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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对当前我国研究生社会道德约束机制缺位审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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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前,我国研究生社会道德约束机制存在缺位现象,引发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行为不断涌现,不但使社会精英群体形象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日益严峻的现实呼唤研究生社会道德约束机制尽快归位,促使研究生社会道德行为由失范走向规范。

论文关键词:研究生社会道德;约束机制;缺位;归位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不能脱离社会和各种社会关系而存在。在各式人群组成的社会中,为了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行,除了社会上层建筑体系中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政权等规定的刚性的不可逾越的法律制度,还有一些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软性社会道德约束机制。研究生作为我国的高层次人才,从理论上说,由于接受过长期的教育,其精神素养和理论素养都应当是社会中较为优秀的。然而,当前我国研究生社会道德的总体表现却并不乐观,虽说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重和复杂的,但究其根本原因,则是因为外在的制约力量缺少刚性,有法不依,有令不行,多种约束机制形同虚设、严重缺位。

一、当前我国研究生社会道德约束机制的缺位状况及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针对研究生的社会道德约束机制主要有两类:一是来自社会的法律制度、公共舆论等;二是来自学校的规章制度。目前,这些约束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处于缺位状态,不能有效地约束研究生行为。

1.国家法律约束相对宽松

法律是国家凭借强制力量而实现的社会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法制原则。法律不但具有刚性,而且具有普遍性,法律是刚性的,所以不能相对软化,是普遍性的,所以不能出现例外。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法律对研究生的约束相对宽松,导致了研究生违法现象越来越普遍,程度越来越严重。

被视为客观、公正的法律之所以对研究生的约束相对宽松原因主要有二:首先,从节省成本和挽救人才的角度讲,法律往往对研究生群体宽宥一些。一个人从小学成长到研究生阶段,国家在为其提供了相应的制度保障的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经济代价。再者,人才是当今世界各国竞争力强弱的关键,同时人才也是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出于节省人才培养成本,珍惜人才,挽救人才的考虑,法律往往对研究生的不法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宽容一些。其次,从研究生自身的特点分析,研究生具备钻法律空子的能力。研究生作为一个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群体,其对于法律的认识和掌握程度也相对较高。不可否认,一些研究生专门利用法律的漏洞,做投机钻营的事情。

2.高校规章制度有令不行

高校从各个方面对学生的行为做出了详细规定,倘若每个研究生都按照规章制度行事,那么其社会道德失范行为便几乎不可能出现。但是,近年来研究生违背学校规章制度的现象日益严重,高校不和谐的现象不断涌现。

制度的执行是确保制度本身拥有意义的关键,也是达到制度目的的保障。然而,近年来高校的规章制度面临着有令不行的严重事实。一方面,高校在某种程度上扭曲了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对研究生管理松懈。一些高校制定规章制度不是为了约束学生的行为,而是为应付上级检查才做的制度摆设,这致使研究生自由散漫、有章不循,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其社会道德失范行为。另一方面,高校人情礼俗现象普遍,导致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受阻,也是高校有令不行的原因之一。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注意礼俗和人情似乎是中国特色的一种交往方式。研究生已为成年人,学生对老师朴素的敬畏情感,师生之间教学相长的学习关系逐渐被人际互动关系所取代,研究生和老师之间常常出现“礼尚往来”的现象。“礼物”、“饭店”拉近了师生之间的关系,于是,人情大于规章制度的现象就时有发生,而这也进一步催生了研究生违规违纪而不受惩罚的心理。

3.公共舆论的态度过于苛刻或宽容

公共舆论对研究生的社会道德信仰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但是,近年来,公共舆论的错误态度推动着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行为向常态化发展。

当下公共舆论对研究生群体的错误态度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研究生的要求过于苛刻。作为社会的精英群体,研究生受过系统而长久的教育,因此许多人期望研究生不仅要拥有渊博的知识,更要具备高尚的品德,于是,“把对少数优秀分子和先进榜样的高标准扩大到对所有研究生的普遍要求上”。然而,过高的要求使不少研究生感到不堪重负,非但不能有效地约束其行为反而使其产生了逆反和逃避心理。另一种是对研究生的要求过于宽松。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的快速变化在给人们带来富足生活的同时,传统的东方道德价值观和西方多元价值观的冲突也日益明显”,西方个人自由、金钱至上等价值观涌入国内,不同的价值观念相互交织碰撞,使道德相对主义思想得以滋生和传播。社会逐渐地缺乏了对研究生“缺德”行为进行积极批评的道德氛围,形成了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社会心理。此外,各种传媒发展过度产业化,它们吝啬于对社会道德的宣扬,公益性宣传凤毛麟角,而商业性广告却多如牛毛。尤其是近年来,作为公共信息平台的大众传媒,使一些反面信息得到了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也对研究生行为起到了误导作用。

二、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

道德失范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作为存在意义、社会规范的道德价值及其规范要求或者缺失,或者缺少有效性,不能对社会生活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从而表现为社会行为的混乱。”由于针对研究生社会道德的规范要求及相关约束机制缺位,不能有效地对研究生群体的行为发挥牵引作用,从而导致了其行为的混乱无序。当前,研究生社会道德的失范行为突出表现为:

1.讲求实效,功利主义盛行

功利主义是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个人行为原则的伦理学说。当下,由于中外交流的活跃,西方一些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也趁机浸染到研究生群体的思想行为。许多研究生做事几乎不考虑自己的动机是否正确,手段是否正当,只考虑行为的结果是否满足了自己的欲求。北京“天上人间”一事揭示出了当今一些研究生功利主义的严重倾向。2010年4月起,北京警方开展了打击**嫖娼专项行动。“天上人间”夜总会从事**嫖娼活动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人们在关注“天上人间”等娱乐场所从事的非法活动的同时,还把注意的焦点放在了有偿陪侍的小姐身上。据内部工作人员透露,在有偿陪侍的小姐当中,不乏有研究生学历背景的人。令人诧异的是,她们大多不是被胁迫从事**活动,而是为了过上基于金钱基础之上的所谓的“高品位”生活自愿从事这种“高薪酬”工作的。这些女研究生的行为虽然极端,缺乏普遍性,但它是研究生不择手段地追求功利的一个缩影。

2.推崇个人主义,抵制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是社会道德建设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当前集体主义意识受到了个体主义的严重冲击,研究生强调个性、自由、以我独大、唯我独尊的个人中心主义倾向越来越严重。许多研究生漠视集体的利益,推脱自己对集体的责任和义务,过分地关注自身利益和私欲的满足。人民论坛网《西部地区研究生就业竞争力分析》一文写道,西部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大多不愿意留在西部地区工作,即使愿意留在当地就业,大部分也是只选择在西部地区省份的首府城市。根据对西部5个省份600名被访者的抽样调查显示,95%以上的硕士研究生表示如果在西部地区就业,只选择首府城市。此项调查表明,一些研究生在选择工作时把个人前途和利益当作首要考虑因素,而不顾国家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 "

3.言行不一,诚信意识缺失

诚信被中国古代思想家视为“立人之道”,孔子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曾子也以“杀猪教子”的故事流芳千古,古人对诚信品质的重视可见一斑。现今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提倡“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但是,社会转型时期的思想混乱和整个社会情感的冷漠,使得人与人之间缺乏了解与信赖,不少人把讲究诚信看作顽固笨拙,不懂得变通的表现,把投机取巧当做聪明能干,自我炫耀的资本。研究生群体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诚信危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对南京高校研究生诚信状况进行了一次专业的心理调查,发放问卷236份,有效问卷223份。受调查的学生中,有3.1%的研究生有考试作弊的倾向。起码有1/4的学生并不抵触在求职中改变自己的履历,进行造假行为,具有造假倾向。问卷结果表明,研究生群体诚信缺失正在向更为严重的方向发展,状况令人堪忧。

以上是当前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最突出的行为表现,除此之外还有法纪观念淡漠,不遵守公共秩序;婚恋观扭曲,过分放纵性行为;网络道德失范,制造、散布非法信息等。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行为五花八门,涉及范围广泛并有扩大之势。针对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的现象常态化的趋势,积极采取措施扭转这种倾向刻不容缓。

三、推动研究生社会道德约束机制归位的基本建议

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现象呈现出日益严重的趋势,亟待完善相关约束机制,从而有效遏制研究生的不道德行为。

1.严肃法律的权威

我国法律制度存在对研究生相对宽容的问题,其对社会成员的不平等待遇会损害整个法律体系的权威,动摇人们对法律的信赖,造成社会秩序混乱,故严肃法律制度的权威十分必要。

首先,要真正遵循法律的平等性原则。人们之所以敬畏法律,是由于违背法律会带来较为严重的后果,“一个人在行动选择之前大多不是盲目的,而是有自己充分考虑的,做与不做的关键在于自身对成本——收益的衡量。”正是由于法律违背平等性原则,在某种程度上给予研究生豁免权,才导致许多研究生把法律看作守望麦田的“稻草人”,挑战法律的权威。所以真正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十分必要。其次,要及时修补法律的漏洞,加强法律监督。法律制度规定应当严谨,防止人们心存侥幸心理,钻法律的空子。另外,普遍的违法现象使执法机关很难做到“违法必究”,虽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法不责众,在违法现象普遍和执法成本有限的情况下,执法者只能有选择地对违法者进行制裁,所以需要加强监督制度的建设,使违法者受到普遍的制裁,只要受到惩罚的机率足够大,很小的惩罚力度也会使人三思而后行。

2.高校严格落实规章制度

毋庸置疑,在研究生的生活环境中,学校对他们的影响最为直接和有力。但是,如前所述,当前高校规章制度存在缺位现象,需要严格予以落实。

首先高校要依照规章制度对研究生进行严格管理。高校不应当是娇纵学生违规违纪的场所,而应当是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的摇篮。所以,高校要端正态度,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培养有知识、有纪律、有品德的优质人才。其次高校导师应该讲求原则,严格要求学生。研究生导师应当恪守教书育人的职责,对研究生拉关系、送礼物的行为主动、坚决地进行抵制;对研究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不徇私情、不予包庇。研究生与导师相处密切,导师的人格魅力对研究生的感染并不亚于其学术影响,美国当代著名教育家德里克·博克说,“一个学院里最有效的道德影响力来自于教师的个人品格”,所以,导师对研究生的道德示范作用非常重要。最后,高校应该考虑改革研究生教育体制。高校应当针对研究生的特点建立一系列道德指标体系,研究生的道德水平进行考核评估,使社会道德要求与学术要求一并贯穿于研究生教育的始终,即融入研究生教育的输入、过程与输出这三个环节当中,并严格把关输出环节。

3.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舆论的引导

“社会环境无意识地、不设任何目的地发挥着教育和塑造的影响”,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促进良好个人道德品质的形成、内化和巩固。公共舆论是社会环境当中极为重要的组成元素,对研究生行为有着巨大的影响。公共舆论对研究生的道德期望既不能过于理想化,也不能无视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行为,任由其肆意发展。

针对当前公共舆论对社会道德要求过高或放任自流的状况,一方面国家文化宣传部门应该鼓励群众去了解和认识研究生群体的特征,使之理解“过犹不及”的道理,从而引导公众对研究生产生适度的道德期望。同时,也要使公众明白舆论的巨大作用,引导其积极地对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行为进行批判。另一方面,国家广电总局和网络信息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大众传媒的引导和控制,使其承担起相应的道德责任。要引导其多发表正面声明,加强对正义行为的宣传和褒扬,加大对缺德行为的谴责和鞭挞的力度,同时控制传播不利于社会道德的信息内容。使大众传媒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促进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从而感染研究生选择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方式。

总而言之,研究生社会道德失范是个普遍现象,导致研究生道德失范行为的原因是多元的,但研究生社会道德约束机制的缺位无疑是最主要原因,积极完善相关约束机制,将会有力地推动研究生社会道德行为由失范走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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