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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陶行知的义务教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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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陶行知;教育平等;普及教育;义务教育

论文摘要:陶行知的义务教育观是其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并非一味地迎合西式义务教育,而是从“共和主义”角度,即从保护教育机会平等角度去理解和推进义务教育。针对当时面临的非常恶劣的社会环境,他主张开展有中国特色的义务教育:普及教育是陶行知义务教育观的精髓,“小先生制”是他独创的开展义务教育的方法,“工学团”是他独创的义务教育内容。陶行知的义务教育思想非常有价值,借鉴他针对中国具体情况而推行的灵活多样的方法与举措,可以促进我国目前义务教育朝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陶行知的义务教育观是其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自己的独特内涵和相当鲜明的中国特色。

一、陶行知并非一味地迎合西式的义务教育

陶行知早年留学美国,先后专门研究过市政学和教育学,他对西方国家的义务教育有相当的了解。回国以后积极投身社会活动和教育改革事业,他经常参与制订有关政策,是当时有影响的义务教育专家。

1 义务教育应当提供“立脚点”意义上的平等

陶行知对平等问题有自己的主张,在《共和精义》一文中,陶行知表达了自己对平等的看法:“天之生人,智愚、贤不肖不齐,实为无可韪之事实。平等主义亦不截长补短,以强其齐。在政治上、生计上、教育上,立平等之机会,俾各人得以自然发展其能力而为群用,平等主义所主张者此耳。”当时有人反对不平等,“但是打不平等的人,往往要把大家的头一齐压得一样平,变成齐头的平等”,他所强调的平等不是这种在他看来属于“假平等”的平头式的平等,而是起点意义上的平等。“真平等是要大家的立脚点平等,你的脚站在什么地方,我的脚亦站在什么地方”,“在立脚点谋平等,于出头处求自由”是陶行知对社会平等或教育平等的独到诠释。

2 义务教育是对弱势群体的关照

“保护教育机会均等”是民众的教育诉求,也是陶行知制

陶行知主张“在穷的社会中,以穷人用穷办法办穷教育”。在师资问题上,陶行知独创了“小先生制”。除了“全国小学生总动员做小先生”外,还有“全国识字成人总动员做传递先生”、“全国知识分子总动员辅导普及现代生活教育之推进”、“全国学校总改造”和“文化荒岛总开辟”等。 "

陶行知认为,义务教育如果单单强调学校的正式教育,那是整个教育界的“半身麻痹之症”,应当把儿童教育和成人教育打通。在教育活动形式上,除了在学校开展普及义务教育外,还尝试“自学团”和“生活教育团”等形式。他主张,在义务教育期限内,学龄儿童如果在私塾或家庭受有与义务教育程度相当的教育,经过当地小学考核及格,予以证明书,就应当作曾经受义务教育论。陶行知的这个主张,既不违背义务教育的本质,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困家庭子女的“饭碗”问题,缓解政府教育经费筹措的难题,很有人文关怀的精神。陶行知还设计出许多符合中国国情的义务教育内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工学团”。在《普及什么教育》一文中,陶行知说,“这些年来教育是给镇江醋浸透了。一提起教育两个字就觉得酸溜溜的,谁也不愿意把它普及。的确,教育是成了少爷、小姐、政客、书呆子的专用品”,“我们所要普及的,不是少爷教育,不是小姐教育,不是政客教育,不是书呆子教育。我们所要普及的是:自动工学团。什么叫自动?自动是大众自己干,小孩自己干。自动教育是叫大众自己干,叫小孩自己干,不是替代大众、小孩干。什么叫工学团?工是工作,学是科学,团是团体。说得清楚些是,工以养生、学以明生、团以保生。说得更清楚些是,以大众的工作,养活大众的生命;以大众的科学,明了大众的生命;以大众的团体力量,保护大众的生命。”

二、陶行知义务教育观对当前义务教育的启示

陶行知的义务教育观与当时西方国家一般的义务教育理念相比,有它自己的独特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政府负有普及教育之义务,反对奴化教育和党化教育。在强制性方面,主要是强制性地要求政府的保障普及教育的义务,他反对教育机构强制性向学生灌输奴化教育和党化教育的内容,认为在这方面进行强制不是民主、自由的体现。其二,开展灵活多样的普及教育活动。陶行知在办学方面非常灵活,针对当时中国的现状,他强调用“穷办法”开展“穷教育”,他设计了“小先生制”、“工学团”和“生活教育团”等丰富多样的办学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开展普及教育活动,不仅在学校层面开展此项活动,还把社会当作学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普及教育活动。其三,追求教育公平。既考虑教育对象起点意义上教育基本权利的平等,“在立脚点谋平等,于出头处求自由”,又能够照顾弱势群体,开展针对平民和农民的普及教育活动和乡村教育活动,他所开展的是面向大众的教育。陶行知的义务教育思想具有非常明显的中国特色,在当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对当前义务教育有相当大的启示。

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刚刚出台,相比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许多专家认为,新法在免费性和强制性原则上更为明显,经费保障机制上得到进一步完善,更加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一次把素质教育写入法律之中因而对义务教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都是新法的亮点。毫无疑问,新法以追求教育平等为指导思想。但是,由于中国地域广大,地区政治和经济发展不平衡,新法实施“任重而道远”,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由于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的存在,中国许多地区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非常严重,这方面的补偿举措还远远没有到位。大量民工到城市打工,带来了义务教育阶段民工子弟异地上学的问题,如何协调户口所在地和就学所在地在教育经费、教育教学上的矛盾。上述这些问题,都对《新义务教育法》实施带来一定程度。的挑战。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面临义务教育实施难的问题,我国也不例外,在新时期,学习陶行知“在立脚点谋平等,于出头处求自由”的教育平等理念和“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普及教育精神,充分关怀弱势群体的教育,借鉴陶行知针对中国具体情况而推行的灵活多样的实施义务教育的方法与举措,可以促进我国义务教育朝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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