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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文学史需要中国立场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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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有数千年的历史,并且在没有接触西洋文学观念之前,它不但存在,而且有着作者和读者共同认可的社会价值,承担着作者和读者所认可的社会责任,并良好地发展着。中国古代文学家按照中国文学自身的运行方式为中国的读者提供着文学消费。中国古代文学传统的相对独立存在和演变,决定了西洋文学观念和中国文学实际的隔膜,当然,这种隔膜绝不意味着互相对立。20 世纪以来,中国文学承袭西洋文学观念,中国古代文学的传统渐渐被忽视,中国古代文学史变成了西洋文学观念指导下的中国的文学演变史。这显然是不妥当的。习近平在2013 年8 月19 日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四个讲清楚,并在山东考察时在座谈会上重新提到了四个讲清楚。这四个讲清楚,其中两条和认识与研究中华传统文化密切相关,习近平指出: 讲清楚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 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讲清楚中国古代文学积淀的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发掘其独特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历史命运,无疑也是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的学者的历史使命。

一、文学是中国固有的学科概念

现代学术话语中作为一个学科存在的文学,并不是一个外来词汇,而是中国固有的学科概念。

中国文学学科的诞生,其最初历史,可以上推至春秋时代。春秋时孔子开办私学,设立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科,《论语先进》曰:德行: 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 宰我、子贡。政事: 冉有、季路。文学: 子游、子夏。范宁曰: 文学谓善先王典文。( 邢昺《论语注疏》) 吴林伯先生说: 按文,六艺; 文学,六艺之学,后世所谓经学。①孔子的时代,六经意味着一切先王典文,而善先王典文也就意味着明习六经,因此,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这个文学学科所包含的内容充满了开放性特征。当我们进入战国时期,考察战国时期的文学概念时,我们就更加明确了这个学科分野的真正内涵和外延了。

战国诸子著作中经常出现文学一词,这些著作中所言之文学,更多的是指文学之士所明习的人文经典,如《荀子王制》曰: 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因此,从事文学活动的人也称为文学之士,《韩非子六反》曰: 学道立方,离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当然,也有以文学指文学之士的例子,《商君书外内》曰:奚谓肖道,为辩智者贵,游宦者任,文学私名显之谓也。在这里,文学即指文学之士。战国之时,文学指人文经典时,不仅仅限于明习六艺,而指一切以谋道为目标的人文活动,如《墨子天志中》云: 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荀子非相》云: 从者将论志意比类文学邪!凡此种种,文学一词所包含的内容,已远非六艺所能包容。可以说,文学之士以谋道为目标的一切人文内容,包括他们的著述、言谈,都可以归结为文学活动,但谋食之术数、方技、兵法不在其中。刘勰《文心雕龙时序》云: 春秋以后,角战英雄,六经泥蟠,百家飙骇。方是时也,韩魏力政,燕赵任权,五蠹六虱,严于秦令; 唯齐楚两国颇有文学: 齐开庄衢之第,楚广兰台之宫,孟轲宾馆,荀卿宰邑。故稷下扇其清风,兰陵郁其茂俗; 邹子以谈天飞誉,驺奭以雕龙驰响; 屈平联藻于日月,宋玉交彩于风云。孟轲受业于子思,子思传曾子之学,《孟子》书中,引证、论述及《诗》《书》《礼》《春秋》。荀子传子夏之学,是战国大儒,传《诗》《礼》《易》《春秋》。孟轲、荀子首先是经学家,邹衍、驺奭属诸子之学,屈原、宋玉是辞赋家。② 经学、诸子、辞赋,基本上代表了战国文学之士所从事的文学活动的主要内容,而经学、诸子著作,即使在我们今天看来,也应该是文学研究的对象。③现在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认为中国古代文史哲不分,但这种不分不是三者共存,而是今日的历史学科、哲学学科都包容在文学学科之中。从汉至清,文学学科不断有变化。学术与文章分列,《儒林传》《文苑传》则分别代表学术家和文学家,但学术家也有诗文辞赋等文章,这也属于文学。清康熙时陈梦雷编《古今图书集成》,在六编之一的理学编有文学典,包括文体、诗赋、文学家列传等。易经、史书、地志、诸子则入经籍典,理数、义利、廉耻、学问、读书则入学行典。无疑,这里的文学已狭义化了。

文学的概念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同时也是一个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范畴。在区分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时,不能用今天的文学概念去解构历史上存在过的文学概念,也不能用非中国的文学概念来解构中国的文学概念。同样,用历史上存在过的文学概念规定现在或以后将要出现的文学,用中国的文学概念规定其他民族的文学概念,从而结论文学与非文学,也是非常危险的。我们强调文学概念的历史性内容和民族性内容,并不是要否定文学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的不同民族观念中存在的共性,我们只是要求在强调共性之时关注个性,在一般中发现特殊,从而全面地把握文学概念。韦勒克与沃伦说: 我们还必须承认有些文学,诸如杂文、传记等类过渡的形式和某些更多运用修辞手段的文字也是文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美感作用的领域并不一样; 它有时扩展了,有时则紧缩起来。①英国理论家特里伊格尔顿曾经指出过以虚构或想象划分文学与非文学之缺陷,他说: 例如,你可以在虚构的意义上把它解释为想象的写作写的不是真实的东西。但是,甚至稍微回想一下人们一般列入文学名下的东西,也会表明这样的解释不能成立。17 世纪的英国文学包括莎士比亚、韦伯斯特、马韦尔和密尔顿; 但它也延伸到弗朗西斯培根的论文,约翰多恩的布道文章,班扬的宗教自传,以及托马斯布朗爵士所写的一切。必要时甚至可以认为它包括霍布斯的《绝对权力》或克拉瑞顿的《反抗的历史》。法国17 世纪文学不仅包括高乃依和拉辛,还包括拉罗什富科的箴言,博叙埃的悼词,布瓦洛关于诗的论文,塞维尼夫人致女儿的信,以及笛卡尔和帕斯卡的哲学。19 世纪英国文学一般包括兰姆( 虽然不包括边沁) ,麦考莱( 但不包括马克思) 和密尔( 但不包括达尔文和赫伯特斯宾塞) 。他又说:在18 世纪的英国,文学的概念并不像今天那样有时只限于创造的或想象的写作,它指的是全部受社会重视的写作: 不仅诗,而且还有哲学、历史、论文和书信。一部原文是不是文学的并不在于它是不是虚构的18 世纪对新兴的小说形式究竟是不是文学十分怀疑而在于它是否符合某些纯文学的标准。用另外的话说,这种看作文学的标准显然是思想意识上的: 体现某个特定社会阶级的价值和趣味的写作可以算作文学; 而街头民谣,流行传奇,甚至也许还有戏剧,都不可以算作文学。②特里伊格尔顿关于欧洲文学观念的演变历史,对我们认识中国古代文学的学科内涵和外延有非常大的意义,他的研究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我_______们在研究过去的文学之时,既要立足于今日对文学概念的认识来发掘过去的文学作品的现代意义,同时,又要照顾到文学概念的历史内涵,注意一定地域一定民族在特定时期文学的特殊性,从而全面地把握该时期的文学全貌。特里伊格尔顿又说: 事实上,我们关于文学的解释正是随着我们现在所说的浪漫主义时期而开始发展的。关于文学这个词的现代看法只有在19 世纪才真正流行。就这个词的这种意义而言,文学是历史上最近的现象: 它是在大约18 世纪末某个时间发明的,乔叟或者甚至蒲柏很可能认为它极其奇怪。最初出现的是把文学范畴缩小到所谓的创造性的或者想象性的作品。③西方文学的演变历程,让我们明白这样一个道理: 虽然今天的西洋文学概念不包括过去曾经作为文学存在的某些文学形式,但是,对于我们研究者来说,特别是着眼于建立文学理论体系的学者来说,我们应该把那些历史上存在过的文学形式看作今天文学的历史,而今天的文学观念,正是在历史的演变中逐渐形成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今天我们所建立的以想象、虚构为特征的文学形式,必将被淘汰。今日虚构文学的衰落,而纪实文学及传记文学的广阔市场和前景,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文学抛弃虚构的历史,重新回到过去存在过的写作和阅读的历史中去,未尝不是可能的。

二、文学史的任务是复原文学的历史

文学史研究是对文学历史的研究,所以文学史研究就应该属于历史研究范畴。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是排斥文学的特殊性,因为它仍然是具有具体规定性研究对象的历史研究,是对历史的文学这一专门领域的研究。文学史作为历史研究,首先就应该遵从历史研究的规律,就像文学研究不是文学创作一样,文学史也不是文学理论或者文学批评。按照贝特森( F. W. Bateson) 的说法,文学史是考察源流问题的,就是甲乙谁前谁后的问题,而文史及其问题》等书的内容。这个区分无疑是有价值的。

遵从这个区别,我们必须承认,文学史的研究目的,首要的是复原文学的历史。这个复原,包括对文学观念的复原和文学活动的复原。所以,为欧洲文学史家所广泛接受的建立在历史主义基础上的文学重建论,主张文学史家必须设身处地地考察古人的内心并接受他们的标准,排斥我们的先入之见,无疑是科学的研究态度。按照这个原则,我们的文学史的写作,就首先应该按照一定时代的文学观念,来努力勾勒出一个时代文学发展的全貌这个全貌当然包括勾勒出每一个作家的每一部作品所要实现的创作意图。同时,一个时代文学的流传和文人的心态面貌等问题也应是关注点。也就是说,文学史研究的目的,首先不是对某个时代的文学盖棺论定,而是还复历史。

文学史研究,实际就是文学的考古工作。20 世纪以西洋文学观念为基础建立中国的文学史体系,文学史研究往往变成了今日文学观念指导下的文学观念形成史和文学文体的发生演变史,这样一来,就必然会存在一个阶段的文学历史被篡改了、文坛面貌被颠覆了的现象。文学历史复原,应该建立在个体复原的基础上,从个案研究走向综合研究。综合研究的体现形式就是文学史的写作。文学史当然可以是断代史的写作,也可以是通史的写作。就像断代史建立在个案的研究之上,通史是建立在断代史研究的基础上的,只有通过文学通史的写作,才能最终完成对文学历史的总体把握。严格意义的中国文学通史,应该包括研究者对自中国文学产生起到研究者著作文学通史著作之前的文学的总结。按照中国历史学的区分,中国历史包括古代史和近现代史,而中国近现代史现在往往归属在政治学范畴。中国文学研究,有所谓古代、近代、现代、当代的区分,近现当代合起来也不过一百余年的历史。这样,我们就完全有理由把通史定义为古代文学这个断代意义的阶段。

一般来说,当代学者把文学通史的写作看作西方学科分野进入中国以后的产物,如果从光绪三十年( 1904) 林传甲在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馆讲课时所撰写的《中国文学史》算起,中国人撰写中国文学史的历史,不过一百多年。当然,在20 世纪二三十年代,胡适、谢无量、曾毅、顾实、葛遵礼、王梦曾、张之纯、游国恩、胡云翼、汪剑如、欧阳溥存、蒋鉴章、谭正璧、胡怀琛、凌独见、周群玉、刘鳞生、郑振铎、穆济波、胡小石等人都有文学通史著作或者断代史著作,这说明中国文学史学科的建立曾经也是轰轰烈烈的。

毋庸置疑,相对于中国漫长的文学发展历史而言,中国文学史的书写历史真是微不足道。如果我们承认文学史是文学的历史研究,按照这个定义,中国文学史的写作,就不是从近代开始。在中国古代历史著作体系中,特别是以《史记》《汉书》为代表的正史系统,其《艺文志》《经籍志》,以及《儒林传》《文苑传》,还有大量的传记,如《史记孔子世家》《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汉书司马相如传》《汉书扬雄传》等,无不是有关文学史的著作。而这些文学史著作,虽然也对文学作品和文学现象、文学家进行了优劣评价,但是,它们首先是以实录精神来复原历史的。这个优良传统,是我们今天所应继承的。

如果我们考察最早的几种中国文学史著作,就会发现著作者在写作之初,也是秉承了复原历史的文学史本意的,如林传甲《中国文学史》在写作方法上借鉴史书体例,结合纪事本末体和通鉴纲目体; 在文学对象的选择上,则包括经子辞赋史传,体现了文学观念的历史性内容和民族性特征。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则强调他所谓的文学不是当时所流行的西洋立场的纯文学,而是包括了纯文学、今天的所谓学术,以及与文学相关的文章,认为治文学史不能仅从今日之纯文学出发,必须联系当时的学术文化。胡小石《中国文学史讲稿( 上) 》则提出文学史的研究对象是历代各种文体,研究目的则是说明文学史的演变,并且强调文学史属于科学,其特点是冷静、客观、求信,注重事实的变迁,不注重价值的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我们用这种与西方历史主义的文学史研究方法一致的尺度来衡量中国古代文学史著作,就会发现,中国古代学者的成功范例也可以说比比皆是,一部《文心雕龙》,不但《时序》是文学史,其他各篇,与其说是文学理论著作,倒不如说是刘勰之前的一部中国文学史。其文体论和创作论,其中复原历史的痕迹,是不难寻绎的。后代学者指责刘勰对陶渊明的漠视,实际这是与陶渊明当时在文坛的地位相一致的。锺嵘《诗品》探讨五言诗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则是要宣示甲乙谁优的问题。参见韦勒克及沃伦《文学理论》第四章引述贝特森《书信》和特洛尔奇( E. Troeltsch) 《历流变,曰: 故知陈思为建安之杰,公干、仲宣为辅; 陆机为太康之英,安仁、景阳为辅; 谢客为元嘉之雄,颜延年为辅。斯皆五言之冠冕,文词之命世也。其关于建安、太康、元嘉诗坛领袖的论述,立足点正是当时的历史事实。就是说,文学历史的研究,摆脱不了历史的现实面貌。在魏晋六朝之际,士族势力强盛,非曹植、陆机、谢灵运这样的贵介公子,不足以在世族社会执文坛之牛耳。而陶渊明、左思这样的边缘人,其水平与地位往往是不对称的。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可以说,20 世纪初期的文学史家,以及古代的文学史学者的观点,实际都是以他们的实践肯定文学史复原历史的责任的重要性。这个原则,无疑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三、建立立足于中国文学本位的

中国文学史体系

中国古代文学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研究中国古代文学,既是为了了解历史,同时,也是为了把中国古代文学家及其作品所表现出的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贯彻到我们今天的社会活动之中。因此,建立立足于中国文学本位的文学史书写体系,就是必要的。我们编写这套中国文学史教材,就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构建一个以中国固有文学观念为指导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体系,发掘民族传统文学的人文诉求和发展脉络及价值。这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却也是中华民族文化自觉和文化复兴的迫切要求。

我们编写中国文学史,力求实现以下目标:第一,体现中国立场。我们所编写的中国文学史,是建立在中国固有文学观念范畴内的文学发展史,不是建立在西洋19 世纪文学观念下的中国古代文学史。我们要通过对中国固有文学学科演变历程的梳理,寻找最终融入世界文学潮流的路径。

第二,体现中国视角。作为中国固有的文学观念范畴下建立的文学史体系,就意味着必须涵盖中国古代文人写作的主要部分,我们要努力还原一个时代文学的全貌和一个作家的全貌,而不是依赖于西洋文学的三分法、四分法选择研究对象。凡是中国古代被归入文学的文学之士的文学活动,都是我们研究的对象。

第三,体现中国价值。中国古代的文学活动是人文活动,是有言志、原道、载道、明道的人文诉求的活动。我们要实事求是地探讨中国古代各种文体的产生、发展、变化过程。对于中国古代政治、社会的评价,坚持客观立场,体现中华文明的成果。

第四,体现中国方法。以实证为基础,体现史与论的结合,即注重文学理论发展史、作者思想发展史、作品写作史、文体发展史、文学批评史的结合。既注重对作品和作家的定性分析,也注重对定性过程的透明化的诠释。

第五,体现学术性。大学生要掌握文学史基本常识,更要具有学术素养。近些年,随着学科调整和大学教育普及化,中国文学史教育有去学术化的倾向,我们认为这不是方向。因此在教材编写中,把学术界最前沿的成果系统而提纲挈领地告诉读者,给读者提供一个很快进入学术前沿的路径,是我们的重要宗旨。

第六,体现多元性。我们编写的是中国文学史,所以,我们希望把中华各民族文明的成果尽可能网入其中。我们对现今中国版图中曾经存在过的区域政权或少数民族的文学也给予关注,如西夏文学、大理文学、吐蕃文学等,过去很少在文学史中体现,我们填补了这部分空白。根据现有中国古代文学史课程的安排,我们的文学史分为4 卷,即先秦秦汉卷、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卷、辽宋夏金元卷、明清卷。为方便教学安排,每卷教材的章数基本控制在1820之间。断代划分,严格按照朝代的起讫,比如汉献帝建安文学归入东汉文学史,而清代文学史以清王朝灭亡为终止。每卷下设编、章、节,编的最小单位是一个朝代,比如明代编、清代编。有些朝代短暂,或有可能产生不平衡的状况,则进行了合并,如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辽宋夏金元都各作为一编。而在一编之中,体现以传统文体为线索的目录设计理念,一般以文体为基本板块,按照诗、文、辞、赋、词、曲、小说等顺序排列。但也照顾特殊朝代的状况,而有变通。由于近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调整学科门类,艺术学已经脱离文学门,成为独立的学科门。因此,中国古代戏剧戏曲理应归入艺术学门类的戏剧戏曲学,不应再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对象。但考虑到学科惯性,本教材仍然把中国古代戏剧戏曲容纳在论述范围中。

我们的教材不但要提供给学生正确的学习内容,同时也要给学生提供学习的便捷。我们要求论述务求简洁,不作过度分析,条理要清晰,逻辑要严密。力求不遗漏任何重要的知识点,凡是文学史上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流派,都应有准确而简洁的解释。对于作家、作品、流派的评价,既强调有独立的见解,同时,又要尽量简明罗列重要的有价值的学术观点。语言风格简洁、朴素,尽量不用生僻、浮华的词语。每一章后,我们根据教学内容,提供一些思考题,以帮助学生提纲挈领,掌握重点。根据内容的多寡,提供主要参考书目,参考书目兼顾教材编写时的主要参考书目与学生学习的工具性,并尽量提供常见的版本。

20 世纪开始的中国文学史写作本来起始于洋人的启发,因此清理20 世纪西化文学体系的影响,建立中国本位的文学史价值体系,是一个艰巨而漫长的工作。限于我们的水平,我们只能采取渐进的方式。我们期待着广大师生在使用过程中,提供修改意见,让我们的教材在使用中不断获得提高。

我们的写作,借鉴了前辈与时贤的大量成果,限于教科书的体例,未能一一列出出处,在此深表谢忱。感谢我们的教材编写队伍。我们的教材编写队伍聚集了当今最有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创造力的一大批站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的优秀学者,涉及的大学数十所。许多学者名满天下,还愿意参与这部中国文学史教材的建设。正是他们的热情、执着和社会责任心、文化使命感,才使我们的教材能够顺利诞生。也要感谢长春出版社的领导和各位编辑,特别是王占通先生、谢冰玉女士的辛勤工作。在启动中国文学史编写的六七年时间里,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督促和关心,这部教材的编写也是不可能坚持下来的。

参加教材编写的许多学校的汉语言文学专业,都先后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计划之中。本部教材,也是我们建设汉语言文学特色专业教材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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