,他希望不能慧眼识贤的酷吏赃官能被梁山好汉杀掉。但同时他对朝廷招安“贼寇”是反对的,这与他所处的社会现实有关。当时“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起义军对于朝廷的招安没有诚意,力量弱小的时候就接受招安投降朝廷,一旦翅膀硬了势力大了就又造反”②。基于这样的社会现实,金圣叹才会对小说中的招安及力主招安的宋江如此反感。顺治十四年(1657)醉耕堂本《第五才子书水浒传》卷首有王仕云的《水浒传总论》,他对招安的看法和金圣叹相似,他说:“严于论君相,而宽以待盗贼,令读之者日生放辟邪侈之乐,且归罪朝廷以口实,人又何所惮而不为盗?”③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反修防修的历史背景下,毛泽东认为《水浒传》中宋江走的是“投降主义路线”,并把《水浒传》当做一部“反革命教材”。对招安持反对态度的还有鲁迅,他认为“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④。

对招安有正面评价的,如李贽认为宋江招安是“忠义之烈”的表现。他认为《水浒传》是“发愤之所作”,“施、罗二公身在元,心在宋;虽生元日,实愤宋事……问泄愤者谁乎?则前日啸聚水浒之强人也,欲不谓之忠义不可也。”⑤段启明在《水浒三序与忠义之辩》中说:“李贽的序作于万历二十年,西北兵变,东南倭寇,朝廷无人可用,因此李贽提出海盗林道乾及梁山好汉有胆有识,应该重用他们。”⑥因此李贽说招安是忠义行为与当时的社会现实有关。刘再复则把宋江看成是侠:“宋江的招安思路,实际上是想让自己的‘兄弟们’去掉‘盗’的恶名,在历史上留下‘侠’的美名。”他认为“宋江身为农民革命领袖,但不想当皇帝,没有占有江山的妄想,这正是反抗而不索取反抗的最高利益的真侠精神”⑦。但把宋江不想做皇帝说成是出于“真侠精神”是有点过誉了。

二、从小说文本考察招安的合理性

从《水浒传》文本内部看,水浒好汉选择招安是有其合理性的,这可以从领导人宋江忠义纠结的思想、对美名的喜爱、众好汉对招安的态度及招安对朝廷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1. 宋江的忠义纠结

《水浒传》中,宋江作为梁山头领一直力主招安,他同时具有忠和义的思想。作为封建伦理道德范畴的“忠义”自身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在《水浒传》故事的发展过程中宋江身上始终体现着这两种思想的纠结变化和此消彼长。

宋江在第十八回出场,书中说他“怀扫除四海之心机”,“刀笔敢欺萧相国,声名不让孟尝君”。介绍他“吏道纯熟”且“生平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事亲行孝敬,待士有声名”,在江湖上有“及时雨”的名声。出场时,宋江是郓城县押司,父亲和兄弟虽然“在村中务农,守些田园过活”⑧,但其父人称“宋太公”,他家被称作“宋家庄”,家里还养着一干庄客。可见,宋江并非出身于普通农民之家,而是一个封建地主家庭。第三十五回,宋太公让石勇带信给宋江,谎称自己病故,招他回家。他父亲说:“白虎山地面多有强人,又怕你一时被人撺掇,落草去了,做个不忠不孝之人。”⑨宋太公并非毫无见识的普通农民,他有一定的知识文化水平。宋江“自幼曾攻经史”⑩,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儒家思想教育,家教很严。宋江有着根深蒂固的儒家传统忠孝思想,这也是他最终带领梁山好汉招安的思想基础。

在为国尽忠,做郓城县押司时,宋江竟在官府捉拿晁盖等七人时,提前通风报信,私自放人,此时完全看不到他的忠心,袁本《水浒传》第十八回中有几句诗评价得很对:“保正缘何养贼曹,押司纵贼罪难逃。须知守法清名重,莫谓通情义气高。”{11}这里,作者站在“忠”的立场上对宋江的行为是持否定态度的。按说宋江此时还是朝廷官员,私放钦犯是对朝廷的不忠,如果他有很深的忠孝思想的话,为什么还会做出这样的事?做官,又爱结交江湖朋友,他仗义疏财帮助过的人不乏犯法分子,义气是宋江性格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有官做,可以为朝廷尽忠的时候,他没有抛弃义,在能保证尽忠时,宋江身上的义体现得更明显。义在关键的时候能救他的性命,如杀了阎婆惜后,朱仝放走了他。

在宋太公招宋江回家前,他本打算带着一干人上梁山,这时他把“忠”抛到了脑后。宋江回家见父亲后,没有上梁山,而选择接受流放,这不全是因为父亲的教导,而是之前他并不知道“朝廷册立皇太子,已降下一道赦书,应有民间犯了大罪,尽减一等科断,俱已行开各处施行”{12}。当知道杀人罪被赦宥减罪后,他便放弃了落草为寇,选择了按照朝廷的判决去流放,为的是韬光养晦,等待机会重新为朝廷效力。对于宋江而言,但凡有一丝的机会可以不落草,不变成对朝廷“不忠不孝”之人,他都愿意抓住不放,因为对朝廷尽忠是他的人生信条,只要朝廷给他机会,他就会尽全力去效忠。如果不是题反诗要被斩首,梁山好汉劫法场将其救下,宋江应是不会主动上山的。

宋江在江湖上的义名救了他,在“忠”的道路上走投无路时,他只能选择义,但随着梁山势力不断增强,连官府也不敢小觑时,他渐渐地还是回归到其思想主线“忠”上了,突出表现在力主招安。“招安”一词在第三十二回首次出现,是武松说的,宋江对武松有这种想法表示了肯定,在宋江看来,即使落草,但想着被招安再为朝廷效力,才是正确的有意义的。他常说“专待朝廷招安,尽忠竭力报国”{13}、“望天王降诏早招安,心方足”{14}之类的话,充分表现出他想重新成为良臣的强烈愿望。他成为首领后,将“聚义厅”改为“忠义堂”;多次将官军打败;抓了高俅上山,见到他却纳头便拜,请求他为梁山说好话;去东京找李师师帮忙等,为了能被招安他做出了很多努力,最终达到了目的。对朝廷尽忠一直是宋江思想的主线,忠最终战胜了义,这符合宋江性格的内在逻辑。在能保证尽忠的时候,义在宋江的身上体现得更突出,而不被朝廷肯定、不能尽忠时,他会不顾一切地回归正途,兄弟义气就要让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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