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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传教士安保罗的儒学观

小编:

摘 要:西方传教士是中西 交通 史上最早具备条件对中西文化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比较 研究 的群体。为了宣教的需要,他们对 中国 传统文化、对儒学进行了深入的探究。这种非儒家文化圈的知识分子对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思考,作为一种来自异域文化的比较审视、旁观照察,对我们体认儒学 历史 文化的价值是有重要借鉴作用。

关键词:传教士;儒学;基督教;伦理观

一、安保罗对儒学中上帝观的认识

安保罗认为,与基督教的上帝观相比,一方面,儒家文化关于神的观念过于零碎;孔子以含混不清的“天”的概念代替“上帝”的概念,且与鬼神观念含混不清,未明确上帝是唯一真神,导致无神论,或导致多神崇拜和鬼神迷信,祭拜祖先又导致许多的弊端。另一方面,基督教中每人都可以崇拜上帝,接受上帝的恩惠和爱,也把赞美和感谢献给上帝。而儒家的祭天却只是皇帝与官府的特权,使大众与神颇为疏远等等。由于这些缺失,儒学未能 发展 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普世的、永恒的 唯一真神的完整上帝概念。

二、安保罗对儒学中人性观的认识

安保罗依据对《孟子》的考察,认为,“孟子的性本善与基督教论人性之道实在可以相合”。他解释说,孟子的“性本善”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孟子的“性本善”不是今时世人实在所有的心地,即 现代 人所说的气质之性。孟子的人本性是昊天上帝本来与人所禀赋的意向,这个本来的意向孟子认为是向善的,如水常常要向下一样。安保罗进一步解释说,因为我们都有天理在心里,这个天理仿佛勉励我们向善,这就是我们的本性。且这个本性,并不是人自身发现的某种优秀的品性,而是表明我们按照是非之心所该当具备的标准。人都有而且应该有这个是非之心。因为上帝本来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人,这个“形象”就是上帝赐给人的向善的本性。但是由于“本来被造之人”即人类始祖亚当、夏娃,悖逆上帝并累及一切的后裔于罪中,此后至今,虽然上帝的形象在人内暗昧而不显然,但上帝给人的形象的踪迹还存留在人心里。二是孟子的“性本善”也不是说今时的世人实在是善的,而是认为现今之人都是失去了赤子之心。也就是说,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虽人皆有之,但只有人不断的寻求才可以得到,如果人不停的放弃就丢失了。

三、安保罗对儒学中伦理观的认识

安保罗也极力调和基督教与儒教的会通之处。他认为,儒家伦理以人伦之道为首要,称为“五常”和“五伦”,即仁义礼智信与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与基督教所言极相吻合,也为传教士所接受和赞赏。他指出,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基督教倡导的个体之人“守身之金箴”,耶稣教导其门徒“无论何事,你们愿人怎样待你们,你们就怎样待人”,这句东西方文化共喻的金玉箴言,概括为一个字就是“恕”。另外,安保罗还强调指出,善道在“儒书中班班可考”。以上这些在基督教里令人赞美和欣悦的。

安保罗从基督教的文化视野出发提出儒家伦理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 :儒教五伦之道故为善道,但“差谬”之处也为数不少。除了传教士们普遍认为儒家思想中缺乏神与人的伦理关系外,安保罗还指出,就中国和世界范围来说,中国人常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其实,中国只是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其他各国的 政治 、 法律 、 教育 等政令之完善都在中国之上;就家庭关系来说,父母教养孩童要符合上帝的旨意,如若管教不严、懈怠,上帝则向父母问责;就婚姻关系说,丈夫要爱妻子。但儒教中“最大之谬”就是“娶妾”,这不但违背上帝之命令,而且实在对国家和对家庭、子女存有极大的隐患。他举例说,五洲之内凡有准行此例的国家皆是国力衰微,每况愈下。而且中国的妇女格外受歧视,如轻易休妻等;就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来说,他强调妇女应当受教育,一是因为妻子不仅相夫,而且还要教育子女。

安保罗的结论是儒学伦理有值得称道的地方,但如果不发展出对上帝负责的教义,其道德力量就无立足之处,就不能使它的人民获得新生。因此,在基督教伦理前,儒家伦理仍被凸现了劣势。

四、安保罗对儒学中 社会 观的认识

孔子在《礼记·礼运》提出了“小康”和“大同”的思想。对此,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份,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因大道即隐,古时之王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礼约束民之私心,此谓小康。”孔子在此给出了“大同”和“小康”社会的基本概念和理想的社会景观,为社会的 发展 或者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构想出伟大的神圣的目标。关于“小康”和“大同”社会的关系,则是大同之治与小康之治是一脉相承的,换句话说,只有落实小康之治,才能达到大同理想,大同虽不是 历史 中的产物,但却是小康的指引。孔子的这一观点引起了安保罗的关注。

安保罗认为,孔子回首的“大同” 时代 ,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从基督教的观点看,“大道”隐没,正是人与上帝的关系越来越疏远的结果。因此,人只好借着礼仪制度来管理人的道德行为,及至反映在社会生活中,就是各种制度的建立、规范和完备。这就是所谓依赖律法条例来运行的社会状态,即“小康”社会形态。安保罗认为,孔子感叹的中华民族古代“小康”社会阶段,正好像以色列民族从上帝向他们颁布典章律法的时代,这些律法、“礼制”是警戒人:人有“私心”的,“人都是有罪的”。但是在律法管理、要求下的人,无论律法、礼仪制度多么完善,人都是不可能完全遵守的。因此,基督教传播的真正目的,就是要人从“小康”走向或者说恢复到与上帝的永久的关系中,也就是要实现孔子理想中的“大同”社会。安保罗指出,孔子所渴望的“大同之福”实则是从“基督肇始”。“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是上帝给人类的特殊启示,即“立天国之隆,就万世万民,灭死复生,使人得永远之祉也。”也就是说人类要想实现“大同”世界的理想,只有接受耶稣基督。不论是 中国 的孔子,还是希伯来的摩西,还是希腊的苏格拉底,这些古代先知的共同盼望就是基督。尽管在中华民族、希腊民族中对“弥赛亚”的认识不同于犹太民族那样的清晰、 自然 ,但上帝在每一种文化中对他自己的启示都是实实在在的、真实的。

总言之,安保罗的儒学观是其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所形成的对儒学的认识。他对儒学的“上帝观”不是简单的附会或者说是利用,而是在详尽考察了儒学经典中对“上帝”的记述后,进行了认真、精确的 分析 和解释。既看到了两者之间的共同点,也查验出了两者之间的差异处,对“上帝”敬拜是否专一是两者的根本区别。他对儒学人性观的认识与其他传教士对儒学人性论的认识虽未有很大的不同,但他对基督教与儒学中的人性之善恶 问题 的缕析显得更为清晰,也突现了儒学中对人性恶的来源、人因恶而导致的结果以及如何消除恶等问题解答比较基督教来说的确逊色一些。安保罗对儒家的伦理道德观、社会观作了较多的肯定,也有批评。最与众不同的是,他还提出儒家学说中所隐含对“基督的预言”。认为,孔子、孟子等中国古代的这些圣贤之人应该是中国人认识上帝的先知。这是安保罗难能可贵之处,也是他的独到之处。

从安保罗所论及的儒家与基督教之关系,可以看出传教士对儒家文化的 研究 是相当精细的、深入的。儒家文化作为一种具有理性意义的伦理、 哲学 思想,也深受传教士的推崇,并从中考察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所包含的与基督文化相连的真理和寻求真理的途径。他们在两种不同文化背景、文化形态中寻找相通之处,其目的就是希望两种文化可以沟通、交流、对话,最终实现“中华归主”的目标。

参考 文献 :

[1]安保罗.孟子本义官话[M].上海:上海美华书馆,1910.

[2][德]安保罗.救世教成全儒教说[M].香港:香港三联书店,1998.

[3]胡卫青.中西人性论的冲突:近代来华传教士于孟子性善论[J].复旦大学学报,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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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英]艾约瑟.孔子生平概述[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

[5][美]倪维斯.中国和中国人[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

[6][德]安保罗.孔子基督为友论[M].上海:上海美华书馆,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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