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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快速适应“营改增”税务政策的措施或对策

小编:

摘要: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此文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着重探讨了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施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并针对出现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建筑企业;营改增;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 TS95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行业是城市不断现代化的代表性产业,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以及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的颁布,例如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本文主要研究分析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建筑企业造成的影响,分析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建议,为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提供相应的借鉴和参考。

一、“营改增”内涵及其对建筑企业产生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这项改革措施提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货物以及劳务税制中重复纳税的问题,通过将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实现产业税收管理的统筹优化。建筑行业企业“营改增”实施后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于建筑企业纳税的影响分析

首先,“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以后,建筑企业的纳税地点由应税劳务发生地税务机构转变为机构所在地税务机构,即纳税地点发生改变。其次,扣缴业务人由总承包方调整为总承包方和分包方,不再是总承包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第三,由于建筑行业企业涉及范围较多,勘察、设计、监理、设备租赁、原材料供货等多方面,征税范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第四,增值税实施后建筑企业的税率,有了明显的变化,由3%的营业税税率变为11%的增值税税率。

2、对于建筑企业整体财务的影响

建筑行业企业“营改增”实施以后,企业的存货成本以及固定资产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扣除进项税额,资产总额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其次,“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企业由于一些购置货物、外协劳务等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因此进项税额抵扣减少,会造成企业出现多缴增值税的问题,利润收益也会有所降低。第三,由于现阶段受国家基础建设投资总体下降的影响,建筑行业的状况为工程款支付比例较低,但是增值税必须按期缴纳,因此会造成建筑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资金紧张压力加大。

3、对建筑企业招投标以及税务筹划的影响

“营改增”的实施会造成企业税务筹划更加复杂,由于建筑企业一般项目众多、分散,因此进行增值税申报抵扣必须将增值税税票原件收集,造成了增值税税票收集、税额抵扣处理困难,统一税务筹划越发变得困难。其次,“营改增”实施以后,招标书、概算、预算等内容将会出台新的执行标准,再加上由于建筑企业实际施工中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成本难以预测,造成了项目投标报价确定的困难。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营改增的过程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1、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之后存在的问题

抵扣税费相对于税负大小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通过分析实际的国家“营改增”试点情况来看,税法对于抵扣的实际划分还存在相应的问题。首先,是税费的抵扣中没有明确劳务费抵扣。在企业的建筑活动中,施工总成本中很大一部分是劳务成本,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于劳务成本相关规定,不将劳务成本纳入到抵扣的范围之内。并且,劳务公司没有权利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而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劳务费不能被抵扣,这就成了建筑企业的一项巨大的成本负担。

其次,建筑企业的存量资产进项税不能纳入抵扣范围。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会购置大量的、大型的机械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这些机械设备使用年限较长。但是,因为在购买当时没有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造成建筑企业需要承担大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最后,建筑企业不能对临时设施和零星材料进行抵扣。这些设施和材料无法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营改增税制目前还没有被广泛的实行,还处在一个试点阶段,一些较为具体的改革内容没有很好的完善,存在大量的问题,造成相应的应抵扣的项目没有纳入法定的抵扣范围,增加了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

2、增值税抵扣问题

由于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抵扣,现在很多业主的材料和设备都自行采购作为进项税额扣除,导致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进项税额扣除比重下降,影响“营改增”企业的税负。建筑安装施工企业采购的砖、瓦、灰、砂、石等材料,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租用当地居民的房屋和建筑作为临时设施的,以及所发生的水、电、气、通讯费等,也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及大型机具均无进项税额抵扣。如地面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吊装及运输设备等造价高的固定资产。当前建筑安装劳务费用是签订建筑安装劳务分包工程合同,建筑安装营业税由分包单位缴纳,分包营业税可抵减总包税金。如果建筑安装劳务公司也纳入“营改增”范围,建筑安装劳务公司没有进项税额抵扣,建筑安装劳务市场的劳务价格还要上涨,这将增加总承包方的劳务分包成本。

3、营改增对施工企业业务流的影响

建筑工程项目一般体量较大、工程相对复杂、涉及多个方面,其建筑主体、掩体、基础设施、安防等都需要耗费大量不同的产品和服务,这些都需要从不同的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有些产品和服务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率,如钢材17%,砂石、沙土等6%,设备租赁17%等,电17%。而且很多情况下,一些简易的材料如砂石、沙土等很可能是就地取材,无法出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而占据施工企业相当比重的劳务成本则无法进行抵扣。而且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很多都是自行垫资或部分垫资进行前期施工,然而由于金融业并未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利息支出并不能进行有效抵扣。抵扣链条的不完整使得营改增实行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难以获得足够多的进行抵扣来冲抵税率调整带来的税负变化。另一方面,在建筑施工行业常常存在的甲供材现象也使得施工企业在承担销项税额的同时却不能享受进项税额抵扣。

4、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条件下,施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问题也会造成不利影响。就目前我国的施工企业现状来看,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拥有众多资源轻松应对税制变化,但有些建筑施工企业缺乏应有的资质和财务管理经验,有的根本就是包工头所带领的农民工队伍转型而来,公司内部没有满足要求的财务管理人才,财务人员或者是裙带关系,或者没有从严招录,企业连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也是乏善可陈。发票管理、账目管理、会计核算等乱七八糟,财务人员也没有进行过税务知识培训,对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调整知之甚少。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

1、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及时总结与调整

随着营改增在我国建筑业的不断推广与深入,建筑施工业必须时刻关注我国相关的税收政策。政府一般会制定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对税改后增加税收负担的企业提供扶持,也会出台相应的营改增过渡期政策,建筑企业应多关注相关政策,申报纳税时应如实向税务机关反映税收负担变化情况。在地方出台相关政策后,公司税务部门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符合扶持条件,应提出申请。政府也会据实落实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营改增试点导致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的,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财政扶持。因此施工企业要充分了解以及利用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相关税收政策。

国家针对在营改增试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系列问题也必将作出相应的调整。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国家税收政策和自身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趋利避害,在不断学习和总结中及时调整与发展,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2、充分理解营改增

营改增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环节,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要保证一贯性和严格性,这是中国税务制度变化的关键性的一步,所以它的监督和执行将会非常的严格。建筑企业必须意识到这一地,不能因为这一制度刚刚开始有一定的漏洞就为了一点利益去以身试法,这样的做法是十分不可取的。从长远来看营改增将改变企业的税务状况减少缴税金额,这对于企业来说是极为有利的。所以这个制度的执行和监督越严格对于这一制度的发展就越有好处,对于企业来说也就越有利益。所以建筑企业必须理解这一制度的严格性,不能因为短期利益受损而期望以非法的方式获得更多的利润。这一重要的税务改革如果因为一些企业的不断对抗和破坏而出现停滞,那么对于建筑行业来说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加强组织结构和流程管理控制,保证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税负,组织结构和流程管理如下:组织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市场营销部→工程管理部→资产财务部→物资机械部→人力资源部→其他相关部门。管理流程:合同管理→项目及采购管理→纳税管理→成本费用管理→成本利润分析→绩效分析考核→合同管理评价及改进方案→合同管理改进。

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由甲方提供支付的水、电、气、通讯等费用,须向甲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采购材料和机械设备选择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注意其可抵扣的税率,提高进项税额抵扣比重。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要重视对方纳税人资格的审查及付款条款对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约定。

在工程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要由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来供货,并支付货款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分包单位及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好“营改增”税法课题研究和内部培训。建筑安装施工企业“营改增”实施细则还未出台,企业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都应提早进行培训,尽快掌握增值税的内涵,适应“营改增”税率的变化,提高应对能力。

4、完善建筑企业的纳税筹划管理

建筑行业企业应该尽快的建立完善、规范统一的纳税筹划管理体系。首先,应该彻底解决原材料供应商等一些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确保所购材料都能获得完整、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次,在供应商以及分包公司的合作商,应该尽可能选择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合作,以最大程度的获取进项税额抵扣,降低建筑企业的纳税额度。此外,对于建筑企业的劳务管理,也应该尽可能的在劳务输出公司购买,以便于获得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

5、合理运用纳税筹划手段,减少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负面影响

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和进项抵扣情况,选择合理的纳税人身份。相较而言,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能够比一般纳税人获得更多的税负减轻。因此,施工企业在经营规模并不大和进项抵扣并不多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以达到合理避税的效果。同时,企业应加强供应商管理和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应尽量选择能够出具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处进行货物和服务采购,以增加进项抵扣额度。施工企业可以同上游的供应企业签订协议,加强货源供应管理,共同抵御营改增后的税负风险。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甲供材现象,施工企业可以在合同中将该部分的税负转嫁明确,以减轻自身的成本负担。在增值税完税时间的选择上,企业也可作出相应调整,以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固定资产的购买上,企业也可合理选择投资时机,如在销项税额较多的情况进行购置以提高抵扣额度,增强节税效果。

6、做好财务核算方面的工作

财务核算工作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负责企业的纳税申报,在建筑企业进行营改增之后,对建筑企业原来的财务会计核算范围以及内容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建筑企业需要不断强化财务核算能力。首先,要不断提升财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实现营改增税制的实际深化,充分掌握营改增相关基本知识以及基本原理,利用好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科学合理的规避其不理影响,同时做好各个环节的财务核算工作。其次,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不断的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力度,加强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学习以及培训,充分发挥企业财务人员的积极性以及主观能动性。

7、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营改增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的实行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税收缴纳的清算工作。企业会计人员要提前做好要培训和准备工作,要做好相关的调查和分析工作,及时清算税改前没有清算完的项目,避免经济纠纷。同时,企业会计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在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素质,在企业收入成本核算、票务管理、现金流、利润核算和企业纳税方式等方面做好税务统筹工作。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业要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考虑“营改增”对企业的各方面影响,积极利用“营改增”的优势,对企业进行全新定位,调整企业发展战略,尽最大可能来降低企业的税负,腾出更多的资金来进行其他方面的投资,以此来满足建筑业在发展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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