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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生动的东北乡村风俗画

小编:

金恒宝的《黑土乡歌》是一部风格鲜明、个性独特的散文作品集。

在阅读这部作品集的时候,我的眼前仿佛时时展现出一幅广阔的东北乡村风俗画卷。

恒宝出生在东北农村,对于这里充满了感情。正像他在书中的后记上说的那样:“我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在偏远的小村生活了十九年,对农村和农民有倾吐不尽之感情。”后来他虽然进城参加了工作,但是乡村成为他神牵梦绕的地方。每年他都要挤出时间回到他生于斯长于斯的乡下,看望那些纯朴的乡亲父老、兄弟姐妹,和他们有说不完的话语,叙不完的情谊。

他虽在城市打拼了小半生,但对乡村仍旧怀有极浓厚的情结。《我爱家乡的小山村》一文,充分表露了他对乡村的爱恋。“我思念故乡的山水,故乡的土地,故乡的五谷,故乡的草原;我眷恋故乡的野菜,故乡的人情,故乡的伙伴,故乡的村庄……一想起这些我就心潮澎湃、激情难抑,好长时间睡不着,即使真的入睡了也是梦回故乡。”这是多么真实的情感。他对乡村爱恋还表现在他对自己童年的回忆里。《河套子》一文,回忆了童年和小伙伴在屯子西南方向的河套子的游戏。首先是对河套子做了炭笔画式的勾勒:这条河“周围是草甸子、柳条通、大片森林。一涨水,洼一点的地就积满了水。”然后就像一个移动的镜头般的,移到小山村的某一家:“谁家来了客人,家长就打发孩子:‘上河套子捞几条鱼去。’一会儿功夫,孩子就用柳条穿回一串活蹦乱跳的鱼。”这田园般的画面铸就了作者对家乡的深情。我读到这里,不免想起萧红的那些描写呼兰河畔乡村的小说。虽然地域不同、年代不同,却因了都同样对家乡还有的那份深情,写出了对于家乡的深情厚谊。

恒宝的这些飘逸着乡土气息的散文作品,其创作的基础就是缘于他对乡村亲人的真情和对家乡生活的挚爱。

恒宝的散文语言是率真的,不矫揉造作,自然流畅,如一条清波闪耀的溪水潺潺流淌。中国现代文学家梁实秋在《论散文》中强调:散文的语言“应该像一泓流水那样的活泼流动”。他对堆砌的毛病深恶痛绝,认为“用字用典要求其美,但是要切忌其僻。文字要装潢,而这种装潢要成为有机的整体之一部,不要成为从外面粘上去的附属品”(引自江苏教育出版社出版范培松著《中国散文批评史》,第117页)。恒宝在他的散文创作中,注意语言的天然本色,不雕琢不生造,在全书近二十万字的近百篇散文中没有故作高深的“掉书袋”或佶屈聱牙的字词,他以无华丽辞藻的语言,饱蘸对于小山村的感情来写家乡的风光和人物。在《又见炊烟升起》文中,他对农舍烟囱飘出的炊烟的描绘,语言不夸张不渲染,娓娓道来:“有几家屋顶上升起了袅袅炊烟,不一会儿功夫,家家户户都生了火,小村的上空炊烟相连,很能撩拨人的情感。”“故乡的炊烟千姿百态。有浓烈的,也有淡淡的;有直线上升的,也有弯弯曲曲的;有黑烟、白烟、黄烟……也有几种混合在一起的。”这几段对于炊烟的描写语言一点也没有“炫”的味道,在平实间体味到乡村的祥和。他在散文创作过程中,还善于借人物的口说出乡间百姓对于农业生产规律总结的言语,为散文的乡土味甚至原生态增光。还是在这篇文中,他对家乡的炊烟继续描写:“老家的炊烟有一种独具特色的美,它美得厚实,美得拙朴,美得自然。”写到这里其实就可结束这一段落,不料他又写道:“奶奶爱说:‘谁家烟囱先冒烟,谁家高粱先红尖’。”在这里借奶奶的这句乡间的谚语,深化了对于烟囱、炊烟的平面的描绘,而是把简单的炊烟问题升华了,把它和劳动、勤劳连在一起,演进了文章的主题。

他的这种对于语言的运用,不禁使我想起杨朔在其著名散文《荔枝蜜》中对于语言的使用。

恒宝的散文中极其简约的笔墨塑造了农村不同的人物形象,刻画了不同的人物性格。我在阅读时总是感觉到这些人物是生活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他们在农田里劳作披着一身的金色阳光,饱经风霜的脸上镀着健康的紫铜色,眼睛里闪动着热情淳朴的光芒。在《恋土》文里,他刻画了老王头的形象,“头戴一顶破草帽,光着膀子,犁过的土地油黑闪光,他汗流满面,后背给太阳晒暴了皮,这一切他满不在乎,依然有节奏地吆牛”。这是一位典型的农民形象。写到此作者并没有停下笔触,而是在向里推进一层,揭示了老王头对于土地的眷恋。他的儿子在城里工作,几次接他进城,都被他坚决地否定了,“说自己是土命人,到老了离开土地更受不了,活一天就要在土地里干一天”。“他说要拼老命把地伺弄好,死那天也对得起老祖宗。”另一方面,老王头排斥现代科技和当代城市生活。文中的另一个人物老六说他帮老王头用小四轮趟地,可“他死活不用,说小四轮星星人(闹得慌),还把地轧得梆梆硬”。“老王头和老伴说,城里那鬼地方一去就够,在屋里呆着太憋屈,街上又闹闹吵吵的,和乱马营一样。”一个热爱土地却又有些愚拙的农民形象和农民性格栩栩如生的出现在世人面前。

《小院》、《饭场》、《石碾》中的大哥大嫂、郭三媳妇、爷爷和翠翠等人物形象鲜活灵动,其性格也是各有特色。

全书内的散文每篇都是千字左右。恒宝却能在这样精短的文字空间呼风唤雨,调兵遣将,使文势波澜起伏。

文势就是在散文或其它文体写作的过程中,灵活调动情绪,组织人物或事件,营造文章一波三折的或曲折或逶迤或悬天或潜地,使读者在阅读时不断设问不断探求。

《捡粪》一文就是写一位老孙头捡粪的故事,却通过“我”在入冬后回到家乡,正在雪后的原野和大自然对话,在心中构思人与自然的文章时,老孙头挑着两个大粪筐走进“我”正在专心注视的画面,这破坏了“我”的心情,“失去了赏景和构思文章的兴趣,两眼紧盯老孙头和他的两个大粪筐”。介绍了老孙头和大粪的那种感情,“别看我八十多岁了,没吃过上化肥的粮食,啥病没有”。老孙头是个典型的农民,“冬天脚穿纳底鞋,头戴红毡帽,腰系麻绳,整天挑着粪筐在村里村外转悠”。老孙头为了捡粪宁可不去三丫头家吃新杀的猪肉,可是在他回家去取粪筐时,那牛粪让人捡走了,“老孙头气得差点昏过去,坐在扁担上骂了一个多小时”。他三天不捡粪就要生病,他说:“他是捡粪的命。”在全篇经过十个段落,把这位老孙头捡粪繁衍的起起伏伏,在一波未平之时又出现新的一波,围绕这个人物的故事进展,使这篇散文的文势一会儿风生水起,一会儿又平淡无常。

恒宝在散文创作中是深谙此道的,所以能够达到这样的艺术功力,在阅读时出现了一唱三叹的艺术感受。

全书像是乡间自酿的老酒,意韵绵长,耐人品味。散文“说真话,叙事实,写实物、实情……”(吴伯萧著《〈散文名作欣赏〉序》)恒宝在写作时都是以第一人称出现,以“我”的见闻和思想感情为线索,把有关表现主题的材料组织起来,融记叙、描写、抒情、议论、说明于一体,展现了小山村的风俗和人情,让人在阅读时感受品味到其散文的绵长意韵。《乡居笔记》五篇,是写作者在乡村娶媳妇、乡下的婚宴、建房子帮忙的、辛劳耕作在田野的、说书的福大爷、讲“瞎话”的五奶奶等等。其中最让我感到有意韵的是《乡居笔记之五・回顾》,像是一出正在上映的皮影戏,这里面有众多的人物,热热闹闹的村头市井,来来往往的马车羊群,在这些背景下凸显出福爷爷,你看“他一肚子高兴事无处说,每晚几两酒下肚,又重操旧业,讲他的拿手好戏《说岳全传》”,“吴奶奶那老掉牙的‘瞎话’还没有讲,留着明天扒苞米再讲”,“再过五天,刘老三娶亲”,还有那些烀苞米和窝瓜,真是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久久不忍离开这一页,就是离开了在心中、在眼前,仍是浮现着这些可爱的人们、鸡鸣和犬吠,以及村落里的红铁皮的农舍,还有从烟囱里飘出的缕缕炊烟……

书中那几篇回忆亲人的散文和那三篇祭文,更是意韵深长,读之那些人物在我的心中掀起层层微澜,那种深情在心中深处久久挥之不去。

这部展现东北乡村生动风俗画的散文集,让读者看到中国的农村正在发生的变化,那是美丽中国的一片鲜花盛开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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