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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聽取不同意見應為常態 勿將意見視為“雜音”“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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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聽取不同意見應為常態 勿將意見視為“雜音”“噪音”

一直以來都有一些社會人士視不同意見為“雜音”的習慣。我們認為,身為領導者特別是領取納稅人薪水的領導者,應有聽取和包容不同意見的雅量,不要輕易把不同意見說成是噪音、雜音,而應善於從不同聲音特別是批評性的意見中汲取智慧,澳門實行“行政主導、司法獨立”的政治體制。

但在市民心中卻是施政欠缺陽光、財政欠缺透明、行業缺乏監督、信息欠缺公開的印象較深,所以澳門市民對於關乎民生方面的澳門司局官員特別是交通局、民政總署等部門有較多期望,澳門政府部分司局官員普遍存在有愛面子,不願接受別人的批評,將批評意見的人推向對立面習俗,這些人不僅是沒有雅量,甚至視批評性的不同意見和建議為“雜音”“噪音”,這種態度怎麼能讓市民滿意幸福和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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