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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过庭《书谱》的“和”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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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和”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它深刻影响了中国古典审美意识、文艺创作理念与文艺批评思想。汉字书法艺术深受“和”文化精神的影响。在书法理论方面,最能体现“和”文化精神的著作是唐代孙过庭的《书谱》,在这篇3700余字的论著中,孙过庭从书法艺术的结构、技法、书体、创作、情感等多个层面对“和”的审美意蕴进行了精辟阐述。

【关键词】“和”文化精神 孙过庭 《书谱》 书法 哲学美学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以“和”为主导意识的文化体系,它强调事物的多元调和并存、差异互济互补以及多样和谐统一。

一、“和”的哲学内涵

在古代,较早对“和”观念加以理论阐述的是西周的史伯。《国语・郑语》记载了史伯与郑桓公的一段对话,史伯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①在这里,“和”是不同要素、不同物质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相互融合所构成的和谐的统一体。“和”以肯定多样性、差异性为前提。多样的性质不同或对立的事物通过相互协调、互济互补能发展产生新的事物。所谓“同”,是指事物单一的、无差别的完全相同。完全相同的事物简单地加在一起,只有量的积累,不会有新事物的产生。

“和”不主张无差别的均等,“和”呈现的是一种多样的、变化的、动态的平衡。辩证思维是“和”的基本品质。“和”作为中国古代文化的主导意识形态,渗透贯彻于古代社会的各个层面,并深刻影响了中国古典审美意识、文艺创作理念与文艺批评思想。“和”是中国文化的精髓之一。

集中体现中国文化精神的汉字书法艺术深受“和”文化精神的影响,无论是在创作实践方面,还是在理论研究领域,处处都体现着“和”文化精神,并不断充实着“和”的思想内容。东汉末期的知名学者、文学家、书法家蔡邕(133-192年)首先指出了人的精神状态对书法创作的影响。他在《笔论》中说:“夫书,先默坐静想,随意所适。言不出口,气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对至尊,则无不善矣。”唐代书法家虞世南(599-649年)也在《笔髓论・契妙》中强调“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妙”。在书法艺术的创作中,欧阳询(557-641年)指出“当审字势,四面停均,八边具备;短长合度,粗细折中;心眼准程,疏密正。最不可忙,忙则失势;次不可缓,缓则骨痴;又不可瘦,瘦则形枯;复不可肥,肥即质浊”,这些论述都体现着“和”的精神意蕴。

在书法理论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最能体现“和”文化精神的著作是唐代孙过庭的《书谱》。

二、和谐的结构、多样的风格与美的形式法则

孙过庭(生卒年不详),名虔礼,字过庭,陈留(今河南开封)人。他是初唐时期知名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他的书法取法王羲之并以草书见长,其代表作是《书谱》。这件作于唐垂拱三年(687年)的草书墨迹流传至今,现藏于我国台湾故宫博物院。《书谱》在我国的书法史上有着极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一件草书佳作,同时也是一部理论经典。在这篇3700余字的论著中,孙过庭从书法艺术的结构、技法、书体、创作、情感等多个层面对“和”的审美意蕴进行了精辟的阐述,“和”文化精神贯穿于《书谱》全文。

(一)结构与技法

书法形式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多样性统一、整体的和谐。在《书谱》中,孙过庭以“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的理念论述书法的结构和布局,他说:“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②违,即违反、背离、差异等。犯指侵犯、冲突。在这里,孙过庭从点画、字形这些基本的形式元素入手,“傍通点画之情,博究始终之理”,精辟地阐述了书法整体结构的和谐统一之美:多条并列的笔画,在书写时其形态要各不相同,粗细长短、紧密疏松要互有区别;众多的点排列在一起,其体态也要有所不同。一个字在书写时,第一笔的形态、意趣应成为这个字的基调;一幅作品也应以第一个字的风格、仪态为准绳。众多的点画、字形要富于变化、互不雷同,但不能杂乱无章、相互触犯,必须互为照应、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辅相成,有机地服从、统一于整体风格,于变化中趋于和谐,这就是“违而不犯”。此外,还要在和谐中体现多样性的变化,这便达到了“和而不同”。在笔法的运用上要丰富而生动,“一画之间,变起伏于峰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要掌握好运笔的“疾”与“迟”;要控制好墨色的“燥”与“润”、“浓”与“枯”的层次变化。另外,还要处理好“方”与“圆”“曲”与“直”等几组相对立的关系范畴。

(二)书法史观

“和”的审美思想还明显地影响了孙过庭的书法艺术发展观。

书法艺术的发展是一个继承与创新的过程。孙过庭的书法艺术发展观,主要表现在他能够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辩证地看待书法与时代、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书谱》一开篇,孙过庭在比较了“四贤”(钟繇、张芝、王羲之、王献之)的书法艺术成就后,即对“今不逮古,古质而今妍”的观点表示不以为然。在这里,“质”即质朴、天然。“妍”即妍美。“质”与“妍”作为两种不同的审美范畴,不仅表现在书体上,更主要的还表现在书法的风格和书家的审美趣味上。孙过庭肯定了书法艺术风格的多样性和审美趣味的丰富性,并强调多样的艺术风格、审美趣味应与现实相统一。孙过庭指出,“夫质以代兴,妍因俗易。虽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r一迁,质文三变,驰骛沿革,物理常然。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何必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者乎!”孙过庭认为,书法的艺术风格、人的审美趣味也随着时代和社会风尚的改变而改变,并且这种变化是“物理常然”,是事物变化发展的自然规律,关键是“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孙过庭认为,书法艺术的可贵在于学习、继承传统而不能背离时代;追求时代新风但不能混同流弊时俗。书法艺术的完美境界是“文质彬彬”―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文质彬彬”既是儒家最高的审美理想,也是书法艺术追求的最高审美境界。 (三)书体观

孙过庭的辩证思维模式、多样统一的审美观念还表现在他对书体的分析之中。第一,从功用的角度指出了真、行两种书体的差异性:“加以趋变适时,行书为要;题勒方w,真乃居先。”这就是说,顺应时代的变化,行书最为重要;题写碑版匾额,楷书则为首选。第二,从艺术表现层面强调了真、草两种书体相互吸纳、相互兼容的重要意义,“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其要义是,无论是楷书或是草书,其“情性”与“形质”要两者兼备、相得益彰。他进一步举例指出,“伯英不真,而点画狼藉;元常不草,使转纵横。”专精于草书的张芝,如果不兼通楷书的法则,其草书的点画就会杂乱无章;擅长于楷书的钟繇如果不通晓草书的笔意,其楷书的使转就很难做到灵活奔放。第三,以简洁的语言阐明了篆书、楷书、草书、章草等各书体的艺术特征,“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检而便”。

阐明各书体的艺术特性,突出强调各书体之间的融会贯通、相互包涵,这就是孙过庭的书体观。

三、情感与形式内容的和谐统一

“和”涉及人的精神世界。情感、情性是人精神世界的重要方面,孙过庭尤其注重书法创作中主体情感的注入和表达。《中庸》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③所谓“发而皆中节”是指情感的抒发既要达到一定的度,又要合乎一般的准则。所以,“和”首先被理解为人的情感活动的和谐有度。具体表现在书法方面,是指书法家在书法创作过程中要调和好自己的心境,使之保持平和、稳定、不急不躁。情感的抒发要符合理性规范,适度而不过分。孙过庭在《书谱》中所崇尚的王羲之“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是理想的情感表现状态。

影响书法家情感变化的因素很多,其中,文字内容的意境对书家的心境和情绪变化起着很大作用。书法家在运用不同情感、不同意境的文字内容创作书法作品时,会产生与之相应的情绪波动和审美感受。所以,孙过庭说,王羲之“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在这里,孙过庭指出的是王羲之在书写《乐毅》《画赞》《黄庭经》《太师箴》等内容时,其主观情感和心理状态的变化。书家的情感变化影响着书法作品的形式特征。书法艺术的美,应该是书法的形式意味与文字内容的意境和主观情感的和谐统一。

《书谱》中有一段从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两个方面论述书法创作的文字,即“五乖”“五合”论,其主观条件方面所涉及的也是人的情感因素,“神怡务闲,一合也;感惠徇知,二合也;时和气润,三合也;纸墨相发,四合也;偶然欲书,五合也。心遽体留,一乖也;意违势屈,二乖也;风燥日炎,三乖也;纸墨不称,四乖也;情怠手阑,五乖也。乖合之际,优劣互差。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若五乖同萃,思遏手蒙;五合交臻,神融笔畅。”“乖”即违背、不协调。“合”即符合、和谐。这里,每一“乖”“合”相互对应,其中一、二、五是主观因素,三、四是客观因素。这些主、客观因素影响着书法作品的优劣,即“乖合之际,优劣互差”。孙过庭认为,作为主观因素的心境、情感、创作意图与创作欲望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主观的“志”决定着书法创作的艺术水平,即所谓“得时不如得器,得器不如得志”。若“五乖同萃”即五种不协调的因素同时聚集,那么书家定会思绪堵塞、指腕僵硬;若“五合交臻”即五种和谐因素齐备,书家则能精神融和、行笔流畅。孙过庭在这里既强调了书法家的性情对书法创作的重大意义,同时也指出,书法创作要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因素,使之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

四、学习书法的必然途径

孙过庭在谈到书法学习时,提出了“平正”与“险绝”这一组对立的审美范畴。通过分析“平正”与“险绝”的辩证关系,论述了一个书法家从学习传统到自成一家的三个必须经历的阶段。孙过庭说,“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初谓未及,中则过之,后乃通会。通会之际,人书俱老”,这即是知名的“三阶段”论。第一是学习传统、掌握基本法度的阶段,要力求点画、结构、章法的平正安稳;第二是努力探索、刻意追求新奇险峻的个性风格阶段;第三是书家个人风格形成并最终回归平淡、朴实、自然的风格阶段。“复归平正”的道路是较为漫长的。学书的初始时期还不成熟,当学习、摸索到一定程度后,往往会出现刻意地、过分地追求个性、追求刺激、突出自我表现、崇尚标新立异的趋向,这种趋向又有些过分,孙过庭在这里引用孔子“过犹不及”的哲学理念,即事情做得过头与做得不够一样,都是不合适的。书家在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学习、探索、积累、领悟之后,最终达到了融会贯通――即“和”的最高境界。至此,“人书俱老”――书家的内在修养与艺术造诣均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也就是说,“人”与“书”都达到了高度的和谐统一。

孙过庭所阐述的学书“三阶段”论,是书法艺术学习与创作的必然规律,是古今书家走向成功的必然途径。

《书谱》是中国古代书法史上最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其理论博大精深。《书谱》深刻揭示了书法艺术的本质,即“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全文贯穿着“和”文化精神。通过对《书谱》的分析可以看到,孙过庭从历史发展、变化的角度,以整体的观念审视中国书法艺术。他对书体流变、艺术风格、结构形态、主体情感、创作原理等问题的精辟阐述,体现着先进的辩证思想。他注重“违”与“和”的对立统一关系,强调不同艺术风格的多样并存、和谐发展,这既是孙过庭书法美学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也是留给当今社会的一份宝贵思想财富。

注释:

①董立章.国语译注辨析[M].暨南大学出版社,1993:599.

②征引孙过庭《书谱》原文以《历代书法论文选》为底本,并参考墨迹影印本.

③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礼记正义》卷五十二[M].中华书局,1980:1625.

参考文献:

[1]谢稚柳.中国历代书法墨迹大观(第二册)[M].上海书店出版社,1987.

[2]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3]谭学念.孙过庭・书谱[M].江苏美术出版社,2008.

[4]王世征.中国书法理论纲要[M].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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