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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包装行业的安全合规与循环经济发展要求

小编:

中国包装行业的安全合规与循环经济发展要求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一系列新法规与新标准的出台,食品包装行业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革。塑料袋、快餐盒,密胺餐具、保鲜膜、纸杯等食品包装产品的质量已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由于政策,标准还不够完善,执法部门相互交叉,有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仍在生产,销售和使用对消费者健康有危害以及浪费资源的包装产品。在中国包装行业,特别是食品包装行业该如何适应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变化?企业如何在资源,安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中找到平衡点?包装行业存在的现实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作者将根据多年来的经验对上述问题进行解读,供企业参考。

政策及标准解读

市场准入制度(Qs)实施情况 2007年8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2007年】第123号公告),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查处未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销售行为。据调查,截止到2011年2月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全国已有12900余家取得生产许可证。

2007年7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实施《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对外正式公布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其中包括2类21个产品。 食品安全不只是食物本身的安全,因为食品安全的危害除了来自于食品本身和食品链全过程之外,还来自于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铅、镉、铬等重金属,甲醛,苯、多氯联苯等)会迁移并渗入至食品中,造成食品污染。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他们对食品包装不断制定高标准,不断提高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安全指标,这样就加大了发展中国家食品出口的难度。现在,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的安全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国食品的出口,对于企业来说唯有高度重视和积极应对方能更好的生存与发展。

《食品安全法》

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强调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2011年1月31日,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08号)的要求,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拟批准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和树脂意见的函》(卫监督食便函[2011]36号),对外公布第一批拟批准196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116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其中拟批准的116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包括较为熟悉的EVA(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OH(乙烯-Z,烯醇共聚物),PESU(聚苯砜)(氧化,4-苯烯基硫化-1,4-苯烯基)聚合物、4,4’-磺酰基二苯酚与1,1'一磺酰基二(4-氯苯)的聚合物)、PLA(聚乳酸),PPsu(聚醚砜)(1,1-联苯基)4,4'-二醇与1,1'磺酰双(4-氯苯)的聚合物)等。 修订后的标准能够更好的体现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以及前瞻性,既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现状,又能起到保护消费者健康的目的。

食品包装行业存在主要问题剖析

一般油墨含有害物质,对人体危害较大

一般印刷用油墨的颜料含有铅、隔等有毒重金属,而用的有机溶剂中多含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溶剂。虽然这些溶剂干燥后绝大部分都会挥发,但是由于残留部分在包装和使用过程中仍会继续挥发,因此还会对人体造成危害,特别是上墨面积较大,墨层较厚的部分,其残留溶剂会更多。目前,很多厂家都采用含苯油墨印刷,印刷过程由于采用的是极易挥发的苯类溶剂,所以既污染空气,又危害工人健康。

另外,大部分产品印刷完后均是叠放在一起,印刷面往往与食品接触面直接接触,有害物质极容易迁移到内壁,消费者使用时,不知不觉中就把有害物质吃下去。

标准滞后又混乱,技术进步受局限

另外,PVC保鲜膜标准(GB10457-2009《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存在的延期问题以及纸杯(0B22942006《纸杯》)等缺乏国标等问题目前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添加剂标准存在漏洞,随意滥用无法取证

目前,中国添加剂标准还不完善,对于有些违规物质如何进行测试和判定,至今仍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有些企业在生产中大量添加来源不明的废塑料,工业级碳酸钙,滑石粉、色母料以及石蜡等不允许用于食品包装的有毒有害物质,产品明明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可技术上却很难检测或者即使测出也无法判定其不合格的被动局面。在纸质餐饮具和发泡塑料餐饮具的生产中,有些企业为了掩盖废料的颜色使产品增白,甚至添加可致癌的荧光增白剂,长期使用这类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将深入到食物中,可能导致消费者慢性中毒,甚至致癌。2011年3·15曝光的劣质餐巾纸中添加可致癌的荧光增白剂,一时间谈“纸”色变,紫外灯光下点点荧光,成了老百姓挥之不去的心头之痛。

为销售夸大宣传,骗消费扰乱市场

可降解原材料相比普通塑料价格要高出20%以上。然而在环保意识日益盛行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企业瞄准了消费者的环保心理,拿普通塑料甚至还达不到普通塑料要求的的产品冒充“可降解”产品。在产品或说明上标注“环保”,“可降解”、“绿色”、“可微波”等字样,片面的强调产品的某方面特点。比如含有部分淀粉的塑料袋,快餐盒等,企业在销售时多强调生产中使用了淀粉,但不会说明淀粉含量所占比重,强调可以降解,但不能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和测试数据。这样就使消费者不但多花钱,而且还没有买到好产品,甚至是有毒有害的假冒降解产品。一次性包装一次次污染,

使用后废弃物谁来监管

多数塑料一次性餐具生产企业都是经过拉片后再二次成型制成制品。纸制品也存在印刷模切后再成型成制品的过程。在这期间,为了便于下一步工艺的操作,有些企业将制成的半成品塑料片材,印刷模切后的纸杯片,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暂时存放在车间内甚至露天存放,忽略了原料与半成品的交叉、车间产生的粉尘、存放位置不当以及搬运过程中对半成品造成的破损对半成品造成的污染。只有极少教企业将片材打卷后缠绕包装,将纸杯片装箱,防止受污染。

受污染的半成品再加工的时候,大多数企业只凭感官评定,非常明显的受污染部分会被废弃,仍有部分受污染产品进入到再次加工流程,对终产品造成污染,产生的边角料又被再次应用到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周而复始,造成质量安全隐患。

另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已制定两年多目前仍未出台、《包装废弃物管理办法》已制定五年多仍没有结果。国家标准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虽然已于201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因法律依据跟不上而对违规者无法约束。

包装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明确了未来我国的经济走势必将会向“减量化”和“资源化”过渡。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极大地促进各地、各级政府将“循环发展,节能减排”的决策意识统一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中来,包装行业也不例外。

就目前而言,包装生产企业为了配合商家吸引消费者,往往只注重包装的美观与独特,而忽略了其是否利于回收、是否便于拆解等因素,甚至有些包装还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作为包装生产企业就应该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循环经济促进法》,从包装原料的选择及包装造型的设计入手,真正将“节能减排”与“循环经济”的理念融入到包装制品的生产环节中。企业不仅要在设计,生产过程中考虑到原料来源,还要考虑到加工过程中能源的消耗、环境污染以及销售过程中的运输、储存、破损、商品用完之后的回收等问题。企业必须树立“生产——消费——再循环”以及“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新的经营理念。

综合来说,包装企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应朝以下七个方向努力

安全化——实现食品和食品包装的双QS化:

透明化——开发和生产无色透明或半透明的包装制品,便于废弃物回收利用;

减量化——包装用材料尽量做到薄、轻;

资源化——对现有较高价值的包装制品进行回收利用;

无害化——对包装废弃物的妥善处理;

产业化——企业自身或者委托他人对其产品进行回收利用,纳入循环经济的链条;

国际化——通过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的包装业研究成果,来减少因出口问题引发的贸易摩擦。

包装材料今后发展的主流趋势是功能化、环保化简便化。保鲜功能将成为食品包装技术开发重点,无毒包装材料更趋安全,塑料包装将逐步取代玻璃制品;采用纸,铝箔,塑料薄膜等包装材料制造的复合柔性包装袋,将呈现高档化和多功能化。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将使快餐包装面临巨大发展机遇。

在我国,或许因食品本身问题过多,有关方面还很难顾及食品包装、容器等质量安全问题,对包装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就更加的淡漠。但实际上,包装的资源、安全与环境问题已成为

个企业、一个行业、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无法分割的整体问题。 中国www.LWl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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